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协议样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精选12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精选12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______________]______号《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甲、乙双方就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快捷和出院即时补偿医疗费的服务,以及协议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认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二:乙方指定所辖科室(电话:)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职能科室,负责协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工作。
三:乙方尊重并执行甲方关于医疗的相关规定,甲方制订、调整有关规定时应在该规定生效前72小时内通知到乙方。
四:甲方将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转往乙方,经治疗后进入康复期的病人,乙方负责动员其转回甲方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乙方认为需要向外地转院时,必须出据转诊证明,由甲方办理转诊手续。
五:乙方应甲方要求,实行现场即时补偿制度(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商定并签署协议)。
六:乙方收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时按以下原则办理:1.甲方向乙方转诊病人,应给病人开具书面转诊,并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向乙方传递信息,乙方核实病人身份后,即按参合病人对待。
乙方如对病人身份有疑问,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甲方未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的,乙方则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对待,甲方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如病人身份明显不符,乙方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不负责该病人的补偿。
2.病人符合《______________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所限定的急诊范围,未经甲方转诊,直接到乙方就诊住院时,病人即时出示有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乙方确认病人身份后,即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有关规定给予治疗,负责告知病人家属办理转诊手续,并电话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四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网上补办转诊手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正规范本(通用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一、合同背景根据《合同法》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合同”),供参保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遵守和履行。
二、合同双方甲方:(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地质: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参保人员姓名)地质:方式:三、合同内容1. 服务内容甲方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承诺向乙方提供符合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门诊医疗服务住院医疗服务手术和特殊医学治疗中医药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其他符合参保人员需求的医疗服务2. 服务范围乙方在参保范围内享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
甲方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和报销待遇。
3. 服务标准甲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提供医疗服务,并严格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进行运营。
4. 服务费用乙方在享受医疗服务时,按照参保政策规定的个人就诊费用标准缴纳自费部分。
5. 报销及结算乙方在享受医疗服务后,按照参保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费用报销。
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6. 合同期限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提出终止意见,本合同自动延续。
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或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7. 保密条款双方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8. 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四、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事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定点医疗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参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附:参考资料•合同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服务协议样本
医疗服务协议样本
根据医疗服务协议样本,双方同意以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1.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护理等。
2.乙方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自身病情和治疗方案。
二、服务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医疗服务完成之日终止,双方
共同确认服务期限。
2.如需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三、服务费用
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医疗服务费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
提前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如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医疗服务并要求赔
偿损失。
四、隐私保护
1.甲方应妥善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信息,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泄露。
2.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如实告知个人信息,以便甲方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风险提示
1.医疗服务存在一定风险,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如乙方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接受相应处理。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 乙方(患者):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
以上内容经双方确认,自愿签署本协议。
农村医疗服务协议
农村医疗服务协议一、协议背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农村医疗服务协议。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农村医疗服务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农村医疗服务的发展和提升。
三、协议内容1. 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责任:(1) 提供符合国家卫生健康标准的医疗设施和设备;(2) 提供合格的医疗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3) 提供全面、及时、安全的医疗服务;(4) 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2. 农民群众的权利和义务:(1) 享受优质、平等、便捷的医疗服务;(2) 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医生的诊疗建议;(3) 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和康复计划;(4) 维护医疗机构的公共秩序和设备设施的完好。
3. 政府的责任:(1) 加大对农村医疗服务的投入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政策支持;(2) 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覆盖率;(3)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四、协议执行方式1. 协议签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 协议签署方应当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医疗服务中的问题和困难。
3. 协议签署方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五、协议效力和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或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七、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双方应通过书面协议进行,变更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约定。
以上为农村医疗服务协议的详细内容,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改善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希望各方共同遵守并履行协议的各项约定。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同样本
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同样本一、合同主体甲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中心):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中心乙方(参合农民):(姓名)(身份证号码)依据《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参加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二、合作医疗待遇1.乙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享有合作医疗待遇。
合作医疗待遇包括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
2.乙方在合作医疗期内,因病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享受合作医疗报销。
具体报销范围、标准和程序按照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在合作医疗期内,因病需要住院治疗,可以享受合作医疗报销。
具体报销范围、标准和程序按照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4.乙方在合作医疗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就医,可以享受合作医疗报销。
具体报销范围、标准和程序按照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5.乙方在合作医疗期内,因病需要在合作医疗定点药店购药,可以享受合作医疗报销。
具体报销范围、标准和程序按照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与管理1.乙方按照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及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基金。
合作医疗基金的缴纳标准和方式按照徐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
2.甲方负责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3.甲方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作医疗报销款项。
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乙方因下列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出申请:(1)乙方户口迁移;(2)乙方参加其他社会医疗保险;(3)乙方丧失参合资格的其他情况。
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或终止手续。
五、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农村医疗服务协议(2024精)
农村医疗服务协议1. 引言2. 协议内容2.1 医疗服务范围医疗服务提供者应确保在农村地区提供全面、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医疗服务:如门诊诊疗、急救等;预防保健服务:如疫苗接种、健康咨询等;传染病防控服务:如疫情监测、隔离治疗等。
2.2 医疗资源保障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保障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居民享有平等、优质的医疗资源分配权利。
2.3 服务费用与支付居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医疗服务提供者应提供明细的费用清单,并确保费用合理合法。
2.4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医疗服务提供者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农村居民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居民的个人医疗信息仅在法律允许或经居民同意后才能使用和公开。
2.5 投诉处理机制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农村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居民有权利表达对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满和投诉。
3. 协议生效与变更本协议自居民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在必要时,协议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变更与修订,并应及时通知相关居民。
4.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果,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5. 其他条款•本协议适用的法律;•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该协议更好地规范和保障了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质量,并明确了医疗服务提供者与居民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合作遵守协议内容,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满足居民的需求,促进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医疗服务协议
农村医疗服务协议农村医疗服务协议甲方:(医疗机构名称)乙方:(村委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为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着共同协作、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医疗机构向乡村提供服务的原则:1.坚持顺应村民自愿、自愿选择的原则,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受益权。
2.在乡村设立门诊部,设立医疗服务站,完善医疗设施,方便居民就医。
3.开设农民医保窗口或合作社的现场服务,及时为居民解决医疗保障的相关问题。
4.制定健全医疗服务协议,为村民提供规范化的医疗服务。
5.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用药安全为首要”的原则,对于在乡村进行的医疗服务,应保证诊断、治疗、用药等方面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6.建立并完善医疗服务档案,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及效果的跟踪、记录和检测。
7.充分利用专业医疗技术和数据信息,开设网上医疗服务,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远程医疗服务。
二、村级配合医疗机构建立起如下工作机制:1.村委会(合作社/农户等)将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宣传到乡亲们中,并组织乡亲们进行意见反馈,建立意见反馈机制。
2.区别不同疾病的病人类型,通过村医不定期上门巡诊活动,将健康知识、疾病知识等医疗信息传达给居民。
3.村级负责人与医疗机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交流和解决问题。
4.村级负责人与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强对辖区内慢性病、孕妇保健、老年人健康、儿童保健等方面的跟踪、教育和预防工作。
5.协同开展村级医学教育和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建设乡村医生培训机制。
三、医疗机构和乡村对协议的解释:1.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指政府批准注册具有医疗行业资质的、从事医疗活动的机构。
2.乡村:乡村指村庄、农民合作社等辖区内的居民。
3.医疗服务协议是指医疗机构对乡村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乡村向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规定,并经双方签署生效的书面协议。
4.医疗活动是指医疗机构提供的各种诊疗及相关服务活动。
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
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一、协议双方服务提供方:XX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协议实施方:XX村民委员会二、服务内容1、基本服务内容1.在XX中心的服务区域内,提供医疗服务,包括门诊、住院、手术等医疗服务。
2.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
3.提供基本药物和诊疗所必备的医疗设备。
2、补充服务内容1.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包括预防疾病、健康知识等。
2.提供义诊和免费药品救助服务。
3.提供健康检查和家庭医生服务。
三、服务时间和方式1.服务时间: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5点,急诊服务为24小时。
2.服务方式:XX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提供医疗服务,XX 村民委员会负责宣传、管理和维护服务合同。
四、服务费用1.医疗服务和急诊服务的费用由XX中心承担。
2.健康检查、家庭医生等增值服务的费用由个人付费。
五、服务质量1.XX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保证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2.XX村民委员会负责收集和反馈服务质量意见和投诉,并协助XX中心进行服务质量改进。
六、协议终止1.双方一致协商终止。
2.服务协议期满后不续签。
七、协议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服务协议进行修订。
2.修订后的协议应另行签订。
八、其他条款1.协议期限为xx年。
2.合同一个月内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结束语本服务合同旨在落实国家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促进农村地区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
双方需严格履行合同,确保服务质量和有效性,共同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范本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患者/居民):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农村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门诊服务:包括一般疾病的诊断、治疗、开具处方等;(2)住院服务:包括病情较重或需手术治疗的疾病;(3)预防保健服务:包括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等;(4)康复服务:包括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等;(5)其他服务:双方约定的其他医疗服务。
1.2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并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二、服务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2.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按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农村医疗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乙方提供农村医疗服务;(2)保障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3)对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4)及时向乙方告知服务内容、服务费用、服务流程等相关事项;(5)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需要隔离治疗的疾病,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了解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服务费用、服务流程等相关事项;(2)有权选择是否接受甲方提供的农村医疗服务;(3)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4)有权要求甲方对其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5)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如实向甲方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病史、过敏史等信息;(6)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完成治疗。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乡村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乙方:居住在本乡村的居民(以下简称“居民”)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乡村医服务中心与居民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居民能够获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三、服务内容1. 服务中心将提供以下医疗服务:a. 常见病、慢性病和急诊的诊疗服务;b. 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c. 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d. 药品发放和处方管理;e. 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2. 居民享受以下权益:a. 免费或者优惠的医疗服务;b. 定期健康体检;c. 优先购买药品;d. 参预健康教育活动。
四、服务流程1. 居民需在服务中心进行注册,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并签署本协议。
2. 居民可以通过电话、在线预约或者直接前往服务中心预约医生的诊疗服务。
3. 居民在预约时间到达服务中心,凭借个人身份证明进行挂号。
4. 医生将根据居民的病情进行诊疗,并提供相应的处方和医嘱。
5. 居民可在服务中心的药房购买所需药品,根据个人情况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6. 居民可以参加服务中心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质和疾病预防意识。
五、责任与义务1. 服务中心的责任与义务:a. 提供合格的医疗设施和设备,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b. 按照规定时间提供医疗服务,不得迟延或者推委;c. 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d. 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
2. 居民的责任与义务:a. 遵守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流程;b. 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c. 配合医生的诊疗,按时服药和复诊;d. 爱护医疗设施和设备,文明就诊。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 如协议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商议签订新的协议。
3. 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疗免责协议书模板
甲方(合疗机构):[合疗机构名称]乙方(合疗参与者):[参与者姓名]鉴于甲方为提供合疗服务,乙方为享受合疗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疗免责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合疗服务内容1. 甲方提供合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健康咨询、疾病预防、康复指导;(2)定期体检、健康检查;(3)慢性病管理、康复治疗;(4)其他合疗服务。
2.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合疗服务。
二、免责条款1. 乙方在享受合疗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健康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乙方在享受合疗服务过程中,如因个人疾病、意外伤害、不良生活习惯等原因导致的身体不适,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乙方在享受合疗服务过程中,如因自身违反甲方提供的健康指导和建议,导致病情加重或产生新的健康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在享受合疗服务过程中,如因个人隐私泄露、信息泄露等原因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在享受合疗服务过程中,如因甲方工作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服务瑕疵,甲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合疗服务。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享受合疗服务过程中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管理。
3.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提供的合疗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4.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合疗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约定提供合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合疗费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疗免责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合疗免责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疗免责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农村医疗合同范本
农村医疗合同范本《农村医疗服务合同》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农村居民):姓名:[居民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预防保健等。
2. 甲方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记录乙方的健康状况和医疗信息。
3. 甲方根据乙方的病情需要,提供转诊服务,协助乙方联系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二、服务时间和地点1. 服务时间: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或提供急诊服务,应提前告知乙方。
2. 服务地点:甲方的医疗机构所在地为主要服务地点,如有需要,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
三、服务费用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2. 对于符合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报销手续。
3. 甲方应向乙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医疗规范和诊疗常规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
2. 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个人健康信息和病史。
3. 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尊重乙方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4. 有义务向乙方宣传医疗保健知识,提高乙方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 有义务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对医疗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对医疗费用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样本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样本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农村医疗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医疗服务提供方)地址:乙方:(农村居民)地址:鉴于甲方具有提供医疗服务的资质,乙方需要获得相关医疗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疾病的诊疗、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等。
1.2 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条服务方式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可以采取门诊、住院或家庭医疗方式进行。
2.2 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接受医疗服务的方式,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医疗服务内容和计划。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收取费用,费用标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并根据医疗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进行具体确定。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第四条服务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终止。
4.2 服务期限根据具体医疗服务内容和需要进行确定,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具体的服务期限和服务安排。
第五条协议解除5.1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
5.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继续,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相应费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进行修改。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为农村医疗服务合同的范本,请双方签订前仔细阅读并确认内容后再签字盖章。
)第二篇示例:农村医疗服务合同甲方(医疗机构):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患者):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有能力并愿意向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乙方有意接受甲方的医疗服务,依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服务内容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住院治疗、手术治疗、康复辅助等服务。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书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书一、合同双方甲方:(医疗服务提供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医疗服务接受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二、合同背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三、服务内容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以下医疗服务:- 门诊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断、治疗和咨询等;- 住院医疗服务:包括病房、护理、手术等;- 急诊医疗服务:包括急性疾病、意外伤害等的紧急救治;- 体检服务:包括定期体检、健康评估等。
2. 乙方享受的医疗服务范围以甲方提供的农村医疗服务政策规定为准。
四、服务费用1. 乙方在享受医疗服务时,需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费用清单和收据。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明细的费用清单,并有权对费用进行核查。
五、服务期限1.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若服务期限届满,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签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终止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乙方搬迁至其他地区无法继续享受甲方医疗服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影响甲方的正常医疗服务。
2. 若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及时支付已经享受的医疗服务费用,并归还甲方提供的医疗卡等相关物品。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八、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附加协议,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
农村合作医疗协议精选3篇
农村合作医疗协议精选3篇篇一:农村合作医疗协议书范本日期:****年**月**日受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合作医疗共助人员(以下简称共助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作目的本协议旨在对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作医疗)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受助人在医疗方面的权益,让共助人与受助人共同合作,互助共济。
第二条互助共济方式1. 共助人每月奉献一定金额,用于支付受助人的医疗费用。
2. 共助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确保自身身体状况良好。
3. 受助人在需要医疗帮助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病历和医疗费用发票,并经共助人相关部门审核。
第三条互助范围1. 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等与医疗相关的费用。
2. 疾病范围:根据合作医疗设置的范围,包括常见疾病和突发疾病。
3. 医疗机构:限定指定合作医院,如需就医其他医院需提前申报并获得共助人的许可。
第四条受助人义务1. 受助人应按时缴纳合作医疗费用,并确保缴费记录真实有效。
2. 受助人应主动配合共助人提供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提供病历和发票等医疗文件。
第五条共助人义务1. 共助人应按时收集受助人缴费,并确保缴费记录真实有效。
2. 共助人应定期审核受助人的医疗需求,确保每位有需求的受助人获得及时支援。
3. 共助人应确保合作医疗经费的合理使用,并进行公开公示。
第六条协议解除1. 受助人如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合作医疗的规定,共助人有权解除本协议。
2. 共助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同时,应通知受助人,受助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手续。
第七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乡村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地址: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乙方:居民(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二、协议背景为了提高乡村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医疗需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三、协议内容1. 服务机构的义务1.1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服务机构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等。
1.2 建立健康档案:服务机构将为居民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记录居民的健康信息、病史、诊断结果等,并妥善保管,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1.3 定期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将根据居民的健康状况和需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生化指标检测等,及时发现和预防疾病。
1.4 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机构将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解答居民关于健康问题的疑问,提供科学、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2. 居民的义务2.1 提供真实信息:居民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配合服务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和进行健康检查。
2.2 遵守医疗规范:居民应遵守服务机构的医疗规范,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康复,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住手治疗方案。
2.3 尊重医务人员:居民应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和职业尊严,不得侮辱、威胁或者伤害医务人员。
2.4 维护医疗秩序:居民应遵守服务机构的医疗秩序,不得在服务机构内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共同维护医疗环境的整洁和肃静。
3.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商议签订新的协议。
四、协议变更和解除1. 双方一致允许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书面商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双方一致允许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商议解决。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书样本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书样本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农村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及标准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农村医疗服务:(具体服务内容)2.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为乙方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服务期满后,如乙方仍有需要,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农村医疗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
2. 乙方应在服务开始前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需求和病情,为其提供相应的农村医疗服务。
2.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并对甲方提供的农村医疗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为乙方提供农村医疗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4.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甲方提供的农村医疗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5. 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不得擅自泄露对方的个人信息。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为乙方提供农村医疗服务,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甲方提供的农村医疗服务,或无故拒绝甲方的治疗建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模板
农村医疗服务合同模板甲方:(医院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医院地址)乙方:(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患者身份证号码)地址:(患者地址)鉴于甲方具有提供医疗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有意向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手术、康复等服务。
1.2 乙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但应遵守和配合甲方的医疗规定和安排。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甲方应按照国家医疗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
2.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病情和需求,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及时告知乙方。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3.2 医疗费用可包括但不限于挂号费、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手术费等,具体费用以甲方出具的收费明细为准。
3.3 乙方应在接受医疗服务后,及时结清医疗费用,如有欠费情况,甲方有权暂停提供医疗服务。
第四条服务时间4.1 乙方应在规定的就诊时间和地点接受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
4.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调整服务时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出具书面协议。
第五条服务结果5.1 甲方承诺按照医疗标准和乙方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质量保障的医疗服务。
5.2 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有异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进行诊疗或提供解决方案。
第六条服务终止6.1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如有未竟事宜,双方可续签合同。
6.2 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费用。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处理。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
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范本精选4篇
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范本甲方: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一、协议背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乡村医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旨在明确乡村医服务的内容、责任和权益,为农民群众提供可靠的医疗保障。
二、协议内容1. 服务内容1.1 乡村医服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常规检查等。
1.2 乡村医服务提供健康指导和健康教育,匡助农民群众掌握健康知识,预防疾病发生。
1.3 乡村医服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检查和随访,提供个性化的医疗保健指导。
2. 服务范围2.1 乡村医服务覆盖全乡村地区,确保农民群众不受地域限制,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2.2 乡村医服务设立服务站点,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就医,减少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
3. 服务时间3.1 乡村医服务每天提供8小时的医疗服务,确保农民群众有足够的时间就医。
3.2 乡村医服务根据农民群众的需求,提供夜间和节假日的紧急医疗救助服务。
4. 服务质量4.1 乡村医服务医生具备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保证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2 乡村医服务设备齐全,包括基本的医疗设备、药品和常用的医疗器械,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 服务费用5.1 乡村医服务按照像关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确保农民群众能够负担得起医疗费用。
5.2 乡村医服务对贫困农民群众提供优惠政策,减轻其医疗负担。
6. 服务投诉6.1 乡村医服务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农民群众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改进服务质量。
6.2 乡村医服务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生效与解除1.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 协议解除2.1 协议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可续签协议。
2.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严重影响乡村医服务的正常运行,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协议变更与解释1. 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商议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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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协议样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协议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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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初稿)甲方::盐城市卫生局乙方::为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方便参合农民及时获得补偿,同时维护定点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平稳健康运行,根据《盐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盐卫基妇〔〕48号))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认真遵守省、市新农合制度各项政策规定。
第二条甲方制定统一的新农合市级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转诊补偿政策、补偿结算格式合同,协调县(市、区)新农合管理机构与乙方建立补偿结算协议,并监督协议履行。
第三条新农合政策方案、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调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工作。
乙方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并向参合人员提供宣传咨询服务,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将新农合的主要政策规定及本协议的重点内
容宣传到位,同时要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向参合人员作违背政策或协议内容的宣传。
第四条乙方要指定一名院级领导负责新农合网络直报工作,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新农合工作,安排不少于22名的专职人员(财务和医务人员)具体参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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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员岗位职责。
要为开展新农合业务提供必备的办公场所、信息化设备,在医院内部局域网按照规定设置统一的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诊疗项目,并做好维护工作。
设立新农合患者费用结算窗口,并主动向就医参合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结算清单等。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显要位置悬挂“盐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牌匾,设置新农合政策宣传栏,将新农合主要政策规定、各项收费标准、本协议重点内容和参合人员住院费用向社会群众公布,保证群众的消费知情权。
第六条县(市、区)依据管理需要查阅或复印参保患者的病历资料、询问当事人、核实病人身份、核查医疗费用和相共财务凭证等资料时,乙方应提供支持与配合。
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二、就诊管理第七条参合人员在乙方医院住院时,乙方应认真审核、登记患者的个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新农合参合证卡、转诊单等证明文件。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杜绝诱导病人住院、挂名住院、门诊补液变相住院和分解住院的违规行为。
若经调查发现,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其垫付的补偿费用自行承担。
第九条乙方要实现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市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联接,通过新农合网络接口传送给甲方的参合人员使用的全部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的信息内容必须与病历或医嘱的内容完全一致。
按规定要求每日及时传送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未传送参合人员的费用明细清单或清单内容不完整,导致医药费用无法审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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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影响医药费用正常结算的,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对住院病人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对参合人员施行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阳性率应不低于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要达到60%,二级医疗机构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要达到50%。
参合人员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合人员建立住院病历,病历资料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按病案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备查。
出院时应为参合人员提供详实的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等有关材料,收集、和填写相关报账资料和报表。
第十二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市确定的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药品自付费用占总药品费用的比例实行按月考核,控制在20%%范围内,对超过这一比例的补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不得让住院病人在门诊或药店自购目录外药品、材料,否则,按该病人补偿费用的22--44倍扣减拨付资金。
第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控制参合病人自费药品和自费检查项目的使用。
如确因病情需要必须应用时,必须按知情同意原则,事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否则,参合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十四条参合人员住院时,乙方应对新农合支付范围进行把关,对非新农合基金支付的打架斗殴、酗酒、吸毒、交通肇事、自杀自残((精神病人除外))、医疗事故(包括已给予经济补偿的医疗纠纷)、工伤事故等行为,乙方不得进行新农合补偿,否则,发生的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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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合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参合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处理。
第十六条参合患者出院带药,乙方医务人员应根据病情给药,一般限33—77天量,最长不超过14天,不得开具与本次住院所患疾病治疗无关的药品,不得外带注射用药及检查治疗项目。
不合理的医疗处方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甲方建立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定期组织专家对乙方新农合住院病历进行抽查评审,并公示医药费用、补偿资金等情况;对乙方的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回相关款项,做出限期整改要求,直至解除本协议。
三、网络即时结报办法第十八条乙方应按新农合财务管理要求,对参合人员住院期间每天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上分类列出,并打印和填写一日清单,于当天或第二天交患者或家属阅知。
患者出院结算的总费用必须与其所有一日清单汇总费用相符。
第十九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垫付报销的费用,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汇总,连同有病人签字的补偿结算单、出院小结,按月反馈各县(市、区),汇总表同时报送市卫生局基妇处备案。
第二十条各县((市、区))合管办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乙方每月上报的费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费用,县(市、区)应在接到结算单15个工作日内拨付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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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乙方未按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报销补偿资金,多报销的部分由该机构承担;少报销的部分,由县(市、区)合管办通知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补报,直接汇款至参合人员,经双方协商,也可由县(市、区)。
合管办代为补报,双方另行结算。
第二十二条对于县(市、区)审核发现乙方违规报销的补偿费用,按照补偿政策应予扣除的,县(市、区)合管办须向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书面说明扣款理由。
第二十三条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与县(市、区)在网络直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卫生局仲裁。
四、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甲方每年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考核不合格的,乙方应进行认真整改,并在30天内申请复核,仍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
乙方被取消定点资格后,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定点。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给予告诫、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违反服务协议;
(22)违反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
(33)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和《处方管理办法》等,以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等形式,提供过度医疗服务;
(44)违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相应的收费标准,以私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形式收取医疗费用;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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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未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冒名顶替、虚挂病床、编造虚假医疗文书,套取新农合基金;
(66)未履行告知义务,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
五、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自11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22。
年)。
第二十七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服务地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协议期满前22个月内,甲乙双方能够续签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三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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