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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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

2016年河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

2016年河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为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调整(一)评委会设置。

取消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立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因《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自2017年1月1日实行,今年暂时保留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2016年度省卫生系列高级评审、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评审仍按照原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按照《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6〕26号 )进行。

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以选择申报省卫生系列高级(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评审或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但不能同时申报。

乡镇卫生院今年只限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

民营医院、企业医院等非公单位级别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界定,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可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

(三)2009年及以后经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聘任满6年以上者,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原证书上加盖“全省适用”印章,并将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社厅备案。

考核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行制定。

(四)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病例、专题报告等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9月30日。

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等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人社发[2016]88号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人社发[2016]88号

⿊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龙江省卫⽣和计划⽣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龙江省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和计划⽣育委员会,省农垦总局、省森⼯总局⼈⼒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局)、卫⽣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江省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做好宣传⼯作。

本评审标准从印发之⽇起开始执⾏,原《⿊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龙江省卫⽣和计划⽣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龙江省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社发﹝2014﹞30号)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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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系列医疗机构外药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仍按《⿊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龙江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保发〔2010〕111号)中相关规定执⾏。

⿊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龙江省卫⽣和计划⽣育委员会2016年12⽉21⽇ ⿊龙江省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通⽤ 第⼀章总则 第⼀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专业技术⼈员的能⼒与⽔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龙江省卫⽣专业技术⼈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条专业划分 在本评审标准中,卫⽣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与卫⽣学、药学、护理学五个专业。

第三条适⽤范围 ⼀、临床医学专业适⽤于在医疗卫⽣机构中从事西医临床和医学辅助技术⼯作的专业技术⼈员。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学历要求:申请者需要具有相应的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

2. 临床工作经验: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临床工作经验,在医院或其他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并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

3. 学术成果:申请者需要在卫生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奖等。

4. 业务能力:申请者需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 培训经历:申请者需要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以上就是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主要条件,申请者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认真准备材料,并按规定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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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对照表

2016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对照表

博士学位后做转换后申报
现岗位专业技术
资格要求详见注
6。
1、取得副高资格 后,从事专业技 术工作满 3 年, 可以申报正高资 格。 正 2、转岗人员的要 求同上。 高
业绩成果 (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 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市(厅)级以上立项课题的主要参 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下 同),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 成果; 3、市卫生局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执 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4、广州、深圳市区科技局立项课题的 主要参加者(前三名),课题执行情况 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款仅适用 广州、深圳) 5、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推 广应用项目 1 项,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经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本款仅适 用于县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详 见注 1); 6、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推 广应用项目 1 项,达到县内领先水平, 经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本款仅适 用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 单位申报农村基层卫生高级资格评审人 员,详见注 2)。
论文和著作 (下列条件之一) 1、著作 1 部(主要作者或 主编、副主编)和论文 1 篇; 2、著作 1 部(主要编著 者)和论文 2 篇以上; 著作、主要作者、主编、 副主编、主要编著者及论 文的定义见注 3。 3、论文 3 篇; 4、论文 1 篇和学术会议宣 读论文 2 篇(本款只适用 县及以下单位申报人 员),宣读论文附证书、 日程安排及论文汇编; 5、论文 2 篇和学术会议宣 读论文 2 篇(护理); 6、论文、著作可不作为申 报的必要条件(本款仅适 用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农 村基层卫生高级资格评审 人员,详见注 2)。
不作要求。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精)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精)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精)第一篇: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精)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上简称《条例》)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章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第二条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任职期内,按招聘约完成岗位职责.第四条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条例》规定。

晋升正高级卫生技术职务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第五条在任职期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须4次良好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须5次良好以上。

第六条符合宁政发[1997]71号、宁人劳(教)字[1998]044号和宁人劳(教)字168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第七条外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改办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八条主任医(药、护、技)师(一)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学术发展趋势,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应用于实际(须提供实例),达到国内水平或填补区内空白。

(二)在我区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技术高超,是同行认可的专业技术带头人。

(三)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指导急、危、疑、难病例抢救或解决处理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具有组织和知道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须有本单位提供的具体解决疑难病例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实例5个人以上)。

(四)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科研)。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2篇须发表在国内核心卫生学术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均为第一作者);1篇须发表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以上卫生学术期刊(第一作者)。

2016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2016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中、省直各单位⼈事(⼲部)处、委直属各单位:根据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作的通知》(⿊⼈社发[2016]73号)⽂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省直卫⽣系列⾼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考核对象申请参加2016年度⾼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的中、省直单位⼈员,按原有规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考核成绩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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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考核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书;考核为闭卷、⼈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考⽣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事部门审查及公⽰。

合格者由审查⼈员及负责⼈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报省卫⽣计⽣委⼈事处审查确认。

省卫⽣计⽣委⼈事处审查确认时间:2016年12⽉15⽇。

地址:省卫⽣国际交流中⼼(哈尔滨市⾹坊区赣⽔路36号)。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核、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切后果,责任⾃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2⽉21⽇8:30-16:00地址:省卫⽣国际交流中⼼(哈尔滨市⾹坊区赣⽔路36号)。

考⽣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2016年12⽉24⽇前,与省卫⽣计⽣委⼈事处联系。

(四)坐落在哈尔滨市地域外的中、省直单位⼈员,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准考证领取等事宜均由当地负责,考核合格标准由省⾥统⼀确定。

成绩单由省⾥统⼀发放。

五、考核收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规定,考核收费70元。

2016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16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正⾼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级卫⽣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副⾼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申报副⾼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类⼤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中级职称7年以上。

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腔类别以外的技术⼈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类⼤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类硕⼠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类博⼠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后⼈员在完成博⼠后研究⼯作、出博⼠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服务机构或乡镇卫⽣院⼯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执业资格准⼊要求 申报医师类⾼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腔、中医等)相⼀致。

申报护理类⾼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执业证书》。

申报⼈员现医师类职称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致的,其现职称可作为申报上⼀级职称的依据,但申报专业类别须与执业类别相⼀致。

三、论⽂要求 (⼀)申报正⾼职称者,须以第⼀作者发表学术论⽂3篇。

(⼆)申报副⾼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机构⼈员须以第⼀作者发表学术论⽂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机构⼈员须以第⼀作者撰写论⽂2篇,其中1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也可是专业⼯作研究⽂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分析⽂章。

2016新疆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16新疆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16新疆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文件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26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现将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任何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厅2012年12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各级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医务管理、单位行政管理、科研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学术作风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四条职称外(汉)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卫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要求。

第八条卫生事业管理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担任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卫生事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熟练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卫生管理专业知识,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并能提出创新性建议,能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料要求一、资料要求(一)参评资格审查资料的准备温序次要求1、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单或综合合格成绩保留证明(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现有职称证书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6、任现职称以来的聘书(文)复印件(包括首聘、后续聘任)。

7、破格申报证明资料。

8、《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复印件。

免下基层服务者,供应相应证明资料。

9、任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核查登记表》复印件。

10、《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资料公示表》原件。

11、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执业同意证》复印件。

12、自己与人事代理机构签署的人事代理合同书、聘任单位出具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仅限于非事业单位种类人员提交)。

(二)职称评审资料的准备温序次要求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2、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不装订)。

3、《个人述职议论情况表》。

4、个人述职报告。

5、吻合科研成就奖项加分的证书复印件。

6、吻合行政性综合奖项加分的证书复印件。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三)整理申报资料应注意事项1、所有资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申报资料应一致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单位种类,并列出申报资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资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评分表》不装订外,其他资料均要按资料目录要求装订成册。

4、综合合格成绩保留人员只需要供应综合成绩保留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核查登记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资料公示表》、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执业同意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述职议论情况表、个人述职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2016年广西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16年广西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16年广西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工作业绩较突出,公开发表、出版体现专业水平的论文和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申报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二、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申报材料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从被查证属实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三、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2016福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16福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16福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现将《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和福建省人力资源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社会保障厅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0月13日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适应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切合县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特点职称政策,充分发挥职务评聘吸引优秀人才下沉基层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人才支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5〕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范围对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县(市、区)二级及以下各类医疗(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计生机构(以上统称“基层”,下同),从事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岗的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务评定(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基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仍实行“以考代评”的办法,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予以认定。

(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在现行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基础上,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即实行“考评结合”办法,经专业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提交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应专业理论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评定。

2016福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16福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2016福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2016福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27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现将《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和福建省人力资源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社会保障厅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0月13日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适应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切合县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特点职称政策,充分发挥职务评聘吸引优秀人才下沉基层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人才支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5〕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范围对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县(市、区)二级及以下各类医疗(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计生机构(以上统称“基层”,下同),从事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岗的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务评定(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基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仍实行“以考代评”的办法,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予以认定。

(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在现行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基础上,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即实行“考评结合”办法,经专业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提交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应专业理论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评定。

2016年辽宁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对象和报名条件

2016年辽宁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对象和报名条件

2016年辽宁省卫⽣⾼级职称考试对象和条件 (⼀)符合辽宁省卫⽣系⽍⾼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拟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员。

其中,申报卫⽣技术管理专业和破格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卫⽣技术管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副⾼级需在管理岗位累计⼯作不少于15年;或担任中层领导不少于5年;或担任单位领导班⼦成员不少于3年。

申报正⾼级需在管理岗位累计⼯作不少于20年,或担任中层领导不少于10年;或担任单位领导班⼦成员不少于5年。

2.破格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执⾏原省⼈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通知》(辽⼈发[1998]13号)中规定的破格条件,同时,还必须满⾜下列条件: (1)破格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只能突破学历或资历条件,不能双破,破学历要求有⼤专学历,破资历要任现职满3年。

(2)破格申报提供的科研项⽬(课题)指国家或省政府科技部门正式批准下达的科研计划项⽬(课题),并且申报⼈员为课题第⼀负责⼈(以国家或省政府科技部门批准的原始任务书或合同书为准)。

奖励项⽬不能⽐照科研课题使⽤。

(3)奖励项⽬主要完成⼈是指:项⽬和省部级⼀、⼆等奖的前5名获奖者,省部级三等奖或市级⼀等奖的前3名。

(4)破格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员需提供期刊上发表的论⽂3篇,其中,申报正⾼级需提供核⼼期刊上发表的论⽂不少于2篇。

(5)申报⼈员所提供的科研课题、获奖证书,应为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项⽬,且为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截⽌时间为申报年度的6⽉30⽇(以获奖证书、原始任务书或合同书下达的时间为准)。

(⼆)下列⼈员可不参加考试 1.受市级以上⾏政部门选派,执⾏援助期限1年以上的援藏、援疆、援外任务,且考试当⽇正在执⾏援助任务的⼈员; 2.乡镇卫⽣计⽣机构⼯作满30年,且男年满55周岁、⼥年满50周岁(年龄计算截⽌到报评年度年末)⼈员; 3.报评民族医(蒙医学)⾼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员。

2016年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2016年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政策调整(⼀)按照陕西省⼈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医院综合改⾰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要求,县级公⽴医院(含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医务⼈员不再受编制岗位数量限制,实⾏评聘分开。

(⼆)卫⽣⾼级资格通过申报全省卫⽣⾼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取得。

今年全省卫⽣⾼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统⼀的分级分类管理。

⼆、申报条件(下划线内容为今年调整部分)符合陕西省⼈社厅、陕西省卫⽣计⽣委《关于2016年度全省卫⽣⾼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安排的通知》(陕⼈社函〔2016〕407号)中的申报条件,即可申请考试报名资格。

(⼀)思想政治条件申报⼈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申报正⾼级资格,近5年内年度考核优秀不得少于1次。

申报副⾼资格,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需为优秀。

有下列情形之⼀,不得申报: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年申报;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3、医疗差错者,延迟⼀年申报;4、受到⾏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5、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成果者,⼀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1、晋升正⾼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①博⼠后⼈员在完成博⼠后研究⼯作,出博⼠后流动站前;②具有统招博⼠研究⽣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2年;具有在职博⼠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

③具有统招硕⼠研究⽣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具有在职硕⼠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以下4-6条,须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④具有统招⼤学本科学历;⑤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⑥⼤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作25年以上(含25年)。

2016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2016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条件(试⾏)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卫⽣机构专业技术⼈员的能⼒和⽔平,建⽴以临床实践能⼒、公共卫⽣服务技能、岗位⼯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导向,更切合医疗卫⽣⼯作实际、更科学客观反映医疗卫⽣⼈员实际岗位⼯作能⼒和业绩⽔平的评价机制。

坚持分类指导,强化临床导向,突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强化防病治病能⼒导向,相对淡化科研和论⽂要求,引导医疗卫⽣⼈员钻研业务,脚踏实地做好本职⼯作,促进卫⽣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和实际⼯作⽔平的提⾼。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条安徽省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式进⾏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对在卫⽣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章适⽤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于经政府卫⽣⾏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卫⽣机构中已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公共卫⽣、妇幼保健、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作的⼈员,与⽤⼈单位签订聘⽤合同仍从事卫⽣专业技术⼯作的退休专业技术⼈员和在皖⼯作1年以上的省外卫⽣专业技术⼈员。

民营医疗卫⽣机构适⽤本条件。

第六条已取得⾮卫⽣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作需要申报评审卫⽣系列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专业⼯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作。

第⼋条积极承担医疗、公共卫⽣、妇幼保健、教学、科研等⼯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九条申报评审医疗、公共卫⽣、妇幼保健、护理等专业的⼈员应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注册。

2016年河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2016年河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2016年河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高级职务,包括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按照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需符合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要求。

所取得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仅限于在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聘任。

如需到非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任职须重新申报并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也可申报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但同一晋升年度,不能同时申报。

四、评价方式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

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与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同时进行,乡镇(街道)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室人员单独划考试合格分数线。

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三)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

(四)申报副主任医师者,需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其中申报临床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累计满6个月。

(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1、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4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5年以上;(4)在县(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在县(市)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连续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药、技)师、主治中医师职务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

2016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16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16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一)总体要求1、职称申报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上须有验证人签名及相关职改部门公章。

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省职改办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6年度高级职称申报的有效材料。

其中,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二)外语要求根据湘人发〔2001〕10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级别要求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A级;申报副高级(含未分正副高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B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C级。

根据湘人发〔2007〕56号文件,从2005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

对职称外语水平要求所作的其它政策性规定详见附件。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如丢失,须提供由省、市人事考试部门补发的证书或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三)计算机要求根据湘人发〔2003〕39号和湘人发〔2009〕17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需统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自2010年起,我省凡申报高级职称者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原已取得的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算1个模块(原初级合格证上编号为W开头的同样认可)。

为避免功能相似科目被重复选择,在规定中标明“考生任选其一”的考试科目,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有效科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职称的人员;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4、参加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5、转换系列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6、在援藏、援疆、援外期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7、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在援藏、援疆、援外前专业技术职务基础上按规定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2016山西卫生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2016山西卫生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西省卫⽣考试中⼼2015年度⼭西省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安排意见 为逐步建⽴分类评审制度,建⽴切合农村和城市基层医疗卫⽣⼯作实际、能够科学客观反映实际岗位⼯作能⼒和⼯作业绩的评价机制,激励专业技术⼈员留在基层、扎根基层,促进农村和城市基层卫⽣机构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培养造就⼀⽀素质好、技能适宜的专业技术⼈才队伍,做好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相关公共卫⽣⼯作,按照省⼈社厅“卫⽣系列要探索建⽴分类评审制度”的要求以及省卫⽣计⽣委《关于推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城市基层卫⽣⼯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定本评审安排意见。

⼀、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 全省基层医疗卫⽣机构中,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员。

基层医疗卫⽣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院、社区卫⽣服务中⼼(站)、村卫⽣室等。

“基层医疗卫⽣机构⼈员”是指全省乡镇卫⽣院和社区卫⽣服务机构在编或签订正式聘⽤合同的在岗专业技术⼈员以及村卫⽣室⼈员。

社区卫⽣服务机构是指符合规划设置,经卫⽣⾏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的机构。

⼆、评审资格效⽤ ⼆、评审资格效⽤ 专业技术⼈员参加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取得相应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和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

所取得的资格仅限于在基层医疗卫⽣机构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相应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本单位聘任的任职年限,仅能作为参加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评审的依据,不能作为参加⾮基层的卫⽣系列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依据。

三、评审⽅法 三、评审⽅法考评结合的⽅法,实⾏淘汰制。

评审与全省卫⽣系列⾼级专业技 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采取考评结合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同时进⾏。

基层医疗卫⽣机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实践能⼒考试单独划线,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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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现有职称以来 5 年(大专学历申报副高职称 7 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 职称 4 年、博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 2 年)聘书。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 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能提供在职证明材料除外),此类学 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
3.任现职以来最近连续 5 年(硕士学历申报副高职称 4 年,博士学历申报副 高职称 2 年)年度考核结果均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不含报考当年年度考核)。
(市州职改部门公章) 年月日
注:所有证件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复印清晰、完整、不漏页,并由所在 单位人事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州职改部门分别签署意审核见并加盖相应公 章。
市州:
卫生计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申报材料袋封面
单位全称: 申报者姓名: 申 报 专 业: 申报职称: 单位类别:
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宣读情况表
奖项名称
获奖年度 奖项等级 拟加分值



加分总计

该同志获奖情况真实有效。
单位
审核
审核人签名:
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有关科研成果与行政性奖项加分详见湖南省卫生计生人才网。
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Fra bibliotek材料申报要求一、述职报告 请用 A4 纸纵向打印 1 份,按目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 内。 二、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材料 包括科研奖项立项、科研成果奖项、行政性综合奖项等,请按目 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内。 三、参评论文 规定篇数的论文(或宣读文章、工作研究文章)各复印一份,要 求复印论文全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 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由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 市州职改部门对照论文原文逐级审核并分别加盖公章(骑缝章),按 目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内。论文要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 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进行检索查重, 或在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 索查重,将检索查重报告按目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内。 四、材料填写、整理及装订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 首页。 (二)任职评审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三)《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 份,此表须提供原件,从
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下载。 (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均须提供原件,从湖
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下载。 (五)《申报材料信息表》:申报人员报送材料前须登陆“湖南卫
生计生人才网”点击“2016 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信息录 入入口”,按要求录入本人科研成果奖项信息、行政性综合奖项信息、 报送论文情况信息(论文标题、发表期刊等),录入完成保存后打印 《申报材料信息表》,交单位审核盖章后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中。
(六)《综合成绩加分申请表》:符合科研成果奖项加分和行政性 综合奖项加分条件的申报人员,可登陆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对照《科 研成果奖项加分细则》和《行政性综合奖项加分细则》填写《综合成 绩加分申请表》(附后),按目录要求装订在《任职评审材料》内。
五、材料装袋注意事项 《申报评审材料袋封面》上的申报专业等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要填 写准确,核对无误。《申报评审材料袋封面》上的“市州”请按呈报 单位所在地区填写,省直、委直单位请直接填“省直”和“委直”, “申报类别”栏填写“事业单位”或“非事业单位”。 六、2015 年度综合成绩保留人员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 2016 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 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6〕2 号)精神,为减轻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负担,自 2016 年起,凡综合成绩合格、但在综合评审时因单位 职数有限未通过的人员,保留其参加综合评审资格两年。在后续连续
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姓名:
申报专业:
申报级别:
序 材料名称
号 1 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单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份备 数注
3 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姓名、专业、日期复印完整)
4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姓名、类别、编号复印完整)
5
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姓名、执业范围、地点、有效期 及变更信息复印完整)
论文标题
研究事项
论 文 专 业 工 作 研究参与情况
主 要 研究文章 内容
(由作 者个 人填
研究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科研成果事项
写)
科 研 成 果 组织实施情况
分析文章 推广应用情况
作者姓名 作者排名
主要参考文献 论文交流会议主办单位
论文交流名称
宣读时间
论 文 宣读地点 评价
和论 文 宣 评价意见
读情 况( 由 单位负责人签名(2 人以上)
7
论文复印件(文章全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复印 正高 3 篇(至少)
完整)
副高 2 篇(至少)
8
论文检索查重报告
1份
9
任现职称以来的主要工作经历与能力一览表
1份
10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份
11
单 位 意 见
其他材料
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本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尚有
专业副高 /正高 级职称空余岗位,经审
12
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原有的公务员登记表、从 机关分流到事业单位的任职文件等)
13 处分结论等材料
14 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 职称)下载]
15 所在工作单位《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16 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从湖南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下载] 本人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聘用单位出具受聘
七、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在填写报考和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信息时,需完 整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全称以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上的第一名称为准。 申报人员提供论文为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的须提 供《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宣读情况表》。 申报人员和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须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 真实性承诺书,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得受 理。 学历要通过学信网(/xlcx/)或技工院 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结果查询系统进行验证。 八、相关表格
承担科 研工作
情况
医疗事 故(含重
大差 错)、违 纪违法、 医德医 风情况
所在科室群众评议意见:
单位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名: (科室公章)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个人综合成绩加分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单位
专业
级别
科研成果奖项加分
奖项名称
获奖年度 奖项等级 参与排名 拟加分值



行政性综合奖项加分
两年中,所在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需要和职数情况,在相应 专业与级别设置了岗位职数,上述人员可直接与其他当年度成绩上线 人员一并提交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即 2015 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 职称评审综合成绩保留人员可不参加 2016 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专 业理论考试,直接报送评审材料,此类人员须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 网 ,打印《综合成绩保留证明》,将该证明放置在《资 格审查材料》中《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单》位置,其他申报材料要求与 其他参评人员要求一致。

同志符合卫生计生系列专业
副高 /正高 级职称申报条件,同意其参
加本次专业理论考试。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非事业单位意见:
同意
同志参加卫生计生
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机构审核意见:
市州职改部门审核机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月日
17 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仅限于非事业单位类别人员 提交)
单位审核机构审核意见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机构审 市州职改部门审核机构审
并负责人签名:
核意见并负责人签名: 核意见并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月日
(市州职改部门公章) 年月日
注:1.所有证件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复印清晰、完整、不漏页,并由所 在单位人事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州职改部门分别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相应 公章。
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姓名: 序号 材料名称
申报专业:
申报职称: 份数
备注
1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 共服务网(湖南职称)下载]
1份
2
个人述职报告
1份
3
申报材料信息表
1份
4
个人综合成绩加分申请表
1份
5
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每项印 1 份
6
行政性综合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
每项印 1 份
6 现有职称以来的聘书(文)复印件(包括首聘、后续聘用)
7 外语(医古文)成绩单复印件或免试材料
8
《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复印件(下乡时 间明确,不得涂改,各级单位意见复印完整)
9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材料
10 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11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必须有考核结 论)
单位 负责 人填
负责人 1:
写)
负责人 2: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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