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指与特定技术相关的各种文件、图纸、手册、标准、规范、软件等载体。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资料进行有效收集、存储、利用、传递和保护的过程。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五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当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有目的地进行。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系统内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当及时跟进,及时淘汰和更新过时的技术资料。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和保护第九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应当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库内进行,确保安全、整洁、方便查找。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保护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损坏等情况。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的技术资料要进行合理的交接和保管,确保技术资料不会丢失或外泄。
第十二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技术资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内部规定,不得私自传递或外泄。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进行,必须经过审批和记录。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和传递应当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不得违规操作。
第五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管理责任由技术部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监督由领导班子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领导班子审批。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1. 引言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是企业日常运营中必不可少的紧要信息资源。
为了实现技术资料的规范管理,提高档案和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订立本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存储、归档、管理和使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3. 责任部门和职责3.1 质量部门•负责订立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对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情况;•定期组织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审查和整理工作。
3.2 各部门及岗位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保管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各岗位责任人负责保管和使用本岗位相关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严禁私自调取和泄漏;•适时上报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变更和更新情况。
4.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存储要求4.1 存储位置•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存放在专门设立的档案室或文档库中;•档案室或文档库应具备防火、防水、防鼠害等安全设施。
4.2 存储形式•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存储;•纸质文件应采纳防潮、防尘、防酸碱的保护措施;•电子文件应进行定期备份,并设置访问权限掌控。
4.3 文件编号和标识•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设置独立的编号,便于查找和追溯;•文件应标明文件名称、文件版本、文件编制人、编制日期等信息。
5.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流程5.1 归档阶段•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依照相关分类和文件编号进行归档;•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包括文件基本信息和归档位置。
5.2 借阅阶段•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逾期须适时归还。
5.3 外借阶段•外借只针对特定情况,需填写外借申请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外借;•外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需提前归还。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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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一)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
“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2、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
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丢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
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
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7、质量记录填写:要求个部门质量记录填写人员在填写时要及时、完整、自己清楚、数据准确、使用中性笔或者圆珠笔笔填写。
质量记录原则上不准更改,如有失误或者计算错误时,在改动处划改并签名。
8、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经常务副总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9、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要求实施。
10、各类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手机、整理分类并装订,行政部负责归档并规定期限保存。
11、质量记录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包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留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资料管理行为,提高技术资料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对技术文件、资料、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管理好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技术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维护和更新工作;(三)协助技术人员编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指导和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技术资料的秘密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第九条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应当分类、命名规范,便于检索和利用;(二)技术资料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技术资料应当及时更新,保证技术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技术资料应当建立备份制度,防止技术资料丢失和损坏。
第十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以下要求:(一)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技术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二)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技术资料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技术资料的损坏和遗漏问题;(三)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四)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技术资料管理培训,提高技术资料管理水平。
第四章技术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军工企业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军工企业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便于技术资料的查阅、使用和保密,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产品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图、技术规范、试验报告、技术文档等。
三、职责分工
1.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
2. 使用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使用、保管和保密工作,不得私自外泄或复制。
3. 保密办公室负责技术资料的保密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四、管理要求
1. 技术资料应当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档案。
2. 技术资料应当定期进行清点、核对和更新,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
3.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外泄或使用技术资料。
4. 技术资料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5. 离职或调岗人员应当办理技术资料交接手续,确保技术资料不流失。
五、奖惩措施
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 对于发现技术资料泄露、盗窃等行为,及时向保密办公室报告并采取措施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
2. 本制度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4篇)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和保管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和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技术资料:指包括技术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计划、技术图纸、技术设计等相关技术类文件和资料。
2. 技术资料管理:指对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储、借阅、使用和销毁等各项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1. 统一管理。
建立统一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技术资料的获取、存储、使用等工作。
2. 规范操作。
对技术资料的存储位置、命名规则、借阅手续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技术资料的整齐、清晰、易于查找。
3. 合理使用。
技术资料应按照需要进行合理使用,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用于非正当用途。
4. 保密安全。
对于涉及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的技术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安全性。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获取和归档第五条技术资料的获取1. 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技术部门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
2. 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需求登记制度,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需求情况,确保技术资料的及时提供。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1. 技术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归档,确定责任人和存档位置,并建立档案目录。
2. 档案目录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存档位置、存档时间等内容。
3. 固定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归档,涉密资料应按照保密等级归档。
4. 技术资料应定期清点、检查并修整,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和保管第七条技术资料的存储位置1. 技术资料应存放在专用的技术资料库,严禁私自存放在个人电脑、云存储等个人设备或平台。
2. 技术资料库的位置应选在安全、防火、防潮、通风等条件良好的地方,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3. 技术资料库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技术资料进行存储和保管。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5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及资料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
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及资料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制造部)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第三条技术资料的主管部门要把技术文件及资料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设立综合资料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综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文件及资料。
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第五条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1序》的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袋、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
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第七条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
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
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第八条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向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九条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六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进度管理责任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1、项目部进度管理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基础上,以均衡生产为原则,以各项管理措施为保证手段,以实现合同工期为最终目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2、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合同工期,优化资源,明确施工进度目标、重点节点目标,并编制总体施工计划。
同时按不同阶段将施工总体计划分解为年度、季度、月度、周进度计划。
4、项目经理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组织各部门落实人机料等相应资源及时到位。
二、施工进度跟踪1、项目部设计专(兼)职调度,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记录。
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每天根据进度实施及管理情况填写《施工员日志》。
调度汇总后以《调度周、月报》的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项目部生产副经理以每日生产交班会、周例会或专题会等方式查找差距、落实计划,实施进度有效控制。
三、施工进度检查与计划调整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进度进行日检查,周、月汇总进度管理情况。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定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检查,集团公司成立项目督导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
2、当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时,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纠偏措施,调整人、机、料、工序等安排。
3、由于建设单位、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应及时收集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相关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并及时调整各阶段工期计划。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二)一、引言工程技术资料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财富,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范文(4篇)
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资料档案是指与技术开发、研究和应用相关的各类文档、电子文档、图纸、图片、视频等记录形式的资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与技术相关的部门、科室和个人。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保管原则:全面、科学、规范、安全。
第二章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机构第五条我单位设立专门的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技术资料的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
第六条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为:(一)制定和完善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和归档;(三)保管技术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和完整;(四)组织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利用;(五)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和清理,及时销毁无用的技术资料;(六)组织档案的备份和灾难恢复工作;(七)组织技术资料档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七条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组成,具有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组织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归档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目体系进行归档。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归档程序为:(一)收集相关的技术资料;(二)整理资料,将内容相似或相关的资料归类;(三)编目,为每份资料赋予唯一的编号,记录资料的基本信息,包括标题、作者、所属部门、关键词等;(四)按照编目的顺序将资料归入相应的文件夹或盒子中;(五)制作档案目录,编制技术资料档案目录,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编目规范:(一)编号规则:按照一定的规则为每份资料赋予唯一的编号,遵循简洁、规范、易于识别的原则;(二)标题规范:资料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准确描述资料的内容;(三)作者规范:记录资料的作者,包括个人和机构的名称,准确反映作者的身份和归属;(四)部门规范:记录资料所属的部门或科室的名称,准确反映资料的来源和归属;(五)关键词规范:记录资料的关键词,便于检索和归类;(六)其他规范:根据需要,可以制定其他的编目规范,以确保资料的归档和利用的顺利进行。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4篇)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技术文件是企业进行技术开发、生产制造以及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效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技术文件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发布、变更、审批、存档和废止等管理活动。
三、技术文件的定义技术文件是指对于企业技术活动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文件、产品设计文件等。
四、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发布要求4.1编制要求:4.1.1技术文件的编制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4.1.2技术文件编制应由技术部门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由专业人员编制,并经过专业人员审核。
4.1.3对于涉及到重大技术决策的技术文件,应经过技术部门核准后才能发布。
4.2审核要求:4.2.1技术文件的审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
4.2.2审核人员应对技术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技术参数、技术路线、工艺流程等。
4.2.3审核人员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
4.3发布要求:4.3.1技术文件的发布应由技术部门负责,确保技术文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3.2发布时应将技术文件的版本号、发布日期、发布人员等信息记录。
4.3.3技术文件的发布形式可以是纸质版或电子版,但应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读性。
五、技术文件的变更、审批要求5.1变更要求:5.1.1对于技术文件的变更,应由负责相关技术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影响。
5.1.2技术文件的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和审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1.3对于涉及到重大技术决策的技术文件的变更,应经过技术部门核准后才能进行。
5.2审批要求:5.2.1技术文件的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
5.2.2审批人员应对技术文件的变更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范文(3篇)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可追溯,提高资料管理的效率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三、管理要求1. 责任与授权1.1 公司应设立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
1.2 相关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1.3 相关负责人应对下属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2. 档案、资料的建设与归档2.1 各部门应建立适当的档案、资料建设计划,确保所有相关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2.2 归档前,应对纸质档案进行密封,确保档案不受损坏、丢失或篡改。
2.3 归档后,应按照统一的编号进行登记,并在数据库中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
2.4 对于涉密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并设立专门的保密档案室。
3. 存储与检索3.1 公司应提供适当的存储设备和条件,确保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安全和可靠。
3.2 档案、资料的存储应采用规范的命名方式和目录结构,并定期进行备份。
3.3 存储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日期、项目等条件进行分类,方便进行检索和使用。
3.4 检索时,应先到数据库进行查询,确认档案、资料的存储位置,然后前往存储设备处取阅。
4. 借阅与归还4.1 档案、资料的借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4.2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需提前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批准。
4.3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私自复制或泄露给他人。
4.4 借阅期满后,应及时归还归档,如有需要延长借阅期限,应提前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并获得批准。
5. 授权与审批5.1 对于需要提供给外部单位或个人的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应进行授权和审批。
5.2 授权和审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合规。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3篇)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一、凡全公司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图纸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备件目录等),必须整理整齐,装订成册,由生产设备科统一管理。
二、外文资料由生产设备科组织或联系有关人员翻译后交车间使用,车间使用份数应由技术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不得随意流出厂外。
三、有关工艺改革的技术文件,包括计划申报表,实施工艺措施,鉴定报告等,详尽整理后及时归档。
四、编制全公司专用生产设备科技术资料目录,索引以方便查阅。
五、生产设备科的图纸、资料不得随意借阅,有关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确需借阅的,需到供应部办理借阅手续。
六、生产设备科应健全资料借阅手续,借阅人需在借阅登记簿上签字。
七、任何人不得破坏资料的完整性,存档资料缺损的,由供应部负责,外借资料缺损的由借阅人负责。
八、资料外借期限为两周,超过两周的,供应部应主动追索,因生产需要,借阅人仍在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2)是为了规范企业或组织内部对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收集、保存、查阅和利用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制定这种制度时需要考虑的一些要点:1. 定义与范围:- 确定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范围和分类,包括技术规范、设备使用手册、维修记录、设计图纸等。
2. 资料收集与建档:- 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收集、整理和建立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库。
- 制定资料收集和建档的流程和规范,包括资料来源、分类整理、编号命名、录入数据库等。
3. 资料保存与保管:- 确立资料保存和保管的要求,包括存储介质、存储环境、防火、防盗等措施。
- 制定资料的借阅和归还制度,包括申请手续、使用权限、借阅期限等。
4. 资料查阅与利用:- 制定资料查阅和利用的规定,包括查阅权限、查阅方式、使用范围等。
- 设立资料查阅和利用的管理机制,包括记录查阅情况、防止资料外泄等措施。
5. 资料更新与维护:- 确定资料更新和维护的周期和责任人,确保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5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文档、设计文档、测试报告等。
二、管理职责1.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文件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2.各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文件及资料的分类与归档1.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归档,如技术文档、测试报告、设计规范等。
2.在归档前,必须对文件进行整理和标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3.建立文件编号制度,编号应包含文件的名称、版本号和日期等信息。
四、文件与资料的存储与保管1.技术文件及资料应存储于专门的文件服务器或云存储中,确保安全可靠。
2.禁止将技术文件及资料存储于个人电脑、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中。
3.定期对文件服务器或云存储进行备份,以防文件丢失或损坏。
五、文件与资料的查阅与借阅1.员工需提出查阅或借阅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2.查阅或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超过期限需重新申请。
3.查阅或借阅期间,员工应妥善保管文件及资料,不得外传或私自复制。
六、文件与资料的保密措施1.技术文件及资料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涉及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员工应保密处理。
2.员工离职或调岗时,应立即归还所借阅或查阅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并删除已复制的数据。
七、违纪与处罚1.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造成损失的员工,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将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并更新制度。
以上为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各部门和员工应严格遵守,确保公司技术资料的安全和管理的效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二)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访问性,确保技术信息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4篇)
技术资料档案保管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的利用率和安全性,规范技术资料的保管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档、设计文稿、实验报告、专利申请、研究报告等。
本制度的内容是公司技术资料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凡有违反者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技术资料分级公司技术资料将根据保密程度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级,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和一般级四个级别。
1. 绝密级技术资料:指公司最重要的技术资料,对公司利益具有巨大的影响,一旦泄露会对公司产生严重的损失。
需在严格的安保措施下进行保管,仅限授权人员查阅。
2. 机密级技术资料:指对公司利益具有重要的影响,一旦泄露会对公司产生较大的损失。
需在专门的保密区域内进行保管,仅限授权人员查阅。
3. 秘密级技术资料:指对公司利益具有一定的影响,一旦泄露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损失。
需在安全的存储设备中进行保管,仅限授权人员查阅。
4. 一般级技术资料:指对公司利益影响较小的技术资料,不涉及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
需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存放,凡是需要的人员均可查阅。
三、技术资料的保管要求1. 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管人员在接收技术资料时,应核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签名确认。
如发现缺失或错误,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2. 技术资料的分类和编目:保管人员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合理的分类和编目,确保每个资料都能迅速找到。
3. 技术资料的存储设备:根据不同级别的技术资料,采用不同的存储设备进行保管。
绝密级和机密级技术资料应存放在防火、防水、防盗的专用保险柜中;秘密级技术资料可以采用密码加密的电子设备进行存储;一般级技术资料可以采用普通文件柜进行存储。
4. 技术资料的备份和归档: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备份资料应保存在不同的地点,以防止意外损失。
5. 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归还:借阅技术资料时,应填写借阅单,并经过上级审批。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为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各项目资料管理设置一名专人负责资料编制、收集、归档管理及相关单位接洽。
2、工程资料包括从开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或城建档案馆全过程的图纸,技术文件资料,资料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包括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批、归档。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对规程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规程管理要求。
3、现场工程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进行认真填写。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保证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
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填报的工程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抽撤或撕毁,保证工程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
4、工程材料进场前由材料员提供材料、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工程进行时及时材料员报送交易卡等。
施工期间涉及各专业例如水、电、暖、通风、消防等检测,由各专业工程师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员及时做进行归档并形成电子文档。
5、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管理,工程资料按规定采用打印加手写签名的形式。
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发生的所有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要纳入相应档案盒,档案盒侧面及正面应有标识,并整齐码放在档案柜中。
6、工程资料收发均应有文字记录。
施工资料原则不得少有三套,其中报送监理单位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自行保存一套,施工单位资料应为原件。
具体份数视情况而定。
7、工程物资材质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报送为复印件时,在文件的右下角注明原件存放处、存放人、时间等,加盖项目章。
8、工程物资复试由于各检测单位随做检测随结款,要做好备用资金,以便不耽误工程进展。
如出现复试不合格,需要二次复试时,要及时送检。
产品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产品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产品技术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设计文件、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报告、用户手册等。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立产品技术资料档案室,负责产品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查询服务。
2. 档案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产品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 档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产品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查询服务。
四、管理要求1. 收集要求(1)产品技术资料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收集资料时,应注明资料来源、时间、版本等信息。
2. 整理要求(1)产品技术资料应按照类别、型号、版本等进行分类整理。
(2)资料整理应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确保资料排列有序。
3. 归档要求(1)产品技术资料归档前,应由档案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符合归档要求。
(2)归档资料应按照档案盒规格进行装订,并在档案盒上注明资料名称、型号、版本、编制人、归档日期等信息。
4. 保管要求(1)产品技术资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2)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产品技术资料进行盘点,确保资料安全。
5. 查询要求(1)查阅产品技术资料需填写查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查阅过程中,应爱护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或丢失。
五、变更与销毁1. 产品技术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归档资料,并在变更处注明变更日期、变更原因等信息。
2. 产品技术资料达到保存期限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销毁时,应经档案室主任批准,并在销毁前进行鉴定,确保不销毁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六、奖惩1. 对在产品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料丢失、损坏或泄露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档案室负责解释。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四篇)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引言系统技术资料作为企业的重要知识资产之一,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系统技术资料,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制定并执行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2. 管理目标2.1 确保系统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2.2 提高系统技术资料的管理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2.3 保护系统技术资料的安全性,防止泄密和丢失。
3. 管理方式3.1 系统技术资料的分类根据系统技术资料的属性和用途,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3.1.1 设计文档:包括系统需求定义、功能设计、用户界面设计等;3.1.2 开发文档:包括数据库设计、接口设计、代码规范等;3.1.3 测试文档:包括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缺陷报告等;3.1.4 运维文档:包括系统部署、运维手册、故障处理等;3.1.5 用户文档:包括操作手册、用户培训材料等。
3.2 系统技术资料的存储与归档3.2.1 存储方式将系统技术资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储在企业内部网络服务器上,所有员工都可以通过网络访问和下载资料。
3.2.2 归档周期根据系统技术资料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设置合理的归档周期。
一般可以将不常用的资料归档存储,例如每年归档一次。
3.3 系统技术资料的管理权限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要,设置不同的系统技术资料管理权限。
例如,设计师可以读写设计文档,开发人员可以读写开发文档,测试人员可以读写测试文档,运维人员可以读写运维文档。
3.4 系统技术资料的更新与维护3.4.1 更新机制对于系统技术资料的更新,需要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规范。
例如,当系统发生功能变更或升级时,需要及时更新相应的设计文档和开发文档。
3.4.2 维护责任为了保证系统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要明确相应的维护责任。
例如,每个部门或项目组需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相应的技术资料。
4. 安全管理4.1 安全备份定期进行系统技术资料的安全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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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第二条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第三条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第四条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第五条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工程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归档。
第六条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运行维护部实行电脑化管理。
第七条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第九条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第十条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工程资料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1、土地征用合同、土地使用证,集团或公司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有关部门批复文件;2、工程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意见书;3、设计委托书、工程规划及扩初设计文件、图纸;4、施工图及报批文件;5、主体及配套工程概算、预算,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设备报价书;6、工程进度表、设计及工程变更意见、工程联络通知书、竣工图、工程决算书;7、施工规范及标准、工程定额、施工图集等;8、市场调查报告、项目策划及广告、销售策划方案、销售进度统计表;9、业主投诉意见及整改报告等。
第三条文件归档1、财务部保存:项目资金预算、合同原件、工程预算原件(定标前由财务主管保存)、决算书、楼盘策划预算;2、行政办保存:合同原件、预算复印件{定标后}、决算复印件及其它所有文件;3、工程部门在施工期间保存:施工图、变更及工程联络通知复印件、预算复印件(定标后)、各项报批文件副本、合同副本或复印件、施工规范及标准、工程定额、施工图集等;4、销售部门保存:市场调查报告、策划案复印件、销售进度统计复印件;5、后勤部保存:根据竣工图修改说明的施工图、业主投诉复印件、整改报告复印件(有关物业管理文件如年度预算、收支报表、业主情况、应收应付统计、设备维修计划、物料消耗统计、采购成本、管理费、服务反馈信息、意外情况处理等按物业管理规定);6、由政府相关部门存档备案的资料,由工程部门整理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办理,同时,作出说明交行政办备案;7、归档时间:工程、销售、后勤等部门在接受或自行完成各项文件次日前办理归档交接手续;工程部门在施工期间保存的文件在工程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8、所有归档资料必须附有目录,记录文件名、页数、份数、未归档文件的去处、完好程度等。
第四条文件保管1、文件须设专人保管,确保文件不丢失、不损坏、不泄露机密;2、各部门接受文件后须立即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文件名、文件出处、正副本份数、页数、送交报批单位及份数;3、文件须存放地应安全可靠、通风干燥,防霉、防潮、防鼠及虫害;4、每项工程资料须单独集中存放、查取方便;5、保管人员对接收的资料必须进行检查,归档资料应完好无缺,无涂改、涂写,整齐、有序;第五条发放与借阅1、工程预算、招投标文件、公司经营预算、销售策划及预算、业主情况等均为一级保密文件,以上文件须由主管领导及以上领导批准,方可借阅或复制。
若需复制,须由保管人执行;2、设计、预算、施工、验收、检验技术规范、标准等,在施工期间工程技术人员可以借阅,工程结束后一周内,交还公司保存;若后续项目间隔期超过半年以上,应交行政办保存;由行政办借出时,需经行政办主任批准;3、所有权、使用权证件等除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查验使用,一律不外借,经行政办主任批准后可复制;4、除以上文件,原件为一份的其它文件,一般不准借阅,只能查阅。
确因工作需要且又不便于复制或复制成本较高的,须由行政办主任批准后,限期借阅,最长不超过两天;5、除5.1—5.4规定的文件资料经各公司部门主管同意可以借阅或查阅;6、不按规定办理手续者,保管员有权拒绝借阅或查阅;7、所有人员借阅或查阅文件必须按照以上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责任及处罚1、保管和借阅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必须对资料的完整、完好负责;2、对泄露公司机密者给予撤职、降薪甚至开除处理;3、丢失或损坏重要文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撤职、降薪处理,无法弥补的,给予开除处理;4、不及时归档者,给予警告处理;5、对直接责任者处理的同时,要追究其主管的领导责任;6、保管人员未履行职责发放或丢失文件须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附则1、本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办负责解释。
2、若有违反,直接责任人员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并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经总经理或受权副总经理批审。
第五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第七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九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十条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正文部分: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十三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四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总经理授权职责人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合同金额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十五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第十六条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第十八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二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五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六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七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之实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四章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二十九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三十一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二条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