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09•【字号】滁政秘[2010]217号•【施行日期】201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滁政秘〔2010〕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服务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加速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有利于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有利于各级政府制定科学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促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逐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体系,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服务业统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为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总量规模、结构状况,省统计局将牵头制定全省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三、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体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要按照“统一制度、条块结合、分级实施、集中核算”的原则,加强部门合作,形成整体合力。
统计部门是各级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组织实施好服务业统计调查,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业统计技术支持,综合汇总、评估、公布服务业综合统计资料,并配合做好服务业绩效考核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2.01.28•【文号】国知办发规字〔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国知办发规字〔2022〕8号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等有关要求,全面防范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知识产权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2年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规定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保障知识产权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健全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应当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统计,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知识产权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三条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和惩治知识产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制度范本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降低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投资、并购、许可、技术转移等重大经营活动中,对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权属调查、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的专业活动。
第三条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应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细致的原则,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团队,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律师、工程师、分析师等人员。
二、调查内容第五条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内容包括:1. 知识产权资产的确认:梳理目标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明确知识产权的种类、数量、有效期限、权利人等信息。
2. 知识产权稳定性分析:调查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权利负担、是否存在侵权纠纷等情况,评估知识产权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3. 自由竞争分析:分析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在相关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评估知识产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力和潜在价值。
4. 专利技术评估:对目标公司的专利技术进行技术性评估,分析专利技术的创新性、实用性、市场竞争力等。
三、调查程序第六条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按以下程序进行:1. 确定委托:与目标公司签订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委托协议,明确调查范围、期限、费用等事项。
2. 制定计划:根据调查任务,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目标、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
3. 前期调查:收集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简介、产品技术、市场情况、知识产权档案等。
4. 资料搜集:通过公开渠道搜集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包括专利检索、商标查询、著作权登记等。
5. 访谈走访:与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团队、法律顾问等进行访谈,了解知识产权的实际运用和管理情况。
6. 信息核查: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 与第三方机构沟通交流:与知识产权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进行沟通,获取权威信息。
服务业统计制度范本
服务业统计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服务业发展状况,为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二、调查目的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本制度调查对象为全国范围内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调查范围包括:1.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2.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
3.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调查内容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等。
五、调查方法所有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数调查。
六、调查组织方式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采取联网上报方式上报数据。
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系统上报数据。
七、统计报表格式本制度采用的统计报表格式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从业人员表等。
具体格式由统计局制定。
八、数据处理和发布调查所得数据由统计局负责处理和发布。
数据处理应遵循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九、统计资料的保存统计资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为五年。
十、附则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知识产权质量评估制度范本
知识产权质量评估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知识产权质量评估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知识产权的评估活动,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三条知识产权质量评估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高效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知识产权质量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知识产权质量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知识产权质量评估结果应用于知识产权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奖励评审、资助发放等方面,引导和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运用。
二、评估指标体系第六条知识产权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创新性:评估知识产权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方面。
(二)技术水平:评估知识产权所涉及技术的先进性、成熟度、应用前景等方面。
(三)法律状态:评估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侵权风险、有效期等方面。
(四)市场价值:评估知识产权的市场潜力、竞争优势、许可条件等方面。
(五)运用效益:评估知识产权在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效果和贡献。
(六)影响力:评估知识产权在行业、领域内的知名度、影响力、引用次数等方面。
第七条各评估指标的具体内涵和评估方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制定。
三、评估程序第八条知识产权质量评估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申报: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提交评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对评估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评估: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四)公示: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异议处理: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应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六)公布: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将最终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四、评估结果运用第九条知识产权质量评估结果作为以下方面的依据:(一)知识产权政策制定:根据评估结果,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运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23•【字号】鲁政办发[2006]87号•【施行日期】2006.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8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全面客观地反映全省服务业发展状况,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为充分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要从服务业发展的特点出发,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核心,以监测评价行业发展状况为目的,突出反映服务业总量、结构、从业人员和资产、负债、权益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重点行业的业务活动情况,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为客观评价区域服务业和行业发展水平以及科学考核发展绩效提供可靠依据。
省统计主管部门要根据我省服务业发展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我省服务业统计制度。
二、尽快实现对服务业单位的全范围统计全省服务业统计的范围是:在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他行业中从事上述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全部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制度
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制度,以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能力得到有效评估和激励,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
2. 背景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的核心资产,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为了衡量和激励员工在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方面的贡献,建立一套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3. 考核指标3.1 知识产权申请数量该指标衡量员工主动参与并提交的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反映了员工在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积极性和贡献度。
3.2 知识产权申请质量该指标评估员工的知识产权申请质量,包括专利的技术水平、创新度和可行性等方面。
3.3 知识产权运营和管理该指标考核员工在知识产权运营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和效果,包括知识产权维权、许可和转让等操作。
3.4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该指标旨在评估员工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的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价值、市场竞争力等。
4. 考核流程4.1 定期考核根据公司需要,制定适当的考核周期,例如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4.2 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由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设定的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打分。
4.3 绩效反馈根据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员提供详细的绩效反馈,包括优点、不足和改进建议。
4.4 绩效激励根据考核结果和绩效反馈,给予表现优秀的员工适当的绩效激励,如奖励、晋升或薪资调整等方式。
5. 考核记录和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考核记录和管理机制,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并定期向管理层汇报绩效考核情况。
6. 审批和修订本制度的制定、审批和修订应遵循相应的公司流程和决策规定,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合规性。
7. 总结建立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制度对于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能力至关重要。
通过科学的考核流程和准确的考核指标,可以激励员工的创新和贡献,并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和保护效果。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行为,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管理,维护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使用,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陕西省大数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算法或者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提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
第三条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平有序、诚实信用、自愿高效、促进流通、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涉及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统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建设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组织开展本省行政区域内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具体承担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事项第五条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申请人应当是数据处理者,包括对数据集合做出创造性劳动和其他实质性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合作处理数据的,应当共同提出登记申请。
接受他人委托处理数据的,可以根据协议由委托方或者双方共同提出登记申请。
第六条数据知识产权采取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核验身份信息。
申请人可以委托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受托办理登记事宜的,应当提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申请登记的数据,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机构进行电子数据存证或者证据保全公证。
提供数据公证存证和可信技术存证的平台或者机构,应当完善数据安全制度,建立必要的技术防护和运行管理体系。
统计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统计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在当今数字化和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各个领域都变得至关重要,统计工作也不例外。
统计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其中包含了许多具有价值的智力成果,如果不加以妥善保护,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的侵权和滥用,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数据的安全性。
那么,在统计工作中,究竟有哪些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呢?首先,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基础。
这包括明确统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如统计方法、模型、数据分析报告等,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规范。
例如,对于新开发的统计方法或模型,应明确其归属权和使用权限;对于内部生成的数据分析报告,要规定其传播范围和使用方式。
在数据收集阶段,要确保所收集的数据来源合法,并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如果是从第三方获取数据,应当签订明确的合同,约定数据的使用范围和知识产权归属。
同时,在收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被调查者的隐私,避免数据泄露导致的侵权问题。
数据整理和分析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注意对所使用的工具和技术进行知识产权的审查。
例如,如果使用了他人开发的统计软件或算法,必须获得合法的授权。
此外,对于自行研发的数据分析技术,应及时进行专利申请或采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手段。
在成果发布方面,要明确标注知识产权信息。
无论是统计报告、论文还是其他形式的成果,都应当清楚地说明所使用的数据来源、方法和技术的知识产权归属。
这样不仅可以保护自身的权益,也可以让使用者了解相关的知识产权限制。
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也是关键措施之一。
让统计工作人员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工作中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能够有效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宣传,使员工明白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侵权,以及如何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对于重要的统计成果,可以考虑申请专利、著作权或商业秘密保护。
专利可以保护新的统计方法和技术;著作权可以保护统计报告、论文等文字作品;而商业秘密则适用于那些具有经济价值且不宜公开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方法。
服务业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服务业统计数据在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服务业企业,包括各类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服务业统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统计: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管理体系,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分级负责:各级统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
(四)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地发布服务业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透明度。
第二章统计内容第四条服务业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服务业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等。
(二)服务业营业收入: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三)服务业增加值: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四)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五)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六)服务业企业盈利能力:包括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等。
(七)服务业企业研发投入:按行业、地区、企业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
(八)其他需要统计的内容。
第三章统计方法第五条服务业统计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全面调查:对服务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获取全面、准确的数据。
(二)抽样调查:对部分服务业企业进行抽样调查,根据抽样结果推算总体数据。
(三)重点调查:对部分重点服务业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
(四)统计报表:通过填写统计报表,收集服务业企业相关数据。
(五)互联网数据采集:利用互联网平台,采集服务业企业相关数据。
第四章统计程序第六条服务业统计程序如下:(一)制定统计方案:明确统计目的、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
(二)组织实施:按照统计方案,开展统计工作。
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
知识产权公司财务核算制度
知识产权公司财务核算制度一、概述知识产权公司是以知识产权为主要资产的公司,其发展离不开财务核算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本文将从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和成本控制等方面介绍知识产权公司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公司会计核算1. 会计政策在会计核算方面,知识产权公司应确定一套合理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会计凭证知识产权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自身业务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凭证格式。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每笔业务都应有相应的凭证,确保凭证真实可靠。
3. 会计账簿知识产权公司的会计账簿应按照会计法规定的账簿要求建立,包括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财务报表1. 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知识产权公司财务报表中重要的一项。
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利润表利润表是展示知识产权公司经营成果的重要财务报表。
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利润表,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 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反映知识产权公司经营活动中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的重要财务报表。
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编制现金流量表,确保报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成本控制1. 成本核算知识产权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成本控制知识产权公司应建立合理的成本控制制度,对各项成本进行合理控制,确保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总结知识产权公司作为以知识产权为主要资产的公司,其财务核算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现成本的合理控制,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统计工作制度服务业
统计工作制度服务业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统计工作在服务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业的规模不断扩大,统计工作也变得愈发重要。
作为服务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统计工作不仅能够帮助企业了解市场信息、销售状况等,还能够为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重要参考。
在服务业中,统计工作的范围非常广泛。
比如餐饮服务行业,通过统计消费者的就餐习惯、口味喜好、消费水平等信息,可以帮助餐饮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制定更加精准的经营策略,提高经营效益。
又比如旅游服务行业,通过统计游客的来源地、旅行目的地、消费水平等信息,可以帮助旅游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制定更加精准的旅游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服务业中,统计工作还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通过统计员工工作时间、生产效率、成本开支等信息,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优化流程,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统计工作还可以帮助企业提升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需求。
通过统计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的评价信息,可以帮助企业了解消费者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提高顾客满意度。
在服务业中,政府部门也经常利用统计工作来制定政策、规划发展。
比如通过统计社会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等信息,可以帮助政府了解社会发展状况,制定更合理的政策,促进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
又比如通过统计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产能情况等信息,可以帮助政府了解行业发展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篇示例:统计工作制度是指在服务业领域中对统计工作所做的一系列规定和安排。
随着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统计工作在服务业中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各个服务行业不断完善和规范自身的统计工作制度,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在服务业中,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各项业务活动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8号)为规范公共专利信息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项的名称、定义、内容、作用,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分析决策、国家(地区)比较、专利宣传提供数字依据,特制定《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现予以发布。
本规则自2003年1月30日起施行。
局长王景川2003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前言本部分为《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的第一部分,编号为ZC 0005.1-2003。
ZC 0005.1-200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力普、林炳辉、陈仲华、廉莹、卜方、宁珑、黄庆、毛金生、刘忠祥、冷戈、方克、王刚、於毓珍、梁津娣、景霜、施平、刘燕玲。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规范公共专利信息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项的名称、定义、内容、作用,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分析决策、国家(地区)比较、专利宣传提供数字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的定义及内容因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在使用中应加以区分。
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公布的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工作者及专利信息统计数据使用者。
知识产权收入分配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管理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合理、有效地管理和调配公司的知识产权收入,确保知识产权创造者和公司的权益,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特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的知识产权创造者和知识产权相关方。
3. 定义3.1 知识产权指公司内创造的各种知识产权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3.2 知识产权收入指由公司利用知识产权所取得的各种收入,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转让、技术许可、使用费、股权收益等。
4.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原则4.1 共同创造原则对于由多名员工共同创造的知识产权,其收入依照创造者的贡献程度进行调配。
4.2 个人创造原则对于个人创造的知识产权,其收入归创造者全部。
4.3 公司支持原则公司对于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应予以必需的支持,包含但不限于供应技术支持、市场宣传、法律保护等。
4.4 平等公正原则在知识产权收入调配中,公司应确保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商定。
5.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管理机制5.1 知识产权申报与登记公司鼓舞员工乐观申报本身的知识产权,并进行登记备案。
申报时应提交相关资料、文件和技术说明。
5.2 知识产权评估与确认公司成立特地的知识产权评估小组,对申报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确认。
评估依据知识产权的创新程度、技术价值、市场前景等因素进行。
5.3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比例确定依据知识产权的创新程度、贡献程度等因素,公司订立不同的收入调配比例标准。
5.4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方式知识产权收入可以通过转让、许可、股权分红等方式进行调配。
公司依据具体情况和合同商定,确定合适的调配方式。
5.5 知识产权收入调配情况公示公司应定期公示知识产权收入的调配情况,确保透亮度和公平性。
6. 违约与争议处理机制6.1 违约处理对于有意隐瞒或供应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保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2 争议处理对于知识产权收入调配方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制度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制度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制度是指在进行商业交易之前,对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旨在帮助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合规运营,并确保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
2. 调查内容:对被调查方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是否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侵权纠纷、是否符合市场需求等。
3. 调查方式:可以通过查阅文件、资料、专利数据库等来了解被调查方的知识产权状况,并可以进行实地考察、专家咨询等方式来获取更为详细的信息。
4. 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可以评估被调查方知识产权的价值、风险和合规性,并以此为基础做出商业决策。
5. 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包括对被调查方知识产权现状的描述、问题及风险点的分析、建议措施等内容。
通过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
和把握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和机会,从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商业活动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服务业统计中的若干问题及措施
服务业统计中的若干问题及措施我国的统计制度当中一直不重视对服务业的统计,从而造成得到的数据不仅不可以满足相应政府进行宏观经济决策需要,更不能满足相关服务业微观决策需要。
但是,在服务业逐渐发展的过程中,其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也逐渐得到相关领导的重视。
而相应的理论界更是逐渐加强了对服务业统计的研究。
做好服务业的统计研究,能够有效保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信息。
一、服务业统计的现状我国现行服务业统计主要采取常规统计和周期性普查两种形式,其中以常规统计为主。
常规统计分两类型:第一类是传统服务业,主要以部门统计为主,即除部分服务业统计(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等)由国家统计局负责外,诸如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金融保险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服务行业统计由有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类是一些新兴服务业(如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娱乐业、居民服务业等)主要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抽样调查。
周期性普查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迄今为止,服务业普查已经进行了两次,一是第一次第三产业普查,调查了1991年和1992年各类服务业的发展情况;二是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将第三产业普查纳入经济普查,对其进行了全面调查。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
服务业普查是经济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服务业统计中存在的问题(一)统计范围存在缺口服务业主要涉及国民经济中15个大的行业门类及47个行业大类,现阶段,我国相应政府及部门在日常的统计工作当中还没有将全部的行业覆盖。
从政府的综合统计来看,在零售和批发、餐饮、住宿、房地产五个行业大类中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定期统计调查;计算机服务、装卸搬运、软件、租赁、仓储、科技交流推广、商务服务、社会福利、居民服务、体育、娱乐等12个行业大类中进行了国家及省级的抽样调查,还有一些服务业领域当中还没有建立起相对固定的统计调查之初,如社会保障、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共管理、文化艺术、社会组织等等。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制度模板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制度模板一、总则1.1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概念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是指在企业并购、投资、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中,为了解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况,由专业机构或人员对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资产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和分析的活动。
1.2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目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方或合作方对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资产有全面、准确的了解,评估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风险和潜在利益,为商业决策提供依据。
1.3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范围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范围包括目标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资产,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许可、转让、诉讼等事项。
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流程2.1 确定委托委托方与专业机构或人员签订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委托协议,明确调查的范围、期限、费用等事项。
2.2 立项组队专业机构或人员根据委托协议,组建调查团队,明确调查团队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3 制定计划调查团队制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工作计划,明确调查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等事项。
2.4 前期调查调查团队通过公开渠道收集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了解目标公司的业务、技术、市场等情况。
2.5 资料搜集调查团队向目标公司收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许可协议、转让协议、诉讼文件等。
2.6 访谈走访调查团队与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法律顾问等进行访谈,了解知识产权资产的管理、运用、保护等情况。
2.7 信息核查调查团队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查,评估知识产权资产的真实性、有效性和价值。
2.8 风险评估调查团队根据核查结果,评估知识产权资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侵权风险、无效风险、许可风险等。
2.9 报告撰写调查团队撰写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资产状况、风险评估、潜在利益等。
2.10 反馈与修改调查团队向委托方反馈调查结果,根据委托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2.11 报告完成调查团队提交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报告,委托方对报告进行审查。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登记 工作方案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登记工作方案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方案是指针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所
制定的具体操作计划和步骤。
在制定这样的工作方案时,需要考虑
以下几个方面:
1. 立项阶段,确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的背景、目的、范围
和重要性。
明确工作的主体责任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制定工作计划
的时间表和里程碑节点。
2. 调研阶段,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调研,了解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法律依据和具体要求。
同时,对已有的数
据资产进行梳理和分析,确定需要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范围和内容。
3. 制定登记标准,根据调研结果,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具
体标准和要求,明确登记的内容、形式、流程和标准化要求,确保
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 建立登记制度,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登记申请的途径和方式、审批程序和时限,建立完善的登
记档案和管理体系。
5. 培训和宣传,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登记意识和操作能力。
同时,通过宣传和推广活动,增强全员参与的意识和积极性。
6. 监督和评估,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登
记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登记工作
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方案需要全面考虑立项、调研、标准制定、制度建立、培训宣传以及监督评估等多个方面,确
保登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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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编号: id001/
所在省份: 湖南省 id002/ 所在城市: 怀化市 id003/
201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专利信息)
单位名称: 怀化学院 【打印】id004/ 单位地址:怀东路180号
【打印】id005/
专 利 号: X
【打印】id006/
专利名称: 一种黄精的脱涩方法及得到的黄精片
【打印】id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表 号:专调表5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6〕22号 有效期至:2018年3月
本问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2016年4月6日
C1. 该项专利是否通过研发获得?【单选】C101/ 是·······················································01 →【按顺序回答下文各题,跳过C6题】
否·······················································
02 →【直接跳至C6题】
C2. 若该项专利是通过研发项目获取的,那么自项目立项之日起到专利申请日前该项专利的研发总成本是万元。
【填空】C201/
【注:①“该项专利”的研发总成本包括研发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购置费、各项管理费用、仪器和设备费等。
请贵企业根据行业特征、本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或估算。
②一个研发项目可能产生多项专利,本题需要填写被调查的“该项专利”的研发总成本。
】
C3. 该项专利自申请日起到授权日止,投入的成本是万元。
【填空】C301/ 【注:此阶段投入成本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维持成本】
C4. 该项专利的研发周期为(自该项专利对应项目立项之日起到专利申请日前)?【单选】C401/ 1年以下(含1年)································01 →【若选定此项,C5题请选C5.1】
1~2年(含2年)·································02 →【若选定此项,C5题请填C5.2】
2~3年(含3年)·································03 →【若选定此项,C5题请填C5.3】
3年以上···············································04 →【若选定此项,C5题请填C5.4】
C5. 该项专利研发总成本在研发周期内各年度的分配比例:
【注:请结合C2的研发总成本与C4的研发周期填写。
例如:如果研发周期在一年以内,则研发总成本在第一年的分配比例就是100%;如果研发周期是2年,那么研发总成本需要在研发的第一年和第二年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以此类推。
】
C6.(1)若该项专利不是通过研发项目而获取的,那么贵单位/您获取该项专利的途径是:【单选】C601/ 从前期或本期研发项目的研发过程、结论、成果中重新提炼、挖掘而得,但不是前期或本期
研发项目的直接产出 (01)
源自于研发项目外的其他科研活动 (02)
从企业实际生产活动中获取 (03)
购买 (04)
其他【请注明】99 (2)贵单位/您为获取该项专利所付出的全部费用是万元。
【填空】C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