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知识(一)
2018-经济法B卷
201803批次网上考试经济法B卷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题、0 / 20 分)1、下列产品标识符合规定的是哪一项?()A、某爆炸性物质未作标识B、某品牌洗发水上没有质检合格证明C、散装麻花未作产品标识D、某酸奶上未标生产日期2、一般说来,上市证券的交易的基本规则中,不包括下列的哪一个选项?()。
A、禁止行为规则、转让期限规则、分账管理规则B、品种限定规则、场内交易规则、集中竞价规则C、交易配额管制规则、监督管理分类规则D、保密规则、大股东股权变动报告规则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由()制定。
A、强制性标准、国务院B、强制性标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C、国家标准、国务院D、国家标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4、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从事产品质量检验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B、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的规定执行C、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D、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5、理论上认为,“现代企业法的特征”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公司法是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核心B、注重对经济效率和交易安全的平衡C、由管制型向赋权型转变D、把集团企业和跨国公司作为发展目标6、下列选项中属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是()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银行C、交通银行D、国家开发银行7、根据我国现行统计法律制度,下列有关“统计管理体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的统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B、村的统计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负责C、县级以上地方各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业务上受上级统计机构的领导D、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8、在下列各选项所列明的“个人独资企业与投资人的法律关系”中,最不可能出现的是()。
202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金题解析(二)
34.甲投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聘请乙为总经理,2021年9月5日,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调查发现。
企业近年效益不佳,安全投入不足,紧急停车系统发生故障已带病运行超过1年。
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投入责任及事故处罚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对乙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对该企业处50万元的罚款B.对甲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对该企业处100万元的罚款C.对甲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企业处100万元的罚款D.对乙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对该企业处100万元的罚款『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3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的文件资料是(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方针的目的
总体推进
四、解决安全生产的基本 途径
1.强化培训 2.依靠科学技术 3.加强法制管理
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 务。
工伤保险条例
已经2003年4月16 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
会议讨论通过,现 预公布,自2004年1 月1日起执行。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 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首尾 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死刑:即对应当判处死
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
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 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 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在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犯
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 功表现,可在2年期满后,减 为无期徒刑或15年以上20年 以下的有期徒刑。
(四)民事责任
是当事人或责任人 违反了民法规定的行为, 对引起的后果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三)在刑法第139条后增加 一条,作为第139条之一:“在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
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
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将刑法第164条第一为谋取条 第一款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 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务,数额较 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之解读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对1997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19个条文进行了修改补充。
如何理解、适用这些修改补充后的条文,是当前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虽然目前刑法理论界也有学者对《刑法修正案(六)》进行解读或评析,但是,这些文章要么是在《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前对草案的评析,1要么重在剖析《刑法修正案(六)》的立法背景和理由,2要么只是对《刑法修正案(六)》部分条款的理解与思考,3要么重在交代《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作了哪些修改等。
4纯粹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对《刑法修正案(六)》的罪刑规范进行梳理并阐明其含义的研讨则付之阙如。
为了弥补目前我国对《刑法修正案(六)》解读存在的上述不足,同时也是为了完善我国的刑法学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笔者拟对《刑法修正案(六)》所规定的全部罪名及其构成要件等理论问题作一简明扼要的解读。
《刑法修正案(六)》总计20个条文,其修改涉及刑法分则7大类犯罪: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第1-4条)、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第5-9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第10-16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第17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第18条)、妨害司法犯罪(第19条)、渎职犯罪(第20条)。
根据各类犯罪修改条文的数量,笔者拟对前三类犯罪分别进行解读,而将后四类犯罪合为“其他类犯罪”进行解读。
一、对安全责任事故类犯罪之解读《刑法修正案(六)》第1-4条分别对《刑法》第134条、第135条和第139条有关安全责任事故犯罪作了修改。
(一)、《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以下简称“修1”)“修1”对《刑法》第134条的修改表现为:将犯罪主体由“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修改为一般主体;将客观方面“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修改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并将该种行为单列为第134条第2款,且提升了其法定刑。
法律法规汇总
法律法规汇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刑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际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修订、《刑法修正案》解读
照。
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
修订意义
新增处罚方法:情 节严重的人员终身 不得担任本行业生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
2
《刑法修正案》
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解读
《刑法修正案》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解读
概览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
《安全生产法》修订、《刑法修正案》解读
主讲人:XXX
目录
CONTENTS
《安全生产法》 修订内容解读
《刑法修正案》 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解读
安全生产 案例分析
1
《安全生产法》 修订内容解读
《安全生产法》 修订内容解读
概览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 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 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 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 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新增处罚方法:未 采取措施消除事故 隐患的单位也将面 临罚款,拒不执行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 修订内容解读
第三条第二款:修订
原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
修订意义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 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
刑法修正历史沿革
爱情的美妙,就在于人的多情和心甘情愿,在甜蜜的热恋阶段,全身心的投入和付出都无怨无悔。
男人深情缱绻地对女人说:“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
”那时那刻的话语,相信他是真心的,出自于肺腑之言。
随着感情在烟火生活中的磨砺,渐渐淡化或者冷却,他对她越来越没有之前的殷勤,越来越没有之前的心甘情愿。
工作的压力,生活的琐碎,让他感觉身边的女人为何不能自食其力,为何像寄生虫一般依附着他,让他感到压抑和逃避。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就是最好的例子。
貌美如花的她,嫁给深爱她的陈俊生,听了他的情话“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之后,立刻辞掉工作,专心在家做一个少奶奶,养尊处优,每天把自己打扮的美美哒,只为了保持“貌美如花”给老公看。
最后的结局不想而知,她的老公出轨了,理由是他太累了,他每天累死累活地工作,回家却跟罗子君没有共同语言,心里的苦闷无处安放,只能找一个灵魂知己。
对于罗子君和陈俊生两个人的婚姻,不能说孰是孰非,最根本的症结在于这句情话“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两个人的婚姻在于共同成长,共同支持,而不是把自己的一生寄托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经济是必须的,只有自己独立了,你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爱护。
好的婚姻,一定是三观相同,家境匹配的两个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一起经营,一起成长,相互陪伴,相互支持,才能携手走得更远,共度一生。
如果在婚姻里一方在进步,而另一方在退步,或者停滞不前,久而久之,两个人的三观就会产生不同,理念和思想就会渐行渐远,变成两条平行线,永远不能交集。
不要相信“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这样的情话。
随着岁月的磨砺,人心会随着时间和环境而改变。
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有关规定
法律法规对瞒报事故的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2007/03/30 17:55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法、高检2007年2月28日颁布,3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第七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实施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行为,帮助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对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以共犯论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来源: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对《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取消了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确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新罪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一种明知,一是明知的内容。
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二是明知的程度。
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
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
为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是指有偿购入,然后再高价出卖的情况。
指受犯罪分子委托,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一新罪名是由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六)》而来,该《修正案》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进而在2007年5月11日两高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新罪名。
对《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条的正确理解
对《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条的正确理解作者:张云波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0年第02期案名:祁某等五人聚众赌博案主题:对《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条的正确理解一、基本案情2007年11月中旬,被告人祁某、霍某、毛某、茂某、王某等人在北京市某商务会馆,将包房作为赌博场所,以从庄家赢取的钱中抽取一定钱款作为营利模式,组织同乡以“推牌九”方式进行赌博。
牌九由被告人祁某等人提供。
期间,每日参与赌博的人员从十余人到二十余人不等。
由于参赌人数众多,为了掩饰罪行,祁某等人中途将赌博场所改在其租用的另一商务会馆的包房,后又将赌博场所转移至最初的包房。
2007年11月底,被告人祁某等人在组织二十余名同乡赌博时被民警抓获。
二、诉讼经过2008年2月,侦查机关以祁某等五人涉嫌犯赌博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承办人将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
在讨论中,围绕本案的定性问题形成两派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祁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赌博罪,另一种观点认为祁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后检委会经研究决定,对祁某等人以赌博罪提起公诉。
2008年4月,法院以赌博罪分别判处祁某等五人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7个月间不等的刑罚。
三、争议焦点对祁某等人纠集老乡到宾馆包间赌博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祁某等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场所不固定只是其逃避打击的手段,不影响其开设赌场的本质。
所以,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对祁某等人提起公诉。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祁某等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聚众赌博,赌场要有固定的场所、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和相关设备,而本案不属于这种情况。
因此,应当以赌博罪追究祁某等五人的刑事责任。
四、裁判理由之法理评析本案的正确处理,涉及到对《刑法修正案(六)》第18条的正确理解。
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03—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目录
【2009.2.12更新】2003—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目录2003年第1期(总第81期)【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p.1)【文献】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第十八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肖扬(p. 2)【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松有、江必新同志法官等级的公告(p.5)【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p.6)最高人民法院关干涉及担保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适用和保证责任方式认定问题的批复(p.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p.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p.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p.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p.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p.16)【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期间相关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p.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p.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大连、武汉、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的通知(p.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枪、涉爆申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p.1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p.19)【案例】吴联大合同诈骗案(p.27)鲁瑞庚诉东港市公安局悬赏广告纠纷案(p.30)谢民视诉张瑞昌、金刚公司股权纠纷案(p.32)丰祥公司诉上海市盐务局行政强制措施案(p.35)2003年第2期(总第82期)【文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肖扬(p.1)努力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李国光(p.5)【任免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p.4)【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p.9)【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式样(试行)》的通知(p.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p.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惩戒规定的通知(p.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21)【司法统计】2002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p.24)【裁判文书选登】晓星香港诉中国船务代理公司防城港公司等提单侵权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p.27)【案例】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诉窦沛颖、冼晓玲贪污案(p.31)余一中诉《新闻出版报》社侵害名誉权纠纷案(p.33)陈兴良诉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p.34)尹琛琰诉卢氏县公安局110报警不作为行政赔偿案(p.36)二○○三年第三期(总第83期)【文献】规范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的几个问题李国光(p.1)当前民事审判的几个主要问题黄松有(p.4)【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丕祥等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p.2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p.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11)【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续)(p.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p.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p.21)【案例】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黄新故意杀人案(p.23)雅马哈株式会社诉港田集团公司、港田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p.24)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p.27)天海公司诉粤东公司船舶租用侵权纠纷案(p.29)陈宁诉庄河市公安局行政赔偿纠纷案(p.33)王丽萍诉中牟县交通局行政赔偿纠纷案(p.34)二○○三年第四期(总第四期)【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p.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p.4)【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续)(p.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的意见(p.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p.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的通知(p.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p.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禁随意止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通知(p.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p.17)【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10)【司法统计】2003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p.18)【裁判文书选登】沛时投资公司诉天津市金属工具公司中外合资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p.22)海军航空兵海南办事处诉深圳市三九旅游酒店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p.25)【案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上海华亚公司和丁福根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p.28)蒋鲜丽诉陈马烈、《家庭教育导报》社返还公益损赠纠纷案(p.31)吉德仁等诉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案(p.33)二○○三年第五期(总第85期)【文献】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思想和要求,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肖扬(p.1)【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p.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p.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p.7)【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审判员能否随届任免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p.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诉讼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的答复(p.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各类案件诉讼费收交办法(p.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p.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理解的答复(p.1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海关法第三十条规定具体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p.1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就外国执行民商事文书送达收费事项的通知(p.1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p.14)【裁判文书选登】爱特福公司诉北京地坛医院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p.15)【案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李嘉廷受贿案(p.18)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诉姚国建等人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p.24)杨艳辉诉南方航空公司、民惠公司客运合同纠纷案(p.26)郭忠连诉青岛市卫生局、青岛市东部医院借款合同纠纷案(p.28)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网易公司、移动通信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p.31)韩国SEKWANG船务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p.33)彭学纯诉上海市工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p.35)二○○三年第六期(总第86期)【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p.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否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问题的批复(p.1)【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14)【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p.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p.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p.6)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的通知(p.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p.1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指定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海牙送达公约和海牙取证公约直接向外国中央机关提出和转递司法协助请求和相关材料的通知(p.14)【裁判文书选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诉辽宁华曦集团公司等借款担保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p.15)【案例】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诉丁锡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p.18)叶璇诉安贞医院、交通出版社、广告公司肖像权纠纷案(p.21)谢福星、赖美兰诉太阳城游泳池服务合同纠纷案(p.22)中国建设银行石林县支行诉杨富斌不当得利纠纷案(p.24)顾然地诉巨星物业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纠纷案(p.26)吴少晖不服选民资格处理决定案(p.29)张林英等4人诉广元公司、革命博物馆、工美集团侵犯著作权纠纷案(p.30)陈莉诉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p.32)2004年第1期(总第87期)【文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肖扬)(p.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可否将航道养护费的缴付请求列入船舶优先权问题的批复(p.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p.14)【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死刑被告人在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当执行死刑的复核案件的通知(p.17)【裁判文书选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陈新贪污、挪用公款案(p.18)香港新建业等诉上海新建业等欠款担保纠纷案(p.20)【案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程绍志受贿案(p.30)向美琼等人诉张凤霞等人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案(p.33)上海汇兴实业公司诉上海浦江海关行政赔偿案(p.38)2004年第7期(总第93期)【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批复(p.3)【司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p.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对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等案件的审判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p.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通知(p.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通知(p.8)【裁判文书选登】建行浦东分行诉中基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p.10)香港绿谷投资公司诉加拿大绿谷(国际)投资公司等股权纠纷案(p.17)【案例】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政府诉郭颂等侵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纠纷案(p.26)郭叶律师行诉厦门华洋彩印公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p.32)车浩江等人诉广东省东莞市规划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p.35)【案件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结情况(2004年5月)(p.39)2004年第9期(总第95期)【重要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p.3)【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4)【文献】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开创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新局面—一肖扬(p.5)【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向外国进这涉外行政案件司法文书的通知(p.15)【裁判文书选登】法兰西共和国申请引渡马尔丹·米歇尔案(p.l6)大洋公司诉黄河公司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p.17)【案例】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诉刘爱东贪污、受贿案(p.22)蒋海新诉飞利浦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p.30)何文良诉成都市武侯区劳动局工伤认定行政行为案(p.34)2004年第10期(总第96期)【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p.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p.8)【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通知(p.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p.13)【裁判文书选登】美国 EOS 工程公司诉新绛发电公司等侵权纠纷案(p.21)中国光大银行诉武汉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p.23)【案例】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诉汪照洗钱案(p.28)长城公司诉远洋大厦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p.30)如皋市印刷机械厂诉轶德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p.35)【案件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结情况(2004年8月)(p.38)2004年第11期(总第97期)【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秀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p.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p.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p.6)【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通知(p.9)【裁判文书选登】新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诉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存单纠纷案(p.11)工商银行山东分行诉信诚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p.l6)【案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诉吴金艳故意伤害案(p.22)滕州市城郊信用社诉建行枣庄市薛城区支行票据纠纷案(p.27)念泗三村28幢楼居民35人诉扬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行为侵权案(p.31)【案件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结情况(2004年9月)(p.37)2004年第12期(总第98期)【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p.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p.7)【司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高级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p.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p.12)【裁判文书选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严先贪污案(p.22)信达公司合肥办事处诉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p.16)【案例】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诉尚荣多等人贪污案(p.22)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诉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案(p.26)吴成礼等五人诉官渡建行、五华保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p.28)【案件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结情况(2004年10月)(p.35)2004年总目录(p.37)【案件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结情况(2004年7月)(p.38)2006年第3期(总第113期)【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续)p.3【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共同诉讼案件问题的通知p.15【司法统计】2005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p.16【裁判文书选登】信达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与中阿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p.21江北中行与樊东农行等信用证垫款纠纷案p.27【案例】王德钦诉杨德胜、泸州市汽车二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p.35百花公司诉浩鑫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p.38伊尔库公司诉无锡市工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p.442006年第4期(总第114期)【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p.3【文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p.8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肖扬)p.8【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p.l9【任免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晓阳等3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p.7【裁判文书选登】厦门东方设计装修工程与福建省实华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包销合同纠纷案p.22上海盘起贸易与盘起工业(大连)委托合同纠纷案p.30上海金港经贸总公司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p.36【案例】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诉朱波伟、雷秀平抢劫案p.38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诉韦国权盗窃案p.41郭景忠诉天泰公司、蓝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p.452006年第5期(总第115期)【裁判文书选登】威海鲲鹏投资与威海西港房地产开发、山东省重点建设实业土地使用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p.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与福建省泉州市煌星房地产发展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p.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世纪大道营业部、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侵权纠纷案(p.17)丰海公司与海南人保海运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p.20)【案例】单洪远、刘春林诉胡秀花、单良、单译贤法定继承纠纷案(p.26)南京雪中彩影公司诉上海雪中彩影公司及其分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p.31)肇庆外贸公司诉肇庆海关海关估价行政纠纷案(p.36)孙立兴诉天津园区劳动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p.44)2006年第6期(总第116期)【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p.3【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p.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等三项执行工作制度的通知p.8【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23【裁判文书选登】徐州市路保交通设施制造与徐州市华建房地产开发、第三人尤安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p.14锦宫公司与广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p.20天同证券公司与健康元公司、天同证券深圳营业部证券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p.24奉化步云公司与上海华源公司商标所有权转让纠纷不予受理案p.25【案例】吴文景、张恺逸、吴彩娟诉厦门市康健旅行社、福建省永春牛姆林旅游发展服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p.28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p.37博坦公司诉厦门海关行政处罚决定纠纷案p.422006年第7期(总第117期)【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外称“知识产权审判庭”的通知(p.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上海、宁波海事法院管辖区域的通知(p.3)【裁判文书选登】钱碧芳、华宁公司与祝长春、华宇公司、祝明安及汪贤琛股东权纠纷案(p.4)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光彩事业投资集团、四通集团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p.22)福州商贸大厦筹备处与福建佳盛投资发展借款纠纷案(p.28)【案例】李雪花、范洋诉范祖业、滕颖继承纠纷案(p.33)李思佳诉西陵人保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p.38)连云港外代公司诉连云港港务局、港明实业公司、港明贸易公司无单放货侵权赔偿纠纷案(p.42)2006年第8期(总第118期)【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p.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p.6)【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21)【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通知(p.12)【裁判文书选登】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实(集团)与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房地产项目权益纠纷案(p.14)吉庆公司、华鼎公司与农行西藏分行营业部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p.22)【案例】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诉康兆水、王刚危险物品肇事案(p.27)戴雪飞诉华新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p.33)杨文伟诉宝二十冶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p.38)邵仲国诉黄浦区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案(p.43)2006年第9期(总第119期)【司注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p.4)【裁判立书选登】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市威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畜产进出口北海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p.6)【裁判摘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刑法》第186条违法发放贷款罪
刑法》第186 条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 条违法发放贷款罪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①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① 根据2006 年6 月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改。
原第一款、第二款条文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全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 年12 月27 日)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排定提供贷款的;二)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三)擅自动用发行基金的。
2023年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知识考试复习题库(判断题)
2023年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知识考试复习题库(判断题)1.《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作用是惩罚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对错2.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对错3.《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权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对错4.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强制性商业保险,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缴纳。
对错5.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对错6.依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权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错7.依据《安全生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但对于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录入信息库。
对错8.依据《安全生产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对错9.依据《安全生产法》,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属于新现象,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对错10.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是“一岗双责”的具体体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10题)11.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对错12.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错13.《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情形中“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罚,增设了附加刑(罚金),并细化了量刑档次,实现主刑与附加刑的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一、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六、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刑法全文刑法全文(沿写真文字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和《刑法修正案(九)》合照)(2023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三章犯罪和刑罚的概念和原则第二编罪第一章罪的构成和责任第二章罪名与量刑第三章罪名的确认与辩护的规定第四章国家机关、武装部队、军事设施罪第五章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罪第六章危害食品安全罪第七章财政、金融、税务罪第八章海关、边境管理罪第九章侵犯财产罪第十章鲁办、职务犯罪第十一章经济犯罪第十二章生态环境犯罪第十三章传染病防治犯罪第十四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十五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十六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七章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十八章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第十九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十章非法制造、买卖盗窃抢夺、走私武器弹药罪第二十一章集会、游行、示威罪第二十二章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二十三章寻衅滋事罪第二十四章违反国家有关限制人身自由规定罪第二十五章强制猥亵、侮辱罪第二十六章强奸罪第二十七章虐待、遗弃罪第二十八章绑架罪第二十九章抢劫罪第三十章抢夺罪第三十一章盗窃罪第三十二章强制犯罪第三十三章渎职罪第三十四章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三十五章持械抢劫、劫持飞机、船只、机动车罪第三十六章走私罪第三十七章罪第三十八章贪污罪第三十九章受贿罪第四十章接受贿赂罪第四十一章侵犯人身权利罪第四十二章盗窃、占有尸体罪第四十三章绑架勒索、绑架、勒索罪第四十四章非法拘禁罪第四十五章缓刑宣告、暂时出所执行监视罪第四十六章其他罪这里只是罪名的总目录,具体的详细内容,请参考刑法原文。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解读
① 量度中作为记数单元所规定的标准量,
如米为计量长度的单位,秒为计量时间的单位。
② 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
各个部门。如事业单位,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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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总则对单位犯罪的一般规定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 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 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 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 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
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
商业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到财产性利益。
为了推动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和掌握《意见
》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特制作本解读,以
供参考。
4
第一部分、商业贿赂概述
5
一、贿、赂的含义
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贿指财物 ;也指赠送财物。赂指赠送财物;也指赠送 的财物。 贿赂,指用钱物买通有关人员替自己办 事;也指贿赂的钱物。
《隋书· 炀帝纪下》“政刑弛紊,贿货公行。” ——《辞海》
6
二、商业贿赂的含义
◎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
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
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1月15日《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7
◎ 商业贿赂是在商业活动中违反
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
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 ,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 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 被侵吞; 为假冒伪劣商品开方便之门,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引发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社会问题; 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 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完整版)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案例一2006年8月31日2时10分,张甲(男,1988年6月16日生,无前科劣迹)伙同张乙(男,1990年8月31日生,无前科劣迹)在某省某市某区王某家,采取撬窗入室的方式,窃得人民币1000元和手机一只。
当张甲、张乙行至离王某家100米的小路时,被巡逻民警李乙、朱丙发现。
两民警经当场盘问检查,并经该派出所当日值班的副所长陈某批准,于2时56分将张甲、张乙带至派出所继续盘问,民警将张甲、张乙轮流放进侯问室,以轮流对两人继续盘问,至当日14时50分,张甲、张乙终于交待了作案经过。
请问:1、请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分析本案中对张甲、张乙的继续盘问正确与否,并写出执法依据。
2、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1100元。
如果该省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成年人2000元、未成年人3000元。
请问对张甲、张乙应该如何处理?处理依据是什么?答:1、张甲、张乙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符合《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对张甲和张乙可以继续盘问。
当时张乙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张乙的继续盘问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侯问室。
因此本案中,民警对张乙继续盘问的时间长达近十二小时,超过了四小时,且将张乙送入侯问室,这两点都是错误的。
2、因张乙作案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其有盗窃行为,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张乙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在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可以对张乙作出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张乙不执行行政拘留。
张甲作案时系成年人,且盗窃数额为2100元,已超过2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张甲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张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证据确凿充分,侦查完毕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分类目录(258件)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分类目录(258件)一、宪法(1部+4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通过。
1988年4月12日第一次修正,1993年3月29日第二次修正,1999年3月15日第三次修正,2004年3月14日第四次修正)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通过)附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通过)附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通过)附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通过)二、宪法相关法(41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7月1日通过。
1982年12月10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三次修正,2004年10月27日第四次修正,2015年8月29日第五次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通过。
1982年12月10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三次修正,2004年10月27日第四次修正,2010年3月14日第五次修正,2015年8月29日第六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通过。
1983年9月2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2006年10月31日第三次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7月1日通过。
1983年9月2日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9月10日通过)6.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81年6月10日通过。
1996年10月29日修订,改为现名,2012年6月30日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通过)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通过)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3月5日通过)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5月31日通过。
民警执法管理技能竞赛测试题(刑罚执行篇)
民警执法管理技能竞赛测试题(刑罚执行篇)1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情况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患有肝硬化失代偿期,需要保外就医的B.生活不能自理C.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D.患有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需要保外就医的2 .罪犯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因患有肝硬化失代偿期,被下达病危通知书,张某在执行有期徒刑O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A.七年以上B.十年以上C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D.可以不受执行刑期限制(3 .罪犯私藏使用违禁物品的,属于违反《刑法》和《监狱法》中“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等规定的行为,O内不得提请减刑、假释。
A.一年B.二年C.二年六个月D,三年(正确名4 .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O人。
A.7B.9C.11D.55 .罪犯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多次减刑后现余刑八年七个月,根据法释23号文件,该犯再次减刑下面正确的是OOA.减刑幅度一次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B.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C.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D.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6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A.十三年B.十五年,W)C.十四年D.十二年7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以上方可减刑。
A.二年8 .三年C.四年D.五年(HF8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减刑不超过()有期徒刑。
A.六个月B.七个月C.八个月D.九个月9 .罪犯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剩余刑期一年一个月,监区提请减刑,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减为()。
AO年B.1年C.2年D.3年10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内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内不予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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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知识(一)
一.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于2006年(B)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
A.5月29日
B.6月29日
C.7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是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A)次会议通过。
A.22
B.23
C.24
3.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2
B.3
C.5
4.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处(C)以下有期徒刑。
A.2年以上5年
B.3年以上6年
C.3年以上7年
5.修改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A)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A)年以上有期徒刑。
”
A.5
B.6
C.7
6.修改后的《刑法》第135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A)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A.3
B.5
C.7
7.第229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A.3
B.5
C.7
8.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B)有期徒刑。
A.3年以下
B.3年以上10年以下
C.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