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培训-员工福利与补助实务案例分析
财务税务培训案例分析与解答
财务税务培训案例分析与解答案例一:企业增值税申报不合规一家生产型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由于财务人员的疏忽,将部分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
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要求企业补缴相应的税款及滞纳金。
分析: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将购买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但并非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进行抵扣,如用于非生产经营活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答:企业应认真核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确保所有抵扣项目符合法规要求。
对于已申报不合规的进项税额,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补缴应缴税款及滞纳金,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汇算清缴错误一名个体工商户在汇算清缴时,误将子女的教育费用纳入了扣除项目,导致多报了应纳税所得额。
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要求其补缴多缴的税款。
分析: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合理的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费用和家庭生活所需的费用。
但家庭生活费用并非全部可以扣除,如子女教育费用,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的才能纳入扣除。
解答:个体工商户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仔细核对各项扣除项目,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对于已多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补缴应缴税款。
案例三:企业亏损弥补不符合规定一家企业因经营不善,连续几年出现亏损。
在弥补亏损时,企业将部分非经营性支出计入了弥补亏损范围内。
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时,要求企业调整弥补亏损范围,补缴相应的税款。
分析: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亏损的弥补应仅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亏损。
非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解答:企业应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亏损弥补。
对于已将非经营性支出纳入弥补亏损范围的企业,应及时调整,补缴应缴税款。
(文章大约前30%的内容,后续还有其他案例分析与解答,请期待后续内容。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务筹划已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合理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经济效益,还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以下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务筹划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案例一:某制造业企业的设备购置税务筹划某制造业企业计划购置一批价值 500 万元的生产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直接购买设备;二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取设备。
如果直接购买设备,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企业可以在购置当年一次性扣除设备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 万元,设备购置可扣除 50%的价款,即 250 万元。
那么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将减少为 750 万元,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将减少 250×25% = 625 万元(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若选择融资租赁方式获取设备,租赁期为 5 年,每年支付租金 120万元。
根据税收政策,融资租赁的租金可以在支付当年全额扣除。
在租赁的前 5 年,每年企业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20 万元,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每年减少 120×25% = 30 万元。
5 年累计减少企业所得税 150万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在短期内,直接购买设备一次性扣除的税收优惠更明显;但从长期来看,融资租赁方式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减少企业的税负。
最终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企业的资金状况、现金流需求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
案例二:某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务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创新。
在税务筹划方面,企业充分利用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
根据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假设该企业当年研发费用为 300 万元,其中 100 万元形成无形资产,20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v3.7纳税实务综合申报实训案例004
v3.7纳税实务综合申报实训案例004一、引言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纳税实务综合申报实训案例的研究与分析成为提高税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以v3.7纳税实务综合申报实训案例为例,对其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实际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v3.7纳税实务综合申报实训案例解析1.案例概述v3.7纳税实务综合申报实训案例,涵盖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多种税种的申报过程。
案例以一家制造企业为例,分析了其在纳税申报过程中的实际操作。
2.案例涉及的主要税收政策及规定在案例中,企业需遵循的相关税收政策及规定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个人所得税法等。
企业需按照这些法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
3.案例中的实操步骤及注意事项(1)企业所得税申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需按照利润总额、纳税调整等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在申报过程中,应注意填写各项扣除、优惠等相关内容。
(2)增值税申报: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需按照销售额、进项税额等项目计算应纳税额。
在申报过程中,应注意核实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确保申报数据准确。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申报:企业需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将原营业税税目调整为增值税税目。
在申报过程中,应注意了解相关政策,确保顺利过渡。
(4)个人所得税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企业需按照员工工资、福利费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在申报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划分税前扣除项目,减轻员工税负。
4.案例亮点与创新本案例企业在纳税实务综合申报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信息化手段在税收管理中的优势。
通过运用先进的软件系统,提高了申报数据的准确性,降低了税收风险。
同时,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合规经营的理念。
5.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空间在案例中,企业在增值税申报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进项税额抵扣不规范现象。
为避免税收风险,企业应加强对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学习和理解,规范进项税额抵扣管理。
企业员工福利、补贴税务问题与主要风险介绍
企业员工福利、补贴税务问题与主要风险介绍年终或节假日员工发福利发补贴是每个企业必不可少的事情,但是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职工福利、补贴发生频率较高,而会计、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中相关处理规定存在差异和模糊地带,很容易出现税务风险。
重庆代账公司介绍大企业在福利、补贴税务处理中主要存在三类风险或问题大家一定要注意!第一,“实报实销”方式列支职工福利、补贴,可能存在漏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重庆代账公司介绍企业为员工发放福利、补贴等,大多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范畴,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但是在实际经营中,有些企业为了让员工得到更多实惠,将原本应通过工资、福利等科目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住房补贴等项目,通过“实报实销”的方式处理,进而规避个人所得税。
第二,按规定标准包干列支的费用,税前列支未取得合法凭证。
实际经营中,一些企业发生的按照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的费用,比如差旅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按员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并税前列支,报销时并不需要员工取得相应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重庆代账公司提示,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这样就导致了所得税汇算清缴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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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福利及补贴未区分个人消费与企业消费,容易造成税前列支混乱。
由于企业没有界定和区分福利、补贴的消费属性,进而产生了征管盲点和涉税风险。
比如,某企业按月按标准给员工发放通讯补贴300元/人,用于补偿员工的办公经营支出(比如联系客户)和补助员工生活通讯支出。
在这些按月按标准发放的通讯补贴中,有一部分用于办公经营或者联系客户使用,员工获取后并不能自由支配,要优先确保办公使用支出,实质上属于企业消费或者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如果不加区分,全部作为个人所得,将导致人为扩大了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方案一:
奖金按月发放,每月发3000元。刘小姐每 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4600+3000-3500=4100(元), 适用税率为10%, 于是每月应纳税额为4100×10%-105=305
(元)。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305×12=次半年奖10000元,年末 再发一次全年奖26000元。则除7月份外, 刘小姐应纳税所得额为
4600-3500=1100(元),
适用税率为3%,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100×3%=33 (元)。
7月份发放半年奖时,应纳税所得额为 4600+10000-3500=11100(元),
适用税率为25%,
7月份应纳税额为11100×25%-1005=1770
年终奖26000元适用税率为10%(根据 26000÷12=2167确定),此时,年终奖金 应纳税额=26000×10%-105=2495(元)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 案例及分析
奖金发放
1 、一般来说奖金按月发放的方式税负最轻,而年 中和年末发放及年终一次发放两种方式税负较高。 其实也不是完全如此,有时年终奖按月发放并不 能减少纳税。
案例一:刘小姐的每月工资为4600元,该年刘小 姐的奖金预计为36000元。下面我们对奖金按月发 放、年中和年末两次发放及年终一次性发放三种 不同的方案进行比较(扣除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标 准3500元计算)。
案例2:王先生月工资40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 奖金56000元,去年年终发放奖金53000元。
分析56000的年终奖适用税率为20%53000元的 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 今年年终奖应纳税额 56000×20%-555=10645(元) 实际所得:56000-10645=45355(元) 去年年终奖应纳税额 53000×10%-105=5195(元) 实际所得=53000-5195=47805(元)
企业税务案例
企业税务案例某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家电产品。
在税务方面,该公司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和处理。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个企业税务案例。
首先,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等环节。
在税务方面,需要合理把握进项税和销项税的抵扣关系,以及对应的增值税税率。
同时,对于生产设备的折旧、维修等费用,也需要进行合理的税务处理,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
其次,该公司在产品销售方面存在着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两种情况。
对于国内销售,需要合理处理销售额和成本的关系,以及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
对于出口销售,需要了解相关的出口退税政策,并进行合理的申报和操作,以减轻企业税务负担。
另外,该公司在人员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税务问题。
比如员工的薪酬结构、福利待遇、个人所得税的处理等,都需要符合相关的税法规定,并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以确保企业和员工的双重利益。
除此之外,该公司还需要关注一些特殊的税务政策和减免政策。
比如对于科研开发费用、环保设施投资、技术进口等方面的支出,都可能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
综上所述,对于这个制造业企业来说,税务规划和处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需要企业自身加强税务管理意识,及时了解相关税法法规和政策,积极进行税务规划,以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成本。
同时,也需要与专业的税务机构合作,进行税务咨询和服务,共同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性,也可以了解到税务规划和处理的复杂性。
希望企业能够重视税务管理,加强税务规划,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案例解析】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案例解析】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纳税调整及填报前言:本文以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 2017年版)》为目的而撰写。
职工福利费是职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及范围对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会计实务中一般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件界定的范围作为基础。
(一)职工福利费包括的内容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职工福利费不包括的内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全新税收实务操作及经典案例解析
全新税收实务操作及经典案例解析税收实务操作是指在税收法律和政策的指导下,具体落实税收征管的过程和措施。
全新税收实务操作是指随着税收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税收实务操作进行创新和改革的过程和措施。
下面将介绍全新税收实务操作及经典案例解析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税收实务操作主要内容1. 纳税人识别与登记: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税种信息、纳税义务等方面的登记。
2. 税务登记和备案: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申请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并进行备案。
3. 纳税申报与缴纳:纳税人按期进行纳税申报,计算应纳税额,并按规定缴纳税款。
4. 税务稽查与核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和稽查,以保证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5. 税收执法与纳税争议处理:税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处理纳税争议。
二、全新税收实务操作的创新和改革1. 网络化纳税申报:通过建立全国联网的税务系统,纳税人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大大减少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
2. 一站式服务办税: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纳税申报、缴税办理等多个环节,方便纳税人办理各项税务事务。
3. 税收征管风险预警:通过建立税收征管风险预警系统,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预测和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
4. 预缴和分期缴纳税款:对于特定的纳税人,可以提前预缴税款或分期缴纳税款,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5. 税收征管数据分析: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纳税人的税收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效能。
三、经典案例解析1. 比照优惠税收政策:某公司在申报所得税时,参照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申请了相关税收优惠。
税务机关对该公司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了审核,确认符合优惠政策,减少了企业的税负。
2. 跨境电商税收征管:针对跨境电商的发展,税务机关建立了一套涵盖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和电商个体户的税收征管体系,对跨境电商的关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实现了跨境电商的规范发展和税收的有效征管。
个人所得税实训案例报告
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学生对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操作能力,加深对税法知识的理解,我们组织了一次个人所得税实训。
以下是本次实训的案例报告。
二、实训目的1. 使学生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税制要素和征收管理;2. 掌握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申报流程;3. 培养学生运用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提高学生对税收政策和社会责任的认识。
三、实训内容本次实训以某企业员工张先生为例,对其工资、薪金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申报。
张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1. 姓名:张先生2. 性别:男3. 婚姻状况:已婚4. 家庭成员:配偶、1个孩子5. 工作单位:某企业6. 工作岗位:研发工程师7. 工资收入:每月税前工资10000元8. 其他收入:年终奖20000元四、实训步骤1. 收集张先生的个人信息、工资收入、年终奖等资料;2. 计算张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3.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张先生的应纳税额;4. 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5. 申报个人所得税。
五、实训过程1. 计算张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张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年终奖-五险一金-起征点=10000+20000-5000-5000-3500=10000元2. 计算张先生的应纳税额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张先生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10%-210=790元3. 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根据计算结果,张先生应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月度申报)》,并在表格中填写相关信息。
4. 申报个人所得税张先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报个人所得税:(1)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2)通过单位代扣代缴;(3)网上申报。
六、实训总结通过本次个人所得税实训,我们达到了以下目的:1. 学生对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税制要素和征收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2. 学生掌握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申报流程;3. 学生运用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4. 学生对税收政策和社会责任的认识得到加强。
100个最具争议的涉税经典稽查案例深度解析6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5]3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国税函[2006]第90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6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 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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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8/11/19
典型案例:---2
随着紫金矿业谋划A股上市,陈发树等人也谋划直接持有紫 金矿业的股份。紫金矿业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2007年2月 5日,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以每股面值0.1元的价格合计转让给陈发树35888.16万股紫 金矿业股份,陈发树总计支付转让款3588.82万元。于是, 经过股份转让,紫金矿业股份就从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等法人名下转移到陈发树个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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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平安员工当初是以成立三家合伙企业的形式持有平安股 份,此时在减持时,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直接按平安员工出 资份额分给个人,由个人分别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避 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同时,考虑到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 人数两人的限制,而无最高人数限制,1.9万员工完全可以以 三家合伙企业形式持有平安股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 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 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合 伙企业本身不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按 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分给其合伙人分别缴税。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合理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经济效益,还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实际案例来深入分析税务筹划的策略和效果。
案例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某高新技术企业_____,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
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该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大研发投入,确保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通过合理规划研发项目和费用归集,将更多的支出纳入研发费用范畴,从而增加了加计扣除的金额。
2、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企业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和技术创新活动,确保能够持续享受税收优惠。
通过这些税务筹划措施,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节省了大量的资金。
原本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经过税收优惠后,实际税率降低至 15%,同时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进一步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案例二: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_____和他的合作伙伴计划成立一家企业,从事商品销售业务。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他们面临着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时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其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过综合考虑,他们最终选择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
原因在于:1、预计企业的规模较小,业务风险相对可控,无限责任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
2、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征管相对简单,税负相对较低。
在经营过程中,该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效地降低了税务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案例三:合理安排资产折旧和摊销某制造企业购置了一批大型生产设备,价值较高。
财税实务工会发放的福利也要缴个税
财税实务工会发放的福利也要缴个税昨日,有读者看到“粽子税”后发表感言:建议公司成立工会,通过工会发放福利,则可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这真的可以避税吗? 笔者现针对工会发放的福利是否缴个税作简要分析,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企业工会发放给员工的节日福利是否交个税?企业工会组织于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
员工收到的慰问福利应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企业工会发放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企业工会向困难员工发放生活补助,困难员工收到的生活补助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1、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工会经费的税务实务处理与案例解析
i:会麵黯搬理与案例痛程辉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根 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五个方面:工会会 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 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人;人民政府的补助;其他收人。
其中2%工会经费是企业工会活动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工会 经费如何进行税务实务处理,本文归纳了几点供参考。
―、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此处所说“工资 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 薪金总额,而不是工资薪金的提取数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 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 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 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 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可以看出,随着工资薪金范围的扩大,工会经费的扣除基数 也一并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 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 [2009]3号)进一步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 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 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
不包括企业 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 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 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人企业 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依据两个方面:一是存在 “任职或雇佣关系”的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因任职或雇佣关[例2]某企业2020年盈利500万元,12月份将自产的D 产品100件,单位成本80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100元,用于 偿还对丙公司的债务,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账款——丙公司9300贷:库存商品---D产品8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系支付的劳动报酬应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关,这是判断工资薪 金支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实训案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实训案例唐山鑫达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其总机构设在中国,在美、法两国设立分支机构。
2011年境内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商品收入2500万元;(2)销售材料收入500万元;(3)处置固定资产取得净收入3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取得净收入100万元;(4)获得股息收入100万元(其中国债收入20万元,2009年3月份公允价值1000万元的设备投资于A公司获得股息收入60万元,2010年6月购买B公司流通股获得股息20万元); (5)运费收入100万元;(6)接收乙公司无偿赠送的机械设备,该机械设备的市场价格为200万元;(7)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所欠丙公司20万元货款确实无法支付;(8)获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9)用自产的产品发给职工,成本50万元,市价100万元(企业未确认收入);(10)收到C企业违反合同支付的违约金10万元;(11)销售成本1300万元(其中其他业务成本200万元);(12)缴纳税金260万元(含增值税180万元);(1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业务宣传费50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万元、新技术研发费用40万元),财务费用8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年利率6%,向其他企业借款500万元,年利率10%);(14)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为200万元(其中企业残疾人员工资10万元),跛脚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社会保险费60万元;(15)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1万元,罚款支出5万元,公益救济性捐赠30万元);(16)8月份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设备价值200万元。
全年预缴所得税150万元。
境外经营业务如下:公司在美法两国设有分支机构,从美国机构分会利润350万元,缴纳所得税150万元;从法国机构分回利润1300万元,缴纳所得税200万元。
要求:计算唐山鑫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并编制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税务工作人员实操教学案例分享
税务工作人员实操教学案例分享一、案例背景描述在税务工作中,实操经验是非常宝贵的。
作为一名税务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案例都对我们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分享一些具体的税务工作案例,以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二、案例一:企业税务申报遇到复杂情况某公司在进行税务申报时遇到了复杂的情况。
根据税法规定,这家公司需要同时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但由于该公司存在多个子公司,每个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税务情况都有所不同。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全面了解每个子公司的具体情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税务申报。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熟练的税法知识和扎实的实操经验。
他们需要针对不同的子公司分别制定税务申报方案,并确保每个子公司的申报准确无误。
同时,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协调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确保申报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案例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是税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某个案例中,一位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出现了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需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申报个人所得税,而这位个体工商户在申报时出现了遗漏。
税务工作人员通过与该个体工商户的沟通了解到,其忽略了一部分收入的申报,导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出现了偏差。
税务工作人员及时帮助该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纳税申报的修正,并提供相关的税法指导,帮助他完善税务申报程序。
四、案例三:税务筹划和优化税务筹划和优化是税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某个案例中,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一些税务问题。
税务工作人员通过仔细分析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税法规定,提供了相关的税务筹划方案。
通过税务筹划,该公司成功地减少了税务成本,并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税务工作人员熟悉税法规定,并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切实可行的税务策略,从而实现了税务的合规和优化。
五、案例四:税务风险防控税务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某个案例中,一家公司因为未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导致面临税务处罚和诉讼的风险。
应付职工薪酬实训案例
项目八应付职工薪酬审计江苏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3月11日对天堃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审计。
天堃公司实行计税工资制,月人均税前工资额为1600元,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
2008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为602人(其中福利部门人员4人,在建工程6人)3、在建工程人员共计6人,应分配工资总额为126 000元,该部分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应作何调整?(1)将在建工程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调整到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在建工程工资=126000元在建工程福利费=126000*0.14=17640元在建工程工会经费=126000*0.02=2520元在建工程职工教育经费=126000*0.015=1890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126000+17640+2520+1890=148050元分录调整:借:在建工程 148050贷:管理费用 1480504、该公司2008年度全部工资及其他费用均计入当期损益。
年末未进行纳税调整。
应作何调整?(1)进行纳税调整⑴税前允许列支工资总额=1600*602*12=11558400元实际列支工资总额=12568900元超支=12 568 900-11558400=1010500元⑵税前允许列支福利费总额=1600*602*12*0.14=1618176元实际列支福利费总额=1759646元超支=1 759 646-1618176=141470元⑶税前允许列支工会费总额=1600*602*12*0.02=231168元实际列支工会费总额=251378元超支=251 378-231168=20210元⑷税前允许列支教育经费总额=1600*602*12*0.015=173376元实际列支教育经费总额=188533.5元超支=188 533.5-173376=15157.5元⑸合计应调增纳税所得额=1010500+141470+20210+15157.5=1187338.5元(2)应补交当年所得税应补缴所得税=1187338.5*0.25=296834.375元要求:填制应付职工薪酬审定表(表8-4)应付职工薪酬审定表(表8-4)。
企业实务中福利费、工资有关的个税筹划
企业实务中个税的筹划个税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宽,也是我们在实务中遇到的比较琐碎经常忽略的问题。
现主要对独立核算的公司涉及的个税进行分析。
公司的个税主要是对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可见,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比较宽泛,不能狭义地理解为工资、薪金、奖金,其他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也要交个税。
但是个税法规中也有一些免税项目,下面逐一分析:1、独生子女补贴有的公司工资项目里包含此项,但是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个税,但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财政部门规定数额标准之内的补贴。
(根据国税发1994 89号文第二条)独生子女补贴标准:一般独生子女补贴每月不低于10元,由父母单位各自支付,一方无单位,由另一方单位全额支付,两方都无单位,由父母户籍所在地财政想办法解决。
厦门独生子女补贴,双职工的,25元/月,300元/年,一个家庭可领取600元。
2、取暖费各地情况不一样,但是一般都规定了,限额之内的取暖费暂不征收个税。
根据大政发(2005)76号,将住房采暖费单独列项以补贴的形式随职工工资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大连最高的标准是局级140平方米,根据公式计算出月补贴金额为 140*28*0.7/12=228.67(2011年 28元/平米)。
企业可参考上述补贴标准,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标准和补贴额。
每个职工月补贴不得低于最低补贴金额为60*28*0.7/12=98。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236号)文件规定,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微观经济学税收与补贴案例(一)
四、案例(一)
微观经济学
第六章 税收与补贴
微观经济学
案例1
政府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薪税以及住房公积 金、年金等个人和单位缴纳的比例,实际的负担分担 情况如何?
第六章 税收与补贴
微观经济学
解答
政府不能规定这些工薪税的实际税负 其实际负担按照弹性在工人和企业之间分配。 谁承担的多? 多数经济学家劳动供给远比劳动需求缺乏弹性。即多 数的负担是由工人而不是企业承担。
第六章 税收与补贴
微观经济学
解答
原因:对种粮的补贴需要实际耕种的土地才能得到, 而中国农村存在严重的土地抛荒现象。 这意味着在中国农村,土地的供给曲线并非垂直线, 即土地供给尽管缺乏弹性,但并非无弹性。为了取 得种粮补助,农民回乡将抛荒的土地复耕。
第六章 税收与补贴
案例2
为在不伤害公平的情况下增加政府收入, 政府应该提升奢侈品的价格? 中国的特殊国情下,是否可行?
微观经济学
第六章 税收与补贴
微观经济学
பைடு நூலகம்解答
政府的初衷:增加那些能轻而易举承担税收负担的人 的税收。由于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奢侈品,因此,看 起来对奢侈品征税是向富人征税的一种合理方式。 问题:税收的负担的分配是按照弹性。
第六章 税收与补贴
微观经济学
解答
奢侈品需求价格弹性很大,而奢侈品供给价格弹性很 小。 对奢侈品加税,更多的负担是落在供给方(工人和生 产企业,中产阶级)而不是富有的需求方。
第六章 税收与补贴
微观经济学
解答
就中国而言,奢侈品主要的提供者是外国的企业(中 产阶级),需求方是中国的富人,因此,对奢侈品征 收较高税率,负担主要是外国的企业及为这些企业工 作的工人(中产阶级)。应该增加对奢侈品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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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与补助实务案例分析
活动介绍:
随着端午节的临近,继之前讨论得沸沸扬扬的“月饼税”之后,企业发放的粽子是否也要缴纳“粽子税”?虽然“月饼税”只是一种民间说法,但是也引发了企业和职工对福利的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补贴、津贴、住房公积金等都免缴个人所得税,那么究竟哪些属于福利费?发放的形式不同是否会产生不同的个税处理结果?餐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日常补贴是否可以免缴个税?集体旅游等福利是否属于免税的范畴?
铂略咨询特邀著名的实战税务专家陈志坚先生,以案例的形式分析企业常见的员工福利的税务处理,并提供相应的筹划思路,使企业做到合规的同时,也能为员工谋得最大的福利。
活动亮点:会后将提供各地福利及补贴相关税收法规汇总
流程:
15:00 活动开始
15:05 职工福利热点问题案例解析
案例1:餐费补贴
A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由餐饮店送餐,餐饮店定期提供发票与公司结算餐费,公司在帐上在福利费中列支,A公司是否需要为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但是分不清员工到底谁吃了多少,是否要按平均数分摊并入员工工资申报?
案例2: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
G公司由于搬迁至郊区,职工上下班必须乘坐交通工具,公司按出勤天数每天发放20元的交通补贴。
如果企业每月按职工人数和出勤天数来报销交通费,那工作量非常大;如在工资里发放上下班通勤补贴,是否能免交个税?这部分补贴在企业所得税上可以税前扣除吗?
案例3:辞退补偿
M集团主业改造、辅业分流,解除与一部分员工的劳动关系,因此一次性支付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但未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共计金额100万元。
这100万元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案例4:私车公用
C公司某些员工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自己的汽车租给公司公用,员工每个月按照租赁项目去税务局代开租赁发票,凭发票报销租赁费,相关过桥费、加油费、停车费则凭发票向公司报销。
这样的处理是否妥当?
案例5:过节礼品及过节费
H公司为化妆品生产企业,共有职工200人,其中生产工人170人,行政管理人员30人。
H公司四月将每套成本为200元,市场售价为每套400元的化妆品和300元的购物卡发放给职工作为劳动节福利。
发放的这些礼品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应如何处理?发放礼物和购物卡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6:职工旅游福利
B公司为进出口贸易公司,每年组织员工集体旅游,旅游费包含车票、食宿及景点门票,并将相关费用计入职工福利费。
同时,为激励员工工作,每年B公司会奖励优秀员工出国旅游,相关费用以“参观学习费”的名义在“福利费”账上列支。
B公司的处理是否正确?这些费用可否在税前扣除?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案例7:生活补助费
P公司为某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根据公司的规定,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根据情况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1000元不等,并发放公司生产的食品作为补助。
此外,所有员工如有结婚、丧事、生育及生日等特殊的日子,P公司都会给员工一定的补助费用。
这些员工取得的生活补贴是否需要根据其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发放的食品补助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P公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案例8:差旅补贴
K公司规定,员工去外地出差一天有300元限额的补贴,员工提供相关发票来进行报销,作为管理费用列支。
这些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时候员工会出现票据遗失或者忘记开抬头的情况,会以个人抬头的发票或非出差地的发票进行报销,这样的操作是否会带来税务风险?
案例9:销售人员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
G公司为销售部门的员工提供通讯费补贴,采取实报实销制度,由于无法准确分割公务使用情况,财务经理听朋友说有一种处理是可以按照每月手机花费的账单或充值凭证的80%作为公务话费在公司报销,遂建议公司采取该种操作。
如果销售人员因公需要外出,期间的交通费和餐费在公司规定的限额内,可以凭相关的发票在公司报销。
报销的餐费是福利费还是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通讯费80%作为公务话费的依据是什么?为员工提供的通讯费和交通费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10:职工宿舍
E公司为大型生产型企业,因其工厂设立在郊区,公司在工厂附近租了两栋楼作为宿舍免费供员工使用,并由公司承担宿舍的水电煤等费用。
此外,公司为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员工在附近较为高档的小区每人独租一套单身公寓作为宿舍。
同时,E公司有部分派驻外省市的员工,派驻员工可以凭房屋的租赁合同及付款
收据在公司报销其住宿费。
E公司支付的租金和水电煤费用应如何入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在税前扣除吗?是否免个人所得税?
16:30 互动问答
17:00 活动结束
来源:/event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