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供销管理,转出企业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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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印发《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商业部印发《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商业部印发《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07.10•【文号】部发[86]财字第8号•【施行日期】1986.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商业部印发《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986年7月10日部发〔86〕财字第8号)《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业经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全国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讨论、修改,现正式印发,请按照执行。

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方面几个问题的意见近几年,适应利改税和体制改革的要求,供销合作社相应改革了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基本上明确了同国家的关系和同农民的关系;并开始对供销合作社内部盈余分配和资金管理、使用等进行了初步调整。

有助于调动各级供销合作社的积极性,深入改革,开拓业务,搞活经营,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进一步调整上下级社的经济利益在上下级社的经济利益关系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同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在系统利润中的比重由下大上小向下小上大转变,基层社的比重越来越小。

一九六五年为58.08%,一九七八年为45.53%,一九八四年为28.17%,一九八五年一至三季度为28.92%。

一九八四年全国基层社税后盈余进行各种扣除之后,能用于业务发展和支持农业生产的资金仅3亿元左右,平均每个基层社不到1万元。

影响变化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三:一是近几年政策性亏损增加,还没有及时弥补;二是基层社扩大业务受到种种限制,而县以上社业务发展较快;三是若干业务的差价分配上大下小,过于悬殊。

有的地区甚至发生县以上社同基层社争业务的不正常情况。

基层社对此反映相当强烈。

近两年,部分省、市、区供销社对若干业务的差价分配比例或手续费进行了调整,尽管步子不大,也都初见成效。

根据一些地区的经验,进一步调整好上下级社的经济利益关系,解决县以上社同基层社在利润中比例欠当的问题,县以上各级社必须牢固确立以基层社为基础的思想,坚持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各级社为基层社服务,坚持利润分配上小下大原则,从多方面对基层社进行帮助与扶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20.12.04•【文号】供销财字〔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12.0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供销财字〔2020〕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为加强和规范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修订了《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经总社七届理事会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和2020年第3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12月4日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社有资产为农服务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有资产,是指供销合作社依法拥有或实际占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供销合作社本级社属资产,供销合作社对企业、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其他依法认定为供销合作社所有的资产和权益。

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

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

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是指在生产、供应和销售环节之间建立紧密的协调机制,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产品的优化组合、市场的精准定位和顾客需求的高度满足。

它是企业实现增长和竞争优势的关键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核心是要建立起生产、供应和销售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有效沟通机制。

在生产环节,企业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定位有效规划生产流程,确保生产能够及时、准确地满足市场需求。

在供应环节,企业需要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和零部件能够按时供应,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销售环节,企业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销售策略,通过市场推广和渠道拓展等方式实现产品的销售增长。

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实施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和推动。

首先,企业需要建立起科学的供需预测机制,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等方式把握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以便在生产、供应和销售环节做出准确的决策。

其次,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生产、供应和销售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速度。

同时,企业还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实施将带来一系列的好处和效益。

首先,它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避免过剩和浪费,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其次,它可以优化产品组合,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收益和利润。

最后,它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市场基础。

总之,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它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产品的优化组合、市场的精准定位和顾客需求的高度满足。

在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建立起紧密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协调机制,并通过科学的预测、信息共享和激励机制等方式推动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供销总社2024年工作计划

供销总社2024年工作计划

供销总社2024年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2024年,供销总社将继续深化供销渠道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全面发展,打造现代化供销体系,提高供销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农民创造更大的收益和福利。

二、市场拓展1. 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和渠道网络,提高销售率和市场占有率。

2. 加强品牌宣传推广,提升供销总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 深化供应链合作,与优质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确保商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三、农产品质量与安全1.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推行溯源系统,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2.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农民意识和技能。

3. 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强抽检监测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四、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1. 支持农民开展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2. 建立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3. 推广农产品新型加工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和竞争力。

五、农产品物流和仓储1. 完善冷链物流网络,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能力。

2. 加强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增加保鲜和储藏空间。

3. 引进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供销合作社发展1. 继续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提供融资和政策支持。

2. 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3. 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帮助农户增加收入和改善生活。

七、信息化建设1. 推进供销总社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和平台。

2. 建立农产品电商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3. 加强数据分析和挖掘,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人才培养1. 加强员工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建立完善的人才梯队培养体系,选拔和培养优秀的人才。

3. 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优秀人才和技术。

九、社会责任1.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贫困地区提供援助和支持。

2. 关注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供销。

2024年供销社革新方案

2024年供销社革新方案

2024年供销社革新方案引言:供销社是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供销社的管理模式、服务内容和经营方式相对滞后,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因此,我们需要对供销社进行革新,提升其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

一、改革供销社的管理体制推动供销社的改革,首要任务是优化其管理体制。

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实现供销社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具体措施如下:1.1 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加强对供销社的监管。

该机构应独立于地方政府,并具备相应的权力和资源,能够对供销社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1.2 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权责明确的岗位职责制度,提升供销社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1.3 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和培训发展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优化供销社的服务内容供销社作为农村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服务内容,以满足农民的需求。

具体举措如下:2.1 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组织专业人员,定期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和示范,帮助农民了解最新的种植、养殖方法,提升农作物和畜禽的生产效益。

2.2 推动农业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加强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引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的生产流程进行种植和养殖,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3 推广农业科技成果。

与科研机构合作,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帮助农民使用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2.4 开展农村金融服务。

为农民提供贷款、理财等金融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创新供销社的经营方式供销社的经营方式需要与时俱进,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经营效率和满意度。

具体措施如下:3.1 建立供销社电子商务平台。

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供销社电子商务平台,帮助农民直接销售农产品,提高销售效率和农民收益。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国资法规发[1993]45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国资法规发[1993]45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正文:----------------------------------------------------------------------------------------------------------------------------------------------------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清理不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文件的通知(1993年8月28日国资法规发〔1993〕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处、室):《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转机条例》)颁布以来,很多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围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自觉地转变职能,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但是,也有少数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没有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转机条例》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干预企业经营权,违反《转机条例》规定的现象,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干预企业的资产处置权。

《转机条例》第十五条已经明确规定:“企业享有资产处置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一般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和有偿转让。

”而一些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没有遵守上述规定,直接干预企业资产的处置。

有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企业不得自行处理闲置设备和报废设备,一律要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交易所处理”。

有的甚至还规定:“企业闲置资产不及时处理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收取一定比例的罚金”。

这些规定损害了企业处置资产的积极性,阻碍了企业资产流动的健康发展。

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结合上述问题,对本部门发布的文件进行清理检查,对于不符合《转机条例》的文件,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订的要修订,绝不能任其发展,损害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形象。

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继续推动企业闲置资产流动,要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在尊重企业自主权和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抓好这件事。

产供销管理方案

产供销管理方案

产供销管理方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企业面临着竞争加剧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

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供销管理方案成为了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围绕产供销管理展开讨论,包括产供销的基本概念、产供销管理的重要性以及有效的产供销管理方案。

一、产供销的基本概念产供销是指企业通过有效地组织生产活动、供应链和销售网络,实现产品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良性流通和销售的过程。

产供销三者是紧密相连的,互为支撑和推动。

优化产供销流程,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在产供销中,生产环节是起点,通过合理规划生产流程和增加生产效率,企业可以确保产品的高质量、高产出。

供应链管理环节是连接生产和销售的纽带,有效的供应链管理可以优化库存、降低成本,并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销售环节是产品落地的关键,通过策划市场推广、建立销售渠道和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企业可以实现产品的销售和收益增长。

二、产供销管理的重要性产供销管理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产供销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通过合理规划和优化生产流程,企业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

其次,产供销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

通过对供应链的严格管理和控制,企业可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从而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再次,产供销管理可以降低企业的库存风险。

通过供应链管理和销售规划,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进行库存管理,避免过多库存而导致的资金占用和资金风险。

最后,产供销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企业可以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从而制定相应的产供销策略,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三、有效的为了有效地实施产供销管理,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方案:1. 建立有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

通过建立供应链管理系统,企业可以全面了解原材料供应情况、产品流转情况和库存状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 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

企业应该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竞争对手的动态,通过调研和分析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制定销售策略和推广计划。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总结(2篇)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总结(2篇)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总结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中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质量,实现农业稳定和农民增收。

本文将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进行总结和评估。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

首先,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原来的计划指令性管理转向市场化运作,促进了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

同时,改革还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通过对粮食支持价格的调整,确保了农民的利益。

其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推动了农业的现代化和技术进步。

在过去,由于计划体制的限制,农业生产和管理存在着许多弊端,而改革后,农业生产得到了市场需求的引导,农民也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种植方式和技术。

这些改变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然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市场化的推进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中小粮企面临着生存的困境。

这些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水平低,难以与大型粮食企业竞争,导致一些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其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在一些地区的推进不够到位,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化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由于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粮食流通和物流成本较高,给农民的收入带来了一定压力。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市场化改革中存在一些问题,对市场规律不够认识,对农产品价格和市场需求掌握不准确,导致农产品的供应和价格波动较大。

综上所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对中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促进了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品质。

然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尤其要解决一些中小粮企生存困难、农产品流通问题,并加强地方政府的市场化意识培养,提升其对农产品市场需求的认知和把握能力。

只有这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才能真正实现其既定的目标,为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供销社2024年工作总结及来年计划

供销社2024年工作总结及来年计划

供销社2024年工作总结及来年计划2024年是供销社发展的关键一年,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供销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2024年工作总结1. 提升产品质量:我们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质量监督等环节,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市场需求,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2. 拓宽销售渠道:我们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利用电商平台、线下门店、合作伙伴等多种方式推广产品。

与大型超市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促销活动,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额。

3. 加强市场调研:我们注重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需求和行业动态,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

通过市场调研,我们发现年轻人对健康、环保的产品越来越关注,我们将加大在这些领域的产品研发和推广力度。

4. 细化销售目标:我们制定了具体的销售目标,并将其拆解为各项指标,分配给各个销售团队和个人。

通过定期检查和追踪,保证销售目标的实现,并对销售业绩进行激励和奖励。

5. 加强员工培养:我们重视员工培养和团队建设,注重团队合作和个人能力提升。

开展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销售技巧,并建立岗位晋升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6. 拓展国际市场:我们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出口产品到海外市场。

与国外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参加国际展览会,提升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同时,我们也吸纳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供销社的国际化发展。

二、____年工作计划1. 提升创新能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

通过引进人才和加强内部研发团队的建设,推出更多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

2. 深化渠道合作:我们将深化与线下门店、电商平台等销售渠道的合作,与合作伙伴共同制定销售策略,拓展产品的市场份额。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减少供应链中的环节,提高效益。

3. 加强品牌建设:我们将加大品牌建设的力度,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供销社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办法

供销社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办法

供销社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办法供销社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办法是指供销社对其所有的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下面是一个详细精确的供销社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办法的示例:1. 收益管理责任:供销社的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社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2. 收益分类:供销社的社有资产收益分为经营收益和非经营收益两类。

经营收益是指通过供销社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包括销售利润、投资收益等;非经营收益是指非经营性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如政府补贴、捐赠收益等。

3. 收益分配原则:供销社的社有资产收益应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分配。

分配原则可以根据供销社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但应遵循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公平竞争、保护利益最大化等原则。

4. 收益使用范围:供销社的社有资产收益应主要用于支持和促进供销社的经营活动和发展。

具体使用范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的增加、生产设备的更新、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员工培训等。

5. 收益使用程序:供销社应制定明确的收益使用程序,包括审批流程、决策机制、使用计划等。

使用程序应遵循科学决策、透明公开、合规合法的原则。

6. 收益监督与评估:供销社应建立健全的收益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监督与评估可以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独立评估等方式,以及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措施。

7. 收益分配与激励:供销社可以根据员工的贡献和业绩情况,采取适当的收益分配和激励措施,如提供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8. 法律法规遵从:供销社在进行社有资产收益管理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会计法、税法等。

同时,还应遵守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

以上是一个供销社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办法的示例,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供销社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2024年供销社资产管理处工作总结工作打算

2024年供销社资产管理处工作总结工作打算

2024年供销社资产管理处工作总结工作打算供销社资产管理处2024年工作总结与打算一、工作总结2024年,供销社资产管理处致力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我们在2024年的工作总结:1. 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我们重新审视和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提升了规范性和操作性。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健全资产管理流程。

我们对资产管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从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到报废、处置,建立了一套科学完整的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益。

3. 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我们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分析,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资产的配置和使用方式,提高了资产的利用效率和回报率。

4. 加强资产风险管理。

我们加强了对资产的巡查和检修,确保资产的完好使用和安全运行。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外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加强了资产保险和维修保养的管理,提高了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能力。

5. 加强同行交流与合作。

我们积极参加同行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与其他供销社资产管理处建立了联系和合作关系,互相学习和借鉴,共同提高资产管理能力。

以上是我们在2024年的工作总结,虽然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工作打算针对2024年的工作总结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未来资产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和需求,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工作打算:1. 持续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宣贯和执行。

同时,我们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和更新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2. 提升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资产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

通过引入先进的资产管理系统、设备监控技术等,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3. 加强风险管理能力。

我们将加强对资产的巡查和检修,建立健全的维修保养体系,确保资产的良好状态和安全运行。

产供销管理方案

产供销管理方案

产供销管理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在产品产量、供应链管理和销售渠道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为了确保企业的运营高效有序,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产供销管理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提高产品的产出率、丰富供应链管理手段、拓宽销售渠道、保障销售额的稳定增长。

2. 原则:有效利用资源、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满足市场需求、加强市场营销。

三、产量管理1. 生产计划:制定全面的生产计划,确定产量指标,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2. 生产过程管理:建立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生产进度和质量情况,确保生产进展顺利。

3. 优化生产流程:通过工艺改进和设备更新,提高生产过程的效率和稳定性,降低不合格产品率。

四、供应链管理1. 供应商选择:严格筛选供应商,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提供优质原材料。

2. 供应链透明化:建立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原材料库存和供应情况,防止供应链断裂。

3. 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数量,减少库存积压和资金浪费。

五、销售渠道拓展1. 线上渠道:利用互联网销售平台,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曝光度和销售量。

2. 线下渠道:与经销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拓线下销售渠道,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

3. 市场调研:不断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六、市场营销加强1. 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客户关系管理:建立健全的客户管理体系,维护老客户并开发新客户。

3. 售后服务:优化售后服务流程,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支持,增强客户满意度。

七、考核与改进1. 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如产量增长率、供应链稳定性、销售额增长率等。

2. 定期评估:定期对产供销管理方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八、总结产供销管理方案是企业顺利运营和发展的基础,通过合理的产量管理、供应链管理、销售渠道拓展和市场营销加强,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2024年供销社双抓双促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供销社双抓双促工作总结范文

____年供销社双抓双促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背景和总体情况分析____年是供销社双抓双促工作的深化年份,也是经济形势严峻的一年。

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和供需关系的变化,供销社必须进一步提高市场开发能力和销售能力,同时也要注重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的稳定发展。

在此背景下,我们供销社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计划1. 市场开拓目标:力争将市场份额提升10%,开展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拓展消费者群体。

2. 销售增长目标:实现销售额增长15%,提高销售利润率,增强供销社的盈利能力。

3. 供应链发展目标: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成本。

4. 组织建设目标: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打造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团队。

三、工作重点和成果1. 市场开拓方面:- 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心理,针对市场痛点推出新产品。

- 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 与合作伙伴开展联合促销活动,扩大市场份额。

2. 销售增长方面:- 制定个人销售目标和计划,加强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销售技巧和服务水平。

- 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 发挥供销社平台优势,促进上下游合作,推动销售金额的增长。

3. 供应链发展方面:- 与供应商进行密切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 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成本。

- 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供货稳定。

4. 组织建设方面:-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 推行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 加强内部沟通和团队协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通过以上工作重点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些成果:1. 市场开拓方面:成功推出了一系列新产品,扩大了供销社的产品线,吸引了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购买。

2. 销售增长方面:销售额实现了15%的增长,销售利润率有所提升,为供销社的盈利能力提供了保障。

供销社资产管理工作计划

供销社资产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加强供销社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供销社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供销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规范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2.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降低资产闲置率。

3. 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三、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1)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流程、权限等。

(2)加强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3)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确保资产合理配置。

2. 加强资产清查盘点(1)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2)对清查出的资产损毁、丢失等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3)对闲置资产进行梳理,制定盘活方案,提高资产利用率。

3. 优化资产配置(1)根据供销社业务发展需求,合理配置资产,避免重复购置。

(2)对闲置资产进行调剂,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加强资产租赁、出售等处置工作,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4. 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1)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2)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激发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5. 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1)建立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资产信息的实时查询、统计和分析。

(2)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3)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资产信息的安全、完整。

四、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3. 加强监督检查,对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结语通过加强供销社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供销社各项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产供销管理方案

产供销管理方案

产供销管理方案一、引言产供销管理方案是指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企业的生产、供应和销售活动,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和满足市场需求而制定的方案。

本文将围绕产供销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展开论述。

二、生产管理1. 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企业资源和技术条件,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包括生产目标、生产数量、生产时间表等内容,确保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2. 生产组织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资源,确定生产车间、生产线和岗位设置。

建立生产制度,明确生产责任和权限,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 生产过程管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生产进度和产品质量。

三、供应管理1.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供应商的质量、交货能力和服务水平符合要求。

优先选择质量稳定、交货及时、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2. 供应计划与采购制定供应计划,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时间表。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前与供应商沟通,确保供货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3. 供应链管理优化供应链流程,加强供应链各环节的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供应链的可视化管理,提高供应链的响应速度和灵活性。

四、销售管理1. 市场调研与预测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

根据市场调研结果进行销售预测,制定合理的销售目标和销售策略。

2. 销售渠道管理建立多元化、高效的销售渠道,包括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

与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培训和支持,共同推动产品销售。

3. 客户关系管理建立客户数据库,定期进行客户维护和关怀。

通过定期回访、客户活动等方式,提高客户忠诚度,增加再购买率。

五、质量管理1. 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检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

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交付,严格控制每个环节的质量,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客户需求。

2. 不良品处理建立不良品处理流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品,避免不良品流入市场。

产供销管理方案

产供销管理方案

产供销管理方案一、概述产供销管理方案是指针对某个具体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供应和销售过程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本文将就产供销管理方案中的生产、供应和销售三个环节进行详细探讨,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二、生产管理生产管理是产供销管理方案中的首要环节,决定着产品的质量、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生产管理措施:1.设定生产目标:明确生产目标可以帮助企业明确生产的规模和达到的标准,以便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和生产计划安排。

2.制定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和生产能力,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按时交付产品。

3.优化生产流程:通过精细管理、流程优化和技术创新,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4.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提高客户满意度。

5.资源管理:合理利用和管理生产要素,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设备资源,以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三、供应管理供应管理是产供销管理方案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供应。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供应管理措施:1.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数据库,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供应能力和价格,选择最适合企业需求的供应商。

2.建立供应合作关系: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和优化供应链,提高供应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3.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库存水平,避免库存过高或过低,减少资金占用和库存损失。

4.采购管理:建立采购流程,从询价、比较、选择到采购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5.供应风险管理:应对供应链中的各种风险,如天气、交通、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和备份计划。

四、销售管理销售管理是产供销管理方案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销售管理措施:1.市场开发:通过市场调研和营销策划,确定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制定相应的市场推广和销售计划。

2.渠道管理:建立有效的销售渠道,包括直销、代理商、分销商等,加强渠道管理和合作,提升销售网络的覆盖面和市场渗透率。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进入市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二坚持政企职责分开,保障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实现企业财产保值、增殖,落实企业的经营权;三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企业和职工的关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把职工的劳动所得与劳动成果联系起来;四发挥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五坚持深化企业改革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强化企业管理相结合;六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第四条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按照宏观要管好,微观要放开的要求,政府必须转变职能,改革管理企业的方式,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协调配套地进行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物资、、、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改革;第五条企业中的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以及全体职工都应当为实现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和企业法规定的企业根本任务开展工作;社会各有关方面都应当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第二章企业经营权第六条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以下简称企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第七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经营形式,依法行使经营权;企业资产经营形式是指规范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制形式;继续坚持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试行税利分流,统一所得税率,免除企业税后负担,实行税后还贷;创造条件,试行股份制;第八条企业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企业根据国家宏观计划指导和市场需要,自主作出生产经营决策,生产产品和为社会提供服务;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本行业内或者跨行业调整生产经营范围,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国家可以根据需要,有权向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执行指令性计划,有权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下,与需方企业签订合同;也可以根据国家规定,要求与政府指定的单位签订国家订货合同;需方企业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不签订合同的,企业可以不安排生产;企业对缺乏应当由国家计划保证的能源、主要物资供应和运输条件的指令性计划,可以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和市场变化,要求调整;计划下达部门不予调整的,企业可以不执行;除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计划部门直接下达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以外,企业有权不执行任何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第九条企业享有产品、劳务定价权;企业生产的日用工业消费品,除国务院物价部门和省级政府物价部门管理价格的个别产品外,由企业自主定价;企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除国务院物价部门和省级政府物价部门颁布的价格分工管理目录所列的少数产品外,由企业自主定价;企业提供的加工、维修、技术协作等劳务,由企业自主定价;法律对产品、劳务定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企业享有产品销售权;企业可以在全范围内自主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以外的产品,任何部门和地方政府不得对其采取封锁、限制和其他歧视性措施;企业根据指令性计划生产的产品,应当按照计划规定的范围销售;需方企业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不履行合同的,企业有权停止生产,并可以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申诉,要求协调解决,也可以依照有关合同法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需方企业或者政府指定的单位的违约责任;已经生产的产品,企业可以自行销售;企业在完成指令性计划的产品生产任务后,超产部分可以自行销售;企业生产国家规定由特定单位收购的产品,有权要求与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签订合同;收购单位不按照合同收购的,企业可以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申诉,要求协调解决,也可以依照有关合同法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收购单位的违约责任;已经按照合同生产的产品,收购单位不按照合同收购的,企业可以自行销售;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国家明令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除外;第十一条企业享有物资采购权;企业对指令性计划供应的物资,有权要求与生产企业或者其他供货方签订合同;企业对指令性计划以外所需的物资,可以自行选择供货单位、供货形式、供货品种和数量,自主签订订货合同,并可以自主进行物资调剂;企业有权拒绝执行任何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任何方式为企业指定指令性计划以外的供货单位和供货渠道;第十二条企业享有进出口权;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并有权参与同外商的谈判;企业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使用留成外汇和进行外汇调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平调和截留企业的留成外汇;不得截留企业有偿上交外汇后应当返还的人民币;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可以在境外承揽工程、进行技术合作或者提供其他劳务;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可以进口自用的设备和物资;具备条件的企业,经政府有关部批准,依法享有进出口经营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获得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方面,享有与外贸企业同等的待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有权根据业务需要,确定本企业经常出入境的业务人员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经常出入境人员的出入境,实行一次性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经国务院授权,可以自行审批出境人员或者邀请境外有关人员来华从事商务活动,报外事部门直接办理出入境手续;企业可以根据开展对外业务的实际需要,自主使用自有外汇安排业务人员出境;第十三条企业享有投资决策权;企业依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权以留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向国内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投资,购买和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可以向境外投资或者在境外开办企业;企业遵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留用资金和自行筹措的资金从事生产性建设,能够自行解决建设和生产条件的,由企业自主决定立项,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出具认可企业自行立项的文件;经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企业自主决定开工;企业从事生产性建设,不能自行解决建设和生产条件或者需要政府投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从事生产性建设,需要银行贷款或者向社会发行债券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会同银行审批或者由银行审批;需要使用境外贷款的,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企业遵照国家产业政策,以留利安排生产性建设项目或者补充流动资金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可以退还企业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百分之四十税款;企业根据其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可以增提新产品开发基金,报财政部门备案;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企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办法,确定加速折旧的幅度;第十四条企业享有留用资金支配权;企业在保证实现企业财产保值、增殖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确定税后留用利润中各项基金的比例和用途,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将生产发展基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或者补充流动资金,也可以将折旧费、大修理费和其他生产性资金合并用于技术改造或者生产性投资;企业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无偿调拨企业留用资金或者强令企业以折旧费、大修理费补交上交利润;国务院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企业享有资产处置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一般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可以出租,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抵押、有偿转让;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处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得收入,必须全部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第十六条企业享有联营、兼并权;企业有权按照下列方式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联营:一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二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共同经营、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承担民事责任;三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订立联营合同,确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营各方各自独立经营、各自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可以兼并其他企业,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企业享有劳动用工权;企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企业的招工范围,法律和国务院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从所在城镇人口中招工,不受城镇内行政区划的限制;企业录用退出现役的军人、少数民族人员、妇女和残疾人,法律和国务院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定向或者委托学校培养的毕业生,由原企业负责安排就业;对其他大专院校和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刑满释放人员,同其他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以录用;在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企业有权决定用工形式;企业可以实行合同化管理或者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特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和职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企业有权在做好定员、定额的基础上,通过公开考评,择优上岗,实行合理劳动组合;对富余人员,企业可以采取发展第三产业、厂内转岗培训、提前退出岗位休养以及其他方式安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厂际交流、职业介绍机构调剂等方式,帮助转换工作单位;富余人员也可以自谋职业;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职工;对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和开除的职工,待业保险机构依法提供待业保险金,劳动部门应当提供再就业的机会,对其中属于集体户口的人员,当地的公安、粮食部门应当准予办理户口的粮食供应关系迁移手续,城镇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接收;第十八条企业享有人事管理权;企业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和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要求,自主行使人事管理权;企业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实行聘用制、考核制;对被解聘或者未聘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以安排其他工作,包括到工人岗位上工作;企业可以从优秀工人中选拔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可以招聘境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在本企业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职务和待遇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中层行政管理人员,由厂长按照国家的规定任免聘任、解聘;副厂级行政管理人员,由厂长按照国家的规定提请政府主管部门任免聘任、解聘,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由厂长任免聘任、解聘,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企业享有工资、奖金分配权;企业的工资总额依照政府规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确定,企业在相应提取的工资总额内,有权自主使用、自主分配工资和奖金;企业有权根据职工的劳动技术、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和实际贡献,决定工资、奖金的分配档次;企业可以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或者其他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工资制度,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具体分配形式;企业有权制定职工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办法,自主决定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条件和时间;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提出的,由企业对职工发放奖金和晋级增薪的要求;第二十条企业享有内部机构设置权;企业有权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撤销,决定企业的人员编制;企业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提出的设置对口机构、规定人员编制和级别待遇的要求,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享有拒绝摊派权;企业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企业可以向审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控告、检举、揭发摊派行为,要求作出处理;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有权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评优、达标、升级、鉴定、考试、考核;第二十二条企业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对于非法干预和侵犯企业经营权的行为,企业有权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申诉、举报,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章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第二十三条企业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厂长对企业盈亏负有直接经营责任;职工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对企业盈亏也负有相应责任;第二十四条企业必须建立分配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企业必须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实现利税计算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依据净产值计算增长幅度的原则;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应当纳入工资总额;取消工资总额以外的一切单项奖;企业必须根据经济效益的增减,决定职工收入的增减;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基数的确定与调整,应当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核准;亏损企业发放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和奖金分配方案,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厂长晋升工资应当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企业工资、资金的分配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有条件的可以由登记注册并经政府有关部门特别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审核;企业违反本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职工多得的不当收入,应当自发现之日起,限期逐步予以扣回;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每年从工资总额的新增部分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十的数额,作为企业工资储备基金,由企业自主使用;工资储备基金累计达到本企业一年工资总额的,不再提取;第二十六条企业连续三年全面完成上交任务,并实现企业财产增殖的,政府主管部门对厂长或者厂级领导给予相应奖励,奖金由决定奖励的部门拨付;亏损企业的新任厂长,在规定期限内,实现扭亏增盈目标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厂长或者厂级领导相应的奖励,奖金由决定奖励的部门拨付;第二十七条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未完成上交利润任务的,应当以企业风险抵押金、工资储备基金、留利补交;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达不到租赁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总目标或者欠交租金时,应当以企业的风险保证金、预支的生活费或者承租成员的年度收入抵补,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保证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抵补;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实现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目标或者生产指令性计划产品,由于定价原因而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物价部门应当有计划地调整或者放开产品价格,予以解决;不能调整或者放开产品价格的,经财政部门审查核准,给予相应的补贴或者其他方式补偿;采取上述措施后,企业仍然亏损的,作为经营性亏损处理;第二十九条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营性亏损的,厂长、其他厂级领导和职工应当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一年经营亏损的,应当适当核减企业工资总额,厂长、其他厂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不得领取奖金;企业亏损严重的,还应当根据责任大小,相应降低厂长、其他厂级领导和职工的工资;企业连续二年经营亏损,亏损额继续增加的,应当核减企业的工资总额,除企业不得发放奖金外,根据责任大小,适当降低厂长、其他厂级领导和职工的工资;对企业领导班子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厂级领导可以免职或者降级、降职;对本条例施行前企业长期积累的亏损,经清产核资后,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第三十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财产盘点和审计,做到帐实相符,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不得造成利润虚增或者虚盈实亏,确保企业财产的保值、增殖;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资产负债和损益考核制度,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有条件的,经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审查后,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准确核算成本,足额提取折旧费、大修理费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不提或者少提折旧费和大修理费,少计成本或者挂帐不摊等手段,造成利润虚增或者虚盈实亏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企业用留用资金补足;企业的生产性折旧费、大修理费、新产品开发基金以及处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得收入,不得用于发放工资、奖金或者增加集体福利;第四章企业的变更和终止第三十一条企业可以通过转产、停产整顿、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方式,进行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第三十二条企业主导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者没有市场销路、造成严重积压的,应当实行转产;企业为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根据市场预测和自身条件,可以主动实行转产;第三十三条企业经营性亏损严重的,可以自行申请停产整顿;政府主管部门也可以责令其停产整顿;停产整顿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停产整顿的企业,应当制定停产整顿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停产整顿的目标和规划;调整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措施;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措施;调整机构和人员的措施;扭亏为盈的措施;还债的措施;企业自行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方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被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由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组织制定停产整顿方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企业财产;任何人不得盗窃、毁坏、哄抢、私分、隐匿、无偿转让企业财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财政部门应当准许其暂停上交承包利润;银行应当准许其延期支付贷款利息;企业应当停止发放奖金;第三十四条政府可以决定或者批准企业的合并;政府决定或者批准的合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资产无偿划转方式进行;合并方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提出;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合并各方经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并协议;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兼并其他企业;企业兼并是一种有偿的合并形式;企业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兼并企业与债权人经充分协商,可以订立分期偿还或者减免债务的协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酌情定期核减兼并企业的上交利润指标;银行对被兼并企业原欠其的债务,可以酌情停减利息;被兼并企业转入第三产业的,经银行批准,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二年停息、三年减半收息;第三十五条经政府批准,企业可以分立;企业分立时,应当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明确划分分立各方的财产和债权债务等;第三十六条企业经停产整顿仍然达不到扭亏目标,并且无法实行合并的,以及因其他原因应当终止的,在保证清偿债务的前提下,由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经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予以解散;企业解散,由政府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三十七条企业所欠债务,应当以留用资金清偿;留用资金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依法用抵押企业财产的方式,保证债务的履行;。

基层供销社资产运营方案

基层供销社资产运营方案

基层供销社资产运营方案一、背景分析基层供销社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不仅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资产。

然而,随着乡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和供销社改革的深化,基层供销社的资产运营面临着许多挑战。

为了更好地利用资产、增加收益、推动供销社发展,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资产运营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增加收益,为供销社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2. 原则:(1)安全性原则:资产运营风险可控,保障资产的安全。

(2)收益性原则:通过资产运营增加收益。

(3)流动性原则: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应对突发情况。

三、资产运营方案1. 多元化投资(1)基金投资:根据供销社的资金规模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基金进行投资。

同时,跟踪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2)债券投资: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具有良好信用的债券进行投资,提高收益水平。

(3)股权投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既可以获得股息收益,又可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2. 资产证券化将供销社拥有的资产进行证券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或证券化贷款,通过市场化方式融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同时,也可以将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给机构投资者,获得资金回笼。

3. 合理运用银行贷款(1)短期贷款:根据资金需求和流动性情况,合理运用银行的短期贷款,满足企业经营需求。

(2)中长期贷款:对供销社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中长期贷款融资,支持项目建设和发展。

4. 租赁和出租资产将供销社闲置或低效利用的资产进行租赁,通过租金来获得收益。

同时,也可以将闲置资产进行出租,减少资产闲置造成的浪费。

5. 合理运用储备基金设立储备基金,用于支付突发事件或者供销社经营中出现的风险,保障供销社的正常经营。

同时,通过合理运作,储备基金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

6. 开拓新的资产运营领域通过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和分析,开展符合供销社特点的新型资产运营业务。

例如,开展农产品保险、农村电商、农业科技推广等业务,为供销社带来资金收益。

供销社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供销社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供销社集体资产处置方案一、项目背景及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供销社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组织,在为农民群众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同时积累了一定的资产。

但是,这些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方式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其价值,以及在变革发展中如何适应市场和社会的需求等问题,都需要加以探讨和解决。

因此,为了更好地利用和管理供销社集体资产,提高其效益和竞争力,制定一套集体资产处置方案势在必行。

该方案将有助于规范供销社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作,提升公司的利润和经济效益,为保障公司长远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资产处置的范畴供销社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等。

在资产处置中,要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和资产的产权性质进行评估和定价,确定资产的转让方式,以充分利用资产、获得最大化收益。

2. 存货资产处置存货资产包括所有的货品、原料、半成品等。

供销社需要在资产处置中,优化存货管理、减少过期和损耗,加快产品周转速度、提高存货利用率。

3. 无形资产处置无形资产是指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可转让的无形资产。

在资产处置中,需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明确其价值和转让方案。

4. 股权资产处置股权资产是指供销社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

资产处置中,需审慎评估所持股份的市场价值和投资收益率,决策是否退出或转让股权。

5. 金融资产处置金融资产包括存款、债券等。

在资产处置中,需根据市场利率和资本市场情况,合理配置资产,降低风险。

三、资产处置方案具体实施步骤1. 资产评估和定价评估和定价是资产处置的前提和关键。

供销社应该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定价和报告,确定其合理的市场价格。

评估报告需要注明资产的种类、数量、性质、价值及市场行情,确定处置方案和流程。

2. 资产处置方式和流程根据评估报告和市场情况,确定资产处置的方式和流程,分别制定解决方案和合同协议。

资产处置方式主要包括拍卖、转让、赠予、租赁等多种方式;资产处置流程主要涉及到信息公开、报价、定价、签订协议等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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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产供销管理,转出企业高收益
作者:谢之军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21期
摘要:加强产供销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促进食品制造企业强管理、增效益。

关键词:食品企业周转率增效益
近几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并加大了对食品企业的监管,未来食品制造行业将加速洗牌,呈现出全国性及区域性品牌企业加速发展和整合,家庭作坊向品牌化、个性化及连锁经营方向发展,无品牌杂散小企业逐步被淘汰的格局。

作为一家传统食品企业,如何抓住国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的有利时机,实现“调结构、促发展、抓管理、增效益”的目标,笔者认为,加强产供销管理,提高流动资产周转率尤其是存货周转率,是食品制造企业增效益最易见效的措施。

资产周转率,是衡量企业资产管理效率的重要财务比率,通常是指销售收入除以平均资产总额。

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两部分。

笔者所就职的是一家20多年的具有区域品牌影响力的食品企业,固定资产已然形成,新增投入不大,食品行业属于竞争性强且市场开放度高的行业,不存在垄断性,因此要提高资产周转率,应该着力于流动资产周转率的提升上。

在流动资产里面,最最重要、占比最大的无疑就是应收账款与存货。

从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食品企业来看,目前的销售渠道多以商超、便利店为主,辅以经销商、个体门店或自营连锁门店等销售通路,电子商务多数仍处于摸索起步阶段。

受制于销售通路,应收账款是食品企业无法回避的。

应收账款形成于赊销模式,对食品企业来说主要产生于在销售额中占有较大份额的商超及便利店,也有一些经销商的季节性授信。

因此如何压缩商超、便利店的账期或者降低商超、便利店的销售占比,减少或避免给经销商授信,是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有效手段。

食品制造企业多数集采购、生产、销售于一体,存货从原料开始就伴随着每一个环节,库房也成了企业除车间以外的最大投资。

因此,如何提高存货周转率是最能体现企业管理能力、管理效率和营运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在企业管理决策中被广泛使用。

通过存货周转率的计算与分析,可以测定一定时期内存货的周转速度,是反映企业购、产、销平衡效率的一种尺度。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在食品制造企业,通常都设有营运部门负责协调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的工作,并负责将销售计划转化成生产计划,下达原料采购计划。

因此,对食品企业来说提高存货周转率需要销售、生产、采购、仓储等部门的联动,并要充分发挥营运部门润滑剂的作用,促进几个部门之间象齿轮一样实现无缝链接,做到快速高效。

笔者发现,现实中出现库存积压后,经常会听到营运部门抱怨销售计划数据不精确,销售部门抱怨产品供应不及时错过最佳销售期,生产部门说都是按照下达的计划组织生产的,采购部门说供应商都
有采购最小批量要求,仓储部门抱怨库存太大仓库不够用等客观因素,却从来没有哪个部门会从自身总结存在的问题。

一般来说,企业的存货大致分为三大类: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

原材料周转率是耗用原材料成本与原材料平均余额的比率。

负责原材料采购的部门,一定想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一次性买够,以满足生产需求。

因为他们知道,原材料一旦供应不上就会耽误生产,多买多积至少不会误事,所以营运部门要求采购多少,采购部门就拉进多少。

企业所有的原材料只要囤积就意味着损失,不仅不会产生价值,还会占用库位,增加报损风险。

提高原材料周转率,应该做好对企业外部供应商供货能力的管理;提高原材料周转率,采购部门应要求供应商缩短生产周期,增加送货频率,从每月一次,变为半月一次,一周一次,甚至是每天一次。

在制品周转率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车间库存周转情况,是指入库成品总成本与在制品平均余额的比率,在制品周转率体现的是企业的制造管理水平。

缩短产品的加工时间对提高在制品的周转率尤为关键。

自动化程度不同,在制品的周转率也不相同。

如果不能提高自动化水平,就需要对整个流水线上每道工序的生产速度进行测算,一定要把生产速度提升起来,以降低在制品占压的成本。

提高在制品周转率,要求制造部门应根据销售进度及时调整、科学安排生产班次,提高生产频率,不能营运部门要求生产多少就一次性生产出来,这对不是采取订单制销售的食品制造企业尤为重要。

产成品周转率是销售成本与产成品平均余额的比率。

产成品周转率是存货管理的一个关键。

销售部门经常会想多备一点货,希望当客户的需求来了以后有现成的货物可以发出。

营运部门和制造部门也想多备货,把做好的产品放在一边,要货的时候就会减少一些压力。

产成品的管理应该是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和销售管理水平相契合。

管理者追求的应该是产品出来以后不进仓库,最好能直接发给客户实现即时销售。

尽可能地将存货降低至最低最合理的水平,甚至是零库存,应是一家优秀企业永恒的追求。

存货管理水平过低,就会引发与销售之间的不匹配,发生断货的情况;存货管理水平过高,可能会导致成本过度增加。

因此,存货水平与销售水平和制造水平的契合非常重要。

现阶段企业面临人力成本、水电油煤等能源成本、原料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压力,在这些管理环节降低成本的难度较大,加强供应商管理,合理控制采购量及生产量,降低库房投入成本和存货成本无疑是企业创造利润的一个重要来源。

加强产供销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才能转出企业高收益。

参考文献:
[1]史永翔.向财务要利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2]石本仁.会计学原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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