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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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BJ34/T—206—2005)
总说明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
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
(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
(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
(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
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
(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1.0.2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适用范围
凡我省境内的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
1.0.3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作用
1.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投标报价、工程索赔、工程结算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确定工程合同价和拨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审核和签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1.0.4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组成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组成内容如下: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
(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
(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
(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2.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7)《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1)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2)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3)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4)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构成清单计价依据的还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数等。
1.0.5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依据
(1)国家《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
(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TP—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GYD—211—2000)、《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定[2000]239号)。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
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年)、《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2000年)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
(5)外省市清单计价依据和其他资料。
1.0.6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术语或涵义
1.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等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按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消耗量定额规定编制的分项“实体”工程项目。
3.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4.其他项目
除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外,因招标人的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费用项目。
5.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工程分类顺序码(国家计价规范称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