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018年创客中国永兴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2018年创客中国永兴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第一篇:2018年创客中国永兴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2018年“创客中国”永兴县中小微企业创新
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初稿)
一、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二、大赛目的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8年“创客中国”永兴县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打造中小微企业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产业链对接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促进中小企业“上云”,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特别是中小型新生代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掀起创新创业的热潮,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创新创业水平,打造推动永兴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强劲引擎。吸引外来者在永兴投资创业,永兴籍人士返乡创业。
三、大赛时间
2018年4月初至5月底
四、大赛组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成员:
大赛设办公室和秘书处,办公室设永兴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由
兼任办公室主任,大赛秘书处设在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县新生代创新创业联合会、永兴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秘书处负责人由
担任。
五、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永兴县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县人社局、经科局、财政局、县就业服务局、县新生代创新创业联合会、永兴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3、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法治办、县开发区、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商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县农业局、县工商联、县科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城管局、县扶贫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银行、永兴电视台、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
级版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18.09.18
•【文号】国发〔2018〕32号
•【施行日期】2018.09.18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
意见
国发〔2018〕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实现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创新创业环境持续
改善,创新创业主体日益多元,各类支撑平台不断丰富,创新创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创新创业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还存在创新创业生态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尚不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还不充分、创新创业国际合作不够深入以及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有利于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力,有利于创造优质供给和扩大有效需求,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洛阳市工信局惠企政策宣讲0707
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省、市级制造业创 新中心是创新平台的一 种重要形式,它主要是面 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 大需求,以重点领域前沿 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 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 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充分 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 体,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 生态系统。
功能 定位
1 制造业协同创新的新型载体 2 制造业技术转化的中试基地 3 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公共平台 4 制造业创新人才的培养中心
01
可享受政策
(省财政落实)对经省认定的成套设 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对省内研 发和购买使用单位按照销售价格的5% 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 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省财政按综合 投保费率3%的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 费的80%给予补贴。
02
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豫财企〔2018〕16号);关于印发 《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办法》 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5〕140号);洛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 年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
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牵头单位条件
1
在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的领先 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雄厚的 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较强 的研发能力,有较好的技术创 新机制和创新效益,有近5年 内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省 级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牵 头单位一般应建有省(部)级以 上创新载体。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8〕13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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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1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拓展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增强项目承载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统筹规划
(一)明确园区定义。小微企业园区是指具有明确产业和功能定位,具备相应规模,符合相应建设标准,具有完善功能布局,拥有统一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实现集中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小微企业集聚发展平台。各地工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的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协调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的小微企业园区备案认定。
(二)实施规划引领。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小微企业园区建设主体责任,科学编制小微企业园区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各地政府(管委会)自建自持(含委托代建)小微企业园区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金华市区新建工业小微企业园区项目应安排在主城区一环线以外。
(三)突出发展重点。各地要围绕纺织服装、五金、小商品、建材、化工、水晶、红木家具、食品等传统产业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园区,集中规划建设电镀、印染等涉及产业配套的小微企业园区。
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示范基地,是指经省经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创业创新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具有示范意义与作用等特点。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第四条省经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负责示范基地的公告和管理。各市、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组织负责本地区示范基地的建设培训、指导扶持、申报推荐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示范基地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示范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2年。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步伐,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6月2日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国发〔2012〕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14号)、《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
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18.11.29
•【文号】工信部企业〔2018〕258号
•【施行日期】2019.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
范平台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企业〔2018〕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172号),经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名单,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京知呱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河北冠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174个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示范平台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
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省级及行业协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总结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总
结
一、前言
小型微型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具有灵活性强、创新能力强等特点,对于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及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支持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政府和企业界提出了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倡议。本文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借鉴和指导。
二、建设背景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建设,是为了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而进行的重要举措。基地的建设将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为其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建设成效
自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取得了显
著成效。首先,基地在政策扶持方面取得了突破,通过政策支持和资
金扶持,为入驻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金保障。其次,基地
在硬件设施和服务支持方面实现了快速发展,建设了配套完善的办公
场所、实验室、共享资源等设施,并提供创业培训、导师辅导、技术
支持等全方位的服务。再次,基地建设促进了小型微型企业的创新创
业活动,吸引了一大批优秀企业入驻,为其提供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为其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基础。最后,基地建设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
的发展,带动了就业增加、经济收入提高、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成果。
四、存在问题
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和不足。首先,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有的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对入
驻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大,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其次,基地建设中的
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计划书
附件1:
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
的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造"双创"升级版;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双创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在总结现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经验基础上,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支持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着力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地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
能力和水平、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规律,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支持引导地方和社会力量在提升双创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双创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近距离推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支持一批实体经济开发区,引导开发区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各类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提高创新创业服务和资源融通的质量与效率;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引导中小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有所突破,在细分行业领域成长壮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在此基础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地方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138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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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8〕13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1.支持中小企业加大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打造一批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的“隐形冠军”企业。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当年在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以及产品研发投入总额达300万元,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
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中小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实施信息化改造,对新获认定的省级信息化示范企业(平台)等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
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4.18
•【字号】淄政办发〔2018〕18号
•【施行日期】2018.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
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引导小微企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努力推动其做大做强,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注重扩大空间、集约用地、创新服务、财政扶持,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小微企业集聚发展。
二、发展目标
按照“科学规划、集约用地,特色明显、产业集群,功能配套、产城融合,服务集成、管理规范”的建设要求,坚持小微企业园区建设与区域产业空间优化、行业整治提升、旧改拆违土地利用、招商引资、技术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快新建、改造、提升一批小微企业园区,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的优质载体。力争通过3年努力,在全省率先建成20个用地集约、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创新发展的小微企业园区,每个园区集聚企业至少达到60家,总量达到2000家以上,新入驻科技型、高成长型小微企业占比达到50%以上,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小微企业示范园区5个以上。
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认定公布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基本特征。
第三条省级示范基地申报主体包括: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
第四条示范基地申报遵从自愿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级示范基地进行认定管理和指导培育。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布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11.28
•【字号】杭政办函〔2018〕139号
•【施行日期】2018.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
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8〕1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8日杭州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促进我市小微企业成长和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有效激发其内生动力和成长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契机,发挥杭州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先发优势,以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全面推进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主体结构、产品结构、增长方式、空间布局、管理方式“六位一体”转型战略举措。着力培育新产业、开发新动能、加快新发展,打造“小而精、小而新、小而专、小而美、小而洋”的小微企业集群,提升小微企业主体活力和质量效益,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提供坚实基础。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第三条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公告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进行管理。
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土建工程主要包括研发楼、创新楼、小试车间、中试车间、标准厂房、培训中心、职教中心、实训基地、综合服务大楼、多功能视频展示厅、多媒体功能厅、商务洽谈厅、学术交流中心、技术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职工宿舍、公寓楼、专家楼、餐厅、文化会所、幼儿园、便民超市、医疗服务站点等,建(构)筑面积为2734200m2。
(四)设备方案
主要设备有电脑、多媒体讲台、移动式展台、UPS电源、信息查询系统、电梯、空调、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等,企业生产、服务设备各自进行选购。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共6年(68个月),分两期实施。
一期:2015年5月-2015年3月
二期:2015年4月-2018年12月
(六)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共计507919.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507351.9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7.78万元。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建设规模
某某小微企业基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某某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项目,以“创业创新、企业孵化、产业集聚、示范带动、协调发展、综合服务”为发展方向,重点构建七大主导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汽车配件业、绿色食品业、绿色印刷业以及电子信息业,共占地面积3300亩,总投资507919.7万元,分二期进行。项目共分为三个板块:工业生产板块、商业服务板块和生活服务板块。其中,工业生产板块致力于中小型企业的创业培育以及成熟企业的生产壮大,占地面积2250亩,主要建设有科技楼、研发楼、中试车间等共11栋,总部基地20栋,标准化厂房310座,建筑面积1522300m2,空留订制厂房(预留地)面积150000m2;商业服务板块以综合服务大楼为主体建筑,集行政管理、便捷服务、商务洽谈、人才技术培训等综合性服务于一体,占地面积390亩,建筑面积264200m2;生活服务板块是为入驻基地的企业专家、职工提供休闲居住的场所,占地面积660亩,主要建设职工宿舍、公寓楼、专家楼、餐厅、幼儿园、便民超市、文化会所、医疗服务站点等,建筑面积为792300m2,可入住约2万户。项目投产后,将吸引700户小微企业落户,孵化300户微型企业,年培养技工3000余名,年培养企业家近300余人,年孵化项目约1000个,可实现年产值100亿元、新增税收7亿元左右,解决近20000人的就业问题,带动周边物流、餐饮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带动间接从业人员30000人。
2018年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
2018年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格式)
项目编号(由省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