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表.doc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梳理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梳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居民住房需求,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而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手段和政策措施。
下面将针对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进行梳理。
1.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政府的房地产调控目标主要包括控制房价上涨速度、保障居民住房需求、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
2.限购政策限购政策是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不同城市对购房人的户籍限制不同,通过限制非本地居民购房来控制市场需求,防止投资投机性购房。
此外,限购还可以防止资金流失和投资过热,保障居民购房权益。
3.限贷政策限贷政策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另一个重要手段。
通过对购房者的贷款额度和利率等进行限制,防止过度杠杆化和过度借贷,抑制房地产市场的炒作行为。
限贷政策可以有效控制购房需求,维护金融风险稳定。
4.调整供应政策调整供应政策包括增加住房供应、优化住房结构和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等。
政府通过加大土地供应、推动住房建设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方式,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减轻购房压力。
同时,政府还通过改善住房结构,提高住房品质,提供可负担的住房保障,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5.房地产税政策房地产税是指对房产及其相关附着物和地上附着物,依法按其评估值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地产税政策的实施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防止房地产市场价格泡沫,降低投资投机的热情,稳定房价。
6.楼市调控信贷政策楼市调控信贷政策主要包括各部门发布合理增长的贷款政策、完善不合理政策等。
通过放松或收紧信贷政策,调节资金流动,控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热情,防止过度泡沫化和金融风险。
7.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是控制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通过增加土地供应、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等方式,改善供应状况,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土地拍卖、土地出让金等方式,调节土地市场供应,控制房价的上涨。
历年来房地产重大政策一览表.docx
历年来房地产重大政策一览表表5-1 近几年来国家调控政策汇总1.2007 年1 月25 日国税总局出台《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2007 年3 月1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2007 年3 月29 日商务部出台《关于2007 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4.2007 年3 月29 日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八部委出台《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2007 年5 月23 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6.2007 年8 月7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7.2007 年9 月21 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8.2007 年9 月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9.2007 年9 月30 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通知》10.2007 年11 月7 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 年修订)》11.2007 年11 月14 日财政部发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12.2007 年11 月19 日国土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3.2007 年11 月27 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出台《廉租住房保障办法》14.2007 年11 月30 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15.2008 年1 月6 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16.2008 年3 月3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17.2008 年4 月1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8.2008 年4 月29 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19.2008 年5 月30 日国土资源部下发《2008 年国家土地督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08 年6 月4 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21.2008 年1 月6 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1978-1983年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
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1984年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1985-1987年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1988年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1989年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1990年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1992年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1993年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
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1994年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1995年政策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政策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1996年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1997年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98年政策目标: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内容: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下半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房地产开发资金结构得到调整;1999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启动房地产市场,免征产易营业税,契税减半;2000年启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业发展。
2003年以来中央出台房地产政策一览
2003年以来中央出台房地产政策一览一、行政、财政、法规方面1. 2003年6月:国务院公布我国首部《物业管理条例》2. 2004年7月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下发通知,提出物业服务收费从04年10月1日起实行明码标价3.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8号令),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总方针,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 2004年5月13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5. 2005年年3月26日:旧国八条。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
《通知》共有八条意见。
6. 2005年4月27日:新国八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
7. 2005年第二季度:讨论物业税开征相关问题。
二、金融1. 2003年6月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 003]121号)。
2. 2004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7%提高到7.5%。
3. 2004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适当提高包括房地产开发在内的四大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房地产开发(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由2 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
4.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
房地产政策汇总
1
2003年
2
2004年
3
2005
4 2003 年3季 度-
5 2007 年2季 度
6
2006
月
内容
—
18号文
—
首次上调存贷 款利率
首付比例提高
3
新老国八
条
5
国六条 国十五 条
2003年-2016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
7
5 “90/70政策”
2007
年3季
8
度2008
2007年
年3季
度
五次加息 二套 — 房首付比例提
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
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加上此前的政策,2011年,首套房商业贷款的首 付为3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发放商业贷款。
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要求,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竣工率是住建部2012年的重点工作,同时继续加快个人住房信息 系统建设,保证在2012年6月末前实现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大力调 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 (老国八条), 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稳房价不力要问责地方政府负责人,着力增加普通商品房、经适房和廉租房供给。2005 年5月,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
通州商住房限购:5月5日,北京市通州区发布商住楼(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限购政策
2005--2010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一览
2005--2010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一览房地产行业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但近几年过热的发展导致房价飙升,价格上涨到了离谱的地步,很多了人奋斗了一辈子就为了一套房。
面对房子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同时由于高房价的吸引,热钱和其他行业资金挤进房地产市场。
导致这个行业越来越疯狂,面对这种形势,国家出台各项政策稳定房价,调控畸高的房价。
小编收集了2005--2010年国家出台的各项调控房地产的政策,供大家参考:2005-3-1 国务院针对房地产投资过快出台“国八条”稳定房价,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
连续下跌2005-3-17 取消5年以上住房商业贷款优惠利率,贷款利率下限由原来的5.31%提高到5.51%;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继续下跌2005-5-11 建设部等六部门明确规定,自6月1日起,国家对个人购买住房转让售房时将视具体情况征收全额或部分营业税。
暴跌2006-5-1 国务院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新一轮调整大幕开启。
大幅上升2006-5-29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90/70。
微涨2006-5-31 国税总局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连续暴跌2006-7-26 国税总局宣布从8月1日起,各地税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连续下跌2007年3-12月连续六次提高存贷款利率,基准利率调整至7.83%,利率下限调整至6.66%、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至5.22%。
先涨后跌2007-9-27 央行发布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先涨后跌2008年9-12月央行五次降息。
1998年来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至2008年.概要
1998年来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2009-12-28 15:56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1998年7月3日,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2000年规范房地产市场1、统一房屋中介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对房地产咨询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房地产经纪费的收取额度作了明确规定。
房地产书面咨询费每份收费300元-1000元;价格评估费按照房地产价格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均按半月或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
房屋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5%-2.5%计收,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但不应超过成交价格的3%。
2、商品房买卖合同印发新示范文本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过去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01年在全国范围内参考使用。
3、房产测量推行国家规范我国第一个房产测量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正式实施。
《规范》推行预售面积的核准制度,即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面积之前,必须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公用面积分摊办法审核确认,并到测绘部门进行预售面积测算后,再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以减少预售面积和实测面积的误差。
2001年刺激消费繁荣房地产市场1、1月,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屋出租的税费进行减免。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政府定价出租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征营业税(由5%降为3%),房产税(由12%降为4%),个人所得税(由20%降为10%),使个人出租房屋总体税收负担由原来的17.5%~30%降低为7.3%~14.57%。
最新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6年)
1985-1987年
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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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1989年 1990年
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 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 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 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 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 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3年 2004年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6年)
6月:出台121号文件。加强房地产信贷,四证取得后才能 发放贷款;提高第二 套住房的首付比例; 7月:出售的房屋开始征收房地产税 8月:出台18号文件,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4月:存款准备金利率上调,从7%提高到7.5%。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房地产 登记条例修正案》,期房限转,打击上海房地产投资行为,打压房地产泡沫。 5月:对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等项目进行清理, 对土地管理的严格控制,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快的增长 8月:出台《上海市土地储备方法》。地方产业法规增加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 控力度,将“毛地出让”,并对预期不开发土地依法从开发商收回 10月:加息,金融机构一年期基准利率将上调0.27个百分点 12月:严禁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抑制通过土地 招商带来的土地流失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
近两年房地产政策一览表
四部委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3日再次发出通知,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至五成。[详细]
2010.09.29
中国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
国家出台巩固楼市调控成果措施,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将限定家庭购房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城市要限定居民购房套数,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详细]
住建部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
未获预售许可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详细]
2010.07.12
银监会:严格执行差别化房贷政策 不能动摇
针对近日有媒体关于个别地区全面放松第三套房贷的报道,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差别化房贷政策的要求和标准没有任何变化,商业银行要继续严格执行二套及以上房贷政策。[详细]
2010.06.12
住建部等七部门发文 加快发展公租房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详细]
李克强:加快公租房建设 坚决抑制投机性需求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详细]
2000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汇编
5月1日
5月15日
5月27日
第 3 页,共 8 页
6月2日
《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 住建部,国家发 》 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 银监会 理的通知》 《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 国土资源部 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 《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务院
6月19日
2009
5月17日
国六条
国务院
7月1日
2006
7月24日
建设部、国家发 《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 改革委、国家工 秩序的通知》 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部、商务部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 、发改委等六部 管理的意见》 门 《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 建设部、监察部 知》 、国土资源部 央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 中国人民银行 准利率
终止土地协议出让方式,各类经营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公开 交易。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整 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我国第一部专门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法规 在全国开展以强化土地法制观念、落实制度建设、促进管理到位和查 处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行为为重点的自查自纠活动
2000-200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为加强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研究的连续性,保持政策调整对辖区房地产市场影响的敏感性,对国家2000年以来出 控政策进行了梳理和汇总
年份
日期
1月1日
政策
发布单位
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 国建设部 法》的决定 关于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促进土地使 国土资源部 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 《关于做好当前土地登记和城镇地 国土资源部 籍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 用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 国土资源部 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 财政部、国家税 通知 务总局 关于金融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 财政部 务问题的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建设部
房地产政策整理汇编(DOC)
2003年4月 121号文件拉响宏观调控警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2003年8月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出产业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又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对于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
2004年3月 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 调控开始继2003年7月国务院发文严格控制土地供给之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
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又一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同时,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
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
我国历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回顾
我国历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回顾Author:Editor:段培扬Origin:新浪财经网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
代表性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国六条、(新)国十条、23号文件、18号文件等.透过历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我们不妨做个清晰的研判。
1993-1996年:我国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时间:1993—1996年现状:首次出现房地产热——房地产开发公司急剧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以炒地皮、炒钢材、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尤其是海南、广西北海等地,房地产开发过热,形成了较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经济运行出现严重过热态势和通货膨胀。
对策: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1994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颁布。
效果: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国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通货膨胀得到遏制.经济由热转冷,房地产市场也沉寂下来,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价格迅速回落.经过3年努力,中国经济终于在1996年成功实现“软着陆".问题:此次调控给房地产业一记重创.“国16条"一出,海南房地产热浪应声而落,数千家开发商卷款逃离,留下遍地烂尾楼。
后经统计,海南省当时闲置土地18834公顷,积压资金800亿元,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而一海之隔的北海,沉淀资金甚至高达200亿元,烂尾楼面积超过了三亚,被称为中国的“泡沫经济博物馆”.泡沫破裂后,海南等地房地产市场元气大伤,进入持续数年的低谷期。
1998—2002年: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核心是房改时间:1998—2002年现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开始出现“通货紧缩”,房地产市场也随之进入低潮.对策: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件),明确提出“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拉开了以取消福利分房为特征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2010年至2011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精)
2010年至2011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2010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
2010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
2010年3月12日,国土资源部称,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2010年3月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
2010年3月23日,国资委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方案。
2010年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2010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2010年4月1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要求所有银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贷款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称房地产风险敞口大,要严控炒房行为。
房地产行业政策汇总表
主要内容
影响分析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2021年1月1日
通知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限制房地产企业过度举债,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等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
《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2021年2月1日
通知
调整购房政策,提高首付比例,加强限购限售等
抑制投机和过度投资,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关于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021年3月1日
指导意见
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逐步建立完善的房地产税体系
有利于优化税收结构,促进税收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4月1日
通知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规范程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1年5月1日
通知
调整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减轻居民购房负担,促进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福祉
在表格中填写相关政策的名称、发布时间、政策类型、主要内容以及影响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您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其他列或调整列的顺序。
2003至2012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03至2011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2003年4月121号文件拉响宏观调控警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2003年8月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出产业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又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对于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 调控开始继2003年7月国务院发文严格控制土地供给之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
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又一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同时,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
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
2009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2007年1月23日,建设部、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此,北京市相继出台了资金监管、网上签约、标准买卖三大详尽并相互配合的文件。
对于二手房交易而言,提供了实质性的操作规范,对行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网上签约也在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作为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对于法律体系的完善、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例如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打消了民众对70年使用期满后国家回收土地的顾虑,有利于提高购买不动产的积极性。
物权法对于房产市场具有深远的影响。
除了70年后自动续期外,还有最直观的一点,就是物权法为物业税的开征奠定了基础,物业税所带来的持有成本的增加,都是消费者置业投资所必须面对和重新考虑的,理性的需求无疑对房产市场的平稳发展意义重大。
2007年3月,央行2007年首度加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6.12%提高到6.39%。
2007年5月,央行再次加息。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5月19日起,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
从2007年6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07年7月,央行第三次加息。
7月20日央行在年内第三次加息。
宣布在本次加息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同时,上调活期存款利率9个基点,由0.72%上升至0.81%。
这是2002年2月以来首次上调活期存款利率。
历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政策
历年国家调控政策及市场反应◆ 2004年《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市场反应:2005年,上海房价出现明显下降,最大降幅超过20%;除上海之外,全国各地房价继续大肆上涨。
◆ 2005年先后发布《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老国八条)和《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新国八条),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市场反应:房价继续上涨。
◆ 2006年《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十五条),要求新开工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面积占总面积的70%以上。
市场反应:房价继续上涨,涨幅相对平稳,中小户型房增加。
◆ 2007年《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
市场反应:当年市场价格暴涨,地王频现。
政策出台后,2008年,全年房价出现明显下跌。
◆ 2008年《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松绑二套房贷。
市场反应:其他金融政策全线松绑,2009年楼市复苏,后大涨。
◆ 2009年《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四条),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市场反应:短期内现观望,二手房成交量下降,2010年春节后市场恢复。
◆ 2010年《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市场反应:继续产生高价地王,3月后房价飙升。
◆2010年《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新国十条)各地限购政策出台,以及上海和重庆房地产税试点。
号称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成为国内房地产市场"名副其实"进入调控的开始。
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是“新国十条”一大亮点确立政府问责制,要求开发商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通知总体上分成四个侧重点,一是加大供应,二是限制需求,三是加强监管,四是注重保障。
历年来房地产重大政策一览表.docx
历年来房地产重大政策一览表表5-1 近几年来国家调控政策汇总1.2007 年1 月25 日国税总局出台《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2007 年3 月1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2007 年3 月29 日商务部出台《关于2007 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4.2007 年3 月29 日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八部委出台《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2007 年5 月23 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6.2007 年8 月7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7.2007 年9 月21 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8.2007 年9 月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9.2007 年9 月30 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通知》10.2007 年11 月7 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 年修订)》11.2007 年11 月14 日财政部发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12.2007 年11 月19 日国土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13.2007 年11 月27 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出台《廉租住房保障办法》14.2007 年11 月30 日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15.2008 年1 月6 日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16.2008 年3 月3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17.2008 年4 月1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8.2008 年4 月29 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19.2008 年5 月30 日国土资源部下发《2008 年国家土地督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2008 年6 月4 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21.2008 年1 月6 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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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2001年-2007年)时间政策要点2001-5-31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针对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高,透明度低;划拨土地大量非法入市,隐形交易;随意减免地价等实际情况,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大力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地价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2002-7-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提供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操作方式,规定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禁止以协议方式出让2003-7-30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对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2003-8-1 (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协议出让的行为进行具体规定,并对协议出让最低价进行了规定2003-9-2 《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规[2003]178号)纠正开发区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为2003-9-24 《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6号)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调控,严格实行土地供应的集中管理,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控制高档商品房的土地供应2004-3-31 《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71号)针对各地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或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和划拨的问题,发出最后通谍,要求:在2004-8-31后,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2004-10-21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决定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2005-3-26 《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要求抓紧清理闲置土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利用效率。
对已经批准但长期闲置的住宅建设用地,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置2005-5-9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要求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满1-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2006-4-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3号)要求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就建筑工程完工期、投资总额、容积率、土地闲置情形作出具体约定2006-5-24 《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规定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并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2006-5-31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2006-8-1实施。
对出让方式的选择范围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确立了用地预申请制度2006-7-11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准入进行规范,提高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投资总额中的比重2006-8-31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在耕地保护、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整建设用地税费、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农用地转用等方面作出了更严格的规定2006-12-12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该目录,限制或禁止例入目录的项目建设用地2006-12-17 《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规定从2007-1-1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
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2006-12-19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度计划管理办法(2006-修订)》确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被纳入-度计划控制,并实现指令性管理和以实际用地情况作为计划考核的依据2006-12-27 《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确立了以土地等别为核心和基础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2006-12-28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从2007-2月1日起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2006-12-3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提高2倍2007-8-7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2007-9-13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宗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2007-9-27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重点调整和细化了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政策,其中规定:不得对囤积土地、囤积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重申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借款人,仍执行2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借款人,继续执行30%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明确要求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 1.1倍;将“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45%2007-9-28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发第39号令)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且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007-9-30 《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
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应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按“净地”分块供应,以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面积“圈占”土地。
2007-11-19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 277 号)明确规定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2008-1-3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鼓励开发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
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
·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
·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优化住宅用地结构。
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
供应住宅用地要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
2008-1-31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
规定,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工业企业内部原则上不得安排绿地。
但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2008-4-29 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7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合同文本由合同正文、3个附件和合同使用说明三个部分组成。
根据示范文本,受让人应在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方可持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签订出让合同时,要明确填写宗地上建设项目的开发投资总额、建筑容积率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建筑面积、建筑限高、建筑密度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绿地率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等土地利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