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学》复习资料

合集下载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最新)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最新)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1、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成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2、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邀约,是指希望他人想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4、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免责条款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的责任的条款。

6、格式条款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适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确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其主要针对某些行业频繁、重复进行的交易,为简化同样的合同的订立程序而形成的。

7、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8、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

9、无权处分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

10、双务合同、抗辩权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抗辩权是指合同债务人提出一定的合法理由,对债权人的权利主张予以拒绝的权利。

1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12、不安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13、合同义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

14、清偿清偿又称为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中没有使用清偿的概念,而是规定为“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5、抵销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给付义务,将两项债务相互充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的民法典,是指导和规范合同行为的基本法律。

它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一、合同的概念和要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合同形式。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内容应当具备明确、具体和真实的要求。

合同形式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电子合同。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相互的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

合同的效力从合同成立时生效,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合同双方要遵守合同的约定,不能随意变更合同内容。

三、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违约是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不履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变更合同的内容,但变更必须经过协商一致。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需得到对方的同意,并符合法律的规定。

五、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关系因合同约定、当事人协商或者法律规定而结束。

合同的解除是指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违约等原因,其中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关系。

六、合同法中的特殊合同合同法中对于特殊合同也有详细的规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这些特殊合同在使用中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七、合同法中的特殊情形合同法还对合同法律关系中的一些特殊情形做出了规定,如损害赔偿、保险合同、经济困难等。

当合同中发生这些特殊情况,合同当事人需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在违约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失赔偿、修复性赔偿等。

违约责任通常是根据违约程度来确定的。

九、合同法的法律适用和补充总而言之,合同法是我国民事法律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

PongChing一、合同1.概念【法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合同法适用范围:1.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所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不适用范围:1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活动2法人、其他组织内部管理关系。

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4.合同法基本原则: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成立1.要约【法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不是民事法律行为)2.要约的有效条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

3.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依法律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人意愿:要约中应当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旨,应包含明确的订约的意图;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简答】【法条】3根据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才能因承诺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不必要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4.典型要约邀请行为: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合同法学》 课程知识 复习 学习材料 试题与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 课程知识 复习 学习材料 试题与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课程知识复习学习材料试题与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B)。

A.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B.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C.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D.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2.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赠与合同D.借贷合同3.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B)。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5.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C)A.也随之无效B.视具体情况而定C.有效D.依当事人约定6.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B)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7.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

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

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D)。

A.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B.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C.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D.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8.中国甲企业与日本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

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D)。

A.双方协议约定B.日本法律C.国际条约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9.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8篇篇1甲方(学习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对合同法的学习需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学习目的甲方希望通过学习,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提高合同意识和法律素养。

乙方同意提供相关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帮助甲方达到学习目的。

二、学习内容1. 合同法基本原理:包括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及法律地位等。

2. 合同订立:包括要约与承诺、合同的形式与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等。

3. 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及效力范围等。

4. 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原则、履行方式、履行抗辩等。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包括协议变更、法定变更、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等。

6. 合同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行为的认定、违约责任的类型、赔偿损失的原则等。

7. 合同法的适用:包括合同法的适用规则、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

三、学习方式1. 乙方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材、案例、法律条文等。

2. 双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交流讨论,解答疑问。

3.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进行学习。

四、学习期限本合同协议的学习期限为______个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习期限内,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支持,甲方应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并按时完成任务。

2. 甲方应遵守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3.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学习进度,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4. 乙方应按时提供学习资料,并对学习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救并继续学习。

2. 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完整的学习资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

3. 如因乙方提供的学习资料存在错误或缺陷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合同法学期末复习资料

合同法学期末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P22.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我国《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它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P114. 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P195.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P196.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其特点是一方预先拟定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出变更P237.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P418.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我国《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P469.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变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卖当事人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

P5010.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P5111.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的法定义务。

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提出要允的时候,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P5112.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P521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法复习材料(全部).doc

合同法复习材料(全部).doc

电大合同法复习资料定的条件,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不承担违约责任。

21、合同解释:指在合同生一.名词解释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即构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成全部违约。

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0、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和时间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度。

2、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务。

22、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11、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合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支付利息的合同。

同法,即由立法机关通过严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23、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则。

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12、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合同法典。

指向的对象。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3、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13、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岀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带责任的协议。

4、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物岀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24、运输合同:承运人将旅人向自己发岀要约的意思益。

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表示。

14、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5、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运输费用的合同。

岀的承诺。

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25、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6行为默示形式:在强制就是承诺。

约发岀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15、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理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解为默示承诺,该形式为行付价款的合同。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一、引言合同法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基本规则。

本文将重点回顾合同法的核心知识点,帮助读者复习和掌握这一重要法律领域。

二、合同的基本要素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其要素包括合意、标的和形式。

2. 合同的合法性要求合同必须符合合法的目的、合法的形式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效合同。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1.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通常经历邀约、承诺和接受三个阶段,合同的成立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

2.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时效可以是立即生效、约定生效条件、约定生效时间和约定生效时效等。

四、合同的履行和风险转移1. 合同的履行要求合同的履行要求履行义务人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和质量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人有义务对合同标的物进行交付。

2. 合同的风险转移在一般贸易合同中,风险通常在合同成立时转移到买方;而在特殊贸易合同中,风险转移的时间与合同的约定有关。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要符合法律和合同的约定,变更合同通常需要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经过书面形式记录。

2. 合同的转让合同权利的转让通常要经过原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且遵循法律的要求和程序。

六、合同的履行和违约1. 合同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和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涵盖时间、方式、质量等方面。

2. 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七、合同的解除与权利救济1. 合同的解除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法定解除和法院判决解除等方式终止合同关系。

2. 权利救济当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正确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赔偿等。

八、合同的无效和撤销1. 合同的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即不存在或者成立后被法律认定为无效。

合同法学习资料

合同法学习资料

合同法学习资料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是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是指导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体系,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各方自主意愿,不得强制、欺诈或威胁。

2. 平等原则:无论合同各方的地位、财力等是否相同,都应遵循平等原则。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陈述、故意隐瞒等行为。

4. 公平原则:合同各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交易双方利益的平衡。

5. 法律约束原则:合同应当依法成立,合同各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的基本要素1. 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订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客体包括合同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格等。

3.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或者违反法律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但某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 合同的效力:合同经过合法的订立、履行并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合同的种类1. 依据合同的性质: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贷款合同等不同类型的合同。

2. 依据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

3. 依据合同的内容: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内容合同和不固定内容合同。

4. 依据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五、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1. 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等。

2.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法的保护措施1. 不当竞争限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从事相同或类似的竞争活动。

2. 不公平条款的限制: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经法院判决无效。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对合同法的学习需求,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学习资料内容1. 甲方提供与合同法相关的专业书籍、学术论文、案例分析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总论、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解除与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学习并熟悉掌握合同法相关知识,按时提交学习成果。

二、学习期限本合同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个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期满后,如双方有意续签,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协商。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学习资料费用。

(2)甲方应提供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合同法学习资料。

(3)甲方应对学习资料进行更新,确保学习内容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4)甲方应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乙方能够掌握合同法知识。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学习资料费用。

(2)乙方应认真学习和掌握甲方提供的合同法学习资料,按时提交学习成果。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学习规定和要求,积极参与学习和交流活动。

(4)乙方应对学习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四、学习成果及考核1. 乙方在学习期间应提交学习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案例分析等。

2. 甲方将对乙方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测试、论文等。

3. 如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学习成果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学习并重新提交学习成果。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提供的学习资料费用为______元人民币。

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网络教育120139合同法学-20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20年中国石油大学网络教育120139合同法学-20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课程综合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不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是()A.电报B.电传C.电话记录D.电子邮件2.下列属于无偿合同的是()A.互易合同B.赠与合同C.居间合同D.承揽合同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合同是一种合意B.合同是发生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C.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D.合同是各种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4.下列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是()A.甲将乙委托其处理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B.甲将乙借给其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C.甲将乙赠与其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D.甲将从乙处偷窃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5.甲拥有一辆“雪铁龙”汽车,以70,000元出让给乙,但是,双方同时约定,甲在购买到“别克君威”汽车之后,再正式向乙交付“雪铁龙”。

甲、乙之间买卖“雪铁龙”汽车的合同是()A.附解除期限B.附延缓期限C.附解除条件D.附延缓条件6.合同被撤销之后,合同的效力()A.自撤销时无效B.自订立时无效C.没有成立D.没有生效7.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A.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协商一致B.甲公司签字盖章C.甲公司签字盖章后交付邮寄D.乙公司签字盖章8.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先交付货物,但在交货前夕,甲派员调查乙的偿付能力,有确切证据证明乙负债累累,丧失支付能力。

甲遂暂时不向乙交付货物,甲的行为是()A.违约行为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行使不安抗辩权D.行使先履行抗辩权9.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A.相对性B.牵连性C.对等性D.有偿性10.甲欠乙、丙各30万元,为逃避对乙、丙的债务,甲将其仅50万元财产赠与丁。

下列判断正确的合同法学第1页共14页。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重点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本质即合意的协议。

广义的合同,可以包括行政、劳动、身份、财产等不同的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

(二)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主体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合同的成立乃各当事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2.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协议。

首先,各当事方在合同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此乃订立合同的基础条件;其次,各当事方签订合同须出于自愿,一方不得将其意志强加于他方。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协议。

合同当事人通过合同来设立、变更、终止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三)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合同关系只能存在于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第三人并非合同的当事人;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合同的权利义务只能由合同当事人享有和承担,合同原则上不得为他人设定权利义务;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1)违约责任原则上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能向当事人主张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得向第三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债务人因第三人的原因违约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4.例外(1)合同保全的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定打破了合同相对性,使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2)“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的规定,使得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具有约束力;(3)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单式联运合同中某一区段的承运人与总的承运人共同向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指当事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生成、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形式、合同目的和合同效力。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准备、商议、表示和接受四个步骤。

具体而言,合同需要当事人之间互相准备,并在商议过程中确定合同内容及其约束效力,最后通过表示和接受达成共识。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

相对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绝对效力指合同对第三人的产生效力。

4.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

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是以物品、行为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履行方式,而履行期限可以是约定的期限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确定。

5.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赔偿责任和履行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也取决于违约的情况和合同约定。

6. 合同的无效和撤销: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就违反法律规定,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无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而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一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

7.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约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而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协商、修改或者补充合同的条款。

8. 合同的特殊制度:合同法中还包括一些特殊的合同制度,如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特殊的法律效果。

以上是合同法基础必学的知识点,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以及无效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复习资料(高自考法律本科必备)

《合同法》复习资料(高自考法律本科必备)

《合同法》复习资料。

【很多简答】都【不对】,建议书本实在找不到,参考这里。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大陆法学者基本上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者协议。

英美法学者大都认为合同是一种允诺。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第三节合同关系合同的相对性主要包含如下几方面的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2.内容的相对性所谓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3.责任的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责任的相对性,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

第二,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同的当事人,其他人因不是合同的主体,所以债务人不应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节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他方当事人所负有的义务;所谓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意义有以下几点: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2.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

3.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区分有如下意义:1.义务的内容不同。

2.主体要求不同。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承诺那成立;实践:交付标的物。

第二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合同自愿原则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电大本科法学《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电大本科法学《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1一、单选题:A、A公司欠B公司货款50万元人民币,B公司经与C公司商量,双方就B公司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B公司并将该转让合同通知了A公司。

B公司和C公司的转让合同,称之为(从合同)。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C、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的是(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则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续租该房屋)。

D、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F、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债权有(购货款债权)。

F、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G、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G、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合同中可以转让的是(买卖合同)。

G、根据我国司法部颁布的《提存公证规则》,我国的提存机关为(债务履行地的公证机关)。

G、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4年)。

G、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G、关于承揽合同解除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H、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H、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H、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H、行纪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因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在通常情况下,以下各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第三人直接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J、技术开发合同中双方未约定风险负担的,由(双方当事人合理负担风险)。

《合同法学》复习资料

《合同法学》复习资料

《合同法》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2.承诺3.缔约过失责任4.表见代理5.代位权6.撤销权7.不安抗辩权8.提存9.买卖合同10.行纪合同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的法律特征。

2、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以及两者竞合后的处理方式。

三、简述题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

最终,其母死亡,赵某受伤。

假设赵某委托你作为其代理律师,追究动物园的赔偿责任,请同学们根据自己掌握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如何追究、追究何种责任?为什么?(分析内容应在400字以上)成考复习资料答案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5.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7.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时,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复习重点

合同法复习重点

合同法复习重点第一章合同法概述【考核知识点】1.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4.合同的分类。

【考核要求】一、了解1.合同法的立法状况。

二、理解1.在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三、熟悉1.熟悉合同的本质和地位四、掌握1.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的分类。

3.够清楚地区分各种不同法律性质的合同,并根据各类合同性质确定其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4.掌握我国合同法的特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考核知识点】1.合同订立的概述。

2.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3.要约。

4.承诺。

5.特殊的缔约形式。

6.合同的内容。

7.缔约过失责任。

【考核要求】一、掌握1.掌握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合同成立的要件。

2.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3.掌握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的内容。

4.要约和承诺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规定。

5.掌握合同的特殊缔约形式的主要内容。

6.掌握格式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和法律调整。

7.掌握合同的内容。

8.缔约过失的概念。

9.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类型及其损害赔偿范围。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考核知识点】1.合同效力概述。

2.合同的生效要件。

3.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

4.合同的无效和撤销。

5.合同效力未定及其补正与表见代理。

6.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考核要求】一、熟悉1.熟悉并理解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要件、特征、种类及约束力。

2.熟悉合同效力补正与追认的主要内容。

二、理解1.理解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和消灭的内容。

2.理解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

三、掌握1.掌握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和权利义务的约束力的主要内容。

2.区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两个不同概念。

3.掌握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概念。

4.掌握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概念和原因。

5.掌握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

6.掌握表见代理的概念特点及特点。

7.掌握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考核知识点】1.合同履行概述。

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

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

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合同的概念:是指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原则:1、平等原则:民法的根本原则,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平等,责任对等。

2、自愿原则:调整当事人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则之一。

3、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公平合理。

4、诚实守信原则:在伦理道德,法律规范的双重约束作用下。

5、保护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具有社会规范性以及防止权利使用过当。

6、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合同法的纲领,具有指导和补充作用。

合同的成立(订立)合同订立概念:合同当事人为建立具体合同关系,将相互意思达成一致的合意过程。

合同订立要件: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2合同订立的方式(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和(一)要约概念: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要件:1、向客观存在的人做出意思表示2、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3、要约内容具体、明确。

4、要约经要约人承诺,即受法律约束。

(二)承诺概念:承诺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要件: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

3、内容与要约表示同意。

4、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承诺方式: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要约邀请概念:要约引诱,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比较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要约引诱)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旨;要约邀请本身无任何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要具备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则不必具备。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权利)和(合同的义务):(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权利:即债权。

包括1、请求权2、相对权3、抗辩权合同义务:即债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2.承诺3.缔约过失责任4.表见代理5.代位权6.撤销权7.不安抗辩权8.提存9.买卖合同10.行纪合同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的法律特征。

2、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以及两者竞合后的处理方式。

三、简述题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

最终,其母死亡,赵某受伤。

假设赵某委托你作为其代理律师,追究动物园的赔偿责任,请同学们根据自己掌握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如何追究、追究何种责任?为什么?(分析内容应在400字以上)成考复习资料答案一、名词解释:1.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2.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3.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5.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7.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时,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9.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0.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简答题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

2、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以及两者竞合后的处理方式。

区别方面:构成要件、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免责条件、责任形式、管辖法院等方面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或者说在权利出现竞合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一般只允许权利人选择一种请求权来实施权利救济。

而且这一选择权仅属权利人所有,被告或人民法院均无选择权。

三、简述题以合同关系作为基础以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方面展开,分析动物园的责任情况。

成考复习资料《合同法》复习资料2一、多选题1. 必须采用招标投标程序订立合同的情形包括:()。

A.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的设计B.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的施工C.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的监理D. 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出让2. 第三人和债务人签订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应当具备以下生效要件:()。

A. 须存在着有效债务B. 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C. 承担人须与债务人达成债务承担合意D. 须经债权人同意3. 在债权让与时,债权人应当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的相对人可以是:()。

A. 债务人B. 债务人的继承人C. 债务人的代理人D. 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4. 在下列情形中,第三人仅是买卖合同的履行主体,而非义务主体,并不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A. 第三人作为出卖人的代理人交付标的物B. 第三人作为出卖人的占有辅助人交付标的物C. 第三人依出卖人的指令交付标的物D. 第三人代为履行交付义务5.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可优先于下列权利获得清偿。

()A. 其他民事主体的普通债权B. 其他民事主体在建设工程上设定的抵押权C. 交付首付款的买受人D. 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买受人二判断题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2. “平等”的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之间交易结果的平等。

()3. 在转租合同中,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对抗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

()4. 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

()5. 原给付义务含有对义务人在道德或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

()6. 分期付款买卖也属于一时合同。

()7. 赠与人之继承人的撤消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8. 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的,债务人仍然可以依法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9.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10. 狭义的合同解释是指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分析和说明。

()三、名词解释1. 先履行抗辩权2. 损益相抵成考复习资料3. 强制承诺四、简答题1.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能够亲自签订哪些类型的合同?(15 分)2. 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取得的财产,如何确定其归属?(15 分)答案一、1. A,B,C,D 2. A,B,C,D 3. A,B,C,D 4. A,B,C,D 5. A,B,C二、1-5 TFTTF 6-10 TTTTT三、名词解释1.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在先履行义务人履行其义务之前,后履行义务人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义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义务人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 损益相抵:也即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失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其所得利益由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则。

3. 强制承诺:是指在某些交易中,一方当事人负有接受相对人的要约而与其签订合同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四、简答题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但有以下例外:(1)可独立签订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或被免除义务的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3)可独立签订日常生活中的格式合同或事实合同(如利用自动售货机、乘坐交通工具、进入游园所);(4)签订处分自由财产的合同,如学费、旅费等由法定代理人预定使用目的的财产和处分。

2.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去法律效力,此时,因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或作价返还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适用“入库规则”。

就受领的标的物,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没有优先受偿权。

具体按以下规则处理:(1)债权人所负返还义务与债务人所负义务适合抵销构成要件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抵销;(2)不符合抵销要件,而债务人向撤销权人为任意履行的,其他债权人不得提出异议;(3)债务人未向撤销权人为任意履行,债权人可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进行。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成考复习资料《合同法》复习资料3一、名词解释1. 合同正义2. 典型合同3. 合同订立4. 隐存不合意5. 免责条款6. 维持利益二、简答题1. 履行拒绝与赠与之撤销的区别。

2. 何为“好意施惠关系”? 并简述“好意施惠关系”在日常生活中的常态。

3. 区分双务\单务合同的标准是什么?区分的意义何在?4. 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5. 什么是不完全履行?并简述不完全履行的种类。

三、论述题支付违约金与赔偿损害乃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方式。

试述赔偿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两种救济方式适用之关系。

答案一、名词解释1.合同正义,乃平均正义,强调一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2.典型合同,是指法律明确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又称有名合同。

3. 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

.合同订立是动态的缔约过程与静态的合同成立的结合。

它体现的是缔约当事人接触、洽谈、磋商直到就合同的全部条款或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进而达成静态协议的全过程。

故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不同。

4. 隐存不合意,又称无意识的不一致,即当事人不知其意思表示不一致。

它又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因疏忽遗漏部分问题,却误以为全部内容商谈一致;其二,当事人意思表示客观上有歧义,又不能通过合同解释加以排除。

5. 免责条款,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违背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免除自己法定义务的条款无效。

6. 维持利益,亦称固有利益或完全性利益,指因违反保护义务,侵害相对人的身体健康或所有权,而此种情形亦可认为得构成合同上过失责任时,则加害人所应赔偿的,系受害人于其健康或所有权所受的一切损害。

此类损害可能远逾履行合同所生的利益,却并不发生以履行利益为限界的问题。

二、简答题1. 履行拒绝与赠与之撤销的区别(1)撤销权为形成权;赠与履行拒绝权为抗辩权。

(2)撤销权的行使有溯及力;拒绝赠与抗辩权只能在赠与的标的物尚未交付以前行使,且不具有溯及效力。

(3)撤销权的行使目的,主要是对受赠人的忘恩行为或不履行义务的一种惩罚;而拒绝赠与履行,目的在于照顾确实已处于困境中的赠与人,平衡双方利益。

2. 何为“好意施惠关系”? 并简述“好意施惠关系”在日常生活中的常态。

(1)所谓“好意施惠关系”,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有恩惠的关系。

(2)“好意施惠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常有发生。

如搭乘便车;代为投递信件;邀请参加郊游或宴会;火车过站叫醒;答应陪同散步等等。

在两大法系,好意施惠关系以施惠人为受惠人提供某种便利服务为常态。

3. 区分双务\单务合同的标准是什么?区分的意义何在?成考复习资料(1)区分双务\单务合同的标准不在于双方是否互负义务,而在于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如附负担赠与,受赠人虽承担一定的义务,但并不构成赠与的对价,仍为单务合同。

(2).区分意义A.能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B. 风险负担不同 C. 违约后的法律后果不同。

4. 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人必须特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