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社保附件3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每名待审批退休人员均需填写
北京朝阳社保附件3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每名待审批退休人员均需填写
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单位名称(公章):经济(单位)类型: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隶属关系: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一式三份,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录入后各自存留一份,用人单位需将审批表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2.此表“单位意见”以上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备注栏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在相应项目后□内打“√”。
3、此表“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情况”栏,单位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单位情况增加或减少。
4、此表“视同缴费年限”不包括2005年3月31日前的实际缴费。
5、此表“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工龄应补缴”不包含“户籍进京职工缴费不满五年应补缴”、“医保转移接续人员缴费不满十年应补缴”和“参照111号文件超龄参保缴费”。
6、此表“合计已补缴”应为“户籍进京职工缴费不满五年应补缴”或“医保转移接续人员缴费不满十年应补缴”或“参照111号文件超龄参保缴费”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应补缴”之和。
7、外埠户籍视同缴费年限和外埠实际缴费年限重合的,不重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8、补缴项目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一次性填写后,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经办部门及时进行补缴。
9、需补缴的职工,补缴后经办人员持加盖业务章的补缴表十及补缴发票方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10、填表说明不用打印上交。
退休审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A
退休审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A
(预审专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3.缴费人员类
4.职工身份:
5.退休类别:
信息时留存一份。
本市城镇、本市农业、外埠城镇、外埠农业。
2.行政部门核准单位填报的此表无误后,认真填写审档记录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并盖章确认。
1.此表细线框内为单位阅档填写,单位填写完整并盖章后,报行政部门核准,粗线框内由行政部门填写。
单位按照职工档案记载填写“干部”或“工人”;或者按照退休时职工从事岗位性质,
⑤因病提前退休 ⑥因病提前退职 ⑦其他原因提前退休。
7.若职工无按月领取失业金,填“无”;若有,请按照档案中《北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登记表》、9.此表一式三份,行政部门一份,单位一份,社保中心比对《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8.个人履历主要填写应缴费起始时间前(视同缴费期间)的工作单位及档案记载情况。
《北京市失业人员失业金停发通知单》填写领取失业金起止时间及累计年月。
6.高级技师: 填写“是”或“否”;专业技术职务:按实际填写。
管理岗填写“干部”,非管理岗或工人岗填写“工人”。
①正常退休 ②特殊工种繁重体力 ③特殊工种高温井下 ④特殊工种有毒有害。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保险费补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政府第15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和补缴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其2005年3月31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二、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其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三、在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外埠户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市接续后,应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本市认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四、不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中央在京及本市所属事业单位,其外埠户籍职工按《规定》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在本市按月领取退休费,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医疗保险费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五,原行业养老保险统筹移交我事管理的企业;其外埠户籍职工参加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符合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医疗保险费满五年以上的,2005年3月31日前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六、2005年4月1日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未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应按照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缴标准按照历年单位和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执行,补缴后补记个人帐户并计算缴费年限。
补缴以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补支。
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北京市)
单位经办人签字:
经审核 年 月前视同缴费年限为 年 月
初审人:
复审人:
备注
单 位 名 称(盖章): 姓名 身份证号 外埠人员标识 应缴费截止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
性别 2005年4月后进京标识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 退休类别 高级技师 是否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限:
预审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职工身份 高级职称
根据国家关于连续工龄的有关规定,该同志自
至 年 月因
原因扣除连续工龄
年月 年月
根据国家关于连续工龄的有关规定,该同志自
至 年 月因
原因扣除连续工龄
年月 年月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以上共计扣除连续工龄
年
月
注意事项:预审未通过的,我部门工作人员已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档案 原始材料。预审已通过的,经办人应与退休人员核对其养老保险实际缴 费情况,如有间断须告知退休人员并确认是否补缴齐全,以免对退休待 遇产生影响。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正文:----------------------------------------------------------------------------------------------------------------------------------------------------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2001年3月9日)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为作好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负责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的复审、结算;中央和市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复审、结算。
二、区、县医保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超过一定数额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区、县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的初审;中央和市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初审。
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
与参保人员结算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和超过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定点零售药店与医保中心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与参保人员结算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和超过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
朝阳社保退休办理流程
退休办理流程1、办理时间当月1-20号,但一般5号之前柜台不办理业务,另外需注意,退休金在退休审批结束后次月发放,故不能及时办理完成,退休人员将不能按时领取到退休金,劳资双方需协商解决。
2、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上做四险减员,并报盘,到社保柜台办理减员手续。
办理时说明“退休”,柜台会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给经办人,并下卸此人数据,所以要带好U 盘。
注意:(1)如果该员工涉及到补缴等事宜,需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两份且加盖公章)。
(2)如果方便的话带上公章,表五可以直接在柜台系统里出,加盖公章带着现金去缴费即可。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打出来以后要看一下1996(1-3,4-12)年和1998(1-6,7-12)年的缴费基数是否已经按缴费年度分段,如果没有,还要在柜台做分段,带着公章,请柜台协助办理即可。
如需分段,下卸的数据需对分段后的数据重新下卸。
注意:最好在去社保的时候带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拆分申请表》,并盖好章,同时带好退休员工身份证,盖好章。
3、核对《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的缴费信息是否有误,若有误填写《职工基本信息表》(两份,盖章),交养老保险科核准,核准后填《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变更表》,并携带《职工基本信息表》一起到社保进行变更,并重新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下卸数据。
4、下载“退休审批系统企业版”,打开后下方有导入提示按钮,点击后有“个人基础信息文件路径”和“个人缴费记录文件路径”,导入的文件是不同的,需仔细操作,最好是一个一个的导入。
导入成功后,点击员工社会保障号,进入《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界面,填写必要信息,然后点击“Z实指数”,计算相关数据,保存,打印,一式六份,加盖公章。
注意:身份是干部的一定要填干部;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要对应填写准确,如果是副高级技术职务及以上的,单位需出具《聘书》,说明聘用谁任何职,至何时等内容,双方签字、盖章。
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速查表 1965.01-1992.09
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65 1965.01 27.09 1965.02 27.08 1965.03 27.07 1965.04 27.06 1965.05 27.05 1965.06 27.04 1965.07 27.03 1965.08 27.02 1965.09 27.01 1965.10 27 1965.11 26.11 1965.12 26.101966 1966.01 26.09 1966.02 26.08 1966.03 26.07 1966.04 26.06 1966.05 26.05 1966.06 26.04 1966.07 26.03 1966.08 26.02 1966.09 26.01 1966.10 26 1966.11 25.11 1966.12 25.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67 1967.01 25.09 1967.02 25.08 1967.03 25.07 1967.04 25.06 1967.05 25.05 1967.06 25.04 1967.07 25.03 1967.08 25.02 1967.09 25.01 1967.10 25 1967.11 24.11 1967.12 24.101968 1968.01 24.09 1968.02 24.08 1968.03 24.07 1968.04 24.06 1968.05 24.05 1968.06 24.04 1968.07 24.03 1968.08 24.02 1968.09 24.01 1968.10 24 1968.11 23.11 1968.12 23.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69 1969.01 23.09 1969.02 23.08 1969.03 23.07 1969.04 23.06 1969.05 23.05 1969.06 23.04 1969.07 23.03 1969.08 23.02 1969.09 23.01 1969.10 23 1969.11 22.11 1969.12 22.101970 1970.01 22.09 1970.02 22.08 1970.03 22.07 1970.04 22.06 1970.05 22.05 1970.06 22.04 1970.07 22.03 1970.08 22.02 1970.09 22.01 1970.10 22 1970.11 21.11 1970.12 21.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71 1971.01 21.09 1971.02 21.08 1971.03 21.07 1971.04 21.06 1971.05 21.05 1971.06 21.04 1971.07 21.03 1971.08 21.02 1971.09 21.01 1971.10 21 1971.11 20.11 1971.12 20.101972 1972.01 20.09 1972.02 20.08 1972.03 20.07 1972.04 20.06 1972.05 20.05 1972.06 20.04 1972.07 20.03 1972.08 20.02 1972.09 20.01 1972.10 20 1972.11 19.11 1972.12 19.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73 1973.01 19.09 1973.02 19.08 1973.03 19.07 1973.04 19.06 1973.05 19.05 1973.06 19.04 1973.07 19.03 1973.08 19.02 1973.09 19.01 1973.10 19 1973.11 18.11 1973.12 18.101974 1974.01 18.09 1974.02 18.08 1974.03 18.07 1974.04 18.06 1974.05 18.05 1974.06 18.04 1974.07 18.03 1974.08 18.02 1974.09 18.01 1974.10 18 1974.11 17.11 1974.12 17.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75 1975.01 17.09 1975.02 17.08 1975.03 17.07 1975.04 17.06 1975.05 17.05 1975.06 17.04 1975.07 17.03 1975.08 17.02 1975.09 17.01 1975.10 17 1975.11 16.11 1975.12 16.101976 1976.01 16.09 1976.02 16.08 1976.03 16.07 1976.04 16.06 1976.05 16.05 1976.06 16.04 1976.07 16.03 1976.08 16.02 1976.09 16.01 1976.10 16 1976.11 15.11 1976.12 15.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77 1977.01 15.09 1977.02 15.08 1977.03 15.07 1977.04 15.06 1977.05 15.05 1977.06 15.04 1977.07 15.03 1977.08 15.02 1977.09 15.01 1977.10 15 1977.11 14.11 1977.12 14.101978 1978.01 14.09 1978.02 14.08 1978.03 14.07 1978.04 14.06 1978.05 14.05 1978.06 14.04 1978.07 14.03 1978.08 14.02 1978.09 14.01 1978.10 14 1978.11 13.11 1978.12 13.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79 1979.01 13.09 1979.02 13.08 1979.03 13.07 1979.04 13.06 1979.05 13.05 1979.06 13.04 1979.07 13.03 1979.08 13.02 1979.09 13.01 1979.10 13 1979.11 12.11 1979.12 12.101980 1980.01 12.09 1980.02 12.08 1980.03 12.07 1980.04 12.06 1980.05 12.05 1980.06 12.04 1980.07 12.03 1980.08 12.02 1980.09 12.01 1980.10 12 1980.11 11.11 1980.12 11.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81 1981.01 11.09 1981.02 11.08 1981.03 11.07 1981.04 11.06 1981.05 11.05 1981.06 11.04 1981.07 11.03 1981.08 11.02 1981.09 11.01 1981.10 11 1981.11 10.11 1981.12 10.101982 1982.01 10.09 1982.02 10.08 1982.03 10.07 1982.04 10.06 1982.05 10.05 1982.06 10.04 1982.07 10.03 1982.08 10.02 1982.09 10.01 1982.10 10 1982.11 9.11 1982.12 9.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83 1983.01 9.09 1983.02 9.08 1983.03 9.07 1983.04 9.06 1983.05 9.05 1983.06 9.04 1983.07 9.03 1983.08 9.02 1983.09 9.01 1983.10 9 1983.11 8.11 1983.12 8.101984 1984.01 8.09 1984.02 8.08 1984.03 8.07 1984.04 8.06 1984.05 8.05 1984.06 8.04 1984.07 8.03 1984.08 8.02 1984.09 8.01 1984.10 8 1984.11 7.11 1984.12 7.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85 1985.01 7.09 1985.02 7.08 1985.03 7.07 1985.04 7.06 1985.05 7.05 1985.06 7.04 1985.07 7.03 1985.08 7.02 1985.09 7.01 1985.10 7 1985.11 6.11 1985.12 6.101986 1986.01 6.09 1986.02 6.08 1986.03 6.07 1986.04 6.06 1986.05 6.05 1986.06 6.04 1986.07 6.03 1986.08 6.02 1986.09 6.01 1986.10 6 1986.11 5.11 1986.12 5.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87 1987.01 5.09 1987.02 5.08 1987.03 5.07 1987.04 5.06 1987.05 5.05 1987.06 5.04 1987.07 5.03 1987.08 5.02 1987.09 5.01 1987.10 5 1987.11 4.11 1987.12 4.101988 1988.01 4.09 1988.02 4.08 1988.03 4.07 1988.04 4.06 1988.05 4.05 1988.06 4.04 1988.07 4.03 1988.08 4.02 1988.09 4.01 1988.10 4 1988.11 3.11 1988.12 3.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89 1989.01 3.09 1989.02 3.08 1989.03 3.07 1989.04 3.06 1989.05 3.05 1989.06 3.04 1989.07 3.03 1989.08 3.02 1989.09 3.01 1989.10 3 1989.11 2.11 1989.12 2.101990 1990.01 2.09 1990.02 2.08 1990.03 2.07 1990.04 2.06 1990.05 2.05 1990.06 2.04 1990.07 2.03 1990.08 2.02 1990.09 2.01 1990.10 2 1990.11 1.11 1990.12 1.10年度参工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备注1991 1991.01 1.09 1991.02 1.08 1991.03 1.07 1991.04 1.06 1991.05 1.05 1991.06 1.04 1991.07 1.03 1991.08 1.02 1991.09 1.01 1991.10 1 1991.11 0.11 1991.12 0.101992 1992.01 0.09 1992.02 0.08 1992.03 0.07 1992.04 0.06 1992.05 0.05 1992.06 0.04 1992.07 0.03 1992.08 0.02 1992.09 0.01说明:本表适用于连续工龄未间断者。
北京退休办理流程
员工退休办理流程
审批条件:
1、正常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条件审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个体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缴费年限满15年,申请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城镇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含病退休、退职)条件审核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申请办理提前退休(职)。
第1页 /共 5页
第2页 /共 5页
第3页 /共 5页
第4页 /共 5页
第5页 /共
5
页
七、退休人员银行卡信息采集流程: 八、退休人员档案转社会化管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查认定表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查认定表
单位社会保险编号:
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年月
单位名称:
NO:
姓名
性别
族别
出生年月[档案最初记载]
年月
建立个人账户时间
年月
工作 简历
用人单 位劳动 人事部 门签章
劳动保 障行政 制职工实际缴费视同年限 市劳险字[1998]276 号文换算视同年限
1996 年后视同年限
备注
起止时间
经办人: 201 年
视同缴费年限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年月
依据档案记载及实际缴费情况,以上年限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本 表 一 式 三 份 , 存 人 力 资 源和月 日 核社会定人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 本 人 档 案 各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 年 月 日
北京申请职工正常退休办理有哪些条件
北京申请职⼯正常退休办理有哪些条件北京市每⼀年有很多的企业职⼯等达到退休的条件,根据规定就是需要办理退休⼿续,之后就可以领取退休⾦了,需要本⼈准备⼀些材料提交的,最近有⼀些职⼯在询问北京申请职⼯正常退休办理有哪些条件,下⾯店铺⼩编来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
⼀、北京申请职⼯正常退休办理有哪些条件1、在社保关系转⼊后继续在本市参加基本养⽼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2、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各地缴纳基本养⽼保险年限累计⾄少要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累计年限,男性要满25年,⼥性要满20年;3、社保关系必须在北京,如外地⼈员要在退休前将社保关系转⼊北京。
⼆、北京申请职⼯正常退休办理具体流程1、带整理好的档案和若⼲退休表格(盖好公章)到社保中⼼⼀楼“退休审批”业务岗审档案,时间:每个⽉的1号⾄⽉底。
2、审档合格后,在“4险收缴”旁柜台交《减少表》做清算(带着移动硬盘,拷数据),,并打印清算单(三联),需社保盖章。
3准备出《养⽼⾦审批表》《清算单》和退休⼈员的第⼆代⾝份证正反⾯复印件2张,到“⽀付科”交《增加表》,(确保养⽼⾦从审批合格之⽇起发放)均⼀式两份。
3、根据清算单在软件中计算退休费(也就是养⽼⾦审批表),在“医疗”软件⾥⾯做在职转退休表,盖章。
涉农⼈员按照“183-16号令以前”操作。
4.在软件中算完的养⽼⾦审批表⼀式六份,盖公章。
5.养⽼⾦审批表⼀式六份交给社保“退休审批”柜台审核(也就是前⾯审档案的柜台),审核后盖章,特殊退休的,将“清算单”,《养⽼⾦审批表》,《公⽰》各留⼀份给“退休审批”柜台。
6.到医保办交:《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只需填写表头及签字就可以了,其他的等到柜台在填写。
7.到医疗柜台需要交的表格有:《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表》,《养⽼⾦审批表》,《社会保险⼈员减少表》,再交⼀份提前退休申请表或者审档记录单。
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认定文件
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认定文件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认定工作愈发重要。
这一环节不仅关乎个人权益的保障,也对社会公平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认定的相关事项,以帮助广大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流程。
一、背景及重要性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工作经历、职务变动、工资待遇等重要信息的数据载体。
在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养老待遇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视同缴费年限则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职工按照一定政策已经工作但未实际缴费的年限。
这部分年限的认定,对于计算养老保险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二、审核认定流程1.资料准备:参保人员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人事档案、工资表、职务变动表等。
此外,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
2.申请提交: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所在单位或社保部门提交申请。
单位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
3.审核评估:社保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核,重点关注档案的完整性、缴费年限的计算等方面。
如遇问题,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或更正。
4.结果反馈:审核结束后,社保部门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如审核通过,参保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如审核未通过,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三、注意事项1.档案完整性:为确保审核顺利进行,参保人员需确保人事档案资料完整、真实。
如有缺失或虚假情况,可能影响审核结果。
2.缴费年限计算:在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时,要关注各类政策调整对缴费年限的影响。
如符合政策规定的年限,务必妥善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真实性: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切勿伪造。
一经发现,将影响个人信用,甚至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四、后续管理及咨询服务在审核认定过程中,参保人员如遇问题,可随时咨询所在单位或社保部门。
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同时,参保人员要关注政策变化,及时了解最新政策要求,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京籍视同缴费证明
京籍视同缴费证明京籍视同缴费证明是指京籍员工在办理户口迁移、社保转移等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供的一种证明文件。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京籍视同缴费证明的相关信息,以便大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有所参考。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京籍视同缴费证明。
京籍视同缴费证明是用来证明京籍员工在外地工作期间按照北京市的缴费标准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这一证明需要由北京市社保部门提供,且该证明是在员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或社保转移时必须提供的。
为了办理京籍视同缴费证明,员工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收入证明等。
这些材料将被用来验证员工在外地的工作和缴费情况,并确认其是否按照北京市的缴费标准缴纳社保。
京籍视同缴费证明的作用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它可以帮助京籍员工在户口迁移或社保转移时保留其在北京市缴纳的社保记录,确保其在退休、医疗等方面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第二,它可以帮助京籍员工在外地工作期间积累社保缴费年限,为将来在北京市购买房产、参加公积金等提供依据。
此外,京籍视同缴费证明也是保障京籍员工权益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京籍员工享有在京享受与缴费年限相匹配的社保待遇的权利。
而京籍视同缴费证明可以帮助员工维护这一权益,确保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能够得到应有的待遇。
为了方便京籍员工办理京籍视同缴费证明,北京市社保部门一般会提供在线申请渠道,员工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提交申请,并按照指引上传所需材料。
在审核完成后,证明将会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形式寄送给申请人。
总的来说,京籍视同缴费证明对于京籍员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可以帮助员工在办理户口迁移、社保转移等手续时保留在北京市的社保记录,并为将来在购房、公积金等方面提供依据。
同时,它也是维护京籍员工权益的一种保障措施。
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我们应该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顺利。
京人社养发[2011]49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促进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规范职工退休资格认定及基本养老待遇核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止违规办理退休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退休核准工作既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又涉及到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既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职责重要的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存在的问题,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与正常工作秩序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杜绝工作中出现思想麻痹、得过且过、疏忽大意甚至玩忽职守、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设置专人专岗,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一)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配置相应的人员进行退休核准工作;对于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应设置专人专岗进行核准。
(二)退休核准岗位工作人员完成核准后,作为具体核准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应签字或加盖本人印章;凡经集体研究决定核准的,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退休核准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在核准决定意见上签字。
三、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完善告知制度。
全市制发退休核准工作“告知书”,将办理退休核准的依据、核准条件、核准程序、核准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
(具体样式见附件1)对于经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向申报单位告知暂不予核准的理由及结果。
(具体样式见附件2)(二)建立健全一岗双核制度。
核准特殊工种退休,应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分别签署核准意见,经初审与复审均认为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退休。
核准时要对职工原始档案记载与社保数据库及《缴费手册》中记载的职工缴费状况等进行比对审核。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4•【字号】朝政办发[2013]147号•【施行日期】201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燕都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企业改制后被新组建企业继续聘任并按企业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2012年第59期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相关规定执行。
二、以企业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达到或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自办理退休审批之日起,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企业退休职工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至终身,并建立个人帐户。
三、以企业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不足15年的退休人员,本人可自愿选择以下方式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一)以企业职工标准一次性趸缴或按年顺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15年,可按企业退休职工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至终身,并建立个人帐户。
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15年-已缴费年限);按年顺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
顺延缴费期间,按企业退休职工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前以城镇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费的年限,按企业职工缴费标准补差后可计算为企业职工缴费年限。
补差标准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5%-4.6%)×补差年限。
北京市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北京市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是指用于证明个人在参加社会保险期间的缴纳情况的一系列文件。
在北京市,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是参加社会保险满15年,下面是北京市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1.社保卡:社保卡是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凭证之一,个人每月缴纳社保费用会通过社保卡进行记录。
因此,申请社保退休时,要提供社保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
2.社保个人账户缴费凭证:该凭证是由个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获得的,可以用来证明个人的社保缴费情况。
一般来说,个人在缴费时会获得一份缴费凭证,上面会有缴费日期、缴费金额等信息,申请退休时需要提供这些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社保缴费记录查询证明:个人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或拨打社保热线电话查询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
在申请退休时,可以提供查询历史记录的截图、打印件或相关证明来证明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
4.工作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个人可以向自己的工作单位索取社保缴费证明。
证明上会注明个人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情况,包括缴费月数、缴费金额等。
这个证明是非常重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之一。
5.社保个人账户信息打印证明:个人可以到社保局或社保服务中心打印个人社保账户的缴费记录。
这份证明是官方的证明材料,可以用来证明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
在申请退休时,需要注意的是,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应尽可能全面和准确,确保自己的缴费记录被完整地记录并能被相关部门核实。
同时,还需要将原件与复印件进行备份,以便需要时作为补充材料使用。
总而言之,申请北京市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包括社保卡、社保个人账户缴费凭证、社保缴费记录查询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社保个人账户信息打印证明等。
通过提供这些完善的证明材料,可以确保个人的退休申请得以顺利审批。
视同缴费年限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退还业务申报流程图表格和材料清单
视同缴费年限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退还业务申报流程图
对象: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若可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有实际缴费的,可申请将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退还的参保人员。
视同缴费年限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退还
业务申报材料清单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职业年金申领表
备注:办理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业务时,缴费地与退休地社保机构非省内同一个机关社保机构的,申请人向缴费地或退休地社保机构申报后,由缴费地与退休地社保经办机构公对公邮寄《申领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单位名称(公章):经济(单位)类型: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隶属关系: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一式三份,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录入后各自存留一份,用人单位需将审批表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2.此表“单位意见”以上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备注栏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在相应项目后□内打“√”。
3、此表“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情况”栏,单位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单位情况增加或减少。
4、此表“视同缴费年限”不包括2005年3月31日前的实际缴费。
5、此表“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工龄应补缴”不包含“户籍进京职工缴费不满五年应补缴”、“医保转移接续人员缴费不满十年应补缴”和“参照111号文件超龄参保缴费”。
6、此表“合计已补缴”应为“户籍进京职工缴费不满五年应补缴”或“医保转移接续人员缴费不满十年应补缴”或“参照111号文件超龄参保缴费”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应补缴”之和。
7、外埠户籍视同缴费年限和外埠实际缴费年限重合的,不重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8、补缴项目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一次性填写后,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经办部门及时进行补缴。
9、需补缴的职工,补缴后经办人员持加盖业务章的补缴表十及补缴发票方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10、填表说明不用打印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