综治干部考评制度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综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考核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偏见和人情因素的影响。
2、量化考核原则:尽量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以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注重实效原则:重点考核综治人员的工作成果和实际效果。
4、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通过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综治人员进行奖励,对不称职的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考核对象所有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人员。
四、考核内容1、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遵守工作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聊天等。
(3)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团队成员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
2、业务能力(1)熟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群众、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3)具备较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2)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对辖区内治安重点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确保治安状况良好。
(4)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如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4、群众满意度(1)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的来访和咨询,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定期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五、考核方法1、日常考核由上级领导对综治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观察和记录,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综治工作考评细则
综治工作考评细则前言综治工作是城市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通过有效协调各部门工作,提高城市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因此,对综治工作进行考评是必要的。
这篇文档将介绍一些综治工作考评的细则。
考评目标综治工作考评的目标是评价社区、社会治安的状况以及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
主要考核项包括:社区党建、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
考评指标社区党建•党组织建设:部门及社区党员数量,组织结构,领导班子能力,组织管理水平•服务管理:党员服务社区的能力和水平,社区居民满意度•政治力量:党组织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社会治安•破案率:案件侦破率,效果评估•特殊行业管理:危化品、公共场所、商铺等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社区巡逻:社区巡逻频率,巡逻覆盖率,问题解决效率等环境卫生•垃圾堆放:乱扔、乱倒、不分类处理等情况•安全生产:危险源治理,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绿化环境:城市绿化覆盖率,公共场所绿化建设道路交通•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率,事故严重程度,交通安全影响因素分析•交通治理:拥堵情况,交通信号设置合理性,非机动车辆管理等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性,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管理情况•消防宣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应急救援:应急能力,战时应急准备情况考评方式综治工作考评的方式一般是以定期考核、不定期暗访、群众投诉等形式进行。
考核人员一般由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组成。
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将形成有权机关的建议性文件,其中包括:整改的建议和标准,以及对绩效优秀、优秀、合格、待提高、不合格等状态的评价。
结论整个综治工作考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进、持续完善的过程。
针对考评指标和方法,应及时进行修订和优化,既要关注城市治理整体工作,也要关注各方面的提高。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模版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综治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综治工作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突击考核两种形式,奖励方式包括表扬、奖金、晋升、提干等,惩罚方式包括批评、警告、降级、辞退等。
第五条定期考核工作可分为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月度考核等,具体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质量、群众满意度等。
第六条突击考核工作一般是针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或突发事件进行,考核内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七条考核结果评分范围为0-100分,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奖惩处理。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八条定期考核结果优秀的综治工作人员可获得以下奖励:1. 表扬:由综治工作领导或上级单位颁发表扬信或表扬状。
2. 奖金:根据工作绩效,发放一定比例的奖金。
3. 晋升:根据工作表现和资历,给予晋升或职称晋升。
4. 提干:有能力和潜力的综治工作人员可以被提选拔为重要岗位或干部培养对象。
第九条突击考核中表现突出的综治工作人员可获得以下奖励:1. 表扬:由综治工作领导或上级单位颁发表扬信或表扬状。
2. 奖金:根据突击考核结果,发放一定比例的奖金。
3. 晋升:根据表现和需要,给予晋升或职称晋升。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十条定期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综治工作人员可能受到以下惩罚:1. 批评:口头批评或书面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2. 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档案。
3. 降级: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降低岗位等级或职务。
4. 辞退:情节严重或多次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辞退。
第十一条突击考核中表现不佳的综治工作人员可能受到以下惩罚:1. 批评:口头批评或书面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2. 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档案。
3. 降级: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降低岗位等级或职务。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是对综治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的一套制度规范。
具体奖惩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和调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建议:
1. 考核指标:
- 公安机关破案率和治安环境改善情况
- 社区治安形势,社区参与度和满意度
- 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和社会稳定水平
2. 奖励措施:
- 综治工作绩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获得表彰和奖励
- 绩效考核优秀的单位可以获得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
- 绩效优秀的个人可以获得晋升和加薪机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奖励
3. 惩罚措施:
- 绩效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可能会受到警告、降级等行政处罚
-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包括开除、停职等
- 绩效不达标的单位可能会被取消一定的综治经费和支持
4. 考核流程:
- 设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制定考核方案
- 定期对综治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记录绩效
- 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应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遵循法律规定,并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
此外,应当注重激励和引导,促进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综治工作,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是指对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提高城市治理的水平和质量。
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
考核指标是指用于评价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指标,包括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城市管理等方面。
考核标准是指对每个指标的评价标准,包括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级。
考核方法是指对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评价的方法,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种方式。
考核结果是指对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评价后得出的评价结果,用于指导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
首先,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可以使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更加明确,工作重点更加明确,工作效果更加明显。
其次,采用科学的考核方法可以更加客观地评价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性评价。
最后,考核结果可以为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还可以促进城市治理的水平和质量。
通过考核评价,可以发现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提升。
同时,考核评价还可以促进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推动城市治理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总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是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提高城市治理的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加强对这个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推动其在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城市社区的治理和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加强社区综合治理,许多城市采取了“综治人员考核制度”,以确保社区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协调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旨在探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
一、考核内容“综治人员考核细则”包括了多方面的工作任务,旨在确保社区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协调性。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 综合治理能力:综治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要能够准确把握社区情况和问题,协调管理各相关部门和资源。
2. 业务工作能力:综治人员是社区管理的主要力量,需具备综合治理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如基层宣传、咨询、大众反馈、纠纷调解等。
3. 素质能力:综治人员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参与者,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并且要保持敬业精神、为民服务心态、保密意识等职业素质。
4. 工作效果:综治人员的工作效果是考核的重要内容,包括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社区管理工作等方面,都需要达到一定标准和效果,规范处理社区事件和问题,确保社区和谐稳定。
二、考核方式综治人员考核方式主要有定期考核和常规考核两种方式。
1. 定期考核:是指每年一次的综治人员考核,考核对象为社区综治办、派出所民警、社会志愿者等社区工作人员,定期检测综治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成效。
2. 常规考核:是指在平时对综治人员进行的日常监督和考核,主要遵循“随机、不定时”的原则,对综治人员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工作态度、工作绩效等进行多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结果的影响考核结果影响着综治工作者的职业生涯和发展,也影响着社区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协调性。
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和差四个等级,优良等级的综治人员可以得到提拔或奖励,中等级可以得到鼓励和督促,差等级则需要进行改进或者淘汰。
考核结果对综治工作者职业生涯的选择和发展是很大的影响,也对社区管理工作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是指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奖励和惩罚的一种制度。
综治工作是指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是针对社会问题的综合性治理工作,包括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管理、社区服务等多个方面。
为了推动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阐述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首先,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建立是对综治工作的保障和促进。
综治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任务。
只有建立了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才能对各个综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激励,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正因为综治工作的复杂性和举足轻重性,我们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考核制度,以确保综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其次,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励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治工作事关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因此需要一支高素质、高效能的综治工作队伍。
而对综治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可以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激励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更大的努力。
同时,存在对综治工作的考核制度,也可以起到对综治工作冷漠和敷衍态度问题的警示作用,促使各级干部队伍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再次,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综治工作的效果和成效。
只有通过考核奖惩,我们才能对综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发现问题、推动改进。
通过对综治工作的奖励,可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主观能动性;而通过对综治工作的惩罚,可以警示工作人员,提醒他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推动他们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提升综治工作的效果和成效。
最后,建立科学合理的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也需要注意一些原则和方法。
首先,制定考核奖惩制度需要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其次,考核奖惩制度应该明确综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通过指标和标准对综治工作进行评估。
同时,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指标,确保全面评估综治工作的情况。
此外,考核奖惩制度应该注重实效,及时对综治工作的好坏进行评估和奖惩。
综治干部考评制度
考评结果反馈和运用
在每个考评周期结束后,应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的综治干部,并给出具体的 反馈报告。
反馈报告应包括考评结果、优点和不足、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考评结果应作为综治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培训和 提升综治干部能力素质的参考。
04
CATALOGUE
督促后进干部
谈话提醒
对于在考评中表现不佳的干部,进行个别谈 话,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并提醒其改正。
限期整改
要求后进干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对其整改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其能够改进表现。
调整岗位
对于经过谈话和整改后仍无法改善表现的干 部,可以考虑调整其岗位,以便更好地发挥 其才能和潜力。
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
完善制度建设
01
制定考评标准
为确保考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可比 性,应制定统一的考评标准,明 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评分标准。
02
完善考评流程
03
建立考评档案
应完善考评流程,包括申报、审 核、现场考评、公示等环节,确 保考评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应建立考评档案,对考评过程和 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后续 查阅和使用。
提供培训课程
为干部提供各种培训课程,包括业务技能、领导力、沟通能力等, 以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
安排实践锻炼
为干部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如参加挂职锻炼、担任重要职务等, 以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和经验。
跟踪培养
对于有潜力的干部,进行跟踪培养,为其提供持续的指导和支持,以 帮助其不断成长和进步。
05
CATALOGUE
群众评价指标
服务态度
考察综治干部对待群众的态度是否热情、耐心,是否能够为群众 提供优质的服务。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本(2篇)
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范本综合治理是指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在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协同工作,共同推进社会稳定和城市发展的一种综合性管理方式。
为了推动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奖惩体系,以激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治工作,落实各项责任和任务,提高综治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一、考核制度1. 考核目标明确综治工作考核应明确考核目标,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定合理可行的考核指标。
如社会治安状况、城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水平等,既要注重综合指标的综合分析,又要注重细分指标的量化考核。
2. 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考核指标应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
要注重指标的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确保指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注重指标的更新与调整,不断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3. 考核程序公正公平考核程序应公开透明,保证各方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要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程序、评价标准和数据来源,防止人为操纵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要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多元共治的决策机制。
4. 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
通过公布考核结果,可以促使各方充分认识到综治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引导各方主动改进和优化工作。
同时,还可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保持社会稳定和谐。
二、奖励制度1. 奖励明确可行奖励制度应具体明确,奖励内容要切实可行。
可以通过给予表彰奖励、物质激励、职务晋升、荣誉称号等多种方式,充分激发各级政府、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注重奖励的差异性和个性化,根据不同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奖励公开公正奖励程序应公开透明,奖励标准要公正合理。
要建立公正的评审机制和评奖委员会,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确保奖励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同时,要及时公布奖励名单和颁奖情况,保持奖励的公开性和权威性。
3. 奖励多样化奖励制度应多样化,既要注重物质激励,又要注重精神激励。
综治考核奖惩制度
综治考核奖惩制度一、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治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城市综合治理(简称综治)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治考核奖惩制度也成为了城市综治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制度之一。
综治考核奖惩制度是指依据城市治理工作的回馈和反馈机制,对城市综治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的奖励和惩罚的措施。
二、奖惩依据综治考核奖惩制度的主要依据包括:1.国家和地方有关综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市、区两级政府关于综治考核奖惩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文件。
3.综治考核工作方案。
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具体操作流程等。
三、评估对象综治考核奖惩制度的评估对象主要有以下四类:1.行政区域。
主要是行政区域综治工作的绩效评估。
2.特定区域。
比如城乡结合部、工业区等需要特别加强治理的区域。
3.特定行业。
比如餐饮业、旅游业等需要重点关注的行业。
4.公共设施。
比如道路、桥梁、公园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情况。
四、评估方法综治考核奖惩制度的针对评估对象的方法不同,具体如下:1.对行政区域的综治工作进行评估,主要以问卷调查、定性评估、定量指标评估为主要方法。
2.对特定区域和特定行业进行评估,主要以现场检查、不定期举行专门会议、开展走访调查、综合指标分析等为主要方法。
3.对公共设施进行评估,主要以日常巡查、定点监测、不定期排查、维修维护情况为主要方法。
五、考核标准综治考核奖惩制度的考核标准是根据城市综治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水平。
街道、公园、广场等地面的清洁程度、卫生状况。
2.道路交通秩序。
主要涉及交通安全、车辆管理、道路管理等方面。
3.全域治安水平。
包括治安经济、突出问题治理、重点地区治理等方面。
4.社会和谐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市民素质等方面。
5.建设环境和谐水平。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土地利用等方面。
六、奖惩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对综治工作表现良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
综治人员考核细则1. 背景介绍综治工作是指城市综合治理工作,旨在通过综合的手段和措施,解决城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矛盾。
综治工作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执行任务的人员称为综治人员。
综治人员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综治工作的成效。
因此,建立一套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2. 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综治人员考核细则,旨在:1.评估综治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能力;2.发现综治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之处;3.激发综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4.促进综治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3. 考核内容综治人员考核内容应该包括以下方面:3.1 工作业绩综治人员的工作业绩是考核的核心内容。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1.发现和解决的问题数量:综治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和解决城市综治工作中的问题,因此要考核其发现和解决的问题数量;2.工作效率:工作效率是综治人员的重要表现之一,应该按时完成任务,不拖延工作;3.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是综治人员的重要指标之一,体现在成功率、满意度等方面;4.群众评价:综治人员的工作直接影响到群众的生活,因此要了解群众对综治工作的评价。
3.2 工作能力综治人员的工作能力是其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具体考核指标包括:1.行业知识:了解和了解综治工作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等;2.沟通能力:与群众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3.决策能力:针对综治工作的具体问题制定科学的决策;4.应变能力:处置突发事件或灾难时的应变能力。
3.3 作风纪律综合治理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政治纪律和法规。
评估综治人员的作风纪律,具体考核指标包括:1.坚持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政策和方针,遵循义务和守护公共事务;2.法律意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实行各项工作制度;3.服务态度: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热情向上、亲民耐心,积极与公众沟通;4.团队合作:具有高度的团队合作意识,尊重集体,配合协调,互帮互助。
4. 考核方式综治人员的考核应该采用多种方式,综合评定。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考核细则一、综治工作的意义综治工作指的是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旨在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公共安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综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环境保护、社会文明等方面的工作。
对于一个城市、社区或者组织来说,综治工作是保障社会安全和发展的基础,是实现社会进步与繁荣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科学的综治工作考核细则,对于推动综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指标的建立1.治安管理指标:考核治安工作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刑事案件发案率、刑事犯罪侦破率、刑事案件侦破率等指标,以衡量治安工作取得的实质性成果。
2.交通秩序指标:考核交通管理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率、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交通拥堵指数等指标,以衡量交通秩序的状况和改善程度。
3.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环境保护的效果和成果。
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监测指标、噪声污染情况等指标,以衡量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
4.社会文明指标:考核社会公德和文明规范的遵守情况。
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情况、文明行为宣传情况、抵制非法和不文明行为的活动开展情况等指标。
三、考核方式和评估标准1.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考核,通常为年度考核或季度考核。
(2)突击检查:随机组织对相关单位或区域进行的不定期考核,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问题的整改。
2.评估标准(1)考核得分:根据各指标的权重和实际表现,按照一定的算法进行评分,并给予相应的得分。
(2)评估级别:根据考核得分,将评估单位或个人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别。
(3)奖惩机制:根据评估级别,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以激励优秀单位或个人,同时也督促不合格单位或个人改进。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找出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计划。
同时,考核结果也可以成为相关单位干部聘任、人事晋升的重要依据。
县级综治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级综治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综治工作水平,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级综治办及所属综治人员。
第三条综治人员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为导向,全面评价综治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综治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觉悟、党性修养等。
(二)业务能力:包括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业务创新、应急处理能力等。
(三)工作作风: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
(四)工作实绩: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
(五)廉洁自律: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廉洁从政、抵制腐败现象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五条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平时考核:由各级综治办根据工作实际,每月对综治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每年年底,各级综治办组织对综治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等次、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考核方法:(一)民主测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同事对综治人员的意见。
(二)工作实绩评价:根据综治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查阅资料:查阅综治人员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资料,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成果。
(四)领导评价:各级领导对综治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奖惩第七条对考核优秀的综治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综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综治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激励和约束县级综治人员,提高综治工作水平,为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各级综治办和综治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推动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4年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三篇)
2024年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负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有下列表现的,给予有关人员表彰奖励。
1、在阶段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
2、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可向街道党工委推荐为街道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社区工作年度目标,或未能带领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虚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3、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作伪证阻挠查处工作的。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众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置障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6、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的。
三、责任追究办法1、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
2、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奖励制度(一)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做到有领导负责、有工作人员、有具体措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二)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治安管理和安置帮教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治安秩序、社会风气良好,群众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三)本地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没有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的;(四)本单位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内部治安秩序良好,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干部职工没有违法犯罪的;(五)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城市治安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定与安全,建立健全的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综治工作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建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必要性进行探讨。
综治工作的定义综治工作是指政府、社会机构、公民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法治、技术、教育和社会工作等手段,协同努力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工作。
综治工作的重要性综治工作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综治工作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其次,综治工作可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最后,综治工作可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城市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必要性建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是提升综治工作水平和效能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建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必要性:1. 规范综治工作建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可以明确综治工作的目标和标准,规范综治工作的实施。
这有助于提高综治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实现综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
2. 激励地方政府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可以通过设立激励机制,激励地方政府积极参与综治工作并取得良好成绩。
这有助于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综治工作的投入,提升其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对治安问题的防控。
3.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可以推动相关部门和机构依法履职,积极应对各类治安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这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增强社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 推进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可以促使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加强合作,加大对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力度。
这有助于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建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关键要素建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关键要素:1. 目标和指标制定明确的综治工作目标和指标是建立综治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重要前提。
综治办学生管理干部考核制度
综治办学生管理干部考核制度综治办学生管理干部考核制度一、考核制度(一)文明礼仪1、道德品质不良的学生一律不准加入综治办。
2、学生干部男生留长发、不染发,男女生干部佩戴任何手饰、耳环,不披发,穿拖鞋。
一例每人每扣10分,并要求予以整改。
3、工作时要注意礼貌待人,尊敬师长。
安排工作要报告或请求老师、班主任。
否则,每人次扣5分。
4、学生干部抽烟、酗酒、赌博、斗殴,在校期间外出上网视情节轻重予以扣20分或予以除名。
(二)工作纪律1、学校工作期间要佩戴出入证、工作证,未佩戴者。
每人次扣2分。
2、工作证转借、转让,一例。
每人次扣10分,情节严重予以除名。
3、男女生干部要求健康交往,有谈恋爱,有举报或班主任指出者扣20分,且予以批评教育,无整改者,予以除名处分。
4、学生干部之间要互相尊重,称兄道弟、拉帮结派,一例每人次扣5-10分。
5、开会要,请假、迟到,请假一次-3分,迟到-2分,未到一次扣7分。
6、学生干部凭值日证不带碗筷食堂就餐。
一例扣20分,无整改者予以除名。
7、值日签到时,代签或不签。
一例每人次扣化 5-10分。
(三)职责1、学生干部值日要求查,记载,未值日每人次扣10分。
2、特殊任务临时安排,者每人次扣5-10分。
3、工错,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分配,不教育每人次扣 10分,如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4、值日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记载,不合要求者扣 2-5分。
二、考核方法1、由综治办、督察部值日考核,公平、公正,每月结算与评优、评模挂钩。
2、每月基准分100分,每月按分数,评优秀,分为甲、乙两等。
三、奖惩措施1、在每月内,干部的基准分低于60分者予以除名。
2、在值日期间抓吸烟、赌博、谈恋爱、打架者每人次依次加3、5、5、10分。
抓翻墙外出者,每人次加5-10分。
3、工作期间尤为者每人次加2-3分。
四、干部素质要求1、有为同学服务的热情。
2、工作、踏实肯干、,能吃苦耐劳。
3、有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综治干部考评制度
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综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亲自动手抓落实,使综治工作任务和措施逐项得到落实。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工作;根据党政组织的决定,制定综治工作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组织指挥、督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活动,研究处理重大治安问题;调查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的主要责任是:关心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对所分管的综治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护院(楼)队职责一、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贯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熟悉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做好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等治安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自觉地维护单位内部和周围治安秩序,揭露和排除治安保卫工作的隐患漏洞,防患于未然。
三、常备不懈,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当听到、接到报警或遇到抢劫、盗窃等破坏社会治安分子作案时,应挺身而出,迅速、沉着、机智地同犯罪分子和治安事故作斗争。
四、护院(楼)队员有维护院内安全义务和责任,应积极参加安全应急坐班、守卫、巡逻、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学习、演练和竞赛活动,保卫重点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要情报告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必须及时逐级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本单位作出的有关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二、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三、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的重大事件、倾向性的问题;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情况;五、上级要求报告的其它事宜。
社会治安保卫小组职责一、治安保卫小组是群众性治保组织,主要负责协助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二、经常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综治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方案
综治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方案综治人员、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和方案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综治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综治队伍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综治主任、综治员、巡逻队员。
二、考核方式(一)镇综治办,各管区、社区,城区办共同负责对村综治人员的考核。
(二)镇综治办每月对各村的综治工作和巡逻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结果纳入对各村的年度考核。
三、培训管理(一)镇综治办负责对村综治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以举办学习班、座谈会、入村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村综治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村“两委”在镇综治办,各管区、社区,城区办的指导下负责对综治人员的日常管理,各村要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守则和考勤、学习、会议、请示报告、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以备检查。
1、考勤制度:各村要建立专门的考勤档案,详细记录综治人员到岗的时间、地点、方式,严禁出现脱岗、早退、迟到等现象。
2、排查制度:各村每周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详细记录排查的时间、对象、地点、问题等内容,并于每周六前报各管区、社区,城区办,由各管区、城区办将排查情况录入广饶县社情动态平台。
3、调处制度:各村根据排查情况,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详细记录调处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经过、处理结果、当事人意见等内容,并于每周六前报各管区、社区,城区办,由各管区、社区,城区办将排查情况录入广饶县社情动态平台。
4、巡逻制度:农村综治员每天1时至4时、7时至12时、13时至18时、20时至24时对本责任区进行治安巡逻,要建立档案,记录事件当事人、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内容等,。
5、报送制度:各村要认真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和村内矛盾,对一般问题按“排查制度”报送,特殊、敏感时期按要求报送,重大不稳定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等要随时报送。
6、保管制度:各村综治员负责对巡更点、巡更棒、手电筒、制服等物品的安全保管和保护,如有人为损坏,由综治人员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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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综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亲自动手抓落实,使综治工作任务和措施逐项得到落实。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工作;根据党政组织的决定,制定综治工作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组织指挥、督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活动,研究处理重大治安问题;调查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的主要责任是:关心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对所分管的综治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护院(楼)队职责
一、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贯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熟悉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做好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等治安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自觉地维护单位内部和周围治安秩序,揭露和排除治安保卫工作的隐患漏洞,防患于未然。
三、常备不懈,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当听到、接到报警或遇到抢劫、盗窃等破坏社会治安分子作案时,应挺身而出,迅速、沉着、机智地同犯罪分子和治安事故作斗争。
四、护院(楼)队员有维护院内安全义务和责任,应积极参加安全应急坐班、守卫、巡逻、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学习、演练和竞赛活动,保卫重点和要害部位的安全。
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治安保工作的指示,经常分析研究治保工作形势,进行提高警惕性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四、带领干部职工进行以防骗、防盗、防抢、防泄密、防火、防治安灾害等事故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财产安全。
五、检举揭发犯罪嫌疑分子,带领群众维护治安,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督查督办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督查督办。
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是:
一、本单位党组织和行政以及上级综治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党政领导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
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四、上级综治委交办事项的完成和反馈情况。
督查督办情况由综治委办公室登记备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安全保卫组职责
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委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档案室、电脑室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并经常检查其安全设施。
三、负责督促费款按要求及时安全上缴。
四、负责与当地的公安等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五、配合政法机关承办、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安排,指导和管理本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业务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并根据需要要自觉地学习综治、保卫业务知识。
三、根据各个时期社会治安状况,主动配合,认真抓好以综治工作为中心的安全防范教育宣传和安全保卫业务学习、训练,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四、学习有安排布置,有检查落实,年终有考评,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实行奖罚分明,保证政治和业务学习落到实处。
通报讲评例会制度
通报讲评例会每季度一次,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综治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分析前阶段社会治安形势,听取所属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或者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发出情况通报和《整改意见通知书》或《黄牌警告通知书》,限期整改。
调解委员会职责
一、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调解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把矛盾和治安案件事故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
二、监督执行各项治安条例和传单规章制度。
三、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和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
四、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做好查处各类案件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反映情况。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有违法违纪和轻微犯罪行为的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综治干部考评制度
社会治安治理领导班子,每年度对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综治干部抓综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绩考核表》,考核主要内容是:
一、责任人和综治干部抓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责任年度综治干部抓综治工作述职。
三、责任人和综治干部及综治表彰,奖励或整改。
四、管理范围内影响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的重大问题及其解决情
况。
五、综治干部协助责任人抓综治工作情况等政绩考核情况,分别报党总支和行政办公室。
办公楼院管理制度
一、积极争创安全文明楼院。
二、工作人员在晚上12点后出入院内时,如院内已锁,必须通知值班门卫开门,并要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的盘问,不得擅自爬门撬锁或刁难辱骂值班人员。
三、非本委工作人员出入院内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盘问,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有关证件,若携带物品出入院时必须登记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服从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出入院内。
对于有意刁难、无理取闹、辱骂、殴打值班人员的,以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论处,报警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四、工作人员要文明礼貌待人,做到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相互督促,做到人走门窗关。
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队职责》和可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工作。
二、学习贯彻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不断增强消防意识和防范技能。
三、关心安全防火工作,自觉做好火源、电源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对消防工作中的漏洞隐患,及时排除堵塞、消除火灾火警。
四、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管理工作,定期检查保养,责任到人,发现失效、报废的及时调换,确保性能良好。
五、时刻保持警惕,当听到或接到报警时,应立即行动,迅速投
入战斗。
责任追究制度
因疏于防范、工作失职而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和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查清发案原因,按照党纪政纪对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
综治办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任务:传达学习、研究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要法规制度以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决定和工作部署。
听取有关综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综治目标考核等问题。
二、会议的召开:由综治领导小组长决定并主持。
议题由领导小
组成员提出,经综治办公室收集、整理后,报综治领导小组审核。
三、会议人员: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有关同志列席。
根据需要由综治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主持召开综治扩大会议,可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会议组织:会议由综治办公室安排日程、提前通知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参加综治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规定。
妥善保管会议文件资料。
会议记录、纪要及决定事项的督办由综治办公室负责。
消防防范应急处置方案
为切实加强楼院的消防防范工作,确保楼院车辆、办公设备、试验器材等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履行职责
委机关成立义务消防队,由机关党支部负责人任队长,做好干部
职工的安全消防教育,负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购置和维修,加强对消防业务的学习用应急操作演习。
二、可能遇到的几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
1、电源短路失火,首先切断总电源,然后用备置灭火器将火源扑灭。
如遇液化气失火应先关掉气源,然后扑灭火源,将门窗打开,让残余可燃气体充分分散。
2、如在楼院值班室发生火灾应及时拉响警铃,火速拨打119火警,要尽可能在短时间内将火扑灭。
3、机关楼院、档案室、计算机房及电脑室等重点部位应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4、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电源,确保安全用电。
述职报告制度
责任人和综治干部每年年底必须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述
职,述职主要内容是:
一、本年度贯彻落实综治工作情况。
二、抓综治工作的实绩。
三、存在的问题。
四、管理范围骨影响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的重大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综治办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政策。
二、研究提出本系统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规划。
三、根据本系统治安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内部安全。
四、组织开展本系统内部矛盾纠纷排查,积极调解各类矛盾,维护好内部稳定。
五、组织开展内部综治工作,检查考评和安全生产检查。
六、组织开展内部综治宣传和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
七、完成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