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T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一、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方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石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单孔深度、单孔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石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
10、土(石)方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算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就按挖土方项目编码列项。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
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详]
安徽省建设⼯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详]《安徽省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程)⼀、⼟⽯⽅⼯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尺⼨以建筑物⾸层建筑⾯积计算。
2、挖⼟⽅根据:⼟壤类别、挖⼟平均厚度、弃⼟运距(按设计图⽰⾯积尺⼨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按设计图⽰尺⼨以基础垫层底⾯积乘以挖⼟深度计算,分⼟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积、挖⼟深度、弃⼟运距4、冻⼟冻⼟开挖:按设计图⽰尺⼨开挖⾯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厚度、弃⼟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按设计图⽰以管道中⼼线长度计算。
分⼟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分岩⽯类别、单孔深度、单孔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开挖:按设计图⽰尺⼨以体积计算。
分岩⽯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9、管沟⽯⽅:按设计图⽰以管道中⼼线长度计算。
分岩⽯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
10、⼟(⽯)⽅填:按图⽰尺⼨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算⽯⽅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标⾼⾄交付施⼯场地标⾼确定,⽆交付施⼯场地标⾼时,应按⾃然地⾯标⾼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编码列项。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或⼭坡切⼟,就按挖⼟⽅项⽬编码列项。
5、挖基础⼟⽅包括带形基础、独⽴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挖孔桩等的挖⽅。
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积和深度分别编码。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
总说明为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实际情况,制定《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
一、省清单计价规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建筑工程)》;(2)《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装饰装修工程)》;(3)《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安装工程)》;(4)《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市政工程)》;(5)《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的容省清单计价规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容主要包括:(1)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1.0.2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适用围凡我省境的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一、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方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石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单孔深度、单孔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石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
10、土(石)方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1、土壤及岩石的分类应按下表确定;土普氏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极限压碎石分类平均容量强度( KG/CM2 )分( KG/M 3)类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下表计1算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天然密实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1. 00 1. 30 0. 87 1. 080. 77 1. 00 0. 67 0. 831. 15 1. 49 1. 00 1. 240. 93 1. 20 0. 81 1. 003、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T完整版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 B J T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T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 B J T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建筑工程)一、土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总长度计算。
分岩类别、单深度、单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9、管沟: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块直径要求。
10、土()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1、土壤及岩的分类应按下表确定;土体积折算系数表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就按挖土项目编码列项。
5、挖基础土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等的挖。
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1总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主的建设工程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 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2.定额指引 对构成清单项目计价的具体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子目编号或定额子目范 围的说明或引导。 13.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设 置的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量规则等,结合项目特征和 工程内容,来确定可能组合的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名称、步距、定额编号或项目计 价方法的说明或引导。 14.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简称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的一种方 法,是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方式,编制和确定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或控 制价、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合同价、工程结算的计价方法。 15.综合单价法 是指项目单价采用综合单价,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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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7)《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构成清单计价依据的还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 数等。 1.0.5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依据 (1)国家《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 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 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 府令第 145 号); (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 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TP—101—95)、《全 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GYD—301~308—1999)、《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 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全 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定[2000]239 号)。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 年)、《全国统一建 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 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 表》(2000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 年)、《安徽 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2000 年)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5)外省市清单计价依据和其他资料。 1.0.6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术语或涵义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
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 —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一、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方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石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单孔深度、单孔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石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
10、土(石)方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1、土壤及岩石的分类应按下表确定;土普氏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极限压碎石分类平均容量强度( KG/CM2 )分( KG/M 3)类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下表计1算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天然密实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1. 00 1. 30 0. 87 1. 080. 77 1. 00 0. 67 0. 831. 15 1. 49 1. 00 1. 240. 93 1. 20 0. 81 1. 003、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DBJ34 T—206—2005
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 —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
修订内容:根据 调研结果和各方 意见,对安徽省 清单计价规范进 行修订和完善, 包括补充缺项、 调整计价方式、 更新材料价格等。
实施时间:修订 后的清单计价规 范由安徽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发 布,并自发布之 日起开始实施。
修订背景和目的
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的重点和难点
对行业的影响和意义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的修订背景和目的 修订过程中对原有规范的调整和改进 新增内容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效果 未来清单计价规范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提升企业竞争力: 企业通过适应新 的清单计价规范, 可以提高自身的 竞争力,更好地 参与市场竞争。
修订原则:保持 与国家清单计价 规范的一致性, 同时结合安徽省 实际情况,体现 地方特色。
修订程序:由安 徽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组织相关 专家和部门进行 调研,收集各方 意见和建议,形 成修订方案后报 送至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审批。
清单计价规范的起源
清单计价规范的应用现状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清单计价规范的发展阶段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清单计价规范的未来趋势
统一计价规范:清单计价规范应统一、规范,确保各参与方在计价过 程中遵循相同的标准。
竞争性:清单计价规范应具有竞争性,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 低成本等方式提高竞争力。
公正性:清单计价规范应公正、合理,避免出现不正当竞争和利益输 送等问题。
清单计价规范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工程建设领域招 标投标和计价管理的法规体系,为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实际应用中,清单计价规范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应相互参照、协同执行, 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市场的良性竞争。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1总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一、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方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石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单孔深度、单孔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石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
10、土(石)方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1、土壤及岩石的分类应按下表确定;算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就按挖土方项目编码列项。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1总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主的建设工程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引言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对安徽省建设工程的计量和计价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准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的基础,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落实工程预算和实现工程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安徽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则
1. 规范的目的和依据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量的计量和计价,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据包括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合安徽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内各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计量和计价工作。
具体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计量基准、计价单位、计价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
1. 工程量清单的结构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工艺,按照合理的划分结构进行编制。
一般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划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代号、单位、工程量、单价、金额等方面的内容。
2. 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的计算应严格按照计量基准进行。
计量基准包括标准计量基准、计划计量基准和实际计量基准。
在计量计算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变更、返工和差额补偿等因素。
三、计价基准和计价单位
1. 计价基准
计价基准是进行工程量计价的依据,一般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和市政工程造价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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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1.0.2本清单计价依据的适用范围凡我省境内的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
1.0.3本清单计价依据的作用1.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投标报价、工程索赔、工程结算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确定工程合同价和拨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审核和签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1.0.4本清单计价依据的组成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组成内容如下: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7).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构成清单计价依据的还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数等。
1.0.5本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依据(1)国家《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TP—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 —301~308—1999)、《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定[2000]239号)。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2000年)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5)外省市清单计价依据和其他资料。
1.0.6本清单计价依据的术语或涵义1.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等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消耗量定额规定编制的分项“实体”工程项目。
3.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4.其他项目除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外,因招标人的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费用项目。
5.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工程分类顺序码(国家计价规范称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6.预留金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而预留的金额。
7.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8.零星工作项目费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9.消耗量定额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
10.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综合单价11.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2.定额指引对构成清单项目计价的具体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子目编号或定额子目范围的说明或引导。
13.清单项目计价指引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设置的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量规则等,结合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来确定可能组合的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名称、步距、定额编号或项目计价方法的说明或引导。
14.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简称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的一种方法,是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方式,编制和确定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或控制价、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合同价、工程结算的计价方法。
15.综合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综合单价,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1总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由规定计量单位的综合单价乘以清单工程量,形成分项清单合价,再由分项清单合价汇总形成分部清单合价,然后把所有分部清单合价汇总形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
规定计量单位的综合单价。
按其组成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费组成。
上述综合单价中除风险因素费用外,其余五项费用包含的内容,同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的内容相同。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总费用的构成同综合单价的费用组成相同。
措施项目费分为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
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之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