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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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2001年-2007年)
时间政策要点
2001-5-31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
通知》(国发[2001]15号)
针对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高,
透明度低;划拨土地大量非法入市,隐形交易;
随意减免地价等实际情况,从严格控制建设用
地供应总量、大力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
卖、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地价管理等方面提
出了严格要求
2002-7-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
令)
提供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
体操作方式,规定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
标拍卖挂牌交易,禁止以协议方式出让
2003-7-30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
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03]70号)
对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
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2003-8-1 (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规定》
对协议出让的行为进行具体规定,并对协议出
让最低价进行了规定
2003-9-2 《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各类开
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
规[2003]178号)
纠正开发区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
的行为
2003-9-24 《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
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356号)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调控,严格实行土地
供应的集中管理,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控制高
档商品房的土地供应
2004-3-31 《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
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
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4]71号)
针对各地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规避招标
拍卖挂牌或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和划拨的问
题,发出最后通谍,要求:在2004-8-31后,
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2004-10-21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
决定》(国发[2004]28号)
决定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严格土地
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
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
统的规定
2005-3-26 《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
要求抓紧清理闲置土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
利用,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利用效率。对
已经批准但长期闲置的住宅建设用地,要严格
按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或采取其他措施进
行处置
2005-5-9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
要求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
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
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
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
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满
1-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未动
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006-4-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
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83号)
要求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就建筑工程完工期、投
资总额、容积率、土地闲置情形作出具体约定
2006-5-24 《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
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2006〕37号)
规定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
房,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
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并加大
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2006-5-31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试行)》和《招标拍卖挂牌出
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国土资发〔2006〕114号)
2006-8-1实施。对出让方式的选择范围作出了
更具体的规定,确立了用地预申请制度
2006-7-11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
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
[2006]171号)
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准入进行规范,
提高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投资
总额中的比重
2006-8-31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2006]31号)
在耕地保护、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规范土地
出让收支管理、调整建设用地税费、工业用地
出让最低价标准及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
让、农用地转用等方面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2006-12-12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
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
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国土资源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该目录,限制或禁
止例入目录的项目建设用地
2006-12-17 《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
100号)
规定从2007-1-1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
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
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
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在地方国
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
情况
2006-12-19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度计划管
理办法(2006-修订)》
确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被纳入-度计划控
制,并实现指令性管理和以实际用地情况作为
计划考核的依据
2006-12-27 《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
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
土资发[2006]307号)
确立了以土地等别为核心和基础的工业用地最
低价标准。
2006-12-28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
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2006]187号)
从2007-2月1日起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
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
2006-12-3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83号)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提高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