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制衡机制探讨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制衡机制探讨中国自公司法实施以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制衡机制已经逐渐建立和完善。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制衡机制的现状和不足,提出完善建议,以促进公司治理的更好发展。
一、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基本方针和重大事项。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实施。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行为进行监督的机构,通过合法途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管理层是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实施负有直接的责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步骤,有助于确保公司高效、公正、透明的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制约、互相协作,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平衡机制,确保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的制衡机制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的制衡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股权分散制衡在我国,大多数公司的股权较为分散,少数股东无法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实施。
这种股权分散的结构可以有效地制衡大股东的行为,避免由少数股东操纵企业的情况发生。
因此,我国公司法人治理中股权分散制衡机制的作用非常重要。
2. 董事会监督制衡在我国公司法人治理中,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实施。
同时,董事会也是公司治理中监督权的主要行使者,负责对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合法运转。
董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审议决定等形式,有效制衡管理层的权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 独立董事制衡在我国公司法人治理中,独立董事的设立可以有效地制衡大股东、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行为,推动公司的合法、公正、透明、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由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于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代表公司所有股东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营。
4. 监事会制衡在我国,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行为。
国内外烟草工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
1.股东会: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每年 5 月份召开一次, 决定全公司的重大事宜。最大的股东为日本大藏省,1994 年第 一次发行股票,共发行 200 万股,其中 66% 即 134 万股归大藏省 持有。日本烟草公司为股份制企业,但与欧美企业有一定区别, 日本政府一直保有公司发行股票总数的 1/2 以上的股票,实行国 家控股。
(二)欧洲英美烟草公司治理结构。 英美烟草公司成立于 1902 年,目前是全球第二大烟草制造 商。英美烟草公司的总部设在英国伦敦,公司拥有许多国际知名 的香烟品牌。英美烟草公司为上市公司,其股票在伦敦证券交易 所买卖。大部分股东为财务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英美烟草公 司依法建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当局三级规范的法人 治理结构。 1 .股东 会:股 东大 会是公 司 最高 权力 机构 ,目 前 公司 大约 有 10 万个股东,大致 8 万个是自然人股东、2 万个是机构法人股东。 大约 85% 的股份是掌握在三四百个大股东手上。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按一股一票的原则决定公司一切大事项。其中最重要 的是决定公司董事的任免和奖励。 公司章程规定:每年股东大会改选 1/3 董事,任何一个董事的 任命都必须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实际上每个董事的任职在不 超过 3 年的时间内都需要股东大会的重新选举确认。 2 .董 事会:英美 烟草 公 司高层 决策 机构 为总 部的 董事 局。董 事局向股东负责,制定战略方针和公司管理制度,审批公司年度 及为期三年的战略计划,宣布分派股息等。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 组成,其中 1 名董事长,3 名执行董事,分别担任公司总裁、副总 裁和财务总监。8 名非执行董事,所有非执行董事都具有深厚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非执行董事不具体负责公司的行政业务。 董事会内设有五个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员工认股计划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协助董事局履行职务。 (三)日本烟草公司治理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的组织结构和决策程序,是企业内部权利和责任的分配制度。
良好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可以有效保护股东权益,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以下问题:1. 股东权益受损。
目前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存在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职权、侵害小股东权益的问题。
一些公司内部人员也通过各种手段损害股东权益,导致投资者不信任企业,影响企业形象和经营。
2. 决策不透明。
一些企业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决策结果不合理且无法做到公开公正,导致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股东对企业决策程序产生怀疑和不信任。
3. 管理层薪酬不合理。
在一些企业中,管理层薪酬高于正常水平,而且与企业绩效不匹配,导致企业财务资源的浪费,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4. 控股股东权益不明确。
在一些企业中,控股股东权益不明确,导致企业内部权力过于集中,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导致企业内部腐败和违法行为。
5. 监管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制度相对滞后,无法有效监督企业内部的决策和运行,导致一些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和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途径要解决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制度建设、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以下是几个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途径:1. 加强内部治理企业应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内部人员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机制、内部监管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有效降低内部人员滥用权力的风险,并增强企业内部治理效果。
2. 增强外部监管政府部门应在加强对企业治理结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企业监管制度,完善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对企业治理结构的监管效果。
鼓励社会各界对企业治理结构进行监督,加强对企业内部决策的公开和透明,提高公众对企业治理结构的信任。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发重要。
然而,由于长期存在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一些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导致了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效率相对较低。
因此,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国有企业应该设立独立的监事会,由不同利益相关方代表组成,确保有效监督企业经营活动和决策,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
同时,国有企业还应该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内外部审计,确保信息透明、真实和准确。
其次,应该加强董事会的角色和作用。
董事会应该成为国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具有决策权、监督权和控制权。
董事会成员应该包括来自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确保决策的多元化和公正性。
此外,董事会应该设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机制,确保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用符合专业标准,避免政治考虑和人事任命的干预。
另外,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是保障国有企业良好运营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该体系应该包括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流程和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效率性。
此外,国有企业还应该建立风险管理和内控审计的机制,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最后,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和企业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是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
国有企业应该向社会披露企业财务信息、经营情况和决策依据等,提高信息透明度。
同时,国有企业还应该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环境保护,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对外部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支持。
总之,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提高国有企业管理和运营效率的关键。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董事会角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加强信息披露和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对于提高企业效益、保护国家财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存在一些问题,如权责不清、监管不够到位等。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路径。
要设立健全的法人治理机制和制度。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企业法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主体构成。
应该加强对企业法人的要求和监督,确保其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要加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管,确保其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还应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法律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义务,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要提高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透明度和公开度是保证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有效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条件。
应该加强对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管,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及时、准确的披露。
还可以通过建立国有企业的网上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企业的经营情况,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要加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通过内部审计、内部监察等方式实施,可以发现和纠正企业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外部监督主要通过政府、社会和市场等方式实施,可以发现和纠正企业对外关系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和外部监督力度的加强,确保国有企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要加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一支专业化、能够胜任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工作的队伍,对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应该通过各种渠道招聘和选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才,同时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还可以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培训机构等合作,共同推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研究和实践。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系统性、复杂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通过设立健全的法人治理机制和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努力,可以逐步提高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效能和效果,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或政府直接或控股的企业,具有国家利益和战略安全意义。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提高企业效益、保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必要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设计是为了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并保护国家利益。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管理者,其负责人承担着保护和增值国家资产的责任。
法人治理结构可以确保国有企业的决策过程公开、透明,避免腐败行为和损害国家利益的发生。
然而,目前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权力集中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决策权完全掌握在一个人或少数人手中,导致决策过程缺乏独立性和监督,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和滥权现象的发生。
其次,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不够多元化,导致控股股东对企业决策的干预较大。
这可能会导致股东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企业决策受到个别股东意愿的左右,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首先,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应建立健全的独立董事制度,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决策的公正性。
这样可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其次,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控股股东的监管,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
同时,控股股东也应遵守现代企业制度,不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进行干预,确保企业的独立性。
另外,还可以通过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在重大决策上发挥更大的权威和作用,确保高管人员的责任心和能力。
此外,应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独立的内审和监察机构,实现对企业决策和运营的有效监督。
总之,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保护国家利益、提高企业效益至关重要。
然而,目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可以进一步改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实现国有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国家利益的目标。
关于卷烟工业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若干思考
关于卷烟工业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若干思考编者按如何在探索中起步、在实践中完善,科学构建既符合烟草专卖制度特点、又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摆在卷烟工业企业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针对目前部分卷烟工业企业在构建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版刊发此文,以期为卷烟工业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提供借鉴。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的方向,同样也是我国卷烟工业企业改革的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构建法人治理结构治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制度。
其意义在于出资者能够放心地把资本投资给企业,并通过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管理层认真经营企业。
我国卷烟工业企业要想由大变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同样要走公司化运作的道路,在探索、实践中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行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必要性我国公司法人治理是和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相连的。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企的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国有企业改制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规范公司形式。
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XX年,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现代公司治理通过科学设置法人治理结构来提高管理的效率,是和传统的企业管理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如果说企业管理主要是指经营班子对一般员工的管理,那么公司治理则指股东、出资人、所有者对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管理,按照代理理论,就是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管理。
长期以来,部分国有企业由于责权利定位模糊,管理效率低下,必须在改革中寻找出路。
经过几百年的实践,发达国家的上市公司寻找出了一套办法,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国企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的是国有资产,因此,也需要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切实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文将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的路径等方面进行探讨。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于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既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能够规范企业的运营行为,提高企业的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
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有效防止企业高管的滥用职权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还能够促进国有企业的科学决策和有效沟通,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在现实中,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不明确,决策权较为集中,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国有企业在高管人员选拔机制方面存在问题,容易出现人事任命不公、权力滥用等现象。
国有企业的监事会职责不清晰,监督能力较弱,容易发生失职、渎职等情况。
国有企业的股东会制度也存在问题,实质上成为形式主义,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
要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明确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各方的权责。
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能定位,明确董事会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增加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经验。
应建立健全适应国有企业特点的高管人员选拔机制,保证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明确监事会对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实施等方面的监督权限,进一步激发监事会的监督能力。
应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股东会制度,完善股权结构,建立股东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引入外部股东,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社会监督。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定位,加强高管人员选拔机制,建立健全股东会制度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1. 引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组织内部各种权力关系和约束机制的安排,其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
我国当前存在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例如权力过度集中、股东权益保护不完善等。
本文将就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完善途径。
2. 问题分析(1)权力过度集中在我国许多企业中,企业法人的权力通常被极少数人拥有和掌控,而这些人往往是董事长或者大股东,他们在决策和资源分配上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和权力。
这种权力过度集中的情况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2)股东权益保护不完善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他们对于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等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
在我国当前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东的权益保护机制相对较弱,股东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导致一些大股东通过操纵股权变动、挪用资金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监督不力董事会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之一就是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董事会监督机制存在问题,董事会成员的管理能力、独立性和责任意识不足,导致对企业决策的监督不力。
3. 完善途径(1)分权制衡,实现权力合理分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划分权力,是确保各利益相关方权益平衡的前提。
可以通过增加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建立独立董事会或监事会等机构,加强对企业法人的监督。
适时引入外部中立第三方,如独立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作为中介介入企业决策和管理,实现权力合理分配,防止权力过度集中。
(2)健全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为了增强股东的权益保护,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应制定详细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包括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股东表决权的平等保护、股权交易的公正公平等。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股东资格准入的审查和监管,规范大股东行为,杜绝股权滥用和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
(3)加强董事会监督机制董事会作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机构,应加强其监督职能。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思考国有企业是在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控股的企业,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和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权责不清、监管不力等,因此需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本文将就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进行思考。
一、建立有效的董事会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核心机构,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立一个高效、专业的董事会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
需要明确董事会的权责。
董事会应当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决策,同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负责。
需要建立董事会的多元化结构。
多元化的董事会成员能够为企业提供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有利于制定科学的决策。
要加强董事会成员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董事会成员应当履行对公司的忠诚和勤勉的义务,同时要对董事会成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他们履行职责。
二、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国有企业内部监管机制的完善对于预防腐败和保障公司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要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独立于经营部门,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的审计和风险评估。
要加强对高管层的监督和约束。
高管层对国有企业具有重要影响力,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约束,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要建立有效的内部举报机制。
员工可以通过内部举报机制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和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以此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外部监管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国有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应当加强对外部监管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
国家应当颁布相关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明确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
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督。
政府部门可以对国有企业进行定期的审计和评估,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要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投资者是国有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方,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国有企业是指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控股的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在决策和运营过程中的权力结构、管理结构和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实现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探讨,包括权力结构、管理结构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
首先,国有企业的权力结构是指企业内部决策和权力的分配方式。
国有企业的权力结构应该体现民主、科学和透明的原则。
一方面,权力应该通过选举和聘任的方式产生,以确保具备专业、能力和道德的人才担任高层管理职位。
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应建立科学的权力分配机制,避免权力过度集中或分散,使决策不受重要利益关联方的干预。
在权力结构方面,可以参考西方国家的企业治理模式,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增加外部监督,减少国有股东的直接干预,提高国有企业的决策效率和透明度。
其次,国有企业的管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
国有企业的管理结构应该具备高效、灵活和责任明确的特点。
高效是指管理结构能够快速决策和执行,提高决策效率和运营效率。
灵活是指管理结构能够适应市场环境和业务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组织结构和流程。
责任明确是指明确管理层的职责和权责,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业绩。
在管理结构方面,可以借鉴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治理模式,引入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最后,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是指内部和外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应该具备独立、有效和公正的特点。
独立是指监督机制具备自主权和独立性,不受管理层和国有股东的干预。
有效是指监督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减少风险和损失。
公正是指监督机制能够公正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维护公平和正义。
在监督机制方面,可以增加外部监督力度,引入独立审计和监管机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活动的监管,提高企业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法人治理结构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思考——以贵州中烟
34理论与实践——以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例法人治理结构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思考一、贵州中烟多元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党建工作基本现状笔者所在国有企业(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化卷烟工业企业,下辖多元化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并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还未有效形成,权责不够清晰、约束还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多元化企业基本情况及法人治理结构状况贵州中烟全资建立了多元化子公司——贵州福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福投公司),内设7个职能部门,共300多名员工,注册资金达到2.67亿元,以印刷包装、矿泉水业务、房屋租赁、生态养殖等为主要经营范围,其中房屋租赁和矿泉水为非法人实体,物业和生态养殖为全资子公司,同时对贵州银行参股,控股贵阳黄果树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而福投公司下辖各子公司均未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仅设置经理层。
(二)党组织建设现状福投公司成立后,通过换届选举成立了新一届党委,选举产生了党委委员、书记。
设纪委,由一名党委成员担任纪委书记。
公司共有47名党员。
党委下设1个职能部门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和3个党支部。
一支部包括机关的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党员24人;二支部包括机关的投资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贵阳黄果树纸业有限公司和位于黔东南州的台江矿泉水分公司,党员11人;三支部包括新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公司和遵义银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党员12人。
3个支部的支部书记、委员均为兼职人员。
(三)党建工作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从党组织建设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看,要将公司治理和党组织的建设相融合,任务比较艰巨、情况比较特殊、设计比较复杂。
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程序中,党组织关于重大决策的前置审核地位未能真正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落实发挥作用的要求还未完全实现。
这些主要还是基层单位对党组织的法定地位不够明确,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一定程度脱节。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一、引言企业法人治理是指企业的组织形式、权力结构、责任制度等规范化的管理方式。
良好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于企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在现实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权力过于集中、责任不明确、风险管理不到位等。
本文将探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完善途径。
二、问题分析1. 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些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这是由于企业高管权力过大,决策权独立性不足导致的。
高管对企业的决策权具有绝对控制,往往忽略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权益。
2. 责任不明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责任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
在一些企业中,责任属于法律规定范围的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责任的界定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这导致一些企业高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漏洞,责任不明确。
3. 风险管理不到位企业面临各种不同的风险,如经济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在一些企业中,风险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防控机制和预警机制。
这可能导致企业在面临风险时无法及时应对,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盈利能力。
三、完善途径1. 加强股东权益保护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加强股东权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应建立起完善的股东代表制度和监管机制,提高股东参与企业决策的权益。
加强信息披露,提供准确、及时、透明的信息,以便股东行使权益。
2. 明确责任界定为解决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责任监督机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范围和责任义务,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
通过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 加强风险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早期预警和快速反应。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应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的评估和监测,提前制定风险规避策略。
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提高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4. 促进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独立董事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咨询作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权力关系的组织结构,是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和规范经营的重要制度安排。
目前我国部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股东权益难以保障、内外人控制结构不合理、独立董事作用不彰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提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效能。
一、股东权益难以保障的问题1. 股东聚集与解散的困境在我国,股东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股东权益分散,股东难以有效组织起来行使股东权益。
这使得少数股东往往能够控制公司的决策权,从而不利于多数股东的利益。
对策一:完善股东组织机制建立股东代表机制,通过选举产生股东代表,使得多数股东能够有组织地行使股东权益,增强股东集体行动的能力。
加强股东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通过增加股东大会的频率、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等方式,增强股东对公司治理的监督能力。
二、内外人控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我国目前存在着较多由内部人控制的公司,而外部股东往往无法有效干预公司的决策,导致公司治理风险增大。
对策一:加强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应当真正发挥独立监督职能,增强对公司决策的干预能力,避免内部人控制过度。
对策二:增强外部股东的参与度通过扩大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加强外部股东之间的合作等方式,提高外部股东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度,减少内部人的控制权。
三、独立董事作用不彰的问题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关键角色,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公司决策的独立监督和提供专业意见的方面。
当前我国独立董事的真正独立性和专业性仍然存在一定问题。
通过明确独立董事的选拔程序和标准,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提高其监督和提供意见的能力。
加强针对独立董事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其对公司治理的理解和参与能力。
基于专卖体制的公司治理研究以烟草企业为例
基于专卖体制的公司治理研究以烟草企业为例烟草企业是一个具有特殊属性的行业,其特殊之处在于其产品的特殊性和社会责任。
在很多国家,烟草企业都由国家管控或者采用专卖体制经营。
这一独特的经营模式不仅仅带来了特殊的经济效益,也需要公司在治理方面面临独特的挑战。
专卖体制是指由政府授权或控制的企业独家经营其中一行业或领域的产业体制,其主要特点包括:市场准入受限、定价由政府规定、专卖企业压制竞争对手、政府监管力度强等。
这一体制在烟草行业中的运作,使得烟草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具有一些独特的特征和问题。
首先,作为专卖企业,烟草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受到限制。
政府往往通过批准和许可制度控制市场,限制新进入者的准入,从而保护烟草企业的垄断地位。
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可以帮助烟草企业维持其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但也可能导致垄断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剥夺其他竞争对手的发展机会。
其次,烟草企业在定价方面也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
政府通过法律和法规规定烟草产品的价格,并对其进行监管。
这种定价机制可能导致烟草企业利润较低,降低了其盈利能力。
此外,政府也通过征税和利润分配等方式对烟草企业进行控制,以确保其从盈利中得到一定的税收收入。
再次,烟草企业在竞争对手压制方面面临独特的挑战。
由于其具有独家经营权,烟草企业可以通过制定高昂的市场准入门槛和竞争限制条款等方式打压其他竞争对手的发展。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市场中缺乏竞争,降低了整个行业的效率和创新能力。
最后,政府在烟草企业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通过监管和审查等手段对烟草企业进行监督,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另外,政府还通过批准和许可制度掌握对烟草企业的控制权,影响其决策和经营方向。
面对以上的问题和挑战,烟草企业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以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社会责任履行。
这包括:首先,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
烟草企业应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建立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和决策机制。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存在根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组织结构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利益冲突等。
在这些问题的基础上,企业难以做到有效的决策和监督,给了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可乘之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逐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水平。
应该加强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监督公司经营。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很多董事会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部分董事会成员可能过于追求个人利益,导致公司整体利益受损。
加强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建立起合理的决策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董事会成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权力滥用的行为。
应该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作用。
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的运作和对公司经营的全面监督。
在实际运作中,很多监事会的作用并不明确,监督力度不足。
需要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作用,完善其内部机制,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司的决策和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并且能够达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应该加强股东权益的保护。
股东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该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权益保障。
在一些企业中,股东的权益保护并不足,股东常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无法有效行使自己的权益。
应该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股东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且能够有效行使自己的权益。
应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任何一个企业如果希望取得长远的发展,都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保证企业内部运作的正常进行。
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也需要着重强调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
只有建立起一套合理的内部管理机制,企业才能够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需要运用一套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来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竞争力。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其治理结构也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而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现状1. 分权与集权的矛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分权与集权一直是关注的焦点。
在实践中,存在着部分企业高层管理者过度集权,导致决策效率低下,缺乏层层审核制度。
而部分企业则存在分权过度,决策层面不够高效,耗费大量的成本。
这种矛盾导致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问题。
2. 人事任用失当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人事任用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有的企业领导人员任人唯亲,导致人才流失,工作效率低下。
甚至出现了部分企业领导人员受贿受利、权钱交易的情形,损害了企业的整体利益。
3. 缺乏透明度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缺乏透明度,对外部信息披露不够及时、不够准确。
这导致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降低,企业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1. 建立权力分立机制对于当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分权与集权矛盾问题,可以通过建立权力分立机制来加以解决。
企业可以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实现权力的分散化。
加强企业内部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多方参与决策的机制,提高决策效率。
2. 加强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在人事任用方面,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对于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应当更加严格,加强对候选人的考察和审查。
通过建立正规、透明的选拔机制,可以有效杜绝干部任人唯亲、权钱交易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应当加强对外部信息披露的管理,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对外部信息披露的频率,增加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让投资者更加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增强对企业的信任度。
4.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它涉及企业的决策制度、权力分配、利益分配、信息披露、监督制约等方面。
一个健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可以有效地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营,提高管理效率,甚至对全社会的经济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但现实中,一些企业存在着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
本文将从这一问题入手,探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主要表现、成因,以及完善途径。
1. 决策权不透明。
决策权是企业中最核心的权力之一,但一些企业中决策制定不透明,制度不规范,导致决策效率比较低,企业难以协调,存在较大的管理风险。
2. 权力过于集中。
权力过度集中,容易滋生腐败,损害企业的长期利益。
例如,企业内部缺乏有效制约机制,导致企业高管乃至法人代表过度行使权力,擅自决策,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3. 利益分配不公。
企业员工、股东和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利润等涉及到巨额财富的议题上,容易发生矛盾和纷争,需要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来维护各方利益。
1. 行业习惯和传统文化的影响。
在国内一些企业中,由于行业习惯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企业内部权力集中、决策权不透明等问题比较普遍。
2. 竞争压力的影响。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为争取市场份额,有些企业选择了片面追求短期利润的策略,而不顾及企业的长期利益。
3. 管理者自身素质缺失。
一些企业领导者对于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规范的管理流程,导致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
1.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流程。
针对企业内部决策权不透明、权力集中等问题,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建立规范的管理流程,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有效制约高管的权力。
2. 加强企业信息披露。
为保障企业内部透明度,相关信息披露也显得非常重要。
要求企业在内部治理上,必须遵照公开透明的标准进行信息披露。
4. 加强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企业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需要加强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途径探讨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途径探讨摘要: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着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与经济效益的提高,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促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革新、进行优化,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出发,提出几点完善治理结构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途径一、引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关系着企业相关全体之间的关系和利益,随着国企的改革,企业制度也得到了创新,但是由于国企自身因素,造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企的发展,降低了国企的市场竞争力。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有利于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当前我国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1.内部机制不够规范,治理结构作用难以发挥国有企业在改革之后,相应的机制建设没有及时跟进,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1]。
很多国企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后,一般也按照程序设立了监事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也制定的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这三者之间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公司事物决策权常常掌握在董事长一人手里,监事会和经理层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另外,公司的董事长、监事和总经理人选一般都是政府决定的,经理层和董事会的人员也有重叠的情况,这样就难以形成权力相互制衡的局面,法人治理结构作用难以发挥2.企业产权结构单一国有企业经过改革后,但是企业的绝对控股权还掌握在政府的手里,这样就造成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国有股占绝对优势,容易造成企业内部权力无法实现相互制衡[2],有些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最终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也无法真正得到落实。
企业产权结构单一,造成企业法人的自主经营权受到限制,最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也就难以得到完善。
3.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经理层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然有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来激励经营者努力经营好企业,但是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来看,很多企业的激励企业经营者的机制并没有建立或者没有落实,因为国企改造之后,依旧是以之前的管理模式来管理经济层,这样就造成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被打乱,不利于法人治理结构之间的相互制约,另外,经过改造后的很多国企,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提高经理层工作人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这样不利于经济层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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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探讨
作者:于乐
来源:《经济视野》2015年第01期
法人治理结构,既是一个法学课题,也是一个经济学课题。
它是个动态的概念,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统一的公司治理标准。
许多国家把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基本手段。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烟草行业目前尽管受国家专卖制度的保护,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中国烟草做大、做强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培育一批适应市场经济和全球化发展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市场竞争主体。
这一市场主体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要以现代公司制度来设计,即烟草企业(本文中主要指烟草工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要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厂制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司制转变。
我们要从根本上认识到公司治理是现代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制度安排”,这是当前中国微观经济体制建设中的一个最重要课题,也是烟草行业绕不过的坎。
当烟草行业兼并重组浪潮风起云涌的时候,冷静地思考如何防止“大企业病”、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就显得更加紧迫并具有现实意义。
法定专卖体制决定了烟草行业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完全垄断,资产全部为国有资产,不存在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问题。
这是中国烟草行业最大的现实。
这个“最大的现实”决定了中国烟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不能搞成如其他国有企业改制中所允许的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混合经济,更不能搞成如国外烟草的股权私有化的上市公司,跨国烟草公司的经验无法借鉴。
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是现代公司制度产生的根源,两权不分离就无从谈起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行业资产分散在各地,全行业未形成有效的、统一的资产运营体系。
这一现状使得当前中国烟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必须从理顺内部产权关系入手。
股权结构、股权性质事关治理效率。
中国烟草行业一是资产为国家独有,二是不许上市,三是不得私营。
怎么样在现有条件下,寻求一种制度安排,使委托代理成本最小化、治理效率最大化,充分提高治理绩效,就成了烟草行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着重点。
这也是烟草行业从行政垄断走向经济垄断的转型时期必须完成的任务。
产权单一化、股权多元化是烟草行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实选择。
股权多元化是股份制企业创立的必要条件,目的是解决法人治理结构权力失衡的问题。
烟草行业不可能像国有商业银行那样吸收私有和国外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
“产权单一化”是指资产的属性,烟草行业资产仅属国有,没有其他所有制形式;“股权多元化”是指在产权都属国有的情况下,代表不同烟草法人主体利益的股权可以多样化,即以多个股东的形式确定公司股权多元化,可称之为“系统内股权多元化”。
这符合烟草行业的现状和现有法律规定。
公司制形式的选择。
股权结构及性质影响着公司治理的形式,法定的国有独资性即产权单一化使得中国烟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无法通过吸收私有财产、股票上市等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方
式来改造,这种局限性决定着烟草行业法人治理结构不适合搞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烟草行业比较适合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一种类型是直接将工厂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成立股东单一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另一种类型是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的改革,以“系统内股权多元化”为出发点,按不同利益主体的出资额为股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法人治理的核心内容。
烟草行业公司治理的核心和难点就在于真正达到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制衡。
要做到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者恪尽职守,互相监督制约,首先就要设计好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人员的产生机制,以实现高效率的人工安排。
这一机制就是国有股东代表人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市场。
国有股东代表人制度。
企业作为股东,其权利的行使必然要通过选择有能力、值得信赖的自然人充当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途径来实现,这就是股东代表。
股东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关键是要解决股东代表的责任心问题,股东代表要能够真正代表和维护股东利益。
只有将法人股东的利益通过股东代表制度与股东代表人紧密联系在一起,股东对市场的评价才能直接作用到股东代表人身上,才能实现利益驱动,才能出现规范的股东行为,才会解决股东赔钱没人着急和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国有企业的一般做法还是沿用组织任命的方法选任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尤其是董事长和监事长还具备行政级别。
这种“官本位”的取向使股东代表缺乏加强企业管理的驱动力,而热衷于“做官”,以个人的升迁为主要目标。
所以,要尽快改变现行行政任命的方法,烟草行业急需建立起国有股东代表人制度。
股东代表人制度包括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制度、任免制度、利益激励制度、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代表人为公司的最佳利益、最终为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工作。
可选择一批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专事董事、监事工作,按市场竞争机制竞选竞任董事、监事并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尽管产生方式同样,但职责不同,权利和义务也不同。
通过制度而不是组织任命的方式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人选,可以有效避免以往行政任命做法存在的弊端,避免挂名董事、监事的存在,从根本上改变董事会、监事会虚设的状况。
目前,中国烟草工业企业按照行业改革的整体部署,已经建立了独立于本企业的董事会制度和机构。
同时,监事会等相关机构也正在酝酿和谋划的过程中,未来也必将逐步建立。
未来,随着中国烟草行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相信中国烟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将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