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塑生产技术的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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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塑生产技术的工艺规程
本规程适合以回收HDPE或纯新料HDPE为基础原材料,用天然纤维类材料为填充改性材料,再加上其他辅助材料如偶联剂、润滑剂、抗氧剂、紫外线吸收剂、着色剂等,经干燥、混料、双螺杆挤出造粒、单螺杆挤出型材,定型、冷却、牵引、切割、二次处理而制的的木塑复合材料。其工艺流程为两步法,具体如下:
第一步:
天然纤维材料干燥处理储料仓自动吸料自动称量
回收塑料储料仓自动吸料自动称量
其他辅助材料称量包装成袋
冷混储料仓螺旋上料双螺杆挤出机造粒模具切粒
三级风送包装粒料
第二步:
粒料自动上料挤出机异型材模具定型模冷却水槽牵引切割制品二次加工产品检验入库
工艺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
1.原材料的准备和处理
1.1回收塑料
1.1.1熔指在0.1—0.5g/10min;粒度:<6mm。
1.1.2 纯度及杂质以回收HDPE为主要塑料,其中金属杂质必须除净,建议采用一级回收料,若用其他回收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更改配方和工艺。
1.1.3 水分,其水分含量不得超过3%。
1.2天然纤维粉末
1.2.1糠粉:目数 40—80目,采用40目筛过筛;
木粉:目数 100目以上;
1.2.2水分天然纤维粉末吸湿性极强,一般水分含量为10%左右,而生产木塑的纤维要求水分含量为3%左右,纤维必须干燥,并保持干燥,干燥后的水分含量一般小于3%;
1.2.3干燥一般采用热风干燥,入口热风温度为190℃,不得超过250℃,料温为115— 125℃,
出口热风温度小于110℃,干燥后水分含量不得超过3%。
1.3其它辅助材料其它辅助材料按配方进行称量,并包装成袋。
2.称量、混料
2.1干燥好的天然纤维粉末和回收塑料按配方在自动称上称量,精确度为1%。
2.2称量好的物料和辅助材料袋经热、冷混混合,贮存在储料仓。
2.3工艺要求:热混温度:110℃;
冷混温度:≤45℃。
3.双螺杆挤出造粒
3.1混合好的物料经螺旋上料进入挤出机加料斗,经挤出机混炼、塑化、压实,进入造粒模具、切粒、风送、称量、包装。
3.2工艺要求:
3.2.1温度:机身:150—210℃
螺杆:150℃左右,螺杆采用油冷却;
模具:150—180℃
3.2.2挤出机抽真空以抽净物料中的挥发物为准,一般真空为-0.04—-0.08Mpa;
3.2.3挤出机电流一般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80%;
挤出机扭矩一般为40—60%
3.3粒料要求
造粒料为颗粒状,不得粘连在一起,不得有天然纤维粉和塑料分离的现象,粒长2—5mm,粒料必须保持干燥
4.挤出型材制品
4.1粒料经自动上料装置进入挤出机料斗,经单螺杆挤出机混炼、塑化,模具成型、定型模定型,冷却,牵引,切割,成品。
4.2工艺要求:以生产合格的产品为准
4.2.1温度:机身:150—210℃;
模具:150—180℃
4.2.2真空一般为-0.04—-0.08Mpa
4.3冷却定型采用真空定型,冷却水冷却4.4.定长切割。
5.检验入库:产品按检验标准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