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观山湖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阳市观山湖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我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以下简称“两创示范”)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工作方案》、《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贵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目标责任书(观山湖区·2016-2018年)》等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贵阳市观山湖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区属相关部门;观山湖区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或民间组织管理机构登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经济组织和服务机构。
二、支持方向
(一)鼓励兴建各类众创空间
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载体,兴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利用闲置楼宇、工业厂房改建的孵化载体,经核定,给予服务能力建设费用(不含基建工程)总额50%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经费补贴。对租赁孵化场地的众创空间,按2016年1月1日以后孵化
场地租金的20%给予补贴,最多补贴不超过12个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16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3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年度考核的市级(含)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按照孵化创业团队或项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鼓励拓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按照综合产业基地、特色工业基地、休闲农业示范区、特色商贸集聚区的布局,引导和支持区领军企业、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等多元主体建设一批创业促进强、就业带动高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对2016年1月1日后新建、改扩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经核定,给予服务能力建设(不含基建工程)费用总额50%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补贴。
2016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年度考核的市级(含)以上创业创新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运营补贴。
(三)鼓励促进创业就业的连锁化创业网点发展
鼓励有利于促进创业就业的连锁化创业网点发展,对依托品牌优势或创立品牌布点建设设施齐全的连锁化创业网点,帮助市民创业就业的企业给予支持,对2016年1月1日后在观山湖区设立空间网点(地方特色产品网点含区外网
点)5个以上的,综合评价其网点数量、投资额、空间面积、帮助创业就业人数等,给予总额不高于200万元的补贴。
(四)鼓励各类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对2016年1月1日后新建(或改扩建)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综合评价其投资规模、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数量、地域辐射面等因素,根据其投资额,给予不超过实际完成改造投资(不含基建工程支出)的60%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16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优惠服务
支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服务、研发设计、融资服务等创业创新服务。综合考虑社会服务机构服务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其他类
支持鼓励商事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转化、贸易便利化、人才聚集、小微企业统计监测等改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项目。
三、申报条件和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附件5。各项目均需按要求提交
相应资料清单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打印胶装。
四、申报程序
(一)资料下载
申报组织单位到观山湖区两创项目申报qq群(250367385)下载“贵阳市观山湖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应的表格。
(二)材料准备
申报单位填写好项目申请表,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好相应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三)项目初审
申报单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递交到区两创办,区两创办作为项目申报牵头单位,负责项目初审,核对申报条件符合性、材料齐备性和真实性后,统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评审。
(四)项目审批
1.评审。项目材料统一请第三方机构评审后,区两创办拟定项目支持计划和资金安排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2.公示。经观山湖区两创示范工作小组及区政府审批后的项目资金计划在观山湖区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实名举报的,由区两创办负责调查核实后,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报区两创示范工作小组及区政府审定。
五、监督管理
(一)不得重复申报
同一项目凡已获得国家、贵州省、贵阳市政策支持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项目单位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二)项目单位责任义务
项目单位有义务接受政府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按照要求报告项目运营情况。
(三)违规责任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纪律的行为,将追究项目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的申报资格。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1)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171号贵州省地质科技园4号楼4层405室
(2)联系人:陈忠伦罗存瑗,联系电话:84394842
附件:1.众创空间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请表
2.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
料和申请表
3.连锁化创业网点补贴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