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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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概述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金融突发事件,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组织1.应急预案组织由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牵头,各相关金融机构及部门、地方政府等参与组成。

2.应急预案组织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金融监管机构领导及有关金融机构领导组成,工作组由具体工作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级别1.一级响应:一级响应适用于出现企业倒闭、银行违规经营等影响局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金融机构良性竞争的事件。

2.二级响应:二级响应适用于出现金融风险具有全局性或较大影响范围的事件,如发生国际金融风险、金融市场动荡等。

3.三级响应:三级响应适用于出现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和国家经济稳定的重大事件,如发生巨额非法资本流入、重大地方政府金融风险等。

四、应急处理措施在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时,应急预案组织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大小等情况,采取一系列的应急处理措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采取必要的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保障金融市场正常运行。

2.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不正当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性,维护市场秩序。

3.暂停或调整市场交易,使市场及时得到冷静,平稳过渡。

4.增加流动性支持,提供必要的货币、信贷支持,保障金融机构良性运营。

5.加强信息公开和传达,准确传递消息,稳定社会舆论,防止失误处理。

五、应急处理工作流程1.金融监管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应及时报告金融突发事件,并按照应急预案报告方式、对象确定及时报告内容。

2.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应按要求组织成员到指定地点开展应急工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和指挥救援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应急预案组织应根据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完成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建立,启动应急响应流程,决策相关问题,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或消除威胁。

4.应急处理结束后,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应急响应情况以及后续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归档。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1(一)突发事件的预警1、预警信息。

建立预测预警网络,加强对企业运行、裁员、银行贷款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将突发事件企业的监测预警纳入日常工作。

2、预警报告。

一旦发现企业裁员、银行贷款等原因可能引起企业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立即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掌握动态及趋势判断,提出预防措施建议等。

(二)预案的启动和结束当辖区的企业可能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突发事件,或企业出现突发事件的趋势逐步扩大无法遏制时,即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协调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有关人员应及时进入现场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的进度和相关情况。

需向社会公布的事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掌握舆论导向。

待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人民群众的信心恢复,社会稳定,经评估后认定应急行动已无必要,则结束应急行动。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2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指导和规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甲型H1N1流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_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_市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和《_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

1.3工作原则密切关注,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2.1.1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总指挥,政府督查室主任、政府办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主任、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重大决策。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国家金融系统作为国家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与安全对整体经济稳定至关重要。

然而,在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下,金融突发事件时常发生,给经济体系带来巨大的风险。

为了应对这些突发事件,国家制定了金融应急预案,以保障金融系统正常运行,维护经济安全。

二、应急预案目标1. 提早预测和迅速识别金融突发事件:通过建立预警系统,对金融市场进行深入研究,预测潜在的风险,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2. 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建立高效的应急机制,确保在金融危机中能够快速、果断地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扩散,稳定市场;3. 维护金融系统稳定:通过有效的应急预案,减少金融体系受到影响的程度,保障金融行业正常运转,减少对实体经济的冲击。

三、应急预案措施1. 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机构:加强金融监管能力,规范金融市场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2. 加强金融市场信息披露:完善金融信息公开机制,增加市场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3. 设立应急基金:建立国家金融应急基金,用于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4. 加强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监测市场风险的预警系统,促使监管部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以降低金融突发事件对市场造成的冲击;5. 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通过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与信息共享,提高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国家金融体系的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

四、预案实施步骤1. 风险评估与预警:第一时间汇总分析市场情况,评估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和风险等级,并通过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市场主体通报;2. 应急反应与处置: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迅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效控制局势;3. 风险防控与纾困政策:制定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遏制风险扩散,同时通过合理的纾困政策支持市场回暖;4. 评估与总结:事后评估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理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预案完善与提高应对能力。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前言金融领域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不容忽视。

为了更好地应对金融突发事件,保障金融安全,国家制定了《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确保在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展开应急响应,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众的利益。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将其分为以下几类突发事件:1. 金融市场异常波动事件该类突发事件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异常波动,例如股市暴跌、债券违约等情况。

2. 金融机构危机事件该类突发事件发生在金融机构内部,例如银行破产、保险公司巨额赔付等情况。

3. 跨境金融流动紧张事件该类突发事件涉及跨国金融流动,例如外汇市场波动、国际支付结算问题等情况。

4. 金融网络安全事件该类突发事件发生在金融信息系统中,例如黑客攻击、网络病毒传播等情况。

三、应急响应机制为了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国家建立了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预警阶段通过监测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运行情况以及网络安全等指标,发现潜在的金融突发事件,并进行预警通报。

2. 事件评估阶段当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进行事件评估,确定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为后续应急响应提供基础。

3. 应急响应阶段根据事件评估结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度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稳定金融机构等措施,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4. 后续处置阶段在金融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进行事后处置,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应制度的改进。

四、应急资源保障为了确保应急响应的顺利进行,国家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资源保障:1. 人力资源加强对应急响应人员的培训和储备,建立应急队伍,确保人员能够熟练运用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财力资源国家将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确保应急响应活动的顺利进行,包括经费、赔偿等。

3. 物资资源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保障应急响应中所需的各类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对一个特定金融机构或特定地区产生较小影响的事件,如某个金融机构的破产、某个地区的自然灾害等。
影响程度与范围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03
总体预案是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应急管理的指导思想、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处置原则和程序等。
总体预案
定义
总体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金融突发事件,保障金融稳定和安全。
xx年xx月xx日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contents
引言金融突发事件分类与特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附录(可根据需要添加)
引言
01
金融突发事件对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威胁
金融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金融市场失灵、金融机构倒闭等问题,对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重大威胁。
处置与协调
当金融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响逐渐消除时,应当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结束
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
总结
结束与总结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05
加强培训与演练
对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金融机构间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
03
物资与技术保障
02
01
确保应急管理机构内部及与外部之间的通信畅通,以便及时传递信息和协调行动。
建立通信保障机制
为应急管理机构配备适当的交通工具,确保快速到达事件现场。
配备交通工具
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交通畅通。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组织体系
指挥机构 协作机制 地方预案 社会参与
设立国家金融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金融突发事 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金融应急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 源调配和协同处置,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质量。
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与国家预案相互衔接,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
通过提供流动性支持,如降 低存款准备金率、提供短期 融资等,确保金融机构的流 动性充足,防止因资金短缺
引发的连锁反应。
财政救助
在必要时,动用财政资金对 受影响的金融机构进行救助 ,防止金融风险向实体经济 蔓延。
信息报告与发布措施
建立信息报告机制
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确 保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 ,为决策提供支持。
建立金融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 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 会公众发布事件进展、处置措 施和风险提示等信息,维护公 众信心。
加强舆情引导,防止因金融突 发事件引发的恐慌和误解,确 保社会稳定。
市场稳定措施
暂停部分金融业务
在必要时,暂停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金融业务 ,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限制资本流动
根据需要对资本流动进行一定限制,避免金融突 发事件对外汇市场、资本市场等造成过大冲击。
资源调配与保障
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配各类资源,包括资 金、技术、人力等,为应急响应提供充分保 障。
应急响应终止
01
事件处置与评估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密切 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及时采取措施进 行处置。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解决 后,对应急响应效果进行评估。
02
响应终止决策
根据事件处置和评估结果,应急指挥 机构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并报请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引言在当今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中,金融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其可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安定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金融突发事件,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1、因国内外重大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金融市场大幅波动。

2、金融机构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挤兑风潮或破产倒闭。

3、金融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的大幅涨跌。

4、金融网络系统遭受严重攻击或故障,导致金融服务中断。

5、其他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应急处置原则1、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应迅速做出反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协同应对原则: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3、分类处置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突发事件,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

4、依法处置原则:应急处置工作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5、维护稳定原则:在处置过程中,要注重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设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相关领导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包括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央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和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统一指挥和协调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研究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

3、各成员单位职责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了解金融机构的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急资金,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需求。

央行:负责维护金融市场的流动性,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稳定金融市场。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秩序,打击金融犯罪活动,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金融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金融行业突发事件,确保金融系统稳定运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金融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金融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体系2.1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金融行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等工作。

2.2 各级金融机构应急机构各级金融机构应成立应急机构,负责本机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响应3.1 信息报告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金融机构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3.2 紧急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2.1 一般突发事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由事发机构负责应急处置,必要时可请求上级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支持。

3.2.2 重大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事发机构、上级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应急处置。

3.3 应急措施3.3.1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3.3.2 客户保障: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保障金融服务正常开展,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3.3.3 应急救援:组织力量开展救援,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损失。

3.3.4 金融市场稳定: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止金融风险蔓延。

3.4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响消除后,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四、后期处置4.1 调查评估应急结束后,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4.2 责任追究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引言金融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机构正常运营的事件,如金融机构倒闭、金融危机、大规模金融欺诈等。

这些事件可能对经济和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应急预案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迅速控制和化解金融突发事件,防止其扩散和蔓延。

2、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信心。

3、保障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降低金融风险。

(二)原则1、快速反应原则:在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采取行动,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局面。

2、协同应对原则: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3、依法处置原则: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处置过程合法合规。

4、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尽量减少金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由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代表组成。

(二)各部门职责1、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监测金融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和报告金融突发事件的苗头,组织和协调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处置。

2、政府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

3、金融机构: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自救措施,配合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处置工作。

四、金融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一)监测机制建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金融市场价格波动、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信用风险等。

(二)预警指标设定一系列预警指标,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市场波动率等。

当预警指标达到一定阈值时,发出预警信号。

(三)预警发布根据预警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其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

五、金融突发事件的分级与响应(一)事件分级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金融领域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

以下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一般内容:1.预案目标:明确预案的目标,即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利益,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对金融市场的冲击。

2.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确定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信息流畅、决策迅速。

3.风险防范与监测: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预警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因素。

4.信息发布与应对:建立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传达给市场参与者和社会公众;制定应对措施和方案,避免恐慌和不必要的资金流动。

5.协调与合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在各方的协同下进行。

6.应急演练与评估: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针对应急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7.经验总结与改进:对已处理的突发事件进行经验总结与反思,及时改进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8.复原与恢复:在突发事件处理完成后,及时采取措施重建金融系统的正常运行,恢复市场信心。

需要根据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领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平时进行不定期演练和更新。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金融领域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

以下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一般内容:1.预案目标:明确预案的目标,即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利益,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对金融市场的冲击。

2.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确定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信息流畅、决策迅速。

3.风险防范与监测: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预警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因素。

4.信息发布与应对:建立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传达给市场参与者和社会公众;制定应对措施和方案,避免恐慌和不必要的资金流动。

金融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金融领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金融体系稳定运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金融机构和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金融领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应对金融稳定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1. 领导小组成立金融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金融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工作机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信息收集与报送小组;(2)风险评估与预警小组;(3)应急处置小组;(4)宣传教育与舆情应对小组;(5)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小组。

三、预警与监测1. 预警信息来源(1)金融机构日常业务监测;(2)金融监管部门日常监管;(3)社会舆情监测;(4)国际金融风险信息。

2. 预警指标体系根据金融稳定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包括金融风险、市场波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

3. 预警发布根据预警指标体系,对金融稳定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应急处置1. 信息报告发生金融稳定突发事件后,事发机构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及处置措施等。

2. 应急响应根据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措施(1)采取必要措施,维护金融秩序;(2)保障金融机构正常运营;(3)加强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4)加强信息披露,稳定市场预期;(5)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4. 联合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宣传教育与舆情应对1. 宣传教育加强对金融稳定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基础设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金融风险事件、金融诈骗、金融犯罪、金融谣言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成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2 应急职责(1)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1.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 制定、修订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3. 分析、评估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发布风险预警;4. 负责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5.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各金融机构:1.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及时发现、报告金融突发公共事件;4.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三、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3.1 预防预警(1)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实时监控金融市场动态;(2)加强对金融市场的风险评估,发布风险预警信息;(3)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3.2 信息报告(1)各金融机构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金融突发公共事件;(2)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应急响应指令。

四、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为四个级别: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

4.2 应急响应行动(1)一级响应: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全力处置事件;(2)二级响应: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部分相关部门、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全力处置事件;(3)三级响应:相关金融机构、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处置事件;(4)四级响应:相关金融机构、单位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件。

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确保金融机构稳定运行,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金融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业务中断、网络攻击、资金异常流动、舆情风险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应急指挥部由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2.3 各部门职责(1)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技术保障部门:负责系统故障、网络攻击等事件的排查、修复和恢复工作。

(3)业务保障部门:负责业务中断、资金异常流动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舆情监测部门:负责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工作。

(5)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现场安全保卫、人员疏散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预警阶段(1)加强监测:各部门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预警发布: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发布预警信息。

3.2 应急响应阶段(1)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信息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3.3 恢复阶段(1)恢复运营: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部门负责恢复金融机构正常运营。

(2)总结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四、保障措施4.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2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4.3 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进行。

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金融事件,保障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相关金融活动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金融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2. 金融市场异常波动;3. 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4. 金融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 其他可能对金融市场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金融事件。

三、组织体系1. 成立突发金融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突发金融事件应对工作。

指挥部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

3. 各金融机构和单位应成立相应应急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1. 信息报告:突发金融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和当地金融管理部门报告,并按指挥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稳定金融市场:指挥部根据突发金融事件的性质和影响,采取以下措施稳定金融市场:(1)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防止市场异常波动;(2)协调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确保金融市场稳定;(3)引导市场预期,稳定投资者信心;(4)加强对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3. 保障金融服务:确保金融机构正常运营,保障金融服务不受影响。

4.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社会稳定。

5. 事故调查与处理:对突发金融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急响应1. 一级响应:突发金融事件达到一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一级响应。

2. 二级响应:突发金融事件达到二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二级响应。

3. 三级响应:突发金融事件达到三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三级响应。

六、后期处置1. 事件调查:对突发金融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金融机构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金融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金融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职责2.2.1 领导小组:(1)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3)监督、评估应急处置效果;(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2.2.2 成员单位:(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2)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3)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信息收集与报告3.1.1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制度,确保及时掌握各类金融突发事件信息。

3.1.2 发现金融突发事件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2 应急处置3.2.1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2 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采取以下措施:(1)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2)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救援;(3)做好舆论引导,稳定客户情绪;(4)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障金融服务连续性。

3.3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3.3.1 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3.2 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4 应急结束3.4.1 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金融市场稳定后,领导小组应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3.4.2 成员单位应总结应急处置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金融应急预案

金融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金融领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金融稳定,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金融领域突发事件:1. 金融机构运行风险事件;2. 金融市场异常波动事件;3. 金融市场参与者违规行为事件;4. 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风险事件;5. 金融机构外部风险事件;6. 其他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金融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

2. 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各金融机构应设立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本机构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阶段: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分析、评估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2. 应急响应阶段: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处置阶段: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处置金融机构运行风险事件,确保金融机构正常运营。

(2)稳定金融市场,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市场恐慌。

(3)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风险事件进行处置。

(4)加强监管,打击违规行为,保障金融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

(5)密切关注突发事件发展态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扩散。

4. 应急结束阶段:金融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信息保障:建立金融突发事件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2. 资金保障:设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3.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金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分工,科学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7.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金融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金融行业内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四、突发事件分级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破产倒闭,严重影响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

2. 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出现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地区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

3. 较大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出现一定损失,对地区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产生一定影响。

4. 一般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出现小范围损失,对地区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影响较小。

五、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处置金融突发事件。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应对金融突发事件。

(2)监测预警组:负责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评估。

(3)应急处置组:负责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

(4)信息发布组:负责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保障。

六、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阶段:监测预警组根据风险监测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风险信息。

2. 应急响应阶段:(1)应急指挥部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金融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金融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影响,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金融系统内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以及其他与金融活动相关的机构。

3.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二、组织体系1. 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应急工作小组应急工作小组由各金融机构负责,负责具体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三、应急处置流程1. 预警与监测(1)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2)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金融风险。

2. 信息报告(1)金融机构发现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应急响应(1)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处置措施(1)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2)加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确保金融系统正常运行。

(3)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5. 后期处置(1)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2)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应急保障1.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小组及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

2. 人力资源保障组织专业应急队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引言金融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金融业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经常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的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这些突发事件,以保障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客户的利益,制定并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应急预案的目标1. 确保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响应各类突发事件;2. 降低突发事件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3. 确保金融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恢复业务运营;4. 保护客户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1. 应急预案的制定a.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明确各成员责任和权限;b. 收集和分析历史突发事件的案例,作为制定应急预案的参考依据;c. 制定应急预案编制时间表和任务分工;d. 定期组织演练和修订。

2. 突发事件分类和登记a. 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网络攻击、经济风险等;b. 设立专门的突发事件登记表,记录每起突发事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等。

3. 事件预警机制a. 建立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的渠道,获取可靠的事件预警信息;b. 设立专门的突发事件预警研判小组,对事件预警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c. 根据事件预警等级制定相应的响应措施。

4. 事件应对流程a.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b. 快速组织应急小组,明确各人员职责和任务,并进行时间安排;c. 与相关部门和机构保持紧密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以便快速响应;d. 制定详细的事件应对流程,包括信息收集、评估、决策、执行和有效沟通等环节。

5. 业务恢复和风险评估a. 在事件应对过程中,及时评估事件对金融机构业务的影响程度;b. 制定业务恢复计划,明确恢复时间和措施;c. 针对突发事件导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

6. 应急演练和评估a.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包括模拟各类突发事件及应对措施的演练;b. 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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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工作原则2 预防预警2.1 预防预警责任2.2 预防预警行动2.3 平时应急保障建设3 金融突发事件的分级3.1 金融突发事件等级判定3.2 金融突发事件分级标准4 信息报送与先期处理4.1 信息报送4.2 先期处理5 应急中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5.1 射洪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5.2 相关部门职责5.3 乡镇人民政府职责6 应急响应6.1 I级响应6.2 Ⅱ级响应6.3 Ⅲ级响应6.4 应急保障7 后期处置7.1 善后工作7.2 评估与总结7.3 奖励与处罚7.4 检查与审计8 附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依据为迅速有效处置我县金融突发事件,防范可能直接、间接波及我县的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和市场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需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发生的、或极可能波及本地的金融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1)关口前置,预防为主。

(2)统一协作,责任明确。

(3)快速高效,果断决策。

(4)依法处置,维护稳定。

2 预防预警2.1 预防预警责任2.1.1 人民银行射洪县支行负责牵头开展我县金融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

就相关工作,包括应急保障设施技术建设、人员骨干培训、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预案的演练、修订等,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意见和建议。

2.1.2县金融办负责组织建立我县保险机构、证券营业机构风险监测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建立我县上市公司风险监测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证券业应急工作有关意见和建议。

2.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金融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的领导,组织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预防预警行动,加强平时应急保障建设。

2.2 预警预防机制和行动2.2.1人行射洪支行要加强对各部门通报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注重对金融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2.2.2 县直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应将其监管、协调领域内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预警报告。

人行射洪支行收集各方面信息,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2.3 地方性金融机构风险防范2.3.1 县人民政府建立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和防范、化解机制,做好地方性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2.3.2 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地方性金融机构风险的监管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地方性金融机构风险状况,提出化解和处置建议。

2.3.3 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要深化改革,完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构筑起防范风险和案件的牢固屏障。

2.4 平时应急保障建设2.4.1 县人民政府应急办、金融办、人行射洪支行以及各乡镇政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平台,在满足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互通信息。

2.4.2 各有关部门要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2.4.3 加强事故灾难备份机制建设与完善,做好事故灾难备份机制的维护和管理。

2.4.4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金融企业和乡镇政府应加强应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外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有关知识、政策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金融风险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2.4.5 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应急演练的准备,并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方可开展。

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由人行射洪县支行拟定。

3 金融突发事件分级3.1 金融突发事件等级判定3.1.1 为有效开展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迅速判定其等级。

3.1.2 金融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者(见“4.2先期处置”有关规定)在权限范围内判定事件等级;超出先期处置组织者权限的,迅速提请县政府、上级监管部门认定事件等级,组织处置。

3.1.3 金融突发事件等级判定主要根据事件涉及面、严重性,对照本预案设定分级标准,作出等级判定。

当事件等级划分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当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上升时,及时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3.2 金融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3.2.1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Ⅰ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事件:(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Ⅰ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3.2.2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1)对多个省(区、市)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省(区、市)或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省(区、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3.3 较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1)所涉及省(区、市)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省(区、市)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来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 信息报送与先期处理4.1 信息报送4.1.1 金融突发事件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其监管及管理部门、金融行业管理机构报送信息,同时通报当地政府、人民银行和金融办。

4.1.2 特别重大的金融事件发生后,金融监管及管理部门、金融行业管理机构、乡镇政府要按照规定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通报人行射洪支行、县政府金融办。

并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情况需要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4.1.3 人行射洪支行在汇总、分析各部门的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对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县人民政府,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4.1.4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4.2 先期处理4.2.1 县政府、金融监管及管理部门、金融行业管理机构是金融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组织者;必要时由县政府、金融监管及管理机构、金融行业管理机构共同直接组织先期处置。

事发单位及其上级机构(行业主管部门),须全力配合。

4.2.2 先期处置内容包括: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掌握事件状况,控制事态恶化,维护社会稳定;就事件原因、严重性、趋势尽快作出初步调查、分析判断、判定等级;根据分级响应原则迅速报送信息。

4.2.3 如果事件本身是由非法金融活动主体突然消失、责任人逃匿等情况造成,导致没有事发单位或事发单位未能报告的,由最先获知事件发生的上述单位立即通报上述其他单位,并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5 应急中的组织指挥与部门职责5.1 射洪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5.1.1 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副县长;副组长:县金融办主任、人行射洪县支行行长;成员单位:县政府办、人行射洪县支行、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突发事件所涉及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及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

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事件情况做适当调整。

各成员单位应指定1至2名联络人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保证突发事件处置时期信息畅通。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行射洪县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人行射洪县支行分管副行长担任。

县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专家咨询组、信息发布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等若干专门小组,分别负责各个专业范围内的工作事宜。

在Ⅰ级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等级判定见“3.1金融突发事件等级判定”有关规定)处置过程中,县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Ⅱ级、Ⅲ级金融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5.1.2 县领导小组职责(1)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特别重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3)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定应急措施,研究、拟定处置方案或处置方案建议意见。

(4)指挥协调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应急措施,实施或县人民政批准的处置方案,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

(5)针对被关闭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兑付和补偿措施;(6)协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的重组、关闭和破产事宜。

5.1.3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部门通报金融突发事件信息。

(2)督促、检查、指导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急措施、处置方案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提出有关建议。

(3)按照县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召集会议。

(4)收集、保管并于事后移交有关档案。

(5)提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

(6)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2 有关成员部门的职责(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金融突发先期处置工作,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人行射洪县支行对县级各部门、乡镇政府通报的金融突发事件,及时做出综合性风险程度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启动人民银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在判定属于Ⅰ级、Ⅱ级事件时);负责处理人行射洪支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履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处置Ⅰ级、Ⅱ级事件中)。

(3)县财政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拟定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参与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做好相关工作。

对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是否需要动用财政资金做出判断,如需国家财政出资救助,及时逐级上报救助方式及资金来源方案,按照上级部门批准的救助方案划拨专项经费;执行有关税费政策,并根据需要提出税费政策调整建议。

(4)县公安局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乡镇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犯罪行为;协助地方政府和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维护运行秩序,防止出现群体事件,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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