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最新企业会计规则(完整版)
最新企业会计规则(完整版)1. 背景随着企业环境的不断变化,为了保持企业会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我们制定了最新的企业会计规则。
本文档将介绍这些规则的详细内容。
2. 会计原则2.1. 公允性原则:企业应按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在收益确认和损失计提过程中保持公允价值的准确性。
2.2. 实质重于形式:企业应根据经济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来确定会计处理方法。
2.3. 全面匹配原则:企业应将与同一会计期间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相配对,以反映其真实的经济效果。
3. 会计记录和报告3.1. 会计记录:企业应进行准确、完整和清晰的会计记录,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的详细信息。
3.2. 财务报表: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间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 会计估计和变更4.1. 会计估计:企业应根据可靠的和合理的信息,对无法准确确定的事项进行会计估计,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关披露。
4.2. 会计政策变更:企业应在会计政策变更时进行适当的披露,并按照新的会计政策进行财务报表编制。
5. 会计核算和审计5.1. 会计核算: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2. 审计: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并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6. 会计准则解释和咨询6.1. 解释准则:企业可以向相关会计机构提出会计准则解释的请求,以确保对规则的正确理解和应用。
6.2. 咨询服务:企业可以寻求专业会计咨询机构的帮助,以提供关于特定会计问题的意见和指导。
以上是最新的企业会计规则的完整内容。
企业应确保遵守这些规则,以保持会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随时咨询相关会计专业人士。
《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docx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
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2024年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金融工具》(以下简称"新准则42号"),该准则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准则42号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9号的基础上制定的。
新准则的最大变化是针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相较于之前的准则,新准则要求企业更加详细地评估并分类各种金融工具,以反映企业对这些工具所持有的风险和回报的不同预期,并根据相应地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会计处理。
首先,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就进行分类。
根据风险属性的不同,金融资产被分为两个分类:债权投资工具(debt instruments)和权益投资工具(equity instruments)。
债权投资工具根据其管理模式和现金流特征再次细分为三个子分类:按持有到期日到期的债权投资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不计提利息的债权投资工具以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计提利息的债权投资工具。
其次,对于债权投资工具,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就要进行公允价值对冲的评估,以反映企业对金融工具带来的利率、信用和其他风险的避免。
如果评估结果为有效,则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处理,将计入综合收益或损益。
如果评估结果为无效,则按摊余成本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新准则也要求企业在初始确认和继续计量金融负债时,根据金融工具对企业的主要债务契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还规定了财务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备和披露要求。
企业应根据公允价值层次,将财务资产和负债分为三个层次,并披露相关信息。
同时,企业需要对财务工具进行实质检查,并根据其管理目标进行分类。
新准则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更加细致和规范的要求,有助于提高企业对金融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增强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然而,由于该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和报告有较大影响,企业需要适时调整其会计政策,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沟通工作,以确保准确和一致的财务信息的传递和披露。
(2020年编辑)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
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最新公司会计准则(完整版)
最新公司会计准则(完整版)摘要本文档旨在介绍最新的公司会计准则,为读者提供有关该准则的详细信息和指导,以便正确执行会计工作。
1. 引言公司会计准则是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和会计处理而制定的准则。
它们旨在提供一套统一的规则,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准确、透明和可比较。
2. 准则概述最新的公司会计准则包含了以下方面的规定和要求:2.1 财务报表要求根据最新准则,公司需要编制以下三类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展示公司在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 利润表:展示公司在特定期间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情况。
- 现金流量表:展示公司在特定期间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2.2 会计政策最新准则要求公司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并确保其连续性和一致性。
这包括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方法、确认收入和费用、计提准备金等。
2.3 重要会计估计根据最新准则,公司需要合理估计与金融报表有关的不确定事项,如坏账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
这些估计需要基于可用信息和专业判断进行。
3. 实施细则3.1 报告期公司需要按照最新的公司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严格遵守报告期的规定。
3.2 报告格式根据最新准则,财务报表需要按照特定格式进行编制,确保信息的清晰、准确和可比性。
3.3 报告要求公司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说明,以充分揭示其财务状况、经营绩效和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应具备真实性、公正性和完整性。
4. 检查和审计要求最新准则强调检查和审计的重要性,为确保财务报表可靠性和准确性,公司应配合相关机构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审计工作。
结论通过遵守最新的公司会计准则,公司能够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从而增强公司的信誉和竞争力。
以上是最新公司会计准则的完整介绍。
请企业准确理解并按照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编制和会计处理。
2024年8月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程
2024年8月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共有23个主要准则,涵盖了各个方面的会计处理和报告要求。
以下为其中一些主要准则的概述:1.《财务报表基础》准则:确定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包括报表的编制、报告日期和报表类别等。
2.《资产负债表》准则:规定了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核算和报告要求,确保资产负债表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3.《利润表》准则:规定了利润和损失的分类、计算和报告要求,确保利润表准确反映企业的收入和支出。
4.《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了现金流量的分类、计算和报告要求,确保现金流量表准确反映企业的现金收入和支付情况。
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准则:规定了所有者权益的分类、核算和报告要求,确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准确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6.《应收账款》准则:规定了应收账款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确保应收账款准确反映企业的应收账款金额和风险。
7.《存货》准则:规定了存货的分类、计量和报告要求,确保存货准确反映企业的存货金额和价值。
8.《长期投资》准则:规定了长期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确保长期投资准确反映企业的长期投资状况和价值。
9.《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确保固定资产准确反映企业的固定资产状况和价值。
10.《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确保无形资产准确反映企业的无形资产状况和价值。
此外,还有关于负债准备、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企业合并和分立等方面的准则。
这些准则旨在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提高用户对财务报表的理解和决策能力。
这些准则的发布是为了适应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会计理论的进展,提高我国企业会计水平,促进我国企业与国际接轨。
企业应根据这些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以满足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需求,并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效率和竞争力。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202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2024年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金融工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这两个准则带来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现将这两个准则的最新变化进行详细介绍。
1.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有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两类: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并引入了三个新的概念:公允价值、摊销成本法和净发行成本法。
这将对企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和分类带来重大影响。
首先,新准则要求企业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其是否具有固定的现金流量进行分类。
对于具有固定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可以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或摊销成本法计量。
对于没有固定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次,新准则要求企业在报表日期对金融工具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加频繁地评估和调整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动。
最后,新准则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的净发行成本进行摊销,而非立即计入当期损益。
这意味着企业在摊销期间需要将一部分费用分摊到当期损益中,而不是一次性地计入当期损益。
2.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对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重大变革。
根据新准则,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租赁合同,都需要按照资本化租赁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1)租赁期间较长,超过12个月;(2)租赁合同的起始租金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一定比例;(3)租赁期间内存在购买资产的权利。
新准则要求企业将符合上述条件的租赁合同资产和租赁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企业需要根据租赁期间的现金流量,将其分为财务成本和租赁负债还本的两个部分,逐年摊销。
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将会导致企业在资产和负债方面都出现相应的增加。
此外,新租赁准则还要求企业披露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情况、购买资产的权利等,以提供更多的信息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
(2020年编辑)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
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前言:一、总则1.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我国各类企业的会计核算与报告,其中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特定企业应当遵守附加规定。
2.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真实性、可靠性、相关性和可比性等特征,并且坚持谨慎性原则。
3.会计主体和分支机构的认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会计主体和分支机构,并明确彼此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二、会计核算1.记账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益和费用是会计核算的记账要素,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和记录。
2.财务报表的编制:企业应当根据财务报表编制规范,编制准确、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3.外币业务的核算和报告:企业进行外币业务时,应当按照汇率变动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企业集团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揭示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会计政策的确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公允性。
2.会计估计的确定:企业在核算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应当根据合理的假设和方法进行会计估计。
四、财务报表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分类和顺序进行编制。
2.利润表:利润表应当按照收入、成本和费用的分类和顺序进行编制。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经营、投资和融资活动分类编制。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揭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减情况和原因。
5.注释附注和会计报告:企业财务报表应当配套注释和附注,揭示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其他信息,并编制会计报告进行全面分析和解读。
五、会计监管1.会计监督和审计:会计监督和审计是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会计活动的监管和审计。
2.外部报告和披露: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和透明。
六、附则1.所有第一次执行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新修订准则发布后合理时间内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三张若干条完整版)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三张若干条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1)因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
(2)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3)不能归属于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全文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二??六年二月十五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则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五条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 1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1. 前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报告、决策信息的权威标准,对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信用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国财政部、会计职业人员协会、国家统计局和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版)。
2. 目录•第一章概述•第二章会计要素与核算–第一节资产–第二节负债–第三节所有者权益–第四节成本与费用–第五节收入•第三章财务报告–第一节资产负债表–第二节利润表–第三节现金流量表–第四节手续费净收入报告•第四章会计估计与错误更正–第一节会计估计–第二节会计估计误差更正•第五章合并财务报表–第一节控股型企业财务报告–第二节非控股型企业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财务报告–第三节合营企业、联营企业财务报告•第六章活动成本–第一节总则–第二节投资性活动成本–第三节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第四节矿产资源资产的成本•第七章收入–第一节总则–第二节出售商品的收入–第三节提供劳务的收入–第四节出租资产的收入–第五节经营租赁的收入–第六节其他收入•第八章审计•第九章附则3. 主要内容介绍第一章概述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范围、目的、基本原则、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期间、会计报告和会计信息的披露。
准则的制定采取了现代企业会计理念和技术手段,强调泛会计、区别度和正确性,结合我国经济和财务运行情况,兼顾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会计准则中国化、现代化。
第二章会计要素与核算第二章主要介绍了企业会计的主要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费用、收入,并重点阐述了资产评估、资产减值准备、错报和错核等问题。
第三章财务报告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企业会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手续费净收入报告。
准则强调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可比性,明确了财务报表基本要素、制作、公开和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增强了财务报告对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沟通和决策支持作用。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一览表(2019年11月27日更新)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一览表(2019年11月27日更新)
展开全文
从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发布以来,财政部陆续对基本准则和其中的13个准则进行了修改,并发布了4个新的基本准则。
到目前为止形成了1个具体准则,42个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需要的朋友可以根据下面的文号查找相应的准则原文。
企业会计准则目录(最新)
另外,财政部还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发布了12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具体文号请参考以下清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最新)。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最新版本)引言:企业会计准则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则。
以下是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境内外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等。
第二条: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的核心原则为真实性、公允性、权责清晰、时效性、连贯性和可比性。
第二章:资产和负债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确认资产和负债。
第五条: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为历史成本,确保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
第六条:资产和负债应按照其预期经济利益或风险应吸收自外界的能力进行分类和计量。
第三章:所有者权益第七条:所有者权益包括股东权益和其他权益。
企业应按照事实确认和计量所有者权益。
第八条:股东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反映股东权益的变动。
第九条:其他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和归属非控股权益。
企业应按照实际权益确认和计量其他权益。
第四章:收入和费用第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费用是指企业为获得经济利益而发生的负债或资产减少。
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确认收入和费用,并按照权责发生制计量。
第十二条:收入和费用应按照其预期经济利益或风险应承担自外界的能力进行分类和计量。
第五章:财务报表第十三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五条:财务报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结语: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按照最新准则要求,认真履行会计职责,确保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靠性,为社会各方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参考。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
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2020年编辑)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
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完整版1-42号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
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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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
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
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资产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由企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
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口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t。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符合木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一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收入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_第七章费用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
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
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八章利润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问的经营成果,利润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会计计量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一〕历史成本。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里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皿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童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童。
(四)现值二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虽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领计量。
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蚤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冤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1)因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2)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3)不能归属于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