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教学辅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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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公民权利与义务课程教学辅导(一)
一、公民与人民的区别是什么?
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凡具有我国国籍的都是我国公民。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相对于敌人而言,凡是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公民既包括全体人民,也包括被专政的对象。
二、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一)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表现形式
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为公民权利服务,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
1、公民享有各种权利,如选举权
2、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系首先表现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
3、权利和权力的基本关系还包括权利之间的基本关系、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二)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基本关系
1、国家权力只在国家监护公民权利的成本比公民自主管理的成本低时,国家权力的存在才是必要的。
2、国家权力就如一把双刃剑,受约束时可以造福于人类,不受约束时可能给人类造成灾难性后果,而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
3、国家权力应该是公民部分权利积聚的结果。
4、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存在和行使的目的只能是保护公民权利、增进公民福利;国家权力只能依法行使,不得超越其合理界限,进而侵犯公民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三、公民权利与人权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一)公民权与人权的关系:
人权是指人之为人享有或应该享有的权益,所体现的是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的尊重,侧重于从道德或政治的角度探讨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益(人权具有三个属性:(1)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2)人权是一种普遍权利。(3)人权是一种反抗的权利。)。公民权则从法律角度界定人的自由和可享受到的利益,是由国
家宪法和法律确认,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公民权由人权派生,是人权的重要的政治法律表现,公民权的初始状态或萌芽状态就是人权,人权是公民权构成的基础和源泉。
(二)公民权利与人权的区别
公民权和人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
公民权是一种法律权利,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
2、范围不同。
首先权利主体范围不同,人权的主体是人,比公民要宽泛;其次公民权是法律化了的人权,公民权相对于人权的范围要小。
3、公民权观念比人权观念产生的时间要早得多。
公民权观念产生于古希腊、罗马时期,近代人权观念却是直到17、18世纪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创立。
4、可操作性不同。
人权比较原则和抽象,公民权则比较具体和明确,因而公民权的可操作性较强。
5、人权既有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之分,而公民权仅指公民个人的权利。
6、人权既有国内的一面,又有国际的一面,而公民权则完全是国内的问题。
四、试论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社会主义民主是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人民有权以有秩序的方式、以符合中国国情的方式选举官员、罢免官员、监督官员;各级官员必须对选民负责,而不是对上司负责;实行言论自由,新闻应当反映民意而不是官意;权力必须相互制约,司法充分独立;落实地方自治制度,同时确保国家的统一,禁止分裂国家等违宪行为。
社会主义法治根本不同于专制社会的镇压人民、制御百姓的法制。社会主义法治,第一要确保人民的主权,制御、约束各级统治者;第二要保护人权,尊重多数人的选择,保护少数人的权利;第三要制裁违规者,打击违法犯罪者。社会主义法治要求:宪法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法规制度不得违背宪法;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特别是各级统治者要模范守法;实行无罪推定制度,不得逼供,公民非经法律程序不得被逮捕、被剥夺财产;保证司法实体正义、程序合法。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民主是法制产生的前提;民主是法制发挥力量的源泉。其一,没有民主就没有协调人民利益的法律。民主意识的确立巩固发展是法治的根基。其二,民主是法治的目的,法治的建设就是让人民当家做主。保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其三,民主确保法治的运行,人民有了民主意识才不是法律成一纸空文,使得各项法律制度得以落实。法治才能存在和有效运行。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法制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法制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法制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其一,法治是民主的体现,法治是人民整体意志的体现,不是某个人的意志体现,也不是每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其二,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确保了民主的有序化,机制化,合理化。其三,法治促进民主良性发展,由于法治的规范使民主有目的有选择的和谐发展。
综上,民主与法治是不可分的,民主与法治相协调相促进相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