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联谊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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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会章程

同乡会章程

同乡会章程同乡会章程1一、前言二、同乡会宗旨同乡会以团结和服务在xxx同乡为宗旨,致力于团结和服务在岩同乡以及关心xx、热爱xx的人,为在xxx同乡会成员提供营造一个充满友爱的集体。

三、同乡会性质1.同乡会属纯公益性质,以组织同乡联谊活动,为同乡提供信息等活动为主要活动内容。

2.同乡会属于非盈利性质,任何人不得以同乡会组织谋取个人利益。

四、同乡会的组成与机构1. 成员:所有自愿参加的在xxx同乡以及关心xx、热爱xx的在岩人士。

满足以上要求者可自愿加入同乡会。

同乡会成员可随时宣布退出同乡会组织。

2. 分会:为了方便联络,按照方便联系的原则设置不同的分会,由分会长负责联络各分会内成员,组织各分会活动。

3. 机构3.1 组成机构目的:同乡会组织成立机构以便更好的组织活动,维持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流的需要。

3.2 机构组成:同乡会权力机构为同乡大会,组织机构包括会长、副会长、各分会会长三级组织机构。

同乡会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事务性机构,以便完成专项事务工作。

(2)参加同乡大会全体成员人人平等,实行民主集中制。

同乡大会任何决定由大会与会者投票产生,所有成员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3)会长由同乡大会任命,由被任命者自愿担任。

(4)会长有任命副会长、各分部会长的.权利与义务,有中止或罢免副会长、各分会会长的权利。

(5)会长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事务性机构,以便完成专项事务工作。

(6)会长一般任命期限为1~2年,连任不受限制。

会长任期到期时应组织同乡大会产生新会长。

(7)超过20人对会长不满,可提出罢免提案,责成会长召集同乡大会进行表决。

如同乡大会表决同意罢免会长,则同乡大会需同时产生新会长。

3.4 机构职责(1) 会长:主要负责组织同乡大会,负责安排各分部会长组织大规模联谊活动,负责协调各分会长的工作。

(2) 副会长:协助会长完成会长职责范围内工作,会长无法履行其工作时代替会长履行会长职责。

(3) 分会会长:负责联络所负责区域的同乡,负责组织各项活动的具体事务。

同乡会章程(范本10篇)

同乡会章程(范本10篇)

《同乡会章程》同乡会章程(一):xx同乡会章程[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xx人在xx同乡会。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加强广大在白沟同乡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共图发展;继承和弘扬湖北人的优良传统,为振兴湖北经济贡献力量。

第三条本会是由湖北籍此刻白沟工作、学习、生活的同乡,自愿参加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本会遵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活动,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支持和保护在白沟湖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宣传和介绍湖北。

第六条充分发挥湖北在白沟同乡的职业、智力、信息诸方面优势,为家乡招商引资,献计出力。

第七条组织在白沟同乡开展增进友谊、沟通信息、促进团结的各项活动,尽量为同乡排忧解难,如同乡遇有困难及天灾人祸等,同乡会组织人员帮忙解决,促进共同发展。

第八条用心联络白沟同乡,为促进湖北在白沟同乡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修改印刷《湖北人在白沟同乡会会员名录》、《会员简介》等资料,并及时增修,为同乡间联络、了解带给方便。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凡具有湖北籍,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及在湖北工作、学习、生活过,此刻白沟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和其他热爱湖北的人士,均属湖北同乡。

第十一条凡贴合第十条规定的湖北同乡,与湖北人在白沟同乡会取得联系,参加活动,并承认本章程者,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二条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十三条会员权利:1、在产生同乡会组织机构时,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用心参加同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对同乡会的工作提出意见或推荐;4、优先了解或取得相关信息资料;5、了解并监督同乡会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四条会员义务:1、遵守同乡会章程;2、参加同乡会的活动和工作;3、关心同乡会的发展,向同乡会秘书长或分会会长带给各种信息或资料;4、本人单位、地址、电话等状况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同乡会副秘书长;第十五条优秀会员评选条件:1、热爱同乡会工作,为同乡会工作尽心尽力;2、为湖北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亲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同乡之间的友谊和互助,搭建乡亲们共同发展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同一个乡镇、乡村、地区或者省份的乡亲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乡亲,促进交流,共同发展。

第四条本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举办联谊活动、开展公益事业、提供互助服务等。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本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六条普通会员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1. 在本会所属乡镇、乡村、地区或者省份出生或者居住的乡亲;2. 自愿加入本会,并认同本会的宗旨和章程。

第七条荣誉会员是指对本会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者单位,由会员大会推荐并经理事会批准授予。

第八条会员权益包括:1. 参预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2. 享受本会提供的互助服务;3. 参预本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九条会员义务包括:1.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预本会的活动和事务;3. 支持本会的工作和发展。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条本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任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并执行本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2. 组织和协调本会的各项活动;3. 推动本会的发展和壮大。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本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监事长和若干监事组成,任期为三年。

第十五条监事会的职责包括:1. 监督和检查本会的财务状况;2. 监督和检查本会的活动执行情况;3. 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本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捐助、赞助、活动收入等。

第十七条本会设立财务专项账户,专门用于管理本会的财务收支。

第十八条本会的财务由理事会负责管理,监事会对财务进行监督。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乡间的互助和合作,提升同乡的社会地位和福利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具有共同籍贯的同乡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同乡,共谋发展;互助合作,共享福祉。

第四条本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利,民主自治,公开透明。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同乡所在地,也可根据需要在其他地区开展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第八条本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负责对本会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九条本会设立各类委员会,如文化委员会、公益委员会等,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会员资格1. 本会会员必须具有同乡籍贯,并拥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2.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需填写入会申请表,时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权益1. 会员享有参预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 会员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 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1. 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利益。

2. 会员应积极参预本会的各项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

3. 会员应尊重本会的决策和管理,服从本会的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会费收缴1. 本会设立会费制度,会员应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2. 会费的数额由会员大会决定,并在会费收缴通知中予以发布。

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十四条会员大会1. 本会设立会员大会,由全体味员组成。

2.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产生本会的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3.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4. 会员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引言概述:同乡联谊会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同乡之间的感情,推动同乡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同乡联谊会章程。

一、组织宗旨1.1 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同乡联谊会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一个平台,使同乡之间能够更好地沟通、交流和互助。

1.2 传承和弘扬乡土文化:同乡联谊会致力于传承和弘扬乡土文化,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让同乡们更好地了解和传承自己的乡土文化。

1.3 服务同乡社区:同乡联谊会将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公益事业,为同乡社区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推动同乡社区的发展。

二、组织架构2.1 主席团:同乡联谊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联谊会的日常事务和决策。

2.2 执委会:同乡联谊会设立执委会,由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和管理。

2.3 会员大会:同乡联谊会将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进行决策。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3.1 会员权益:同乡联谊会会员享有参与联谊会各项活动的权益,包括文化活动、社区服务、交流合作等。

3.2 会费缴纳:同乡联谊会会员需要按时缴纳会费,用于支持联谊会的日常开支和活动举办。

3.3 遵守章程:同乡联谊会会员需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共同推动同乡事业的发展。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4.1 文化活动:同乡联谊会将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包括传统节日庆祝、乡土文化展示等,以传承和弘扬乡土文化。

4.2 社区服务:同乡联谊会将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活动、社区清洁等,为同乡社区提供各种服务。

4.3 交流合作:同乡联谊会将组织同乡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经济、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与发展,推动同乡事业的繁荣。

五、章程修改与解散5.1 章程修改:同乡联谊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5.2 解散程序:如遇特殊情况,同乡联谊会可根据会员大会的决议进行解散,解散程序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同乡会章程

同乡会章程

同乡会章程第一章名称与宗旨第一条本同乡会名称为“[同乡会名称]”。

第二条本同乡会宗旨在于加强同乡之间的情感交流,促进信息共享与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传承和弘扬同乡文化。

第二章会员资格与权利第三条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成为本同乡会会员:籍贯为本地区或在本地区有长期居住经历;认同本同乡会宗旨;年龄在XX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本同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本同乡会提供的服务和资源;对本同乡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退会自由。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本同乡会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以及由会员组成的理事会。

第六条会长职责:制定并执行本同乡会的发展战略;主持本同乡会的日常工作;代表本同乡会签署相关文件。

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会职责详见附录。

第四章活动策划与执行第七条本同乡会每年度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预算等。

第八条活动执行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活动效果与预期目标相符。

第五章经费来源与使用第九条经费来源:会员缴纳的会费;社会捐赠与赞助;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经费使用需经理事会审议,确保透明、合理,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六章章程修改与解释第十一条章程修改需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

第十二条章程解释权归本同乡会理事会所有。

第七章会员行为与规范第十三条会员应遵守本同乡会章程,尊重理事会决定,积极参与活动。

第十四条会员不得从事损害本同乡会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八章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本同乡会因故解散时,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

第十六条解散后,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会员缴纳会费的比例退还。

附则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归本同乡会理事会所有。

[同乡会名称]理事会发布日期:[发布日期]。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乡之间的团结和互助,建立一个共同发展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同乡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发展同乡友谊、传承同乡文化为宗旨。

第三条联谊会的名称为“×××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

第四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乡之间的团结和互助,传承和弘扬同乡文化。

第五条联谊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组织同乡间的联谊活动,如聚餐、旅游、庆祝节日等;2. 提供同乡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如建立网站、微信公众号等;3. 组织同乡间的公益活动,如捐款、志愿服务等;4. 举办同乡文化活动,如传统节日庆典、文化讲座等;5. 建立同乡间的经济合作关系,如合作创业、互助经济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联谊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决定召开时间和地点。

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和通过联谊会的章程、规章制度;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和通过联谊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4. 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和其他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召集和组织会员大会;2. 制定和执行联谊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3. 组织和推动联谊会的各项活动;4. 管理和维护联谊会的资产;5. 协调和处理会员间的纠纷。

第九条秘书处是联谊会的行政机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

秘书处负责联谊会的日常行政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和协调联谊会的各项活动;2. 管理和维护联谊会的会员信息;3. 筹备和组织会员大会的相关工作;4. 协助理事会处理会员间的纠纷;5. 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一、总则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具有共同地域背景的同乡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互助和合作,维护同乡的共同利益和福祉。

二、组织形式本会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财务和财产,并依法享有与法人地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三、会员资格1. 本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

2. 普通会员应具备同乡身份,并愿意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3. 理事会会员由普通会员中推选产生,担任本会的决策和管理职责。

四、会员权益与义务1. 会员享有参与本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2. 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利益。

3. 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本会的活动,并为本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理事会1. 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理事会会员组成。

2. 理事会负责制定本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执行。

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六、会长和副会长1. 会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本会进行对外交流。

2.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当会长无法履职时,由副会长代理履行职责。

七、秘书处1. 秘书处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会务工作。

2. 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协助会长和副会长履行职责。

八、财务管理1. 本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会费收缴、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报告财务状况。

九、活动组织1. 本会定期组织同乡联谊活动,包括座谈会、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

2. 活动由活动组织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和执行。

十、会徽和旗帜1. 本会设立会徽和旗帜,作为本会的象征和标志。

2. 会徽和旗帜的设计和使用由理事会决定。

十一、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2.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及时向会员公告,并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解散与清算1.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解散本会,应由理事会提出解散议案,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同乡会章程一、总则同乡会是由同一地区或同一籍贯的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同乡会的组织架构、会员权益及义务、管理机制等方面的事项,以促进同乡会的发展和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二、组织架构1. 同乡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会长负责统筹协调同乡会的各项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履行职责,秘书长负责会务事务的组织和协调。

2. 同乡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和执委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重要职务成员组成,负责决策和执行会务事项。

执委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理事成员组成,负责具体业务的运营和管理。

三、会员权益及义务1. 会员权益:a. 参与同乡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会、庆祝活动、文化交流等。

b. 获得同乡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如法律咨询、就业推荐等。

c. 参与同乡会的决策和选举,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d. 免费或优惠参与同乡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2. 会员义务:a. 遵守同乡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同乡会的形象和利益。

b. 积极参与同乡会的各项活动,为同乡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c. 支持同乡会的工作和决策,配合同乡会的管理和运营。

四、管理机制1. 会费管理:a. 同乡会设立会费制度,会员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b. 会费用于同乡会日常运营和活动开支,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2. 决策机制:a. 重要事项的决策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并投票决定,多数票通过。

b. 日常事务的决策由执委会负责,会长具有决定权,副会长协助会长履行职责。

3. 财务管理:a. 同乡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会费的收支、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工作。

b. 财务部门定期向会员公开财务报表,确保财务透明度。

五、会章的修改和解释1. 会章的修改:a. 对会章的修改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b. 修改后的会章应及时向全体会员公示。

2. 会章的解释:a. 会章的解释权归同乡会的常务理事会所有。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亲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同乡之间的团结和友谊,提高乡亲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同一籍贯或同一地区的乡亲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乡亲,传承乡土文化,促进乡村发展。

第四条联谊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乡亲间的交流活动、开展乡村文化传承与推广、关注乡村发展问题、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等。

第五条联谊会的名称为“××××同乡联谊会”。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六条联谊会为自愿加入的个人组成,不设会员单位。

第七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员自愿组成,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三年。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理事会由会员大会召开前一届理事会组织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财务主管组成,主席为联谊会的决策者和代表。

第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召集。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联谊会的发展战略、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会务运行、审议财务报告等。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联谊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第十四条联谊会会员享有参与联谊会各项活动的权利,有权参与联谊会的决策和选举。

第十五条联谊会会员应当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决议,维护联谊会的利益和形象。

第十六条联谊会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与联谊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联谊会会员有权提出对联谊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有权利接受联谊会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联谊会的财务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赞助等。

第十九条联谊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第二十条联谊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二十一条联谊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向会员公开,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二十二条对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由理事会提出,并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方可生效。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同乡会章程一、总则同乡会是由同一地区或同一籍贯的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合作与互助,维护同乡的共同利益和福祉。

二、组织形式同乡会以自愿参加、平等互助的原则进行组织和活动。

三、会员资格1. 申请加入同乡会的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同乡会所属地区或籍贯的身份背景;b. 自愿加入同乡会,并愿意履行会员义务;c. 遵守同乡会的章程和规定。

2. 会员资格的获取:a. 个人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b. 经同乡会理事会审查通过后,正式成为同乡会会员。

四、组织架构同乡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同乡会的工作计划、活动安排以及财务管理等事务。

五、会费管理1. 会员应按照同乡会的规定缴纳会费,用于支持同乡会的日常运作和活动开展。

2. 会费缴纳方式:a. 会员可选择按年度或按月度缴纳会费;b. 缴费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等,具体方式由同乡会理事会确定。

六、同乡会活动1. 同乡会定期组织各类活动,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 同乡聚会:定期组织同乡会员聚会,增进感情;b. 文化交流:举办文化讲座、艺术展览等活动,传承和弘扬同乡文化;c. 公益活动:参与社区公益事务,为社会做出贡献;d. 经济合作:促进同乡会员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

七、会员权益与义务1. 会员权益:a. 参与同乡会组织的各类活动;b. 获得同乡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支持。

2. 会员义务:a. 遵守同乡会的章程和规定;b. 积极参与同乡会的活动和事务;c. 维护同乡会的声誉和利益。

八、章程修改同乡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提议,并经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九、解散与清算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解散同乡会,必须经过理事会提议,并经全体会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可解散。

解散后,同乡会的财产将按照会员的意愿进行合理分配和清算。

十、附则本章程自通过同乡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或修改,需经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同乡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乡间的互助合作,提升同乡的社会地位和发展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会是由同乡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自主独立开展活动。

第三条同乡会的宗旨是团结同乡,互助共进,维护同乡的合法权益,促进同乡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同乡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同乡联谊、文化交流、公益慈善、经济合作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同乡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同乡会会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同乡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重要职务成员组成,负责决策和监督同乡会的工作。

第七条同乡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重要职务成员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决策。

第八条同乡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对同乡会的财务收支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同乡会会员应具备同乡身份,并认同同乡会的宗旨和章程。

第十条同乡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同乡会的活动,自觉遵守同乡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同乡会会员享有参与同乡会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选举等权利。

第十二条同乡会会员有权利利用同乡会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交流。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同乡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捐赠、活动的赞助和其他合法途径。

第十四条同乡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公正和合法。

第十五条同乡会应按照会员的要求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五章会徽和旗帜第十六条同乡会可以设计并制作会徽和旗帜,作为同乡会的标志。

第十七条同乡会的会徽和旗帜应具有代表性、美观大方,体现同乡会的宗旨和特色。

第六章会议和决策第十八条同乡会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听取会长和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同乡会会员大会的决议应经过半数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同乡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策同乡会的重要事务。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一、总则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一群同乡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旨在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同乡间的互助合作,推动同乡的共同发展。

二、组织形式本会以自愿参加、平等互助的原则组成,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财务和管理权利。

三、会员资格1. 会员资格:凡是具有同乡身份,自愿加入本会并认同本会宗旨的个人或者组织,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项目的权益,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机会参预本会的决策过程。

3. 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预本会的各项活动和事务,并按时缴纳会费。

四、组织架构1. 会员大会: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会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并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2.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本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每届任期为三年。

3. 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本会的财务和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每届任期为三年。

五、会费管理1. 会费标准:会费的具体标准由理事会根据本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并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2. 缴纳方式:会费以年度为单位收取,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并保持良好的缴费记录。

3. 会费使用:会费主要用于本会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包括场地租赁、人员工资、宣传推广等费用。

六、活动组织1. 活动类型:本会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乡聚会、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以增进同乡之间的感情和友谊。

2. 活动策划:本会理事会负责制定活动计划和策划,并征求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活动的多样性和质量。

3. 活动宣传:本会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活动宣传,包括社交媒体、官方网站、线下宣传等,以确保活动的参预度和影响力。

七、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本会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性。

2. 财务报告:本会监事会将定期对本会的财务进行审计,并向会员大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3. 资金来源:本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所有资金均用于本会的运营和活动。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同乡会章程一、总则同乡会是由来自同一地区或同一乡镇的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发展。

本章程旨在规范同乡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会费管理、活动安排等相关事项。

二、组织结构1. 同乡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重要决策、管理会务。

2. 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调会务、组织会议。

3. 同乡会设各类委员会,包括文化交流委员会、公益事务委员会等,由会员自愿参与,负责相关工作。

三、会员权益1. 同乡会会员包括正式会员和荣誉会员,正式会员需符合同乡会会员资格要求,并缴纳会费。

2. 会员享有参与同乡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交流的权利,包括座谈会、文化活动、公益项目等。

3. 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意见,并参与同乡会的决策过程。

四、会费管理1. 同乡会会费由会员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用于同乡会的日常运营、活动开展等。

2. 会费缴纳方式包括线上支付、线下收取等,具体细则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同乡会应当建立会费使用透明、公开的制度,定期向会员公示会费收支情况。

五、活动安排1. 同乡会定期组织各类座谈会、文化活动、公益项目等,以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活动安排应当兼顾会员的需求,尊重会员意愿,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内容和形式。

3. 同乡会应当及时向会员发布活动通知,并提供报名参与的渠道。

六、章程修改1. 章程的修改需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会员的表决通过。

2. 章程修改应当充分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修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章程修改生效后,应当及时向会员公示,并存档备查。

七、附则1. 同乡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2. 同乡会应当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同乡会的声誉和形象。

3.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同乡会理事会所有,理事会有权对章程进行解释和裁决。

以上为同乡会章程的内容,旨在规范同乡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益、会费管理、活动安排等方面的事项。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一群具有共同乡土背景的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同乡利益,推动地方社会的发展。

第二条联谊会的名称为“XX同乡联谊会”,下称“联谊会”,注册地为XX市。

第三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凝聚同乡力量,传承乡土文化,促进同乡间的友谊与合作,为乡亲们提供互助、交流和发展的平台。

第四条联谊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同乡聚会、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经济合作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负责联谊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主管等职位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联谊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决策的执行。

第八条联谊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联谊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九条联谊会设立秘书处,负责联谊会的日常工作和会员管理。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条联谊会会员应遵守联谊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联谊会的活动,维护联谊会的声誉。

第十一条联谊会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优先参与相关资源的分配;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联谊会的决策过程;3. 参与联谊会组织的培训、学习和交流活动,提升个人能力和知识水平;4. 获得联谊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支持。

第十二条联谊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联谊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联谊会的利益和形象;2. 积极参与联谊会的活动,为联谊会的发展和乡亲们的利益做出贡献;3. 定期缴纳会费,支持联谊会的运作和活动开展;4. 遵守联谊会的会员管理规定,及时提供个人信息变更。

第四章理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三条理事会是联谊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谊会的发展战略、活动计划和财务预算等。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讨论并决定联谊会的重大事项,制定章程和规定;2. 选举和罢免联谊会的领导人员;3. 审核和批准联谊会的财务收支情况;4. 监督和评估联谊会的活动执行情况;5. 组织和协调联谊会的各项工作。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引言概述:同乡联谊会是一个由同乡组织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合作和互助,维护同乡利益和传承乡土文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同乡联谊会的章程,包括组织宗旨、会员资格、组织结构、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

一、组织宗旨1.1 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同乡联谊会的首要宗旨是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如庆祝节日、举办文化讲座等,为同乡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友谊。

1.2 维护同乡利益同乡联谊会致力于维护同乡的共同利益。

会员可以通过该组织共同发声,争取权益,解决问题,为同乡提供支持和匡助。

1.3 传承乡土文化同乡联谊会重视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传统节日庆祝、民俗展览等,以保护和宏扬乡土文化,让后代子孙了解和传承。

二、会员资格2.1 同乡身份同乡联谊会的会员资格仅限于具有同乡身份的人员。

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以确保同乡身份的真实性。

2.2 自愿参预会员资格是自愿参预的,没有强制性要求。

任何具备同乡身份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加入同乡联谊会,享受会员权益。

2.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会议、活动和项目的权益。

会员还可以参预组织的选举和决策,对同乡联谊会的发展和运营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结构3.1 会长与副会长同乡联谊会设立会长和副会长职位,由会员选举产生。

会长负责组织会议和活动,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3.2 执行委员会同乡联谊会设立执行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和其他会员组成。

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会务计划,处理会务事务。

3.3 分支机构同乡联谊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如青年组织、妇女组织等,以满足不同会员群体的需求。

四、会务管理4.1 会议和活动同乡联谊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务和决策。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

此外,会务管理还包括组织各类活动,如庆祝节日、举办文化讲座等。

4.2 信息发布同乡联谊会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会务信息和通知,确保会员及时了解会务动态。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一、总则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一群来自同一个地区的乡亲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合作与互助,宏扬乡土文化,增进乡亲之间的感情,共同发展。

二、组织目标本会的组织目标是:1. 维护乡亲的合法权益,代表乡亲的利益,为乡亲提供服务和支持;2. 促进同乡之间的友谊和团结,加强乡亲之间的交流与合作;3. 宏扬乡土文化,传承乡风民俗,增进乡亲对家乡的认同感;4. 开展公益活动,回馈社会,为家乡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会员资格1. 本会会员应为同乡联谊会的支持者和参预者,必须具备以下资格:a) 出生于本地区或者具有本地区籍贯;b) 愿意遵守本章程和本会的规定;c) 愿意为本会的发展和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类。

a) 普通会员:具备会员资格的人员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享有参预本会活动的权利。

b) 理事会会员:由普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本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

3. 会员权利与义务a) 会员享有参预本会活动、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b) 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和本会的规定,积极参预本会的活动和事务;c) 会员有权参预选举,并有权利监督本会的工作;d) 会员有权利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支持。

四、组织结构本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1. 会员大会a)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味员组成;b)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负责召集;c)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修改章程等。

2. 理事会a) 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由普通会员选举产生;b)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位组成,职位由理事会成员自行选举产生;c) 理事会负责制定本会的发展战略、组织活动、管理财务等事务;d)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会长召集。

3. 常务理事会a)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b) 常务理事会负责协调理事会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制定具体政策和计划。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亲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同乡间的团结和友谊,建立一个共同发展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具有共同乡籍的乡亲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乡亲,促进发展,传承乡土文化,服务乡亲。

第四条本会的活动范围主要在本乡及周边地区,但不排除与其他同乡联谊会开展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本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全体味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会长是本会的最高领导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会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代理会长职责时享有会长权限。

第八条秘书长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和文件管理,财务长负责本会的财务管理。

第九条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及其他重要职务人员组成。

第十条理事会是本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本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是指具有本乡籍的乡亲,年满18周岁,认同本会宗旨并申请加入的人员。

第十三条荣誉会员是指对本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员,由理事会授予。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本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本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自愿捐赠、赞助商的资助、活动收入等。

第十七条本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由财务长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本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活动开展第十九条本会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联谊会、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

第二十条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理事会根据会员的需求和意见进行决策。

第二十一条本会可以与其他同乡联谊会、社团组织、政府机构等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六章纪律与处分第二十二条本会会员应遵守会员行为准则,不得伤害本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章程和准则的会员,本会有权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暂停会籍、开除会籍等。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

同乡联谊会章程一、总则同乡联谊会是由同乡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合作与发展,维护同乡的共同利益和福祉。

二、组织形式同乡联谊会以自愿参加、平等互助、自治管理的原则进行组织和运作。

三、会员资格1. 会员资格:凡是具有同乡血缘关系或同乡地缘关系的自愿加入本会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会员活动、发表意见、参与决策等权益。

3. 会费缴纳:会员应按照会费缴纳标准及时缴纳会费。

四、组织结构同乡联谊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1. 理事会理事会是同乡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修改章程;-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等职务;- 审议和批准重大事项;- 监督和指导秘书处的工作。

2. 监事会监事会是同乡联谊会的监督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 监督和检查秘书处的财务管理;- 提出对理事会和秘书处的建议。

3. 秘书处秘书处是同乡联谊会的日常管理机构,由会长和副会长领导,设立秘书和相关工作人员。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和协调会员活动;- 管理会员名册和会费;- 维护同乡联谊会的形象和声誉;- 向会员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五、会员活动同乡联谊会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同乡聚会:定期组织同乡聚会,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文化交流:举办文化讲座、展览等活动,传承和弘扬同乡文化;- 公益活动:组织慈善义演、捐助贫困同乡等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六、财务管理同乡联谊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合规合法的原则。

具体要求如下: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准确、及时;2.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收支明细、资产负债表等,并向监事会和会员公示;3. 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会费使用,合理规划和管理财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章程修改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应由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

同乡会章程1引言概述:同乡会章程是同乡会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同乡会的运作和管理,保障会员权益,促进同乡会的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同乡会章程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1.同乡会的组织形式和宗旨1.1 组织形式:同乡会可以是地域性的、行业性的或兴趣性的组织,可以是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1.2 宗旨:同乡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的权益,促进同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传承和弘扬同乡文化,为同乡提供服务和帮助。

2.会员的申请和管理2.1 会员资格:同乡会会员通常要求具有同乡身份或同乡背景,符合会员资格要求。

2.2 会员申请:会员申请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由同乡会审查和决定是否批准会员资格。

2.3 会员权益和义务:同乡会章程规定会员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参与会员活动、享受会员服务、遵守会员规定等。

3.同乡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3.1 组织架构:同乡会通常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位,由会员选举产生。

3.2 管理机制:同乡会章程规定了同乡会的管理机制,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等组织形式,以及决策程序和权力分配等。

4.同乡会的活动和项目4.1 活动类型:同乡会章程规定了同乡会的活动类型,包括庆祝节日、举办文艺演出、开展公益活动等。

4.2 活动组织:同乡会章程规定了活动的组织方式和程序,包括活动策划、活动执行、活动评估等。

4.3 项目管理:同乡会章程规定了同乡会的项目管理方式,包括项目申请、项目评审、项目执行等。

5.同乡会的财务管理5.1 财务制度:同乡会章程规定了同乡会的财务制度,包括财务报告、财务审计等。

5.2 资金来源:同乡会章程规定了同乡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5.3 资金使用:同乡会章程规定了同乡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透明管理。

总结:同乡会章程是同乡会组织的基本法规,对同乡会的组织形式、会员管理、组织架构、活动项目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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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木籍在涪(在外)人员联谊会章程
(2013年2月2日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传递乡音、感受乡情、结识乡友,服务家乡建设,特成立“大木籍在涪(在外)人员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联谊会必须维护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依法开展相关活动。

第三条联谊会是非赢利、非法人、非政治的民间社团组织。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在涪陵城区或外地工作、居住的大木籍人员,均可加入联谊会。

第五条由本人自愿报名(或他人推荐),填写申请表(或通讯录)报联谊会秘书处备案,即可成为联谊会会员。

第六条热心大木发展、支持联谊会工作的其它人士,经理事会认同后可成为本联谊会荣誉会员,荣誉会员享有会员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联谊会有关活动,得到联谊会的帮助;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联谊会事务活动提出建议、批评;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同联谊会章程,维护联谊会的形象和声誉;
(二)执行联谊会决议,认真完成联谊会的有关任务,积极参加联谊会活动,热诚为联谊会做义务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联谊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顾问2名、理事若干名;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 名、相关工作人员3至6名。

所有人员皆为义工性质。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连任不得超过三届;如遇人员变动等特殊情况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首届理事会成员由联谊会筹备委员会提名,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换届选举时,由上届理事会推举候选人名单,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除因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外,不得无故缺席理事会议,若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资格。

第十四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家乡,热心公益,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具有奉献精神,乐意为联谊会无偿服务;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理事会应接受会员的监督及合理化建议。

第四章活动安排
第十六条联谊会的各项活动主要由秘书处策划组织、理事会审定,同时邀请和鼓励有相关特长的会员积极参与。

第十七条活动前将各项事宜以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通知各会员。

主要活动方式如下:
(一)为会员提供联络交流平台,促进会员事业发展;
(二)开展各项联谊、研讨活动,增进相互之间的友谊;
(三)协助会员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成立实体,共谋发展,为会员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
(五)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建设建言献策,在可能的情况下开展有益于家乡发展的公益活动。

第十八条大木老乡群(QQ号:xxxx)为联谊会信息发布、言论交流的平台。

大木籍人士均可自愿加入,群内实行实名制管理。

第五章经费的筹措和管理
第十九条联谊会相关工作与活动的开展所需经费,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筹措: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理事会成员赞助费;
(三)热心人士和企业实体的赞助;
(四)其他收入。

第二十条联谊会的经费收入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和联谊会事业的发展。

主要用于下列项目:
(一)联谊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必需的经费支出;
(二)编印通讯录及相关资料所需费用;
(三)联谊会会务活动必需的经费开支;
(四)联谊会会员特殊情况下的救助支出;
(五)其他必需的经费开支。

第二十一条联谊会筹措的经费由秘书处财务人员专户管理,经费的支出需由秘书长审签。

秘书处在每年的会员大会上详细公布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理事会的监管和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联谊会接受当地有关部门和大木镇党委政府的监管和指导;加强与其它联谊会的联系与沟通。

第二十三条提倡节俭务实,营造良好风气。

禁止利用联谊会的信息渠道发布请客送礼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联谊会成立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理事会,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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