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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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企业新旧会计制度之比较

典当企业新旧会计制度之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前后典当企业会计核算之比较根据财政部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典当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账、核算,实施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的新的会计制度。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典当企业经营,提高典当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典当企业财务管理,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典当企业的经营管理之所以能够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是由于相对于之前实施的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具有显著的特点。

这些特点对于传统行业来讲可能不十分显著,但是对于典当企业来讲,作用和效果是不可低估的。

首先,《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了典当企业的会计科目,会计报表格式、项目,详细规定了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

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之前,各地典当企业会计核算科目不统一,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不一致,导致报送的会计信息内容不一致,或冲突或不足。

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之后,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会计报表设置项目及反映内容得到统一,不但有利于会计信息报送,有利于监管部门的数据统计,更重要的是,对于典当企业自身来讲,由于会计信息满足了可比性原则,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典当企业的横向比较,对于典当企业准确的自身定位,企业间相互沟通及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其次,明确收入、成本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的核心和基础,是企业确认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的基本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之前,典当企业出于缴纳税金方面的考虑,常常在实际收到时确认各项收入,即对于预收的综合费,确认在出当的第一个会计期间,对于一次性还本付息的业务,又在实际收到综合费和利息收入时即典当的最后一个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收到多少确认多少,收不到就不确认收入。

这种做法由于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相关税金,固然可以避免多交税金,但是由于不符合企业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不便于衡量企业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同时也不利于典当企业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典当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典当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典当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会计科目根据财政部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财会[2009]11号关于印发《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的通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参照大连全国典当行业会计制度和信息报送培训班教材编制而成。

所编制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除1409绝当物品科目(为典当企业新设置的科目)、1303贷款第五部分,是参照大连培训班讲义编制外,其他所有科目的编制,全部采用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科目表的排列顺序,首先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列报项目的顺序进行排列,在报表列报项目内,再按具体科目进行排列,其涉及典当企业会计核算科目汇总如下表所示:具体科目编号及会计科目名称如下表:二、主要账务处理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附件: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典当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解释(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在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的规定执行,做好新旧衔接,确保平稳过渡。

一、典当业务会计处理及其衔接典当企业自首次执行日起,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有关典当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其衔接要求如下:(一)对于典当企业发放的当金,企业应当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科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即对于发放的当金,典当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二)利息和综合费用属于计算实际利率的组成项目,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贷款的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

企业应收或预收的综合费用,通过“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典当企业取得的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动产等绝当物品,企业应当设置“1409绝当物品”等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列示;对于取得的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股权、票据等金融资产类绝当物品,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票据”等科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绝当物品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类绝当物品的处置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类绝当物品的处置通过“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应当退还当户或向当户追索的款项通过“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商务部关于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会计
【发文字号】商建函[2009]28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布日期】2009.07.31
【实施日期】2009.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商务部关于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建函【2009】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典当企业:2009年7月20日,财政部印发了《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财会[2009]11号,以下简称《规定》,附后)。

《规定》根据2006年公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新会计准则),规范和细化了典当行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为提高典当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行业信息真实完整,便利行业主管部门有效监管,规范典当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典当全行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条件较好的企业可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新会计准则是典当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基石,是更加科学地规范典当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的制度。

《规定》的出台保证了典当信息的可比性和典当会计核算的统一性,提高了典当会计规范的操作性,《规定》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典当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监管部门动态把握行业发展情况,有利于科学评估典当业经济和社会效益。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贯彻、实施、督促和检查。

典当行转换新准则讲解

典当行转换新准则讲解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金” 和“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交款” 新会计准则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 新会计准则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 费”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 内容相同。转换时,应将“应付工资” 内容相同。转换时,应将“应付工资”和“应付 福利费”科目的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科目的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将“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的余额转 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入“应交税费”科目。 应交税费” 7、“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 该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 转换时,应将“实收资本” 转换时,应将“实收资本”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 新账。
1、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质押贷 、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 款”和“抵押贷款”科目。 抵押贷款” 2、删除原科目“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 、删除原科目“ 准备” 增设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准备” 增设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本科 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3、增设科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增设科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16、删除原科目“其他应付款—预收综合费”余 16、删除原科目“其他应付款—预收综合费” 额转入“预收账款” 额转入“预收账款”(报表列入其他负债) 17、删除原科目“递延税款” 17、删除原科目“递延税款” 18、删除原科目“公益金”余额转入“盈余公积” 18、删除原科目“公益金”余额转入“盈余公积” 19、增设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9、增设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删除原科目“管理费用”,原科目“营业费 20、删除原科目“管理费用”,原科目“ 用”余额转入“业务及管理费” 余额转入“业务及管理费”
12、增设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 12、增设科目“ 得税负债” 得税负债” 13、原科目“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合 13、原科目“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 并转至“应付职工薪酬” 并转至“应付职工薪酬” 14、删除原科目“其他应交款”余额转入 14、删除原科目“其他应交款”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 15、删除原科目“预提费用”余额转入 15、删除原科目“预提费用” “应付利息”或“其他负债”(报表列入 应付利息” 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

典当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推荐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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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1304 1503 1501 1502 1511 1512 1601 1602 1603 1701 1702 1703 1811 1121 1131 1221 1231
2001 2101 3101 2111 2202 2211 2221 2231 2501 2801 2901 2201 2203 2232 2241 4001 4002 4201 4101 4102 4103
6601 销售费用
6701
资产减值损失(所有损失)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6301 营业外收入
6711 营业外支出
6801 所得税费用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典当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2009 年 10 月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 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 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 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 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会计科目 28 16 7 51 16 67
典当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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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会计报表格式
----------------------------------------------------------------------------
编号会计报表名称编报期
----------------------------------------------------------------------------
资产负债表
会典01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
资产行
次年初数期末数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行
次年初数期末数
资产:负债:
现金短期借款
银行存款应付绝当溢价
抵押贷款应付利息
质押贷款应付股利
应收票据应付工资
应收账款应交税金及附加
应收综合费预收综合费
应收利息其他应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预计负债
绝当物品其他流动负债
三、本科目应按绝当物品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典当企业计提的绝当物品减值准备。
应付绝当溢价
一、本科目核算典当企业销售绝当物品时确认的应付未付的绝当溢价。
二、销售绝当物品并确认绝当物品销售收入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向当户追索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退还当户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实现的绝当物品销售收入金额,贷记“绝当物品销售收入”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确认综合费收入时,按确认的综合费收入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综合费”等科目,贷记“综合费收入”科目。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附件: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典当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解释(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在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的规定执行,做好新旧衔接,确保平稳过渡。

一、典当业务会计处理及其衔接典当企业自首次执行日起,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有关典当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其衔接要求如下:(一)对于典当企业发放的当金,企业应当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科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即对于发放的当金,典当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二)利息和综合费用属于计算实际利率的组成项目,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贷款的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

企业应收或预收的综合费用,通过“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典当企业取得的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动产等绝当物品,企业应当设置“1409 绝当物品”等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列示;对于取得的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股权、票据等金融资产类绝当物品,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票据”等科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绝当物品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类绝当物品的处置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类绝当物品的处置通过“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应当退还当户或向当户追索的款项通过“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12.29•【文号】财会[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7〕16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金融机构:为了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现予印发。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执行原来的相关准则、制度、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解释(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因会计政策变更的下列事项应当进行追溯调整:(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应当计提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抵债资产、金融资产等减值准备的,或者由于会计政策的原因导致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计提或补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对于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补提相应的折旧额,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典当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探讨

典当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探讨

典当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探讨[摘要]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前,典当行业会计制度五花八门,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商务部要求典当企业于今年年初开始统一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但是受到行业特殊性的制约,典当企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中遇到了不少挑战。

[关键词]典当企业新会计准则会计核算一、典当企业新旧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一场金融危机推进了典当行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典当企业成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对象。

随着典当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强对典当企业的管理也就成为了必然趋势。

其中,规范典当企业的会计核算就成为加强管理的重点。

1. 典当企业在执行新旧会计准则中遇到的问题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前,典当行业会计制度五花八门,但是却没有统一的标准。

每家典当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都按照自己单位的规章制度来处理会计业务。

在评价典当企业经营业绩时,由于会计制度不统一,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导致不能客观有效地判断一家典当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商务部要求典当企业于2010年1月1日开始统一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这对典当企业来说,无疑具有挑战性。

考虑到典当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磨合时期还不太长,笔者就仅对当前典当企业在执行准则中出现的问题稍作一些总述。

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前,典当企业一般是按照金融企业的性质进行会计核算。

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后,典当企业按照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事实上,这仍然不符合典当企业的业务性质。

综合起来看,典当企业是一种既有金融性质又有商业性质的独特的社会经济个体。

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不能准确反映出典当业务的特殊性。

另外,对准则环境转变的不适应性,使财务人员产生紧张和畏难情绪,造成典当企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需要一段很长时间的磨合。

2. 典当企业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典当企业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主要体现在资金流向的问题上。

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典当行赚取的利润,资金流向必须在账面上有所反映。

在沿用旧会计制度之前,典当企业在谈业务时,与客户商定的利率要高于行业规定,多余的这部分可以用服务费、综合费来在账面上处理,这样做出来的账目“水分”比较大。

会计实务:典当企业与新准则接轨攻略

会计实务:典当企业与新准则接轨攻略

典当企业与新准则接轨攻略作为一个古老的行业,典当业以其独有的融资快捷、方便灵活的特点,近20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由于其监管部门频繁变化,典当企业始终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可执行。

执行制度的不统一,使得典当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规范性不足、可比性差,阻碍了行业的整体发展,也不利于行业监管。

7月2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规定典当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解释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典当企业终于有了统一的会计制度。

《衔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典当企业进一步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当金的发放、计息与收回根据《衔接规定》,对于典当企业发放的当金,企业应当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质押贷款(适用于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典当)和抵押贷款(适用于房地产典当)科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发放的当金,典当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同时考虑利息和综合费用的因素,按实际利率法确定各期利息收入。

企业应收或预收的综合费用,通过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例】2009年7月1日,张女士将自有的一处房产向某典当行典当,获取当金50万元,假定当期为3个月,月利率为0.5%,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月综合费率为当金的2.7%,于支付典当款时收取,实际利率为3.4%(月利率)。

为简化处理,不考虑其他税费,且假定当期内贷款未发生减值。

典当行进行会计处理的会计分录如下:(具体计算过程略)收取当金时:借:抵押贷款500000贷:银行存款459500预收账款40500每月计算利息收入时:(实际收取利息的分录略,下同)2009年7月31日借:应收利息 2500预收账款13123贷:利息收入156232009年8月31日、9月31日会计分录与之类似。

典当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

典当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

典当企业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会计科目根据财政部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财会[2009]11号关于印发《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的通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参照大连全国典当行业会计制度和信息报送培训班教材编制而成。

所编制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除1409绝当物品科目(为典当企业新设置的科目)、1303贷款第五部分,是参照大连培训班讲义编制外,其他所有科目的编制,全部采用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科目表的排列顺序,首先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列报项目的顺序进行排列,在报表列报项目内,再按具体科目进行排列,其涉及典当企业会计核算科目汇总如下表所示:具体科目编号及会计科目名称如下表:二、主要账务处理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009年5月31日,当户偿还当金和最后一期利息 。
(一)当金发放阶段
《衔接规定》
对于发放的当金,典当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 始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 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甲公司:
乙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 (金融负债) 发行公司普通股
(权益工具) 发放当金 (金融资产)
实际利率法
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 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实际利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 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适用的利率。
实际利率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此后保持不变。
2.利息收入的确认
《收入》准则规范三种收入确认原则
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计量原则
• 六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利润
• 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 现值、公允价值
财务报告
• 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现金流量表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附注
二、典当业务会计处理
与典当业务直接相关的准则
当金 CAS 22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09.3.31
借:应收利息
13 000
贷款——抵押贷款——利息调整 67525.86
贷:利息收入
80525.86
2009.4.30
借:应收利息
13000
贷款——抵押贷款——利息调整 69800.5
贷:利息收入
82800.5
2009.5.31
借:应收利息
13000
贷款——抵押贷款——利息调整 72151.76
2019.7.1 发放当金

典当行业主要账务处理

典当行业主要账务处理

典当行业主要账务处理(2021-11-02 15:26:40)转载▼分类:法规、法律、财税标签:杂谈典当行业主要账务处理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与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款项。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所持有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金融〕承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证券,应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展分类。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应在本科目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衍生金融资产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类别与品种,分别“本钱〞、“公允价值变动〞等进展明细核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1.17•【文号】证监会计字[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7号)各证券公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证券公司将于2007年起全面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为了使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稳妥、高效地进行,保证会计信息和监管信息的质量,现就过渡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非上市证券公司(被托管和行政清理的除外)应按照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编制2006年年报,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本通知附件要求,编制股东(所有者)权益调节表,反映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

调节表应当经会计师审阅并连同审阅意见报我会会计部、机构部或风险办及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备案。

二、2007年6月30日以前,非上市证券公司仍按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按现行方式报送月度报表相关信息。

同时,每月以书面和电子表格的形式向我会机构部或风险办及注册地证监局报送股东(所有者)权益调节表,并对重大差异加以解释。

月度调节表不需审计。

三、非上市证券公司应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财务系统调整,按照新会计准则及指南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设置会计核算科目。

自2007年7月1日起,所有证券公司应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相关月度报表。

四、上市证券公司公开披露财务会计信息,执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2007年6月30日之前向我会机构部和注册地证监局报送的月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可按新会计准则编制,并以书面和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其他月度报表报送要求不变,但月度报表中确有与新会计准则不相匹配不能按原有要求或格式填报的,暂以书面和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报表及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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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
典当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解释(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在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的规定执行,做好新旧衔接,确保平稳过渡。

一、典当业务会计处理及其衔接
典当企业自首次执行日起,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有关典当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其衔接要求如下:(一)对于典当企业发放的当金,企业应当设置“贷款”科目或分别设置“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科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即对于发放的当金,典当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二)利息和综合费用属于计算实际利率的组成项目,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贷款的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

企业应收或预收的综合费用,通过“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典当企业取得的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动产等绝当物品,企业应当设置“1409 绝当物品”等科目,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列示;对于取得的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股权、票据等金融资产类绝当物品,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票据”等科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绝当物品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类绝当物品的处置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类绝当物品的处置通过“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应当退还当户或向当户追索的款项通过“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四)对于典当企业从事的鉴定评估及咨询等服务,应当设置“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科目,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有关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五)典当企业应当设置备查簿,登记当物的有关信息。

二、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及其衔接
典当企业自首次执行日起,应当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列报(财务报表格式参见附件),有关报表项目及其金额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好新旧转换和衔接工作。

附注的编制应当遵循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一)贷款和垫款按担保物类别分布情况
(二)逾期贷款
(三)绝当金额(指绝当涉及的贷款以及应收未收的利息和综合费用)
(四)利息收入(按担保物类别)
附:财务报表格式
附:
资产负债表
会典01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
利润表
会典02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
会典03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典04表编制单位: 年度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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