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条件案例分析条例。(精)
案例分析_ISO9001-2008内部审核
案例分析集
ISO9001:2008 案 例1
在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审核员看到在建办公楼的消防系统是请 某消防安装公司安装的。审核员要求查看该公司安装资质证明材料, 项目部经理出示了安装公司的安装资质证明。审核员进一步要求查看 具体在现场进行安装的施工队人员资质的证明文件。项目部经理说: “这事不归我们管,应该由安装公司自己负责。” 案例分析: 安装公司是建筑公司的外包方,在施工时应该纳入建筑公司的质 量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因此不仅对安装公司资质有要求,而且对其现 场施工人员的资质也应进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质量。 本案违反了标准“4.1总要求”中“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 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的 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的规定。
案例分析: 本案违反了标准“8.3不合格品控制”的“b)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 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的规定。
ISO22000:2005 案 例13
某厂《车间生产环境管理规定》中规定:“车间温度应保持在 200C—300C,湿度40%--60%。”但是审核员在检查11月份的环境记录 时发现:11月10号—13号的湿度均为30%。 审核员问车间主任:“对于湿度30%符合规定要求吗?” 主任回答:“我们已经更改了规定,把湿度改为30%。”审核员 要求出示文件更改记录,车间主任说只是口头通知更改的。 审核员注意到,车间没有加湿或除湿的设备,便问车间主任: “有什么手段要吧根据需要加湿或除湿?” 车间主任说:“没有”。 审核员在翻阅有关产品的行业标准时看到,车间环境湿度要求规 定最低为4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ISO22000:2005 案 例6
法制审核案例
法制审核案例某市政府近期对一家私人企业进行了法制审核,以确保其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该案例,并探讨法制审核的重要性以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一、案例背景某市政府日前决定对一家私人企业进行法制审核,该企业主要从事制造业。
此次法制审核旨在发现并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合规问题,避免其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
二、法制审核的重要性法制审核是一项必要的措施,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法制审核可以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
其次,通过法制审核,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法律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经营模式,避免因为法律违规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此外,法制审核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社会声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合作伙伴。
三、法制审核案例分析在对该私人企业进行法制审核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首先,在劳动用工方面,企业存在一些员工劳动合同不规范的情况,包括合同期限、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规问题。
其次,在环境保护方面,企业的废水排放未达到相关标准,存在环境污染的风险。
最后,在产品质量方面,企业未能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测,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这些问题都需要企业进行整改,以保证合法经营和信誉。
四、法制审核的影响通过法制审核,这家私人企业将面临着一系列整改和调整的影响。
首先,企业需要对员工劳动合同进行修订和规范,确保与劳动法规定的标准相符。
其次,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技术,改善废水排放情况,达到环保要求。
最后,企业需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控,进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安全检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在整改过程中,企业将面临着一定的经济成本和人力资源投入。
然而,这些改进措施将使企业逐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提升市场竞争力。
此外,经过法制审核的企业往往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政策的变化,更加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审查报告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材料销售的企业。
双方于2018年10月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建筑材料,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将全部建筑材料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然而,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工期延误,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双方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三、法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建筑材料,已构成违约。
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期交付建筑材料,已构成违约,且导致甲公司工期延误,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双方违约责任如何承担?(1)乙公司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等。
”在本案中,乙公司违约,应承担以下责任:①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②赔偿损失: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等。
(2)甲公司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甲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违约行为,因此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案例及条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原告李某,女,32岁,某市居民。
被告张某,男,40岁,某市居民。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5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李某将位于某市XX 小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被告张某,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租金为每月5000元,每年一次性支付。
合同签订后,被告张某支付了2015年的租金,并入住该房屋。
但在2016年3月,被告张某因工作原因需离开该市,于是与原告李某协商解除租赁合同。
双方协商不成,原告李某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被告张某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2. 租赁合同的解除是否应退还原告李某部分租金?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四、法院判决1. 被告张某因工作原因需离开该市,属于不可抗力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法院认定被告张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 由于被告张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应退还原告李某部分租金。
具体退还金额,法院根据被告张某实际居住时间、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判决被告张某退还原告李某租金人民币10,000元。
五、案例分析1. 本案中,被告张某因工作原因需离开该市,属于不可抗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法院认定被告张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条例分析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货物销售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销售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然而,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支付货款。
甲方多次催收无果,遂于2021年6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乙方是否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如何计算违约金。
三、法律条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款,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该条款,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得低于实际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也可以请求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款,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认为,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判决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万元。
质量审查中的案例分析及效果评估
质量审查中的案例分析及效果评估质量审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帮助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达到标准。
本文将从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两个方面对质量审查进行探讨。
一、案例分析在质量审查中,案例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质量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原因。
例如,在某家制药公司的生产线上发现了多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经过详细的案例分析,发现是由于原料采购环节存在质量控制不严格所致。
这个案例分析为公司后续提高原料采购的质量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二、案例分析的意义案例分析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找出问题,更能帮助企业找到问题的根源,为企业提供改进的方向和依据。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避免因为问题的延误而带来更大的损失。
同时,案例分析也可以为企业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效果评估在进行质量审查之后,需要对审查的效果进行评估。
只有通过评估可以确保审查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在评估中,可以通过对质量问题的数量、严重程度、解决情况等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来评估质量审查的效果。
四、效果评估的方法在对质量审查的效果进行评估时,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
可以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对审查的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也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员工和客户收集反馈意见,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审查的效果。
五、效果评估的意义效果评估是质量审查工作的必要环节,通过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审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质量审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同时,效果评估也可以为企业提供改进和提升的方向,帮助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
六、案例分析与效果评估的结合将案例分析与效果评估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发挥质量审查的作用。
通过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和原因,再通过有效的评估,找到改进和提升的方向,形成良性的循环。
这样既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也可以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七、案例分析与效果评估的实践对于企业来说,将案例分析和效果评估贯穿于质量审查的始终是至关重要的。
质量审查中的案例分析和总结
质量审查中的案例分析和总结质量审查作为一种评估和监督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要工具,在各行各业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我们可以了解质量审查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情况,及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下面将通过十二个小节展开回答写作。
1、案例背景某家电子产品制造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频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客户投诉频繁,公司形象受损。
2、需求分析公司决定对生产线进行质量审查,找出问题并及时整改,提升产品质量。
3、质量审查方案制定公司招募了一支专业团队,制定了详细的质量审查方案,包括审查内容、标准和流程等。
4、质量审查过程质量审查团队对生产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了产品组装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并记录在案。
5、问题整改措施根据审查结果,公司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对生产流程和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调整,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6、效果评估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质量审查的效果逐渐显现,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客户投诉明显减少。
7、经验总结经过这次质量审查,公司领导和员工们深刻认识到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加强了内部管理和团队合作意识。
8、改进建议在未来工作中,公司需要继续加强质量监督和审查工作,建立起有效的质量管理机制,确保产品质量持续稳定提升。
9、质量审查的价值质量审查不仅可以发现问题,还能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10、行业应用质量审查不仅适用于电子产品制造行业,还适用于各个生产领域,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11、未来展望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质量审查将在未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
12、总结通过对质量审查案例的分析和总结,我们深刻认识到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质量审查在企业发展中的价值和作用。
希望各行各业都能注重质量审查工作,提升产品品质,实现可持续发展。
质量审查中的案例分析和改进实践
质量审查中的案例分析和改进实践在现代社会,质量审查是确保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质量审查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和改进实践,探讨质量审查中的一些典型问题及其解决之道。
一、案例分析:质量审查中的审查标准不清晰在某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审查时,审查小组发现,企业并未制定明确的审查标准,导致每次审查都缺乏依据和方向。
这种情况下,质量审查往往变成了一场过场戏,无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应该制定详细的审查标准,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和评判指标。
只有在有了明确的标准之后,才能更加有效地进行质量审查,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水平。
二、案例分析:质量审查中的审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另一家企业在进行质量审查时,发现参与审查的审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审核人员对产品相关知识了解不够,无法全面准确地进行审查,导致质量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受到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应该对参与审查的审核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只有具备了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审核人员才能更好地完成质量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三、案例分析:质量审查中的交流沟通不畅有些企业在进行质量审查时,发现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存在问题,导致审查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信息传递不畅和沟通不畅可能会导致审查结果出现偏差,甚至漏检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应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只有在各部门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才能确保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信息不畅导致的质量问题。
四、案例分析:质量审查中的数据统计不全面在某企业进行质量审查时,发现数据统计不全面,审查结果无法全面客观地反映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状况。
缺乏全面的数据统计,会导致审查结果的失真,影响到后续的改进工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数据统计系统,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只有有了充分的数据支持,才能更好地进行质量审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低保户法律分析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男,55岁,某市某区居民。
张某某原为某市某工厂职工,因工厂改制下岗,家庭收入骤减。
2008年,张某某申请成为某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月领取低保金500元。
然而,2015年某市民政局以张某某家庭收入状况改善为由,取消了其低保资格。
张某某不服,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某是否符合继续领取低保金的条件。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 张某某的家庭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张某某的家庭财产是否低于当地规定的财产标准。
3. 某市民政局在取消张某某低保资格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
三、法律分析1. 关于家庭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报国务院备案后公布执行。
张某某的家庭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在本案中,张某某下岗后,其家庭收入明显减少,每月仅能领取低保金500元。
根据某市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张某某家庭收入低于该标准。
因此,张某某符合继续领取低保金的条件。
2. 关于家庭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财产,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
张某某的家庭财产应低于当地规定的财产标准。
在本案中,张某某的家庭财产主要包括一套房产、一辆摩托车和少量存款。
经调查,张某某的家庭财产低于当地规定的财产标准。
因此,张某某符合继续领取低保金的条件。
3. 关于程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市民政局在取消张某某低保资格的过程中,应当依法进行听证、调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然而,某市民政局在未进行听证、调查的情况下,直接取消了张某某的低保资格,存在程序违法。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案例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案例鉴于委托方希望通过受托方进行合同主体资格审查,以确认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范围1.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合同主体信息,对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2.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的工商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经营范围、资质证书等。
二、受托方的义务1.受托方应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合同主体信息后,及时开展审查工作。
2.受托方应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并对审查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托方应在审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审查工作的合法性。
三、委托方的义务1.委托方应及时向受托方提供合同主体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委托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审查费用。
3.委托方应对受托方提供的审查结果予以保密,未经受托方同意,不得将审查结果泄露给第三方。
四、审查费用及支付方式1.委托方应按照受托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审查费用。
2.审查费用应在委托方收到受托方的审查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审查报告的提交1.受托方应在审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委托方提交审查报告。
2.审查报告应包括合同主体的基本信息、审查结果、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
七、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进行合同主体资格审查,以确认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范围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主体信息,对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审查案例分析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审查案例分析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审查案例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通过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审查,可以帮助律师和法律机构更好地了解法律问题,解决纠纷,并为客户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服务。
本文将从实际案例出发,对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审查案例进行分析。
一、背景介绍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审查案例是律师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律师需要对案例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案例的法律风险和合规性,并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
下面将通过具体案例来说明。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某公司与一名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未能明确约定员工辞职的程序和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双方发生了纠纷。
律师需要审查合同,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双方责任,并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2. 案例二:债务追讨一名客户借款给他人,但借款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
律师需要审查借款协议和相关证据,评估债权人的权益,并协助客户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追讨债务。
3. 案例三:知识产权侵权一家公司发现其产品的设计被其他公司抄袭,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律师需要审查相关证据,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评估知识产权侵权的程度,并为客户制定维权策略。
4. 案例四:合同纠纷两家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了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律师需要审查合同内容,并评估各方的责任和损失,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仲裁或法院诉讼等。
三、审查过程对于以上案例,进行审查和分析时,律师通常会进行以下步骤:1. 收集证据:律师需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如合同、协议、侵权证据等。
这些证据将为律师提供案件的基本信息和事实依据。
2. 审查法律文件:律师需要审查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等文件,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
这有助于律师评估案件的合规性和法律风险。
3. 分析案情:律师需要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包括评估各方的法律权益、计算可能的损失和赔偿金额等。
通过分析,律师可以为客户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检索审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将某项目交给乙方进行施工,工期为一年。
合同中还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然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项目延期且成本超支。
甲方因此与乙方产生纠纷,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二、法律检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律师进行法律检索,以确定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
以下是律师进行的法律检索分析:1. 合同法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属于合同范畴。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但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了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第五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合同有效。
”第二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因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审核分析根据以上法律检索,律师对本案进行了以下审核分析:1. 乙方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等违约行为,导致项目延期且成本超支。
法律检索审核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近期在办理某地块的开发手续时,由于法律检索审核不到位,导致项目出现了法律风险,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甲公司决定对此次事件进行案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概述甲公司于2018年取得某地块的开发权,计划在该地块上建设住宅小区。
在办理项目开发手续过程中,甲公司委托乙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检索审核。
乙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该地块的开发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然而,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甲公司发现该地块存在以下问题:(1)地块部分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2)地块周边存在高压线,存在安全隐患;(3)地块周边居民对项目开发存在强烈反对意见。
2. 法律检索审核问题经调查,甲公司发现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索审核存在以下问题:(1)未对地块部分土地权属争议进行充分调查,导致甲公司在后续开发过程中面临法律风险;(2)未对地块周边高压线问题进行充分调查,导致甲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面临安全隐患;(3)未对地块周边居民意见进行充分调查,导致甲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面临社会风险。
3. 法律风险及损失由于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检索审核不到位,甲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面临以下法律风险:(1)土地权属争议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甚至引发诉讼;(2)高压线问题可能导致项目停工,甚至引发安全事故;(3)居民反对意见可能导致项目延期,甚至引发群体事件。
截至2020年底,甲公司因上述法律风险已造成约5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风险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甲公司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法律风险防范职责,确保项目开发过程中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 加强法律检索审核甲公司在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检索审核时,应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调查报告,并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同时,甲公司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确保其提供的服务质量。
不符合项案例分析
不符合项案例分析案例一:审核员在审核采购部时发现:2003年10月以后新增加的七家供货商已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供货商进行了现场审核,都已通过了评审成为合格的供方,但采购部不能提供新增加的七家供货商是依据什么标准来判定为合格的。
不符合项性描述:2003以后新增加的七家供货商虽已通过了评审成为合格供货商,但采购部不能说明合格供方的标准。
不符合7.4.1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性质一般不合格案例二:在计量中心审核员发现:由外部计量部门提供检定报告中,除千分尺外由XXX计量所检定的报告上只写上`合格`,而没有具体的计量的数据说明及说明是由什么标准设备来检定该计量器具的记录,另编号1011的千分尺在2003年12月28日的自检报告上标准值为10mm的计量数据实测记录为10.005mm,由于没有制定可接受的准则,计量中心的负责人对此不能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
不符合项性描述:1. XXX计量所的检定报告中(除千分尺外),没有标明具体计量检定数据及说明是由什么标准设备来检定该计量器具的.不符合7.6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基准的装置定期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调整的要求.2.计量中心负责人对2003年12月28日的1011号千分尺报告中10mm的计量数据为10.005mm的结果,由于没有制定验收准则,不能确认其是否合格. 不符合7.6a应记录校准或验证的依据.性质:以上两项均为一般不合格项.案例三:在一家电扇公司的电机仓库里,审核员看见仓库里的电机都按电机的种类存放,但没有区别不同批次的电机, 仓库管理员告诉审核员,公司对电扇的主要部件电机质量情况是有追溯性要求的,电机发放时员工是按机种发货,进库时会把数量登记在登记本上.一般上是按先进先出发货,但不在登记本上写明批号.不符合性描述:不同批次的电机没作标识,发货没登记批号,不符合7.5.3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应对每个或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性质:一般不合格案例四:在一间电子工厂的资材部,业务员把过去2个月从台北总公司来的订单让审核员看,订单上都写明了型号及交货期.审核员问业务员,订单的评审是如何进行的,业务员回答说除非有特殊要求,一般若订单上的交货期在两星期后,他就签字接受。
法律条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5月,某市一家知名餐饮企业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
经调查,该餐饮企业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食品,且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餐饮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二、案件概述1. 案件名称:某市餐饮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2. 案件时间:2019年5月3. 案件地点:某市4. 案件当事人:某市一家知名餐饮企业5. 案件处理结果: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第二十五条:从事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第二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第二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二)情节严重的。
四、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本案中,某市餐饮企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此外,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2. 法律适用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某市餐饮企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本案中,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市餐饮企业进行了查处,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某市餐饮企业主动停业整顿,可以视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因此,在处罚时,可以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合同审查要点与案例
合同审查要点与案例合同是商业和法律交易中至关重要的文件,它确保了协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提供了法律保护。
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合同审查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本文将首先探讨合同审查的一些关键要点,然后通过具体案例深入分析合同审查的实际操作。
在进行合同审查时,以下几个要点值得特别注意:1. 条款和条件的准确性:首先,要仔细检查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确保其准确性和清晰度。
特别要关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它们明确表达,并没有歧义或模糊术语。
此外,合同中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等细节也需要仔细核对,以确保其准确性。
2. 法律合规性检查: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的要求。
因此,在审查合同时,要确保其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条款。
这包括确保合同不违反反垄断法、劳工法、知识产权法和公平贸易法等相关法规。
此外,还需要注意符合适用地区的合同法规定,确保合同具有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强制性条款和保护措施:合同中的强制性条款是确保交易公平和双方权益保护的关键。
审查过程中,要注意确保合同中包含适当的保护措施,如保密条款、解除条款、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等。
这些条款有助于防止任何一方侵害对方的权益,并提供一种途径来解决潜在的争议。
4. 明确的付款和交付条款:在合同审查中,要对付款和交付条款进行细致分析。
确保付款和交付的方式、时间和金额等都清晰明确。
此外,还要注意包括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赔偿金和违约金的设定等内容,以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下面通过一个以租赁合同为例的案例,深入分析合同审查的实际操作:租赁合同合同编号:XXXXX甲方:房东名称:乙方:租户名称:1. 甲方确认为合法房东,拥有租赁物产权,并提供租赁物的有效证明文件。
2. 租赁物详细信息:- 房产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房屋类型:住宅/商业- 面积:XXXX平方米- 租赁期限:起始日期-结束日期3. 乙方租金支付和押金:- 租金金额:XXXX元/月- 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季度支付/年度支付- 押金金额:XXXX元- 押金返还条件:租赁期满、终止合同责任履行完毕、无损坏或违约行为等4. 维修和保养责任:- 房东负责修复房屋结构和设施的损坏,除非是由乙方过失造成的损害。
(专业解读)合规审查案例
(专业解读)合规审查案例1. 背景介绍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合规审查是确保企业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深入解析合规审查的流程、关键点和最佳实践。
2. 案例概述2.1 案例背景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进行内部合规审查时,发现其中国子公司的某些业务操作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这些操作涉及到与外国政权的往来,以及涉及国际制裁国家的交易。
2.2 审查目的本次审查的主要目的是确认中国子公司是否遵守了以下方面的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法规- 反洗钱法规- 反腐败法规(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3. 合规审查流程3.1 初步评估- 审查团队收集与案例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
- 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审查的范围和重点。
3.2 深入调查- 访谈相关员工,了解业务流程的具体操作。
- 分析财务记录,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核查与外国政权的往来的文件,检查是否存在不当影响或利益冲突。
3.3 法律分析- 与外部法律顾问合作,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国际制裁国家的规定。
- 对比公司内部规定,识别不符规定的业务操作。
3.4 制定整改计划- 根据审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 明确责任分配,设定完成整改的时间节点。
3.5 后续跟踪- 对整改措施的执行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定期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4. 关键点解读4.1 法规遵守企业必须确保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活动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国际贸易、反洗钱和反腐败方面。
4.2 内部控制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定期审计、严格的记录保存政策和程序,以及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
4.3 国际合作跨国公司应与外部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紧密合作,确保合规审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5. 最佳实践5.1 制定合规政策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合规政策,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和地区,并进行定期更新。
5.2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其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法制审核案例
法制审核案例
案例:某公司宣传广告中不实宣称其产品具有独特的疗效,引发消费者的质疑。
法制审核机构依法对该广告进行审核。
法制审核案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收集材料和证据:法制审核机构收集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用户反馈等材料,并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
2. 法律依据:法制审核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确定该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3. 审核标准:法制审核机构根据法律要求,明确广告的审查标准,包括宣传内容是否真实、符合科学事实,是否存在引诱误导消费者等。
4. 审核结果:法制审核机构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对广告进行评估和判定。
如果广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法制审核机构将要求广告发布者停止宣传,并可能面临罚款、撤销广告牌照等行政处罚。
5. 后续跟踪:法制审核机构会对广告发布者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要求停止虚假宣传,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来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以上步骤,法制审核机构能够对广告宣传进行严格审核,
保障广告宣传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经济性裁员合法性审查案例研究:经济性裁员合法性要件及审查标准探讨
经济性裁员合法性审查案例研究:经济性裁员合法性要件及审查标准探讨经济性裁员是企业在面临经营困难或者经济危机等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保障企业生存与发展、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一种经济手段。
然而,对于这一裁员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一直以来都是劳动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探讨经济性裁员合法性要件及审查标准。
首先,我们以一起实际案例为例,进行深入分析。
在该案例中,某制造业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状况下滑,需要进行裁员以保证企业生存和发展。
公司决定裁员100名员工,选择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工作能力相对较弱或者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
然而,这一决策引起了员工们的不满和抗议,他们认为裁员是非法的,希望能够得到法律保护。
对于以上案例,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性裁员的合法性要件。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其一,裁员是出于经营困难、经济危机等合理的原因;其二,裁员计划是基于合理的业务规划,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其三,裁员决策是公正的,不能存在任意或者歧视性裁员的行为;其四,裁员的范围和标准必须是合理的,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在本案中,市场竞争激烈、经营状况下滑是企业进行裁员的合理原因。
另外,裁员计划应该基于合理的业务规划,以企业发展为出发点。
根据案例描述,企业选择裁员的对象主要是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这一选择符合合理的标准,因为企业需要保留那些对企业发展更有帮助和贡献的员工。
然而,在具体实施裁员过程中,企业也需遵守一定的决策程序和程序正义。
企业应当事先明确裁员的原因、范围和标准,并对员工进行告知和解释,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在本案中,企业是否充分告知员工裁员的原因以及裁员标准是否公正合理,是需要进行深入调查和论证的问题。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裁员决定还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企业需要履行提前告知、协商等义务,与员工进行平等的谈判,并在裁员过程中尽量保障员工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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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2%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收房不应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为前提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了义务。
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因此,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的,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其他问题有:面积误差问题;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公共配套和共用设施不健全。
3、购房签约时细化条款在此,律师提醒购房人,由于房地产开发环节的复杂性,项目延期交房极为普遍,因此签订购房合同时,关于此方面的条款如入住时间、违约处罚等务求详尽、严谨。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买的没有卖的精,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
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4、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律师应该告诉记者,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第一是房产开发商注:(((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违约侵犯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不同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主要区别是:1.归责原则的区别。
前者主要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后者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责任构成不同。
前者是只要违约虽无损害也要承担责任;后者是无损害事实便无责任。
3.责任范围不同。
前者的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而后者还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赔偿等;4.第三人的责任不同。
前者如因第三人致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应首先对债权人负责,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后者行为人仅对自己的过错负责。
5.诉讼管辖不同,前者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或依协议选择前述两地及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后者则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可以定论为:原由,行为主要侵犯了他人的专有权利,在某些场合下则可能表现为对行政法规范的侵犯和违反。
犯罪行为基本表现形式上,只能是作为,即行为人采取了积极的动作而违反刑法的规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只能由作为构成,不作为不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
最后,侵犯知识产权罪不属于行为犯,而是结果犯。
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从其危害结果和犯罪情节中表现出来。
所以行为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特别严重情节。
侵权行为未造成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就不构成犯罪。
如“个人侵犯著作权犯罪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违约金条例:违约金条款针对当事人不按期履约而订立。
如卖方未按期交货或买方未按期派船、开证。
主要内容是规定罚金或违约金的数额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罚金的支付并不解除违约方继续履行的义务,因此,违约方支付罚金外,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如因故不能履约,则另一方在收受罚金之外,注:(((仍有权索赔)))。
没有后果的法律非法律,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非合同,没有震慑性的违约条款非违约责任条款。
约定的违约金可以比实际损失高,具有惩罚性的性质,所以正确运用违约金条款对震慑违约行为有很好的效果。
特别强调的当事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从该条第一款规定看,违约金属于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条款,应当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的约定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但从第二条看,违约金条款可以调整,体现了司法干预原则;但是对于违约金过高应该调整到什么程度才为允当,该条只是规定适当调整,究竟什么程度属于“适当”,笔者理解一是授权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由裁量,以期望更好地实现合同正义;二是违约金的调整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前提,只有在违约金明显妨害合同正义时才予以调整。
正是因为对违约金调整特别是对违约金过高时的调整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尺度,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违约金过高的调整存在多种标准,有调整到实际损失的,有调整到守约方实际损失的130%的,有调整到实际损失的两倍的,有调整到未履行合同标的以下的等等,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违约金调整的参照标准、调整幅度大小的参照因素、调整的限度、违约金与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等进行探讨,以期对违约金的法律适用有所裨益。
业主行使权利应先依据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依据法律规定,但不可过分行使权利。
现实生活中,个别业主,因对法律了解较少,过分行使了权利,结果造成不但权利无法实现,还会造成相应损失。
违约金在性质上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针对某种违约事实,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称为损害赔偿额的预定、此种违约金在功能土主要是为了弥补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在设定此类违约金时,当事人双方应预先估计到违约可能发生的损失数额,并且在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直接获得预先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以弥补其遭受的损害。
第一种观点认为,“惩罚性”是基于违约金的数额与违约造成损失的数额相比较而言,在违约造成的损失数额高于违约金的数额时,违约金属于赔偿性的;在违约未造成损失或造成的损失低于违约金的数额时,违约金属于惩罚性的。
“在没有造成损害的时候,就是惩罚性违约金,造成损害,就是赔偿性违约金。
”第二种观点认为,以违约金是否排斥强制实际履行或损害赔偿为区分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的标准,持此观点的代表人物有梁慧星、崔建远。
依梁慧星先生的见解,惩罚性违约金指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由违约人支付一笔金钱,以作为对违约行为的惩戒。
如果是惩罚性违约金,债权人除清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强制履行主债务或在债务不能履行场合请求损害赔偿;反之,若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则不得在请求违约金之外再请求强制履行或额外请求损害赔偿。
崔建远先生将惩罚性违约金解读为只有在违约金纯为迟延履行约定时才一承认。
第三种观点认为,惩罚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对于违约所约定的一种私的制裁,故又称为违约罚。
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此观点的代表人物为韩世远先生。
第二种观点及第三种观点虽然都认为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二种观点认为惩罚性违约金虽能与强制实际履行并用,但在实际履行之外还有损失的,不能再请求损害赔偿;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惩罚性违约金不影响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的承担。
对于违约金的性质,笔者认为,赔偿性违约金虽然是对损失赔偿额的预定,侧重于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补偿,但违约金的赔偿性并不要求违约金的数额与违约造成的损失数额相等或完全一致,既然是预定,就应允许违约金数额可以与损失数额有所差异,否则,将导致赔偿性违约金这种责任形式与损害赔偿责任形式相混淆,从而使赔偿性违约金失去独立存在的价值。
因此,赔偿性违约金并不完全排斥与惩罚性,在违约金的数额高于损失的情况下,赔偿性违约金也能体现出惩罚性,有学者将其称为数额型惩罚性违约金。
这种数额型惩罚性违约金是在包含了损害赔偿之外的一个超出的数额,这个超出额是和损害赔偿额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违约金约定的,它总与损害赔偿相联系,并不具有绝对的惩罚性。
对惩罚性违约金的含义作何种理解,笔者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区分违约金系赔偿性或惩罚性,应以违约金能否与其他债务不履行责任并存及违约金是否具有损失填补功能为标准。
在当事人约定因履行不能而进行违约金制裁时,惩罚性违约金可与损害赔偿并用;在当事人约定因拒绝履行、迟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进行违约金制裁时,惩罚性违约金可与实际履行及损害赔偿并用。
惩罚性违约金实际上是其他债务不履行责任之外的一种纯粹的制裁手段,在任何违约形态下都不具有填补功能,具有“彻头彻尾”的惩罚性对这种纯粹意义上的违约金,被称为并存型惩罚性违约金,相对于数额型惩罚性违约金来说,这种违约金本身不包含任何赔偿的因素。
在认同观点的同时,笔者认为还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澄清对赔偿性违约金与惩罚性违约金的认识:第一,惩一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与违约形态并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惩罚性违约金并不仅限于履行迟延场合,对于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及其他不完全履行行为均可适用,即惩罚性违约金可以适用于所有的违约类型。
也就是说,笔者不同意崔建远先生关于“惩罚性违约金仅于迟延履行而约定时才予承认”这一观点。
第二,不能仅以违约金是否排斥强制履行作为区分违约金究竟系赔偿性亦或惩罚性之标准,而应以违约金是否排斥其他一切债务不履行责任及违约金是否具有填补损失功能作为区分依据。
如果违约金能够与强制履行并用,但在强制履行之外还有损失,但债权人不能够另外要求赔偿的,这种违约金仍为赔偿性违约金。
也就是说,按第二种观点的区分标准,能与强制履行并用的违约金仍然有可能是赔偿性违约金。
第三,在对赔偿性违约金及惩罚性违约金的含义进行理解时,要注意与可替代原债务履行的违约金及不能替代原债务履行的违约金相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