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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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诊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诊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制定诊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诊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消防安全责任诊所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诊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诊所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2、管理人员及部门诊所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诊所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诊所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诊所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诊所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自力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上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防火巡查诊所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诊所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办法、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平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况,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加强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和人员。

1.3 门诊部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门诊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消防安全意识;(3)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4)组织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6)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3 门诊部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2 通过宣传栏、海报、讲座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4.1 门诊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4.2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其操作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使用。

五、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5.1 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5.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5.3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六、消防应急演练6.1 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全体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6.2 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等。

6.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门诊部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门诊部主任为门诊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2. 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门诊部保卫科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4. 门诊部全体员工均为消防安全义务监督员,应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技能。

四、消防安全检查1. 门诊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电安全等方面。

2.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3. 对重点部位,如药房、检验科、影像科等,应加强日常巡查。

五、消防设施管理1. 门诊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2. 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六、用电安全管理1. 门诊部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线路。

3. 严格执行电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七、疏散通道管理1. 门诊部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2. 定期检查疏散通道,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完好。

3. 疏散通道严禁占用,确保人员疏散安全。

八、动火作业管理1. 门诊部严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2. 进行动火作业时,需向保卫科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动火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九、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门诊部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对人员和财产的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诊部员工和相关人员。

二、消防组织管理1.门诊部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2.消防安全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3.门诊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内部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4.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5.设立消防设施管理小组,负责门诊部各类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消防设施配备1.根据门诊部的规模和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指示灯、消防栓等。

2.检查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3.配备消防疏散设备,如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并保持畅通。

四、消防安全检查1.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等。

2.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保留备查。

3.严禁擅自动用、封堵或移动消防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五、火灾应急预案1.按照门诊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流程、逃生指引、职责分工等内容。

3.指定专人负责火灾应急预案的执行和指挥,并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

六、员工消防安全教育1.在员工入职期间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门诊部的消防设施和使用方法进行讲解。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习活动,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

七、消防档案管理1.建立门诊部的消防档案,包括消防设施检查记录、员工消防培训记录等。

2.消防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

八、责任追究1.对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2.对发生火灾事故的门诊部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部及其所有区域。

第三条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门诊部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门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门诊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门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2.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 指导、监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4. 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门诊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第七条定期组织门诊部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针对门诊部不同岗位特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条门诊部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门诊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取用;2. 消防器材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随意挪用或损坏;3.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标志应醒目标示。

第五章消防巡查与检查第十二条门诊部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巡查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每日由门诊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十四条检查内容包括:1.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 火源、电源管理是否到位;4. 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制定门诊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理流程。

门诊规章制度消防安全

门诊规章制度消防安全

门诊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和员工人身安全,提高灾害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门诊特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门诊内的所有人员和单位,包括患者、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门诊消防安全工作的总目标是保证患者、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确保门诊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条:门诊消防安全工作的宗旨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五条:门诊应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立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确保患者和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安全疏散。

第六条:门诊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对已损坏或失效的设施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门诊应建立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严格禁止无关人员私自占用或破坏消防设施。

第八条:门诊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对消防设施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门诊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门诊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门诊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妥善保存有关消防安全的资料和记录。

第十一条:门诊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防范和自救互救意识。

第十二条:门诊应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三条:门诊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和处置流程。

第十四条:门诊应定期邀请消防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火灾防范第十五条:门诊应加强火灾风险的排查和监控,及时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

第十六条:门诊应加强火灾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患者对火灾防范的重视和意识。

第十七条:门诊应禁止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使用明火、易燃物品等,确保门诊的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门诊应建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介绍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门诊部内患者、医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本文档将详细说明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以确保门诊部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应对,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2. 分工与责任为了使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明确责任人和各部门的职责是非常重要的。

本章节将详细介绍门诊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2.1 门诊部院长•负责总体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门诊部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对门诊部消防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2.2 门诊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工作组织和实施•确保门诊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齐全、有效•制定门诊部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对门诊部消防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2.3 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本科室内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演练•及时报告本科室内的消防隐患和问题2.4 门诊部员工•遵守门诊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规定•定期参加门诊部的消防培训和演练•发现消防隐患或问题时及时报告3. 消防设备与消防器材门诊部的消防设备与消防器材是保障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章节将详细介绍门诊部所需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以及其管理与维护。

3.1 灭火器门诊部应配备不同类别和规格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

门诊部员工应接受灭火器的使用培训,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灭火器。

3.2 消防栓门诊部应建设消防栓系统,并确保其畅通可用。

门诊部院内应设立消防栓标志,确保员工和患者能够方便地找到消防栓,并及时报警。

3.3 自动报警系统门诊部应建立可靠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发出报警信号。

门诊部员工应熟悉火灾报警系统的操作方法,发现异常时能及时报警。

3.4 喷淋系统门诊部应配置适当的喷淋系统,用于防止火灾扩散。

门诊消防管理制度

门诊消防管理制度

门诊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门诊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保障医院患者、员工和财产安全,建立门诊消防管理制度,明确门诊消防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门诊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门诊消防能力和水平。

二、门诊消防管理组织机构1.门诊消防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门诊主任、消防人员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门诊消防工作的决策、安排和监督。

2.门诊消防负责人:由门诊主任担任,全面负责门诊消防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门诊消防预案和培训计划,确保门诊安全生产。

3.门诊消防人员:由专业消防人员组成,负责门诊日常消防设备检查、维护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门诊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门诊消防管理制度1.门诊消防设备的管理(1)购置合格的消防设备和器材,按规定摆放,确保正常使用。

(2)定期对消火栓、灭火器、喷淋系统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制定门诊消防设备使用和维护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门诊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门诊火灾危险源的管理(1)严格控制门诊内吸烟行为,禁止在危险区域使用明火。

(2)加强门诊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器短路、电线老化等导致火灾。

(3)妥善处理门诊内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减少火灾风险。

3.门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1)制定门诊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员工的应急职责和行动流程。

(2)定期组织门诊火灾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门诊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门诊疏散通道和标识,保证患者和员工迅速疏散。

(2)加强门诊安全巡查,确保消防设备和通道畅通、疏散通道无遮挡。

(3)建立门诊消防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记录,便于查验和总结经验。

四、门诊消防管理责任1.门诊主任(1)全面负责门诊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门诊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2)定期组织门诊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0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4篇)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门诊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门诊部主任负责门诊的'全部安全工作。

各楼层设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楼层的安全工作。

2、各科室下班前要检查水、电、门、窗。

3、科室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4、禁止在公共场所、楼梯、走廊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5、禁止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消防器械和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科。

7、医护员工应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常备消防器材的使用。

8、门诊保卫班遇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查,必要时报保卫科。

9、每月进行一次门诊安全的全面自查,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科室并上报保卫科。

在重要节假日前要求对门诊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诊所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并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三、工作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

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一)本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加强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门诊部正常医疗秩序,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就诊人员等。

1.3 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门诊部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门诊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3 各科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2.4 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1)制定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三、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3.1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月活动,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2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3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4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再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技能。

四、防火巡查及检查4.1 每日由消防安全办公室组织防火巡查,对门诊部各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2 每月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门诊部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4.3 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5.1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

5.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5.3 消防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损坏。

5.4 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六、火灾事故处理6.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救援。

6.2 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6.3 对火灾事故责任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医院门诊部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部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医院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责任1. 门诊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门诊部主任担任,全面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2. 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 所有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1. 门诊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严禁擅自移动、损坏或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防火巡查与检查1. 门诊部应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门诊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2)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情况;(3)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4)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与管理情况;(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6)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

五、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门诊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1. 发生火灾事故时,门诊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迅速组织灭火,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3. 门诊部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门诊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解释。

3. 门诊部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门诊部消防安全。

医疗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门诊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门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门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医疗门诊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

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科室消防安全。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1. 医疗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门诊部主任,对门诊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全体员工均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四、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1. 医疗门诊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2. 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遮挡。

3. 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更换。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医疗门诊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六、消防安全检查1. 医疗门诊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 消防安全管理员应每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

3. 各科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科室消防安全情况,确保消防安全。

七、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救援。

2. 消防安全管理员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3.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疗门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门诊部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门诊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所有工作人员、就诊患者及其家属。

第三条医院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五条医院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由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协助主任工作。

第六条门诊部主任是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医院门诊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门诊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医院门诊部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其正常运转。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遮挡消防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1. 医院门诊部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2.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用气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 医院门诊部应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

2.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场所应设置醒目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办法(4篇)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办法(4篇)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诊消防安全管理是指门诊机构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采取的各项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

第三条门诊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依法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五条门诊部门应当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门诊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门诊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持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证书。

第九条门诊部门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工作程序,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落实。

第十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门诊部门应当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三条门诊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门诊部门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保证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门诊部门应当合理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确保火灾报警装置能够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第十六条门诊部门应当设置良好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疏散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七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门诊规章制度消防方面

门诊规章制度消防方面

门诊规章制度消防篇一、总则为了加强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门诊部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 门诊部主任为门诊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门诊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3. 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4. 门诊部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三、消防安全管理1. 门诊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门诊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3. 门诊部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 门诊部应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禁止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

5. 门诊部应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措施。

6. 门诊部应设置清晰的消防安全标识,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

四、消防安全检查1. 门诊部主任或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人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2. 门诊部各科室应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3. 门诊部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五、火灾应急处理1. 门诊部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逃生。

2. 门诊部应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 门诊部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告火灾情况,并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和处理。

六、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1. 门诊部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2. 门诊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度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门诊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门诊区域消防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设施、设备以及相关活动。

四、责任体系(一)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1.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门诊部主任担任,负责门诊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门诊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保门诊区域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由门诊部指定的专人担任,负责门诊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2.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门诊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3.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1.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

3. 邀请消防部门专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消防安全检查1.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门诊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

医院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门诊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门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医院门诊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门诊部主任担任,负责门诊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门诊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每位医护人员都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共同维护门诊消防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门诊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消防安全检查(1)门诊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易燃易爆物品等。

(2)科室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科室消防安全。

3. 消防设施与器材(1)门诊部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取用。

4. 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1)门诊部应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占用、堵塞。

(2)定期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5.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门诊部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使用。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门诊区域。

6. 用电安全(1)门诊部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病房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四、火灾应急处置1. 发现火灾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 火灾扑救:门诊部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员工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 火灾事故调查:火灾发生后,门诊部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门诊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医院门诊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确保医院门诊正常运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门诊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门诊部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门诊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 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的所有部门、科室、员工及外来人员。

二、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2.1 消防安全组织:门诊部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2 消防安全职责:2.2.1 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3)组织实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5)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2.2.2 科室负责人职责:(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4)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2.2.3 员工职责:(1)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服从消防安全管理;(2)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3)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4)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3.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2)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3.2 消防安全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2)对在职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更新培训;(3)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与管理4.1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1)门诊部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2)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应满足防火、灭火、疏散和救援的要求。

门诊部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门诊部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门诊部消防安全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患者及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部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门诊部日常工作。

第三条门诊部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依法治火。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门诊部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门诊部主任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门诊部应指定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三、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六条门诊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条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火灾应急预案等,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针对性培训。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四、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第九条门诊部应建立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十条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应包括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门诊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消防设施管理第十二条门诊部应按照消防法规要求,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

第十三条门诊部应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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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卜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
病区、氧气处、锅炉房、计算机中心。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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