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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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涉及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标准建筑面积及规划指标计算工作,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GB/T50353-2005〕,结合日照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楼层

建筑物有围护构造的用房,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层高缺乏2.20米的计算1/2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并免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1、居住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50米的计算1.5倍面积,大于等于4.90米的计算2倍面积,大于等于7.60米的计算3倍面积,该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跃层式住宅、别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按实际面积计算。

2、办公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80米的计算1.5倍面积,该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按其实际面积计算。

3、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5.00米的计算1.5倍面积,该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大型商业用房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面积计算。

二、坡屋顶空间

坡屋顶内空间,凡布置可进入的门、洞的,视为设计利用该

空间,净高超过2.10米的部位计算全面积,该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净高在1.20米至2.10米的部位计算1/2面积,该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并免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设计不利用或净高缺乏1.20米的部位不计算面积。

三、闷顶空间

平屋顶内闷顶空间无论图纸标注利用与否,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该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层高缺乏2.20米的计算1/2面积,该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并免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四、架空空间

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的底部架空空间,按其顶板轮廓水平投影的1/2计算建筑面积。层高缺乏2.2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并免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不计入容积率但需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五、底层储藏室

住宅楼底层作为储藏室的,层高缺乏2.20米的计算1/2面积,该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并免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该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六、地下室、半地下室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构造顶板高出室外地坪基准标高不超过1.50米的,视为地下建筑空间;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构造顶板高出室外地坪基准标高大于1.50米的,视为地上建筑空间。当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标高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

1、地下建筑空间作为人防、设备用房、车库、市政设施等用途的,该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并免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2、地下建筑空间作为储藏等用途的,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该面积不计容积率但需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层高缺乏2.20米的计算1/2面积,该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并免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3、地下建筑空间作为商业等用途的,该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七、阳台

阳台无论封闭与否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1、阳台进深尺寸不应超过1.80米,进深超过1.80米的局部按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

2、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的户型,阳台数量超过2个的,超出局部按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的户型,阳台数量超过3个的,超出局部按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跃层户型按楼层计算阳台个数。阳台数量按开间计算。

3、房屋内标注的进深超过1.80米的封闭式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建筑空间,均视为非阳台建筑空间,计算全面积;进深缺乏1.80米或开敞式的均按阳台计算。

4、阳台上盖高度超过两个自然层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5、房间内不应随意分隔阳台,对于有悖正常使用功能的按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

八、飘窗

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做法应满足以下规定:

1、外立面造型上必须突出外墙,上层飘窗底面与下层飘窗顶面之间应留有空间,且不得用实体墙封闭。

2、外挑尺寸不得超过0.70米。

3、从室内地面起台高度不得低于0.40米。

建立工程含有飘窗设计的,应在申报图纸中提供飘窗详图。

九、花池、构造板、空调外挂机搁板等

花池、构造板、空调外挂机搁板等突出建筑外墙、无围护构造且进深尺寸不超过0.70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该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十、避难层、构造转换层、设备管道夹层

1、避难层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避难层中避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但需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避难层中非避难空间〔如楼梯间、电梯井、设备间、其他功能性用房〕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

2、构造转换层、设备管道夹层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面积,该面积计入容积率并全额征收城市根底设施配套费;层高缺乏2.20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本通知中未注明的均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GB/T 50353-2005〕为准。

特此通知。

日照市规划局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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