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工程定额取费标准
2021海南定额计价规则
2021海南定额计价规则
2021年海南定额计价规则主要参考《海南省执法规定》、《海南省行政执法罚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规则如下:
1.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规则: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类型、结构、功能及规模,制定相应的定额计价标准。
定额计价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等各项成本,以及利润、税金等。
具体定额计价标准可参考《建设工程定额计价规则(2014版)》。
2. 市政工程定额计价规则:市政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等公用设施及相关设备的建设。
市政工程的定额计价主要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工艺等因素制定,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等各项成本,并按照相应比例计算利润、税金等。
3. 水利工程定额计价规则: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水库、堤防、渠道、水闸、泵站等建设。
水利工程的定额计价主要考虑工程规模、类型、技术要求等因素,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等各项成本,并计算相应的利润、税金等。
4. 其他工程定额计价规则: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定额计价规则,包括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市政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具体计价规则可参考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定额计价手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定额计价规则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的定额计价标准应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和市场情况确定。
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取费
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取费
二十、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
说明:
1、本收费标准以单项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单独编制或审核一个单项工程中的二次精装修或安装工程预(结)算时,其收费在以上相应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25系数。
3、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在上表编制工程量清单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25系数。
4、审核工程结算时,咨询人根据上表第九项标准,在收取工程结算基本收费的同时,另外可通过与委托人协商,获得该项目实际审核核增(减)额乘以5%的奖励。
5、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标底、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经验指标估算计入,若实际按施工图抽筋放样,则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6、每一个单项工程业务,咨询单位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01-95)及《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拨款的依据;也是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有章说明,项目由工作内容及定额表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已考虑在相应定额内。
本定额子目中加(—)符号者,表示该子目为不完全基价。
六、本定额中的工日数、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数量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
七、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一)生产工人的工资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海南省建设工程系列概算定额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海南省建设工程系列概算定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0.24•【字号】琼建规〔2023〕9号•【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关于发布海南省建设工程系列概算定额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计价依据体系,满足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建设工程系列概算定额,具体包括《海南省建设项目总概算组成及其他费用计算规定》、《2023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23海南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2023海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2023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一个规定+四个专业概算定额”)。
经审定通过,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个规定+四个专业概算定额”是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有效举措,是我省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参考依据,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工程建设宏观调控和进行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二、“一个规定+四个专业概算定额”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4海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一个规定+四个专业概算定额”解释、修订等工作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附件:1.《海南省建设项目总概算组成及其他费用计算规定》2.《2023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3.《2023海南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4.《2023海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5.《2023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概算定额》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0月24日。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说明: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三)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 5%计算。
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01-95)及《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拨款的依据;也是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有章说明,项目由工作内容及定额表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已考虑在相应定额内。
本定额子目中加(—)符号者,表示该子目为不完全基价。
六、本定额中的工日数、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数量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
七、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一)生产工人的工资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工程队在建造房屋、桥梁等时都会对工程进行预算定额,有了好的预算定额对工程质量以及工程的造价、成本都有很大的好处,如果在海南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那么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进行的?下面由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的内容介绍。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三、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工程队在建造房屋、桥梁等时都会对工程进行预算定额,有了好的预算定额对工程质量以及工程的造价、成本都有很大的好处,如果在海南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那么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进行的?下面由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的内容介绍。
▲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三、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说明: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三)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 5%计算。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作者:admin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 2275 更新时间:2010-7-15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说明: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01-95)及《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拨款的依据;也是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有章说明,项目由工作内容及定额表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已考虑在相应定额内。
本定额子目中加(—)符号者,表示该子目为不完全基价。
六、本定额中的工日数、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数量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
七、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一)生产工人的工资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背景介绍作为中国的一个热带省份,海南省的经济发展一直较为迅速。
在海南的经济发展中,建筑业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工程费用的支出是很关键的,海南省为了规范建筑工程中工程费的支出,制定了《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标准。
简介《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主要是针对建筑工程进行标定和规范,其体现了建筑工程中人工、材料和机械的费用标准,对建筑工程的成本及其构成进行了详细的明确和规范。
其目的在于提高建筑施工工作规范,推动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竣工日期。
定额的基本架构《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的基本架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建筑工程人工费用定额2.建筑工程材料费用定额3.建筑工程机械费用定额在实际使用和管理中,可以通过这3个部分的分类对建筑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方面进行计算和管理,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和施工质量。
定额的应用范围《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适用于海南省内建筑工程的计算、编制、验收和监督管理等方面。
其中,建筑工程人工费用定额主要用于计算和编制建筑工程施工中人工工资费用;建筑工程材料费用定额用于计算和编制施工中的材料费用;建筑工程机械费用定额主要是用于计算和编制施工中各种机械的费用支出。
除此之外,该定额也可供社会各方面参考,如建筑工程设计、咨询、评审、计算和服务等方面。
定额的优势作为一个对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进行规范的文件,《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有如下的优势:1.明确规定建筑工程中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支出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2.突破了建筑工程中费用标准的不规范、不透明等现象;3.使建筑工程在施工、管理和使用方面具有可操作性,并具有参考价值。
通过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成本的管理更加严谨,对于建筑施工的规范化有很大帮助。
总结本文主要介绍了《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的相关内容。
通过该标准的使用,对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方面能够更加固化和标准化。
并从中找出比较准确的参考标准,可以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的费用,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海南土建工程取费精选全文
综合价
1.24—2.10
其
中
总造价≤100万
综合价
2.10
100万<总造价≤500万
综合价
1.8
500万<总造价1000万
综合价
1.6
1000万<总造价≤3000万
综合价
1.4
总造价>环境保护费
综合价
0.4
8
工程保险费
综合价
0.28
9
工程保修费
综合价
0.08
10
赶工措施费
综合价
0—0.83
10.1
0.9≤合同工期/定额工期<1
综合价
0
10.2
0.8≤合同工期/定额工期<0.9
综合价
0.4
10.3
0.7≤合同工期/定额工期<0.8
综合价
0.83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
土建工程措施其他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参考费率%
1
临时设施费
综合价
2.40
2
夜间、雨季施工增加费
综合价
0.74
3
二次搬运费
综合价
0.45
4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综合价
0.07
5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综合价
1.25
6.1
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部分)
综合价
0.7
6.2
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
总说明一、《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01-95)及《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拨款的依据;也是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有章说明,项目由工作内容及定额表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已考虑在相应定额内。
本定额子目中加(—)符号者,表示该子目为不完全基价。
六、本定额中的工日数、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数量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
七、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一)生产工人的工资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取费标准及说明
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取费标准及说明一、“取费标准”由综合费、利润、劳动保险基金、单独计取的费用、税金组成。
(一)综合费内容:包括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
1、管理费的内容:(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综合取暖),燃煤(气)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交通工具的油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企业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和现场管理使用的不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的费用。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费费。
(8)保险费,是指企业和施工管理的财产保险、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海上作业等特殊工程安全保险等。
(9)职工养老保险费及待业保险费,是指职工退休养老金的积累以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
(10)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棠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经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土地使用费。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枝有权部门规定支付的上级管理费,定额测定费。
2、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建筑工程取费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分类取费标准建筑工程中的划分标准为一类工程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 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5)高度3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25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内的池类。
6)运动场、砼挡土墙、围墙、保坎、砖、石挡土墙。
装饰工程中的划分标准为一类工程:每平方米(装饰建筑面积)定额直接费(含未计价材料费)1600元以上的装饰工程;外墙面各种幕墙、石材干挂工程。
海南省建设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一、总则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1、层高 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 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 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 corridor go11o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 eaves go11o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 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 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 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 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 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阳台 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眺望间 view room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海南省建筑工程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作者:admin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 2275 更新时间:2010-7-15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说明: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作者:admin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2275 更新时间:2010-7-15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说明:
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
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
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
说明:
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
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
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施工配合费:
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
(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
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三)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 5%计算。
(四)打混凝土桩单独列项,按三类建筑工程费率乘90%计算。
(五)因建设单位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的补偿费计收办法:
1、按停工、窝工期间的现场工人全部工资及相应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40%
计费,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
2、费按2000年《海南省施工机械与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相应机械台班费用中的第一类费用中的折旧费及人工费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扣除公休节假日,每天只计一个台班)单独计列,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
(只算10天如果超过10天需签证,如果不签证只能计算折旧费,而不能在加人工费)
(六)检验试验费不包括试桩、测桩、试压(静载试压等)、沉降观测等的费用。
(七)定额管理费已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点四(1.4‰)综合考虑,由各施工企业按省人民政府琼府[1989]80号、琼建定[2001]77号文规定交缴。
五、其他直接费内容
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
(一)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防雨措施、排水、道路防滑、降低工效等的费用。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在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照明设施摊销费、夜餐补助和降低工效等的费用。
(三)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因场地狭小等情况而发生的材料进入工地仓库或堆场前的二次搬运费。
(四)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购置、返摊销费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五)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
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六)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六现场经费内容
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单幢建(构)筑物边缘50米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施工围墙、场地硬化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直接费。
(二)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
电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
职工探亲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
旧、大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
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其他费用,包括施工垃圾费、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等。
七、间接费内容
由企业管理费、社会劳保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
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议器等折旧及维修等
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
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
计提的费用。
8、其他,包括企业警卫消防费、临时工管理费、业务招待费等。
(二)社会劳保费用:是指施工企业按社会劳保条例规定支出的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住房基金。
(三)其他费用:是指按规定支付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
八、计划利润
指按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
依据不同工程类别实施差别利率。
各类工程利润标准单位:%
说明:
1、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的计算基数是直接费与综合费之和。
2、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的计算基数是人工费。
3、利润率可浮动,具体标准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