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2021010407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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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安全系统管理系统制度

相关方安全系统管理系统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选择合适的外包业务相关方,对其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符合中材天山()水泥(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

2 适用围适用于公司外包业务相关方(供货方、外包施工单位、运输承包方、废弃物处理方、外包铲装作业、水泥装车、劳务工等)的安全管理。

3 职责权限3.1 安环部负责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安全生产协议的谈判和签订、入场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

3.2 各单位负责对辖区相关方开展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3.3 财务部负责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4 工作容及要求4.1 安全资质审查在招用外包单位或队伍时,项目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安环部对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安全资格及劳务用工资格进行审查。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严禁录用。

资质审查的容:4.1.1 有关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或施工资质证书。

4.1.2 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针对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企业)。

4.1.3 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1.4 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安全证书,拟进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1.5 拟进场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年限或安全使用证(塔吊需有安全使用证及当地检测部门的认可,电焊机安全使用5年以,运输车辆相关使用年限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4.1.6 相关方安全计划书。

4.1.7 相关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2 签订承包合同要求4.2.1 应明确相关方在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条款。

4.2.2 应明确相关方在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标准和制度。

4.2.3 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4.2.4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由安环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相关方签订。

4.2.5 合同签订15日,相关方应按合同标的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

具体数额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相关方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相关方是指在发电区各厂站生产区域内从事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各厂站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相关方主要包括:1.依照与本单位订立的合同,在本单位内从事工程施工、基本建设、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类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2.有对应接待单位人员陪同按照预定路线活动的人员。

3.事先与发电区有关单位联系,按照计划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的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4.因各厂站购买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厂家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与各厂站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配套(供应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同时,规定了厂内劳务派遣人员、参观学习及其他公务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禁止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及项目所在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厂站内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

第六条除参观、检查指导人员外的其他相关方人员,都必须办理厂区出入证。

该类人员应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按照政工科相关规定办理出入证。

第七条凡相关方人员进入各厂站生产区域在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系统上进行作业的,项目所在单位必须报发电区生技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发电区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第九条各用工单位和参观或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单位是相关方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

第十条各用工单位应按要求负责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介绍应急预案,监督相关方人员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安全要求和规定。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本厂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相关方的责任而影响厂的声誉和效益,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相关方包括为本厂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厂和个人。

2.相关方参与本厂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生产部、行政部、技术科责人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相关方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相关方由生产部、行政部、技术科责人负责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档案。

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在开始活动前对相关方的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使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

4.相关方在与本厂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

5.相关方要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厂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相关方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生产部、行政部、技术部责人应派专人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

7.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

8.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应接受本生产部、行政部、技术科责人和所在区域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

9.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多次违反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生产部、行政部、技术科责人要责令相关方停止作业。

10有不良表现,给本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相关方,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其参与。

相关方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公司及相关方的信息安全,确保相关数据资产的保护,本公司制定了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相关方,包括员工、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

二、安全要求1. 信息保密性:所有相关方不得泄露公司信息或其他相关方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

任何信息的披露须得到相关方的授权。

2. 信息完整性:相关方不得篡改、损毁或破坏任何信息或相关方提供的数据资产,包括电子邮件、文件、应用程序、数据库等。

3. 系统可用性:相关方不得采取任何的恶意攻击或其他未授权操作,以确保公司或其他相关方的系统或数据资产不受干扰或破坏,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

4. 审计监控:为确保相关方的操作安全,在必要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对相关方的操作进行审计,以确保相关方的操作符合本制度要求。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1)制定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公司及其相关方的管理措施中。

(2)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宣传,培训及监督工作。

(3)对违反本制度要求的相关方进行追责,必要时,终止其相关权益和服务。

2. 员工:(1)遵守公司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2)对于发现的信息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或上级领导反馈。

(3)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信息资产安全,如电脑、U盘、手机等,规范使用。

(4)承担因违反本制度而导致的后果及责任。

3. 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1)遵守公司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2)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信息资产安全,如电脑、U盘、手机等,规范使用。

(3)不得泄露与公司及其相关方有关的任何机密信息。

四、安全事件应对1. 相关方应及时通知公司安全事故并协助公司采取应对措施。

2. 发现安全事件后,公司将会积极应对,并采取相关措施以防止相关方损失扩散。

3. 安全事件后,公司将进行事件分析,以提高防范水平。

五、制度实施1. 本制度即日起正式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3. 相关部门应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及培训,并确保文明执行。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如此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展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与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展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给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

公司对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如此,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与的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

对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视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

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给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与自己或自己可能危与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展安全监视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X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给商、租赁方与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2024年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相关方的安全,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并提高组织对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组织有业务往来或关联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等。

第三条相关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和规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相关方应当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风险和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八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演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与措施第九条相关方应当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和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相关方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第十一条相关方应当加强对安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建立健全的安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安全风险和现有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十二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督导和检查机制,开展安全检查和督导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有效。

第十四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定期汇总和分析安全信息,及时发现和掌握潜在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三章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第十五条相关方应当建立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网络安全等。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承包商等,为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安全,规范公司内也外的安全行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宣传、执行和监督,并对公司内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

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及各级领导人员承担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本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职责及权限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并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组织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改;4、协调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5、争取安全生产经费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包括: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要求各级领导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3、确定生产计划时,要严格考虑设备状态、人员素质;4、加大对安全设备和设施的投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

第八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负责,包括:1、严格贯彻执行总体规章制度;2、组织并监督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处理本部门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第九条公司员工及合作伙伴的主要责任:1、不得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2、不得采用违反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3、不得擅自开机、停机设备。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处室的职责:1、做好安全管理的政策宣传工作;2、监督各部门安全工作;3、协助领导处理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4、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能培训。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公司设施安全:1、公司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设备的操作程序,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运转;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设备操作必须依照正常程序要求以及健康安全操作。

第十二条火灾防范:1、公司严禁员工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特别是易燃品储存区;2、公司定期对防火设施检查,确保完好;3、员工熟悉逃生通道。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外来单位及人员在我分公司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潜在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外来单位及人员的管理。

一、承包项目(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的外部单位、人员1.1、在分公司内承包各类工程项目、技改项目、协作生产项目的单位需提供相关安全资质证明,并向综合办备案。

1.2、进入我分公司承包项目的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依法监督检查。

同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消除事故隐患。

1.3、因承包项目单位安全及防护措施不力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所造成的所有损失、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项目单位承担。

1.4、承包项目单位车辆、人员进出应服从我公司门卫保安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1.5、承包项目单位在使用电力、水资源时,须告知我分公司安全员,由安全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安排。

1.6、承包项目单位及人员应积极配合我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协调处理好各类事项,确保安全、有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承包项目。

二、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2.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须接受分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2.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临时作业人员、见习人员需遵守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合理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服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3.1、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接待部门负责。

3.2、进入生产区域内的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须服从分公司安全管理,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7.相关方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7.相关方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和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进入公司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外来施工、外包项目、维修和承包租赁等单位及人员,劳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调试安装人员、临时用工,外来运输、搬运、装卸、吊装、保洁、绿化、餐饮服务等人员,外来学习、参观、用户监制、代培实习和事务办理等临时性进入公司人员。

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货商也按本办法管理。

3引用规范性文件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 管理职责4.1技术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进行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负责对外来施工、外包项目、承包、承租单位的管理,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资质,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作业资格审核。

负责作业现场和承包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4.2 总务课负责劳务、代培实习人员的管理和合同、安全协议签订,组织安全教育,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4.3 采购负责人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供货商的资质审查,并建立安全资质档案。

4.5 门卫负责按规定办理和审验相关方入门手续。

4.6 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对外来人员进行公司“外来人员须知”等安全规章制度的传达,提供必备的工作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对他们在公司内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7 公司接待室、门卫室醒目处必须悬挂“外来人员须知”视板。

5 外来施工、外包项目、承包和租赁的安全管理5.1 资质审查及安全合同的签订5.1.1 外来施工、外包项目、承包和租赁进入公司,技术部在签订项目商务合同前,必须对其安全生产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有:a) 审查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安全证、施工队长或项目经理安全证、施工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为更好对公司各类相关方进行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相关方包括: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设备租赁方、周转材料租赁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设备供应商、氧气和乙炔供应商、运输散装水泥、沙、石等颗粒状物资的运输方、垃圾清运方、交叉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包括送料人员、参观人员、实习人员、合同谈判人员、上级检查人员等)。

3、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备案手续,对将要开工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事先告知受影响的单位。

对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的相关方首先要经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公司需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培训、告知等形式对相关方加强管理,保证相关方安全生产及提供的物资、设备和服务等符合本单位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的要求。

4、公司需建立相关方管理台帐,明确需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名录、责任人及控制措施。

5、公司内部的施工、检修单位以及其他相关配合、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等纳入正常管理,劳务输出单位对输出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分包方要按照规定进行检查。

6、使用劳务工的单位负责告知本单位生产、作业过程或工程的相关危险源、主要风险和预防控制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

7、严格对劳务输出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要求其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8、要求分包方提供有效的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

9、公司必须与分包方签订内容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

11、对设备、建筑材料及重要物资的供应商、设备租赁方、运输方及提货人员,需通过合同、协议或告知等形式保证相关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等符合本单位安全和环境管理的要求。

并要求其服从现场人员管理,穿戴符合公司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不得随意进入作业现场或非指定场所,不得随意动用和操作公司的设备设施。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和管理分工,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合用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相关方是指与公司发生工作联系或者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分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及其他外亲人员(如:客户、外来参现访问人员,以及地方政府、社区居民、相邻公司、媒体人员等)。

职责3.1 安全质量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者审核各类安全协议。

所属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现场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

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者备案等工作。

3.2 综合办公室负责签订短期合同工、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协议签订,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3.3 所属各项目发包部门或者出租部门负责分包方、承租或者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审核。

3.5 综合办公室负责外来人员监督和检查,负责做好安全告知,必要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负责监督门卫做好的接待放行工作。

相关方安全管理1、供应商安全管理1.1 经营合约部做合格供应商评审时应包含供应商安全管理的内容,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1.2 供应商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应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现场安全管理要求,接受门卫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1.3 供应商进出公司的车辆和货物必须接受公司检查和安全管理。

2、外来分包方安全管理2.1 所属各项目必须对外来分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具体内容为:2.1.1 验证分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分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公司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

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2.1.2 分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2.1.3 分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相关方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方,包括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施工方、维修方等。

第三条相关方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相关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相关方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应定期组织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相关方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相关方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二)对相关方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三)对相关方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四)监督相关方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生产;(五)定期检查相关方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安全评估与培训第七条公司对相关方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安全评估内容包括:(一)相关方安全生产条件;(二)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相关方安全生产责任;(四)相关方安全生产培训;(五)相关方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第九条公司对相关方进行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五)紧急救援知识。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整改第十条公司定期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相关方安全生产条件;(二)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相关方安全生产责任;(四)相关方安全生产培训;(五)相关方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方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方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相关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损失。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对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使其了解和符合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三、管理职责1. 公司总部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2.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符合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等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审核。

3.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培训。

4.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的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

四、安全管理要求1. 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确保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

2. 工程分包单位:工程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其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工程分包单位应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协作单位:协作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其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协作单位应提供其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4. 参访者:参访者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并应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5. 安全培训:公司应对新入职的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生产部应定期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本制度要求。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客户等。

三、职责与义务1. 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落实本制度,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确保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相关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司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供应商安全管理(1)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2)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产品、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确保产品、设备安全可靠。

(3)供应商应定期接受公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承包商安全管理(1)承包商应具备合法的施工资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2)承包商应制定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承包商应定期接受公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服务商安全管理(1)服务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2)服务商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3)服务商应定期接受公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客户安全管理(1)客户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客户生产安全。

(2)客户应配合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公司定期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设备、人员、操作规程、安全隐患等。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方应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3. 对未按规定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业务、罚款、追究责任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确保公司相关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保护其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二、目标1.确保公司相关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2.保护公司相关方的财产安全;3.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各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况。

四、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和推动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2.公司相关部门通过制定具体安全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方案,对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3.公司全体员工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相关方的安全。

五、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1.公司与相关方建立合作关系前,应对其进行安全评估,确认其能够满足公司的相关安全要求;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相关方的安全;3.针对不同的相关方,可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培训、监控设备安装、安保人员配备等。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1.公司应定期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流程以及应急预案等;2.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密工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七、应急预案1.公司应制定相关方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不同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2.应急预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相关方特点和情况,确保快速、高效地处理应急事件;3.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事件处理与报告1.如果发生与相关方安全有关的事件,公司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事件的整个过程;2.相关部门应将事件情况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以便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3.对严重的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方,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安全管理评估和监督1.公司应定期对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确认其符合公司要求;2.定期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进整改情况;3.监督相关部门和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相关方的安全。

(完整版)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完整版)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区域内各种外来协作项目的安全管理,造就安全健康环境,规避外来协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名词定义1.相关方:主要指在本公司进行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原辅材料供货、产品配套供货、产品委托加工、物流服务、环卫绿化服务、废弃物处置、公司客户、参观、检查、培训、实习等外来单位或个人。

2.项目单位:代表公司与外部相关方进行业务对口接洽的单位。

第三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来团体、组织、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司应遵守的有关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企业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相关方。

第四条各方职责(一)项目单位职责1.负责做好对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向相关方告知公司相关安全环保、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和规定,发放《公司安全告知书》(附表 1),履行审核、告知责任。

2.在与相关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中,必须有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双方责任义务条款,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双方法定义务的履行。

3.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向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口罩、耳塞等);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担安全协调、检查责任。

4.代表本公司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批评纠正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公司安全保障部安全环保科进行处理。

(二)安全环保科职责1.指导相关方认真填写《相关方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附表 2)。

2.开展安全检查与纠错工作,严格现场监督、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督促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做好与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协调管理工作,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按协议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供应商、承包商、外来人员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承包商、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部门、子公司按照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对供应商、承包商、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四条供应商管理(一)供应商的评定按公司的质量控制程序执行。

(二)公司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三)综合办建立合格供方档案,每年一次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四)综合办应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形成记录归入经营部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五)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综合办应联系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

(六)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列为优质供应商。

第五条承包商管理(一)承包商的资格预审、选择按照公司的质量控制程序进行。

(二)经预审合格的承包商须与本企业签订合同,并在作业前对相关人员培训本企业相关安全要求,以便了解本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

(三)安全办负责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承包商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予落实的承包商,应取消其资格。

(四)为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综合办每年年一次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和考核,对评价结果合格的才考虑继续合作。

(五)对合格承包商安全办应建立名录,完善承包商档案,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档案由经营部部负责管理。

第六条外来人员管理政府工作人员检查指导工作、外来参访者进入生产现场,应由接洽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或安全教育,并有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监护,不允许独自活动。

第七条外包工程管理(一)外包部门必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协议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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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创建安全健康环境,规避外来协作项目实施过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方、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外来指导、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术语4.1相关方: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4.1.1相关方主要包括:4.1.1.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从事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原燃材料运输、保洁绿化、外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4.1.1.2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4.2资质证明:指供应商从事某领域的产品设计、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的条件,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批准。

4.3安全审核:根据公司的管理程序,对涉及相关方业务的安全、健康、环保、治安、消防、能源、设备设施的管理、资质评审程序的总称。

5职责5.1公司各对口接待部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资格进行预审,负责组织签订、审核各类安全协议,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5.2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资质审查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应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作业过程监督的职责。

5.3物资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原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审查,并建立、健全安全资质档案。

5.4生产运行部负责基建施工单位(指负责动土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的公司)、外委承包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负责与承包方、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并建立、健全安全资质档案。

5.5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安装/改造/维护维修、动力管线施工、配套产品供货、产品委托加工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安全资质档案。

5.6办公室负责物流服务、卫生/绿化工程、后勤服务、参观培训等的资质审查,并建立、健全安全资质档案。

负责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5.7安全环保部配合对口接待部门在项目实施前向相关方提供本公司有关安全健康、环保、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制度文件资料和安全信息,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的教育告知责任;并有权督促相关部门向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护目镜、安全帽、耳塞、面罩等),对相关方和承办部门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管理要求6.1承包商管理6.1.1承包商及劳务派遣资格预审6.1.1.1各对口业务单位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方的选择,不应将承包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资格预审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各类人员资格证书、企业法人委托书、工伤保险或大额商业险缴费证明、技术状况等有关文件,按相关方资质评审表中的项目,综合评价相关方,符合要求的相关方与之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6.1.1.2各对口业务单位经过程安全监督、过程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管理,根据审核情况建立合格相关方名录和档案。

6.1.1.3对长驻(一年以上)公司的相关方在每年的3月份以前进行一次安全审核;非长驻公司的工程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安全审核。

6.1.1.4对短期内(三个月内)在公司进行外来协作项目的单位,相关方须在项目实施前十天内向公司递交相关资质文件,并由公司对口接待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完成后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审核。

6.1.1.5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定期对相关方开展行为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确保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现场检查记录。

6.1.1.6公司根据相关方在公司的安全绩效考核情况作为是否续用的主要依据。

6.1.2审核程序和方法6.1.2.1相关方为非常驻公司时的审核程序:各对口单位在提报招议标、询比价业务流程前,应引导报价单位填写《相关方协作项目安全审核表》,并将安全资质进行初审后传递给安全环保部。

由安全环保部对安全资质进行审核,并在《相关方协作项目安全审核表》上出具审批意见,反馈给对口单位经办人。

对口单位经办人在提报招议标、询比价审批流程时,将安环部签批的《相关方协作项目安全审核表》作附件上传。

安全环保部专业人员在审批流程时,出具专业审批意见。

6.122相关方为常驻公司时审核程序:安全环保部每年将常驻公司通过年审的资料传递给各对口单位。

对口单位经办人在提报招议标、询比价审批流程时,将投标单位通过安全环保部年审的资料作为附件上传。

安全环保部专业人员在审批流程时,出具专业审批意见。

6.1.3从事基建、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安全环保部备案。

6.1. 4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

对需要在公司内进行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加工等作业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安全环保部及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6.1.5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到:(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将教育情况记录备案。

(4)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风险及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作业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2租赁单位管理621公司以合同形式进行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

审查内容包括:6.2.1.1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6.2.1.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6.2.2承办单位在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向安全环保部备案。

6.2.3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

承办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624安全环保部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625安全环保部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6.3劳务派遣单位管理6.3.1安全环保部、办公室、设备管理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运行部等单位在与劳务公司订立合同前,应将合同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明确告知对方,明确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环保部、办公室及各劳务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对劳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责令其实施整改。

632依据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对长期在公司从事劳务的人员,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及使用部门及班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告知。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33各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

6.3.4劳务人员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

劳务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6.3.5劳务公司必须给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者大额商业保险,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复印件进行报备,否则不得使用相关劳务人员作业。

6.4供应方管理6.4.1物资供应部负责供应商、物资回收企业及其相关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运输、经营许可等许可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并建立供应商名录,并按照本制度6.1.2审核程序和方法条款进行报备6.4.2物资供应部负责对其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告知,并作好培训记录。

6.4.3物资供应部与各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6.4.4凡进入公司的供应商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6.4.4.1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生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现场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6.4.4.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6.4.4.3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6.4.4.4相关方车辆需要进入公司的,应严格遵守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4.5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物资供应部应提前告知安全环保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6.5其他公务往来人员6.5.1公务往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进行临时作业(如临时搬运工、修理工)、商务接洽、参观访问、工作检查、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的非公司人员。

6.5.2公务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邀请(接待)的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6.5.3对公务往来人员的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参照供应方的规定执行。

6.6相关方除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治安、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6.6.1相关方人员进入厂区,并接受保卫、安全人员的检查;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必须佩带公司办公室、物资供应部发放的劳保用品用具(如安全帽、口罩、护耳器等),并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令。

6.6.2相关方人员如确因业务需要进入公司内各二级部门生产现场和要害部位必须经公司主管副经理同意,并由二级部门指定专人陪同;相关方人员进入中控室、汽轮机房、总降配电所等关键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进出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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