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舱单系统下国际转运和空箱放行流程
新舱单概要流程介绍 进口海运部分
散杂货理货报告流程
第二阶段:切换后模式为,进口散货卸货过程中及卸
货后,由理货公司进行理货,理货正常的,由理货公 司向海关发送理货报告;
理货不正常的,由理货公司反馈海关,同时联系相关
船代公司,办理舱单更改等业务,理货正常后,由理 货公司向海关发送理货报告。
六、测试操作流程
船代:发送舱单数据 理货:发送理货报告 海关:理货正常15天后,整理该船测试 情况,将问题反馈船代和理货公司 船代、理货:反馈处理结果给海关现场 舱单管理部门 海关现场舱单管理部门统计后,将该船 的整体情况通报海关舱单职能管理部门
七、沟通联系机制
1.船代公司、理货公司均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公布对
外热线电话,对外界咨询和反映问题的,要积极解答 。 2.船代、理货、拼箱仓库等企业,发现问题后,首先 自查原因,能够解决尽快给予解决。解决不了的,甄 别问题类型,如为数据传输、软件故障、网络延迟停 顿等技术问题,填写联系单传至海关技术部门或客户 端维护方;如为无法报关、舱单不能正常核注核销等 业务问题,填写联系单传至新港海关舱单业务科;解 决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企业。海关技术部门和舱单 管理业务现场仍不能解决的,报至监管通关处,由监 管通关处协调统一解决。
海关审批分拨申 请
拼箱仓库发送新 舱单分单和老舱 单分单
理货发送分单理 货报告
海关验核新舱单分单是否 具有理货报告,如有,则 接收老舱单入库、设置新 舱单进出口时间、老舱单 到港确认
三、舱单删改流程
船代公司发送原始舱 单删改报文 海关接收并审批 船代递纸质单据
审批通过的进行 H2000系统舱单删改 操作
船代公司,办理舱单更改等业务,理货正常后,由理 货公司向海关发送理货报告。
散杂货理货报告流程
空运出口舱单填制规范及通关流程
空运出口舱单填制规范及通关流程空运出口舱单填制规范及通关流程预配舱单入库—分运单运抵报告—舱单核注、核销--总运单运抵报告—总运单放行—装载舱单—理货报告—结关(一)预配舱单数据入库预配舱单的舱单传输人包括: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货运代理、快件经营人(根据2008年101号公告的规定)。
《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航空器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4小时以前。
舱单传输人按照《办法》及相关公告规定的时限、数据格式向舱单系统传输预配舱单的主要数据、其他数据。
主要数据、其他数据可以同时传输;也可以先传输主要数据,再传输其他数据。
舱单系统接收预配舱单数据后,需要进行系统逻辑校验、业务逻辑校验。
通过系统逻辑校验、业务逻辑校验的,舱单系统接受预配舱单电子数据入库,生成物流监控表,并向舱单传输人反馈回执。
超过规定时限传输的,舱单系统将自动转人工审核。
其他原因未通过系统逻辑校验、业务逻辑校验,舱单系统将直接退单,并反馈含有退单原因的回执。
1、系统逻辑校验舱单传输人传输的预配舱单主要数据、其他数据应符合海关2010年第70号、第77号公告《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等电子数据格式》等文件规定的。
2、业务逻辑校验1)预配舱单填制要求A.预配舱单航次/航班号:填写出口货物预计装载出境航班的“航班号”+“/”+“航班起飞日期”(北京时间)。
B.发送方代码(或舱单传输人):填写在舱单系统舱单通关管理—企业备案管理中完成备案数据录入工作的舱单传输人的“4位关区代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
如果未填写舱单传输人的“4位关区代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该预配舱单数据将被舱单系统退单。
“9位组织机构代码”为全国唯一编号。
发送方代码在一个海关备案后,全国海关均可以使用。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
海关新舱单操作注意事项1.关于发送预配舱单:我司建议客户在集装箱进港后,读取运抵报告箱信息后再发送预配舱单。
因为集装箱不进港也无法进行报关,早发预配舱单也毫无意义。
而且不读取运抵报告而是自行填写箱信息错误率并不低,之后可能需要进行更改和删除操作,根据现有操作情况,删除报文发送后海关总署网站显示会十分晚,发生过下午2点发送删除报文第二天才删除成功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导致报关不成功的话,客户需要自行承担责任。
因此,我司还是建议各家订舱代理使用运抵报告数据,运抵报告为集装箱进港码头信息,可以确保正确(除非车队进港数据就是错误)。
2.关于删除舱单:如果发送预配舱单后不出运,需要删除已发送的预配舱单。
根据海关要求,应该在船开前进行删除,请客户一旦发现退关,立即发送删除报文。
一旦船开后再去进行删除,是需要到海关柜面进行人工删除,具体操作参考《舱单删除操作流程》,将收取删除垃圾舱单操作费。
班轮部邮件地址:eastbound@3.近期有不少客户反映海关总署显示的内容和系统中发送的内容不一致。
因此我司提示客户,在发送报文的时候,会提示是否保存报文,请客户保存此报文,以便出现上述情况可以有原始报文可以查找到原因。
4.系统中箱信息只可以提交一次,即如果使用了未进港清单等自行输入的方式,就不可以再读取运抵报告,也不可以第二次提交未进港清单进行数据覆盖。
因此,我司要求客户第一次提交的箱信息必须确保正确。
如果不正确造成的预配舱单问题,请自行承担责任。
5.近期发现有客户在拼箱预配舱单没有全部海关接受前就进行其中提单的海关报关。
请注意,一旦报关,那海关还没有接受成功的预配舱单将不能再进入海关系统,如果还需要出运,必须将已经报关的提单进行报关注销后才可以再发送其余提单。
因此,请提醒各家的报关业务员不要犯类似错误。
6.再次提醒各位客户,尽量不要进行混拼。
近期已经发生不少混拼导致的没有电子放关信息,即无法发送装载舱单,这样客户以后将无法进行核销退税。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鹏海运新舱单软件操作手册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1.新舱单业务简介1.1.新舱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2008年3月,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
随后海关又公布了新的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舱单电子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舱单电子数据,另一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子数据,如理货报告等。
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子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一类是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等义务主体);另一类是相关数据传输人(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出口货物发货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人及相关数据传输人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备案,方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立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行舱单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行新舱单的数据大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口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行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入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用及单证内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
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
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出口新舱单业务操作指南一、预配舱单如何申报?1、与现行模式的区别:在旧舱单模式下,由船公司或者船代公司在船舶离港后72小时内,向海关发送清洁舱单。
而在新舱单模式下,相关舱单数据传输人,需在货物抵达码头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预配舱单。
2、预配舱单的发送主体:船公司、船代公司发送总提运单或分提运单;无船承运人发送分提运单。
3、总分结构的预配舱单,同一总单下的所有分单应一次性传输。
4、舱单传输人应及时发送装载舱单,港务部门凭装载舱单安排货物装船。
二、新舱单下报关单申报有什么变化?1、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系统内的预配舱单,报关单申报内容需与预配舱单内容一致,否则提示舱单不一致或无舱单,报关单退单。
2、新舱单下,报关单刷卡申报时,计算机自动检查新舱单运抵报告,B类及B类以下企业必须在运抵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能刷卡成功。
AA类和A类企业可在无运抵报告情况下刷卡申报,报关单放行时检查运抵报告,无运抵报告或者运抵报告异常将导致无法放行。
3、相关预配舱单、运抵报告的状态信息,可在通关一点通客户端、WEB版、手机客户端上进行查询。
4、报关单结关需预配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单、理货报告比对无误后,计算机自动进行结关。
三、预配舱单如何变更?1、任何预配舱单删除和修改,必须在舱单未核注的状态下(即报关单或转关单未申报),如已申报报关单(或转关单),但仍需变更预配舱单的,请删除报关单(或转关单)后进行变更。
2、目前预配舱舱单变更都为计算机自动审核,未核注的舱单可由舱单传输人自行提交变更报文进行变更。
3、如需删除预配舱单,需将与要删除预配舱单具有拼箱关系的所有其他预配舱单,在同一报文中一并申请删除。
4、舱单传输人只能变更由本企业传输的舱单。
四、直接改配适用于哪种情况及注意事项?1、直接改配只适用于已放行的总提运单(多总单拼箱情况除外)。
2、直接改配需提交直接改配申请报文,海关计算机自动审核,完成后申请人收到成功回执。
国际运输操作框架流程
进口对外报价quotation1、空运by Air ( note validity period )Local charges in overseas XX for air shipment are as follows:AES检测费H/CTHCP/UPlease find our net net rate for the shipment as follows:Local charges in inland XX for air shipment are as follows:Airline Document Fee(航空文件费):AWC—Air Waybill Charges(文件费):Foreign Trade agency fee(外贸单据代理费)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码头操作费):Customs Bonded Storage(海关免税仓储): (x days free)Customs Clearance(海关结关):Service Charge for Quarantine & Plant Service(植物检验检疫服务费):Handling Charge(操作费):Delivery charge(送货费):Storage Fee(仓储费): (Free within x days)Customs inspcetion(海关查验费): A T Cost(only if customs inspect the cargo, about --)Duty and Vat(关税和增值税): AT Cost or xxDisbursement charge of V AT and Duty(关税和增值税支出费): x % of V AT and DutyAirport Transfer(机场转运):Crane charge(起重机费):RAC (for ground service)RAC (for airlines)D.G-Dangerous Goods Declaration (危险品申报)D.G. Inspection (危险品查验)Warehouse dangerous goods handling charge (危险品仓库手续费)Other possible fees will be according to the receipt;Pls note the consignee should has registered at China customs, and offer us their power of attorney, we then could do the customs clearance for them.Pls kindly confirm if the package is wood, it must be marked " IPPC" mark, otherwise we will have problem on quarantine inspection.Pls let me know if you need any further information.2、海运by SeaLocal charges in overseas XX for sea shipment are as follows:Please find our rate for your reference about the shipment below: (Local charges in inland XX for air shipment are as follows:)D/O—Delivery Order(提货单): At cost (it depends on carriers, it is usually---)Import local charges in XX(当地进口费用):Document Fee(文件费):Customs clearance(报关费): (for general trade shpt )Quarantine declaration(报检费):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码头操作费):At cost (usually---)CFS--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集装箱货运站—拼箱货): At cost (depends on carriers)Storage Fee(仓储费): (no free period or)Devanning fee(拆箱费):Wooden package inspection fee(木质包装检验费):Cartage fee (in the port)(港口搬运费): (IF CHARGED)Empty container return(空集装箱返还):Handling charge(操作费,手续费):Foreign trade agency fee(外贸单据代理费):Dispatch Forklift Charge(调度叉车费):Forklift Handling Charge(叉车搬运费):Manpower Delivery Charge(人力运输费):Pick up charge(提货费):Delivery Charge(送货费): on requestDuty & V AT(关税和增值税): at cost (a customs formal receipt will be available)Other possible charges: (inspection, detention拘留, etc) at cost.Pls kindly note that the THC charges will be changed for different carriers, pls reconfirm with us again once you have the carrier information.Pls let me know if you need any further information.出口对外报价quotation1、空运by Air ( note validity period )overseas XX to inland XX by who airlines(eg CA)Daily or not (eg 1,3,5) XX-XX how long (eg 2day)+45kg +100kg +500kg +1000kgA/F:FSC:SSC:CW: according to the bigger one besides gross weight and volume weightShould provide the style of the aircraft then inform us the CWType of aircraft;Local charges in overseas XX for air shipment are as follows:Please find our net net rate for the shipment as follows:Local charges in inland XX for air shipment are as follows:Airline Document Fee(航空文件费):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码头操作费):Customs Bonded Storage(海关免税仓储): (x days free)Customs Clearance(海关结关):Service Charge for Quarantine & Plant Service(植物检验检疫服务费):CIQ inspectionHandling Charge(操作费):Delivery charge(送货费):Storage Fee(仓储费): (Free within x days)Customs inspcetion(海关查验费): A T Cost(only if customs inspect the cargo, about --)Duty and Vat(关税和增值税): AT Cost or xxDisbursement charge of V AT and Duty(关税和增值税支出费): x % of V AT and DutyAirport Transfer(机场转运):Crane charge(起重机费):Other possible fees will be according to the receipt;Pls note the consignee should has registered at China customs, and offer us their power of attorney, we then could do the customs clearance for them.Pls kindly confirm if the package is wood, it must be marked " IPPC" mark, otherwise we will have problem on quarantine inspection.Pls let me know if you need any further information.2、海运by Sea from inland XX to overseas XX ( note validity period )Carrier: A BSchedule: (eg;Monday Wednesday, Thursday )T/T: (eg: 25days 28days)Routing: (eg: Direct Via XX )O/F:BAF--Bunker Adjustment Factor(燃油附加费)AMS-- Automatic Manifest System (to America and Canada )(自动舱单录入系统):Please find our net net rate for the shipment as follows:Local charges inland XX for sea shipment are as follows:Local charges overseas XX for sea shipment are as follows:Pls let me know if you need any further information.出口对外询价Inquiry1、空运by AirCould you please quote me your best air freight rate from inland XX to overseas XX ;And give me the carrier information/ transmit time / routing and the validity periodShipper:Consignee:Vendor:Commodity:Pcs / G.W / V olumeValue:Incoterm:Pick-up address:2、海运by SeaCould you please quote me your best sea freight rate from inland XX to overseas XX ;And give me the carrier information / transmit time / routing and the validity periodShipper:Consignee:Vendor:Commodity:Pcs / G.W / V olumeDim:Value:Incoterm:Pick-up address:Or Could you please quote me your best sea freight rate from inland XX to overseas XX for 1*20’GP / 40’FR or 40’OT ;And give me the carrier information / transmit time / routing and the validity periodOr Could you please quote me your best sea freight rate from inland XX to overseas XX for 20’GP LCL / FCL And give me the carrier information / transmit time / routing and the validity period发送货物预报pre-alert: PO#MAWB#HAWB#Pcs / WeightFlight No:The actual consignee and his address, Tel No., who’s attn空运进口流程(1)代理预报在国外发货前,国外代理公司将运单、航班、件数、重量、品名、实际收货人及其他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发给目的地代理公司。
海运空运的进出口流程
海运空运的进出口流程
一、海运进出口的流程
1. 客户下单,双方确定货物种类、数量、规格等交易条件。
2. 出口企业准备货物,并联系船公司预订舱位。
3. 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检查放行。
4. 将货物装箱,装船。
船公司出具提单。
5. 船只启航,运输货物。
6. 进口国海关检查放行。
7. 卸货,通知收货人提货。
8. 收货人提货,付款。
二、空运进出口的流程
1. 客户下单,确定货物信息。
2. 出口企业联系航空公司预订舱位。
3. 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检查放行。
4. 货物进入仓库,打包装箱。
5. 将货物运抵机场,装机。
航空公司出具空运提单。
6. 航班起飞,运输货物。
7. 进口国海关检查放行。
8. 卸机,通知收货人提货。
9. 收货人提货,付款。
10. 整个交易完成。
以上简要概括了海运空运的进出口流程,双方需要在各个环节紧密配合,以保证货物顺利进出口。
实际操作中还会涉及更多细节,需要据具体情况制定详尽的流程。
国际航行船舶舱单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国际航行船舶舱单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广东电子口岸2017 年7 月目录第一篇前言 (4)第二篇使用需知 (5)第三篇舱单申报介绍 (6)功能简介 (6)术语定义 (6)重要提醒 (7)∙关于界面 (7)∙关于键盘操作 (7)第四篇进入系统 (9)第五篇通用功能 (10)∙折叠/展开菜单 (10)∙关闭选项卡 (10)∙必填数据与选填数据的标识 (10)∙日期、时间选择 (11)∙自动填充下拉选择框 (11)第六篇国际航行船舶舱单单证 (13)第一章原始舱单 (13)1.1原始舱单录入 (14)1.2原始舱单操作 (18)第二章预配舱单 (23)2.1 预配舱单录入 (23)2.2 预配舱单操作 (25)第三章理货报告 (26)3.1进口理货录入 (26)3.2进口理货操作 (27)3.3出口理货录入 (28)3.4出口理货操作 (30)第四章出口运抵 (31)4.1(集)出口运抵报文录入 (31)4.2(集)出口运抵报文操作 (32)4.3(散)出口运抵报文录入 (33)4.4(散)出口运抵报文操作 (34)第五章装载舱单 (34)5.1 装载舱单录入 (34)5.2 装载舱单操作 (36)第六章分拨/分流申请 (36)6.1分流申请录入 (36)6.2分流申请操作 (37)6.3分拨申请录入 (38)6.4分拨申请操作 (39)第七章分流/分拨运抵 (40)7.1(集)分流/分拨运抵录入 (40)7.2(集)分流/分拨运抵列表 (41)7.3(散)分流/分拨运抵录入 (42)7.4(散)分流/分拨运抵列表 (43)第八章直接/落装改配 (44)8.1直接改配录入 (44)8.2直接改配列表 (45)8.3落装申请录入 (46)8.4落装申请列表 (47)8.5落装改配录入 (48)8.6落装改配列表 (50)第九章进口改靠港 (51)9.1进口改靠港录入 (51)9.2进口改靠港列表 (52)第十章空箱调运 (53)10.1进口空箱调运录入 (53)10.2进口空箱调运列表 (54)10.3出口空箱调运录入 (55)10.4出口空箱调运列表 (56)第十一章国际转运 (56)11.1国际转运录入 (56)11.2国际转运列表 (57)第十二章系统管理 (58)第一篇前言为配合海关总署令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舱单管理办法”)对进出口运输工具及其装载货物的管理要求,广东省电子口岸对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国际航行船舶舱单申报系统(以下简称“舱单系统”),舱单系统涵括了舱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反映进出境船舶装载货物、物品的货物舱单模块和舱单相关数据模块,码头作业相关的运抵和理货模块,以及反映航行动态情况的运输工具管理模块。
新舱单及运输工具动态系统操作说明(电子口岸)ppt
前期准备—系统安装和卸载
预录入客户端完整包及基础安装包:需将安装程序拷 到本机进行安装。
预录入客户端应用程序:可使用光盘或本地安装程序, 也可在线安装。
客户端更新:采用click once在线更新技术,客户端自 动更新,不需用户干预。
下载地址: 下载专区,选择” 预录入改进版程序下载”(完整包)
项目背景—相关文件
海关总署第172号令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0号 (舱单申报数据项)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7号 (舱单申报报文结构定义)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0号 (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数据项)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8号 (运输工具动态申报报文结构定义)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7号 (海运有关事项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1号 (空运有关事项公告)
项目背景—系统开发
为了配合海关总署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数据的规范管理, 电子口岸按照一点接入原则,开发了水运/空运新舱单及运输工 具动态申报系统。
本系统为水运空运领域相关企业提供舱单及运输工具管理办法 中要求的全部单证的录入申报和传输功能,包括运输工具备案、 运输工具动态申报、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运抵报告、装载舱 单、装箱清单、理货报告、货物分拨分流、落货改配、国际转 运准单等等。
系统提供2种传输模式:企业可以选择在该系统提供的预录 入客户端中进行相关单据的录入、申报、数据查询及回执查询, 也可以通过邮箱导入方式将自身生产系统中生成的报文导入并 传输至海关,并接收海关的审批回执和监管指令。
电子口岸系统只对传输人的身份及报文的格式作校验,对业 务逻辑不作校验,海关根据申报的内容和业务规范对其作出通过 或退单的处理.
通关手册(海关部分)
通关手册(海关部分)一、通关定义通关又称结关、清关(Customs Clearance),是指进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
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
货物在通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二、基本流程(一)进口流程1、舱单确认:船舶实际到达靠港后,码头公司根据集装箱资料安排位置卸箱,同时,理货公司根据卸箱情况制作出理货证明;船代公司在船舶到港24小时内向海关发送电子舱单,并根据理货证明核对前期已经收到的舱单资料无误后,制作出书面舱单递交海关。
海关收到船代的书面进口舱单后,核实进口舱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认电子数据。
2、申报/审核:(1)进口舱单电子数据经海关确认后,报关人员通过预录入公司终端或企业EDI方式向审单中心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经审单中心审结,提示为“现场交单”的报关单,报关人备齐随附单证并签章后,到现场海关递单申报。
(2)现场海关进行现场复核/审核,复核环节操作“接单审核/征收税费”子系统按各项业务要求进行单证审核、风险布控和征收税费。
(3)经审单中心审结,提示为“办理放行交单手续”的报关单,报关人直接到现场海关办理验放手续。
3、查验、放行:现场海关接单后,一方面,不属布控查验的报关单将做集中放行处理;另一方面,通过舱单系统调阅布控查验指令或进行即决式风险布控,将须查验的报关单转查验环节进行查验。
查验结果无异常的,报关人确认查验结果,海关放行单证。
4、货柜出闸: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后,码头公司凭海关的放行指令为货柜解开DC锁(海关电脑放行指令)和DT锁(码头收到海关的纸质放行凭证),货主提柜离场出闸。
(二)出口流程1、编制出口舱单:货主向船公司预定舱位,船代根据船公司定舱情况编制预备出口装船单,并向海关电子发送。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1.概述海运出口新舱单是指对外交货时,根据海关要求填写的一份文件,用于申报货物的详细信息及相关数据,以便海关进行审核和监管。
新舱单在海关监管、安全防范、物流运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介绍海运出口新舱单的操作指引。
2.准备工作在填写海运出口新舱单之前,需要事先准备以下文件和信息:-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尺寸、毛重、净重等。
-运输方式: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如整箱、拼箱等。
-装货港口和目的港口:准确填写装货港和目的港的名称。
-装货时间和船期:选择合适的装货时间和船期。
3.填写海运出口新舱单首先打开海关官方网站或所在地海关局的网站,找到海运出口新舱单的在线填报系统,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运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货物信息:填写货物名称、数量、尺寸、重量等详细信息。
-港口信息:填写装货港口和目的港口的名称。
-装货时间和船期:选择合适的装货时间和船期。
4.核对和提交5.保存和备份在提交新舱单之后,建议保存一份电子文件,并备份在本地硬盘或云端存储中,以便随时查验或修改。
6.海关审批与监管提交新舱单后,海关将进行审查和监管。
海关可以根据新舱单的信息进行税费计算、风险评估、安全防范等,并可能要求补充或修改相关信息。
7.物流运输安排在通过海关审核之后,根据新舱单的内容和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配载、运输等操作。
同时,根据填写的装货时间和船期,与船运公司或物流代理商进行协调和安排货物的运输工作。
8.报关手续和付款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对货物进行报关手续,包括向海关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缴纳进出口税费等。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付款也需要按时进行。
以上即是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的指引。
通过详细了解新舱单的填写内容和注意事项,可以更加顺利地进行海运出口业务,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准时交付。
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海关和物流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和适应新的要求。
新舱单系统操作手册
鹏海运新舱单软件操作手册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1.新舱单业务简介1.1.新舱单产生的背景及原因2008年3月,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新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该管理办法中,海关制定了新的海运舱单申报规程。
随后海关又公布了新的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舱单电子数据的传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舱单电子数据,另一部分是与舱单相关的其他电子数据,如理货报告等。
因此,《办法》将传输上述舱单电子数据的主体相应分为两类:一类是舱单传输人(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等义务主体);另一类是相关数据传输人(包括理货部门、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出口货物发货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述两类主体有义务按照规定期限向海关传输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否则被视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上述两类传输主体应当向海关备案,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通过备案,海关可以充分了解舱单传输人及相关数据传输人的有关信息,便于海关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备案,方便企业通过海关建立的“进出境舱单管理系统”进行舱单等电子数据的传输,并有利于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
1.2.新舱单的申报主体介绍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 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现行新舱单的数据大部分由船舶代理企业(简称:船代)负责做数据申报, 同时在出口预配舱单的业务场景,报关行会负责预配舱单数据录入的步骤。
1.3.新舱单的作用及单证内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舱单是记录货物流动的基础数据, 是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监管的有效依据。
舱单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能够直接影响通关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北京新空运舱单系统操作说明
北京新空运舱单系统操作手册北京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2009年4月目录系统简介 (3)操作说明 (4)第一章如何进入和配置系统 (4)1.1系统登录 (4)1.2系统配置 (4)1.3操作说明 (5)第二章空运进口 (6)2.1 空运进口申报流程 (6)2.2操作介绍 (6)4.3按钮功能简介 (15)第三章空运出口 (16)3.1 空运出口申报流程 (16)3.2操作介绍 (16)5.3按钮功能简介 (25)第四章查询功能 (26)4.1舱单回执查询 (26)填制规范 (28)一 系统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依据该办法,所有进出境航空运输企业、地面代理企业、货运代理企业等均有义务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北京新空运舱单系统正是为促进《办法》的有效执行以及总署新舱单系统的使用而开发建设的,本系统的实施为北京空港地区的航空运输企业、地面代理企业和货运代理企业提供了一套灵活适用的空运舱单电子数据申报工具,便利了企业按照《办法》要求向海关申报和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企业用户安装系统客户端之后,即可根据本企业需要录入相关电子数据,由系统软件负责生成标准报文并发送至海关,同时可以查询已申报报文的回执情况。
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完善,用户还将享受其它附加功能。
二操作说明1 如何进入和配置系统1.1系统登录程序安装成功后,双击程序图标,打开系统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图1.1 登录界面输入登录名和密码后进入系统。
1.2系统配置进入系统后,单击“设置”菜单,单击“系统设置”菜单项的图标进入系统设置界面。
图1.2系统设置界面具体配置要求如下:服务器地址:必填。
发送方ID:必填。
需填写申报数据的电子口岸身份认证卡对应的邮箱ID。
没有邮箱ID 的,请咨询当地分中心获取。
接受方ID:必填。
已经设置为“0100”,不能任意修改。
填写完成后请点击界面上的“保存”按钮,系统将自动记录以上信息。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
海运出口新舱单操作指引一、新舱单切换后出口通关模式新舱单系统切换后出口模式发生的最大变化表现为:原来凭报关单电子放行数据装船改为凭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装船,也就是说,报关行刷卡申报并放行报关单后,须及时查询预配舱单是否放行,装载舱单是否发送,以保证货物顺利出运。
这就要求报关行及时扭转观念,把装载舱单放行作为货物的实际放行依据,密切关注装载舱单状态。
出口货物报关申报流程如下:第一步:舱单传输人传输预配舱单;第二步:监管场所传输运抵报告;第三步:报关单刷卡申报(双A、A类企业可在有预配无运抵情况下提前申报);第四步:报关单放行后预配舱单提单放行;第五步:舱单传输人传输装载舱单;第六步:码头凭装载舱单电子放行信息装船;第七步:理货部门传输理货报告;第八步:报关单结关。
出口申报整体流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物流信息平台(/用户名密码均为sdeport)1、“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船舶编号)或船名、航次、提单号,查询该预配舱单提单号项下集装箱数是否完整,集装箱号是否准确;2、“综合查询-舱单数据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该集装箱项下预配舱单是否完整准确,有无垃圾预配舱单,如果有因故不能申报的预配舱单或者垃圾预配舱单,请在刷卡申报报关单前及时联系舱单传输人删除;3、“综合查询-运抵报告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或船名、航次、集装箱号,查询运抵报告状态。
4、“综合查询-出口舱单信息查询”模块,输入IMO号、提单号,可查询该提单项下的总分单信息、船舶信息、预配舱单、运抵报告、提单放行、出口装载、出口理货等数据。
在报关行申报过程中,应充分使用该网站,查询自己需要的信息,如有异常,请及时联系数据传输人核查。
二、预配舱单的传输、修改和删除(一)预配舱单的传输。
传输时间:预配舱单应在装船前24小时向海关发送;传输人:船舶运输企业传输预配舱单总提单电子数据、装载舱单电子数据;无船承运人可以传输预配舱单分提单电子数据;受委托的船舶代理企业可以传输预配舱单总提单、分提单和装载舱单电子数据。
国际过境货物的通关流程
国际过境货物的通关流程通关即结关、清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那么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的通关流程有哪些呢?过境货物过境货物是指以某种运输工具从一个国家的境外启运,在该国边境不论换装运输工具与否,通过该国家境内的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其它国家的货物。
在办理通关手续时,进出境手续如下:过境货物的进境。
过境货物进境时,经营人应填写“过境货物入境报关单”向如精细海关申报,并提供过境货物运输单据(如货物装载清单、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单等)。
入境地海关核实后,在有关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将一份过境货物入境报关单留存备案,另一份报关单和货物装载清单制作关封,连同运单交给经营人。
经营人或承运人应将入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完整及时的带交出境地海关。
过境货物的处境。
过境货物处境,经营人应填写“过境货物出境,经营人应填写“过境货物出境报关单”并提供过境货物运输单据和入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
出境地海关核实后,在运单上加盖放行章,监管货物处境,并将一份过境货物出境报关单寄送入境地海关核销。
转运货物转运货物是指以某一种运输工具从一国境启运,在该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另一运输工具后,不经过该国境内陆路继续运往其它国家的货物。
由于各国之间贸易或货物的原因所产生的国际货物转运,又称为“转船”(国际货物转运大多为一艘船换装到另一艘船,但不仅限于船舶换装)。
在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签订的《京都公约》的附约中,将这一类转船业务定义为“在海关监督下,货物从进口运输工具换装到出口运输工具,其进口和出口均在一个海关范围内办理”。
公约规定海关对转船货物免税征进口关税,并提供进出口手续的便利。
转运货物的通关手续如下:准许办理转运货物的范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可准予办理转运:p;持有通运货联运提单的;p;进口载货清单内已注明是转运货物的;p;持有普通提单但于起卸已向海关声明转运的;p;误卸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的;p;因特殊情况有申请转运,经海关核准的。
新舱单流程下的预配舱单更改改配落货流程
新舱单流程下的预配舱单更改、改配(落货)流程预配发送成功,未报关情况下(整箱):1.确认预配舱单一次发送收到海关成功回执后,可向海关申请更改。
(更改报文中舱单传输人名称、航次、船舶IMO编号、总提运单号、更改原因代码、分运单号(条件),托运货物序号(条件)和集装箱号(条件)必填。
其中运输方式代码、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不能修改。
)2.登录外运客户端,编辑需更改项目、勾选更改原因,最后记得勾选“确认发送海关舱单”勾选框,提交外运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每30分钟向海关发送电子申报,其中超出传输时限的修撤将转人工审核。
3.关注网页客户端“回执查询”跟踪进展。
有意外情况,请联系对应航次的外运单证人员。
备注:涉及船名航次(原改配操作),运输方式,集装箱信息的,需邮件联系对应航次的外运单证人员,删除原预配舱单。
待海关删除回执成功后,再维护新预配舱单提交发送预配舱单发送成功,已报关情况下(整箱):1.已发送装载舱单成功的,先联系外运单证操作人员发送装载舱单删除报文,等待审核通过。
2.要求报关行删除报关单信息3.登录外运客户端,编辑需更改项目、勾选更改原因,最后记得勾选“确认发送海关舱单”勾选框,提交外运审核。
审核通过后,系统每30分钟向海关发送电子申报,请客户关注网页客户端“回执查询”跟踪进展。
有意外情况,请联系对应航次的外运单证人员。
预配舱单删除(整箱)1.已发送装载舱单成功的,先联系外运单证操作人员发送装载舱单删除报文,等待审核通过。
2.要求报关行删除报关单信息3.联系外运单证人员,发送预配舱单删除报文并跟踪海关回执预配舱单删除(拼票)预配舱单不允许删除单票,必须全部拼票处于未报关情况下,联系外运单证人员,将全部拼票关系的提单一并删除落货(原改配,仅针对拼票)1.落货申请的提单需已申报未结关且已运抵海关监管场所2.联系外运单证人员,发送落货申请并跟踪海关回执(已发送装载舱单的,需先删装载舱单)3.落货通过后可删除或改配其他航次。
亿通新舱单操作流程
亿通新舱单操作流程亿通新舱单操作流程亿通云平台→我的应用→订舱系统→预配录入/订舱生成预配预配录入: 适用于从未使用过订舱录入功能的客户订舱生成预配: 适用于通过亿通网向各船公司订舱客户1.点击预配录入2.选择上海外代3.信息录入(1)运编号: 货代公司自己内部编号(2)提单号: 需报关单号(3)交货方式(4)订舱人说明: 货代公司英文缩写(填写即可)(5)签单人代码:萨姆达拉→SSL 顺发→SOF 新加坡海运→SCO 高丽海运→KMT 中通→CCL 兴亚船务→HAL万海航运→WHL 神原汽船→KKC 德翔船务→TSC 印度国航→SCI 宁波远洋→NSI 海洋网联→ONE 俄远东船务→FSC 新东→NOS 京汉船务→COH 阳明海运→YML 正利航运→CNC 宝华船务→CST 太平船务→PIL 宏海箱运→RCL(6)运费条款: FREIGHT PREPAID /FREIGHT COLLECTED(7)发货人代码(见国家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8)发货人名称(9)发货人国家代码(见国家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10)发货人地址(11)发货人电话、EMAIL、传真(三选一即可)(12)收货人代码(见国家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13)收货人名称(14)收货人国家代码(见国家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15)收货人地址(16)收货人电话、EMAIL、传真(三选一即可)(17)收货人具体联系人名称(必填项,除TO ORDER开头CNEE 除外)(18)收货人具体联系人电话、EMAIL、传真(三选一即可) (必填项,除TO ORDER开头CNEE除外) (19)通知人代码(见国家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20)通知人名称(21)通知人国家代码(见国家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22)通知人地址(23)通知人电话、EMAIL、传真(三选一即可)(24)船名(25)航次(26)提单承运人(参照签单人代码)(27)装货港名称、代码(28)卸货港名称、代码(请以进港代码为准)(29)提单类型(30)提单签发地(31)正本提单份数29-31项为必填项,但不以此为出提单根据.(32)付款方式(33)货物信息-货物标识(34)货物信息-包装件数(35)货物信息-包装类型、包装说明(可通过包装说明搜索包装类型代码)(36)货物信息-包装皮重(必填项,非必取数值)(37)货物信息-包装尺码(体积)(38)货物信息-货毛重(39)货物信息-唛头(40)货物信息-品名(41)尺寸类型(42)箱数(43)箱状态(44)主拼号(拼箱,主提单号)(45)货主箱标记(46)已知箱号的集装箱明细-箱号(47)已知箱号的集装箱明细-箱型尺寸(48)已知箱号的集装箱明细-铅封号(49)已知箱号的集装箱明细-箱内货物件数(50)已知箱号的集装箱明细-箱内货重(51)保存发送船代完成以上步骤后,请登录我司网站地址;:8081 进行预配发送和回执查询. (必须操作)。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业务流程
第二章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业务流程第一节概述为了更好的为客户服务,航空货运代理人必须非常熟悉国际货物运输的业务流程,能够及时地掌握航空运输的全过程,使一票货物的运输顺畅,能够及时运送到收货人的手中。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业务流程指的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消费者的需求而进行的从托运人发货到收件人收货的整个全过程的物流、信息流的实现和控制管理的过程。
(具体流程业务图见书53页图2-1)对过程进行简单分析,从该业务流程图可总结出,国际货物运输主要包含两大环节:1、国际货物运输的出口业务流程:指的是从托运人发货到承运人把货物装上飞机的物流、信息流的实现和控制管理的全过程。
(1)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2)航空公司出港货物的操作程序2、国际货物运输的进口业务流程:指空运货物从入境到提取或转运的物流、信息流的实现和控制管理的全过程。
(1)航空公司进港货物的操作程序(2)航空货物进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本章将对这四个业务程序逐一进行详细介绍。
第二节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市场销售委托运输审核单证预配舱预订舱接单制单接货标签配舱订舱出口报关出仓单提板箱装板箱签单交接发运航班跟踪信息服务费用结算一、市场销售承揽货物处于整个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的核心地位。
销售人员要具有营销的知识具体操作时,需及时向出口单位介绍本公司的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各项收费标准,特别是向出口单位介绍本公司的优惠运价,介绍本公司的服务优势等二、委托运输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与出口单位(发货人)就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意向后,可以向发货人提供所代理的有关航空公司的“国际货物托运书”。
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SLI)是托运人用于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开航空货运单的一种表单,表单上列有填制货运单所需的各项内容,并印有授权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货运单上签字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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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舱单下的国际转运和空箱放行业务变化
一、国际转运业务流程如下:
(备注:蓝色方框为代理职责,绿色方框为外理职责,橘黄色方框为港方职责。
并列方框间无时间先后控制)
码头操作变化:
1、港方无需发送VYTO报文。
但要在完成转船动作后发送“国际转运出口运抵报告”。
(码头系统需增加国际中转空重箱运抵发送功能,
请与海关明确该运抵是否可重复发送?码头转港或转船错误,是否重发运抵即可?)
2、海关暂时未实现舱单放行信息的发送。
代理在发送国际转运准单并收到海关回执后,向港方提供放行清单进行人工放行。
后续实现电子舱单放行信息后,港方可凭电子信息放行。
(集团考虑国际中转放行是否也可以走无纸化模式?)
3、新模式下国际中转必须校验准装指令。
(码头系统需增加国际中转箱准装指令校验功能)
关注点:
1、国际转运的放行、准装均以外理的卸船理货报告为前提。
外理原操作模式均为整船作业完毕后一次性发送卸船、装船理货报告,因此对于船接船的国际中转操作来说存在较大问题,需优化外理卸船理货报告的发送方式,可否做到边卸边发。
2、国际中转的时效性完全取决于代理发送“出境预配舱单”、“国际转运准单”、“出境装载舱单”发送的及时性以及海关电子信息的反馈速度。
测试时需关注大批量国际中转申请转运准单和准装指令时海关系统的反应速度。
3、海关按照UN传递具体信息,可能存在船名航次不同UN相同情况。
二、国际转运出口改配流程如下:
港方操作变化:
1、原出口改配均由代理提供纸面单证,港方在EDI上进行电子申请并传真纸面单证给海关进行审批。
新流程港方操作大大减少,仅负责发送新运抵给海关即可。
2、代理发送准单前发生改配的,直接删除预配,重新更改新船即可;代理发送准单后发生改配的,代理需要删单重报。
3、进境的变更、增加、删除,由代理走改舱单变更流程。
4、换箱:在换箱后提单、件毛体不变的情况下,国际转运准单中有原箱和新箱号的匹配,如果件毛体一样,换箱后转人工审核(代理发起);其他内容不一样,走退单;至于提单号不一样,一箱拆多箱可否操作,待海关测试。
三、国际中转分流(转码头)流程如下:
港方操作变化:
1、分流(转码头)申请由二程船码头提出,仍然保留纸面转码头单证,需海关人工审核同意。
该操作建议维持目前操作仍由代理负责。
(可否EDI上提供界面,代理以码头名义进行申请操作)
2、分流箱增加国际转运进口分流运抵报告,由二程船码头发送。
目前无法保证转码头报文二程船码头100%能收到,在收不到的情况
下虽然能人工打单进场,但缺失一程船信息就无法发送进口分流运抵报告,因此建议进口分流运抵报告由EDI发送。
如海关对进口分流运抵与出口运抵有时间先后的要求的话,建议出口运抵也由EDI发送,便于进行先后顺序的控制。
关注点:
1、甬舟跨关区驳支线无法操作。
2、分流申请同样以进口理货报告为前提。
四、空箱流程如下:
港方操作变化:
1、空箱也需发送出口运抵报告。
2、干线船去国内港口的空箱也需要准装指令。
请集团与海关进一步明确除了换装业务外,还有哪些情况不需要校验准装指令(箱类别、航线属性、空重、调运方式)。
3、海关进出口一律按照提单号进行整票放行;如果一票多箱一个箱子查验整票都不能放,为此建议代理一箱一票进行进出口申报;
4、对于卡口提箱超重的,如一票100个箱子,提第5个箱子时发现超重,后面剩余的95个箱子海关会发删除IP和抬杆指令,不允许提运,因此码头需开发根据海关指令对IP信息进行控制的功能。
5、请与海关明确空箱进、出口放行还有纸面放行单证吗?如果没有集团可考虑是否走无纸化发行模式?空箱直卸(预申报)业务海关是否还受理?
系统上线计划:
新放行系统10月份可以测;国际中转箱系统和空箱系统9月份做好上线准备;分流如果来不及,可以维持现状,按转场来操作。
新老系统过渡方案:
新系统上线后过渡期操作方案:方案一:上线前数据按照老的流程走;上线后进境的箱子按照新流程中(匹配运抵?涉及分流箱);方案二:代理补上线前在场箱舱单数据,码头按照新操作流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