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当地财政补贴时
案例解析政府补贴收入的账务处理
政府补贴收人作为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收人来源之一,由于补贴收入形式比较多,实务中不少财税人员对什么样政 府补贴收人应由政府补助准则规范,什么类型的政府补贴收 入不应由政府补助准则规范区分不清楚,由此带来不必要的 涉税风险。
下面就不同类型政府补贴收人的账务处理及需 要注意的涉税事项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_、《企业会计准则第16 ^—政府补助》规范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范了政府补助的 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 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财会2017 年1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政府补助具有下 列特征:一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二是无偿性。
如财政拨 款、税费返还、财政贴息等属于典型的政府补助。
二、 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根据财会[2017] 15号的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如财政拨款购 买设固定资产是典型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 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 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人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是用 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在计人当 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
我公司应该收到的财政补贴收入,但在当年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我公司应该收到的财政补贴收⼊,但在当年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我公司应该收到的财政补贴收⼊,但在当年没有收到,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当年不做处理,在实际取得财政补助收⼊的当年度,区分具体⽤途、性质和使⽤情况进⾏财税处理。
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原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选择性处理:冲减资产或递延确认收益;资产载体消失,余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偿后期,递延确认;补偿当期,计⼊损益或冲减成本;补偿前期,直接计⼊损益或冲减成本。
综合以上两个会计处理来看,只在财政补助实际已取得的当年,冲减成本或计⼊损益。
已购进的资产或已发⽣的费⽤正常⼊账,也没有要求将应取得的财政补助与实际补助的对象资产或对象费⽤,在时间上⼀⼀对应⽽要求追溯调整。
因此,会计上是按已取得年度处理。
财政补助不同于⼀般经济交易的收⼊,是否符合条件,或补助条件是否发⽣变化,⼀般不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能够确定的,主导权和确定权主要在政府⼀⽅,经济利益流⼊的时间和⾦额均有⼀定的不确定性。
所以,按实际已取得财政补助年度进⾏处理,合理合规,即符合会计准则处理要求,也符合税法上所指的取得。
以下接着完整介绍⼀下财政补助的⼀些基本处理要求。
(三)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区分不同部分进⾏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以上补助形式⽐较常见,会计上按不征税收⼊处理。
如要纳税调整,只是时间性差异。
(四)与⽇常经营⽆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营业外收⽀。
与税法相同。
(五)财政贴息。
1、财政将贴息资⾦直接拨付给企业的,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2、财政将贴息资⾦拨付给贷款银⾏,【两种⽅法】⼀是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额作为借款的⼊账价值,按照借款本⾦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
⼆是按照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实际收到的⾦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
收到政府补助时现金流量表的填列-会计实务之财务报表
收到政府补助时现金流量表的填列-会计实务之财务报表收到政府补助时现金流量表的填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年版)第514页,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年版)第526页,明确规定: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在实务中,一般将其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
具体如下:1、财政拨款(1)与收益相关的财政拨款。
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是用于补偿企业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应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2)与资产相关的财政拨款。
①政府文件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或明确作为国家投入的某些政策性拨款。
处理建议:该类政府补助,在有关文件上明确作为国家投入或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如港口企业的港建费分成资金返还、一些煤炭企业的环保类专项资金等,该政府补助实际中也经常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应属于国家的资本性投入,计入筹资活动的现金流更合适。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应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②政府文件未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或作为国家投入的某些补助资金。
处理建议:这种政府补助在会计处理上计入递延收益,并随资产折旧或摊销分期转入利润表,在文件上通常限定资金使用用途,这种补助通常是用来购买或建造某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
企业财政补贴会计分录
企业财政补贴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财政补贴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
1. 如果企业收到的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那么应当在收到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然后在资产的使用期间,将递延收益分摊至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 如果企业收到的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则在收到补助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具体业务的实质不同,可能会对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有所差异。
如果涉及的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以获取准确的建议。
关于国家补贴收入的规定及帐务处理
关于国家补贴收入的规定及帐务处理补贴是指国家对企业因按照国家规定的种类和方式进行经营活动所受损失的补偿,包括退还的增值税等。
企业的补贴收入是直接构成利润总额的一部分,在会计核算中,补贴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性质,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不具备确定性和持续性。
企业收到的各种形式补贴收入,从项目上大致可分为三类:与科研创新有关的内容,如科研项目申请的拨款补助、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新产品补助等;与生产有关的内容,如软件企业的增值税退税款、自营出口奖、财政补贴收入(为各类贴息)、环保治理资金补助等;与各类企业荣誉有关的内容,如名牌产品奖励、省级示范企业奖励、国家级新产品、免检产品奖励等。
以上补助、奖励款项,大部分性质上属于地方政府的财政、科技、环保和信息等部门对当地企业的补助性、奖励性款项。
国家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获得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
税法规定国家补贴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
一、税法规定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94]074号)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1995]8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对企业取得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凡能够提供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属于国家有指定用途的补贴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中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在“国家补贴收入”中列示。
企业收到财政拨款账务处理
关于企业收到财政拨款的账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税法规定了财政拨款、实务中理解偏差较大。
目前政府为了实行其职能,或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常常会给企业一定的资金和实物帮助,既有无偿的也有有偿的,不少企业都理解为财政拨款,列入不征税收入项目,侵蚀的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也给自身带来了税务风险。
为此笔者认为应当不可小视。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谈谈政府对企业补助收入如何进行走账,结合税法进行纳税纳税调整,汇算清缴以纳税人为主,企业纳税人做好纳税调整。
目前尚未实行准则的企业,建议涉及政府补助收入的核算,走账时可参照使用,因为在准则前的相关会计制度和通则,对政府补助收入涉及极小,不适应当前会计核算的需要。
企业取的财政拨款,是和事业单位不同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收入,同时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税法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对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
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皆应按照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确认收入,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例1:A企业仓库,20×8年实际国家储备粮油糖储备量1.2亿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予每斤0.001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
20×8年1月10日,A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会计实务:关于财政补贴收入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关于财政补贴收入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问:有时,企业会收到一些财政拨付的资金,有的是治理污染专项补助,有的是扶贫贷款贴息,有的是新产品研发费补贴,有的是扶助性资金未指明专项用途,同时,在收到这些款项时,有的要求计入资本公积,有的要求计入专项应付款,有的未指明。
请问,哪些类型的财政拨款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具体规定吗?答: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法规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如财税[2007]80号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企业收到财政拨款账务处理
关于企业收到财政拨款的账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税法规定了财政拨款、实务中理解偏差较大。
目前政府为了实行其职能,或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常常会给企业一定的资金和实物帮助,既有无偿的也有有偿的,不少企业都理解为财政拨款,列入不征税收入项目,侵蚀的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也给自身带来了税务风险。
为此笔者认为应当不可小视。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谈谈政府对企业补助收入如何进行走账,结合税法进行纳税纳税调整,汇算清缴以纳税人为主,企业纳税人做好纳税调整。
目前尚未实行准则的企业,建议涉及政府补助收入的核算,走账时可参照使用,因为在准则前的相关会计制度和通则,对政府补助收入涉及极小,不适应当前会计核算的需要。
企业取的财政拨款,是和事业单位不同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收入,同时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税法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对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
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皆应按照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确认收入,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例1:A企业仓库,20×8年实际国家储备粮油糖储备量1.2亿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予每斤0.001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
20×8年1月10日,A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政府财政补贴的账务处理及现金流量分析
政府财政补贴的账务处理及现金流量分析1.定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类型及账务处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根据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规定,会计处理要求:第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解析:例:2001年1月5日,政府拨付给A企业45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要求用于购买大型科研设备1台。
2001年1月31日A企业购入大型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实际成本为480万元,其中30万元一自有资金支付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
2009年2月1日A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2001年1月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4500000贷:递延收益4500000(2)2001年1月31日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4800000贷:银行存款4800000(3)自2001年2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①计提折旧借:研发支出40000贷:累计折旧40000②分摊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37500贷:营业外收入37500(4)2009年2月1日出售该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①出售设备借:固定资产清理960000累计折旧3840000贷:固定资产4800000借:银行存款120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960000营业外收入240000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借:递延收益900000贷:营业外收入900000第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财政专属补贴会计分录
在建工程财政专属补贴会计分录
一、收到补贴款
当企业收到财政专属补贴款项时,应按照补贴金额和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财政补贴款
二、抵减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设备购置、其他费用等,在收到财政专属补贴后,可以按照相应比例抵减工程成本。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专项应付款——财政补贴款
贷:在建工程——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设备购置/其他费用
三、缴纳相关税费
企业收到财政专属补贴后,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缴纳相关税费。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四、专项应付款项处理
在完成工程项目后,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应付款项处理。
如果工程项目实际支出少于收到的财政专属补贴款,企业应将余额部分退还给政府。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工程项目实际支出少于收到的财政专属补贴款的处理:
借:专项应付款——财政补贴款
贷:银行存款
2. 工程项目实际支出大于收到的财政专属补贴款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财政补贴款。
收到国家财政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
收到国家财政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题】
收到国家补贴北欧国家财政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案】
收到政府补贴,根据政府补助补贴的用途置于不同的各科。
主要包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机构补贴用于补贴商品销售额,则政府补贴视同销售,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政府补贴用于资产、建筑,资产建成后随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摊确认:
(1)收到政府补助时,先放于递延收益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每年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国家补贴政府补贴,将其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贴,能够当期一次性确认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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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财政资金的财务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财政资金的财务会计处理一、企业收到财政资金的财务处理财政资金一般都有指定用途,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因此,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不能一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进行核算,否则,就会把财政资金笼统地计入企业收益,进而给股东分红,造成违反财政法纪的后果。
对此,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区分以下不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如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等,应当直接增加国家资本,企业如果注册资本已经到位,在办理增资的法定手续之前,则应当列作国有资本公积,用于以后转增国家资本。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如国债投资补助、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投资补助等,属于国家针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给予资本补助,因而应当增加资本公积,但如果投资者认缴的出资尚未缴足,则应当直接增加实收资本。
由此形成的权益,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则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如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可再生能源项目支出补助、研发费用补助、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属于国家针对企业某些经济活动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的补偿,因此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如财政转贷的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企业使用后需要按期归还本息,因而应当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如企业亏损补贴、遭受自然灾害损失补贴、企业贷款担保费用补贴等,属于国家对企业实施救济、扶持政策的费用支出,因此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此外,政府由于城市规划、库区建设、沉陷区治理等公共目的需要而通过财政拨给企业的拆迁补偿款,企业应当作为专项应付款管理,专门用于遣散职工的安置、企业搬迁异地重建等所需支出,如有结余,转作资本公积;如收不抵支,则将差额列入营业外支出。
二、企业集团收到财政资金的内部财务处理目前,多数大中型企业已经按照资本纽带关系组建企业集团,集团公司作为整个集团发展战略的制定者、组织实施者,其职能已从单一的生产经营中脱离开来,主要通过投资控股等多种方式从事资本运营和管理,推动所控制的子公司、孙公司按照集团发展战略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收到财政拔入项目款账务怎么处理
企业收到财政拔入项目款账务怎么处理
一、如果是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者特定用途的资本性款项,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建设项目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1、形成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2、没有形成资产的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贷:在建工程,
3、结余的款项需要返还的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二,如果是按照销售量或是产量给予的补贴,收到补贴款时暂计入应收补贴款科目,然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现在这种补贴出现的情况较少。
三、除了上述两种之外财政拨款,比如说是税费返还,政策性拆迁补助、国家扶持项目的补贴等,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拨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属于收益性补助,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属于资本性补助:
购买或是建造固定资产时: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按照受益期摊销补助款项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分期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累计折旧。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有哪些办法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有哪些办法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法:收益法与资本法。
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所有者权益。
收益法⼜有两种具体⽅法:总额法与净额法。
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余额或者费⽤的扣减。
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的扣减。
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或损失发⽣的期间计⼊当期损益,即:①⽤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的期间计⼊当期营业外收⼊;②⽤于补偿企业已发⽣费⽤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当期营业外收⼊。
(2)企业在⽇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科⽬,贷记“营业外收⼊”(或“递延收益”)科⽬。
(3)不确定的或者在⾮⽇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额计量,借记“银⾏存款”等科⽬,贷记“营业外收⼊”(或“递延收益”)科⽬。
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贷记“营业外收⼊”科⽬。
企业取得针对综合性项⽬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当期损益,或者在项⽬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逐渐计⼊以后各期的收益。
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相关资产可供使⽤时起,在该项资产使⽤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当期营业外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额,借记“银⾏存款”等科⽬,贷记“递延收益”科⽬。
对财政拨款等的处理
对财政拨款等的处理2009-06-07 16:11转自19351213的个人空间/38881、《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1号《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一、财政性资金(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会计经验:收到政府补助时现金流量表的填列
收到政府补助时现金流量表的填列
收到政府补助时现金流量表的填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年版)第514页,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年版)第526页,明确规定: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
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在实务中,一般将其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
具体如下:
1、财政拨款
(1)与收益相关的财政拨款。
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是用于补偿企业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应计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2)与资产相关的财政拨款。
使用上级补助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使用上级补助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来记录这笔收入。
以下是使用上级补助收入时可能涉及的会计分录。
1.当上级机构批准补助款项时,假设金额为100,000元。
此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补助款100,000
贷:政府补助收入100,000
2.当收到上级机构发出的补助款项时,假设金额为90,000元。
此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90,000
贷:应收补助款90,000
3.如果上级补助款项是以物资的形式提供的,假设物资价值为
80,000元。
此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存货80,000
贷:应收补助款80,000
4.如果上级补助款项要求用于特定项目,假设项目名称为X,款项为70,000元。
此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70,000
贷:应收补助款70,000
5.当企业按照规定用于特定项目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特定项目X支出70,000
贷:应收补助款70,000
6.当企业无法按照规定用于特定项目时,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70,000
贷:应收补助款70,000
借:特定项目X支出70,000
贷:银行存款70,000。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业务处理汇总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业务处理汇总一、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贴收入(总帐)账户用于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资金收付申报关系计算事业单位收到的各类业务资金,余额一般记入贷方,反映财政补贴收入的累计金额。
① 收到财政补贴收入时,借方:银行存款,贷方:财政补贴收入② 余额还清时,借方:财政补贴收入,贷方:银行存款③年终结帐时,将“财政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财政补助收入,贷:事业结余年终结算后,如果本科生账户没有余额,应按照“国家预算收入账户”和“账户”级别科目设置明细账户。
2、优越的补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上级补助收入累计数。
① 收到上级补贴收入时,借方:银行存款,贷方:上级补贴收入② 余额还清后,借方:上级补贴收入,贷方:银行存款③年终结帐时,将“上级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方:上级补贴收入贷方:企业余额三、拨款拨入专款(总帐)帐户是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拨入专款的累计数,年终未完项目暂不结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帐核算。
①收到拨入专款时,借:银行存款,贷:拨入专款-×××②余额缴回时,借:拨入专款,贷:银行存款③余额留归本单位时借:拨入专款,贷款:商业基金-普通基金④年终结帐时,对已完工项目,将“拨入专款”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拨入专款,贷款:专项资金拨付(专项资金支出)⑤ 余额转入“业务余额”,借方:专项资金拨付,借款:业务余额四、业务收入事业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事业收入累计数。
根据事业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帐。
从特别财务账户收到的预算外资金也计入该账户。
但是,主管部门收到应当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后,应当门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最新知识]给对方开发票,但钱是财政拨款怎么做账
给对方开发票,但钱是财政拨款怎么做账
给对方开发票,但钱是财政拨款怎么做账,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给对方开发票,但钱是财政拨款怎么做账?
财政局拨款,一般直接进入你的银行账户,一般需要你开具收据,这个收据要到税务部门开具,一般拨款属于免税性质,如果对方要求你开收据,你就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携带相关资料去办理,如果对方不要求,你就不用开票。
一般是需要正规收据的,根据实际情况看吧! 以普通发票为例:
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某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财政拨款怎么做账?
1、收到财政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财政拨款
2、在进行技术改造使用该项专款时,
如果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或者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3、如果是用于费用的发生使用,借:管理费用--工资,等
贷:银行存款,现金
4、在技术改造完成时,将专项应付款转出,
借:专项应付款--财政拨款
贷:资本公积
同时做资产的结转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公司现在发生的外聘人员的工资,应该作为费用的帐务处理计入费用,管理费用,或者是营业费用。
以上就是我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给对方开发票,但钱是财政拨款怎么做账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对方不要求,你就不用开票,获取更多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我们网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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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当地财政补贴时,如何做分录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政府财政补贴批文明确了该项财政补贴的会计核算方法,按其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如果政府批文明确该财政补贴仅由公司代为管理并用于指定用途,不属公司享有,应将该部分财政补贴直接作为负债处理。
公司在收到补贴时,增加银行存款,同时增加专项应付款;实际使用时做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增加相应的资产和资本公积。
3.如果政府批文明确财政补贴由公司享有,但该部分财政补贴限定用于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等,公司应先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0]30号“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会计处理的复函”进行账务处理。
即实行“先征后返”的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应于实际收到时分别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计人补贴收入,冲减当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对于除税收先征后返以外,属于国家财政扶持领域而给予的补贴(除另有规定者外),公司应于实际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
这类补贴收入不能用于股利分配,并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注明。
4.如果政府批文未明确该部分财政补贴的权属,那么拟上市公司应当在提出发行申请前提供明确该部分财政补贴权属的证明文件,以便预审员判定这部分补贴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同时,出于充分披露的考虑,公司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其他重要事项”中披露有关财政补贴的发生依据、性质、附加条件、所采用的核算方法以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你的政府补助如果是在一段时间使用的,先记入递延收益,在按期记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一次性的,收到时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
1、属于专款专用的财政性专项拨款,可以不计入当年收入总额的分录是: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长期应付款--XX专项拨款
2、属于一般性的财政拨款或退返税性质的,无指定用途的,计入“补贴收入”。
现金流量不指企业的流动资金。
用产成品偿还短期借款是一种现金流,不是现金流量。
前者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占用的流动资金的进出,不等于投资过程中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均按实际收或付的现金数计算。
应当收、应当付计入会计帐,不计入现金流量。
如,销售收入1000元,其中现款600元,赊销400元,计算会计利润时收入为1000元,而计算现金流
量时只计600元。
追问
系统地说吧,现金流量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与会计收入的不同点,见上例,400元没有收
入就不计入现金流量,而会计收入帐就要计入。
2、折旧是企业要提取的,在会计收入帐中折旧费是不计入会计收入帐的。
而计算现金流量时,就要计入现金流量的流入。
3、会计是讲费用分类的,而现金流量只讲流出、流入。
如购置设备是现金流出,要计入现金流量。
而
会计利润就不计入。
4、现金流量只表示投资系统与外界之间的流入和流出,不表示资金在系统内的流通。
现金流量是投资过程的基本概念,会计又比较复杂,需慢慢领会,特别是从多个例子中去体会,不可急求。
、取得政府拨款时,相关文件上有明确规定的话,按规定的会计分录执行。
一般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开发完成后结转。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收到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记入”专项应付款”或“补贴收入”科目。
“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接受的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补贴收入”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
两个科目应分别按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
1、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购置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形成资产后将专项资金支出结转至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资本公积
2、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与固定资产建造专门借款相关的贴息于固定资产完工前冲减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冲减财务费用。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①收到专项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若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支付贷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在建工程
③若固定资产竣工完成后支付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财务费用
3、用于门店装修、招牌制作、公益服务、培训等不能形成资产的费用化支出,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财政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②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结转专项资金,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