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制控与播传的息信件案前审
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
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目录----------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各镇(区)、市直各单位:信访事项办理是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的一项日常性工作,也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
认真处理好每一个信访问题,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宗旨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的体现,也是一个地方和部门信访整体工作水平的体现。
不断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核心,也是实现案结事了、息访罢诉的关键,同时也是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现就信访事项办理及上报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信访事项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一)受理告知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案件承办单位应在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目前存在的问题:1、未向信访人进行受理告知;2、超过规定期限;3、未送达信访人本人或委托人;4、《受理告知单》不规范;5、受理告知和答复处理意见为同一日。
(二)调查与处理1、成立调查组。
一般信访事项可由有权作出处理意见的责任单位组织调查组直接调查;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要信访事项,由主管部门或领导指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联合调查。
2、制定调查方案。
在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之前,要认真分析研究信访人的反映材料和有关政策法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调查方案,提出明确要求。
3、实施调查。
调查信访事项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全面认真。
4、提出处理建议。
调查组经对信访事项调查核实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提出以下处理建议:(1)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2)对经过调查认定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但一时不能解决的信访事项,其查结的原则是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并经信访人同意的解决计划;(3)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4)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视听节目审查制度
北京瑞奥视科技有限公司视听许可证移动增项申请资料视听节目审查制度2019年1月目录1瑞网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 (3)1.1审核原则 (3)1.2导向要求 (4)2节目内容审核标准 (5)1瑞网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瑞网审核人员需认真遵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积极传播本通则倡导的内容,不得传播通则禁止的内容。
在审查要播出网络视听节目前,对拟播出的视听节目作品和用于宣传、介绍作品等目的而制作的图文及视频内容需进行审核。
具体审核要素包括:(一)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二)情节、画面、台词、歌曲、音效、人物、字幕等。
1.1审核原则瑞网审核人员要坚持如下原则:(一)先审后播原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建立内容播前审核制度、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与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审核员,及相应的审看设施。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播出的网络视听节目必须经过审核员审核认定。
(二)审核到位原则1.审核员审核节目时应完整审看包括片头片尾在内的全部内容,不得快进和遗漏,每部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应由不少于三人的审核员审核,每期(条)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应由不少于两人的审核员审核。
2.审核员应客观、公正地提出书面的节目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应明确指出需要修改的问题、是否同意播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员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文化修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审核员应经过节目内容审核业务培训,考核通过后从事节目内容审核工作。
1.2导向要求瑞网审核人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传播体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作为表现的主体,展示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反映人民心声,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歌唱祖国、赞美英雄、讴歌时代,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三)坚持以现实题材为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记录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四)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媒体传播与国家安全的关系研究
媒体传播与国家安全的关系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传统媒体正在被新媒体所取代,社会媒体的崛起给信息传播带来了更广泛、更快捷和更直接的途径。
然而,新媒体的出现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涉及到最重要的就是国家安全。
本文从传媒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媒体传播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并就此做出评价和探讨。
一、传媒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传媒是一个舆论话语的领域,它可以通过信息流传递、观念引导和价值观塑造等方式影响公众的认知和态度。
媒体传播对于国家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它既可以促进国家安全的维护,也可能成为国家安全的隐患。
具体而言,传媒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宣传价值观念。
传媒可以通过舆论引导和宣传来传达一定的价值观念,对于国家安全的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宣传法制、公民意识、爱国主义等正面价值观念,可以加强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防范各种安全风险的发生。
但是,如果传媒传达的价值观念偏离了社会主流价值或者脱离了实际情况,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社会动荡和安全隐患。
(二)形成舆论氛围。
媒体的报道、评论、讨论等舆论引导方式,可以对于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产生重要的影响。
当一个社会舆论氛围无法消解,或者产生了一些不适当的情绪和行为,都可能对国家的安全形成一定的威胁。
例如,社会上产生的恐慌心理、谣言造谣等不良现象,都可能对国家安全形成不利影响。
(三)传播国家信息。
传媒作为国家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对于国家安全的维护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广泛地传播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措施,可以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加强社会的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在重大事件的发生和应对中,媒体可以直接传递政府的信息,协助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接受群众的舆论监督,及时纠正错误的信息导向。
二、三三制度的实施对于传媒与国家安全的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媒体传播的行为,保护国家安全,我国推出了「三三制度」,即三个审查、三个监管机制。
三个审查是指前审查、事中审查和事后监督,三个监管是指舆论监管、内容监管和平台管理。
最新电大专科《办公室管理》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80) 2180办公室管理期末试题
最新电大专科《办公室管理》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80) 2180办公室管理期末试题最新电大专科《办公室管理》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80)盗传必究一、单项选择题 1.办公室工作的本质属性是( ) A.事务性 B.综合性 C.服务性 D.辅助性2.正确选择办公设备和易耗品供应商不必考虑的因素是( ) A.价格和费用 B.名牌和高档 C.质量和交货 D.服务和位置 3.办公室人员辅助领导进行决策,意味着( ) A.办公室人员在辅助决策过程中要勇于替领导进行决断 B.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C.办公室人员只能站在自己的岗位层次辅助领导决策 D.办公室人员辅助决策不是对领导工作的“搭台补台”,而是要“登台唱戏” 4.在组织中当一个人工作量不多的时候,其行为符合柏金森时间底线定律的是( ) A.他会建议调整组织结构,或要求更多的事来做 B.他会抓紧时间休息 C.他会因为工作量不大而很快完成任务 D.他会故作忙碌状 5.按规定,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公章的印文字体是(.) A.宋体 B.楷体 C.隶体 D.篆体 6.办公室管理的第一要义是( ) A.服务 B.管理 C.协调D.参谋 7.办公用品库存管理中的再订货量是指( ) A.办公用品一次采购不足而追加采购的数量 B.办公用品的平均使用量C.判定需要订购新的办公用品的库存余额 D.新采购办公用品的数量 8.按规定,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公章的印文字体是( ) A.宋体 B.楷体 C.隶体 D.篆体 9.在收文过程中,可以由办公室人员启封的信件是( ) A.信封上写有领导亲启的信件 B.有密级的信件 C.没写名字的信件 D.公开出版的杂志的赠阅信件 10.在公文行文中,下级向上级行文时,错误的是( ) A.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B.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 C.抄送下级机关 D.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11.发放办公用品的人员要求是( ) A.使用者自行入库取用 B.不可指定人员发放 C.发放者不必清点核实所发放办公用品 D.发放人员要提醒使用部门和人员节约办公用品 12.介绍礼仪中,一般不说出被介绍者的( ) A.姓名 B.职位 C.年龄 D.单位 13.在公文行文中,下级向上级行文时,错误的是( ) A.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B.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C.抄送下级机关 D.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14.“四分四注意”立卷方法不包括( ) A.分年度 B.分级别 C.分问题 D.分纸型 15.中型规模的会议人数一般是( ) A.数千人 B.百人上下至数百人C.数十人 D.十人以下 16.正确选择办公设备和易耗品供应商不必考虑的因素是( )。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模拟试卷B卷含答案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模拟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60题)1、甲国公民在乙国将丙国公民杀死后逃入丁国,现甲、乙、丙三国均向丁国要求将其引渡。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A.丁国应将其引渡给甲国B.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乙国C.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丙国D.由丁国自己决定将其引渡给哪个国家【答案】 D2、司法独立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
下列关于司法独立说法不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也不受党和人大的监督B.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持有与所审理案件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应主动申请回避C.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
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D.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答案】 A3、下列哪一行为成立侵占罪?A.张某欲向县长钱某行贿,委托甲代为将5万元贿赂款转交钱某。
甲假意答应,拿到钱后据为己有B.乙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赵某,虽收取房款却未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又将房屋出售给李某C.丙发现洪灾灾区的居民已全部转移,遂进入居民房屋,取走居民来不及带走的贵重财物D.丁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约定车款付清前汽车由丁使用,所有权归卖方。
丁在车款付清前将车另售他人【答案】 D4、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答案】 B5、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答案】 D6、甲、乙是夫妻,婚后感情融洽,买房时还差8万元,于是向女方乙的父亲谭某借了8万元,并开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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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硕考研法制史重点解读:秦朝法律
2016法硕考研法制史重点解读:秦朝法律2016法硕考研法制史重点解读:秦朝法律1、公室告公室告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以外的人所犯的杀伤人、偷窃财物之类的行为所提出的控告。
2、廷行事廷行事实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
“廷行事”即判案成例,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3、法律答问法律答问是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是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它们与法律条文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
4、非公室告非公室告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向官府提出的控告,对此种控告,官府不予受理。
5、上计“上计”的主要内容是经济活动方面的情况,一般由县及相当于县级的都官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中央有关部门在对其内容核实后决定有关官吏的奖惩。
6、爰书爰书是秦代司法机构的审讯记录和在此基础上整理出来的案情报告。
1、《法经》《法经》是春秋末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系统的法典。
《法经》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因此将《盗法》、《贼法》列于篇首。
从整体上看,《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
《盗法》是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的法律;《贼法》是有关危及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囚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
其他五篇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
《法经》的历史地位(1)《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典的体例和基本原则,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标志着中国古代的立法技术已开始走向成熟,成为后世立法的滥觞。
(2)《法经》的出现有利于司法的统一,便于司法官准确适用法律和定罪量刑。
(3)《法经》的出现有利于立法的系统化,使立法活动在兼顾历史沿革和横向联系的科学环境中进行,避免重复和抵牾。
留守儿童给父母的一封信的活动方案
留守儿童给父母的一封信的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
“纸短情长,爱要大声说出来”二、活动目的。
1. 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个表达对父母思念和爱的机会,让他们的情感得以倾诉。
2. 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系,增进家庭的凝聚力。
3. 引起社会对留守儿童家庭情感需求的关注。
三、活动主体。
[具体学校名称]全体留守儿童。
四、活动时间。
[具体日期],为期[X]天。
五、活动地点。
1. 信件书写:学校教室。
2. 信件收集与整理:学校办公室。
3. 信件邮寄:当地邮局。
六、活动准备。
1. 宣传动员。
班主任在班级内进行活动宣传,向留守儿童介绍活动的意义和目的,鼓励他们积极参与。
制作宣传海报,张贴在学校宣传栏,海报内容包含活动主题、时间、参与方式等,用温馨且有吸引力的画面和文字来打动孩子们。
2. 物资准备。
购买足够数量的信纸、信封、邮票。
信纸可以选择带有卡通图案或者温馨话语的,让孩子们写起来更有感觉。
准备一些小贴纸或者彩色笔,供孩子们装饰信件。
3. 人员安排。
每个班级安排一名指导老师,在孩子们写信的时候给予适当的引导,比如帮助他们组织语言,解答一些关于父母工作地点等疑惑,但不要过多干涉孩子们的真情实感。
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信件的收集、整理和邮寄工作,确保信件准确无误地寄到父母手中。
七、活动流程。
1. 第一天:启动仪式与写信指导(共2课时)启动仪式(第1课时)在学校操场集合全体留守儿童,由校长简单介绍活动背景,强调这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向父母表达内心想法的机会。
请一位留守儿童代表发言,说说自己对这个活动的期待,比如“我想告诉爸爸妈妈,我很想他们,希望他们能早点回来抱抱我。
”写信指导(第2课时)孩子们回到各自班级,指导老师先给孩子们展示一些充满感情的信件范例,可以是一些感人的名人书信片段,或者是之前活动中其他留守儿童写得特别好的信件(隐去姓名)。
指导老师给孩子们一些写信的小建议,像“可以先写自己最近的生活,有没有交到新朋友,学习上有没有进步”,“然后再说说自己对爸爸妈妈的思念,是每天晚上都在想,还是看到别的小朋友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时候特别想”,“最后别忘了表达对爸爸妈妈的爱和期待他们回来的心情”。
2031电大专科《办公室管理》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80)
2031 电大专科《办公室管理》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80)2031 电大专科《办公室管理》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 2180)盗传必究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1.办公室人员在社交活动中应选择下列哪项合适的话题()。
A.有共同利益的话题 B.夸耀你我的话题 C.贴己的话题 D.秘密的话题 2.文员在处理信访工作时,由收信人(单位)复信的情况是以下哪一种? ()A.初次写信,或者有过激言行的 B.有过激言行或者漫骂领导的匿名信 C.已做结案处理的 D.没有具体内容的匿名信 3.文员进行会议的计划和准备时,不应该做的是()。
A.会议场所的选择,要根据会议时间长短、花费多少作决定B.文员按照上司的指示,应事先调查时间安排对参加者是否方便 C.什么日期、时间召开会议应考虑议题的紧急程度 D.文秘人员必须配合会议议程,详细检查各项工作 4.在某些情况下,文员在安排日程计划表时可能获得上司的彻底信任,取决于两点:一是掌握足够的知识,了解业务的轻重缓急;另一是具有(),了解要求约会者的心理。
A.社交的能力 B.说话的技巧 C.听话的能力 D.听写的能力 5.宴会期间的祝酒,常规顺序应该()。
A.由主人和主宾先碰杯 B.由主宾和主人先碰杯 C.由女宾和男宾先碰杯 D.由男宾和女宾先碰杯 6.以下关于办公室职能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A.办公室为上司服务,其他职能部门不用顾及 B.办公室人员只要掌握办公、办事、办会知识和技能 C.办公室事务管理不仅有被动性,体现出来更多的是主动性 D.办公室管理具有集中性和整体性 7.文员对自己的工作要做到有计划地事先予以安排,要有科学的、明确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该(),是错误的选项。
A.分轻重缓急 B.决定工作次序 C.控制时间弹性 D.不留余地8.办公室,顾名思义,是办公的场所。
下列诸项中()应不属于办公室范畴。
前台工作的职责是什么
前台工作的职责是什么前台工作的职责是什么篇11.接待所有来访客户,根据客户初访、回访、电约、咨询、办事等不同情况准确进行分单及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做好前台记录。
2.接转销售中心所有来电,对客户咨询电话按顺序转接各销售小组,其它电话转接相关部门。
3.每天将置业顾问填写的来访客户洽谈记录单准确、及时录入电脑资料库,为本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必要的查询。
4.每日将前台记录的各项客户统计数据汇总上报市场部,同时定期、不定期为本部门及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资料。
5.负责销售部办公用品、礼品的申领、发放、管理。
6.销售部各种文档资料的收、发及归档工作。
7.客户优惠物业管理费单据的存档工作。
8.销售现场电视、背景音乐的播放、维护和管理。
9.负责销售现场及样板间所有资料架的布置、摆放。
10.定期盘点各种楼书资料的库存数量,按时上报市场推广部,发现不足及时申请以保证现场的正常使用。
11.销售中心纯净水的管理。
12.销售前台办公环境、秩序的维护。
13.遇各种突发事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14.严格执行前台管理细则中的各项规定。
15.做好其它的销售部内务工作。
16.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前台工作的职责是什么篇21、接听电话,接收传真,记录留言,按要求转接电话或记录信息,确保及时准确。
2、对来访客人做好接待、登记、引导,安排洽谈地点,及时通知被访人员。
对无关人员、上门推销和无理取闹者应拒之门外。
3、保持会议室清洁,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4、负责公司快递、信件、包裹的收发、记录等工作、通讯录的更新;5、负责复印、传真和打印等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合理使用,降低材料消耗。
6、配合行政人事的招聘工作。
7、负责公司饮用水的订购与管理。
8、按照公司规定协助人事部员工社保事项的联络与办理;9、负责采购、保管、发放、登记、盘点各项办公用品,定期统计各部门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需求,保证及时供应,定期汇总统计一次公司固定资产,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10、协助政府扶持基金的`申请,资质证件申请、变更、年检、复查等工作;11、协助公司与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局、社会保险公司等)的关系协调,保证政令通达;12、协助上级完成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事务。
生物安全事故经典案例
生物安全事故经典案例一、实验室感染事件1. 前苏联的斯维尔德洛夫斯克炭疽泄漏事件哇,这可是非常严重的一个生物安全事故呢。
在1979年,前苏联的斯维尔德洛夫斯克的一个军事微生物实验室发生了炭疽杆菌泄漏。
当时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没有按照严格的操作流程来处理炭疽杆菌。
结果呢,炭疽杆菌就泄漏到了周围的环境当中。
这个城市的很多居民就开始生病,出现了炭疽病的症状,像发热、呼吸困难、皮肤溃烂等。
据统计,有很多人因此丧生,给这个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这就告诉我们呀,在实验室里处理危险的生物制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一点都不能马虎呢。
2. 新加坡实验室SARS病毒感染事件2003年到2004年期间,新加坡的一个实验室发生了SARS病毒感染事件。
当时的实验室研究人员在进行SARS病毒相关研究的时候,可能是防护措施没有做到位吧。
有研究人员感染了SARS病毒,而且还把病毒传播了出去。
这可不得了呀,SARS病毒的传染性很强的。
这一事件让人们又一次认识到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多么的重要。
实验室里的每一个环节,从样本的采集、储存到实验操作,再到废弃物的处理,都必须严格把控,不然就可能引发严重的生物安全事故。
二、动物传播引发的生物安全事故1. 欧洲的疯牛病事件欧洲曾经发生的疯牛病事件也是生物安全事故的典型呢。
这是因为牛吃了含有朊病毒的饲料而引发的。
这些饲料是用动物的肉骨粉制成的,而这些肉骨粉可能来自于感染了朊病毒的动物。
疯牛病一旦爆发,那些牛就变得行为异常,走路不稳,最后死亡。
而且呀,这种病还能传染给人类,导致人类患上克雅氏病。
这可把欧洲的畜牧业和民众的健康都搞得一团糟。
这件事就提醒我们在动物养殖方面,饲料的来源一定要严格把关,不能使用有潜在危险的饲料,同时对于动物疾病的监测也要加强呢。
2. 非洲猪瘟的传播非洲猪瘟在很多国家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它主要是通过接触感染的猪、猪肉制品以及被污染的环境等途径传播。
一旦一个猪场感染了非洲猪瘟,猪就会出现高热、皮肤发红、呼吸困难等症状,死亡率很高。
组织行为学非正式组织
二 正式职权与非正式权力
• 权力是指对他人的影响或控制 • 五种权力来源:法定权;奖赏权;能够惩罚或建
议惩罚而具有强制权;专长权;模范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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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式权力
• 正式权力附属于职位 来自于上级委任 执 行主要是依靠组织的规章制度或组织共有 行为来强制实施 固定的;有着明确的边界 限制
• 多级性;不同层次等级的职权相互链接;形 成完整的权力体系
感需求出发;约束力大 不成文行为准则出发的 非正式组织奖惩办法迅速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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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非正式组织类型
• 按成因划分: 1利益型 凝聚力强 2信仰型 在共同理想 信念基础上形成 3兴趣型 4 情 感型 由感情 友谊或社交的需要;以情感为纽 带而形成 5亲缘型 由亲缘关系形成;比较稳 定 凝聚性强
• 按照作用和性质划分: 1积极型 目标和行为 对正式组织的目标具有积极作用 2消极型 对 正式组织目标具有消极影响;活动未超过法律 或规章许可范围 3 中立型 同正式组织的目 标行为没有明显相关关系 4破坏型 对组织目 标有明显的破坏干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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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的理性与政治过程
• 组织理性行为:组织行为目标明确;以逻辑 判断选择方案 广泛可靠的信息系统 中央 集权 最佳和统一的价值观;组织效率导向
• 政治行为:组织各集团目标利益冲突;对选 择方案信息掌握不够;决策过程信息模糊 各集团在决策中讨价还价 追求集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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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治行为——谋私利
• 表现为个人追逐权力 满足自己的绩效评价等 • 组织政治行为产生的要素是互相争权;政治结构
• 上行沟通:由下而上的沟通 下级向上级报告 工作情况 提出意见和建议 是上级了解下级情 况 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 职工参与
• 平行横向沟通:组织中同级之间 在纵向指挥 链之间的沟通 法约尔 跳板原则 沟通及时 正确;效率高;减少过滤失真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能力提升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于1997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于1997年12月30日以公安部部令发布。
该办法属于哪一性质的规范?A.行政法规B.国务院的决定C.规章D.一般规范性文件【答案】 A2、当谈及“理性的目的”所指向的对象时,拉伦茨认为、“其一关涉被规整之事物领域的结构,质言之,连立法者也不能改变的实际的既存状态,假使他要合理地立法的话,在作任何规整时,他都必须考虑及此;另一类是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其隐含于规整之中,只有借助这些原则才能掌握并且表达出规整与法理念间的意义关联。
”这段材料所反映的是法律解释中的哪一种?()A.历史解释B.体系解释C.比较解释D.客观目的解释【答案】 D3、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能否提起申诉?()A.行政赔偿调解书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提起申诉B.当事人只有提出证据证明行政赔偿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的,才能提起申诉C.当事人只有提出证据证明行政赔偿调解书的内容违法的,才能提起申诉D.当事人只有提出证据证明行政赔偿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才能提起申诉【答案】 D4、关于职业禁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犯罪的,不一定都属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B.行为人违反职业禁止的决定,情节严重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C.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决定职业禁止的,在有期徒刑与剥夺政治权利均执行完毕后,才能执行职业禁止D.职业禁止的期限均为3年至5年【答案】 B5、甲乙两人互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调解处理。
双方就医疗费赔付达成调解协议。
事后,甲履行了协议而乙没有履行。
甲依法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是:A.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赔偿损失B.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调解协议C.要求公安机关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D.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调解协议并判决乙赔偿损失【答案】 A6、西周时期婚姻“六礼”中的“纳征”指、()A.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婚期B.男家请媒氏向女方提亲C.男方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D.男方请媒氏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答案】 C7、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商业银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B.商业银行设立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并且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C.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按行政区划设立D.商业银行调整业务范围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答案】 D8、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A.罪刑法定原则既是刑法原则,也是宪法原则B.在我国,两高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指导下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事先审查的名词解释
事先审查的名词解释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信息传播的日益便捷,事先审查一词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
事先审查是指对某些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和审查的过程,其目的是控制、限制或过滤特定的信息。
这种控制往往是由政府、组织、机构或平台自主进行的,其目的是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特定的标准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一、事先审查的背景与目的事先审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一种信息管理的手段,旨在确保发布的内容符合特定的要求。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事先审查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包括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尊重个人权利等。
例如,政府通过事先审查可以防止恐怖主义宣传的传播,保护社会的安全稳定;网络平台通过事先审查可以过滤低俗色情、虚假信息等有害内容,确保用户有良好的使用体验。
然而,事先审查也可能滋生权力滥用、损害言论自由等问题,因此在实践中需要谨慎对待。
二、事先审查与言论自由的关系事先审查往往与言论自由产生冲突,需要平衡的是保护社会秩序与尊重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
言论自由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保障了人们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力,同时也为社会的进步提供了动力。
事先审查的实施往往涉及对信息的过滤和限制,可能限制人们表达自己观点和思想的自由。
因此,在进行事先审查时,需要进行慎重的权衡,确保言论自由与事先审查之间的平衡。
三、事先审查的挑战与问题事先审查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首先,面对日益复杂多样的信息形式和传播途径,事先审查的实施难度不断增加。
信息在互联网的空间里迅速传播,很难事先进行全面的审核。
其次,事先审查的标准和尺度难以统一,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甚至不同组织、不同机构对于要审核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和标准。
这就使得事先审查的实施变得复杂且具有争议性。
最后,事先审查可能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和操控。
一些机构或平台可能利用事先审查的机制对信息进行操纵,使得用户只能接触到特定的、经过筛选的信息,从而导致信息失衡。
四、未来事先审查的发展趋势面对上述挑战,事先审查也在不断发展和演变。
关于审前案件信息的传播与控制
审前案件信息的传播与控制下2、程序上的控制。
美国法院很大程度依靠陪审团挑选程序来保护刑事审判免受审前传播的污染。
依靠陪审员挑选程序,将已经受到媒体影响的预备陪审员,或者当陪审员已经受到媒体影响而形成预断时,立即淘汰而避免进入审判程序。
美国法院认为,当不可采的证据通过新闻报道到达陪审员处时,对被告人构成偏见。
在审前传播被告人有罪的官方说明、有关被告人以前刑事记录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信息和另一个被告人对另一项谋杀的供述,也不可避免地反映了关于有罪和量刑预断的气氛。
1966年Sheppard v. Maxwell案是为避免审前公开的负面影响,维护公平审判的一个典型案例。
该案中,最高法院推翻了一个受尊敬的Cleveland的医生的有罪判决,他被指控在他们7岁的儿子睡觉时棒打他怀孕的妻子。
围绕Sam Sheppard 审判的公开性非常严重:媒体从社区中得到许多诬陷的、不准确的和不可采纳的信息。
法院指出:“在法院排除这些证据没有意义,因为新闻媒体已经向公众传播了这些信息。
”新闻媒体甚至指挥侦查的进程。
法医在被媒体要求的同一天被审查,Sheppard 最终在杂志首页提出:“为什么不把Sam Sheppard抓起来?”和“继续,将他抓起来”的那天晚上被逮捕。
法院最终认为,广泛的审前公开,与法庭“嘉年华般的气氛”,内在地具有审前司法偏见,因此推翻了他的有罪判决。
根据Sheppard案,法院可以通过一些控制手段来减轻审前公开的有害效果,包括控制法庭的气氛、将证人隔离、控制法律执行人员的披露、改变审判地点、予以诉讼中止、隔离陪审员、推迟审判直到偏见的危险消除和命令重新审理。
英国传统上主要依靠藐视法作为加强媒体纪律的手段,但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英国也逐渐利用中止诉讼或撤销有罪判决来处理审前传播导致公平审判不可能的案件。
[15]法院有权基于程序滥用和保护被告人免受不公平的审判为由,对审前公开的案件中止诉讼。
法院也可以基于压迫的理由而限制审前公开。
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浙理工学【2017】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接受浙江理工大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外参加教育实习、考察、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社会活动的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对学生违纪进行处分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原则,坚持保障学生申诉权原则,应当做到事实清楚、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使学生违纪处分切实起到惩戒和教育作用。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但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的学院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重处分:(一)故意造成调查困难的。
(二)制造障碍、妨碍调查取证的。
(三)对检举揭发人、证人或工作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
(四)实施两次以上违纪行为的;在校期间已受过处分的。
(五)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违纪行为的。
(六)其他应从重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减轻处分:(一)公安司法机关认定有自首情节的。
(二)主动提供情况,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并查证属实的。
(三)积极协助组织查清违法违纪事实的。
(四)违纪后有主动采取消除影响、挽回损失、减轻违纪所造成后果的行为的。
第九条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违纪行为的,不予处理,但是应当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古代诉讼审判制度
古代诉讼审判制度–一、起诉形式及限制–(一)起诉形式•中国历史上自西周时起对起诉形式已有了较具体的规定。
西周时以财货相告称“讼”,即民事诉讼;以罪名相告称“狱”,即刑事诉讼。
说明当时已有民、刑诉讼之划分。
无论民事还是刑事诉讼,大都由原告或当事人起诉,类似当今之自诉,轻微的案件以口头起诉即可,重大案件则须提交书状,民事案件书状称“傅别”,刑事案件书状称“剂”。
起诉须交纳诉讼费,民事诉讼双方须交纳“束矢”(一百支箭),刑事诉讼双方须交纳“钧金”(三十斤铜),如不交纳则被认定“自服不直”,或不予受理,或判以败诉。
•中国古代自秦朝起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起诉制度,其起诉方式根据起诉主体之不同主要有两类:–一是官吏代表官府对罪犯的起诉,类似今之公诉;–二是当事人及其家属直接对罪犯的起诉,类似今之自诉。
–汉代称起诉为“告劾”,与秦朝一样,分当事人自诉与政府官员公诉两种形式,但其公诉人主要是监察官吏。
由于汉代起诉形式更接近近世,且基本定型,所以一直沿袭至清末。
只是有些朝代称谓不同或有些特殊规定。
•(二)自诉的限制–1.限制亲属相告,尤其严禁卑幼控告尊长,奴妾控告主人–早在西周时期便规定父子不得相讼,下级贵族不得控告上级贵族。
–秦朝在限制子告父母、奴告主方面有更为具体的规定。
秦朝将自诉案件分为“公室告”与“非公室告”:公室告是指控告与自己无血缘关系的他人盗窃和杀伤等行为,此控告司法机关必须受理;非公室告是指父母控告子女盗窃自己财产或子女控告父母、奴妾控告主人肆意加诸自己各种刑罚,此控告官府不予受理,如果坚持控告,则控告者有罪。
–汉朝时确定了“亲亲得相首匿”的刑法原则,规定亲属之间可以互相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
同时,严禁卑幼控告尊长,违者以不孝死罪论处。
–自此至清的历朝历代基本都有卑幼不得控告尊长的规定,视告发尊长或证言尊长为犯罪行为。
–直到近代的中华民国南京政府,都有对直系尊亲属和配偶不得提起自诉的规定。
–2.严禁诬告•中国历史上自秦朝起便有严禁诬告的诉权限制。
传播媒介的发展历程
(2)劳动力主体不再是机械的操作者,而是信息 的生产者和传播者;
(3)交易结算不再依靠现金,而是主要依靠信用; (4)贸易不再局限于国内,跨国贸易和全球化成 为主流。
信息化时代的两个阶段:
初级阶段:50—80年代,报刊、广播、电 视等传媒高度普及,个人媒介日趋多样化,电话、 录音、录像、摄影、传真机等普及。
• 1609年,德国《报道与新闻报》是现存最早的 印刷报纸,每周一张。
• 1660年,德国周刊《莱比锡新闻》改为日刊, 世界最早日报。
• 19世纪30年代中期,纽约出现“便士报”。它 们带有突出的商业色彩,追求利润,成本低,价格 便宜(1便士1份),普通市民可以购买。“快速印 刷技术和报纸的基本概念相结合,形成了第一种真 正的大众传播媒介。”(大众传播诸论,p26)
书籍。
•
宋庆历年间(1041—1048)毕升发明胶泥活字印刷术。
元、明时期,出现木活字和锡、铜、铅活字。活字印刷由蒙
古人传入欧洲。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1456年,德国谷腾堡发明金属活字印刷法,印 了几百本《圣经》。把造酒的压榨机改装成印刷机。
• 古登堡的印刷术标志着印刷时代的新纪元。 • • 印刷的机械化导致近代报刊的诞生。 •
文字的出现,增强了信息的传递、记忆、积累和 传承能力,传播在空间和时间上发生重大变革。
加速体外化媒介系统的进程:石壁、石器、陶器、 青铜器----甲骨、竹简、木简----纸张,书写材料趋 于轻便化,信息传递越来越容易。道路、驿站,使信 息在更大范围传播。
以文字为核心的体外化信息系统的形成和扩展, 大大推进各地区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交流和融合。秦 始皇实行“书同文、车同轨”制度,可见文字的巨大 作用。
中国法制史(高起专)练习题
中国法制史(高起专)练习题《中国法制史》练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商代的中央最高司法长官为()。
A、大理B、司寇C、正D、史2、“尚书·康诰”中记载:“小人有罪,非眚,乃惟终┉”,其中惟终的含义是()。
A、过失B、故意C、惯犯D、偶犯3、在秦代,把一般刑事犯人罚去充边地,充当()伺望敌情,是秦代劳役刑最轻的一种。
A、斥候B、罚作C、司寇D、隶臣妾4、春秋决狱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A、董仲舒B、汉文帝C、汉景帝D、萧何5、重罪十条的规定,始见于()。
A、新律B、晋律C、北齐律D、大统式6、西周时期一般把刑事案件称为()。
A、讼B、狱C、傅别D、质剂7、春秋初期,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标志是()。
A、作“被庐之法”B、制定“常法”C、制定刑书D、铸刑鼎8、不属于秦代的法律形式是()。
A、式B、法律文告C、令D、廷行事9、中国古代成文法法律体系全面确立的时期是()。
A、战国时期B、秦汉时期C、隋唐时期D、宋元明确时期10、西周周王下的中央主要司法官员称为()。
A、大理B、大司寇C、士D、史11、下列刑罚中,哪个属于秦代的经济刑()?A、城旦舂B、耐C、赀D、收12、中国古代法制走向极端专制的时期是()。
A、战国时期B、秦汉时期C、隋唐时期D、宋元明确时期13、战国时期,魏国《法经》的作者是()。
A、子产B、李悝C、范宣子D、商鞅14、汉高祖曾命令叔孙通制定()十八篇,贯穿了礼的精神。
A、傍章律B、越宫律C、左官律D、朝律15、()将《晋律》的刑名、法例合并为一篇,名为名例,置于律首。
A、北齐B、北周C、北魏D、魏二、多项选择题1、西周时期,解除婚约的条件与限制的制度有:A、六礼B、七出C、三不去D、五听2、春秋初期,晋国、郑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标志是()。
A、作“被庐之法”B、制定“常法”C、制定刑书D、铸刑鼎3、下列刑罚中,哪个属于经济刑?A、城旦舂B、耐C、赀D、罚金4、西汉时期打击和控制诸侯王的势力而制定的法律有()A、九章律B、酎金律C、左官律D、朝律5、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礼法结合体现在关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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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案件信息的传播与控制上徐美君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对审前案件信息的传播作出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未有规定。
在现今大众传播时代,尤其是网络的迅猛发展,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具有现实的必要性。
一、审前案件信息传播面临的价值冲突由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对审前案件信息的传播作出限制,因此司法实践对审前案件信息的公开采取的是支持态度,允许媒体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采访案件的侦检人员,对案件进行客观报道;同时鉴于媒体的报道权,侦检人员对媒体的采访要求,一般不会拒绝,通常情况下会向媒体出示相关的文件,甚至发表评论,以使媒体能够全面、深入地报道案件。
公平审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原则,联合国的文件对此也加以了确认。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家公约》第十四条规定:“人人有资格由一个依法设立的合格的、独立的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为保障公平审判,我国刑事诉讼法摈弃了以往审前法官能够接触和阅读案卷的做法,将法官在审前能够接触到的案件材料仅限于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1]以尽量避免法官在审前通过阅读案卷材料而产生预断。
但是由于未对审前侦查人员、检察官、律师对案件信息的披露作出限制,事实上法官仍然可以从媒体中了解到案件的相关信息。
相比较于阅读案卷材料,媒体报道,尤其是电视报道,更具形象化、趣味性、可接近性和全面性等新闻报道特点,更直观,也更易于被普通民众接受。
尤其是媒体对案件作出一些有倾向性的报道,或者案件的经办人员在审前发表倾向性的评论,极易影响法官在审判时保持中立的立场。
美国学者的研究表明,审前对案件内容的公开确实严重地使陪审团产生偏见。
几项研究都表明审前案件信息公开,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对被告人的同情、将被告人作为典型的刑事罪犯、对被告人有罪的审前预断以及最终有罪宣告的评估都产生影响,并且越多了解案件内容的人越容易支持公诉。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审前公开都必然有害。
一些审前受媒体广泛关注或报道的案件,最终并没有被宣判有罪,是很有力的说明。
尽管不准确的犯罪事实或细节最初可能使法官产生对被告人不利的偏见,但是审判时出示的证据可以使这种偏见消除。
当然,最终没有被判决有罪也不能说明审前公开不会导致偏见。
因为尽管存在对被告人产生偏见的审前公开,由于针对被告人的案件薄弱或者理由很不充分,最终因为证据薄弱而宣告被告人无罪。
另外,改变审判地点,或者更换审判人员,也可以成功地消除这种偏见。
再者,当衡量审前公开的影响时,不仅涉及公开的数量,公开的性质也是重要的内容之一。
对被告人翻供、前科、测谎失败的公开,或公开在审判时不可采纳的证据,都比其他内容的公开更富破坏力。
现代社会充分认识到舆论对于审判的监督功能,如罗素所说,法律如果没有舆论的支持几乎毫无力量。
作为有效力的法律,它依赖舆论甚至比依赖警察的权力要多。
舆论对于公平审判的保障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
媒体作为有效的司法执行的侍者角色进一步使它与司法制度的关系复杂化,因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媒体既是公平审判保障的同盟,也是敌人。
媒体帮助确保公平审判,揭露法律执行人员的滥用职权,并对司法权力的潜在滥用提供最有效的限制。
由此一些人认为,媒体作为司法的看门狗,并不产生媒体自由和公平审判权利之间的冲突。
但是,媒体在展现其公共责任影响力的同时,不会不被怀疑,不受限制的有偏见性的公开会破坏刑事审判的公平性。
一些人认识到媒体与审判之间的紧密关系,故意在审前传播案件内容,引导或愚弄民众,希望利用民众舆论对法官施加压力,达到其所要的审判目的。
尤其是现今的发达网络,不仅使这种做法可行,而且依据网络瞬间传遍全球的传播速度,可以短时间内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其对法官审判的干扰巨大,非传统媒体可及。
这种做法使法官审判被民意所控制,不仅法官的独立性丧失,还使法官审判沦落为民意审判、报纸审判。
在审判公开、审判公平的同时,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案件事实尚未查清,如果此时就对犯罪事实以及涉嫌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公开,最后法院确认的事实与侦查起诉阶段认定的事实有出入,或者侦查起诉认定的事实没有得到法院的确认,那么事实上是媒体提前对案件作了审判,使犯罪嫌疑人在舆论的作用下被定罪。
按照心理学家荣格的观点,每个人从一出生就有所谓的人格面具,潜意识里具有一种能力,能够根据不同的情景、场所来调整自身的角色,公开展示自己的一面,给人一个好印象,以得到社会承认,保证与人,甚至与不喜欢的人和睦相处。
[3] 中国人自古也有好面子之说。
即使之后法院审判不认可侦查起诉认定的事实,但是对广大民众来说,可能并不关心最后法院判决的真正内容,更愿意接受之前媒体的报道,况且按照我国现行的实践,媒体并不会因为法院的判决内容与之前报道内容不符而就此另作专门的报道。
因此尽管现行司法解释将名誉权的侵害限定在“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 [4]并不认可这种行为构成对犯罪嫌疑人名誉权的侵害,但是对犯罪嫌疑人心理上的伤害却是客观的存在。
从此犯罪嫌疑人被媒体撕破面具,生活在报道的阴影下,很难再获得周围人的认同。
显然,审前案件信息的公开严重违反公平审判原则,并且对犯罪嫌疑人也造成严重伤害。
但是,如果完全禁止审前案件信息公开,则又违背新闻及时原则,并有可能侵害公共利益。
从传统新闻学意义上说,及时性是指对新闻报道追踪新闻事实的效率的度量。
新闻通常被人们视之为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新近”是指该新闻事件总是在离发布时间或当下尽可能近的时刻发生。
对于一些媒体来说及时通常意味着在刚才、当天、不久以前。
对于新闻工作者而言,如果不能及时报道某一个新近发生的事实,也就意味着它还将错过下一班车——下一批新闻。
新闻的及时性是新闻的第一要素,它最能体现新闻的相关性和有趣性。
美国CNN有线电视新闻多采用直播形式,并以“抢独家新闻,我们就能击溃任何一家广播公司”作为出奇制胜的经营之道。
[5]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公众知情权的不断进步,现代的新闻甚至在对新闻的及时性报道基础上要求全时化报道,以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向受众者提供尽可能多的资讯。
刑事犯罪案件作为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活动,本身具有极强的新闻效应,尤其是涉及面较广、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更是如此。
在追求独家新闻的驱动下,许多记者甚至深入作案现场,对案件进行全方位、深入的报道。
显然,这样的报道是新闻传播学提倡的,同时也凭借报道的生动性和可接近性,能起到积极的法制宣传作用。
如果完全禁止审前案件信息传播,那新闻的及时性将不复存在,这对新闻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同时,由于不能对案件予以及时报道,一些正在进行,对社会公众具有威胁的案件将被隐藏,这样普通公众将因为知情权的丧失而失去对危害的防范。
现代新闻在满足公众知情的需求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引导和警示功能。
尤其是对公共突发事件,传媒更应当是第一时间向民众发布消息,担当普通民众的传声筒。
在西方发达国家,第一时间里电台电视台就会向全社会发出警告。
在美国,记者到达现场甚至比警方还早。
2002年南京投毒案就是一个明显的反证。
当医生向警方报案,建议火速关闭早餐店时,时间是凌晨五点左右。
但是,当局直到早上将近八时才查封了早餐店,而媒体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对此事件予以报道。
结果,任由民众从五点到八点这段早餐高峰期到这家早餐店继续吃早餐而造成进一步中毒。
[6]所以,如果完全禁止审前披露案件信息,可能还危害公共利益。
诚如大法官丹宁勋爵所说,“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牢牢记住,在公平审讯或公平解决案子的过程中,除了当事人的利益之外,还有另一重大利益需要考虑,这就是有关国家大事的公共利益和就此种大事发表公正意见的新闻自由权利。
必须在一种利益和另一种利益之间进行权衡。
在有些案件中,主要的问题可能是公共利益而不是当事人的私人利益,在这类案件中公共利益是主要的,因而公正的意见是可以发表的”。
[7]审前案件信息的传播是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命题,它关系到刑事诉讼一系列价值的实现——公平审判、保护公众利益、犯罪嫌疑人的隐私和名誉权,同时还与新闻的及时性密切相关。
但是这些价值并不是完全兼容的,在一些情形,甚至互相抵触。
“言论自由和公平审判是我们民主最珍惜的两项价值,在它们之间进行选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8]民主社会的刑事诉讼则应当在这些价值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三、审前案件信息传播控制的世界经验无疑,言论自由是西方国家普遍保障的一项民主价值,但是由于言论自由与公平审判之间的紧张关系,没有一个国家无保留地保护言论自由。
例如加拿大在提倡媒体自由的同时,强调如果对于保护个体的自由,比如享有公平的和不偏见的审判是必要的,就会限制媒体自由。
在瑞典,新闻媒体不能报道被告人的名字,直到他们被宣告有罪。
在澳大利亚,公平审判一般优先于媒体的报道权,媒体如果发表一些对现行或将来的刑事审判的公平构成威胁的材料时,将可能被处罚。
这充分反映了公民权利与其他民主价值之间相竞争的状态。
从世界范围来看,为追求公平审判,同时又照顾到媒体自由,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对审前案件信息的传播予以限制。
1、设立藐视法庭罪。
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
英国藐视法庭的法律来源于普通法和制定法。
根据普通法原则,英国法院有权“预防或惩罚倾向于阻碍、偏见或滥用司法执行的行为”。
[9]当嫌疑犯被逮捕时,除了姓名、年龄、职业以及被指控的罪名外一概都不准报道。
即使犯罪嫌疑人对警方作了供述,也不得提及。
并且不允许在审前发表任何证据以及评论意见。
违者就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罪,被处以罚金或徒刑。
但是20世纪70年代的《星期日泰晤士报》因对一起审理中的案件发表评论而被指控藐视法庭的案件,促成有关规则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在欧洲人权法院最后裁定上议院对该案的裁决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后,英国于1981年颁布了藐视法庭法(Contempt of Court Act 1981),寻求放宽普通法中认定藐视的标准,建立公平审判与自由言论利益之间的平衡。
1981年法案主要是通过“向普通公众公开的,对讨论中的司法程序构成严重阻碍或偏见危险的出版物”科加严格责任来限制审前案件信息的传播。
“出版物”包括有线节目服务或其他任何传播形式中向普通公众或一部分公众发布的任何言论、书面文字和节目。
被认为有藐视行为的出版物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情况:(1)公布被告人早期犯罪记录;(2)公布刑事审判的某些细节;(3)发表被告人的照片等。
同时为了保障传播自由,法案规定“严格责任”只适用于“进行中的程序(activeproceedings)”,对媒体的限制只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令状被签发)后才开始,直至程序结束,上诉程序被认为是“进行中的程序”。
是否构成藐视与出版者的动机无关。
同时法案还规定了“无辜出版(innocent publication)”的例外,但是该项例外只有在出版者予以了合理的照顾,不知道并且也没有理由怀疑相关的诉讼程序在进行中才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