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马恩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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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经济增长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经济增长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
经济增长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指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以计划为主体、市场为辅助的经济管理体制。

这种制度下,经济增长旨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时追求社会公平和全面发展。

首先,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

通过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主义经济体系能够避免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私人垄断和剥削现象,保障了生产力的全面发展。

这种公有制下的经济管理体制,可以更好地调动和组织社会资源,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从而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其次,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注重以人为本,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的有机结合。

在这种制度下,经济增长不仅仅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更注重人民群众的整体福祉。

通过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强调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使经济增长更加稳健可靠。

在市场经济中,往往存在着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破坏,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可以有效地实现经济增长与生态平衡的统一,确保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经济增长密
不可分。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经济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注重
人民福祉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沈宝祥无视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无视经济效益,无视其效益是否为社会共享,无视全社会成员的生存状态,评价所有制的优劣,抽象地议论公有制,盲目地崇拜公有制,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初衷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学说的基本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长期存在不同理解。

毛泽东强调生产资料所有制“一大二公”好。

邓小平则认为,生产关系(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见《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23页)。

改革开放以来,在这个问题上的争论,更为激烈。

在所有制问题上的争论,实质上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争论。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究竟是怎样论述的呢?我从《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的相关论述,摘引并略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的理论和主张,整理成这篇文稿。

通读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主要有二点:(一)推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共产党宣言》充分肯定甚至赞赏:“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1卷第277页)。

他们充分肯定资产阶级生产资料所有制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

那么,为什么要消灭资产阶级生产资料所有制呢?《共产党宣言》指出:“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同上第278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得更明确:“生产资料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论述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出发点2019年第06期/总第78期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

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主要论述及其当代价值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主要论述及其当代价值

他们提出了社会主 义和共产主义的理 想社会制度,以超 越资本主义的局限 性。
然而,马克思主义 经典作家对社会主 义和共产主义的具 体实现方式并没有 给出详细的规划和 设计。
在实践中,社会主 义和共产主义的探 索也遇到了许多困 难和挑战,需要不 断改革和创新。
马克思主义经典 作家关于社会经 济制度的论述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提供了理论指 导。
当代社会科学的 发展与创新
马克思主义与当 代社会科学的对 话与融合
对当代社会科学 的影响与启示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 家对社会经济制度 的论述,为当代社 会经济发展提供了 理论基础
当代社会经济发展 中,马克思主义理 论不断创新和发展, 为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建设提供了指导
马克思主义在当代 的传播与发展,有 助于推动全球社会 主义事业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一些理论观点可能不再完 全适用于当前的社会经济 制度
理论和实践的矛盾可能导 致一些理论观点在实践中 的局限性和偏差
需要结合当前的社会 经济制度和实践经验 ,对马克思主义经典 作家的论述进行反思 和修正,以适应时代 的发展需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 家对资本主义的批 判主要集中在生产 资料私有制、剥削、 贫富差距等方面。
社会福利: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福利的论述,对现代社会治理具有借鉴意义。
环境保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论述,对现代社会治理具有借鉴意义。
马克思主义 经典作家对 社会经济制 度的预测和
引导
社会主义制 度的优越性 和发展趋势
资本主义制 度的弊端和
危机
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发 展方向和前

国际共产主 义运动的历 史经验和启

对当代中国 社会发展的 启示和指导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经济构想与实践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经济构想与实践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经济构想与实践摘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最高最后的形式。

事实上,市场经济是不依赖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力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只有它的充分发展,人类才能建立产品经济社会。

俄国十月革命以来,人们一直在用马克思恩格斯构想的消灭了市场经济的未来社会模式,指导现实的还必须发展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实践。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解决了如何建设资本主义走到尽头前建立的社会主义的问题,填补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理论的一页空白。

【关键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社会主义经济的构想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科学地揭示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对社会主义的结论, 列宁客观地指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科学著作中, 最先说明了社会主义不是幻想家的臆造, 而是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终目标和必然结果。

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亲身的实践和感性的经历,因此现在被认为是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些特征, 仅仅是来自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理论推理和逻辑构想。

这些理论推理和逻辑构想主要有这样几条: ( 1) 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 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用公有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 即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 ( 2) 社会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 3) 商品、货币关系消亡, 用产品经济代替商品经济; ( 4) 按照预定计划调节社会生产, 即建立计划经济; ( 5) 生产能满足全社会成员的需要, 消灭了剥削, 全社会成员享受共同的福利并得到全面的发展。

二、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的创立随着十月革命的胜利和苏维埃政权的确立, 创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成为第一代社会主义领袖所面临的挑战。

在社会主义经济创立的过程中, 列宁是第一位面对这一挑战的社会主义领袖。

列宁在社会主义经济创立过程中的理论和实践, 基本上分为三个阶段。

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浅析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内容摘要:基本经济制度是某种社会在经济上最基本的体现,是社会性质的根本标志,是其他经济制度的基础,因而具有根本性的作用。

本文主要分析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以及公有制为什么成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关键词:公有制生产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质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

而单从社会主义本身来看,公有制为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共产主义的特征不是要废除一切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①之后在《资本论》中又提到了“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荣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资本主义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②马恩在这里都将未来社会的基础描述为一种和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相对的制度,此时的“个人所有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基础上”,因此可以描述为一种“公有制”。

但这种公有制和今天我国或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公有制还有所区别,马恩所设想的是劳动者在生产中联合劳动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生产资料归整个社会或者说归社会生产所有,任何个人都不占有生产资料。

在这里,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没有公有或私有概念的,因为一旦消灭了私有,用来区分并和它相对的公有也就没有了意义。

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即表明他拥有生产资料,同时他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从本质属性上他本身就直接是社会的一部分,他单个个人也就又不占有生产资料。

只有劳动才直接和生产资料发生关系,此时劳动成为了人的第一需要,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关系也成为其劳动的社会属性和生产资料的关系,除此以外劳动者并不和生产资料发生其他人身权属关系(例如作为私人财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通过社会主义改革和革命实现的一种经济制度。

本文将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定义、特点以及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比较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定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制度。

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工人阶级代表整个社会管理和运用生产资料,通过社会主义计划调控经济活动,实现按劳分配等原则,推动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点1. 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特点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这意味着社会主义国家对土地、工厂、企业等生产资料实行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并由全体劳动者共同管理。

这种公有制的存在使得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实现对经济的全面调控和计划管理。

2.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社会主义国家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产的有序进行。

通过制定国家经济计划,社会主义国家可以统一协调各个部门的生产活动,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3. 按劳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按劳分配是一种基本的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意味着每个人根据其对社会主义事业的贡献程度和个人劳动的数量质量来获得相应的收入和福利。

这种分配方式能够激发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

4. 社会主义所有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社会主义所有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关键。

社会主义所有制为市场提供了稳定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同时市场经济也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条件。

社会主义所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双重作用使得社会主义经济更加具有活力和韧性。

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比较1. 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同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而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生产资料则主要由私人占有。

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特征论述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制度之间关系初探(李明朝)

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特征论述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制度之间关系初探(李明朝)

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特征论述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制度之间关系初探(李明朝)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特征论述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之间关系初探(河北农大2010级在职研兽医专业李明朝)提要: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是否还是客观真理?在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上出现了种种误区。

现实社会主义虽然不是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但它同样是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应有之义,现实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同样是历史的必然。

关键词:马克思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计划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17年爆发于俄国的十月革命是20世纪人类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社会主义从此由科学理论变为了活生生的现实。

由于社会主义革命彻底解放了被压迫的劳苦大众,社会主义得到人民的拥护,社会主义革命形势普遍高涨。

到了20世纪60年代社会主义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经济发展缓慢、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不理想等现实问题,人民对于社会主义普遍不满意,社会主义急需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了。

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接连发生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哗然。

西方很多人预言社会主义已经破产、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期。

有不少马克思主义者对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出现了怀疑和动摇,还有人在社会主义道路上掉队,甚至开小差,还有人从马克思主义者变成了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批判者和反对者。

20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践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是必然还是小插曲?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是否还是客观真理?现在,我们面对一个如此尖锐的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作出回答。

本文笔者就此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反思。

一、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特征1、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生产的特征主要是指社会主义是以生产力高度发展为基础的社会,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社会主义是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生产,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的需要。

2、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分配的特征主要是指社会主义消灭了剥削、社会主义在消费品的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等。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改革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改革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改革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核心之一,它旨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通过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及其改革的探讨,我们可以深入了解这一理论,其内涵和实践意义,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指导。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起来的,以公有制经济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制度。

其中,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它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主导地位。

1.1 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支柱,它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在国有经济中,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家和人民利益最大化。

1.2 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是指集体所有制经济,在中国以农村集体经济为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内容,它的发展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1.3 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混合存在的经济形式。

在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新生事物,对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时俱进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提高,需要坚持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良性互动、有效协同。

2.1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经济在完善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提高国有经济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注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加强集体经济保护和壮大。

2.2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私营经济产权,打破垄断,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少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和障碍,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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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马、恩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论述阿思奇(经济学研究员)2013年1月按照我们对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社会主义阶段的“过渡时期”,为什么这个过渡时期叫作“社会主义”,人们却想得很少,似乎社会主义与无产阶级专政是天经地义地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对于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我们一股脑地就想着想苏联“老大哥”那样搞国有工厂和集体农庄,就是结合中国的国情,充其量也就是把农业集体化和对手工业和私人工商业的改造缓期几年实行。

这说明,在建国之初,我党对社会主义阶段的经济制度缺乏全面、准确的认识。

其实,“社会主义”的称谓,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两种制度一样,都包含着一个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经济制度,即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共产主义公有制”不同的“社会所有制”(gesellschaftliches——马克思德文原著语),“社会所有制”是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所具备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经过长时期发展社会生产力,达到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后,社会经济制度才能改变为共产主义阶段的“公有制”。

换言之,所以能够实行“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一方面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了,以能够充分满足社会需要的生产能力保证“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另一方面,社会的全体成员能自觉地把参与社会生产看做人生的第一需要,自觉地根据个人的能力为社会提供自己的劳动,并根据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领取(而不是购买)社会产品,形成个人在社会统筹中的协调发展。

而在客观条件个主观条件都还不成熟的历史情况下,共产主义阶段的经济制度是无法形成和实施的,这是唯物主义者应该懂得的道理,尽管我党经过30年的探索才找到的正确结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在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上大幅度地拨乱反正、革除积弊,创立了以邓小平理论为代表的新的思想体系和政策规范,并在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能够秉着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恢复了现阶段本应采取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存、多种经营方式并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并通过股份制把比重超过国有经济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整合在一起,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强劲发展。

可是,从十五大以后的各种文件中,还是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又是为什么呢?我认为这是在传统的理论和观念难以解释这个重大问题时,我们“找不着北”了!为了找到这个“北”,理论界(实际是政界)爆发了激烈的论战。

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1991年时一次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里播发过一篇社论,主播厉声厉色地念道:“我们就是要问,这到底是姓‘资’还是姓‘社’!”我当时被“吓”得以为改革搞错了。

后来,小平同志亲自南巡,一扫对改革的怀疑、攻击态度,又把中国改革的大旗重新树立起来。

尽管理论界对“所有制”、“股份制”的性质不断争论着,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却在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情况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而且这种结构的变化,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强劲发展,把中国推向世界第二的经济地位,这不是值得理论界深思的吗?我在1979年11月山西省经济学会成立大会上作过一次发言,那时我就提出:“我们应该借鉴资本主义国家有效的经济机制(如工资、利润、税金、利息)来调节经济运行”,后来我主要集中精力研究技术经济和数量经济,作宏观经济的实证分析,对“所有制”这样的严肃而敏感的论题不敢擅入。

后来我才知道,于光远等一些经济学家早就对这些问题进行过深入地研究,发表过一些文章和专著,尽管也引发一些不同的意见。

这些艰深的理论课题由一些执着的理论工作者进行着,这是我党的幸事。

现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了,我再次希望中央对这一范畴的问题能够更深入和彻底地研究,使全党同志的认识能在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的本意基础上达成新的统一。

本文想就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论述所做的考据,重温马、恩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精辟阐述。

一、辩思的起因1996年3月,我参加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期间,中央党校的一位教授给学员讲大课时引用“股份公司的成立,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492-499页)的论述,对学员讲:“股份公司的发展,必将使私人占有资本的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让位与联合劳动者共同占有资本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达到共产主义。

”乍听起来,这位教授说的很对,本人当时并没有听出什么“不顺耳”的地方,可回头细细琢磨,这里有几个含混不清的地方:一是马克思说“股份公司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表明马克思认为股份制与单个资本对比是一种进步,但这种进步仍然是在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基础上,股份制的股权仍然是私有的,因此股份制与共产主义并不是一个历史范畴的制度。

二是这位教授提出一个“联合劳动者”这样的概念,而且还要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而据我的认识,股份持有者在《资本论》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是指“工业资本家”,也统称为“生产者”,而我们许多干部对“生产者”与“劳动者”的本质区别是不大清楚的。

因此,把生产者的资产过渡到劳动者的资产,似乎有了股份制就行了,由概念的混淆引申到制度的混淆,作成了“股份制”的一道“光环”,晃得人眼晕。

三是股份制不止是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多的是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实行股份制就能变成共产主义国家吗?马克思主义讲的是斗争哲学,不通过阶级斗争,无产阶级怎么能建立共产主义制度呢,那种“让位”说与“达到”说,没有讲这个漫长的阶级斗争过程,而是说只要有股份制就可以实现这种“让位”和“达到”,这不是有悖于经典理论的吗?当针对这些讲课中的问题,我向进修班学员党支部作了汇报,但支部和多数学员对这样的深层理论问题不便表态,事情就反映到校部。

苏星副校长到我的住处和我交谈此事,他支持学员的独立思考和探索精神。

这位教授也约我到家里讨论此事。

本人把这三层意思说给这位教授后,他表示马克思的确没有说过“通过股份制可以使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让位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只是“我认为可以这样过渡”。

我当时就指出:“你可以说这是你自己的见解嘛,现在探讨深化改革的理论,作为学者你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但在给学员讲课时要说清楚”。

当时在场的有中央党校教员周天勇同志(现为中央党校博士生导师),他可以作证我们的这次会见和双方的言论。

事情还没有完,我自己也反复思考,究竟我们这样的发展阶段,到底采取哪种经济制度更好?我是搞统计工作和宏观经济的,社会调查和统计结果都显示,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成分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非公社会生产能力和非公社会产品已经占全国的大多数,怎么还能硬说“公有制”占着“主体”地位呢?现在的农村经济实际上已经通过承包制变成了个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的实体已经大为缩小,小型国有企业也通过承包和改制变为私有了,我国参加WTO后在经济制度上实行国际公认的“市场化”,也说明我们并不摒弃所有权的自由交换、私有制和“市场化”这样的政治观念。

那么,我们现阶段的股份制改革到底实行的是那种经济制度呢?“公有制为主体”是现阶段应该实行的经济制度吗?带着这些问题,我走进了中央党校外文图书馆。

在1996年3月到6月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对《资本论》中译本的郭大力、王亚楠版和中央马列主义著作编译局版两个版本以及《资本论》英文版中有关论述进行对照学习和考据,为了慎重,我又请本单位精通德文的吕庆喆博士查阅了德文版《资本论》中的相关章节,还引证了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共产主义原理》中的有关论述。

这次对照几个版本的《资本论》进行的研读,发现中央马列主义著作编译局对《资本论》的翻译存在原则性的重大错误,令我和一些同行大为震惊。

二、《资本论》错译之处我发现的《资本论》的错译之处主要是:1、德文版《资本论》第1卷P791页中,马克思阐述道:“Die Verwandlumg des auf eigner Arbeit der individuen beruhenden, zersplitterten Privateigentums in kapitalistisches ist natÜrlich ein Prozeß, ungleich mehr langwierig, hart und schwierig als die Verwandlung des tatsächlich bereits auf gesellschaftlichem Produktionsbetrieb beruhenden kapitalistischen Eigentums in gesellschaftlichem Produktionsbertrieb beruhenden kapitalischen Eigentums in gesellschaftliches. Dort handelte es sich um die Expropriation der V olksmasse durch wening Usurpatoren. Hier handelt es sich um Expropriation weniger Usurpatoren durch die V olksmasse”对这段论述,中央马列主义著作编译局的译文是:“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

前者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后者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

”这里译者将处于“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后的社会经济制度想象为“共产主义”,因此将德文“gesellschaftliches”译成“公有制”,有些牵强附会。

似乎他们觉得译成“社会所有制”或“社会财产”还不够。

再看郭大力、王亚南对德文版《资本论》第3卷P453页中的“Es ist dies Resultat der höchsten Entwicklung der kapitalistischen Produktion ein notwendiger Durchgangspunkt zur RÜckverwandlung des Kapitals in Eigentum der Produzenten, aber nicht mehr als das Privateigentum vereinzelter Produzenten, Sondern als Eingentum ihrer als assoziierter, als unmittelbares Gesellschaftseigntum.”这段话,他们翻译成“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一个必须的过渡点,以便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所有,不过这时它已经不是当做一个分立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当做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资本论》第3卷郭大力、王亚南译本5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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