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贸易管制主要措施及报关规范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节我国贸易管制主要措施及报关规范
我国贸易管制主要措施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三、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管理
四、进口废物管理
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六、进出口药品管理
七、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
八、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十、其他货物进出口管理
1、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2、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3、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
4、兽药进口管理
5、进出境现钞管理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一)含义
指由商务部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并调整进出口许可管理目录,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的行政许可管理。

(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
商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呢制定、调整和公布目录。

经过商务部的授权,由给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来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进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

具体的发证机构:
1、许可证局
2、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3、以及授权的各省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三)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进口许可证管理
(1)适用范围
05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3种,这三类包括: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

(2)报关规范
有效期1年,最长不超过次年3月31日。

《进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对不实行“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在有效期内最多可使用12次。

2、出口许可证管理
(1)适用范围
共47种货物(316个8位数编码)
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管理
(2)报关规范
有效期6个月,最长不超过:次年2月底
《进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对不实行“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在有效期内最多可使用12次。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一)商品范围:
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26大类
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的时候,要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免交许可证的情况:6种(P63掌握)
(二)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度使用,这个年度是按照公历的时间来计算。

(2)、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非一批一证”管理,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

(3)对于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5%以内予以验放。

(4)对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的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3%以内予以验放。

三、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管理
(一)适用范围:
《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的纺织品,10位商品编号210项纺织品。

(二)报关规范
1、有效期3个月,不能跨年度使用,这个年度是按照公历的时间来计算。

2、实行“一批一证”、“一证一关”管理。

四、进口废物管理
(一)含义
(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
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程序:向总局提出申请——获取《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向口岸检验机构报检——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
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对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管理。

(三)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适用范围:
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
2、报关规范
(1)对于列入这两个不同的目录,对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在报关的时候,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签发并盖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废物进口审批专用章”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第一联)”及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及其他单据。

而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向海关提交的证书,有一点区别,这个进口废物批准证书上面标注有“自动进口许可”的字样。

这是这两者的区别。

(2)对于没有列入这两个目录内容的不能够进口,列外,即使是列入到了这两个目录内,但是,没有取得有效废物批准证书的,一律不得进口。

(3)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

(4)不能转关,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

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非公约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2、公约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3、非物种证明“当年使用、一次性使用”
六、进出口药品管理
1、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我国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
(1)进出口药品从管理角度可分为:
①进出口麻醉药品
②进出口精神药品以及
③进口一般药品。

(2)我国公布的药品进出口管理目录有:
①《进口药品目录》
②《生物制品目录》
③《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④《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3、对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进口药品、以及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和《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中的药品进出口时,只能在特定的18个城市指定的口岸通关。

4、对于《生物制品目录》以及首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必须由北京市、上海市和广州市3个口岸城市指定口岸进口。

(重点掌握)
5、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七、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及其报关规范
1、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出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2、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口企业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八、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
1、主管机构:商务部
2、提交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3、有效期内使用,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2月底
4、实行“一证一关”制、“一批一证”制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1、主管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和《实施入境验证的进口商品目录》的货物进出口时,必须先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入境通关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出境通关单》,海关凭以验放。

2、“实行一批一证制”
十、其他进出口管理
1、国家对音像制品进口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1)文化部负责全国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音像制品进口工作。

(2)凭许可证件管理
2、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1)主管机构:国家环保总局
(2)实行“一批一证”制
3、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
(1)主管机构:农业部药检所
(2)即可用做农药,也可用做工业原料的商品,如果企业以工业原料用途进口,则企业不需要办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3)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
4、兽药进口管理
(1)主管机构:国家农业部
(2)进口申报进口兽药,人畜共用兽药,应先向口岸兽药检察所报检
5、进出境现钞管理进出境现钞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1)对银行办理外币现钞进出境时,应凭外汇管理局核发的“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2)对人民币现钞进出境的,报关单位凭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的批件办理通关手续。

(3)外币现钞进出境仅限在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圳口岸报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