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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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工业园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怀化工业园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怀化工业园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怀化工业园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指以管委会年度任务指标、部门主要工作为核心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目的在于提升园区部门和干部员工的工作效能,促进管委会年度计划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二条园区目标责任及干部考核工作在园区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

工委、管委会负责对园区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审定,并决定奖惩事项。

第三条园区绩效办负责园区目标责任及干部考核的日常工作。

同时,依照管委会下达给各部门的目标任务,负责督查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目标责任考核的日常工作,提出考核初评意见。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第四条园区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主要依据管委会的发展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给管委会的工作任务确定,内容包括各部门年度必须完成的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园区工委和管委会要求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或重点项目等,由园区绩效办根据各项任务商各部门提出,经工委、管委会审定后,由管委会下达。

第五条各部门工作目标一年一定,经工委、管委会确认的工作目标原则上不作调整。

由于园区对全年工作部署有重大调整,或因各部门机构职能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对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个别调整的,由部门提出申请,经绩效办初审后,报园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部门工作目标确定后,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出本部1门的具体考核方案报绩效考核办,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岗到人,做到人人扛指标,事事有落实。

第七条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服务对象和目标任务的量化程度等,将部门分为专业、业务、综合等三类。

专业部门(4个):招商局、投资公司、征拆安置办、建设局;业务部门(8个):财政局、经发局、项目前期办、公用事业局、社会事务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综治办;综合部门(3个):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

第八条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主要为各部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履职情况、服务企业及部门建设等情况。

【最新】怀化市实验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用word文档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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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实验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构建符合教育和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实验学校全体在岗在编教职员工资
四、考核内容(见下表)
实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评估细则
序号
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

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

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

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一)月考勤奖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怀化市鹤城区-鹤城教育督导

怀化市鹤城区-鹤城教育督导

怀化市鹤城区中小学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年度考核责任书主管单位:鹤城区教育局负责人:张致才责任单位:负责人:二O一八年四月怀化市鹤城区中小学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年度考核方案根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决定》(鹤委〔2010〕20号)精神,为了落实怀化市鹤城区中小学、旅游学校校长、区幼儿园园长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各项目标与任务,特制订本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鹤城区中小学、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园)长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顾问:冯贵友尹安伟组长:张致才副组长:汤明辉成员:肖爱民黄远科仇仁明丁忠立蒲吉堂曾庆生二、考核对象、时限、内容1、考核对象:鹤城区各公办中小学校长;旅游学校校长、区幼儿园园长参照本方案执行。

2、考核时限:2018年度。

3、考核方式与内容:《怀化市鹤城区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细则》、《怀化市旅游学校校长年度考核细则》、《怀化市鹤城区幼儿园园长年度考核细则》各项目标任务。

采取平时考核(每年2-3次)与年末考核相结合方式,平时考核占总分40%,年末考核占总分60%。

考核总分200分。

教学质量、民主测评、招生、安全、审计、基建、人口与计生综治等项工作作为年末考核内容由基教股、教研室、人事股、安全办、审计股、基建股、办公室等股室提供考核分,其它工作纳入平时考核。

考核汇总由纪检组、督导室共同参与。

幼儿园园长考核中安全、民主测评、人口计生、审计、基建工作等作为年末考核由股室提供评分,其它均纳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

三、考核组织实施区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人事股、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四、考核办法1、随机督查:对各校校长(园长)考核采取随机督查的办法。

不定期检查、不提前通知检查时间、内容,每年2-3次左右。

考核方式与学校考核一致。

2、民意测评:由教育局人事股组织实施。

采取实地测评或民意调查方式,每年度1次。

实地测评:督查组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校(园)长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组织教职工对校(园)长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召集家长(15-25人)、街道社区干部或乡镇村干部(5人)、辖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离退休干部(1人)对校(园)长及班子工作情况、学校校纪校风、师德师风满意度测评。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作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精神和《花溪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研究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的高坡乡中心完小的正式工作人员。

包括学校中层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本办法实行按月考核,年考评,取平均分计算,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严格程序、严格考核的原则。

(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

三、考核具体办法德(按月结算,取平均分为作为该项得分)(一)政治思想(共10分)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如2--6项中,其中一项被扣分,则该项不得分)(1分)2、升旗仪式时不缺席(请假及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讲话,奏国歌时庄严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唱国歌时精神饱满。

(2分)3、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缺席(请假及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讲话、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2分)4、不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话,不发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议论和讲话。

教师中争论的政治问题或牢骚不在学生中散布或流露。

(2分)5、不损害集体利益,不从事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

(1分)6、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做有害学校荣誉和教师形象的事,不搬弄是非,不挑拨同事关系。

(2分)注:每月按次扣分,扣完十分为止。

(二)职业道德(10分,按月结算,取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

)1、尽职尽责,认真遵循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分)2、上班时间不打麻将,不在办公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1分)3、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污物。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2014年11月修订)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上级有关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文件及毕地[2009]110号文件及后续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立足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贯彻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久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三、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妇委会、团支部、少先队及各组教研组组长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项目设置及考核分配办法(一)项目设置结合学校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有: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基本奖、学期教师量化考核奖。

班主任津贴、校长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基本奖按月发放,学期教师核奖按学期发放。

(二)各项目考核分配办法1.班主任津贴(1)班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岗位。

班主任津贴的发放与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学校每学期对班主任进行一次考绩考核,考核依据为«毕节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价细则»,90分以上为良好,85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班主任,学校不再聘任其承担班主任工作。

(2)良好等次的班主任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合格等次班主任津贴每月100元发放,考核不合格班主任在考核期内不享受班主任津贴。

(3)根据量化分值的高低每年级按2:1比例评出学期优秀班主任,为评选推荐至上级表彰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中队的主要依据,并发给学期优秀班主任津贴100元。

XX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办法

XX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办法

XX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办法根据《梅州市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人员的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中心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XX中心在岗在编的正式的工作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为人社局、财政局核定奖励绩效工资的总量,分为津贴、节日补贴、年终奖三大部分,“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系数分配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提2、年终一次性奖金:按本人当年度12月份的工资发放。

考核办法①结合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进行考核,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合额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②对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得发放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梅市人社[2011]2号”文件规定,奖励性绩效年终一次性奖金按50%发放。

③工作人员年度考勤当年旷工累计15天以上的不以发放奖励性绩效性工资,工作人员病假2个月以内全额发放,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80%发放;6个月以上者按月扣除;当年事假1个月内的按50%发放;超过1个月以上者按上班月份发放。

3、月考勤奖:考核办法:100元/月.人,按季度发放。

工作人员当月旷工1天扣30元;超过三天不发当月考勤奖;病假超过7天不发当月考勤奖;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扣10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学习、会议扣10元,其它规定按局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病事假可以抵对结余假及年假。

4、岗位激励奖:按季度发放。

考核办法:①岗位激励奖以中级职称为基数每月50元,每个级别上下浮动基数10%;工人以中级技工为基数每月40元,每个级别上下浮动基数10%。

怀化绩效改革实施方案

怀化绩效改革实施方案

怀化绩效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怀化市作为湖南省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在绩效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绩效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

为了推动怀化市绩效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急需制定并实施绩效改革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次绩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和约束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推动政府工作向绩效导向转变,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为怀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绩效评价指标,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服务质量等方面纳入评价体系,确保绩效评价全面客观。

2.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设立绩效工资和奖金制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当的奖励,同时对绩效低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束和考核,形成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3. 加强绩效管理能力建设。

加大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绩效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绩效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绩效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

4. 推动绩效管理信息化。

建立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绩效数据的及时收集、分析和反馈,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5. 强化绩效管理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绩效管理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绩效意识,营造良好的绩效管理氛围。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绩效改革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绩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加大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绩效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支持政策,为绩效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3.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绩效改革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绩效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绩效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能够实现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绩效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怀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实现政府工作向绩效导向转变的目标。

怀化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1]

怀化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1]

怀化市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一)教学人员考核内容分为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专业发展六个方面。

为了便于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教学时量单独分离出来考核,教学质量实行百分制考核。

1、师德师风(20分)①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敢挑重担(3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扣2分,不认真完成指定性任务扣1分。

②工作认真负责(3分)。

责任心差不记分。

③团结协作好(3分)。

出现吵闹、打架或其他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记分,不配合工作不记分。

④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工作(3分)。

经常性不按时上下班扣2分,上班时间闲聊或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1分。

⑤热爱学生,公正对待学生(3分)。

出现歧视学生、侮辱学生、体罚学生等现象的不记分。

⑥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不推销商品、学习资料(2分)。

凡有任何一项违规行为不记分。

⑦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3分)。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记分。

2、德育工作(15分)①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实施教育,查教案、听课(5分)。

做得较差扣2分,做得差不记分。

②重视对品行上有偏差学生的教育(5分)。

无方案扣2分,无教育记录扣1分,无效果扣2分。

③积极参加学校升旗仪式、集会或其他教育活动(5分)。

每缺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0.5分。

3、教学过程(25分)①计划总结(2分)。

无计划总结扣2分,有计划总结但内容简单、不切实际、态度敷衍扣1分。

(任教同一门课的同一年级不同班级,可以只写一份计划,同一个年级同一门课不同的人任教,各应写出相应班级的学科计划。

)②备课评估(12分)。

教案(8分),教学后记(4分)。

各学科专职教师须备详案,兼职教师备简案,完成任务记2分,缺一课扣0.5分;集体备课电子教案,每课均要有个性化设计,结合本班学生的学情特色达80%的记6分,少于标准扣2分,缺一课扣一分。

教学后记:40岁(含40岁)以下的教师应达总课时的60%,40岁以上的教师应达总课时的40%,后记认真、详实、达标的记4分,空淡无实的扣2分,没有达标的扣2分。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9.30
•【字号】怀政发〔2017〕7号
•【施行日期】2017.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怀政发〔20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现行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宣布《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2011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1期)>的通知》(怀政发〔2012〕7号)等1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确认《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怀政发〔2013〕1号)等9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应当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执行的,按照程序重新制定。

已经失
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附件1
附件2。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第一篇: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发〔2013〕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煤炭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局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量化考核(一)绩效考核办法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

由县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如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

(三)考核结果使用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构成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后,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米脂二中(——)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米脂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米脂二中奖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二、考核对象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1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30分。

1、考勤。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事假1天扣分;2天扣1分,半天不扣分。

超过2天的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调好。

大病住院满一个月的,凭病历、发票,只扣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绩效工资。

学校对当月出满勤者,奖励30元人民币。

学校实行坐班制,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每周必须累计达2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

教职工上班期间每缺1节坐班,扣考核分分,每无故缺一次会议,扣1分,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分。

以下假期自己调好课后,不扣除绩效工资:计生假一周;直系亲属病故,给丧假1周,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给丧假1天;婚、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10.12•【字号】怀财绩〔2016〕174号•【施行日期】201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怀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怀财绩〔2016〕174号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怀办发〔2016〕1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中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根据《2016年怀化市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规定,纳入考核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共13个,分别是:鹤城区、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靖州县、通道县、洪江市、洪江区。

二、指标内容《2016年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规定,县市区党委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第四部分“从严治党”中的“财政管理”考核范围,具体指标为:“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未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实行绩效评价并公开结果,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的,每项每起扣1分。

”(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13〕29号)要求,每发现一个县市区直单位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扣1分;2016年本级专项资金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每个扣1分。

(二)绩效评价。

按照《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要求,每发现一个县市区直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扣1分;本级专项资金未开展绩效评价的,每个扣1分;未将绩效评价报告在县市区直单位门户网站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的,每起扣1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领导小组审议稿:
汶川县水磨中学校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实施范围:享受财政配额绩效工资的`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2、工资来源:以县财政按教职工人数核拔绩效工资总额的30%,即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

3、分配办法: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核定。

由学校相关部门核算,学校考核奖励性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发放。

全年工作时间为10个月,寒、署假2个月全体教职工按各自标准发放。

(2)、建立激励机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编在岗教职工,非正常缺勤扣除绩效津贴20元/天。

4、分配项目
(1)、设置全勤工作奖。

以学月(10个学月)为单位,每月设立60元全勤奖。

凡自然月中有迟到、早退、事病假、旷工等不享受该月全勤奖。

(2)、设置工作量课时津贴。

教职工教学课时、教辅课时及社会工作课时折合后,每课时计2元津贴,超14节课,每节课增加2元津贴;顶课津贴每课时10元。

实领津贴=总津贴×(1+班人数/45)。

(3)、设置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享受10个月奖励性绩效津贴的15%。

(4)、设置绩效考核量化津贴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量化结果为依据。

教职工绩效量化津贴计算公式
[奖励性津贴总额+扣除津贴寒、暑假津贴(1)、(2)、(3)]/全体教职工绩效量化总分
×教职工绩效分
汶川县水磨中学校2010年12月6日。

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绩效工资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方式,它可以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而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的制定则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薪酬水平和激励效果。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需要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

员工的工作表现是衡量其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包括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时,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获得更高的绩效工资,从而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业绩。

其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需要考虑企业的经济实力。

企业的经济实力决定了其可以承担的薪酬水平,因此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经济状况,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不会给企业造成过大的负担,同时也要保证员工的奖励能够体现其工作表现和价值。

此外,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还需要考虑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

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是员工在企业中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因此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时,需要考虑员工的个人成长需求,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通过奖励性绩效工资来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最后,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

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主观评价和随意性发放奖励的情况,从而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效果。

综上所述,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企业的经济实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科学合理性和激励效果。

只有科学合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才能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方案(讨论稿)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奖励性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一、分配对象及原则1、全校在册老师。

2、对于上挂外借的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3、对于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老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①在本期请有产假的老师按每月400元进行发放。

②在一学期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该学期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学校行政人员及班主任的班级管理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官寨乡教育管理中心对全乡进行核算,就按管理中心核算金额进行发放。

5、在全校在册教师中除一中规定的2、3、4外的部分由学校单独建立考核计算方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进行发放。

二、核算办法1、在学期统一考试学科中,对于同级同科有两人以上上课并产生学科竞争的,按德、能、勤、绩四项进行绩效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德占10%、能占20%、勤占10%、绩占60%)。

2、按德、能、勤、绩四项的比例求出各项总金额,在各项内采用总钱除以总分的办求出各项单分金额,再用单分金额乘教师个人单项考核得分得教师各项实得金额,再将四项金额求和得教师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核算部分。

对于考试成绩在学科中不能产生竞争和没有学科统一考试成绩的,采取与述相同的计算方法,选取上述四项中的德、能、勤进行核算,三项的和即为这部分教师学校核算部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各项考评内容及计算公式1、德主要从教师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工作态度,教师身份等进行考评。

2、平时的业务工作及工作量进行考核。

3、勤按平时考勤进行考核。

4、绩按学期期末统一考试的成绩进行教师综合评价分进行考核,综合评价分的考查内容包括巩固率、优分率、级格率、平均分四个方面。

综合评价分计算公式如下:①巩固率不达97%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评价分=优分率*20%+级格率*30%+平均分*60%—(97%—3%)*30②巩固率达97%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评价分=优分率*20%+级格率*30%+平均分*60%注:达试面分80%以上(含80%)得分为优分,达60%以上(含60%)为及格四、绩项考核学科选取原则及要求1、对于除担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这五个学科外还另外担任其它统考学科的,绩的考评必须选用这五个学科中的学科进行考评。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1.14•【字号】怀财资〔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怀财资〔2011〕16号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资〔2009〕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怀化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绩效评价的管理与组织实施第三章绩效目标第四章绩效评价内容和指标选择第五章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评价方法第六章评价工作程序第七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怀化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逐步建立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核心的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资〔2009〕9号),结合我市专项资金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结果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绩效评价的主体是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和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的原则。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工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0]4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工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0]4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工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工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在怀单位,有关企业:《怀化市工业发展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日怀化市工业发展奖励办法第一条根据市委“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工作要求,为调动全社会“大干工业年”的积极性,激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鼓励工业招商。

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以上(不含水电站、矿产开采)工业项目的引资单位或引资个人,除按《怀化市招商引资鼓励投资暂行规定》(怀办发〔2009〕6号)执行外,再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追加实际到位资金的0.2%奖励。

第三条鼓励加快项目建设。

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资1亿元以上且按期按质竣工投产的重点工业项目,分别奖励项目业主3万元、5万元、10万元。

第四条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的部分进行补助或贴息。

由同级经济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同意,对企业进行贴息。

市本级企业由市财政按当年实际发生利息的80%给予贴息。

县(市、区)企业由县级财政贴息。

贴息期以实际贷款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

单个项目贴息最高限额50万元。

第五条鼓励现有企业做大做强。

对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及林木、食品、医药、机械电子等特色产业中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给予重点奖励,设立目标奖、贡献奖、上市奖及净增规模企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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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教学人员
考核内容分为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专业发展六个方面。

为了便于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教学时量单独分离出来考核,教学质量实行百分制考核。

1、师德师风(20分)
①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敢挑重担(3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扣2分,不认真完成指定性任务扣1分。

②工作认真负责(3分)。

责任心差不记分。

③团结协作好(3分)。

出现吵闹、打架或其他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记分,不配合工作不记分。

④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工作(3分)。

经常性不按时上下班扣2分,上班时间闲聊或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1分。

⑤热爱学生,公正对待学生(3分)。

出现歧视学生、侮辱学生、体罚学生等现象的不记分。

⑥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不推销商品、学习资料(2分)。

凡有任何一项违规行为不记分。

⑦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3分)。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记分。

2、德育工作(15分)
①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实施教育,查教案、听课(5分)。

做得较差扣2分,做得差不记分。

②重视对品行上有偏差学生的教育(5分)。

无方案扣2分,无教育记录扣1分,无效果扣2分。

③积极参加学校升旗仪式、集会或其他教育活动(5分)。

每缺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0.5分。

3、教学过程(25分)
①计划总结(2分)。

无计划总结扣2分,有计划总结但内容简单、不切实际、态度敷衍扣1分。

(任教同一门课的同一年级不同班级,可以只写一份计划,同一个年级同一门课不同的人任教,各应写出相应班级的学科计划。

)
②备课评估(12分)。

教案(8分),教学后记(4分)。

各学科专职教师须备详案,兼职教师备简案,完成任务记2分,缺一课扣0.5分;集体备课电子教案,每课均要有个性化设计,结合本班学生的学情特色达80%的记6分,少于标准扣2分,缺一课扣一分。

教学后记:40岁(含40岁)以下的教师应达总课时的60%,40岁以上的教师应达总课时的40%,后记认真、详实、达标的记4分,空淡无实的扣2分,没有达标的扣2分。

③上课(2分)。

发现迟到一次或接听手机一次扣0.5分,缺课一节扣2分,课堂效果差一次扣1分。

④作业(2分)。

超量或少量现象扣1分,批改不及时或不认真现象扣1分。

⑤质量评析(3分)。

质量分析、讲评和作业成绩评定相关资料齐全,没有的扣3分(各项各1分),资料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

⑥培优扶差(4分)。

无方案、措施扣2分,无工作记录扣1分,效果不明显
扣1分。

4、教学效果(20分)
①人均分(4分)。

在年级均值±3分范围内记满分。

每高出范围1分加1分,每低于范围1分减0.5分。

(人平分不封顶,弥补另三项的不足。

)
②合格率(3分)。

在年级平均值±5个百分点范围内计满分。

每高出范围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于范围1个百分点减0.1分。

(合格率不封顶,弥补另三项的不足。

)
③优秀率(4分)。

在年级平均值±10个百分点范围内计满分。

每高出范围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于范围1个百分点减0.1分。

(优秀率不封顶,弥补另三项的不足。

)
④提高分(4分)。

与前次统考相比,人平分持平记3分,提高1分加1分,降低1分扣0.5分。

(提高分不封顶,弥补另三项的不足。

)
(说明:①—④项每项加分不封顶,但总分封顶为20分。

)
⑤经学校批准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获奖,按级别、等级、类型给予辅导教师加分(5分)。

(同一项比赛按最高等级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5、教学研究(10分)
①听课(2分)。

每学期20节,少1节扣0.5分。

②教研活动(2分)。

每学期参与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

相关人员迟到早退一次扣0.3分。

请假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③课题研究(2分)。

参与立项课题研究加1分,按计划实施,有过程资料、总结等,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缺一项扣1分(按业务考试年龄为界,凡应参加业务考试的教师必须参加课题研究,否则,此项分不记分)。

④撰写论文(2分)。

每期上交一篇记1分,获区级以上奖励的记2分。

⑤课题获奖(2分)。

研究成果获区、市、省、国家级分别记0.5、1、1.5、2分(按业务考试年龄为界,凡应参加业务考试的教师必须参加课题研究,否则,此项分不记分)。

6、专业成长(20分)
①水平达标(4分)。

学历(中师以上)、普通话(二级以上,按业务考试年龄为界)、计算机(初级以上,按业务考试年龄为界)、业务考试(及格)各项达标记满分,凡未达标一项扣1分。

②专业培训(3分)。

积极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或委派的继续教育培训记满分,缺一次扣1分。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培训单位的考勤记载为准),无培训任务的不扣分。

③学科赛课(3分)。

上校级公开课、观摩课一次记0.5分。

参赛获奖按区、
市、省、国家级分别加1、1.5、2、3分,讲座按此级别各降一级记分,辅导者减半记分(每课只记一名辅导者)。

课题赛课降一级加分,按最高级别只加一次分。

④教师参加“国培”培训(5分)。

培训期间两次线下集中培训未参加的一次扣1分,受教育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需学校多次催促才完成学习任务的酌情扣分,当年无安排的不扣分。

⑤教师参加支教的加5分。

(二)教辅、后勤人员
考核内容分职业道德、履行职责、工作业绩、专业发展四个方面。

为了便于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工作时量单独分离出来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考核。

1、职业道德(25分)
①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敢挑重担(3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扣3分,不认真完成指定性任务扣1分。

②工作认真负责(3分)。

责任心差不记分。

③团结协作好(3分)。

出现吵闹、打架或其他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记,不配合工作不记分。

④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工作(3分)。

经常性不按时上下班扣2分,上班时间闲聊或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1分。

⑤热爱学生,公正对待学生(3分)。

出现歧视学生、侮辱学生、体罚学生等现象不记分。

⑥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不推销商品、学习资料(5分)。

凡有任何一项违规行为不记分。

⑦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5分)。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记分。

2、履行职责(30分)
①服务意识(8分)。

服务热情、周到、高效,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记满分,凡服务不热情,有疏漏、拖拉懈怠的,发现一次扣2分。

②岗位意识(8分)。

熟悉业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和改进工作,遵守工作制度,坚持工作原则记满分。

业务欠熟悉扣1分,工作马虎出差错扣2分,有不遵守工作制度现象扣2分,有违反工作原则现象扣3分,无工作计划、总结的扣2分,不按时上交的扣1分。

③工作能力(8分)。

及时、准确、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有实效记满分。

工作无预见性,安排不当、不周全扣2分,工作效果较差,完成不够好扣2分,工作任务未完成一次扣2分,造成工作损害和工作事故扣4分。

④勤俭节约(6分)。

爱护学校财物,杜绝浪费,厉行节约记满分。

有浪费现象一次扣2分,损坏财物一次扣2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记分。

3、工作业绩(35分)
①满意度(10分)。

平时有不满意反映的一次扣2分。

期末通过教职工测评,很满意记满分,较满意记8分,不满意不记分。

②工作成绩(10分)。

成绩突出(获上级奖励、表彰、表扬)记满分,工作较好记8分,工作一般记6分。

③检查评价(10分)。

接受检查评价高记满分,较好记8分,一般记6分,较差记4分。

④工作创新(5分)。

工作有新举措加2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加2分。

4、专业发展(20分)
①水平达标(4分)。

学历(中师以上)、普通话(二级以上)、计算机(初级以上)、业务考试(及格)各项达标记满分,凡未达标一项扣1分。

②专业培训(4分)。

积极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或委派的岗位培训记满分,缺一次扣1分。

无培训任务的不扣分。

③撰写论文(2分)。

每期上交一篇记1分,获区级以上奖励的记2分。

④教师参加“国培”培训记5分。

⑤教师参加支教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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