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共同制度

合集下载

医联体工作制度

医联体工作制度

医联体工作制度
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合作组成的联合体,共同合作制定和执行一套工作制度。

医联体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效率和质量,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医联体工作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统一的管理体制:医联体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各个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定统一的工作制度和政策。

2. 分工合作: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特长和资源,分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比如,一个医疗机构负责治疗,另一个负责康复,再一个负责社区健康管理等。

3. 共同医疗标准:医联体制定统一的医疗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这些标准可以包括治疗方案、手术操作流程、药品使用和管理等。

4. 信息互通:医联体各个医疗机构之间共享病例信息和医疗数据,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快速的信息传递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5. 人员流动和培训:医联体内的医务人员可以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促进经验和知识的交流。

同时,医联体也会组织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6. 共同财务管理:医联体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和收支分配规则,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综上所述,医联体工作制度是一种通过协作和合作,实现医疗机构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制度。

它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关于医疗共同体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医疗共同体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医疗共同体工作的实施方案医疗共同体是指在一个地区内,依据政府部门的统一规划,由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基层卫生服务站和居民组成的一种“多级协同、资源共享”的医疗服务体系。

医疗共同体的建设具有建立全面、协调、合作、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关注全周期、全方位、全时空的医疗服务目标,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居民制度在医疗卫生方面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及控制医疗费用,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优势。

1. 医疗共同体的范围:选择某个地区内拥有一定人口规模和分布的城市区域、县、乡镇等为医疗共同体建设的范围。

2. 共同体成员的组成:共同体成员应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等。

共同体的核心机构应由专业人才和理念相同的领导团队组成,可以征集专家等人才。

此外,共同体应建立相应的运营机构和管理机构。

3. 医疗共同体的组织架构:为保证协同合作,共同体要规范组织架构,确立平等协作的原则。

4. 医疗共同体的经费:宣传费由各级财政承担;建设费用由共同体成员出资;共同体的运营费用由各成员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担。

5. 推广实施方法:(1)政府宣传推广。

政府需要倡导、引导公共意识和社会认知,减少医患矛盾,提供有序和规范的医疗服务体系,使居民受益。

(2)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医疗共同体的实施需要基层医疗机构的参与和支持,以此可以进一步提高其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3)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建立各种类型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医疗健康保障水平,实现“谁服务、谁付费”的原则。

(4)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共同体成员应建立相互利益共享机制,共同应对医疗风险和医疗危机。

6. 监督和评估:(1)系统评估和监控。

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和监控机制,通过医疗追踪和医疗质量评估等方式对共同体各成员在运行过程中的协调和合作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

(2)文化建设和教育。

共同体成员要提高健康意识,实现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的普及,提高民众对医疗卫生的关注,增进健康文化意识。

三甲医院医联体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医联体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医联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资源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医联体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联体,是指本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利用资源、协同服务、共担风险、共赢发展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发展医联体业务的有关行为,包括医联体建设、业务管理、费用分配、风险保障等。

第四条医联体建设的目标是以患者为中心,发挥各医疗机构的优势,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协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诊疗水平,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第六条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协调机制,共同制定医疗服务标准和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本医联体管理制度的制定、调整及解释等事项,由医联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报医院领导班子审定。

第二章医联体建设第八条医联体的组织形式包括纵向联合和横向合作。

纵向联合是指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进行合作;横向合作是指医院之间进行合作。

第九条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应遵循诚实信用、协作共赢的原则,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

协议内容应包括联合目标、协作内容、责任分工、利益分配、风险保障等。

第十条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应共同明确联合目标,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并共同制定联合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专兼职联合体负责人,成立医联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联体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应建立信息共享、协同研究、培训交流和监督考核机制,实现全面协同发展。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三条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患者的转诊、转运和协同诊治工作,并建立转诊和协登记制度。

第十四条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应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联体信息平台,方便患者查询、挂号、预约、查病历等服务。

第十五条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应共同制定临床路径、诊疗规范,推进全病程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医疗科室协同合作管理制度

医疗科室协同合作管理制度

医疗科室协同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的整体协同效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疗科室,包含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辅佑襄助科室等。

第三条科室协同合作是指医院不同科室间在工作中进行紧密合作、相互搭配,共同为患者供应全面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科室协同合作的基本原则是相互敬重和信任、信息共享和沟通、任务分工和协作。

第五条科室协同合作的目标是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医疗事故风险、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科室工作范围和职责第六条医院的各科室应明确本身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确保专业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七条临床科室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病愈工作,医技科室负责各种医技操作和检查检验工作,辅佑襄助科室供应辅佑襄助服务和支持。

第八条各科室之间应订立工作标准和规范,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和标准化。

第九条各科室应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有关患者的医疗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各科室应定期进行科室工作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章科室间沟通与协作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科室间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促进科室间的有效沟通和紧密协作。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定期的科室间会议制度,确保各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科室间的跨科室协作工作组,解决患者的交叉科室问题,供应综合协同服务。

第十四条医院应供应必需的信息化技术支持,方便科室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第十五条各科室应通过科室间会诊、研讨等形式,加强医疗经验和知识的沟通,共同提高治疗水平。

第四章科室工作质量管理第十六条科室应建立科室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七条科室应订立科室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八条科室应建立科室内部的质量检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科室应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评价和看法,改进服务质量。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五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五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____医院医共体建设情况汇报为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加快实现“____%的病人住院不出县”的医改目标,我院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____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于____年____月份正式组建“____医院医共体”,并于____月份正式运行。

现将我院医共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成立相关____,制定方案章程____年____月,在县卫计委领导带领下,我院领导班子到____人民医院参观医共体建设工作,参观回来后立即成立医共体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共体建设具体日常工作;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快速有效的开展医共体工作。

同时组建成立____医院医共体理事会,院长任理事长,副院长及____个成员单位法人为理事,拟定《____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签订了《____医院县域医疗共同体协议书》。

二、试点先行,逐步推开通过医共体领导小组多次调研,____年____月底,我院医共体工作先于____s卫生院首先运行,为做好这项工作,我院安排了高年资医师到该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开展查房、坐诊、讲座、义诊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同时开展医共体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基层医务人员和群众了解医共体,支持医共体,目前已初见成效。

____月份,____镇、____镇卫生院、____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工作开始试运行。

三、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帮扶方案半年来,我院多次到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就医共体试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座谈交流,指导乡镇卫生院医共体建设、宣传工作。

结合各卫生院实际,医共体办公室指定了____年度帮扶计划,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有我院____名医师与____名卫生院医师____名当地卫生室乡医结成帮扶对子,共____对,采取周五上午在卫生院坐诊,下午到卫生室讲座的模式,收到良好的效果。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模版(3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模版(3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模版一、概述医共体是为了加强医院与基层卫生机构之间的合作,提高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而建立的工作机制。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医共体工作,确保其顺利运行,有效提升医共体的服务能力和效果。

二、组织架构1. 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医院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医共体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协调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

2. 医共体领导小组医共体领导小组由医院的相关领导和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医共体的日常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分工组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之间可按照需求设立分工组,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流程1. 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加入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加入需经过医院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并签署医共体合作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各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作关系和工作目标。

2. 工作计划的制定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总体战略和医共体的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医院领导审核和批准。

工作计划中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计划。

3. 工作任务的落实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开展协作工作。

医院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4. 工作成果的评估与总结医共体工作完成后,应进行成果评估和总结。

评估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医共体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价。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

四、工作要求1. 合作与交流成员单位之间应加强合作与交流,根据实际情况,共享医疗资源和信息,提供相互支持和帮助,共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2. 信息共享与互通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和互通机制,确保医共体工作的信息流畅和及时,协助开展工作中的沟通和协商。

3. 专业技术支持医院应为基层卫生机构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包括培训、会诊、指导等,确保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 科学管理与评估医院应建立健全科学的医共体管理机制和评估体系,对医共体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文(四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文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医共体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患关系,推进医院与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全方位、连续性、协同性的医疗服务。

1.2 原则(1)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质量和效果相符的医疗服务;(2)坚持科学、公正、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原则;(3)坚持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合作原则;(4)坚持依法规范和规范化运行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设置2.1 医院医共体工作组医院设立医共体工作组,负责制定医共体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医院与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推动医院医共体建设。

2.2 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联络员医院委派联络员驻扎在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医共体合作,及时反馈合作情况及问题。

三、医共体合作内容3.1 信息共享和协同医院与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实现患者就医信息的共享和转诊的协调。

3.2 专业技术支持和培训医院向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基层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3.3 在线咨询和预约服务医院与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在线咨询和预约服务平台,方便患者就医。

3.4 协同诊疗和转诊医院与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开展协同诊疗和转诊工作,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4.1 工作机制医共体工作组会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和问题,总结推广合作经验,推动医共体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监督管理(1)医院监督:医院对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进行定期评估,监督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2)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监督:社区诊所/基层医疗机构应遵守医共体合作的规定和协议,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以上为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文(二)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向您提出了关于建立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的建议,并特意撰写了以下范文,供您参考。

医疗联合体合作管理制度

医疗联合体合作管理制度

医疗联合体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间合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疗资源共享,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管理要求,为医疗联合体合作供应引导和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与医疗联合体打开合作的各个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疗联合体:由本院与其他医疗机构构成的合作组织。

2.合作项目:医院与医疗联合体共同开展的合作项目或活动。

第二章合作流程第四条合作协议签署1.医院与医疗联合体在合作前需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作协议应包含合作目的、内容、项目周期及经费协调等条款。

第五条项目策划与评估1.合作项目需要经过专业人员订立合理的策划方案,并评估可行性和风险。

2.评估应包含项目投入产出比、人员需求、技术设备要求等方面。

第六条项目实施与监督1.合作双方依据项目策划,明确各自职责,订立认真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项目监督。

第七条项目验收与总结1.合作项目完成后,双方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2.完成验收后,召开项目总结会议,总结项目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权责调配第八条医院责任1.医院要负责订立合作方向和合作标准,明确合作的重点和要求。

2.医院要供应必需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支持,确保合作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3.医院要负责监督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并供应必需的协调和支持。

第九条医疗联合体责任1.医疗联合体要依照合作协议履行合作义务,确保合作项目定时、按质完成。

2.医疗联合体要供应必需的技术和人员支持,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3.医疗联合体要及时向医院反馈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参加联席会议和项目总结会议。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条考核指标1.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紧要指标。

2.考核指标包含项目进度、质量验收、成绩产出等。

第十一条考核流程1.考核由医院内部相关部门负责,委托独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医共体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医患关系的沟通与合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共体是指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药店等医疗机构和服务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为患者提供全程、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医共体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医共体组织第四条医共体设立医务委员会,由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医共体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医院设立医共体办公室,负责协调医共体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合作,组织开展医共体相关的培训、会议等活动。

第六条医共体内设立专门的科室或岗位,负责具体的医共体工作,包括医共体信息管理、患者管理、服务评价等。

第三章医共体工作原则第七条医共体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强化医患沟通,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四)加强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医共体工作内容第八条医共体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建立医共体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二)制定医共体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三)推动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药店等医疗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合作。

(四)开展针对特定疾病或人群的筛查和健康教育活动。

(五)探索和推广医共体的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六)开展医共体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工作。

第五章医共体工作流程第九条医共体工作的流程如下:(一)制定医共体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二)组织医共体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三)定期召开医共体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整合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资源,提供全程、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五)进行医共体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六章医共体工作保障第十条医共体工作的保障措施如下:(一)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医院院医共体管理制度

医院院医共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院医共体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医院院医共体由我院为主体,联合周边医疗机构共同组成。

2. 医院院医共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3. 理事会成员由我院院长、周边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行政部门代表等组成。

4. 院长负责医院院医共体的全面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三、工作职责1. 医院院医共体负责制定医院院医共体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共体内部重大问题。

2. 医院院医共体负责组织实施共体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共体内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 医院院医共体负责协调共体内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医院院医共体负责加强共体内部人才培养,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5. 医院院医共体负责加强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

四、管理制度1. 医疗质量管理:医院院医共体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2. 人力资源管理:医院院医共体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优化医务人员结构。

3. 财务管理:医院院医共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4. 信息管理:医院院医共体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共体内部信息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5. 患者服务:医院院医共体应关注患者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确保患者权益。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院医共体应定期对共体内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医院院医共体应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共体内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3. 医院院医共体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共体内部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模版一、概述医共体是指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的一种协作机制。

通过医共体的建设,可以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之间的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全程闭环。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共体工作,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三、参与方1. 医院:指XX 医院;2.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院等。

四、基本原则1. 共享共建:各参与方需要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共建医共体;2. 接送共享:基层医疗机构将患者顺利转诊至医院,并将治疗完毕的患者返送至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管理;3. 物资支持:医院将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资源供给基层医疗机构,以支持其基本诊疗工作;4. 信息交流:各参与方应及时、准确地将患者的医疗信息进行共享,以更好地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衔接。

五、工作内容1. 医共体建设a. 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共同制定医共体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b. 医共体建设需要明确各参与方的职责和权责,并签订协作协议;c. 医院将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资源投入基层医疗机构,以支持其发展和提高服务水平。

2. 患者转诊a. 基层医疗机构对于需要转诊至医院的患者,需要提供详细的病历资料和转诊意见;b. 医院接收患者后,应安排专业医生及时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基层医疗机构。

3. 患者返送a. 医院治疗完毕的患者,应安排专职人员将其顺利返送至基层医疗机构,并将治疗结果、用药方案等资料提供给基层医疗机构;b. 基层医疗机构接收患者后,应加强对患者的随访和管理,并及时向医院汇报患者的治疗情况。

4. 信息共享a. 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确保患者的医疗信息能够共享,包括病历、检查结果、治疗方案等;b. 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可通过电话、网络、会议等方式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

XX医院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草案)

XX医院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草案)

XX医院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草案) 关于印发《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的通知各位医共体成员单位:根据XX市《___试点工作方案》(XX[2018]212号)的要求,现将《XX市XX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XX市XX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草案)XX市XX,2017年12月30日附件:XX市XX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本章程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益,加快县、乡、村紧密医疗共同体的建设。

根据XX市《___试点工作方案》(XX[2013]238号),组建以XX市XX为核心,由乡镇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同)及所属村卫生室组成紧密型一体医疗共同体(简称“医共体”,下同),医共体内XX市XX发挥“龙头”作用,力争90%以上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

第二条运行原则:本医共体的运行原则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第三条目标:本医共体的目标是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四条组建:本医共体由___及所属村卫生室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机构组成:本医共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的代表担任理事,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核心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3名,由医共体内全体理事会议推选产生。

本医共体还设立理事会办公室,设在核心医院内,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由理事长提出拟任人选,报理事会审核批准;成员若干名,由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指定的专门联络人组成。

理事会办公室负责本医共体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医联体及成员单位职责第六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本医共体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在本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

三)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医共体内各紧密型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功能。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2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2篇)

医院医共体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共体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医共体成员,包括医院相关部门的人员、临床科室的医生和护士、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共体的目标是实现临床科室之间的协作与合作,提供全面、连续、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健康水平。

第四条医共体成员应遵守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按照本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事。

第二章医共体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科室主任、护理部主任等担任委员,负责医共体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按照工作需要设立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根据各临床科室的具体情况,确定共体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第七条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共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监督、评估和总结。

第三章医共体工作流程第八条医共体成员应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共体会议,协商解决各科室间出现的问题,共同制定病患治疗方案和手术计划等。

第九条医共体成员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开展临床工作,共享病患信息和病历资料,保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医共体成员应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临床技术和服务水平,为病患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章医共体绩效评价第十一条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应设立医共体绩效评价机制,对医共体成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或纠正措施。

第十二条医共体绩效评价的指标包括医疗质量、医疗效率、患者满意度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重分配和评定方法的制定。

第十三条医共体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医共体成员的依据,可用于奖惩、晋升和薪资调整等方面。

第五章医共体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医共体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和推行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医院医共体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医共体成员应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活动,如举办科室间质量对比及交流研讨会,共同解决医疗质量问题,推动质量管理的不断改进。

医疗资源共享与合作管理制度

医疗资源共享与合作管理制度

医疗资源共享与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资源的管理和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医院间的合作与协作,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各种医疗资源,包含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物质设备、专业知识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利和高效。

第二章医疗资源共享管理第四条本医院的各科室和医疗服务部门应当向医院管理层报告所属科室的医疗资源情形,包含医务人员数量、专业技术水平、设备设施情形等。

第五条医疗资源共享应当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遵从“需求优先、资源有限”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医疗资源共享应当通过内部调剂、转诊、协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调配细则由医院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订立。

第七条医疗资源共享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医院内部的资源调剂平台、合作机制等,以方便资源的共享和协作。

第三章医疗资源合作管理第八条本医院鼓舞医疗资源的合作与协作,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医疗资源的合作应当遵从合法合规的原则,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医疗资源的合作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联合科研项目、医学教育与培训、专家团队协作、疑难病例讨论等。

第十一条医疗资源的合作应当通过签订协议、合同等形式进行,明确双方的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等。

第十二条合作双方在合作期间应当保持信息共享、协作互助的原则,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医疗资源管理责任第十三条本医院设立医疗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资源的统筹、调配和监督等工作。

第十四条医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资源统计、资源调配、资源评估等。

第十五条医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订立医疗资源管理的工作流程,确保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资源共享和合作的宣传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对共享和合作的认得和乐观性。

第十七条医疗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引导,加强资源管理的本领和水平。

医疗队伍互助与合作机制制度

医疗队伍互助与合作机制制度

医疗队伍互助与合作机制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提高医院医疗队伍的协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互助与合作的良好机制,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部医疗队伍的互助和合作方式,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优化医疗资源的调配和利用,提高整体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2. 互助与合作原则2.1 医院内部全部医疗队伍成员应本着互帮互助、相互敬重的原则,乐观参加互助与合作活动。

2.2 互助与合作应以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为目标,遵从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2.3 互助与合作应充分调动各科室的乐观性,充分发挥医疗队伍的专业技术优势和团队合作精神。

2.4 互助与合作应与医疗队伍成员的个人工作目标和职责相结合,实现协同效应。

3. 合作机制3.1 互助与合作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科室间相互借用人员、设备、物资等资源,合作开展工作、学术沟通和教学培训等活动。

3.2 各科室应定期组织例会,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需求进行沟通和讨论,并寻求合作解决方案。

3.3 医院将设立一个互助与合作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合作事宜,订立年度合作计划和目标。

3.4 科室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转达紧要信息、病例资料和学术成绩。

各科室之间应保持沟通畅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5 各科室应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提升整体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 协作流程4.1 协作需求确认:各科室需在发生协作需求时向互助与合作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明确协作的目的、内容、时间和所需资源。

4.2 协作资源筹办:互助与合作工作小组将依据协作需求,统筹协调各科室之间的资源调配和调度,确保协作所需资源的装备和供应。

4.3 协作方案订立:经互助与合作工作小组评估和协商,订立合理、可行的协作方案,并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任务。

4.4 协作实施和监督:各科室依照协作方案进行实施,互助与合作工作小组将跟踪协作的进展情况,并在过程中对协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医疗机构协作联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协作联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协作联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间的协作与联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订立本规章制度。

1.2 本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管理权限,适用于本医院及其合作医疗机构。

第二条定义2.1 医疗机构: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供应医疗保健服务的单位,包含本医院及其合作医疗机构。

2.2 合作医疗机构:指与本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2.3 协作联动:指医疗机构间建立起相互合作、信息共享、资源共享、风险分担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协作联动机制第三条机制建立3.1 本医院与合作医疗机构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共同订立工作规范和流程。

3.2 机制建立应明确各医疗机构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并确保各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

第四条协作联动范围4.1 协作联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技术咨询、病案转诊、医疗资源共享等。

4.2 具体的协作联动项目由各医疗机构依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需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第五条协作联动流程5.1 协作联动流程分为信息沟通、资源调配、风险分担三个阶段。

5.2 信息沟通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作平台、订立信息共享规范等。

5.3 资源调配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共享、医疗人员调配等。

5.4 风险分担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医疗事故责任分担、医疗纠纷处理等。

第六条信息共享与保密6.1 协作联动涉及的信息共享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医疗机构的商业机密。

6.2 信息共享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的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的程序和责任人。

6.3 信息共享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机制。

第三章质量掌控和风险防控第七条质量掌控7.1 协作联动机制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负责协调与评价协作联动工作。

7.2 医院和合作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协作联动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医院医共体工作规章制度

医院医共体工作规章制度

医院医共体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共体建设,推进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共体是指由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医疗服务协作机制,旨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模式。

第三条医共体的目标是建立起分级诊疗制度,实现患者从就近就医到就近就医性筛查、就近就医科室诊断、就近就医科室治疗的就医服务链条。

第四条医共体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便民、利民、依法、行业自律。

第二章医共体的组织指导第五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合作方面建立稳定的工作机制,并明确双方的合作职责、权益和义务。

第六条医院建立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工作,并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第七条医院可设立医共体办公室,负责医共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共享和日常事务管理。

第三章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内容第八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互通信息,共享医疗资源,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诊疗服务模式。

第九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规范的转诊制度,确保患者在需要转诊时能够顺利转诊,并及时予以回访和病情跟踪。

第十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共同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加强医疗事故的防控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医学科研和学术交流,推动医学科技的进步和医疗技术的提升。

第四章医共体的工作机制第十二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制度,通报工作进展和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加强信息沟通和合作协调。

第十三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共享医疗资源的平台,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和指导,共同制定诊疗方案。

第十四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共享机制,保障患者信息安全和隐私。

第十五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和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医共体合作机制管理制度

医共体合作机制管理制度

医共体合作机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在医共体合作中的协同作战本领,提高医疗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医共体合作,包含但不限于合作医疗资源共享、医疗技术协作、病患转诊等合作内容。

第三条医共体合作机制是指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协商、合作、协同等方式,共同解决医疗资源短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机制。

第二章合作机制的建立和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医共体合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共体合作机制的建立、管理和运营。

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并由医院院长担负主任委员。

第五条医共体合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订立合作机制的规划和目标、协调各方资源、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评估合作效果等。

第六条医共体合作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汇报、信息共享和问题讨论,确保合作机制的顺利运行。

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责、合作内容、保密义务等。

合作协议应经过法律部门审核,并得到医院院长的批准。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共体合作信息管理系统,包含合作医疗资源管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合作协议档案等,确保合作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九条医院应组织合作医疗资源评估,评估合作医疗机构的本领、信誉和服务质量,并依据评估结果对合作关系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三章合作协作内容第十条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医共体合作机制开展以下合作协作内容:1.医疗资源共享:依据实际需要,在合作医疗机构之间共享医疗设备、医疗人员等医疗资源,提高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

2.医疗技术协作:在合作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医疗技术沟通与培训,共同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诊疗质量。

3.病患转诊:依据患者需要和医疗机构的本领,实现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和转运,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连续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合作医疗机构的选择应依据医疗资源、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以及医院的需求和合作方的搭配度进行综合考量。

医共体合作管理制度

医共体合作管理制度

医共体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促进医共体成员之间的良好合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益,依据《医共体合作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医共体成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共体:指由医院和其他相关医疗机构、药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构成的合作同盟。

2.医共体成员:指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并加入医共体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

第二章医共体合作管理机构第四条订立管理机构1.本医院设立医共体合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共体合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工作。

2.医共体合作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担负主任委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医共体成员代表担负委员。

第五条职责和行权1.医共体合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组织订立医共体合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医共体成员间的合作事宜;–确定医共体合作成绩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审核医共体成员的入驻申请和退出申请等。

2.医共体合作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行权:–召集和主持医共体合作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医共体合作事项作出决策和引导;–对医共体成员违反规定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会议制度1.医共体合作管理委员会按季度召开常务会议,其他紧要事项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出席委员需超出半数方可进行。

3.会议决议由出席委员投票表决,多数通过,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定权。

第三章医共体合作范围和方式第七条合作范围1.医共体成员应与本医院共同订立合作内容,并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2.合作范围可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资源共享、疾病防控协作、信息共享、科研合作等。

第八条合作方式1.医共体成员可以以联合体、合作社、协会等形式进行合作。

2.合作方案应明确各方的权益、分工、责任和收益调配。

第四章医共体合作协议签订和退出第九条协议签订1.医共体成员与本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合作范围和合作期限等内容。

医疗机构合作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合作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法规范医疗机构合作行为,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管理,包含医疗资源共享、医疗技术沟通、人员培训与沟通等相关事项。

第二章合作范围第三条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资源共享:医院可与其他医疗机构共享医疗设备、医疗技术等资源,以提高医疗服务效益和质量。

2.医疗技术沟通:医院可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技术沟通,共同探究疾病诊治新方法,提高医疗水平。

3.人员培训与沟通:医院可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人员培训与沟通,推动医疗工作人员的专业本领提升和经验共享。

第四条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应当遵从合作自己乐意、依法合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第三章合作机制第五条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应当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责任分工、合作期限、监督管理等事项。

第六条合作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双方应达成书面合作协议,明确资源共享、技术沟通、人员培训等内容,确保合作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合作方式可以采取联合办医、合作研究、技术培训、学术沟通、医疗资源互助等形式,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第八条双方在合作中应当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实现预期的合作目标。

第九条合作期限可以依据实际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双方应当及时开展合作,依照商定时间完成合作任务。

第十条合作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合作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定期进行合作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协调机制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合作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事宜,具体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订立医疗机构合作政策和规程,并及时修订完善。

2.负责协调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事宜,推动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医疗共同制度
文章医院医疗共同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2、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

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7、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

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2、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4、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6、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7、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3、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妥善处理。

4、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

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5、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6、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7、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8、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通知药剂科进行有处方权医师本人签字留样。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3、麻醉药品处方由主治医师以上并经批准授于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六、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必须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有无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准打电话,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复述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手术室制度
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
文章文章
次。

(三)药房制度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五)检验科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六)放射科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七)理疗针灸室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制度
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心、脑电、超声检查室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感谢您的阅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