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观山湖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小微企业园提质扩规双十行动实施方案
小微企业园提质扩规双十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小微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 深化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 将小微企业园打造成为“小而专、小而高、小而好”的企业成长、产业培育平台, 结合全区实际, 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全省小微企业园现场推进会等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要求, 紧抓全区列入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实施主体、“标准房”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全列等契机, 锚定“园区提质、企业扩规、承载升级”三大目标, 落实十大举措, 创新十条政策, 着力将小微企业园打造成为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集群化发展的重要承载地和“小升规”企业培育的主平台, 为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贡献更多力量。
二、工作目标(一)园区提质。
2021年, 新增省级“四星级”、“五星级”园区2个以上, 市级“三星级”园区2个以上, 省“数字化”园区1个以上;力争新增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平台1个。
(二)企业扩规。
2021年, 全年确保培育“小升规”企业30家, 力争 50家, 亩均税收增长15%以上;引导入园企业强化产品、技术创新, 新增发明专利数60个, 申报市级及以上首台(套)2个以上, 力争市级及以上“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三)承载升级。
实施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 坚持准公共属性, 按照“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理念, 将小微企业园打造成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便捷优化、社会服务高效集成的现代产业社区。
三、工作举措(一)严控园区建设标准。
按照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导则, 严格执行不同产业小微企业园厂房层高、开间进深、结构承重、物流通道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环保、信息网络以及集约化仓储物流快递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严格执行合理配备园区生产、生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基本要求。
贵州六大产业基地内容
贵州六大产业基地内容贵州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省份,地处喀斯特地貌区域,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地理环境。
为了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贵州省政府确定了六大产业基地,分别是经济特区、服务业创新发展试验区、装备制造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奢侈品产业基地和生态文化旅游区。
经济特区是贵州省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主要包括贵阳市和遵义市。
这两个城市是贵州省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贵州省改革开放的窗口。
在这个特区内,政府鼓励大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提供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贵州经济的稳定增长。
服务业创新发展试验区主要包括贵阳市和铜仁市。
贵阳市作为贵州省的政治和经济中心,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服务业经验和资源。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贵州服务业的发展。
装备制造业基地主要包括毕节市和六盘水市。
毕节市地处贵州省西南部,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政府将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扶持力度,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吸引企业投资,推动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现代农业示范区主要包括六盘水市和铜仁市。
贵州省拥有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和条件,政府将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加大科技投入,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培育壮大农业产业。
奢侈品产业基地主要包括贵阳市和遵义市。
贵州省有着独特的民族文化和手工艺传统,政府将推动贵州本土品牌的发展,培育奢侈品产业,打造高端品牌和产品,提升贵州省的品牌影响力和经济效益。
生态文化旅游区主要包括黔东南州和黔西南州。
贵州省的自然风光独特而优美,政府将加大对旅游业的扶持力度,推广贵州的旅游资源,提升旅游设施和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促进贵州省旅游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贵州省政府确定的六大产业基地是为了推动贵州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政府将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培育壮大产业,不断提升贵州省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同时,政府也将加强对基地发展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各个基地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为贵州省经济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2016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案例分析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目录第一部分、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基本情况 (3)第二部分、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发展现状 (5)第三部分、创业创新基地示范目标 (8)第四部分、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示范内容 (10)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21)第一部分、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基本情况生态工业园区始建于1994年,200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工业园区,2012年被省工信委认定为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XX省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2013年被省工信委认定为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全市重点扶持打造的“两个园区”之一;2014年被省人社厅、省工信委认定为省级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园区南通青海西宁、北邻张掖辐射内蒙、东连兰州辐射中东部省市、西接酒泉辐射新疆,居中区位优势明显;园区位于甘州区、山丹县和XX县交接地界,国道227线、张扁高速和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纵贯全境,邻近国道312线、兰新铁路、连霍高速和东乐货运站,毗邻张掖军民合用机场,处于航空、铁路、公路交错互补的“金三角”地带,交通物流快捷便利;园区土地全部为国有未利用地,规划面积足,用地成本低,发展空间大,地质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园区所处地界开阔,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距西气东输天然气管线20公里,地下水年可开采量达1.6亿立方米,现有330KV变电站1座、110KV 变电站1座、35KV变电站2座,发展工业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生态工业强县战略,坚持把工业园区作为促进全县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有效平台,着力打造集聚效应明显、服务功能完善、特色产业突出、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工业园,园区聚集要素、引进项目、吸纳企业的正效应逐步释放。
特别是2013年以来,按照省委书记视察张掖工作“八个一”要求中“打造一个新型工业产业园”的指示和市县两级“两个园区,千亿产值”发展战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修编了《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工作报告
【导语】就其内容⽽⾔,⼯作报告就是把⼀个时间段的⼯作进⾏⼀次全⾯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从⽽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
以下是整理的⼩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作报告,欢迎阅读!1.⼩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的决策部署,深⼊开展中⼩企业服务体系提升⼯程,紧紧围绕全年⼯作⽬标,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引导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中⼩企业服务能⼒,促进中⼩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对中⼩企业服务⼯作的领导,成⽴市民营经济领导⼩组,建⽴例会、企业家座谈会、年度⼯作总结会、年度表彰会等制度,完善绩效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争先进位的⼯作氛围和奖惩分明的考核导向。
2.加强基地建设。
依托市内14家省级⼩微企业创业基地,在已建成基地及园区的基础上,加强企业及⼈才引进,做好企业培训,增强⼿续代办的能⼒,帮助企业融资贷款,不断优化“⼀站式”⼊驻服务⽔平。
基地运营商县为⽆为电⼦商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分别获得省级民营经济政策奖补资⾦110万元。
各县区对于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亦是⾼度重视,如经济开发区⼩微企业创业基地成功申报市级返乡创业园并获得补助资⾦100万元;电商产业获得省⼩微企业基地奖补50万元、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100万元;衡⼭众创园获得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100万元等。
3.吸引企业⼊驻。
2019年相继印发了《2019年全市⼯业经济⼯作要点》《中共市委市⼈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市返乡创业⼯程的实施意见》《2019年返乡创业主攻⾏动重点任务》等,开展返乡创业⼯程年度考核,严格落实“⼀把⼿”⼯作职责。
全市返乡创业平台达49个,总建筑⾯积逾400万平⽅⽶,带动就业4.8万⼈。
其中,省级⼩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2家,⼊驻企业729家,开展服务活动2834次,服务中⼩企业3480次,累计毕业企业101家。
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doc
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xx〕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构建“双创”支撑平台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规范发展,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重要意义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是指各类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和服务的组织、机构的统称,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以及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平台)等。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全国共培育和支持创业基地4000余个,认定省级示范基地2200余个,基地入驻企业超过19万个,提供就业岗位超过500万个。
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创”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分享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有利于集聚各类创业创新要素,集成创业创新资源,优化创业创新环境,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有利于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有利于形成创业创新氛围,激发创业创新精神,催生企业主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小微园建设实施方案
小微园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创新创业氛围的日益浓厚,小微企业在城市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创新能力,我们决定开展小微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标。
1. 为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生产环境,提升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 构建小微企业之间的合作共享平台,促进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3. 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初创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三、项目内容。
1. 场地规划,选择具有潜力和发展空间的区域,进行场地规划,确保小微园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各类企业。
2. 设施建设,建设现代化的办公楼、生产车间、会议室、展示中心等设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交流环境。
3. 服务配套,建立小微企业服务中心,提供法律、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问题。
4. 创新支持,设立创业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资金、导师等支持,帮助其成长壮大。
四、项目实施。
1. 确定合作伙伴,与政府部门、投资机构、企业园区等合作伙伴进行洽谈,共同推动小微园建设项目。
2. 制定详细计划,制定小微园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场地选址、建设进度、配套服务等内容。
3. 开展招商工作,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招商工作,吸引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入驻小微园。
4. 建设运营,按照计划进行小微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项目效益。
1. 对于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配套服务,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升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对于城市,促进了小微企业的集聚和发展,提升了城市的创新创业氛围,对城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项目风险。
1. 土地拿地风险,场地选址可能会受到土地政策、土地供应等因素的影响,需要谨慎评估和规避。
2. 建设运营风险,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的风险,需要及时应对和解决。
七、项目推进。
1. 加强沟通,与各合作伙伴、入驻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小微园区实施方案
小微园区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微园区作为新型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长、推动产业升级等重要角色。
然而,目前小微园区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规划不合理、资源利用不充分、产业结构单一等,亟需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以推动小微园区的健康发展。
二、实施目标。
1. 提升小微园区的产业发展水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2. 加强小微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的整体竞争力。
3. 推动小微园区的创新创业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4. 打造小微园区的宜居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三、实施策略。
1. 产业发展,加大对小微园区的产业引导和扶持力度,鼓励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2.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园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提高园区的整体运行效率。
3. 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创新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场地、资金、政策等全方位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4. 宜居环境建设,加大对小微园区的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园区内的绿化、景观等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小微园区发展规划,根据小微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长期、中期和短期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线图。
2. 落实产业发展政策,制定产业引导政策,引导和扶持小微园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3.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对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园区的整体运行效率。
4. 建设创新孵化基地,建设创新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场地、资金、政策等全方位支持,推动创新创业发展。
5. 环境整治和提升,加大对小微园区的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园区内的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五、实施效果。
经过实施方案的全面推进,小微园区的产业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得到优化,宜居环境得到提升,小微园区的整体竞争力得到增强,居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提高,为小微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为做好我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以下简称“两创示范”)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xx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工作方案》、《xx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xx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目标责任书(2017区·2018-2020年)》等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xx市2017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单位资格要求区属相关部门;2017区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或民间组织管理机构登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经济组织和服务机构。
二、支持方向(一)鼓励兴建各类众创空间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兴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对2018年1月1日以后,利用闲置楼宇、工业厂房改建的孵化载体,经核定,给予服务能力建设费用(不含基建工程)总额50%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经费补贴。
对租赁孵化场地的众创空间,按2018年1月1日以后孵化场地租金的20%给予补贴,最多补贴不超过12个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18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年度考核的市级(含)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按照孵化创业团队或项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鼓励拓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综合产业基地、特色工业基地、休闲农业示范区、特色商贸集聚区的布局,引导和支持区领军企业、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等多元主体建设一批创业促进强、就业带动高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对2018年1月1日后新建、改扩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经核定,给予服务能力建设(不含基建工程)费用总额50%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补贴。
小微双创示范基地 新闻稿
小微双创示范基地新闻稿新闻稿标题:国家小微双创示范基地——引领创新与创业的新航标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日益竞争,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小微双创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设立,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了创业创新的重要平台,成为引领创新与创业的新航标。
示范基地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的重要载体。
这些基地不仅聚集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更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有效服务支撑,助力它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示范基地的特点鲜明,首先体现在其完备的基础设施上。
这些基地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先进的研发设备和完善的配套服务,为入驻的小微企业提供了一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此外,示范基地的运营管理规范,有着清晰的商业模式和完整的创新链,确保了服务的高效和优质。
产业链协同是示范基地的另一大特点。
这些基地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形成了紧密的产业链合作关系,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从研发到市场全方位的支持。
这种协同作用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还提高了创新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在服务功能上,示范基地同样表现出色。
它们提供了一站式的服务,包括政策咨询、融资支持、人才培训、市场推广等,满足了小微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
这些服务不仅针对性强,而且业绩突出,受到了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
社会公信度高和示范带动作用强是示范基地的又一重要特征。
这些基地通过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同时,它们还通过举办各类创业创新活动,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和创业活力,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值得一提的是,示范基地在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入驻示范基地的小微企业在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显著提升。
这些企业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也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展望未来,示范基地将继续发挥其在创业创新领域的引领作用,为更多的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
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基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进有关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全民创业,锻炼和培育创业者技能,降低创业风险,保障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孵化基地小微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内所有的组织和个人;第二章定位第三条创业孵化基地是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基础上,为本地城乡劳动者创办各类小微企业和投资者新创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提供生存与成长所需的服务项目和系统空间的孵化组织;第四条创业孵化基地以扶持创业为核心目标,以激励大学生创业为牵引,以导向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优化企业项目结构为动力,以完善政策措施为支撑,以健全管理机制为保障,以规范管理服务为手段,建设成一个集科研开发、制造加工、现代服务以及职教培训为一体的、具有多层次创业孵化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平台;第三章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第五条市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接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开展孵化基地及在孵企业的政策扶持、创业辅导、中介服务、专业技术支撑、融通资金、培训与交流等服务项目,通过整合各类服务资源,逐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体系,为在孵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2、孵化基地根据孵化的建设和发展需要下设三个管理部门,既办公室基地管理部、项目开发部、企业服务部;服务职能如下:办公室基地管理部:工作人员4人综合协调孵化基地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孵化基地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文秘、档案、财务、保卫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水、电、暖、及厂房的维修,办公场所租用,物业管理,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部:工作人员3人负责引企业进入孵化基地,对入驻企业进行项目需求调查,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搜集、筛选、完善项目库建设;为进入孵化企业提供所需要的创业项目,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部:工作人员3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与各中介机构联系,为企业提供会计、法律、人事代理及技术培训、人才引进、创业培训、聘请专家、教授进行讲座培训等服务;对入驻企业的管理模式及经营状况提供诊断服务,负责对做大的企业向孵化基地外过度的企业提供公共设施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孵化基地各管理部门依照职责,做好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第四章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第七条创业者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18—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2、无不良社会治安记录;3、参加过创业培训,有创业计划书;高新科技项目须出具有关证明和投资计划书;4、创业项目可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发展潜力;5、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按照不同产业类型达到万元/㎡以上;6、起租厂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特殊情况一企一议;第八条优先引入以下创业项目1、高新技术项目;2、有孵化潜力,有推广价值,辐射范围广的项目;3、充分利用我县资源优势,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4、就业型、成长型项目;5、为孵化基地提供配套服务的相关产业项目;第九条禁止引入以下项目1、严重污染环境或者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而无切实有效治理措施的;2、技术和设备属国内落后或淘汰的;3、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4、产品属政府禁止生产的;第十条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必须提交申请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创业计划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等,经审核同意后,签订入基地租赁合同;第十一条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遵守并履行合同的约定;第十二条合同期满企业应无条件自动退出孵化基地;企业不履行或无力履行租赁合同,应及时退出孵化基地;第十三条合同签订时收取一年租金,同时另收取两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的保证金,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第十四条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经批准可提前退出孵化基地,预收的厂房租金及保证金予以退回;但未经批准擅自退离的企业,租金不退;第十五条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得自行出让或转让租赁的土地与厂房;第五章租金第十六条土地与厂房及宿舍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公用面积按租赁面积分摊;第十七条厂房租金初定为一楼6元/㎡.月,二楼8元/㎡.月,宿舍3元/㎡,为孵化基地创业提供用多服务;如物价因素上涨,租金适当提高;超出孵化期限,租金每年按增加50%计算;厂房租金主要用于厂房和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和运行管理费用等;第六章运行服务模式第十八条创业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1、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2、信息咨询;通过网络为企业提供产品供求、原材料供应、投融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转让、人才流动等相关信息;3、协助创业孵化企业办理开业手续;4、创业项目的开发和对接,引进投融资服务;5、提供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国际营销等咨询服务;6、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助孵化企业申请各级扶持资金和创业基金,享受自治区、孵化基地鼓励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7、开展免费创业指导培训和企业管理业务培训;8、加强宣传,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9、网络服务;组织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我区中小企业信息网,组织远程视频会议,举办网上经济交流、商务洽谈、专题讲座;10、管理咨询;组织各方面企业经营管理专家,对有需求、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发展战略咨询、经营管理重大问题论证;11、创业辅导;对基地内企业提供财税、法律、劳保等代理服务;借助创业基地的环境和力量,向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服务;12、人才技能培训;对拟基地内创业者、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更新知识、提高能力;搞好职业经理人培训,造就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13、技术支持;为企业产品研发寻求技术援助,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平台;与区内大专院校接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14、市场开拓;协助企业进行市场调研;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区域性展览展销会、产品推介会等;促进区域性企业产品市场的形成;第十九条企业孵化周期原则上为三年,每年对孵化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孵化期满,企业必须离开孵化基地另寻场地,独立经营,并逐步做强做大;对重点扶持的项目,经批准最长可延长一年孵化时间;第七章物业管理第二十条企业孵化基地实行统一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厂房维修、消防、公用供电供水设备、路灯、园林绿化地、道路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场地清洁卫生,公共秩序安全保卫等;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费用由企业和其他组织按厂房租赁面积交纳,收费标准为元/㎡.月;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费按季收取,季首前5日内交清,逾期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第二十三条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应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环境卫生,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得破坏或随意变更租赁厂房结构,确因生产需要变更租赁厂房结构的,须经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第二十五条任何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得随意在公共场地乱搭乱建,已经搭建的非法建筑物必须在本办法下发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否则依法处理;第二十六条企业和其他组织不得在公共场地、道路、绿化区、楼梯走道等场所堆放原材料或成品、半成品,杂物;第二十七条汽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进入车间停放;第二十八条企业和其他组织应教育员工爱护孵化基地内一切公用设施、树木花草,爱护环境卫生;第二十九条孵化企业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三十条企业孵化基地内的基础设施具备开放条件的,向所有入驻企业开放;孵化企业具备开放条件的,也可以进行有偿开放服务;第三十一条孵化企业和创业者个人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三十二条鼓励孵化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着作权登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办法市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最终解释;。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工作总结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工作总结
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服务工作中,我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
1. 孵化服务:提供创业项目的孵化服务,包括提供办公场地、基础设施和支持服务,
帮助创业者解决办公场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问题。
我通过与创业者合作,了解他
们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在项目孵化的过程中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解决遇
到的困难。
2. 资源对接:与政府机构、企业和投资机构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在资源对接方面起
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我不断了解市场信息和政策动态,与相关机构保持沟通联系,
及时将相关资源信息传达给创业者,帮助他们寻找合作伙伴和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持。
3. 培训培训:组织和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提供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创业者提
升创业能力。
我根据创业者的需求,邀请专业人士来进行创业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市场、掌握商业技巧,提高创业成功的几率。
4. 创业辅导:为创业者提供一对一的创业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并提
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我通过与创业者的沟通了解他们的经营情况和困难,并针对性
地给予解决方案和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创业工作。
在服务工作中,我注重与创业者之间的沟通和互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提供实
际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我也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为创业者
提供更好的服务。
并且,我深入了解创业者的需求,并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创业者的满意度和服务质量。
通过这样的服务工作,我帮助创业者克服了困难,推动了他们的创业创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贵阳市级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及SYB创业培训基地
贵阳市级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及SYB创业培训基地
贵阳市作为全国首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按照“以创业促就业”的方针,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采取“3个20万”的扶持措施,即在投资者出资达到10万元,政府给予10万元补助、20万元的税收奖励和20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支持。
本项目以“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投资”为运营模式,以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为平台,力争在5年左右内集聚1万户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小微企业、种子企业、打造集市场经营、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城市CBD于一体,具有示范效应的创业产业园。
小微企业园推进情况汇报
小微企业园推进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是小微企业园的负责人,现在向您汇报小微企业园的推进情况。
自从小微企业园成立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为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支持服务,帮助他们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一、园区建设情况。
小微企业园的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我们积极引进了先进的园区管理理念和技术,进行了园区环境改造和设施升级,提升了园区的整体形象和功能性。
同时,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推动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的完善,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办公和生产条件。
二、企业入驻情况。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积极开展了企业招商工作,吸引了一批优质的小微企业入驻园区。
我们为入驻企业提供了灵活的租金政策和周到的服务保障,帮助他们解决了办公场地、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方面的问题。
目前,园区内已经有多家小微企业顺利开展了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创新创业支持。
为了推动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支持活动。
我们组织了创业培训和技术交流,邀请了行业专家和成功创业者为企业提供指导和经验分享;我们还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为初创企业提供了办公场地和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通过这些举措,园区内的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形成了一批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新业务。
四、服务体系建设。
为了更好地服务园区内的企业,我们加强了服务体系建设。
我们建立了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了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市场推广等多方面的服务;我们还建立了产业联盟,整合了园区内的资源和优势,为企业提供了合作发展的平台。
通过这些服务举措,我们有效提升了园区的整体服务水平,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升园区的整体竞争力和吸引力;我们将继续加大企业招商力度,吸引更多优质的小微企业入驻园区;我们还将加强创新创业支持,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创业孵化和技术创新支持;同时,我们将不断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力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构筑体制机制新优势,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小微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扩大城乡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群众收入、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已成为太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总量看,截至XX年底,全市小微企业总户数67,699户,占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吸纳就业万人,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 实现营业收入3,347亿元,上缴税金233亿元。
从产业分布看,批发零售小微企业27,521户,占企业总数的%;传统制造业6,973户,占%;科技型企业3,859户,占%。
XX—XX年,小微企业户数由36,096户发展为67,699户,年均增长6,321户;三次产业比重由::转变为::,从业人员由万人增长至万人。
从发展质量看,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2,187项,占全市总量的%,其中核心发明专利占小微企业授权专利数的%,占全市授权专利数的%;技术合同登记363份,成交额13亿元,占全市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
整体看,小微企业正处于加速发展期,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作用不断增强,是经济新常态下改善经济生态的重要力量。
但小微企业发展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发展环境不优等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资金短缺严重。
我市贷款总额中真正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占比不足11%,且主要以民间借贷为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普遍在20%以上。
与此同时,本地民间资本外流严重。
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突出,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用地用房紧张。
每年我市小微企业获得的用地指标与发展需求相差甚远,大量有发展潜力特别是工业型小微企业外流。
同时,由于无法取得合法的土地和厂房手续,给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严重影响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政策落实困难。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
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第三条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公告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进行管理。
第五条示范基地申报遵从自愿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扶持。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全文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全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步伐,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展,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综合服务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
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第三条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公告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进行管理。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度
主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度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通过各种政策和项目的支持,鼓励更多的人投身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度作为创业创新政策的一部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文将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定义及作用1.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定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指政府或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的场所或组织,旨在帮助小微企业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加速发展。
2.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作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通过提供综合性的创业创新服务,包括政策交流、人才培训、投融资支持、市场营销等,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地融入市场,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其作用主要在于:促进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度的优势1. 为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依托政府政策优势,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交流和支持,帮助小微企业了解和享受相关政策优惠,降低创业风险和成本。
2. 提供专业化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依托专业团队和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包括市场研究、商业模式设计、财务规划等,帮助小微企业完善商业计划,提升竞争力。
3. 搭建创新创业评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供创新创业孵化器、加速器等评台,为小微企业搭建合作共享的评台,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
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制度的发展现状1. 政府鼓励支持政府多次提出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其中包括鼓励建设和发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加大对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2. 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相继出台了各种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示范基地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3. 示范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在政府政策和地方政府支持下,各地示范基地建设和发展进展顺利,不断完善各种服务功能,得到了小微企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国家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印发
国家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印发作者:来源:《中国电子报》2016年第39期本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步伐,优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日前印发。
《管理办法》指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
示范基地具有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商业模式清晰、创新链完整、产业链协同、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点。
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管理办法》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公告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进行管理。
示范基地申报遵从自愿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扶持。
《管理办法》提出,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是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三是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四是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贵阳市观山湖区天田智慧产业园招标
贵阳市观山湖区天田智慧产业园招标一、介绍贵阳市观山湖区天田智慧产业园是贵阳市政府为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而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产业园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占地面积达到数百亩,是一个集智能科技、绿色环保、创新创业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
二、招标背景天田智慧产业园是贵阳市观山湖区政府为加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培育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而设立的产业园区。
为了更好地推动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观山湖区政府决定进行招标,吸引优秀的企业参与园区的建设和运营。
三、招标内容1. 园区规划设计招标方需要提供园区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园区的总体布局、道路规划、建筑设计等内容。
规划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智能化建设,注重绿色环保和创新创业的需求。
2. 建设与装修招标方需要负责园区的建设和装修工作,包括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建筑物建设、室内装修等工作。
建设和装修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园区的质量和安全。
3. 系统集成招标方需要负责园区的智能化系统集成工作,包括网络设备、安防系统、智能停车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
系统集成需要保证各个系统的互联互通,提供便捷的服务和高效的管理。
4. 运营管理招标方需要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物业管理、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等。
运营管理需要保证园区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环境。
四、招标要求1. 专业能力招标方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园区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装修、系统集成、运营管理等工作。
招标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业绩证明。
2. 资金实力招标方需要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按时完成园区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招标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资金证明和财务报表。
3. 创新能力招标方需要具备创新能力,能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和服务。
招标方需要提供相关的创新成果和技术支持。
4. 服务意识招标方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管理。
招标方需要提供相关的服务案例和客户评价。
五、招标流程1. 投标准备招标方需要准备相关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方案、资质证明、财务报表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阳市观山湖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我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以下简称“两创示范”)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工作方案》、《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目标责任书(观山湖区·2016-2018年)》等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贵阳市观山湖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单位资格要求区属相关部门;观山湖区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或民间组织管理机构登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经济组织和服务机构。
二、支持方向(一)鼓励兴建各类众创空间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兴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利用闲置楼宇、工业厂房改建的孵化载体,经核定,给予服务能力建设费用(不含基建工程)总额50%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经费补贴。
对租赁孵化场地的众创空间,按2016年1月1日以后孵化场地租金的20%给予补贴,最多补贴不超过12个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16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年度考核的市级(含)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按照孵化创业团队或项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鼓励拓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综合产业基地、特色工业基地、休闲农业示范区、特色商贸集聚区的布局,引导和支持区领军企业、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等多元主体建设一批创业促进强、就业带动高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对2016年1月1日后新建、改扩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经核定,给予服务能力建设(不含基建工程)费用总额50%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补贴。
2016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年度考核的市级(含)以上创业创新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补贴。
(三)鼓励促进创业就业的连锁化创业网点发展鼓励有利于促进创业就业的连锁化创业网点发展,对依托品牌优势或创立品牌布点建设设施齐全的连锁化创业网点,帮助市民创业就业的企业给予支持,对2016年1月1日后在观山湖区设立空间网点(地方特色产品网点含区外网点)5个以上的,综合评价其网点数量、投资额、空间面积、帮助创业就业人数等,给予总额不高于200万元的补贴。
(四)鼓励各类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对2016年1月1日后新建(或改扩建)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综合评价其投资规模、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数量、地域辐射面等因素,根据其投资额,给予不超过实际完成改造投资(不含基建工程支出)的60%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016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优惠服务支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服务、研发设计、融资服务等创业创新服务。
综合考虑社会服务机构服务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其他类支持鼓励商事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转化、贸易便利化、人才聚集、小微企业统计监测等改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项目。
三、申报条件和材料清单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附件5。
各项目均需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清单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3份,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打印胶装。
四、申报程序(一)资料下载申报组织单位到观山湖区两创项目申报qq群(250367385)下载“贵阳市观山湖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应的表格。
(二)材料准备申报单位填写好项目申请表,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好相应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三)项目初审申报单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递交到区两创办,区两创办作为项目申报牵头单位,负责项目初审,核对申报条件符合性、材料齐备性和真实性后,统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评审。
(四)项目审批1.评审。
项目材料统一请第三方机构评审后,区两创办拟定项目支持计划和资金安排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2.公示。
经观山湖区两创示范工作小组及区政府审批后的项目资金计划在观山湖区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收到实名举报的,由区两创办负责调查核实后,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报区两创示范工作小组及区政府审定。
五、监督管理(一)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凡已获得国家、贵州省、贵阳市政策支持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项目单位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二)项目单位责任义务项目单位有义务接受政府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按照要求报告项目运营情况。
(三)违规责任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截留、挪用。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纪律的行为,将追究项目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的申报资格。
六、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
七、联系方式(1)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贵州省地质科技园4号楼4层405室(2)联系人:陈忠伦罗存瑗,联系电话:84394842附件:1.众创空间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请表2.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请表3.连锁化创业网点补贴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请表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请表5.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请表观山湖区两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6月20日附件1众创空间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请表一、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满1年以上,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观山湖区,经营正常、信用良好。
2、2016年后建设、购置、租赁孵化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在孵企业(团队)不低于5家。
二、申报材料(以下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提供正本进行核对)(一)服务能力建设补贴类1、项目申请表(附表1)。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建设手续。
4、建成项目提供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5、在建项目提供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有效凭证及清单;6、项目建设现状(照片);7、在孵企业清单、营业执照(副本)及入驻协议等。
8、经审计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
9、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附件材料。
10、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文件。
11、众创空间2016年以来开展的重大活动证明文件。
(二)租金补贴类1、项目申请表(附表1)。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经审计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
4、房屋租赁合同和对应的发票或银行对账单等。
5、在孵企业清单、营业执照(副本)及入驻协议等。
6、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附件材料。
7、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文件。
8、众创空间2016年以来开展的重大活动证明文件。
(三)运营补贴、认定奖励类1、项目申请表(附表1)。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经审计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
4、在孵企业(团队)情况。
提供在孵企业(团队)清单、营业执照(副本)、入驻协议等。
5、孵出企业情况。
提供孵出企业清单、营业执照(副本)、孵出证明材料等。
6、技术创新服务情况。
提供技术服务清单及服务时间、服务协议(合同)等。
7、创业融资服务情况。
提供融资机构名称及签订的合作协议等。
8、创业导师队伍情况。
提供导师清单及开展辅导的主要方式等。
9、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活动情况。
10、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附件材料。
11、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文件。
12、其他创业服务情况。
13、市级(含)以上众创空间认定文件。
14、众创空间2016年以来开展的重大活动证明文件。
三、申请表格附表1贵阳市观山湖区两创示范专项资金众创空间项目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编号(受理单位填写):附件2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请表一、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满1年以上,经营正常、信用良好。
2、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3、具有丰富的创业创新服务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配备从事创业服务的专职人员。
4、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5、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不低于10家。
二、申报材料(以下复印件及打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提供正本进行核对)(一)服务能力建设补贴类1、项目申请表(附表2)。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建设手续。
4、建成项目提供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5、在建项目提供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有效凭证及清单。
6、项目建设现状(照片)。
7、入驻小微企业清单、营业执照副本、入驻协议等。
8、经审计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
9、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文件,收费服务项目和价格清单,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
10、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附件材料。
(二)运营补贴、认定奖励类1、项目申请表(附表2)。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经审计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文件,收费服务项目和价格清单,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
5、入驻小微企业清单、营业执照副本、入驻协议等。
6、带动就业人员清单及就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账册等。
7、专职服务人员名单及附件材料。
8、小微企业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需提供服务类别、总服务量、公益服务量、低收入服务量等内容。
9、创新支持情况。
提供创新服务清单及服务时间、服务协议(合同)等。
10、投融资服务情况。
提供投融资机构名称及融资对接会签到表、现场照片、签订的协议等。
11、信息服务情况。
提供信息服务系统名称、服务企业清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等。
12、人员培训情况。
提供培训签到表、现场照片、信息简报等。
13、市场营销情况。
提供参展、活动交流相关照片、信息简报等。
14、管理咨询情况。
提供服务时间、服务企业清单等。
15、创业辅导情况。
提供服务清单、现场照片等。
16、其他专业服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