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触电事故的调查报告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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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突发事件报告模板

触电突发事件报告模板

触电突发事件报告模板事件简述在事件时间(日期,时间)发生,xx地点发生了一起触电突发事件。

经初步了解,受影响的人员有(人数),其中受伤人数为(人数)。

详细情况如下:事件经过据目击者证言,当时(电线/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导致电流泄露。

不幸的是,有(人数)人接触了电流,其中(人数)人受伤严重。

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迅速进行了施救和紧急救援,将伤者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经过全力抢救,所有受伤人员已经恢复意识,但仍有(人数)人需要进一步治疗。

事件分析初步排查后,我们认为事件的原因主要是(电线/设备)老化损坏导致电流泄露。

至于导致设备老化损坏的原因,我们将进一步进行调查和分析,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在事件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我们将及时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这包括:•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醒大家在工作中注意设备安全使用,特别是对内部人员,进行电气安全知识培训,普及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体系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责任分工。

事件处理针对该突发事件,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处理:•立即召开应急处置会议,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着手开展事故调查,寻找导致事故原因的根源。

•安排专业人员对被人员进行紧急救援,确保事故后果最小化。

•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汇报,及时公开信息,保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对事故现场进行彻底扫除和消毒,避免二次污染。

•派专人到医院探望伤员,询问其安全和健康情况,及时帮助伤员解决问题。

后续措施事故发生后,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出积极的后续措施:•继续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和紧急处理能力。

•强化设备检查和维护,避免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确保工作安全。

•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计划,并进行演练和测试,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后果。

张家港荣盛炼钢有限公司3·20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模板】

张家港荣盛炼钢有限公司3·20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模板】

张家港荣盛炼钢有限公司“3·20”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3月20日7时10分左右,张家港荣盛炼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炼钢公司”)转炉炼钢厂转炉特钢车间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1.荣盛炼钢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3日,位于江苏省**市锦丰镇(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龚盛,主要负责人陶向阳,注册资本:2998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号:**********1,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种规格的低合金钢普碳钢、优特钢,销售自产产品。

公司下设转炉炼钢二车间、转炉炼钢三车间、转炉特钢车间,共有员工1000名左右。

2.事故地点位于荣盛炼钢公司转炉炼钢厂转炉特钢车间1#精炼炉高压配电室。

3.现场勘验情况:1#精炼炉高压配电室位于转炉特钢车间内,配电室内设备名称为高压开关柜,标称电压35KV,分为高压进线柜和真空断路器柜两部分,真空断路器柜柜门及维修门已打开,在维修门前有一套工具箱,维修门边有两处已被烧黑,真空断路器柜内部有一支已被烧黑的低压验电笔,柜边有一顶安全帽。

4.事故相关情况:1#精炼炉高压开关柜原先设置了柜门的联锁保护开关,即必须将高压开关柜设置在检维修断电状态下才能打开检修门开展检维修作业。

经调查,高压开关柜真空断路器隔离开关上的柜门钥匙早已遗失,柜门锁处于失效状态,失去了联锁保护作用,作业人员可以在真空断路器不断电的情况下,就能取到检修门的钥匙打开检修门进行作业。

二、事故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2016年3月20日上午6时50分左右,转炉特钢车间1#精炼炉炉长王小雷发现精炼炉无法通电,向调度室调度员顾方汇报后,顾方遂联系了电工代组长顾黄元处理故障,同期王小雷亦联系了电工陆阳处理故障。

7时5分左右,陆阳来到1#精炼炉高压配电室,发现真空断路器仪表显示带电状态,真空断路器柜柜门及维修门都已打开,顾黄元站在柜边。

触电事故案例处理情况汇报

触电事故案例处理情况汇报

触电事故案例处理情况汇报触电事故案例处理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最近发生的一起触电事故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处理。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该起事故发生在本月初,事故地点位于公司生产车间二楼的电缆线路接线盒处。

事故中,一名工人因触电而受伤,幸运的是未导致生命危险。

据调查得知,事故发生时该工人正在维修一台机器,由于没有切断电源,他触碰到了一个带电的电线,导致触电伤害。

在接到报告后,我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初步的调查,我们发现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同时,我还发现该电缆线路存在设计缺陷,未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止人员意外触电。

另外,部分电线的绝缘层出现磨损和老化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该起事故,我们立即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 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切断了相关电源并进行了紧急维修。

2. 依据公司安全规程,对所有员工进行了一次紧急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电气安全操作规范和事故处理方法等。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醒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针对电缆线路存在的设计缺陷和绝缘层老化问题,我们已经联系专业的电气工程师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整改计划。

计划包括更换设备的电源开关,加强对线路绝缘层的检查与维护,并升级设备的保护装置,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4. 经过对该起事故责任的调查,我们对相关员工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操作不当人员进行了停职处分,以示警示。

同时,我们对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内部检讨,要求他们加强对工作场所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就是我们对该起触电事故案例的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通过该次事故的处理,我们意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并加大对员工安全教育的力度。

希望各位领导能够对我们的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共同营造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谢谢!此致敬礼XXX日期:。

调查报告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一)xx年1月29日,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热电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张家港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1.永兴热电公司成立于xx年4月,住所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注册资本8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屈某某现已离职,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总经理沈某。

5.部门、属地履职情况:(1)作为全市非省调度地方电厂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每年春、冬两季分别对全市电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xx年12月6日,对永兴热电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工作票执行不规范、起重机械管理员及叉车管理员等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锅炉外(内)部检测(验)超期未检等问题,都在随后的检查通报材料中予以指出,要求企业落实整改;(2)永兴热电公司厂区所在为张家港市凤凰镇魏庄村,而企业注册地则为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安庆村于xx年12月28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年前安全管理工作;2月13日,安庆村与永兴热电公司签订xx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承诺书,并同步开展年后复查检查工作。

6.专家意见:尤某某在不具备高压作业资格的情况,冒险实施高压“开关柜”清灰作业;且在开关柜清灰作业过程中,推开母线侧隔板、接触母线侧静触头铜排,最终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加之作业时未穿戴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致遭高压电击导致受伤。

二、事故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死者尤某某,男,26岁,江苏射阳人,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辅工。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1.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资格、未穿戴合格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章作业,擅自实施开关柜清灰作业,并打开母线侧隔板直接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安徽某电厂1024人员触电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

安徽某电厂1024人员触电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

安徽某电厂“10.24”人员触电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2019年10月24日10时13分,某电厂电气高压班在公用6kV开关室内进行6kV01A段母线绝缘套管更换工作,11时10分,一人触电,送医院抢救无效,分死亡。

3212时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火电运营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故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简介该电厂一期工程(#1、2机组2×300MW)1992年底开工,先后于1995年、1996年底建成发电。

二期扩建工程(#3、4机组2×300MW)分别于2006年7月、11月投产。

四台机组于2011年全部完成增容改造,额定出力均增容亿元。

49.5,现总装机容量为330MW1320MW,总投资至二、事故经过10月24日上午,集控运行四值人员接班后按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票号:SWMG-2019-10-47162,工作内容:6kV01A段母线绝缘套管更换)要求布置现场安全措施,将公用6kV开关室内6kV01A段母线由冷备用转检修。

10月24日10时13分,工作票许可人刘某向工作票负责人交代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票开工手续。

该工作票负责人为王某,工作班成员为王某(死者,电气高压班班长)等6人,其中秦怀胜未到工作现场。

10时20分,王某在公用6kV开关室内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风险交底,并布置绝缘套管更换工作任务,提醒注意事项。

王某安排闵某、徐某、刘某进行母线绝缘套管的更换,安排王某某、王某在地面进行工具、备品的传递配合工作。

随后,王某带领闵某、徐某.在6kV01A段的01A-13、01A-14、01A-15间隔柜顶拆上盖板,刘某在01A-13、间隔拆后柜门。

01A-1501A-14、王某某和王某传递完工具和3只绝缘套管后,王某某安排王某进行试验仪器接线。

王某完成接线起身后看到6kV01A段工作电源进线601开关在过道位置,王某某带领王某对601开关本体进行绝缘和耐压试验。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doc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doc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篇一:触电事故报告望东长江公路大桥WDQ-05合同段“7.19”触电事故分析报告时间:XX年7月19日6:30会议地点:项目部会议室参加人员:毛薛东喻佳姚盾郭广涛杨博事故发生时间:XX年7月19日05:00时左右事故地点:拌合站场地一、事故经过7月19日上午,料棚工人接电焊机,断开电闸,而后板房队伍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又把电闸合上,导致在接线的工人发生触电。

二、事故原因料棚工人违反“TN-S”一机一电一箱一闸用电规范,并在切断电源后未及时对临时用电箱门关门上锁,工人疏忽大意,未按临时用电规范操作,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1、料棚队伍工人属电焊工,在对临时用电规范不熟悉情况下进行操作,板房队伍工人疏忽大意,在未明是否有人接线,就私自合闸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罚款50元;2、带班班长属带班领导连带责任,罚款100元;3、工程部现场监管不严,罚款50元;4、安保部安全监督不到位,应对事故负监督不力责任,罚款50元。

四、防范措施1、、安保部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以及电工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定于7月19号晚7点在项目部农民工办公室开展一次临时用电知识培训,提高工人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牢固树立按规定进行操作的安全意识。

2、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现场架设的临电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残绕在钢筋、树木或者脚手架上。

3、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

电缆、电线跨越道路事,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4、各种电气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并关门上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望东长江公路大桥WDQ-05合同段XX年7月19日篇二: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74触电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7·4”触电伤害事故调查报告XX年7月4日10时20分,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运行车间备件库房在按装照明灯线时,发生一起触电伤害事故,造成一名电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一)20XX年1月29日,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热电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张家港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1.永兴热电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住所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注册资本8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屈某某现已离职,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总经理沈某。

2.事故地点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永兴热电公司,10KV 开关室102柜(1#炉送风机高压开关柜)处。

3.伤亡人员情况:尤某某,男,1991年2月出生,江苏射阳人,永兴热电公司电气检修辅工,于20XX年5月申领“低压电工作业”类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书编号T3209241991######,有效期至2022年5月。

4.涉事电气设备情况:永兴热电公司对该开关柜内部编号“102”,系1#炉送风机电机配套开关,额定电压12kv。

该设备为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型号为KYN28A-12Z,柜体长*宽*高为800*1600*2300毫米,由上部的继电器仪表室及母线室、中部的断路器室、下部的电缆室四部分组成部分组成。

当断路器移出,母线侧静触头即被隔板(活门)阻隔,但母线侧静触头仍带电。

本次事故发生在该开关柜中部的断路器手车室内母线侧静触头处。

5.部门、属地履职情况:(1)作为全市非省调度地方电厂行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每年春、冬两季分别对全市电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XX年12月6日,对永兴热电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工作票执行不规范、起重机械管理员及叉车管理员等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锅炉外(内)部检测(验)超期未检等问题,都在随后的检查通报材料中予以指出,要求企业落实整改;(2)永兴热电公司厂区所在为张家港市凤凰镇魏庄村,而企业注册地则为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安庆村于20XX年12月28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年前安全管理工作;2月13日,安庆村与永兴热电公司签订20XX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承诺书,并同步开展年后复查检查工作。

触电亡人事故的调查报告【模板】

触电亡人事故的调查报告【模板】

关于XX镇国贸中心商务区22栋二楼室内装修工地“2016.8.2”触电亡人事故的调查报告2016年8月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在XX镇国贸中心商务区22栋二楼室内装修工地上,XX市思泽冷暖工程有限公司外包安装工刘坤登上带电的金属人字梯(220V护套绝缘线外皮破损,带电金属导体碰及金属人字梯)安装顶部空调通风软管时,因触碰处于地电位的金属钢结构顶架,构成220V电压的电流回路而触电,经送江苏盛泽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16时死亡。

事故发生后,XX市XX区公安局、安监局、XX镇相关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导和调查处置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市XX区人民政府决定由XX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XX镇组成XX镇国贸中心商务区22栋二楼室内装修工地“2016.8.2”触电亡人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副局长王建忠担任组长,同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1、事故单位概况。

(1)XX市思泽冷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银波,住所XX区XX镇绸都锦绣天地16幢-36铺。

经营范围:采取工程设计、施工;制冷设备安装及销售;中央吸尘系统、水处理设备设计、安装;空气净化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苏州项王故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前路,住所XX市XX区XX镇市场中路599号,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餐饮服务;制售中餐、西餐、自助餐、快餐、酒,饮料;餐饮管理咨询;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食品技工技术咨询及转让;餐饮资源整合管理;餐饮文化交流及餐饮产品展览。

2、事故发生时间:2016年8月2日15时30分左右;3、事故发生地点:XX镇国贸中心商务区22栋二楼室内装修工地;4、事故类别:触电;5、事故等级:一般事故;6、伤亡人员情况:死者:刘坤,男,36岁,身份证号码,安徽省XX市谯XX区淝河镇程寺行政村程寺自然村82号;7、小型建筑和装修不在住建部门监管范围,目前处于监管盲区,没有相关部门跟踪监管。

某风场触电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某风场触电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某风场触电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一、事故概述本风场触电事故发生于2024年6月20日,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地点为风机编号为XXXXX的风机的上部,具体位置为XXXXX。

二、事故原因分析根据调查结果,通过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维修不规范:事故发生前,该风场存在维修工作不规范的情况,维修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维修,未正确切断电源,导致事故发生。

2.设备故障:事故发生时,该风机的电气设备存在短路的情况,导致电流异常增大,最终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3.人员疏忽:事故发生时,维修人员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没有注意到电气设备存在故障的迹象。

三、事故处理措施针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我们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整顿风场维修队伍:对风场维修队伍进行全面整顿,严格要求维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工作,切断电源并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

2.强化设备检修:对所有风机的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杜绝类似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

3.加强安全培训:对风场维修人员加强安全培训,加强他们对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解和执行,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四、教训总结本次事故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教训,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和反思:1.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防范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我们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规范维修程序:规范维修程序是保证维修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我们需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操作规程,并确保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加强设备检修:加强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是防范设备故障的有效措施,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设备检修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加强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是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对事故进行反思和总结。

五、预防措施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员工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3篇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3篇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精选3篇(一)调查报告事件概述:在2020年7月5日下午2点左右,发生了一起触电事故。

事故地点位于XX工厂的工作车间,该工厂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工厂。

事故导致一名工人受伤,其它人员无恙。

调查过程:1. 调查人员首先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受伤工人的工作位置附近有一台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

该设备的外部线路没有明显损坏迹象。

2. 接着,调查人员对该设备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发现设备的内部接线存在问题。

具体来说,设备的一个电线接头没有正确连接,导致电流无法正常通过。

3. 调查人员与事故现场的其他工人进行了访谈。

其中一些人证实,受伤工人在事故发生前曾报告过设备有电流问题,但该问题并未得到及时解决。

4. 调查人员进一步调查了工厂的安全制度和操作流程。

发现工厂未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并缺乏相关的安全培训。

调查结论:根据调查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该触电事故是由设备内部接线问题导致的。

设备未及时处理的电流问题导致了漏电,进而造成了工人触电受伤。

2. 事故发生后,工人报告了设备问题,但未得到及时解决。

工厂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不够及时,且缺乏相关的安全培训,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建议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以下建议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1. 工厂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工厂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员工如何正确使用设备和处理设备问题。

3. 工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员工培训、隐患排查等环节,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这份调查报告总结了触电事故的调查过程和结果,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措施。

以上建议的实施将有助于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精选3篇(二)触电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如下:1. 自身安全优先:在发生触电事故时,首先应确保自身的安全。

切勿直接接触触电者,避免触电事故蔓延。

2. 切断电源:如果触电者处于带电状态,应立即切断电源,可以通过掐断电源开关或者熔断器来断电。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诸暨市东白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27”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5月27日,诸暨市东白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诸暨市江藻镇墨二村110千伏姚江变墨城线改造工程架线施工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6月23日,接到诸暨市东白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事故报告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相关规定,受诸暨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供电局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展开全面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诸暨市东白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96号,法定代表人翁国雄,实际负责人张刚平,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肆仟两百捌拾万元。

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9日,主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普通货物运输,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供配电设备运行维护、电力抢修、计量装接、抄表收费服务等。

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安徽龙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郭河镇产业园86号,法定代表人汪宗龙,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主要经营送变电工程施工,防腐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等。

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诸暨市东白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与安徽龙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安全协议(线路),将诸暨市江藻镇110千伏姚江变墨城线改造工程劳务分包给安徽龙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明确诸暨市东白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劳务作业前,组织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指导,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等。

二、事故经过因架线施工跨过10千伏墨三村支线以及0.4千伏墨二村变低压线路,需做停电处理。

“6.23”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6.23”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6.23”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6.23”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__ 年 6 月 23 日 14 时左右,在 __ 区 __ 镇灵岩南路 410 弄海阳新村,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__ 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21]12号)的要求,新区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新区监察局、新区总工会、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__ 市公安局浦东分局、__ 镇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__ 镇思浦等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承发包情况 __ 镇思浦等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为 ____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 开发公司”),总包施工单位为 ____ 区 __ 桥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桥路公司”);施工脚手架搭拆专业分包单位为 ____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建筑公司”);监理单位为 __ 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咨询公司”)。

灵岩南路 410 弄海阳新村综合整治项目是 __ 镇思浦等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其中之一。

海阳新村物业管理公司是 __ 三杨物业公司(以下简称“三杨物业公司”)。

(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__ 桥路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25 日,注册地址:__ 区 __ 镇 __ 路 868号,法定代表人:沈文良,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等。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沪)JZ 安许证字{2021}011577-01。

2.__ 建筑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21 日,注册地址:浦东 __ 路 234 号,法定代表人:闵正根,经营范围: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等。

虎门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虎门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虎门镇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虎门镇“9.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9月2日15时10分左右,位于虎门镇路东社区虎门吉富电子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损失约人民币28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虎门镇副镇长任组长,镇安监、公安、监察、人力资源、社保、工会、供电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的虎门镇“9.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证人证言、调查取证,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分析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情况邓长和(死者),男,汉族,出生日期:1956年2月16日,61岁,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广西全州县文桥镇长坪村委西岭脚村02-2号,为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员工。

(二)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和邓长和关系的基本情况甲方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于2012年12月31日和乙方邓长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从2012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甲方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安排乙方邓长和在该工厂注塑部从事工作;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甲方以计时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二、事故发生经过2017年9月2日15时10分左右,东莞市虎门吉富电子厂一楼注塑机车间,加料工人邓长和(男,身份证号)和现场工人王素梅(女,身份证号)正在给一台立式注塑机加料,正常加料应该采用专用加料架上下加料,但是加料工人邓长和为了图省事,直接从立式注塑机相邻停用的卧式注塑机工作台爬上去,右脚站在停用注塑机工作台上面,左脚站在立式注塑机工作台上面,双手拿着塑料的袋子,往料斗里倒料。

南京龙超金属制造2020年1月2日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1)

南京龙超金属制造2020年1月2日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1)

南京龙超金属制造2020年1月2日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1月2日11时40分许,在湖熟街道波光路26号南京龙超金属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3万元人民币。

根据《安全生产法》、《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68号)的有关规定,受江宁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区监委、公安分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并邀请区检察院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共同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和参阅专家技术鉴定报告后,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和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1月2日8时许,南京龙超金属制造科技有限公司1号厂房内铸造车间熔炼区重力浇铸机两名操作工邰德春和邰顺高进入岗位对浇铸机进行浇铸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8时10分许,操作工邰德春进行重力浇铸机模具清理时,发现重力浇铸机左侧电气控制柜引出置于地面的两根模具导热棒其中一根导热棒电源接线从接头处包扎的绝缘胶带中断开。

便告知在身边的操作工邰顺高,于是邰顺高立即前往车间南侧机修班组通知机修人员来维修,到达机修班组发现只有机修辅助工朱宗成在场,经与朱宗成交待重力浇铸机模具导热棒电源接线断开问题后,朱宗成便跟随邰顺高返回重力浇铸区岗位,两人来到重力浇铸区左侧电气控制柜后,朱宗成便对重力浇铸机左侧电气控制柜两根模具导热棒电源接线进行检查时,左手直接触碰到模具导热管从电气控制柜(电气柜动力电源为380V)引出的电源接线带电裸露接头部位,朱宗成随即触电倒地致电击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朱宗成触电倒地后,身旁的邰顺高赶紧叫喊周边的工人,随后周边的4名工人赶来就立即对朱宗成进行人工呼吸、按压胸部等现场急救,同时厂长孙健拨打了120电话,约15分钟后120急救医生赶来现场将朱宗成送去江宁高新园逸夫医院抢救,于当日14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触电事故自查报告

触电事故自查报告

触电事故自查报告一、事故背景本次触电事故发生于2022年5月15日,地点为我公司总部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事故涉及员工张三,职务为会议主持人。

在会议期间,因不慎接触带电设备,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二、事故经过1. 事故发生前当天上午9点,张三按照日常工作安排主持了公司一场重要会议。

会议开始前,他未意识到会议室内的电器设备可能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2. 事故发生时在会议过程中,张三需要使用投影仪展示演讲内容。

他随手触碰了一个未揭示的电源开关,机器发出刺耳的声音并将张三触电。

3. 事故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会议室内其他员工立刻意识到事态严重,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将张三从带电区域移开。

公司内科技部门人员也尽快赶到现场,切断电源并对张三进行急救处理。

三、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意识不强张三在会议开始前未充分认识到电器设备的安全风险,没有对会议室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设备可安全使用。

2. 设备未按要求使用在遇到电器故障时,张三没有采取正确操作措施,而是违反规定继续接触设备,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教训及改进措施1. 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公司将制定并实施员工安全意识培训计划,提高员工对电器安全的认知,确保他们具备正确的事故应急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设备检查与维护公司内部将建立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办公区域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安装安全保护设施公司将对会议室及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安装合适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漏电保护器、可靠的接地设施等,以提升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五、事故应急预案1. 健全应急预案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触电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和行动流程,确保员工在关键时刻能够快速、准确地做出反应。

2. 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公司将建立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员工对任何触电事故进行事后报告,以便公司及时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结论经过对本次触电事故的分析与总结,公司认识到安全意识对于预防事故的重要性。

某风场触电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某风场触电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某风场触电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一)事故经过2021年5月20日某公司后新秋风电场一值值长孙某某、运检员田某某开具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开展#13风机箱变防火专项检查、卫生清理工作。

14时35分到达现场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孙某某向田某某交代了本次检查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田某某打开箱变门后,围绕箱变进行防火检查,突然听到孙某某某叫声,田某某迅速从箱变侧面转到箱变正面,发现孙某某蜷缩靠在箱变高压侧柜门上,尚有意识,初步判断为触电(根据孙某某体检报告和地方政府调查组调查了解,孙某某一直有低血压,经常发生头晕等现象,判断孙某某在监护过程中因突发头晕、晕厥导致跌倒,误抓高压电缆,致使高压电缆快插式肘型电缆插头带负荷脱开发生触电),田某某立即打电话通知二值值长韩某某停#5集电线路(停#13风机箱变电源),14时42分#5集电线路停电。

14时42分韩某某通知场长徐某,拨打120急救电话。

14时57分,后新秋镇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急救,随后将孙某某送往彰武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16时00分左右孙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身体意外失稳,误抓高压电缆,致使高压电缆快插式肘型电缆插头带负荷脱开,弧光放电,触电身亡。

2.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现场设备和环境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够,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具,作业过程中未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三)违章违规1.未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危险点分析不全面、预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对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辨识不足,自我防护措施不到位。

2.箱变设备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该型号箱变高压侧箱门未配置五防功能锁,柜内三相高压电缆及插接头未装设防触电隔离设施,箱变台阶设计窄短,存在装置性违章。

(四)整改措施1.强化反违章管理。

制定印发《风电(光伏)企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明确“严禁在同一项工作中同时担任运行和检修角色”。

2.狠抓“两票”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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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2118011江苏恒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5.21”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5月21日,江苏恒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青阳1801低压维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接报事故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5月22日,江阴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安监局、公安局、监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江苏恒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2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开始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6月12日,经市领导同意,无锡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市总工会、江阴市公安局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

根据事故调查工作需要,调查组先后三次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聘请了3名专家对事故直接原因进行了技术分析。

同时提请市政府同意了对事故调查报告延期提交的申请。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应防范措施。

现事故调查工作已经结束,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事故相关单位及工程概况(一)建设单位概况工程建设单位是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阴市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江阴供电公司”),根据农村电网建设管理工作实际,2018年1月,江阴供电公司与下属二级独立法人单位江阴市华明农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农电公司”)签订《农电业务委托协议书》,约定由华明农电公司负责江阴地区农村电网的建设、管理、维修、运营等业务。

(二)施工单位概况江苏恒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春公司”),经营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五级,……,送变电工程,电力等。

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三)工程概况2018年无锡江阴低压维修项目包2(第一批项目)位于江阴市,工程编号:无锡江阴华士1801低压维修工程~无锡青阳顾山1801低压维修工程,工程规模:涉及79个台区改造,投资总金额1620.67万元。

工程范围:无锡江阴华士、璜土、南闸、青阳1801低压维修工程,共分为四个大项79个小项,至事故发生已完成68个小项的施工任务,其余11个小项的施工任务也已基本完成,仅剩下少许收尾工作。

2017年12月22日,江阴供电公司与恒春公司签订了《2018年无锡江阴低压维修项目包2(第一批项目)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计划工期自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5月31日,计划总工期:130日,工程总价为9030930.43元,根据《农电业务委托协议书》的约定,由华明农电公司代表建设单位具体负责该工程实施管理。

2018年2月,施工单位恒春公司明确了由公司副总经理姚文伟(不具项目负责人资格)负责公司江阴地区农电改造工程的施工管理,并组建了《2018年无锡江阴低压维修项目包2(第一批项目)》施工项目部(以下简称“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周兰芳(持二级建造师证书,因其于3月30日分娩产女,3月份以来项目施工由姚文伟直接负责管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缪永锋,安全员姚建洪(持安全生产C类人员考核证书)。

事发项目位于江阴青阳顾介桥,由恒春公司青阳项目第四班组负责施工(班组负责人潘云)。

第四班组下属曹东银(具江阴供电公司电力施工工作负责人资格)施工小组,小组成员有曹发(事故中死亡)、曹连龙、魏守聪、曹东山、曹海荣。

二、华明农电公司开展对事发项目安全管理情况2018年3月1日,华明农电公司成立了2018年无锡江阴低压维修项目包2(第一批项目)业主项目部,公司副总经理高正宁担任项目部经理,公司综合管控中心副主任陈金刚担任项目部副经理。

根据《江阴市供电公司业务外包队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业主项目部审核了参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资质和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并根据恒春公司上报的施工作业人员名单分批进行了上岗前的安规培训和考试,期间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姚文伟、缪永锋、姚建洪进行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中明确了在400V线路改造搭接时,原则上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线路停电)才能上杆作业,第二种工作票(线路不停电)的工作不得上杆作业。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4月10日,恒春公司副总经理兼2018年无锡江阴低压维修项目包2(第一批项目)负责人姚文伟安排8个施工班组开始进入青阳、南闸、华士、璜土等施工现场进行农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018年5月18日,曹东银小组收到了恒春公司签发的5月21日10KV 闵普线顾家桥变沿、接户线的低压第二种工作票,并由工作负责人曹东银签收。

5月19日,第四班组长潘云带领班组其他作业人员进入青阳镇闵家场新村西南400米处的10KV顾家桥作业,施工现场为两排东西走向的民房,该班组先是在两排民房之间靠东侧的地方将一根老旧的水泥电杆拆除,在位于老电杆北侧2米远的地方新竖了一根8米高的钢管式电线杆,将原有的铝芯电线连接至农户家中。

因随后的工程改造需要将铝芯电线更换成铜芯电线,电杆上3根铝芯相线和1根铝芯零线搭接处未进行绝缘包扎,呈裸露状态。

2018年5月21日上午7时许,根据潘云的安排,曹东银带领曹东山、曹连龙、曹海荣、曹发(死者)、魏守聪五名作业人员来到青阳镇闵家场新村西南400米处施工工地,进行村民进户线(不上杆搭接)、沿户线更换以及电表安装作业。

当日17时许,天气转阴,下起小雨,曹东银小组完成了当天的作业任务,并在现场召开了收工会,将收工会视频上传给了陈金刚。

这时有一户村民反映家中没电,要求供电。

曹发就沿着电线杆的爬梯上至电线杆顶部,在检查电线杆进户线的搭接情况时,因右手虎口接触杆上电线不慎触电。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地面监护的曹东银发现曹发触电后,立即爬上电线杆与其他工人一起将曹发救至地面。

曹发被救至地面后,曹东银和其他作业人员立即对他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旁边的村民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120急救车到场后,医护人员将曹发送青阳医院进行救治。

当日17时50分,曹发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时电线杆顶端有四根电缆线(三相四线),处于通电状态,相间电压400伏。

曹发上爬钢管式电杆时,未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死者情况:曹发,男,26岁。

该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

五、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在存在漏电或爬电危险的场所,未按照带电作业相关规定,手握电缆作业时,手与裸露的带电导体的距离不符合带电作业的安全距离要求,雨水瞬间导电,造成触电。

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详见《关于江苏恒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21”触电事故原因分析报告》(二)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作业人员曹发未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上杆带电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曹东银未认真履行安全监护职责,未及时制止曹发在未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上杆带电作业的违章行为。

这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恒春公司事发施工项目部未依法开展对曹东银小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教育和督促曹发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并向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造成曹发安全作业意识和能力不足。

这也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江苏恒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力,一是擅自变更不具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二是未依法开展对施工项目部曹东银小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三是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曹发违章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这是导致本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苏恒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21”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者的认定及处理建议按照相关规定,现将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如下:(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1.曹东银,施工小组长,现场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小组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存在问题及责任认定:现场监护不力,未及时制止小组作业人员曹发在未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上杆作业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姚文伟,恒春公司副总经理,施工项目部实际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管理。

存在问题及责任认定:未组织开展对曹东银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督促检查潘云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安排曹东银班组进行电力作业,对曹东银班组作业人员曹发违章作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龚春波,江苏恒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排不具项目负责人资格的人员负责项目管理;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开展不到位、施工项目部安排未经岗前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建议按照恒春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的人员潘云,恒春公司施工班组长,负责班组作业管理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未组织对曹东银小组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曹发违章作业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恒春公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四)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江苏恒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力,一是安排不具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二是未依法开展对施工项目部曹东银小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三是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同时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曹发违章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议1.江苏恒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公司各级各类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巡查,严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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