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宣传基础篇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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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培训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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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培训宣传资料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在我国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给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防范和打击力度,保护泛博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积极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培训宣传工作。

二、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危害1. 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方式,通过广告宣传、虚假承诺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承诺高额回报,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2. 非法集资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伤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导致个人和家庭经济破产。

(2)破坏金融秩序,扰乱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3)影响社会稳定,引起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

(4)伤害国家形象,影响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

三、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原则和措施1. 原则:(1)依法管理,加强法规建设和执法力度。

(2)综合管理,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

(3)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严惩非法集资行为。

2. 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非法集资的界定和处罚措施。

(2)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信息报告和核查机制。

(3)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和知识普及活动。

(4)加强协作合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工作协调机制。

(5)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追究非法集资主体的责任。

四、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策略和方式1. 宣传策略:(1)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的宣传策略。

(2)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受众的接受度和参预度。

(3)充分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媒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4)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提高宣传效果和影响力。

2. 宣传方式:(1)开展宣传讲座和培训班,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2)发布宣传资料,如宣传册、海报、宣传片等,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

(3)组织宣传活动,如主题宣传月、宣传展览等,增强宣传的互动性和吸引力。

(4)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在线宣传和互动交流。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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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一、非法集资的特征(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从最近几年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更为多样、活动形式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成富翁”的神话。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

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

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参考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参考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参考资料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主要手法等(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 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1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 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 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 “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2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

这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非法集资活动不仅会损害参与者的利益,也会对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非法集资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等问题,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甚至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1.高利诱惑:承诺给予远高于正常利率的回报,吸引投资者参与。

2.虚构项目:以虚假或高风险的项目为投资标的,诱导投资者投资。

3.伪装合法:通过伪装成合法的投资平台或金融产品,欺瞒投资者。

4.亲情诱骗:利用亲戚、朋友的信任,诱导其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四、如何识别非法集资?1.查看相关证照:在进行投资前,应查看相关机构或企业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等证照,确认其合法性。

2.核实信息:对投资项目的真实性、资金流向等进行核实,避免陷入虚假宣传的陷阱。

3.警惕高利诱惑:过高的收益率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者应保持理性,不被高利所迷惑。

4.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警惕性。

五、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参与非法集资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首先,非法集资的合法性得不到保障,一旦出现问题,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追回资金的风险。

其次,非法集资往往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投资者可能会被误导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最后,参与非法集资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法律责任。

六、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1.提高警惕性:投资者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轻易相信高利诱惑和虚假宣传。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知识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知识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知识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借贷、典当、承包、合伙、租赁、购销、招商引资、招收消费者等名义,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犯罪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虚构项目、虚假宣传、利用熟人等方式,诱骗群众投资。

为防范非法集资,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1.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合法的集资活动需要经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非法集资则未经批准,游离于监管之外。

2.承诺高额回报。

非法集资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

实际上,投资回报越高,风险越大。

3.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非法集资行为针对不特定社会公众,涉及人数众多。

4.资金运作不透明。

非法集资往往资金运作不透明,投资者无法了解资金的真实去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1.借贷型非法集资。

以民间借贷的名义,承诺高额回报,向不特定公众筹集资金。

2.商品销售型非法集资。

以销售商品为名,承诺购买商品可获得高额返利,吸引公众投资。

3.投资理财型非法集资。

以投资理财产品的名义,承诺高额回报,向公众筹集资金。

4.网络借贷型非法集资。

通过网络平台,以借贷名义,承诺高额回报,向公众筹集资金。

5.房地产、涉矿、涉农等领域非法集资。

以开发房地产、矿产资源、农业项目等为名,承诺高额回报,向公众筹集资金。

三、如何防范非法集资1.提高警惕。

对投资项目进行深入了解,对高额回报保持警惕,防止被非法集资所骗。

2.理性投资。

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追求暴利,谨慎投资。

3.查询资质。

在投资前,要查询相关企业的资质和合法性,确保投资安全。

4.保护个人信息。

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

5.及时举报。

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总之,防范非法集资需要我们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警惕,理性投资。

同时,我们要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资料1、非法集资的具体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非法集资的相关分类:⑴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会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⑵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⑶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⑷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⑸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⑹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⑺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⑻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⑼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⑽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3、识别方法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⑴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⑵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⑶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资料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主要手法等(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若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要件,具体为: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非法集资教育宣传

非法集资教育宣传

x
其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
2
非法集资的危害
非法集资的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不仅扰乱国家 经济金融秩序,危害国家经 济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 造成家庭破裂、企业破产等
严重后果
3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1
看是否经过国家批准:只有经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融资行为 才是合法的
非法集资教育宣 传
-
1 什么是非法集资 2 非法集资的危害 3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4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5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及案例分析 6 如何处理非法集资损失 7 如何加强非法集资防范和打击工作
1
什么是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 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
传销手段
以发展会员、销 售商品等方式, 通过返利、提成 等手段引诱投资 者参与,骗取资

6
如何处理非法集资 损失
如何处理非法集资损失
及时报案:一旦发现 陷入非法集资骗局, 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 案,并提供相关证据
和资料
保留证据:收集和 保存所有与非法集 资有关的证据和资 料,如合同、收据、
宣传资料等
理性维权:通过法 律途径维护自身权 益,不采取过激行 为或参与非法维权
活动
警惕二次伤害:防 止个人信息被不法 分子利用,避免成 为其他诈骗行为的
受害者
01
02
03
04
7
如何加强非法集资 防范和打击工作
如何加强非法集资防范和打击工作
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 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完整word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参考资料

(完整word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参考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参考资料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主要手法等(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共12页

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共12页

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一、非法集资的特征(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主要手段从最近几年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更为多样、活动形式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成富翁”的神话。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

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正式版】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宣传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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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宣传
(优选)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宣 传
目录
01 非法集资的特征及表现形式 02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及案例 03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 04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05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处罚
01 非法集资的特征及表现形式
u 什么是非法集资:
一般而言,非法集资是指是指单位 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 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 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 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 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02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及案例
u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承诺高 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 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 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 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 损失
02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及案例
u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以虚假宣 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 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 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利用网络虚拟 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 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 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 网站,携款潜逃。
不保法险分 公子司为、吸保引险群专众业上中当介受机骗构,对往其往从编业造人员“违天反上本掉u通馅非知饼要”法求、集销“售一资非夜案保成险富例金翁融”产的品神的话行,为通过,要暴依利法引承诱担许相诺应投的资法者律高责额任回和报管。理责任。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培训宣传资料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培训宣传资料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培训宣传资料令狐采学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

一般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

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在当今社会,非法集资活动屡见不鲜,给广大民众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为了帮助大家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的陷阱,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

通常,非法集资者会以各种诱人的承诺,如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吸引人们参与投资。

然而,这些承诺往往是无法兑现的,最终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以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等名义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往往会虚构一个看似前景广阔的项目,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

2、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比如,承诺高价回购商品,或者以租赁、代售等方式吸引资金。

3、设立所谓的投资基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非法集资。

5、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1、承诺高额回报这是非法集资者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他们往往会承诺投资者远高于正常投资的回报率,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然而,这种高额回报往往是不切实际的,只是为了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2、编造虚假项目为了让投资者相信投资的可靠性,非法集资者会编造各种虚假的项目,如房地产开发、新能源项目等。

这些项目往往没有实际的运作和盈利能力。

3、以虚假宣传造势通过各种渠道,如报纸、电视、网络等,进行大规模的虚假宣传,夸大项目的前景和收益,营造出一种繁荣的假象,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者会从身边的亲朋好友入手,利用亲情关系进行诱骗,让他们参与投资,然后再通过他们去发展更多的投资者。

三、非法集资的危害1、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一旦非法集资者的骗局被揭穿,投资者往往无法收回本金和预期的收益,甚至可能倾家荡产。

2、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非法集资活动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和资金的合理配置。

3、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由于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参考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参考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参考资料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主要手法等(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防范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防范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非法集资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好整治非法集资活动,加大宝鸡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编发宣传资料,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

1、什么是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

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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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
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 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 资。
95519
当您发现非法集资线索时,请拨打95519举报相关信息,与公司携手打击非 法集资犯罪。 对实名举报并经核查确认举报属实的,按照司法机关认定涉案金额的1%给 予举报人奖励,最高限额10万元;对举报属实但除作案人外与公司无关联 的,按照司法机关认定涉案金额的1%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限额1万元。
02 非法集资常见形式和手段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 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 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利用网络虚拟 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 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 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 网站,携款潜逃。
谢 谢 观 赏
02 非法集资常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式和手段
借着“民营银行”、“微 商”等当前热门话题为突 破口。
推销纪念币、邮票等收 藏品,并承诺在今后会 高价回购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 以开展担保业务为 名非法集资。
常见 形式
以“养老地产”的名义, 邀请加盟投资等。
以境外投资、高新科 技开发为旗号,许诺 高额预期回报。
互联网金融的火爆而产生的 “P2P网贷平台”,炒作金 融创新概念,以高利息为诱 饵。
其主要特征如下: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提示: 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 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编造虚 假项目
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 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 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 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 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 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 ,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2018
基础篇
01
非法集资界定和主要特征
目录
02
非法集资常见形式和手段
03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特点和手段
01 非法集资界定和主要特征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 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 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 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2
主要特点
高额利息诱导。涉案人采取先支付利息、 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给予或 者承诺给予消费者高额回报。
假借销售保险名义。涉 案人虚构保险理财产品, 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 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 者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 “理财协议”,吸收资 金。
03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特点和手段
主导型 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 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 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出具假
以虚假宣 传造势
利用亲 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 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 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 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03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特点和手段
03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特点和手段
被利用型 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
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
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 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
1
4
伪造单证印鉴。涉案人出 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 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 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 白条骗取资金。
3
利用职务便利。部分涉案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甚 至是高管人员,在当地有一定社会人脉或知名度, 利用管理或职务便利获得消费者信任;部分涉案人 为保险机构代理人,熟悉保险业务流程并长期接触 客户,客户较为信任。
02 非法集资常见形式和手段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承诺高 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 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 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 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 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
取资金等。 参与型
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未经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主
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 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
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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