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国家新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4版
国家新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4版在2024年,中国国家提出了新的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化。
这一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建筑行业,提高建筑质量,促进城市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家新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4版。
首先,新规范对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规定。
建筑面积不再是简单地以建筑外墙边线或者外表面积计算,而是根据不同功能建筑按照特定的规则进行分类计算。
例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以室内净面积为基础;商业建筑的建筑面积除了包括室内净面积,还包括公共设施面积、商业设施面积等。
这样的分类计算方法更加准确地反映出建筑的实际使用面积。
其次,新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中的“墙体面积”进行了详细的界定。
墙体面积不再简单地是指建筑外墙的表面积,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例如,对于非承重墙体,只计算一半的墙体面积;对于有开窗的墙体,将窗洞的面积从墙体面积中扣除。
这样的界定使得建筑面积计算更加精确,避免了过高或过低估计建筑面积的情况。
第三,新规范对建筑的功能区划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建筑的功能区划包括公共区域、私人区域、服务区域等。
新规范对这些功能区划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公共区域面积应符合人流量的需求,私人区域的面积按照人均占用面积计算等。
这样的规定使得建筑的各个功能区划更加合理和科学,提高了建筑的使用效率和舒适度。
此外,新规范还对公共设施、通道、电梯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建筑中应有足够的公共设施服务人员的需求,通道的宽度和电梯的数量应满足建筑使用的需要。
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建筑的使用便利性和安全性。
总结起来,国家新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4版的出台,对于规范建筑面积的计算和功能区划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一规范的制定,使得建筑面积计算更加准确和规范,使得建筑的功能区划更加合理和科学,提高了建筑的质量和使用效率。
这对于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注意点:1、多层建筑物的层高指上下两层楼 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不是净高的概 念了,要和单层的作区别。
❖ 注意点:2、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
❖ (1)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 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 (2)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地面标高到上层楼面结 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 这里的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顶面板板面 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 筑面积。这部分主要指厂房、剧院、礼堂内的 部分楼层。如图所示,只计算二层以上楼层面 积,底层不再计算面积。如车间内为生产服务 而建的单层房间,这部分不再另计建筑面积。
四、多层建筑物
❖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 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 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注意点:2、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和 自然层一致,所以按照层高分界,按照2.2m分界。
❖ 注意点:3、如果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永久性顶盖 “无围护结构的”,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 /2计算”,如果“无顶盖,无围护结构的”,不计 算建筑面积。
❖ 两个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 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没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 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 注意点:1、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无论多高,一律 按照一层计算。
❖ 注意点:2、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 按照结构地板水平面积计算,这里是 “结构地板 水平面积”
❖ 注意点:3、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视同结 构和用途的分层,和自然层一致,所以按照层高分 界,按照2.2m分界。
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规定
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规定1 层高超过2.2米的楼层均应计算建筑面积,层高不超过2.2米的建筑楼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2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层高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及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3 建筑面积有预售面积和竣工建筑面积之分,预售建筑面积的计算依据是建筑施工图,竣工建筑面积的计算依据是竣工后的实际建筑物尺寸。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层高超过2.2米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连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的边线为界。
2 整栋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一层及各层建筑面积均按外墙的部位,按结构(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 建筑物外外墙的部位,按结构(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4当外墙为非垂直墙面时,按离地、楼面以上2.0米处的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 突出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外墙的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或组合幕墙,均按幕墙的框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为方便起见框架突出主体结构或外墙一律按150毫米计算。
6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相应的对外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中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水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或深基础地下空间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 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其层高超过2.2米以上的的按其上口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垃圾道、烟道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屋面板底距楼面楼面净高超过2.0米部分的空间,计算该部分的全部建筑面积。
11 屋面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 设有结构层的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书库按承重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一般规定l.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
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02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规则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
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则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包括房屋的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遵循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和规范,并遵循本规则。
2.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相应自然层划分,并计算建筑面积。
(3)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结构内外边线重合时,应按中心线计算建筑面积。
(5)建筑物的变形缝应按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
3.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半地下室、地下车库的上开口部分。
(2)室外踏步、楼梯、阳台、挑檐等。
(3)宽度超过2.10m的雨篷及流淌檐。
(4)有顶盖的采光井。
4.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层高在2.2m以下的房屋,净高在2.05m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垛沿及旗杆等。
(3)无功能作用的柱间壁墙、门窗套、装饰性的幕墙等。
(4)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有顶盖的楼梯口、水箱间等。
(5)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出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幕等。
(6)建筑物内宽度小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等。
(7)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等构筑物。
(8)单层高架仓库和单层多层高架仓库屋顶的高度不低于8m,小于10m时,按单层计算;大于10m时,按多层计算。
(9)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0)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并有维护结构的,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
根据GB规定,建筑面积分为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和净使用面积三种不同的计算方式。
1.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各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地下室、地上楼层和屋顶部分。
建筑总面积用于评估建筑物的整体规模和承重能力。
其计算方式为:每层建筑面积的总和加上屋顶面积。
2.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占据的面积,通常以地块的投影面积来计算。
建筑占地面积用于评估建筑物在地面上的占用情况,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其计算方式为:建筑物的最大外形尺寸与地面的接触面积。
3.净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实际可供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壁、柱子、楼梯等构件所占用的面积。
净使用面积用于评估建筑物内部功能空间的大小和可利用性。
其计算方式为:建筑物内部每个房间的面积的总和减去墙壁、柱子等构件所占用的面积。
此外,GB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中的一些常用术语和计算方法,如建筑高度、建筑物深度、套内面积等。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还涉及到不同建筑类型的特殊要求,如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等。
总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的制定旨在统一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提高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参考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解:压桩: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 ×26.35(设计桩长含桩头长度)×250(根数)
• 接桩:250(题意中单根桩长为13米,设计桩长为26米,所以 接桩数量同管桩根数)
• 送桩: 3.14×(0.352-0.242)(以桩截面尺寸为准)×(3.6 桩顶标高-0.3室外标高+0.5桩架综合高度)×250(根数)
。
例1:某打桩工程,设计预制方桩300mm*300mm,桩长 18m(6m*3)共200根,自然地面标高-0.6m,桩顶标高-
2.15m 采用柴油打桩机施工,方桩包角钢接头。计算打桩、接桩、 送桩工程量并根据14年计价定额计算综合单价(型钢含量不
调整)
• 解:1、打桩:18*0.3*0.3*200=324m³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 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 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 计算1/2面积。(详见教材P226)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 了深基础架空层;
26.71
1.4*(1.2+0.3*2)*(12.6-2.4-2.0/22.0/2)
20.66
1.4*(1.2+0.3*2)*(4.8-1.8/22.0/2)*2
14.62
5/A-B
1.4*(1.2+0.3*2)*(5.4-2.0/2-1.8/2) 8.82
B/1-2
1.4*(1.2+0.3*2)*(6.6-2.0/2-1.8/2) 11.84
放坡系数:k=B/H 坡度:1:k=H:B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角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2)度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米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位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净高不足1.2米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四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米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位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米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
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角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的部分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物掉角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掉角架空层,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八建筑物间有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⒈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⒉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水平面积计算。
⒊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⒋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⒌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⒍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⒎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⒏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⒐有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 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 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全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全套(-)应计算的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回廊是走廊的一种。
门厅大厅是按层计算。
)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26条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小菜)
26条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不再区分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3)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场馆看台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应计算 1/2 面积。
地下室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6)出入口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面积。
出入口坡道建筑面积计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
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
(7)架空层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顶板水平投影面积是指架空层结构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架空层主体结构外的阳台、空调板等外挑部分。
(8)门厅、大厅内走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根据国家建筑标准规定的,具体的计算规则如下:
1.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面板的网面积之和,包括地上及地下的建筑面积。
2. 地上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上各层面板的网面积之和,包括内部墙面、外墙面、内部结构面板等。
3. 地下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地下各层面板的网面积之和,包括地下室、地下一层等。
4. 建筑面积计算时,要按照建筑设备的净面积进行计算,即扣除设备间、管道、风道等占用的面积。
5. 阳台、露台等室外用地不计算在建筑面积内。
6. 土地面积不计算在建筑面积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略微的差异,具体计算规则应根据当地相关建筑标准进行操作。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一般规定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建筑物自然层的层高在2.2m以上(含2.2m,下同)者,方可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和多层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均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其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以及多层建筑物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楼层,层高在2.2m以上者,均计算建筑面积。
有围护外墙的,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外墙的,按自然层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单层仿古建筑或多层仿古建筑的两自然结构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同一建筑物的结构、层数不同时,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5.设有围护结构(或围栏)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按其底板面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设有围护性幕墙的建筑物,按幕墙主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7.单层仿古建筑,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面积。
8.多层仿古建筑,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者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
9.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的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全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建筑物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有效面积+结构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结构面积+辅助面积+套内使用面积(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
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依据不同的使用目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以下几类:1、依据对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可划分:总的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这些术语是为了描述独幢建筑物的总的建设规模,以及地上部分建筑规模的量和地下部分建筑规模的量。
这些概念主要出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金的计算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的建筑规模的审批情况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屋的初始登记需做的《房屋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中等很多环节。
2、依据是否产生经济效益划分:可收益的建筑面积、无收益的建筑面积、必须配套的建筑面积(无收益部分)建筑物通过出售、转让、置换、租赁、投入运营等方式可产生经济收益,经常在估算房地产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等时需要依据房地产(或建筑物)的可收益部分、无收益部分和必须配套部分的综合分析判断最终价值。
3、按建筑物内使用功能不同划分:住宅功能的建筑面积、商业功能的建筑面积、办公功能的建筑面积、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配套功能的建筑面积、人防功能的建筑面积。
这类划分主要依据人们对建筑物不同的使用功能来划分,能更好的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不同需求。
当然不同的使用功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使用目的基本不同。
4、按成套房屋建筑面积构成划分: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其分摊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房屋权利人所有的总的建筑面积,也是房屋在权属登记时的两大要素。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得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设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8 )与房屋相连且相通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 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采用《房产测量规范》二、三级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如下表:
房产面积精度等级
二
三
限 差
0.04√s+0.002S
0.08√s+0.006S
中误差
0.02√s+0.001S
0.04√s+0.003S
测量面积范围
≥20000m2
<20000m2
测量工具
手持式测距仪
7.临街房屋底层的走廊,不论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若作为公众通行的社会性公共通道。
8.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9.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10.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
12.底层架空用作公共休憩、绿化园艺使用的以及空中花园。
3、商业层、车库层内无间隔墙的权属单元,其内部通道等设施的设置如符合消防要求,该层共有建筑面积方可确认。
(五)、共有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为:
δSi=K×Si
上式中:K=∑δSi/∑Si
K: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Si:各产权单元套内建筑面积
δSi:各产权单元应分得的分摊面积㎡
3.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最新标准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最新标准建筑面积是衡量建筑物面积大小的重要指标,其计算规则直接影响到房屋交易、建筑设计和规划等相关领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筑技术的更新,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
1. 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的地面面积和各层的平面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建筑设计和建筑工程中的基本内容,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成本和建筑规划等方面。
2. 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总建筑面积(GFA):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面积的总和,通常不包括地下室等地下部分。
•建筑基底面积: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的外墙与建筑基底之间的投影面积。
•建筑实际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各功能空间的实际使用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内部各层的净面积。
•建筑计容面积:是指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和空间要求计算的理论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内部各功能区域的面积。
3. 建筑面积计算的标准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面积的计算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最新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建筑保护线和建筑线:建筑保护线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建筑物保护线(如围墙或围栏)之间的距离,建筑线是指建筑物外墙投影到地面上的线。
建筑保护线和建筑线的设置对建筑面积计算有重要影响。
•建筑面积界定:建筑面积的计算应该明确界定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面积范围,排除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区域,如走廊、阳台等。
•建筑高度和层高:建筑面积的计算应该考虑建筑高度和层高的差异,以确保计算结果符合实际情况。
4. 结语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是建筑设计和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其正确计算对于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安全和建筑成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遵循最新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希望本文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新标准有所帮助。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原则是:凡在结构上、物和构筑物,并能单独计算出其水平面积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反之,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2.(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②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高范围内材质不变)③当围护结构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如图5.2.3所示),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当建筑面积按彩钢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2结构层高在(3构净高在(4构净高在场馆区分三种不同的情况:①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对“场”(顶盖不闭合)和“馆”(顶盖闭合)都适用。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围,如图5.2.8所示。
②室内单独悬挑看台,仅对“馆”适用。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用,③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仅对“场”适用。
场馆看台上部空间建筑面积计算,取决于看台上部有无顶盖。
对有双层看台的,各层分别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及上层看台均视为下层看台的盖。
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场馆看台(剖面)示意图见图5.2.9。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①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下室、②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地下空间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
(6算面积。
①出入口坡道分有顶盖出入口坡道和无顶盖出入口坡道,顶盖以设计图纸为准,对②坡道是从建筑物内部一直延伸到建筑物外部的,建筑物内的部分随建筑物正常计算建筑面积,长度。
(7)。
结构层高在也适用于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的情况。
(8(9(10①有围护结构的,②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③结构层高在算(11层高在结构层高在应计算(12)结构层高在(13(14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15(16)门廊、雨篷(17在(18结构净高在(19①室内楼梯包括了形成井道的楼梯和没有形成井道的楼梯,即没有形成井道的室内楼梯也应该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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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角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
(2)度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米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位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净高不足1.2米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三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四
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米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位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米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
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六
坡地的建筑物吊角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的部分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物掉角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掉角架空层,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八
建筑物间有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者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
九
立体书库、立体出库、立体出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十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
20
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者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十一
建筑物外有结构维护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者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
十二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
十三
建筑物顶部有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十四
没有围护结构不垂直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檐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米者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十五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丼、管道丼、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十六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
1米者,应按雨棚结构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
十七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雨篷结构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
十八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
十九
有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
二十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接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十一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二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的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十四
下列项目不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米以内的雨棚,以及建筑物内不相连的装
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储油(水)池、储藏、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钢筋力学
钢筋重量表(kg/米)
¢4=0.099kg ¢18=2.00kg
¢5=0.154kg ¢20=2.47kg
¢5.5=0.186kg ¢22=2.98kg
¢6=0.222kg ¢25=3.85kg
¢6.5=0.26kg ¢28=4.38kg
¢8=0.395kg ¢32=6.31kg
¢10=0.617kg ¢36=7.99kg
¢12=0.888kg ¢40=9.87kg
¢14=1.21kg ¢50=15.42kg
¢16=1.58kg
钢筋每米的重量计算方法;
G=0.006165xd2 (钢筋的直径)
估算钢筋重量的方法;
钢筋的长度=配件钢筋面积÷钢筋间距
钢筋施工图例及表示方法;一般钢筋,
常用构件代号;
比例与坡度
用已知数斜段、高、底宽,乘以表中相应的系数值,就得出所求的高、底宽或斜段长度。
表(坡度计算系数表)
1梁平法施工图中的梁编号;(集中标注)
(注:(XXA)为一端有悬挑,(XXB)为两端有悬挑,悬挑不记入跨数。
2柱平法施工图中的柱编号:
4墙(剪力)平法施工图中的类型及代号(墙梁类型及代号)
1受拉钢筋(d为钢筋直径)
2受压钢筋
钢筋一般送试件长度;
短比例试件;5d+200
长比例试件;10d+200
一纵向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表;
锚固长度计算公式;
ƒy
la=a×───×d
ƒt
式中;la代表锚固长度。
a代表钢筋外形系数,光面钢筋为0.16;带肋钢筋为0.14;螺旋肋钢丝为0.13。
ƒy代表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值(Mpa)
ƒt代表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值(Mpa)当混凝土等级高于C40时,按C40算。
d为钢筋的公称直径(mm)
注;1 当光圆钢筋的末端做180°弯钩时,弯钩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3d。
2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50d。
二抗震地区的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LaE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二级抗震等级LaE=1.15La
三级抗震等级LaE=1.05La
四季抗震等级LaE=La
表;
说明;1 四级抗震等级LaE=La
2 弯锚时,有些部位的锚固长度≥0.4LaE+15d,具体见各类构件的标准构造详图。
3 当钢筋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易受扰动(如滑膜施工)时,其锚固长度乘以修正系数1.1。
4 在任何情况下,锚固长度不得小于250mm。
5 d为钢筋直径。
建筑配筋计算方法
按承载能力计算;R≥r0S
R代表结构抗力。
r0代表结构重要性系数。
S代表载荷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