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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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新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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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架空走府
4
二 、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 算 规定
3 、新条文:3.0.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图2 地下室出入口 1--计算1/2投紫面积部位;2--主体建筑;3--出入
4--封闭出入口侧墙;5-一出入口城道
A-A
3
二、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 规定
2、 新条文:3.0.9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 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
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
防潮层、保护层(墙)的厚度。建筑外墙外保温见图10。
原条文:3.0.24第6款,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 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 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面积。
条文解释:3.0.24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 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

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几种计算规则

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几种计算规则

商品房建筑面积的几种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层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国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机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

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计算图解说明优秀课件

建筑工程计算图解说明优秀课件

4、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
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末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
点管距2.5m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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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排水计量规则
1、湿土排水工程量同挖湿土工程量。 2、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
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3、使用天数据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并按施
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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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
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雨篷,不论是无柱雨篷、有柱 雨篷、独立柱雨篷,其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 超过2.1m者,应按其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宽 度在2.1m及以内的不计算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 的1/2计算。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则上 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但上层楼梯可视作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 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即少算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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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物通道,包括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
桥、挑台等。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的平台。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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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
2、挖掘机挖土分为: (1)挖掘机一般开挖(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

建筑面积的规定

建筑面积的规定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
3.0.2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23本规范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图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每条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都有图示解释清楚_更加形象容易理解)课件

图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每条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都有图示解释清楚_更加形象容易理解)课件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6
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 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注:有柱雨棚和无柱雨棚计算一致。如图(3.0.16),建筑面积:S=2.5×1.5×0.5=1.88m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7
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3、24、24.1
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注:该条规则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 筑物内可以看见的变形缝。
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24.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如图(3.0.24-1)
S=(6-0.24)×(3+0.24)=18.66m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9
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 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注: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结构,均按有结构层区分不同的层高 确定建筑面积计算的范围。如图(3.0.9),建筑面积:S=4.5×1×5×0.5×5=56.25m2
展厅 办 公 区
办公区
展厅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
单层有局部楼层的坡屋顶图3.0.2-2,建筑面积:
S=(9+0.24)×(6+0.24)+(3+0.24) ×(2+0.24)=64.92m2。
办公区
展厅
办 公 区
展厅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3、4
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 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的部 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 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海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海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米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01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201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面积计算
综合基价:2.652×1504.925 = 3991.06(元)
1-44〞人工挖地坑(8m以内,湿土)
工 程 量 : ( 5.6 + 0.5×4.2 ) × ( 4.6 + 0.5×4.2 ) ×4.2 + 1/3×0.52×4.23= 2.229 (100m3)
基 价 : 713.37×1.15×1.18 + ( 261.57 +212.31)×1.15 + 3.25×42.95 = 1652.593 (元/100m3)
S0 + + 16 =
L 外 外 ×2 + 16 14.796(㎡)
=
1101.66
+
基 价:218.44(元/100㎡)
综合基价:14.796×218.44 = 3232.04(元)
分析:
①、除矩形底面积,其平整场地工程量可按长、宽每边各加 2m计算外,对于组合图形利用公式
S平 = S0 + L外外×2 + 16计算工程量比较简单。 ②、在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时,当遇到某边放不足2m,或放
×1.8×(54+(9.0-3.6)×2)=3.841(100m3)
基 价:1530.46(元/100m3) 综合基价:3.841×1530.46=5878.50(元) 若改为四类土,不需要放坡,计算如下: 1-38人工挖地槽(2m以内) 工 程 量 : ( 1.8+0.2+2×0.3 ) ×1.8×
②、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方法是面积分 割法,对于矩形面积的组合图形,可先 按最大的长、宽尺寸计算出基本部分的 面积,然后将多余的部分逐一扣除。在 计算扣除部分面积时,注意轴线尺寸的 运用。

建筑面积计算详解[带图示]

建筑面积计算详解[带图示]

02
建筑面积是计算物业税、房产税等税费的依据。
建筑面积是规划和管理城市的基础数据,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
03
具有重要意义。
02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计算建筑面积的原则
永久性原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基于永久性建筑,不包括临时性或 可移动的建筑。
全面覆盖原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包括建筑物的所有部分,不遗漏任 何面积。
商业建筑
建筑面积 = 商铺面积 + 公共区域面积(如走廊、楼梯等)
工业建筑
建筑面积 = 生产用房面积 + 辅助用房面积 + 办公用房面积等
公用设施建筑
建筑面积 = 各功能区面积之和(如图书馆、博物馆等)
03
建筑面积计算图示
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图示
主体结构
包括住宅建筑的底层、标准层和顶层,按照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 算建筑面积。
实际使用原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基于建筑物的实际使用情况,不考 虑未使用的部分。
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
单层建筑
建筑面积 = 长度 × 宽度
高层建筑
建筑面积 = 底面积 × 高度
多层建筑
建筑面积 = 各层面积之和 = (长度 × 宽度)× 层数
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建筑
建筑面积 = 套内面积 + 公用分摊面积
如何处理建筑物的附属设施
室外楼梯
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应按照自然层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应将其排除在外。
建栏杆等,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05
建筑面积计算的实际应用
在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确定房地产价值
建筑面积是评估房地产价值的重要参数之一,通过计算建筑面积,可以更准确地评估房地产的市场价 值。

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图解

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图解

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图解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第二章2.5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第二章2.5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2.5.1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 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 足2.2 m者应计算1 / 2面积。 外墙外的 梁比墙 装饰层不 宽,梁 计算面积 的外凸 部分不 高度HC≥2.2M时,系数K=1; 计算面 高度HC<2.2M时,系数K=1/2 积
高 度 勒 脚
取值
±0.00
建筑面积的概念
建筑面积 -------是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 勒脚---------是指外墙接近室外地坪处的墙体加厚或墙身表面处理; 结构外围---是指不包括外墙装饰抹灰层和镶贴面砖的厚度;
(一)有围护的房屋主体建筑面积的计算2
1、单层的、有围护的、 平屋面的房屋主体: 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的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 以系数K计算 • 高度HC≥2.2M时,系 数K=1; • 高度HC<2.2M时, 系数K=1/2
取 值 取值
柱外凸部 分不计算 面积
取值以墙 为准;不 以柱为准
2、斜顶下的建筑空间(包括坡屋面下单层建筑、坡屋面下多层 建筑的顶层、加以利用的搁楼、加以利用的场管下的空间)等, 按围护外围水平面积(首层为勒脚以上)乘以系数K计算。 (1)净高HJ>2.1M时,系数K=1; (2)净高1.2M≤HJ≤2.1M时,系数K=1/2; (3)净高HJ<1.2M时,系数K=0,即净高不足1.2M不计面积。
搁楼 场管看台 下的空间
(二)±0.00以下空间建筑面积的计算3
1、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及其出入口,各层均按上口的围护外 围面积乘以系数K计算。 (1)层高HC≥2.2M时,系数K=1; (2)层高HC<2.2M时,系数K=1/2。 注意:【1】采光井、保护墙和防潮层不计面积; 【2】出入口要计面积。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版本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版本

精选2021版课件
20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 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⒀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 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 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例
0 .12 2) ( 5 2 0 .12 2) =128 .41 m 2 出入口 S =
6 2+ ( 0 . 68 + 0 . 12 ) ( 2 . 1 0 . 12 2)
= 13 . 87 m 2 总建筑面积 =128.4113.87 142.28m2
39
应用例题
解:F=24 ×12+(2.0+0.12) ×1.5+1.5 ×1 =292.68 m2

精选2021版课件
17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 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⑨层高 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例
精选2021版课件
18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
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精选2021版课件
28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 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 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 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 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例
精选2021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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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 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例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 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 通道、地铁隧道。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摘要)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的面积。

2.0.5 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

2.0.13 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

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

2.0.14 落地橱窗是指在商业建筑临街面设置的下槛落地、可落在室外地坪也可落在室内首层地板,用来展览各种样品的玻璃窗。

2.0.15 凸窗(飘窗)既作为窗,就有别于楼(地)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把楼(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称为凸窗(飘窗)。

凸窗(飘窗)的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局部且距(楼)地面应有一定的高度。

2.0.16 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9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

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

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那么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到达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2.0.20 门廊是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

2.0.24 变形缝是指在建筑物因温差、不均匀沉降以及地震而可能引起结构破坏变形的敏感部位或其他必要的部位,预先设缝将建筑物断开,令断开后建筑物的各局部成为独立的单元,或者是划分为简单、规那么的段,并令各段之间的缝到达一定的宽度,以能够适应变形的需要。

根据外界破坏因素的不同,变形缝一般分为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三种。

2.0.25 骑楼是指沿街二层以上用承重柱支撑骑跨在公共人行空间之上,其底层沿街面后退的建筑物。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附件4东莞市有关建筑面积计算补充规定第一条居住建筑每户的阳台面积之和(含入户花园、户内花园等)超过户内建筑面积20%的部分,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第二条建筑平面的挖空部分,存在搭建使用的可能性的,视为阳台或房间,应按相应规定计入容积率。

第三条办公楼、酒店(含公寓式酒店、产权式酒店)、公寓(含酒店式公寓)等,具备单元式住宅功能的,应按照住宅类别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核算。

第四条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容积率计算,其计算基准面应以建筑基地周边的城市市政道路标咼或基地原始地坪标咼为准。

计算基准面高度的计算公式为:“ H=h i Xk i+h2Xk2+h3Xk3+ ............... + h n Xk n (m)。

其中:k l、k2、……k n—指高度加权系数,计算公式为:k n = ___________ L n _________________L 1 + L2+ +L nL i、L2、……L n—指半地下室每个面的边长。

计算基准面高度不大于1.2m的投影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1.2m小于或等于2.0m的投影面积按50灿入容积率;计算基准面高度大于2.0m的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

屋顶层设楼梯间、电梯机房、消防水池的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的1/8且最大不超过200m2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第五条飘窗建筑面积计算。

窗台高度不小于400mm出挑深度不大于600mn且高度小于2200mm的悬挑飘窗可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况应按普通房间标准计算建筑面积。

第六条居住建筑的户型不能设置超过一层的使用空间(复式住宅和别墅除外)。

复式住宅和别墅上层挖空的面积超出户内总面积20%的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第七条开放式阳台至少有1/4 周长或有一个边长是完全开敞的。

第八条女儿墙的高度原则上不能超过1.5 米。

第九条屋顶的造型板宽度不能超过1 米(不包括挑出建筑外轮廓的部分),否则要计算建筑面积。

2009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09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09建筑面积计算规则.txt丶︶ ̄喜欢的歌,静静的听,喜欢的人,远远的看我笑了当初你不挺傲的吗现在您这是又玩哪出呢?一、建筑工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5.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6.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7.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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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

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0.2 建筑物内的局部楼层见图1。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

3.0.5 地下室作为设备、管道层按本规范第3.0.26条执行;地下室的各种竖向井道按本规范第3.0.19条执行;地下室的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按本规范第3.0.18条规定执行。

3.0.6 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出入口坡道顶盖的挑出长度,为顶盖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长度;顶盖以设计图纸为
准,对后增加及建设单位自行增加的顶盖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顶盖不分材料种类(如钢筋混凝土顶盖、彩钢板顶盖、阳光板顶盖等)。

地下室出入口见图2。

3.0.7 本条既适用于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也适用于目前部分住宅、学校教学楼等工程在底层架空或在二楼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架空,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架空层中有围护结构的建筑空间按相关规定计算。

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3。

3.0.9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4。

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见图5。

3.0.10 本条主要规定了图书馆中的立体书库、仓储中心的立体仓库、大型停车场的立体车库等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起局部分隔、存储等作用的书架层、货架层或可升降的立体钢结构停车层均不属于结构层,故该部分分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3.0.14 檐廊见图6。

3.0.15 门斗见图7。

3.0.16 雨篷分为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

有柱雨篷,没有出挑宽度的限制,也不受跨越层数的限制,均计算建筑面积。

无柱雨篷,其结构板不能跨层,并受出挑宽度的限制,设计出挑宽度大于或等于2.10m时才计算建筑面积。

出挑宽度,系指雨篷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弧形或异形时,取最大宽度。

3.0.18 本规范的2005版条文中仅对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本次修订后条文对于向内、向外倾斜均适用。

在划分高度上,本条使用的是“结构净高”,与其他正常平楼层按层高划分不同,但与斜屋面的划分原则相一致。

由于目前很多建筑设计追求新、奇、特,造型越来越复杂,很多时候根本无法明确区分什么是围护结构、什么是屋顶,因此对于斜围护结构与斜屋顶采用相同的计算规则,即只要外壳倾斜,就按结构净高划段,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斜围护结构见图8。

3.0.19 建筑物的楼梯间层数按建筑物的层数计算。

有顶盖的采光井包括建筑物中的采光井和地下室采光井。

地下室采光井见图9。

3.0.20 室外楼梯作为连接该建筑物层与层之间交通不可缺少的基本部件,无论从其功能、还是工程计价的要求来说,均需计算建筑面积。

层数为室外楼梯所依附的楼层数,即梯段部分投影到建筑物范围的层数。

利用室外楼梯下部的建筑空间不得重复计算建筑面积;利用地势砌筑的为室外踏步,不计算建筑面积。

3.0.21 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幕墙以其在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和功能来区分,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按其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

3.0.24 为贯彻国家节能要求,鼓励建筑外墙采取保温措施,本规范将保温材料的厚度计入建筑面积,但计算方法较2005年规范有一定变化。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保温隔热层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乘以外墙结构外边线长度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外墙外边线长度不扣除门窗和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所占长度。

当建筑
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有保温隔热层时,其保温隔热层也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外墙是斜面者按楼面楼板处的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计算。

外墙外保温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防潮层、保护层(墙)的厚度。

建筑外墙外保温见图10。

3.0.25 本规范所指的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是指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3.0.26 设备层、管道层虽然其具体功能与普通楼层不同,但在结构上及施工消耗上并无本质区别,且本规范定义自然层为“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因此设备、管道楼层归为自然层,其计算规则与普通楼层相同。

在吊顶空间内设置管道的,则吊顶空间部分不能被视为设备层、管道层。

3.0.27 不计算建筑面积项目:
1 指的是依附于建筑物外墙外不与户室开门连通,起装饰作用的敞开式挑台(廊)、平台,以及不与阳台相通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等设备平台部件;
2 骑楼见图11,
过街楼见图12:
3 指的是影剧院的舞台及为舞台服务的可供上人维修、悬挂幕布、布置灯光及布景等搭设的天桥和挑台等构件设施;
5 建筑物内不构成结构层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包括:工业厂房、搅拌站和料仓等建筑中的设备操作控制平台、上料平台等),其主要作用为室内构筑物或设备服务的独立上人设施,因此不计算建筑面积。

6 附墙柱是指非结构性装饰柱;
7 室外钢楼梯需要区分具体用途,如专用于消防楼梯,则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是建筑物唯一通道,兼用于消防,则需要按本规范的第3.0.20条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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