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6章 地下铁路条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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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GB50299-19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_GB50299-1999

1.0.1 为保证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凡未做规定的,均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1.0.3 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经现场调查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组织并指导施工。

1.0.4 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减少对交通干扰,严格控制地面变形和环境污染,做到文明施工。

1.0.5 工程施工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如需修改,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签署变更设计或洽商记录后方可实施。

1.0.6 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对永久性测量标桩和地质、地震观测桩等应予保护,如需改动,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1.0.7 采用的原材料、预制品、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产品应有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

设备应有铭牌。

1.0.8 采用和推广经鉴定并批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引进的设备,应按其技术文件要求施工。

1.0.9 加强测量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偏差,严禁侵入限界。

10.10 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实施限制杂散电流的各项措施。

10.11 设备安装前应对相关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物常。

l 结构验收合格,无渗、漏水现象;2 影响设备安装和安装后不宜实施的装修工程已经完成;3预埋件位置正确、牢固,基础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4设备安装范围内清理干净。

1.0.12 设备安装的环境温度、湿度等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1.0.13 设备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备型号、规格及配件等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2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等随机技术文件齐全;3 设备及配件不得损伤、变形和锈蚀。

1.0.14 施工中有关安全、环保、消防、防汛和劳动保护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井点降水2.1一般规定2.1.1 本章适用于含水地层中隧道井点降水的施工及验收,其他排、隔水施工尚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

黑龙江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处罚规定(93年修正)

黑龙江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处罚规定(93年修正)

黑龙江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处罚规定(93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3.02.19•【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施行日期】1993.02.19•【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黑龙江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处罚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1993年2月19日)第一条为加强铁路的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运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行为,系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以及哈尔滨铁路局管辖的列车上发生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行为。

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由哈尔滨铁路局、黑龙江省地方铁路局组织实施,各级铁路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第五条铁路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严格管理,维护好铁路车站、列车、铁路线上的治安秩序。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搞好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协助铁路部门维护车站和列车的正常秩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第七条一切社会组织,群众团体和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有关规定,爱护铁路设施,维护铁路运输秩序。

第八条无车票或持失效车票乘车的,由铁路工作人员按铁路法规补收和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并责令下车。

扒乘货物列车的,除由铁路工作人员按铁路法规补收和加收已乘区段票款外,处以三十元以下罚款,并责令下车。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一)擅自进入车站货场、调车场、钻跳车站栅栏、围墙或者在非指定的出入站口出入站,不听劝阻的;(二)擅自进入行车运转室、列车检修所、给水房等重要作业场所候车,不听劝阻的;(三)抢上抢下旅客列车、抢占座席、越席乘车,不听劝阻的;(四)在线路上行走或在钢轨上坐卧,不听劝阻的;(五)无票寄宿车站候车室,经劝阻仍不离开的;(六)无站台票或持失效站台票进站的;(七)擅自进入站内拾拣物品的;(八)钻跳列车或在有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站内横越线路的;(九)在客、货站台上骑自行车或人力三轮车的;(十)在车站卖艺或不按指定地点摆摊、停放车辆的;(十一)擅自进入车站行李、货物仓库或邮政车、行李车的;(十二)擅自开启列车车门、钻跳车窗,在列车茶桌、洗面器、行李架上坐卧的;(十三)擅自移动车站、列车上消防器材的。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制定并执行铁路安全基本要求,各铁路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并结
合本单位实际建立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
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体制、责任制度、应
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内容。

第四条
铁路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铁路安全技术装备、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运
输安全。

第三章铁路安全监督
第五条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输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运输安全隐患。

第六条
对于发现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铁路运输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
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七条
铁路运输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对于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对于铁路安全管理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内容,违者必究。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2014 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 (1)第一编技术设备 (2)第一章基本要求 (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2)限界、安全保护区 (3)养护维修及检查 (5)救援设备 (6)灾害防护 (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9)一般要求 (9)铁路线路 (9)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10)路基 (10)桥隧建(构)筑物 (11)轨道 (12)线路交叉及接轨 (13)防护栅栏 (13)声屏障 (14)第三章信号、通信 (15)一般要求 (15)信号 (15)联锁 (17)闭塞 (18)调度集中系统 (18)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19)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19)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23)通信 (23)承载网 (24)业务网 (24)支撑网 (25)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 (25)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 (27)第五章车站及枢纽 (29)站场设备 (29)客运设备 (29)第六章机车车辆 (31)机车设备 (31)机车 (31)车辆设备 (33)车辆 (33)动车组设备 (34)动车组 (35)自轮运转特种设备 (35)第七章供电、给水 (37)牵引供电 (37)电力、给水 (39)第八章房屋建筑 (41)第九章铁路用地 (42)第二编行车组织 (43)第十章基本要求 (43)行车组织原则 (43)列车乘务 (45)车站值守 (48)车站技术管理 (49)对行车有关人员的要求 (49)第十一章编组列车 (51)列车编组 (51)列车中机车车辆的编挂和连挂 (51)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 (53)列车中车辆的检查 (53)列车制动 (55)第十二章调度指挥 (61)调度日计划 (61)日常运输组织 (62)调度命令 (62)第十三章列车运行 (66)行车闭塞 (66)接发列车 (72)列车运行 (75)跨线运行 (75)车底回送 (76)第十四章限速管理 (77)临时限速管理 (77)列控限速管理 (77)第十五章调车工作 (79)调车工作 (79)机车车辆的停留 (83)第十六章施工维修 (85)施工维修基本要求 (85)施工维修防护 (85)施工路用列车开行 (94)确认列车开行 (95)设备故障及抢修 (96)第十七章灾害天气行车 (98)大风天气行车 (98)雨天行车 (99)冰雪天气行车 (100)异物侵限报警 (101)地震监测报警 (103)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行车 (103)第十八章设备故障行车 (105)列控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05)LKJ、GYK、机车信号故障 (105)CTC故障 (106)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故障或车站(线路所)道岔失去表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 (107)区间通过信号机故障或闭塞分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异物侵限报警红光带除外) (110)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111)列车占用丢失 (111)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 (112)接触网停电 (113)接触网上挂有异物 (114)受电弓挂有异物 (115)运行途中自动降弓 (116)自动过分相地面设备故障 (116)动车组列车空调失效 (117)列车运行途中车辆故障 (117)第十九章非正常行车组织 (120)双线区间反方向行车 (120)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 (120)列车在区间退行、返回 (121)列车分部运行 (122)列车冒进信号机 (122)列车运行晃车 (123)列车停在接触网分相无电区 (123)列车碰撞异物 (124)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25)第二十章救援 (126)使用机车、救援列车救援 (126)动车组救援动车组 (127)启用热备动车组 (128)第三编信号显示 (129)第二十一章基本要求 (129)第二十二章固定信号 (132)色灯信号机 (132)车载信号 (139)第二十三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144)移动信号 (144)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145)手信号 (146)第二十四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155)信号表示器 (155)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159)线路安全保护标志 (164)动车组列车标志 (165)第二十五章听觉信号 (167)附图1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170)附图2 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173)附件1 调度命令 (174)附件2 调度命令登记簿 (175)附件3 CTC控制模式转换登记簿 (176)缩写词对照表 (177)计量单位符号 (178)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需要工作配合的申请书

需要工作配合的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谨以此书申请贵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配合,以便我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以下是我对工作配合的具体请求和理由。

首先,我希望公司能够为我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设备。

作为一名员工,我深知公司对我的期望,我也一直在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然而,在工作中我发现,由于缺乏一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设备,我的工作效率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例如,当我需要查阅一些相关的资料时,由于图书馆的资料不足,我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其他地方寻找。

这不仅浪费了我的时间,也降低了我的工作效率。

因此,我希望公司能够为我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设备,以便我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其次,我希望公司能够对我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整。

作为一名员工,我深知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我也一直在努力完成。

然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我有时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挑战。

例如,当我正在处理一项任务时,可能会出现一些紧急的事情需要我立即处理。

这不仅打乱了我的工作计划,也影响了我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可能性。

因此,我希望公司能够对我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整,以便我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和挑战。

最后,我希望公司能够对我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作为一名员工,我深知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我也一直在努力学习和进步。

然而,由于经验的不足和知识的局限,我在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得到公司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

例如,当我遇到一些复杂的问题时,可能会需要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来解决。

这时,我希望公司能够给予我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以便我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总之,我希望公司能够对我的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以便我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我相信,在公司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一定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2007]62号)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 (3)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 (4)第四章途中检查 (9)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 (9)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 (11)第七章专列运输 (12)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 (13)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 (13)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 (14)第十一章附则 (15)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 (16)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 (17)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 (20)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 (21)附件5 超重货物分级表 (28)附件6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号 (29)格式一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 (30)格式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31)格式三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 (33)格式四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 (34)格式五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 (35)格式六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 (36)格式七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 (37)附录一: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38)附录二:平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4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

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

香港铁路条例

香港铁路条例
(a) 港 铁 公 司 在 服 务 经 营 权 协 议 下 有 权 接 触 、 使 用 或 管 有 , 并 属 服 务 经 营 权 协 议 中 “Concession Property”的定义所指的财产;
(b) 为供港铁公司使用而获取、购买、租用、生产、创造、建造、发展、加工处理或改

第 556 章 - 香港铁路条例
客、货物或乘客及货物的附带设施而设计、装备或划出的地方、空间或建筑物; 及 (ii) 第(i)节指明的处所内的列车;及 (b) 在任何其他时间,指— (i) 由港铁公司占用,并为列车运载乘客,或为提供列车运载乘客的附带设施而设 计、装备或划出的地方、空间或建筑物;及 (ii) 第(i)节指明的处所内的列车。 (由2007年第11号第5条代替) (2) 在本条例中凡提述铁路的建造,即提述承担以铁路的设计和规划为始而以铁路投入运作为 终的过程的每一阶段。
补) “地下铁路”(Mass Transit Railway) 指不时由局长签署并由港铁公司存放于土地注册处的图则所显示
的名为地下铁路的铁路系统或其任何部分; (由2007年第11号第36条修订) “地下铁路公司”(Mass Transit Railway Corporation) 指由已废除条例第3(1)条设立并以地下铁路公司为
授予方的九铁公司与作为承授方的港铁公司订立(不论是否有其他人士参与订立),在该协议之 下,服务经营权被授予,而该协议的条款述明该协议为本条例所指的服务经营权协议或修订或 补充该协议的协议; (由2007年第11号第5条增补) “指定日期”(appointed day) 指根据第3条定出为指定日期的日期;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MTR Corporation Limited) 指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成立为法团并以香港铁 路有限公司为名的个体; (由2007年第11号第5条修订) “专营期”(franchise period) 指在第4条下所批予的专营权的期间,亦指按本条例延续的专营权的期 间; “专营权”(franchise) 指根据第4条批予的专营权; “视察主任”(inspector) 指根据第26条委任为视察主任的人; “港铁公司” (Corporation) 指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由2007年第11号第5条增补) “运输交汇处”(transport interchange) 指根据第31条经署长核证并由港铁公司存放于土地注册处的图 则所划定的任何地方、空间或建筑物; (由2007年第11号第36条修订) “经营权有效期”(Concession Period) 指关乎各九铁公司铁路的专营权的部分的有效期间,及该专营 权部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根据本条例被暂时中止的期间; (由2007年第11号第5条增补) “经营权财产”(Concession Property) 指—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电子版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电子版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电子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铁路运输企业负责、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政府统筹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运输企业参与的铁路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协调铁路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依法处理铁路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联系衔接铁路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条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运输企业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构建铁路、地方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体系,并定期组织开展路地联防演练、预警响应机制演练、模拟突发事故处置演练,提高铁路安全预警、事故处置能力。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行政、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等监测预警沟通机制,落实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措施。

铁路运输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应急救援电话号码,方便公众报告影响铁路安全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铁路从业人员的铁路安全意识,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铁路安全保护,防范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开展铁路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铁路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对铁路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铁路安全责任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铁路地界外铁路安全有关管理工作,落实有关护路联防责任和双段长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铁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

美国长篇小说《地下铁道》主题及语言特色之解析

美国长篇小说《地下铁道》主题及语言特色之解析

美国长篇小说《地下铁道》主题及语言特色之解析《地下铁道》是由美国作家科尔森·怀特黑德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于2016年出版。

该小说以19世纪美国南方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年轻的女性逃离奴隶制度,并借助“地下铁道”组织进行逃亡的故事。

在小说中,怀特黑德深刻地描绘了奴隶制度的残酷和无情,同时也表现了人性的善良和勇敢。

本文将对《地下铁道》的主题及语言特色进行深入解析。

除了关于奴隶制度的主题外,小说还涉及了关于人性的善良和勇敢。

在科拉逃亡的过程中,她遇到了许多善良的人,他们帮助她逃避追捕,并提供食宿。

即使在北方,科拉依然遭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是她并没有放弃,最终成功获得自由。

在小说的结尾,读者们可以看到科拉在美国国旗下自由生活的场景,这无疑是对她勇气和毅力的肯定。

通过展现这种善良和勇敢的一面,怀特黑德试图告诉读者,即使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中,人性中仍然存在光明和希望。

接着,我们来谈谈《地下铁道》的语言特色。

怀特黑德的小说通常会以简练的语言和生动的描述著称,而《地下铁道》也不例外。

在书中,作者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犀利的对话,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奴隶们的生活和痛苦。

在描述科拉与其他奴隶的关系时,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描述她们之间的关系和磨难,让读者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奴隶们的生活。

怀特黑德也在书中使用了大量的对话来揭示人物的性格和内心世界,使人物更加鲜活立体。

通过这种生动的语言描写,读者们可以更好地感受到奴隶们的痛苦和无助,同时也更加贴近他们的内心世界。

除了生动的描写之外,怀特黑德在书中还大量使用了象征手法来表达主题。

巧妙的象征手法让《地下铁道》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奴隶制度的故事,更是一部富有哲理性的作品。

在书中,地下铁道不仅仅是一个组织的名字,更是一种象征,它象征着被迫害者对于自由的渴望。

通过地下铁道这个象征物的使用,作者成功地将个体的命运与整个时代的历史联系在一起,展现了奴隶们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同时也让读者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奴隶制度对于个体的损害。

上海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

上海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

上海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正文:---------------------------------------------------------------------------------------------------------------------------------------------------- 上海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2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下铁道管理,保障地下铁道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下铁道(以下简称地铁),是指城市地下有轨公共客运系统,包括与其相连接的地面、高架部分。

本条例所称地铁设施,是指地铁的隧道、高架、轨道、车站(含出入口、地下通道)、车辆、机电设备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地铁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铁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局)是本市地铁建设和运营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上海市地铁总公司(以下简称市地铁总公司)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业组织,负责管辖范围内地铁建设和运营的具体管理工作,按照本条例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地铁沿线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地铁的建设和运营,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安全第一,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第六条地铁专业规划由市市政局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市市政局应当按照地铁专业规划,制订地铁建设计划,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确定地铁规划控制区域范围。

市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地铁规划控制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当征求市市政局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修正)【法规类别】铁路运输【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发布部门】201【发布日期】2015.04.24【实施日期】2015.04.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铁路运输营业第三章铁路建设第四章铁路安全与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

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

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

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

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第三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

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四条国家重点发展国家铁路,大力扶持地方铁路的发展。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经营管理,切实改进路风,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第六条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

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

第八条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技术管理办法,参照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制定。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全文完整篇.doc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全文完整篇.doc

2019年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全文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全文(二)更新:2018-11-20 11:53:22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架设浮桥,及修建其他影响或者危害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需进行围垦造田、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进行安全论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批准之前应当征求有关铁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一)桥长500米以上的铁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二)桥长100米以上500米以下的铁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三)桥长100米以下的铁路桥梁,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有关部门依法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划定的禁采区大于前款规定的禁采范围的,依照其划定的禁采范围执行。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200米范围内,或者铁路车站及周围200米范围内,及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

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铁路运输工具补充燃料的设施及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除外。

第十八条在铁路线路两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各1000米范围内,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修建道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道路、铁路两用桥由所在地铁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定期检查、共同维护,保证道路、铁路两用桥处于安全的技术状态。

道路、铁路两用桥的墩、梁等共用部分的检测、维修由铁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共同负责,所需的费用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担。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12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28号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12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28号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12年修订)正文:----------------------------------------------------------------------------------------------------------------------------------------------------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参与、协调本辖区内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美国长篇小说《地下铁道》主题及语言特色之解析

美国长篇小说《地下铁道》主题及语言特色之解析

美国长篇小说《地下铁道》主题及语言特色之解析【摘要】美国长篇小说《地下铁道》是一部以反抗和奋斗为主题的作品。

小说通过描绘奴隶女主角的逃亡之路,探讨了种族歧视、奴隶制度和自由的概念。

语言方面,作者以生动细腻的描写和富有感染力的叙述方式让读者深刻体会主人公的心理与情感。

小说以其强烈的社会意义和深刻的人性描写,深深影响了读者,引起了人们对历史和现实社会问题的思考和关注。

《地下铁道》的影响力不仅在文学领域,更是对社会进步和人性觉醒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这部小说,读者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奴隶制度的残酷和人性的光辉,以及对自由和平等的渴望。

【关键词】地下铁道, 美国长篇小说, 主题分析, 语言特色, 作者简介, 小说背景, 影响力1. 引言1.1 了解小说背景《地下铁道》是美国作家科尔森·怀特黑德的长篇小说,于2016年出版。

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奴隶女子康达和她逃离南方奴隶制度的故事。

这个故事背景设定在19世纪的美国南方,描述了奴隶制度的残酷和种族歧视的现实。

小说以地下铁道为象征,将奴隶们的逃离之路比喻成一个充满危险和冒险的地下通道。

在她的逃离过程中,康达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物和事件,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和人性的复杂性。

通过康达的故事,读者可以感受到奴隶们的痛苦和挣扎,以及他们为自由而奋斗的决心和勇气。

《地下铁道》深刻地探讨了种族歧视、自由和人权等重要议题,引起了人们对美国历史和现实的深思。

通过阅读《地下铁道》,读者不仅可以了解美国历史上的奴隶制度和种族歧视问题,还可以感受到作者对人性的探索和对自由的向往。

这部小说的背景设定和情节设置都体现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和对人性的思考,是一部具有深刻意义和积极价值的作品。

1.2 作者简介《地下铁道》的作者是美国作家科尔森·怀特黑德。

他出生于1979年,是一位年轻而富有潜力的作家。

怀特黑德毕业于哈佛大学,并在此后成为一名新闻记者和编辑。

他的作品《地下铁道》于2016年出版后立即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成为当年的畅销书之一。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铁总运【2017】174号)(国家局认可)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铁总运【2017】174号)(国家局认可)
十一、《站细》应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做到信息共享、远程审批,实行动态管理。
十二、本规则适用于普速铁路(CTC区段车站是否编制《站细》由铁路局规定)。《行细》中规定需编制《站细》的高速铁路车站,可参照本规则编制。
十三、本规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原铁道部《关于发布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的通知》(铁运﹝2008﹞231号)同时停止执行。
线路、道岔、调车设备

一、正线、站线、安全线、避难线
表1-4



线路名称
线路编号
线路用途
有效长(m)
有效长起止点
换算容车数
(辆)
最大换算容车数(辆)
客车换算容车数
(辆)
接触网挂网长度(m)
附记
11m
14.3m
11m
14.3m
24.2m
26.6m
注:线路长度能否满足接发动车组列车条件,应按线路有效长减30m安全距离确定。
“+”为下坡,“-”为上坡;
S´1,S´2,…,S´n—各段线路坡道的实际长度(m);
制动距离—分别为本站列车运行各种速度的制动距离(800m、1100m、1400m……)。
⑵曲线阻力当量坡度计算公式为:
700S"1S"2S"n
i"=×(++…)
制动距离 R1R2Rn
式中:
i"—曲线阻力当量坡度(‰);
收到《站细》或临时规定的单位要立即认真核对与本单位有关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五、本规则中条文目录不得增减。车站可结合技术设备和作业的具体情况,对条文内容适当增减。仅编组站及铁路局指定的区段站编制《站细》第二、三篇内容。有关军事运输内容,与驻局军代处根据管内实际情况确定。

铁路工程清单计价指南

铁路工程清单计价指南

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二ΟΟ七年目录1 总则 (1)2 工程量清单编制 (2)2.1 一般规定 (2)2.2 分章说明 (10)2.3 暂列金额 (21)2.4 计日工 (22)2。

5 激励约束考核费 (22)2.6 甲供材料费 (22)2.7 设备费 (22)3 工程量清单计价 (24)4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28)4。

1 工程量清单格式 (28)4.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44)5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69)第一章第1节拆迁工程 (70)第二章路基 (78)1第2节区间路基土石方 (78)第3节站场土石方 (80)第4节路基附属工程 (83)第三章桥涵 (102)第5节特大桥 (102)第6节大桥 (165)第7节中桥 (222)第8节小桥 (267)第9节涵洞 (307)第四章隧道及明洞 (331)第10节隧道 (331)第11节明洞 (388)第五章轨道 (401)第12节正线 (401)第13节站线 (419)第14节线路有关工程 (444)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 (445)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 (446)第八章第20节房屋 (447)2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463)第21节给排水 (463)第22节机务 (477)第23节车辆 (487)第24节动车 (494)第25节站场 (497)第26节工务 (505)第27节其他建筑及设备 (508)第十章第28节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510)第十一章第29节其他费 (520)附录:《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526)1 总则1.0.1 为指导铁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1.0。

2 本指南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

1.0.3 铁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1.0.4 本指南“土建部分”包括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拆迁、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房屋、给排水、机务、3车辆、动车、站场、工务、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等;“五电部分”包括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拆迁、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等。

旧火车的守望者

旧火车的守望者
老邢牌车厢内部没有人时,从外面 是锁不住车门的,只要能搞到一把列车专 用钥匙,谁都能打开车门,也就是说谁都 能进到车里去。只有在车里留下一个守车 员,才能将车门和自己反锁,保证待避列 车的安全无虞。
每天傍晚,小城车站的大钟敲响过 悠扬的七下之后,老邢踩着钟声的余韵就 出现在站台上。城际列车正点将于十九点 十八分进站,老邢等十八分钟。列车晚点 是常有的事。如果晚一小时,老邢就等一 小时,晚两小时,老邢就等两小时。有时 站着,时间太久了到站台值班室借个小板 凳找个角落静静地坐着,不会离开站台片 刻。什么时候看到值班员终于打着呵欠歪 顶个帽子从值班室里出来,一只手里的信 号灯红一下绿一下地晃荡,另一只手里的
并不是所有的守车员上车就关灯的, 另一列车的守车员乔老三上车就从来不关 灯,他喜欢亮堂堂地边欣赏车窗外的夜景 边喝啤酒,喝醉了倒头就睡,让灯亮一宿。 一个人守车挺寂寞的,谁又愿意黑灯瞎火 地闷坐着呢?反正单独作业没人看没人管 的。老邢不是那么想,老邢想列车上的电 都是定期在检修基地充的,运行在外时, 我 把 电 都 给 人 家 用 光 了, 车 到 哪 去 充 电 呢?旅客和乘务人员该多不方便呢。可关 了灯,需要光亮时怎么办呢?老邢不怕, 老邢自备了手电筒,五节电池的,雪亮雪 亮。
饭快吃完时,信号灯光变绿,车缓缓 启动了,牵引机车把老邢的专列牵到停车 场去。停车场在城郊,从站台牵到那大约 要五分钟,中途经过一道山口。明清时代, 一段古长城就横亘在这山口处。清末民初 修京哈铁路时,这段城墙被拆掉了,铁路 从山口穿越而过。“九 • 一八”事变后, 1932 年,日本人在关外成立了伪满洲国, 这山口就又成了一段“国境线”,山口以 北属关外,是“满洲国”;山口以南属关内, 是“民国”,隶属当时的热河省。老邢每
小说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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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6章地下铁路条例六
摘要:本条例旨在就以下事宜及与其相关的目的作出规定─
(d)就运输交汇处方面─
(i)按署长的批准而管制和规管各种类的车辆与行人交通;
(ii)管制和规管在巴士站、小巴站及的士候客处的车辆及公众人士的行为;
(iii)管制和规管在停车场及泊车位的车辆及公众人士的行为;
(iv)管制和规管在运输交汇处其他部分的公众人士的行为;
(v)就作出任何下述事情,订定条文─
(A)在署长的批准下,竖立或放置交通标志、道路标记及交通灯;
(B)在署长的批准下,设置斑马线及交通灯管制的过路处;
(C)在署长的批准下,更改、暂停或取消任何根据为施行本节而订立的附例作出的事情;(vi)就作出下述事情,订定条文─
(A)在署长的批准下,划定巴士站、小巴站、的士候客处、限制区、禁区、停车场及泊车位;
(B)在署长的批准下,施加速度限制;
(C)在署长的批准下,更改、暂停或取消任何根据为施行本节而订立的附例作出的事情;(vii)就为管制交通或为车辆停泊而发出许可证、授权书、通行证及票单,订定条文,以及就设定和收取车辆停泊费,订定条文;
(viii)就下述事情,订定条文─
(A)拖走、锁押、移走和处置任何在运输交汇处内造成阻碍的车辆或物件;
(B)就该等车辆或物件的拖走或移走、锁押、存放、扣留或维修,设定和收取经署长批准的收费;(ix)为限制或免除地铁公司就任何财产损失或损坏所负的法律责任而订定条文;
(x)授权任何人为施行本段而代其行事。

(2)根据本条订立的附例,不得与本条例或根据本条例订立的规例有所抵触。

(3)根据本条订立的所有附例,均须经立法会批准。

(4)地铁公司须安排将根据本条订立的所有附例的印本备存于其注册办事处,并以合理价钱出售予任何人。

第556章第35条与规例及附例有关的进一步权力
(1)根据第33条订立的规例或根据第34条订立的附例,可赋权在铁路处所或运输交汇处的地铁公司雇员或获地铁公司为此而授权的人─
(a)羁留任何被合理地怀疑已违反本条例、该等规例或附例的人,并采取该等规例或附例订定的任何其他步骤,以确保按照法律处置该人;
(b)就任何违反本条例、该等规例或附例的事项,截停、搜查和羁留任何车辆。

(2)根据第33(1)(f)条订立的规例或根据第34条订立的附例,可赋权地铁公司雇员或获地铁公司为此而授权的任何人─
(a)要求被怀疑违反本条例、该等规例或附例的人,向其提供该人的个人详情;
(b)要求牵涉入该违反事项的车辆的登记车主,向其提供车辆在关键时间的驾驶人的个人详情。

(3)根据第33条订立的规例或根据第34条订立的附例,可规定凡违反该等规例或附例任何指明的条文,即属犯罪,并可订明该等罪行的罚则,最高罚则为第2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

(4)根据第33条订立的规例或根据第34条订立的附例,如规定小贩在铁路处所贩卖属犯罪,则亦可规定《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86、86A、86C 及86D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均适用于该罪行,犹如该罪行是该条例第83条所指的小贩罪行一样。

(5)根据第34(1)(d)条订立的附例,可规定凡违反该等附例任何指明的条文即须缴付定额罚款,并可就追讨该等罚款订定条文。

第556章第36条释义
第IX部
转归条文及过渡性安排
(1)在本部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财政年度”(financial year) 指于12月31日结束的一年,而凡提述地下铁路公司的上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即为提述于指定日期前结束的地下铁路公司的上一个财政年度。

(2)在本部中,凡提述地下铁路公司的财产、权利及法律责任,即为提述─
(a)每一类别的财产及资产(不论是实体的或是无形的),以及每一类别的权利及法律责任(不论是现存的或是将来的,实有的或是或有的);
(b)不论位于何处的财产或受任何地方的法律管限的权利及法律责任;
(c)所有该等财产、权利及法律责任,不论地下铁路公司能否将其移转或转让。

第556章第37条地下铁路公司的财产等转归予地铁公司
详列交互参照:
38, 39,40, 41
转归
(1)地下铁路公司在紧接指定日期前享有的所有财产及权利,及该公司在紧接指定日期前负上的所有法律责任,均于指定日期当日凭借本条成为地铁公司的财产、权利及法律责任。

(2)第38至41条为本条的补充条文,并相应地在受第(1)款的规限下,以及在不限制第(1)款的一般性的原则下,自指定日期起生效。

〈* 注─详列交互参照:第38,39,40,41条 *〉
第556章第38条影响地下铁路公司的协议、交易等
详列交互参照:
39, 40,41
(1)任何由地下铁路公司订立的协议、完成的交易或作出的其他事项,或任何对该公司或关乎该公司而订立的协议、完成的交易或作出的其他事项,如在紧接指定日期前有效,即该等协议、交易或事项自指定日期起具有效力,犹如它们是由地铁公司订立、完成或作出,或对地铁公司或关乎地铁公司而订立、完成或作出一样,并犹如地铁公司与地下铁路公司在法律上是同一人一样在各方面具有效力。

(2)据此─
(a)在任何不论是否属书面形式的由地下铁路公司订立的协议、完成的交易或作出的其他事项中,或在任何不论是否属书面形式的对该公司或关乎该公司而订立的协议、完成的交易或作出的其他事项中;
(b)在为进行任何法院、其他审裁处或主管当局席前的程序而发出、拟备或使用的任何程序文件或其他文件中;
(c)在关于或影响凭借第37条转归予地铁公司的地下铁路公司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法律责任的任何其他文件(成文法则除外)中,凡提述(不论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地下铁路公司,须自指定日期起视为提述地铁公司。

(3)如在紧接指定日期前有某项有效的由地下铁路公司订立的协议、完成的交易或作出的其他事项,或有某项有效的对该公司或关乎该公司而订立的协议、完成的交易或作出的其他事项,而该项协议、交易或事项提述(不论以何措词,亦不论以明示或隐含的方式)受雇于该公司或参与该公司业务的人,则该项协议、交易或事项须就须于指定日期当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事情具有效力,犹如该项提述,均以对地铁公司所委任的人的提述取代一样,或(如无上述委任)以对身分与该受雇于地下铁路公司或参与该公司业务的人最为接近的受雇于地铁公司或参与地铁公司业务的人的提述取代一样。

(4)为免生疑问,本部凡提述任何由地下铁路公司订立的协议、完成的交易或作出的其他事项,或任何对该公司或关乎该公司而订立的协议、完成的交易或作出的其他事项,包括提述─
(a)该公司所订立或参与订定的、或该公司给予的或给予该公司的、或致予该公司的任何担保、转易书、契据、租契、特许、牌照、通知、通知书、公告、许可、许可证、授予或包含任何抵押的文件、债券、委托、指示以及其他文件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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