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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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1.健全完善集中支付制度。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要求,认真查找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薄弱点,研究改进国库集中支付事项审核衔接程序。修订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配合国库科调整改进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流程。
2.推进集中支付配套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公务卡使用情况监控。配合国库科进一步优化公务卡执行环境,促进公务支出更透明;完善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研究非代理银行办理公务卡问题,督促代理银行加强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协调有关方面加大区内POS机具布设力度,提高商户受理意愿,为公务卡制度实施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配合相关科室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规范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加强与相关业务科配合,建立健全财政专户(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审核规程,做到财政资金高效支付的同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4.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修改完善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夯实日常监控基础工作,提高监控的实时性和全面性。加大对会议费、出国费、接待费、购车经费支付使用的监控,从预算执行管理环节保证区委政府有关决策落实到
位。适应预算执行细化管理要求,依托动态监控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分析,建立多层次的动态监控报告制度,动态反映国库集中支付问题和态势。
5.完善集中支付操作规程管理。进一步梳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促进各环节业务有效衔接。配合相关科室争取先行先试,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推动支付业务更加规范、高效、透明。
二、巩固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运行基础
5.加强集中支付支出管理。推进落实财政直接支付动态预警管理,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效率。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建立健全突发应急支付体系,准确开具资金支付凭证,安全高效支付财政资金。
6.规范集中支付资金清算。及时向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清算银行传递集中支付信息和相关支付凭证,保障财政资金按时准确清算。协调促进业务科室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沟通,保障非部门预算资金规范、高效支付。
7.强化集中支付信息支撑。优化业务操作系统环境,规范运行管理程序,统一集中支付数据口径,提高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支付执行等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数据报表体系,强化信息查询功能,实现历史数据可追溯。
8.强化支付安全监督检查。健全集中支付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集中支付执行内部业务检查。对业务审核、印章使用、票据开具等关键环节加强重点监控,落实问责制度。加强集中支付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信息数据安全监督检查,提高财政国库支付系统运行的安全性、高效性和稳定性。
三、规范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9.健全资金安全管理内控机制。规范财政资金收付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强化岗位分工与职责规定,严格按照岗位需要配备人员,建立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印鉴和档案保存、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多层次对账制度;将所有财政资金收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充分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实现资金收付各环节之间有效制衡,提高资金运行安全性和透明度。
10.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级次管理,协调有关科室规范指标调整程序。严格执行预算指标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管理,加强支出用途、事项和收款人等支付信息的审核。严格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商品(劳务)供应商和最终收款人。
11.加强零余额账户、往来资金分账户和行政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收支监控,严禁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系统内其它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财政资金。协调业务科室研究制订预算单位资金垫付制度,规范资金归垫的申请、审核和批复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归垫资金数量。
12.严格规范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现金支出事项和使用范围,加强现金支出情况动态监控。认真落实现金支出申报审批制度,配合业务科室加强现金提取源头控制,巩固提升现金管理成果。
13.健全扩大动态监控范围。健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完善监控预警规则。结合预算执行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提高系统预警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加强集中支付执行的动态监控分析报告,采取月、季、年报和专项报告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归纳梳理、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加强大额资金支付情况的监控。
四、扎实推进县乡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一体化
14.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按照《关于推进全省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一体化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紧密围绕“账户设置、覆盖范围、方式划分、业务流程、审核方式、内部控制、窗口服务”七个一体化工作目标,逐步建立规范统一、内控严密、流程优化、安全高效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新机制。
15.健全统计分析制度。认真落实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集中支付业务数据,研究分析支付改革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对策建议。
16.加强乡镇业务指导。围绕集中支付工作转型、项目支出直接支付、现金提取、国库资金退库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调研;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操作规程,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业务管理,提升支付效能。
五、积极促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转型
17.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管理,硬化部门预算约束,强化财政资金支出关口管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入开展集中支付执行趋势分析和工作研究。
18.服务部门预算管理。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为目标,充分挖掘、分析、利用集中支付数据,有效反馈预算执行情况,促进预算编制更科学、更准确、更精细。研究建立集中支付执行周报、月报工作和季度通报会商制度。
19.服务单位财务管理。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立足财政财务管理要求,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积极开展工作会商。加强预算单位支出业务调研,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做好财政政策解释和宣传,指导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努力营造支付执行和谐环境。
20.拓展集中支付服务内容与渠道。以服务预算执行、服务预算单位、服务社会群众为重点,通过公开集中支付改革信息、发放意见征求卡、召开预算单位座谈会、组织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和代理银行业务人员业务培训班、上门服务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预算单位业务特点与支付需求,宣传集中支付改革政策、要求与成果,促进预算执行绩效的有效提升。
六、全面提升中心干部队伍服务效能
21.继续推进集中支付廉政风险防控。总结廉政风险防控试点管理工作经验,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不断深化,加大支付中心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