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信社考试《金融知识》助学贷款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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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信社考试《金融知识》助学贷款辅导资料
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中国籍学生,也就是说,在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论本地学生还是外地学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在各地稍有不同。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是学生自己而不是父母或其他人。借款学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则须经监护人同意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认可);
(2)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3)学习成绩优异或较好;
(4)身体健康;
(5)无违法乱纪行为;
(6)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以上条件中,(1)是《合同法》的要求;(2)、(3)、(4)、(5)则是银行对借款人资信及未来还款能力的两个惯例要求;(6)是决定贷款与否的重要因素。
1.助学贷款的种类及用途
助学贷款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两类,前者用于借款学生向所在院校支付学杂费,后者用于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自身日常基本生活费用的支出。这两类贷款中,借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申请其中一种或两者同时申请。这两种贷款的利率都是按一年期短期贷款利率计算,它们的最长贷款期限也一样,都是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4年(含展期)。助学贷款之所以划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主要是为了保证助学贷款能专款专用。
为了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的发放方式是不同的。学费贷款每年一次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人借款学生所在院校的银行账户,而生活费贷款则是每月定期由银行主动划入借款学生的银行账户。生活费贷款采用这种分月发放的方式,可以减轻借款学生的利息负担,并且也有利于借款学生合理安排每月生活费用的支出。
2.助学贷款的金额及期限
每一学年的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的最高金额一般由教育委员会和贷款银行商定。一般来说,学费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院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以1998年为例,某贷款银行与上海市教委联合制定的学费贷款的最高金额是每学年3000元(1999年学费贷款的金额则上升到3800元);生活费贷款的最高金额是每学年4000元,即每月400元。生活费贷款每年发放10个月,学生放寒假不在校的2月份和8月份不发放。借款学生可以在贷款最高额度内,根据本人的实际需要和未来预期的还款能力,合理地确定自己的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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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4年。也就是说,如果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8年;学制为5年,最长不超过9年,以此类推。如果借款学生从二年级或三、四年级开始借款,其期限也同样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4年,即借款学生毕业在4年内必须还清贷款本息。需注意的是,这一期限已经包括了贷款展期。
3.办理助学贷款的程序
助学贷款的特点是借款学生不直接向银行提出申请,而是通过就读院校的学生处集中办理。一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5日内向所在院校的学生处提出申请。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实行一次签约,分年(月)发放。其中分年发放的是学费贷款,分月发放的是生活费贷款。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以后各年一般就保持不变了。如遇特殊情况,借款学生需要增加贷款的,则要通过学生处向银行另行申请,办理追加贷款的手续。
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须从学生处领取《银行助学贷款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上按要求如实填写、签章。要注意的是,助学贷款的担保人也须在申请书上填写涉及担保的内容,并签章。此外,借款学生和担保人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担保人是自然人,须出示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工作证并提供复印件(保证人须年满18周岁,有本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合法的收入,并具有充足的还款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若担保人是企业法人,则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上一年度及近期的财务报表(保证人须有持续经营收入和充足的偿债能力,其注册地须在当地)。
(4)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须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抵押权属证明等资料。抵押物应当是抵押人合法所有的不动产。抵押人应在贷款发放前办妥抵押登记及公证、保险等手续。
(5)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须提供质物清单、质物,质物应当是出质人合法所有的,由贷款银行出具的本、外币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但在贷款发放前,借款人、出质人应协助银行办理质押、核保手续。
符合要求的借款学生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由学生处汇总送银行。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如获银行批准,则再通过学生处统一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手续主要包括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保证人签署保证合同,借款学生填写本年的学费贷款借款凭证或生活费贷款借款凭证等。银行在收到签妥的以上文件后,会在合同上按要求签章,并退还给借款学生和担保人各一份合同文本。而借款学生还会收到银行发回的借款凭证回单联,表示贷款已经发放。借款学生和担保人应该注意审阅合同的条款,因这些条款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生纠纷,要以此为依据。另外,借款学生要注意核对借款凭证的余额,并注意看一下银行业务章的日期,因为这个日期就是贷款的起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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