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工程线使用管理办法与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工程线使用管理办法与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铁路工程线的建设和管理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提高运输效率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铁路工程线的安全运营,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使用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分别介绍铁路工程线使用管理办法和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铁路工程线使用管理办法铁路工程线使用管理办法是针对铁路工程线的使用和维护制定的管理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线使用范围:规定了铁路工程线的使用范围,明确了哪些车辆和人员可以进入工程线的范围,以及进入工程线需要履行的手续和条件。
2. 工程线的安全标志和信号:明确了工程线上的安全标志和信号的含义和使用方法,包括标志的颜色、形状和位置等。
同时,还规定了车辆和人员在遇到特定标志和信号时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
3. 工程线的运行速度和优先顺序:规定了工程线上各类车辆的运行速度和优先顺序,以确保铁路工程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通行。
4. 工程线维护和保养:明确了工程线维护和保养的周期和方法,包括对轨道、道岔和信号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等内容。
同时,还规定了维修工作时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5. 工程线的管控和管理:规定了对工程线的日常管控和管理措施,包括巡视巡检、记录和报告等。
二、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铁路工程线的安全运营和施工而制定的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安全措施:规定了在工程线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各项安全措施,包括防护设施、安全警示和安全操作等。
2. 施工人员资质要求:明确了参与工程线施工的人员资质要求,包括技术水平、职业素质和安全培训等。
3. 事故应急处理:规定了在工程线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以确保事故能够迅速得到控制和解决。
4. 安全督察和检查:明确了相关部门对铁路工程线安全的督察和检查职责和方法,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和奖惩机制。
5. 法律法规依据:列举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强调对铁路工程线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工程线管理制度
工程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线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线各类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线管理应遵循“合理规划、科学施工、综合管理、全程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线管理应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责任管理第五条工程线管理责任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履行各项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线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工程线建设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工程线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工程线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工程线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工程线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施工队伍,保证工程线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工程线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第十一条工程线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单位有能力进行工程线施工。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二条工程线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确保工程线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线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线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施工材料合格。
第十五条工程线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设备安全。
第十六条工程线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线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工程线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第十八条工程线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工程线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程序,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条工程线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线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二十一条工程线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线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工程线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线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第五章突发事件应对第二十三条工程线管理单位应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工程管理安全工作制度
工程管理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
1.3 工程管理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原则。
1.4 工程管理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减少事故发生,防止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 工程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3 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2.4 工程建设单位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处理制度等。
3.2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记录等。
3.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安全生产措施4.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4.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4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4.5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五、安全生产监管5.1 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线和营业线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因此建立科学严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目的、范围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安全施工提供方向和参考。
二、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施工环境通常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若不加以管理和控制,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线和营业线安全施工的关键举措。
三、制度目的1.确保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2.保障工程线和营业线设备的安全使用;3.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意外事件对工程进度的影响;4.降低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
四、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工程线和营业线的施工作业,所有涉及施工活动的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4.1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1.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作业规程;2.施工人员需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4.2 安全设备使用1.每位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并使用个人防护装备;2.施工现场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保证施工安全。
4.3 作业流程管理1.制定详细施工计划,明确施工流程和责任人;2.按照施工计划组织作业,禁止擅自更改施工流程。
五、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为了确保工程线和营业线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可以采取以下重要措施:1.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2.建立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安全表现优秀的员工;3.每月开展一次安全会议,及时总结安全问题并加以解决;4.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定期排查和整改。
六、总结工程线和营业线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工程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有效降低施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施工安全。
以上是关于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为了进一步规范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减少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原国家电信总局《市内电话线路维护手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结合上海电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员工及外协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线路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辅以红白带),晚间必须增加使用红灯等警示标志,以便行人和车辆注意。
二、为了保护行人、车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在下列地方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1)在道路拐弯角处;(2)有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处;(3)跨越道路线,需要车辆暂停通行处;(4)挖掘的坑、洞、沟处;(5)揭开盖的窨井处;(6)架空电缆接续处;(7)敷设人井、架空电缆和光缆处。
三、在铁路、桥梁及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作业,不得使用红旗和红灯,以免引起误会而生意外,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四、车辆及其它物品不能代替安全警示标志。
五、在道路上进行占路施工必须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第八章第五十条规定,在“道路上的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急需抢修时,抢修单位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市政、公路管理部门;两日内不能完工的和按施工本施工的,须申办或补办《道路施工许可证》”做到合法施工。
六、施工班组或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了望和其它现场安全事项。
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以下是一份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线路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包括施工管理、安全培训、责任追究等方面。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细则》,明确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铁路工程线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线的顺利运行和人员的安全,保障整个铁路系统的安全运营。
本规定由企业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订立,实在规定了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的内容、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与铁路工程线相关的人员和单位,包含但不限于铁路施工人员、工程线管理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等。
3. 安全管理责任3.1 铁路工程线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线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职责和责任人。
3.2 工程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对施工作业场合进行安全评估,并订立相应的风险掌控措施。
3.3 设备操作人员应熟识设备操作规程,并依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4. 安全管理措施4.1 工程线安全风险评估:铁路工程线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定期进行工程线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安全隐患,订立相应的风险掌控措施。
4.2 施工作业管理:施工作业前,应订立认真的施工方案,并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安全防护措施等。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4.3 设备管理:铁路工程线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并进行维护保养,及时修理故障设备。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4.4 安全培训教育:铁路工程线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涵盖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5. 安全管理考核标准5.1 工程线安全风险评估:铁路工程线建设和运维单位应定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评估结果符合规定标准的,考核结果为优秀;有一般级别的风险隐患的,考核结果为合格;有严重级别的风险隐患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5.2 施工作业管理:施工作业符合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的,考核结果为优秀;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发生重点安全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在铁路工程施工中,为保障施工人员和行车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施工组织管理规定:规定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线路进行全面规划、设计和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确保施工工序的顺利进行。
2. 安全防护规定:规定在施工区域内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识和警示牌,确保施工区域与行车区域的安全隔离,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防护网等。
3. 施工人员管理规定: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工作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4. 施工设备管理规定: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禁止使用不合格和损坏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5. 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施工交通,确保施工区域内的交通秩序,并设立施工交通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引导行车人员安全通行。
6. 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设立专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查和验收。
7. 施工监督管理规定: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和改进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总之,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车人员的安全,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铁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完成。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二)根据铁路工程的特点和风险,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施工组织与管理:确定施工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和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3. 预防与防范措施:制定适用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技术标准,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用具和人员培训等。
4. 现场安全管理:制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现场巡视、安全警示标志、临时交通管制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023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工程线的安全管理,确保铁路工程线的运行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铁路工程线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铁路工程线应当根据不同的线路特点和运行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四条铁路工程线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铁路工程线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接受培训,熟悉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铁路工程线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职责进行协调合作,共同做好线路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线路安全管理第七条铁路工程线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并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
第八条铁路工程线的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
第九条铁路工程线的采用的材料和工程技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十条铁路工程线的设施设备应当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铁路工程线的车站、道口和隧道等重点部位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铁路工程线应当加强对天气、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铁路工程线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十四条铁路工程线的作业现场应当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和管理要求,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铁路工程线的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十六条铁路工程线的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铁路工程线的作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作业中的安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八条铁路工程线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处置。
第十九条铁路工程线的突发事故处理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标题(一)本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铁路工程线的安全运营,防范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铁路工程线的建设、改建、运营、维护等阶段,是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
(三)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规定,加强对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的重视,保证工程线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四)本规定涉及的相关名词解释:1.铁路工程线:指国家铁路总公司负责建设、改建、运营和维护的铁路线路。
2.事故:指在铁路工程线建设、改建、运营、维护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
第二章铁路工程线建设安全管理第五条设计阶段安全管理(一)在铁路工程线设计阶段,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保护和工程质量标准。
(二)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对设计方案进行专业评审和检测,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三)设计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地质、气象、水文等因素的影响,合理选择线路线型、桥梁隧道位置、路基高度等关键参数,确保工程线的安全稳定运营。
第六条施工阶段安全管理(一)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施工资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无事故。
(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作业,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互相沟通合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保障工程线的安全建设。
第七条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管理(一)铁路工程线竣工后,应当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确保工程线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二)验收过程中,应当对工程线的安全性进行特别关注,检查各项安全设施和运行设备的合格性,确保工程线的安全运行。
(三)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运营前的试运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铁路工程线运营安全管理第十条运营组织管理(一)铁路工程线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安全控制,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2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的桥涵或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第3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包括立信号机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5线路拨接、工程线和营业线的爆破施工、在营业线装卸桥片或跨越营业线搬运钢轨、轨枕、信号机柱、水泥电杆等大型路料设备的施工;2.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列为B类施工;B 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纳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且侵入营业线限界的,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挖掘机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和挖掘装载作业;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3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5工程线和营业线3米范围内的大型机械施工作业;3.工程线和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及可能危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1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2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3上跨铁路电力、通信线路下方的施工;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第三章施工计划编制及实施第4条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计划,应初步判定施工类别,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预审,核定项目类别;属于A类及B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按Ⅲ级施工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其月计划、日计划审查、审批、发布程序与现行月度施工计划公布的施工项目相同;属于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需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步骤执行“一表三书”;第5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编制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及C类施工,由施工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将次月本单位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计划中不纳入集团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进行汇总,填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附表1,经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2.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审核;3.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运输处审批,下达月度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以施工计划附件形式下发;4.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不需申报施工日计划,实际施工时间有变化时,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前2天以电报的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单位;5.未纳入“工程线和营业线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项目确需施工时,按照以上申报程序,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前7天报运输处,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第6条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实施及信息反馈1.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提前3天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报送施工开工通知书附表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内容、计划进行核对,在2日内向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下发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附表3;2.工务、电务、通信、水电等设备管理单位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由主管安全副段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安全科对开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协议、开工报告等进行审核,达不到施工条件要求的不准开工;达到施工条件的,设备管理单位调度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附表4,指派现场监管人员按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护;车间、工区在没有接到单位调度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派人监管或防护;3.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设置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登记簿附表5,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主持,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必须按规定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签到;监护人员未到达现场或未进行签到,施工单位不得提前擅自开始施工;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负责人、监管人员共同确认停止施工,并进行离场确认登记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4.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组织实施,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建设管理机构、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此计划进行安全监督、检查;1设备管理单位作业人员、工务线路安全检查员、监管人员日常检查时,对辖区范围内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认真记录,发现新开工、无计划施工包括严重违章施工作业项目时,要及时与段调度核对,段调度对未下达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的施工,立即报段领导,并及时向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属地安全监察大队报告;如发生漏报情况,列有关单位与施工单位同等责任;2机务段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对照集团公司批准的月度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运用车间提前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由机务段按规定制作,乘务员出乘时携带中专项提示;列车运行中,机车乘务员按照标明的施工地点加强了望、鸣笛,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停车措施;发现有未纳入“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的施工作业或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未按规定停止作业时,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就近车站,由车站转报列车调度员,调度员按重要信息反馈程序通知属地安全监察大队进行核实处罚;3监理单位接到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后,要及时安排专职监理人员进场,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对施工单位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和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5.施工单位每日将施工进度情况向建设单位施工调度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调度收到施工单位的进度报告后,对施工作业地点改变的施工地点前后移动超过800米,经核实准确后,每日12时前将次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地点变更计划,通过局域网以施工地点变更通知书附表6,发到相关车务、机务、工务、电务、通信、车辆、水电、地区安监大队等监管单位,机务段运用车间据此编制施工地点、施工项目、机械作业等信息,按照机车交路,在“机车乘务员出勤指导传达”中专项提示;其他监管单位根据专业监管需要,据此安排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对无计划施工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立即反馈;第7条对于临时产生的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须提前7天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及施工类别;计划提报前须经设备管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会签;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计划进行审查并编制临时施工监督计划,运输处以电报形式下达临时监督计划涉及LKJ数据变化的施工不得少于20天;第8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查的强制性规定1.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审的施工方案集团公司不予审查;2.施工方案未经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运输处不得安排其施工计划;3.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影响施工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时必须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查;4.施工方案中涉及受力结构的计算,必须经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局级技术主管部门验算、签认;其中施工单位内审必须经工程局总工程师组织,并经工程局技术负责人签认;5.新建跨越营业线大型桥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威胁大、工序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不同的实施阶段分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中防护棚架现浇支架的搭设、拆除必须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否则,不予对防护方案进行审核;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9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1.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通过,未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的含变更施工方案,未纳入施工计划的,禁止施工;2.施工单位未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禁止施工;3.各施工项点规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或未签到,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禁止施工;4.可能发生施工人员、机具、设备和材料侵入铁路限界、影响供电设备安全的施工,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禁止施工;工程线和营业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起重设备吊臂旋转、索具断裂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旋转、断裂等措施的,或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的,禁止施工;5.相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铁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新进场的施工队、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禁止施工;6.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营业线安全的问题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未整改或整改完未经检查单位确认,禁止复工;7.凡施工单位未将作业计划提前告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未到施工现场的或未签到的,禁止施工;8.施工方案明确要求设置现场和驻站防护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应急标牌,标明防护车站应急电话、简明应急防护程序,必须配备对讲机、口笛、信号旗、防护服等相关防护用品,否则禁止施工;9.对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既未纳入月度工程线和营业线安全监督计划,也未上报运输处以电报形式公布下发,禁止施工;10.施工单位未与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禁止提报施工监督计划,严禁开工;11.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安全协议”内容,设置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开工;12.夜间施工未达到夜间施工条件,禁止施工;13.无封锁计划的工程线和营业线的爆破,禁止施工;第10条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责任体系施工单位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的主体;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专业分工,负责牵头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联控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和管理,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相关单位必须按职责加强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施工安全负主体管理责任;1.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职责:建管、运输、工务、电务、机务部门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主管或牵头部门;1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或牵头部门召集相关业务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备管理单位、安监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对施工项目和影响范围进行界定,审核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提出控制措施落实要求,建立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监管责任落实组织体系;2审核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方案的审查,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审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预审的施工方案;3协调解决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定期组织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检查、督导;2.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管理的主体单位,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1负责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止性规定;施工单位入场前,要积极组织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防护等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2项目开工前必须组织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项目、内容与营业线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进行调查,向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由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召开协调会,通报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总体范围和主要施工项目,建立联系制度;3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并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4指导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方案;负责审核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组织施工方案预审;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督促其严格履行协议;6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管理,督促其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现场施工安全卡控措施;7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监控,杜绝擅自施工和擅自改变施工方案;8定期组织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掌握施工、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及监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督促整改,严格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9每日按规定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召开施工会议,总结当日的安全情况,铺排次日施工;10按月对各施工单位次月施工项目、内容等计划进行汇总,报送集团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并按照施工开工通知书下达施工监护通知书;11施工项目开工前,组织各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影响既有设备设施进行确认、排干;12大型机械入场前,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的种类、型号、性能、资质证书,及操作人员培训考试情况进行初审初验;经初验合格后组织安监室、相关工务段进行复审,经复验合格签认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发放大型机械准入证见附图,并统一编号建立管理档案,方可准许大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13督导施工单位做好民工的安全监管工作,施工单位必须与劳务工在上岗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安全责任,严格遵守铁路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各项要求,服从监管人员指挥,爱护路内各种设备、设施,否则及时辞退不准上岗;凡未签合同发生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3.设备管理单位的职责:设备管理单位是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的主体监护单位;工务、电务、通信、水电、车辆、机务段等设备管理单位对营业线及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负有监护、检查、监督、配合等责任;1发现辖区范围内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立即进行核对,凡是无施工计划或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报告;2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加强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的联系;接到建设项目开工通知,应主动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联系,安排人员进行巡查,防止施工单位擅自施工;3按照施工安全协议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4参加相关施工协调、技术交底、方案审查等会议,参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现场调查和施工方案预审,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5根据施工项目对工程线和营业线影响的程度,安排足够的人员采取不间断监护、施工期间监护、分段定时巡查、定时添乘机车检查、不定时巡查等方式,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加强监护、监督、检查;6根据不同的施工项目,履行施工安全协议,组织制订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提前对监管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明确监管监护的具体内容、重点和要求;7对监管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消除安全监护盲区;8按照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严格施工监护、监督、检查,配合、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遇施工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偏差及可能影响路基稳定等特殊情况时如地下管线、土质、水位以及天气等原因,必须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联系,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及时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正;9工务段要对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铁路行车安全教育,对大型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停用的机械、车辆应由专人管理,杜绝操作人员擅自启动机械作业;10电务段通信公司要提早介入,扎实开展光电缆排干工作,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光电缆敷设的详细资料,积极协同施工单位摸清既有光电缆型号、走向、深度等,检查过桥、过涵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标识走向是否与实际走向一致;同时对施工地段地埋或架空光电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对既有的通信、信号设备认真盯控检查、严格监管监护,对涉及到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检查各部绝缘良好、无破损,检查各种引接线、跳线、导接线固定良好、防混措施良好;特别要高度重视站改、新开站联锁试验工作,严肃联锁试验纪律,杜绝违章封连电气接点等破坏联锁关系的作业行为;11机务段要严格按照“企业自备机车运用安全监管”附件1有关规定,加强企业和工程单位自备机车运用安全监管,确保企业自备机车运用安全;12水电段要积极督导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地段电力电缆、架空线路和电杆、拉线的防护,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警示标识、标志齐全完好,并按照施工安全协议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同时对日计划确定的需要监护施工地段既有设备认真盯控检查、严格监管监护;13车辆段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监管”附件2有关规定,加强对进入管内营业线运行的工程车辆,以及出入铺架基地、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工程线运行的工程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车辆运用安全;14设备管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施工开工通知书”后,于施工前1日,统一调配监管人员,下发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进行监管监督书面交底,严格现场安全监管;施工监管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后,依据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有关条款,逐项检查现场防护情况,并与驻站防护员联络核对无误后,方可容许开工;15加强对施工作业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无计划施工、擅自扩大施工范围或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立即制止,危及行车安全时强令其停止作业,立即恢复原状;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监管记录;16每日施工结束后,认真复核确认施工进度,严禁施工人员违章蛮干及超范围施工等现象,特别要杜绝超范围偷点、抢点施工,导致出现影响路基稳定的严重安全隐患;4.行车组织单位职责:行车组织单位须积极做好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合理利用既有行车设备,积极配合驻站防护及联络员,为施工作业提供便利条件;1在站界范围内发现工程线和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立即进行核实,对于无施工计划或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报告;2按施工安全协议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3负责对施工单位工程车辆的运用、停留防溜进行监管,对施工车辆运输组织进行管理;4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会议,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5接到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汇报时,禁止向施工区间地点放行列车;6对设备管理单位的登记、销记进行审核,及时接转施工调度命令;7审核填记工程线和营业线驻站联络员到、退场登记表附表11,驻站防护及联络员到达、离开车站行车室时间登记,须由车站值班员或值班站长确认;5.监理单位职责:1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关于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禁行性规定;2必须按投标承诺及监理规范、施工规范相关规定,配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齐设备及检验仪器、仪表,强化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3营业线改建及增建二线施工,监理单位应确认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4必须安排胜任专职监理人员实施工程线和营业线施工的现场监理,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控,并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重点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进行全程盯控,杜绝擅自施工和擅自改变施工方案;5认真履行监理合同,通过跟班监督检查旁站、实地量测、工程试验和发布指令性文件等监理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认真执行工地例会、跟班监督检查、巡查及平行检验制度,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既要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还要保证工程的有序推进;6参加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会、建设例会,参与方案的审核,同时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7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施工方案要求的不得批准开工;8核对、确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审核、掌握施工日计划;9对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盯控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10对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单位监管监护不到位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同时在施工日例会进行通报;6.施工单位职责:。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现行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铁路工程线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设计安全规范:铁路工程线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安全规范,确保工程线的结构、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施工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安排有经验和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
3. 运营安全管理:在工程线竣工后,必须进行运营安全管理,包括制定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运营安全培训、加强设备运行监测和维修保养等,确保工程线安全运营。
4. 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开展对工程线安全的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线安全。
5.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灾害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响应突发事件,采取措施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6. 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铁路工程线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和乘客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7. 监督管理:加强对铁路工程线安全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工程线安全。
以上是对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的概述,具体的规定内容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铁路公司和
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在建项目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明确公司安全管理重点和安全红线,切实消除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平稳可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
3、职责3.1 公司工程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解释、适时修订和指导项目部落实,负责本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项目部作出处罚,并督促整改。
3.2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劳务分包班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宣贯本规定,组织项目部全面贯彻落实,并将本规定相关条款作为日常巡查的重点内容。
3.3 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有权对本规定提出修改建议,并书面向公司工程部安全部反馈;由安全部根据本规定的实施情况、项目部反馈的意见或建议及现场安全管理状况的变化,适时汇总提出本规定的修订或补充建议。
4、施工现场十大红线管理规定4.1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批、交底规定4.1.1 危大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实施;项目部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必须通过专家评审论证。
4.1.2 危大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项方案交底、培训;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对危大工程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验收,并形成综合验收报告。
4.2 模板支撑体系4.2.1 高大支模架上钢筋前、混凝土浇捣前、支模体系拆除前必须验收合格并签名和审批确认。
4.3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4.3.1 土方应按照方案分层开挖,深基坑支护施工桩、锚索、钢筋、喷射砼,凡有过程验收,中间验收、过程检测,支护完成后项目经理要组织(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综合验收。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由相关专家参与验收,包括基坑勘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与验收。
线路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线路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体系构建确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下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
每位员工都需明确自身安全职责,并按照岗位职责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任务。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的入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以及全员的常规安全知识更新。
通过考核和认证,确保每位员工都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现场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现场作业规程,包括但不限于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操作机械设备、电工作业、高空作业等各类安全操作规范。
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估,设置警示标识,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应急预案与救援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等多种可能的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包等,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检查与监督实施日常安全巡查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对于重大危险源和关键作业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和管理。
同时,鼓励员工相互监督,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分类管理,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对于难以立即解决的隐患,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
安全记录与报告建立健全安全记录体系,记录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所有安全事故和事件都应详细记录,并进行原因分析,以便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绩效与奖惩机制将安全绩效纳入员工考核体系,对于安全管理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评估、审查和改进。
通过定期的安全会议、安全审计和员工反馈,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
结语。
2023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以保障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铁路运输的安全可靠。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工程线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环节,涵盖线路、站场、桥梁、隧道等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包括工程设计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程维护安全管理和工程运营安全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注重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保障铁路运输系统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工程设计安全管理第五条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确保铁路工程线设计合理、稳定、安全。
第六条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气候因素、工程拓扑及运输需求等综合因素,制定合理的线路走向、坡度和曲线半径等设计参数。
第七条工程设计应确保铁路线路能够满足列车运行的要求,确保线路平稳、行车速度适中,避免对列车运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第八条工程设计应合理布置站场、桥梁、隧道和涵洞等工程设施,确保设施结构稳定、通行条件良好。
第九条工程设计应规划合理的设备和通信信号系统,确保设备运行和通信信号的有效保障。
第十条工程设计应对线路沿线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进行充分考虑,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三章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应按照工程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队伍,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流程和施工现场安全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违章处罚制度,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工程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预防不安全因素或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运输设备安全,确保工程线施工安全有序可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从铺轨开始至联调联试开始期间在工程线管段内的运输及施工。
### 第二章工程线安全管理目标第三条工程线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工程线施工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与安全并重。
###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道口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随意设置。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防护管理,确保设备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细则由XXX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工程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为我国铁路建设事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工程质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七条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归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过相关资格认证,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问题。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类安全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表彰,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审核和评估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规定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安全管理的规范和指导,提高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水平,维护参与工程施工的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监理、责任工程师、工长、班组长等施工管理人员应当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培训,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以严格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为目标,保障参与工程施工的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计划,包括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七条工程监理、责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同时惩罚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员工的安全培训记录、安全考核记录、事故记录等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的设置、应急预案的制定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共享安全生产的好做法,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抢险救援,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工程线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工程线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安全管理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警示灯等。
(3)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4)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人员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3)施工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4)施工人员应参加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施工设备安全管理(1)施工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
(3)施工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限位器、紧急停止按钮等。
4. 施工材料安全管理(1)施工材料应按照规定堆放,确保不占用消防通道。
(2)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妥善保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施工材料应定期检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四、安全责任制度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国家规范
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国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及措施,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如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依法处理。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施工质量检查计划,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监督岗位,严格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操作,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质量档案,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检查记录、材料验收记录、试验数据等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第四章施工环境保护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妥善处理施工废弃物和污水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损害。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规范铁路工程线的安全管理,确保乘客和货物的安全运输。
2. 所有涉及铁路工程线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保障工程线的安全运营。
二、线路安全管理1. 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条件下,需要加强巡查和监控。
2. 对于发现的线路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
3. 在进行线路施工和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施工人员和列车运行的安全。
三、信号设备管理1. 信号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对于出现故障的信号设备,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
四、通信设备管理1. 通信设备的运行状态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2. 对于通信设备故障或异常,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保障通信畅通。
五、桥梁隧道管理1. 桥梁和隧道的安全性必须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承载能力和结构安全。
2. 桥梁和隧道的加固和维修工作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运行安全性。
六、运输安全管理1. 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2. 对于发现的车辆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
七、环境保护管理1. 铁路工程线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确保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2. 对于因铁路工程线建设和运营带来的污染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保护环境。
八、事故应急管理1. 组织和实施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2. 设立应急救援中心,及时响应和处理铁路工程线发生的紧急情况。
九、考核和监督1.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相关监察部门应定期对铁路工程线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合规运营。
十、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铁路工程线的安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铁路工程线的安全运营和乘客及货物的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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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线安全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枣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指挥部)文件枣临铁指安发[ 2011 ]17号关于印发《枣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指各部、各施工单位、济铁监理公司枣临监理站、中铁设计一院枣临配合队:为加强枣临铁路工程线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枣临铁路工程线在开通运营前的施工安全,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交通运输安全,有效预防不安全因素或事故的发生。
枣临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定了《枣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请各参建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枣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枣临铁路工程线安全管理,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及交通运输安全,有效预防不安全因素或事故的发生。
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枣临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结合枣临铁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枣临铁路工程西起京沪线井亭站,东至兖日线朱保站,正线全长公里,其中利用既有线改造长度公里,新建枣庄东至朱保铁路正线公里,西端接轨设置新建井亭上行疏解线公里,东端接轨设置新建朱保上行疏解线公里;薛城至洪洼营业线改建长度公里。
本办法所指工程线范围为:枣临新建正线DK2+750(枣庄东站线路所)至DK83+350(朱保站9号岔前与临沂车务段管理分界点)、新建井亭上行疏解线(井亭站24号岔前至洪洼站3号岔后直股与兖州工务段相应分界点间线路)、新建朱保上行疏解线(朱保站1号岔后与7号岔后与临沂车务段管理分界点间线路)。
第三条在枣临铁路工程线上和临近枣临铁路工程线施工的所有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枣临铁路工程线管理第四条枣临铁路新建线由中铁十局进行管理,枣临铁路工程线自朱保站接轨两处:9#道岔前接轨引入工程线下行线,7#道岔后直向接轨引入工程线上行线。
枣临工程线与临沂车务段管理的朱保站分界点分别是9#道岔前的DK83+350和7#道岔后直向的DLlK1+698,进出工程线均由朱保站办理进出手续。
第五条枣临铁路工程线作业主要为运梁车、架桥机、运卸长钢轨、运送各种料具、机械养道、补充道碴以及中铁电化局进线施工作业车等等。
所有进线车辆必须提报作业计划,经铁路行调和十局负责运输管理的调度批准后方可进入工程线作业。
进入工程线后必须按调度命令在指定的区间运行,杜绝超区间运行作业。
十局调度必须合理安排车辆进入工程线施工作业,合理安排车辆会让,任何车辆和施工作业必须给铺轨架梁作业让道。
第六条隔开设备设置工程线与朱保站在接轨点前按规定设置临时割开防护设备,防止发生溜逸、车辆脱轨等安全问题不至于影响到车站正线和到发线行车安全。
第七条路基路基的宽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便于线路维修。
曲线地段路基外侧加宽办法按有关规章规定。
路基应避免积水和侵泡。
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引水、耕种、取土和采石采矿。
在路基范围内埋设电缆和接触网杆时,必须保证路基的稳定和坚固及排水等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桥涵建筑物铁路桥梁、涵洞附属工程必须完工。
并按照要求设置桥标和涵标。
桥涵建筑物应确保通过的线路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平顺性、耐久性,结构构造应便于检查和养护,根据需要设置便于检查的设施(检查梯等)。
对全长500m及以上的桥,避车设施必须安装齐备,以便巡护避车。
严禁在影响桥涵建筑物稳定的范围内挖沟、掘洞、引水、耕种、取土和采砂、采石、采矿。
净高小于通行机动车辆的立交桥涵两端,要设置防撞防护限高架。
第九条轨道各项目部的管辖段内,线路必须满足运梁车、运卸长钢轨、卸道碴车辆及架桥机、电化作业车的正常运行。
保证新建线正线行车速度不得高于40km/h。
线路状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碴应饱满满足道床断面尺寸。
2.枕底道碴捣固密实。
3.道钉或扣件要齐全、有效。
4.接头螺栓要紧固。
5、线路水平、方向、高低不得超标。
6、杜绝三角坑。
7、加强巡道检查、线路养护维修作业。
8、按照标准设置齐全公里标和半公里标。
第十条道口、交叉及线路接轨铁路道口和人行过道均应设置道口标志、道口路段标线、司机鸣笛标及护桩,根据需要设置栅栏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道口标志齐全、醒目。
铁路道口的铺面、两侧道路的坡度及平台长度应符合要求。
有人看守道口根据需要修建道口看守房,设置照明灯、警示灯、遮断色灯信号机和道口通知设备,设置齐全道口警示标志。
站内平过道必须与站外道路和人行道路断开,禁止社会车辆、非工作人员通行,平过道不得设在车站两端咽喉区内。
第三章行车组织第十一条为了加强新建线的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由中铁十局施工指挥部成立行车调度小组。
统一负责工程线上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行车调度小组设调度长一名,调度员两名,联络员四名。
第十三条铁路行车组织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
车辆、运输、施工、线路养护等部门和单位要发扬协作精神,主动配合,紧密联系,协同动作。
所有进入枣临铁路工程线的车辆必须听从行车调度小组的统一调动,各驻站联络员统一向调度小组负责。
有关行车人员必须执行列车调度员命令,服从调度指挥,按照调度规定的时间通过指定的区间,在指定的范围作业,杜绝超范围、超时间作业。
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和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调度员在发布命令之前,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并听取有关人员意见。
不得盲目指挥。
发收调度命令时,应填记《调度命令登记簿》指定受令人员中一人复诵,并记明发收人员姓名及时刻。
调度命令薄第十四条扳道人员在值班时应做到:1.严格按照调度员的接发列车命令,正确及时地准备放行车辆。
2.在扳动道岔、操纵信号时,认真执行“一看、二扳(按)、三确认、四显示(呼唤)”制度;对进路上不该扳动的道岔,也应认真进行确认。
3.接发列车进路准备完了后,及时报告值班调度员。
4.薛南站、苍山站为避车会让站。
列车进出工程线车站时要一度停车,确认道岔是否开放,通过后要进行道岔复位,然后再次进行确认。
第十五条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电话通知行车调度员,并上报值班调度员。
报告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根据需要请求救援。
并按规定对列车进行防护。
值班调度员接到通知后,应将区间内列车运行情况通知司机,并立即转告区间内有关列车。
在停车原因消除前不得再放行追踪、续行列车。
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分别从列车前后两方向距离列车不小于300m处设置防护;防护人员设置的响墩待停车原因消除后方可撤消。
第十六条下列情况列车不准分部运行:1.采取措施后可整列运行时;2.对遗留车辆未采取防护、防溜措施时;3.遗留车辆无人看守时;4.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时。
第十七条值班调度员确认遗留车辆拉回车站,区间空闲后,方可开通区间。
第四章枣临铁路线内车辆管理第十八条为了保证行车交通安全,进入枣临线的车辆必须办理准入申请,经调度员认可后方可进入枣临铁路线路。
第十九条进入枣临线的车辆必须提供机车驾驶证、上岗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探伤合格证》及《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接受枣临铁路调度培训。
第二十条枣临铁路行车调度对进出工程线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明确施工内容,通过区间里程及通过时间,分清责任。
第二十一条车辆在工程线内发生冲撞、脱轨等事故时,责任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值班行车调度员,并抓紧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救处理。
第二十二条铁路工程线内的装车必须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装载加固方案;卸车必须按规定卸空,清扫车辆,关闭门、窗、盖、阀,做好各项附属作业,对特殊车辆固定装置要确保定位牢固,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第二十三条自轮运转设备运行1、自轮运转设备使用,须持有铁道部颁发的年鉴合格证和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驾驶证,并经使用单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2、在枣临铁路线路上运行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须进行检修鉴定,技术质量达标,运行状态下应满足机车车辆限界的规定。
车辆《年检合格证》、《探伤合格证》及《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
3、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及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须作用良好,并持有有效的“三项设备”检测合格证。
4、运行控制设备基本数据准确、齐全,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与调度命令核对无误,方可上线运行。
5、运行途中,遇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或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掌握速度运行。
6、遇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生故障时,列车应在前方站停车报告,按调度员指示办理。
第二十四条工程线内机车车辆防溜工程线内的机车车辆防溜必须按既有线防溜办理,按铁道部《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执行。
1.工程线等有关处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溜器具。
机车、重型轨道车、救援列车、接触网检修车、巡检车、大型养路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各种工程列车,均应配备防溜铁鞋和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各不少于4只。
2.工程线内装卸作业时,原则上不得摘开机车。
确需摘开机车时,必须停妥,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摘开车钩。
应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
长时间停留时,应拧紧全列的人力制动机。
⑴各类机车车辆的防溜措施,均须确认止轮牢固可靠。
使用铁鞋防溜时,鞋尖应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
⑵人力制动机故障的车辆或车组不能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时,应与人力制动机作用良好的车辆连挂在一起,禁止单独停留。
遇最外方人力制动机故障时,可顺延使用下一车辆人力制动机,车组两端仍须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⑶进入区间作业前,机车(含其它动力,以下同)乘务员应进行自动制动机试验,确保区间作业时制动机作用良好。
⑷严禁任何车辆(车列,含轨道平车等) 无动力在区间停留或进行甩挂。
⑸机车在区间作业时必须做到人不离车,并监视风表压力,保证压力符合规定。
⑹因特殊作业需要停机等待时,在平坡道的线路上须拧紧机车人力制动机,并派胜任人员负责在列车尾部车辆以铁鞋牢靠固定;在不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须拧紧机车和列车尾部车辆人力制动机,并在列车两端以铁鞋牢靠固定。
在超过6‰坡度的线路上有动力停留机车车辆时,应全列接通制动软管,不得停机。
⑺工程列车在工程线区间被迫停车后,应按《技规》和本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第二十五条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防溜⑴防溜作业由司机负责。
动车前,司机必须确认防溜撤除后,方可动车。
⑵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及其专用车辆在工程线停留时,车辆应连挂在一起,拧紧前后两端车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不能连挂时,应分组做好防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