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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7•【字号】茂府[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2009〕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适应我市科学发展的需要,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印发茂名市招商引资优惠试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08〕71号)和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重点投资项目是指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列入各年度的重点投资计划项目、预备项目,以及经核实固定资产投资额超1亿元人民币且税收分成缴入茂名市级财政的新办项目、新办企业。

第三条重点投资项目报批由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统一登记后提出审批服务方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组织联合审批、代办服务、同步办理、特事特办。

(一)统一登记。

凡属重点投资项目申报事项,先由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发给申报单位“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依据,列入“办法”服务管理。

(二)联合审批。

对落户我市的重点投资项目,由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提出审批方案,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联合审批,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按规定时限办结。

(三)代办服务。

对重点投资项目申报事项,由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安排代办服务,通知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批准文件或证照送回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转交项目申报单位。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茂府办[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办〔201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中央、省驻茂各单位:《茂名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业经市政府十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招商投资局反映。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茂名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为了切实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树立服务型政府新形象,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和压缩审批时限,为投资企业提供简化、快捷、高效的报批服务,现就我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基本制度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层次、诸多审批事项和办事环节整体运转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统一规程、操作顺畅、协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

㈠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办理方式。

联合审批,是指申请人登记注册一个企业,或企业投资建设一个项目,以及企业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办理一件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和多项审批的,组织相关审批部门按照便民高效的统一规程,在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并联合完成相关审批的整体过程。

按照“一窗牵头、并行办理、依次审批、限时办结”的办法,实行齐头并进的并行审批办理方式。

㈡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运行平台。

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运行平台,以涉及到的审批部门为主体,由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管办),设立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全程“一站式”办理服务。

联合审批实行信息共享,参加联合审批的部门在联合审批信息系统全程实行网上办理,规范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各部门在网上录入所需信息。

茂名茂名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茂名茂名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编号:茂名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借款人可以为个人借款人或小微企业借款人,小微企业借款人情况填写的是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二、“借款人类别”必须勾选,如若不属于重点扶持对象的,则选择“其他人员”。

三、“贷款项目”是指已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四、“申请贷款额度”,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借款人要按个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贷款申请书,反担保人情况应由其本人填写。

七、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签名处应在提交申请时由本人现场签名,签名要字迹清晰,并加盖右手食指指模。

小微企业借款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本申请书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也可用A4纸双面打印。

九、本申请书提交时应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需用A4纸),需同时提交原件,原件验证后即时返还借款人。

十、本申请书一式两份,人社部门、经办银行各执一份。

借款人情况:
贷款项目情况:
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情况:
项目概述:
4。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收费减免办法》的通知-茂府办〔2015〕67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收费减免办法》的通知-茂府办〔2015〕67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收费减免办法》的通知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收费减免办法》的通知茂府办〔2015〕67号茂名市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收费减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茂名市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减免收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减免的收费主要包括全额属于市级财政收入、不涉及中央和省级分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列管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申请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列管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适用本办法。

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涉及上缴中央、省级分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仍应按有关规定全额缴纳,不予减免。

政府性基金及依规定缴纳的保证金不予减免,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直公益性建设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含政府融资)、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建设的公益性项目,以及由其他来源资金建设市管的公益性项目,包括:(一)敬(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殡仪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非营利性的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政府举办的公共卫生机构等社会福利设施用房;(二)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设施、学生集体宿舍和学生饭堂;(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设施、学生饭堂、学生公寓及其非经营性配套设施;(四)体育文化设施(不含经营性设施);(五)监狱和劳教、劳改设施;(六)部队(含武警)军事设施;(七)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八)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市政基础设施。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本级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本级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本级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8•【字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本级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各相关单位:《茂名市本级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十二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8日茂名市本级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第一条为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提高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度,引导银行业更好地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本地经济与金融互生共长,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意见》(粤财库〔2017〕59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市本级开设有财政专户的金融机构,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茂名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意见》(粤财库〔2017〕59号)规定,在茂名市财政局新设有财政专户的金融机构,也纳入本意见适用范围。

第三条实施方法。

合理评价市本级财政资金各存放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水平,对于低于平均水平的机构,按比例从其财政账户中转出部分财政资金(合计集中3-5亿元,视当年财政专户存款情况再确定具体金额),再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在市级财政资金存放金融机构中选择一家予以存放,期限1年。

(一)评价标准。

各金融机构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程度主要通过贷款支持力度(权重70%)和银行业机构综合评估(权重30%)两项指标来反映。

茂名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办事指南

茂名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办事指南

茂名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审核二、办事窗口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三、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四、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五、服务对象在茂名市中心城区自主创业,具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

六、申请条件1、贷款对象。

个人借款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2)有具体经营项目;(3)已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对其中的妇女,应给予重点支持。

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小微企业借款人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贷款额度。

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贷款期限。

贷款和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银行贷款批复样本

银行贷款批复样本

银行贷款批复样本【篇一:同意贷款的批复】关于同意陕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批复xxxxxxxxx公司: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请示》(陕xxx〔2013〕5号)收悉。

经审查,原则同意你公司的融资方案。

具体方案为:贷款金额壹仟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方式信用免担保;用途为营运周转资金。

请你公司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加强财务成本控制,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此复。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篇二:银行贷款模版】房地产开发贷款申报书借款人名称:借款人性质:申报单位:经营主责任人与职务:申报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目录贷款结构 ....................................................................................................... . (4)担保措施 ....................................................................................................... . (4)贷款组织形式 ....................................................................................................... (4)放款与还款安排 ....................................................................................................... (4)贷款限制条件 ....................................................................................................... (4)项目合规性与信贷政策取向 (6)融资方案 ....................................................................................................... . (6)还款来源与贷款风险 ....................................................................................................... .. 7财务效益评估 ....................................................................................................... (8)项目竞争优势分析 ....................................................................................................... ..... 8 (一)(二)(三)(四)(五)二、(一)(二)(三)(四)(五)项目评估概要 ....................................................................................................... .. (6)(六)其他重要项目评估意见 .....................................................................................................8三、借款人/项目发起人简评........................................................................................................ . (9)(一)借款人/项目发起人基本面 (9)(二)(三)借款人/项目发起人财务状况............................................................................................. 9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 (9)(四)其他重要情况 ....................................................................................................... . (10)四、担保措施评价 ....................................................................................................... (11)(一)抵(质)押 ....................................................................................................... .. (11)(二)其他担保措施 ....................................................................................................... . (11)五、附注 ....................................................................................................... . (12)中国建设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申报书一、贷款方案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万元,贷款期限年,定价是,用于项目。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2•【字号】茂府办[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茂府办〔20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为贯彻《茂名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茂府〔2009〕13号),进一步规范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一)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

(二)提高重点投资项目审批效率,达到高效、便捷的服务要求。

(三)整合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审批的基本目标。

二、工作制度(一)统一登记。

对符合茂府〔2009〕13号文规定条件的重点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投资项目),由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重点项目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并告知相关审批部门,使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开展前期服务。

(二)联合审批。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投资服务领导为组长,协管副秘书长及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行政审批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 )。

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受理登记后,及时提出审批方案,报请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联合审批会,形成联审会议纪要。

相关审批部门要严格按会议纪要的要求办理项目审批。

(三)并联审批。

联审会后,市政府投资服务管理中心配合项目业主将申报材料分送各相关审批部门。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31•【字号】茂府规〔2023〕13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茂府规〔2023〕1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已经十三届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31日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进驻我市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茂名市金融发展环境,完善金融产业结构,提高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实现经济与金融互生共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3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扶持对象。

(一)在茂名市新设立并正式营业的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以下类型:1.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2.保险业金融机构,包括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3.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二)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保险业金融机构。

(四)为促进茂名市经济社会发展,在督导金融信贷支持地方经济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

第三条扶持标准。

(一)对以下新进驻茂名的金融机构给予专项开办费扶持。

1.在茂名设立总部(本项所称总部,指注册地在茂名市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机构)的,按注册实收资本1%的金额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024年度360借条无抵押信用借款协议样本一

2024年度360借条无抵押信用借款协议样本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360借条无抵押信用借款协议样本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借款人)1.2 乙方(贷款人)1.3 借款1.4 贷款1.5 利息1.6 还款1.7 违约金第二条借款金额与期限2.1 借款金额2.2 借款期限第三条利息与费用3.1 利息计算3.2 费用收取第四条还款方式与还款计划4.1 还款方式4.2 还款计划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违约5.2 乙方违约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法律途径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7.1 合同生效7.2 合同变更7.3 合同终止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义务8.2 例外情况第九条通知与送达9.1 通知方式9.2 送达地址第十条法律适用与管辖10.1 法律适用10.2 管辖法院第十一条合同的附件11.1 附件一:借款申请表11.2 附件二:借款合同确认书11.3 附件三:还款计划表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约定第十三条合同的修订13.1 修订条件13.2 修订程序第十四条合同的完整性14.1 合同的组成部分14.2 合同的补充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借款人):指向您申请借款的个人或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1.2 乙方(贷款人):指360借条,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

1.3 借款:甲方因资金需求,向乙方申请的贷款。

1.4 贷款: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资金支持。

1.5 利息:甲方按期支付给乙方的借款使用费。

1.6 还款:甲方按期向乙方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的行为。

1.7 违约金: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费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与期限2.1 借款金额:甲方本次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2•【字号】茂府办[2011]72号•【施行日期】201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1〕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茂名市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二О一一年九月二日茂名市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0〕5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推动我市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稳步进行,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贫办〔2011〕30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撑,积极探索金融扶贫的有效路径,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用度较高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担保小额贷款,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有效帮扶促进贫困户选上项目、启动生产、扩大自主创业,更好更快实现增产创收、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试点范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确定高州市为我市省级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市。

我市确定信宜市为市级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市。

其他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各选择一个镇作试点,随后全面铺开。

三、贷款对象扶贫小额贷款重点扶持贫困户,适当支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各类种养专业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贫困户的确认,以市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经当地县(市、区)级扶贫办认定的贫困户为准。

四、贷款条件㈠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生产项目和生产能力,且具备一定的自有资金,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改善我市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意见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改善我市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意见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改善我市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8•【字号】茂府[2006]58号•【施行日期】2006.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改善我市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意见(茂府〔2006〕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我市的融资环境不断改善,各金融机构对地方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但必须看到,当前我市融资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一方面,地方中小企业求款若渴,筹措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大量的储蓄资金需要上存转借给外地企业。

为了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加快我市经济的发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监会有关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的要求,大力支持地方发展经济。

要正确处理防范风险和正常放贷的关系:既要高度重视维护资金安全,又要科学分析和看待风险,积极安排相对安全的贷款,实现银行和企业的双赢。

要科学评估抵押物的实际价值和合理安排放款的比例,防止和克服片面追求降低抵押物借款比例的倾向。

要明确中小企业贷款的操作方法,落实机构和人员,并推广银行相对固定办理抵押登记工作人员的做法。

要按照《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的要求调整内部操作规程,建立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方案,建立有效的问责和免责机制,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产品创新,推出“适销对路”的中小企业贷款品种。

二、规范抵押物评估、登记的主体。

对抵押物的评估,由抵押当事人择优选择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办理;或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

对上述两种办法作价的抵押物,登记部门不得拒绝接受。

对抵押物的登记: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由国土部门登记;城市房地产及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由房管部门登记;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林木抵押,由县级以上林业部门登记;船舶、车辆等抵押物,由其登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26•【字号】茂府办〔2016〕43号•【施行日期】2016.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6〕4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茂名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6日茂名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6号),进一步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完善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制度体系,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发展,促进汽车全产业链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到2020年,全市二手车流通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二手车交易便利、快捷,二手车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培育一批知名度高、效益良好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的二手车经销企业。

二手车销售与相关服务业联动、协调发展,逐步凸现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6号),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禁止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部署要求。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茂府办[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09〕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茂名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按省的要求,首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时间到今年九月,之后将逐步扩大范围,我市将选择3个县(市、区)作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的试点地区,请有意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县(市、区)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2009〕10号)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于今年4月25日前向市金融办申报。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办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茂名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省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和《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加强对“三农”和小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明确职责,严格监管,规范运行,防范风险,为我市“三农”和小型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服务“三农”和小型企业原则。

坚持支持“三农”和小型企业方向,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小型企业。

2.市场化动作原则。

公司融资推荐委托书范本

公司融资推荐委托书范本

公司融资推荐委托书范本尊敬的XX银行:我司(以下简称“甲方”),鉴于近期业务发展需要,计划进行融资活动,现委托贵行(以下简称“乙方”)作为我司的融资推荐人,为我司提供融资推荐服务。

为确保双方在融资活动中的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融资推荐委托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融资推荐事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需求,为我司推荐合适的融资产品,并协助甲方与融资机构进行沟通、协商,以达成融资意向。

1.2 乙方应为我司提供融资方案及融资条件的咨询和建议,协助甲方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1.3 乙方应协助甲方准备融资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4 乙方应在我司融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文件的审核、融资合同的签订、融资资金的划拨等。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式2.1 乙方为我司提供的融资推荐服务,我司应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服务费用(以下简称“服务费”)。

2.2 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如下:(1)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2)在融资成功后,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剩余【】%。

2.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本协议外,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3.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资料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融资推荐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茂名市金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缪行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茂名市金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缪行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茂名市金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缪行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30【案件字号】(2021)粤09民终147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龙光新许彦张茹【审理法官】龙光新许彦张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茂名市金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缪行云【当事人】茂名市金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缪行云【当事人-个人】缪行云【当事人-公司】茂名市金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邓勇广东广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林佳燕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邓勇广东广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林佳燕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邓勇林佳燕【代理律所】广东广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茂名市金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缪行云【本院观点】根据本院查明事实以及各方当事人意见,本案争议焦点为:金墩公司是否逾期履行协助办证义务。

【权责关键词】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反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原告已于2017年1月13日向被告全额支付了车位价款196000元。

庭审中,原、被告确认车位已于2016年12月31日前交付原告使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登记备案。

被告未能提供已按合同约定将办理涉案车位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证据。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本院查明事实以及各方当事人意见,本案争议焦点为:金墩公司是否逾期履行协助办证义务。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从行业惯例和本案缪行云向金墩公司预付办证费用6353元,开发商统一为业主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是一种委托、协助办证行为。

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具体包括了办备测绘、权属登记等必要法律文件;披露上述信息及应要求提供上述文件;依约定协助业主递交办证资料、代缴费用等。

茂名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7号)

茂名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7号)

茂名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7号)【主题分类】银行【发文案号】茂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210300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1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2127600000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21268700000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失效]9554520000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24575720000【处罚日期】2022.02.24【处罚机关】茂名银保监分局【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茂名监管分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茂名市【处罚对象】柯汉武【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5.26 19:07:50(柯汉武)(柯汉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茂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柯汉武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案由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管理责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第一点,《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第三点第二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条,《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等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保监会茂名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2月24日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茂府〔2014〕104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茂府〔2014〕104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茂府〔2014〕10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法制统一,经市政府十一届67次常务会议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关于禁止生产粘土砖的通告》等12份规范性文件作如下修改:一、《关于禁止生产粘土砖的通告》(茂府通〔2009〕4号)第一条中的“茂港区”修改为“电白区”。

二、《茂名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茂府〔2009〕91号)第二条中的“茂港区和电白县”修改为“电白区”。

三、《茂名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茂府办〔2009〕54号)中的“茂港”修改为“电白”。

四、《茂名市征地管理规定》(茂府〔2010〕29号)附表予以删除,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上述标准不得低于省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五、《茂名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茂府办〔2010〕28号)中的“茂港区”一律修改为“电白区”。

六、《茂名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茂府〔2010〕73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制定重大或者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七、《茂名市区“三旧”改造国有企业搬迁、旧村庄改造土地出让纯收益返还规程》(茂府办〔2010〕41号)第三条第二款中的“茂港区”修改为“电白区”。

八、《茂名市市区开放预拌混凝土经营权实施方案》(茂府办函〔2010〕178号)“三、申报程序”部分予以删除;“四、监督管理”修改为“三、监督管理”;“五、其它事项”修改为“四、其它事项”。

车贷线上签约推荐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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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贷款审批部门:您好!我谨以此信向您强烈推荐我司客户——[客户姓名],其近期申请的汽车贷款线上签约服务。

在此,我代表[客户姓名]的雇主/担保人,对其信用状况、还款意愿及线上签约体验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其顺利获得贷款表示全力支持。

一、客户信用状况[客户姓名]自入职[公司名称]以来,一直表现优秀,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在其个人信用报告中,无逾期记录,信用评级为AAA级。

这不仅体现了其个人信用良好,也为我司对其贷款申请的审批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还款意愿[客户姓名]具备较强的还款意愿。

在申请车贷前,他已充分了解贷款政策,明确还款方式及期限。

根据其收入状况,我们对其还款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完全有能力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在此,我承诺,若[客户姓名]在贷款期间出现任何还款问题,我司将积极配合,协助其解决。

三、线上签约体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线上签约已成为贷款行业的主流趋势。

我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签约服务。

在[客户姓名]的贷款申请过程中,他充分体验到了线上签约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高效性。

以下为其线上签约体验的几个亮点:1. 简便快捷:[客户姓名]只需在手机或电脑上登录我司官方网站,即可完成贷款申请、审批、签约等流程,无需前往银行网点排队等候。

2. 安全可靠:我司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客户信息及贷款资料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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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综上所述,我坚信[客户姓名]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还款意愿和线上签约体验。

在此,我郑重推荐其申请车贷线上签约服务,并对其顺利获得贷款表示全力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我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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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免抵押融资快车推介会”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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