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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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

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理标本采集、运送、接收、取材、保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病理标本运送流程,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等级医院评审及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病理标本包括手术前活检、手术中取样冰冻组织、手术后切除组织以及穿刺、脱落细胞学标本。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

第二章病理标本采集第四条采取标本时,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勿自行剖取,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必须剖取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取前后情况。

临床科室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第五条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第六条冰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得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第七条痰液细胞学检查的标本必须新鲜,从呼吸道深部咯出。

咯痰前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第八条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应保持标本新鲜、及时送检。

第九条宫颈刮/涂片及穿刺液应及时做成涂片送检。

第三章送检病理申请第十条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并由申请医师签名确认。

痰液细胞学检查、体液细胞学检查、涂片检查的申请单填写参照病理检查申请单的要求,并在“标本来源”一项中注明标本的类别:“痰”、“胸水”、“涂片”等。

第十一条凡需行术中冰冻病理检查者,临床医师应在手术前一天通知病理科,并与患者(或家属)签订《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知情同意书》。

第十二条冰冻标本申请单除填写病人一般情况外,还应填写影像学、同位素及腔镜检查等相关结果,并注明手术部位,重点部位应做标记或加以说明,同时注明手术科室医师所在的手术间及手术医师、巡回护士电话,以便病理科与手术医师取得联系。

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

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

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1、目的保证标本采集到贮存过程符合本实验室检测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标本质量。

2、适用范围本站血液检测标本、检测留样标本及临床送检标本。

3、职责采血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标本的采集、送检、运送和交接;血库工作人员负责血液检测样本的临时接收和暂存;检验人员负责标本的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办公室负责组织检验科业务人员对标本采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4、作业步骤4.1样本采集要求:4.1.1:知情同意:标本采集应征得献血者知情同意,内容包括:告知采集(留取)标本量,以及用途(仅用于本站血液检测)。

4.1.2:采集:a.初筛检测样本:采集前严格核对献血者和登记表,抽取1-2ml 的献血者血液于含饱和EDTA-Na2 /K2抗凝剂50ul的普通塑料试管中或含有抗凝剂的真空管中。

贴好与献血者登记表一致的献血序列码。

b.献血后血液检测样本:运送前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包装材料应满足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温、易于消毒处理的要求。

采集的血液标本由采血人负责臵于试管架上。

扬中、句容采储血点采集的标本应水平放臵于专用标本运输箱中并附加适当冰块冷藏运输,血液样本运输过程中保持在2-10℃,运输2小时以上应记录标本运输箱内温度。

运输过程中应防颠簸,防止试管溶血,妥善保管,以防标本被污染,或污染其它样品、物品,一旦破损,立即消毒,并报告分管领导。

4.3交接要求:(1)血液检测样本:a.接收质量要求:样本采集量3-5ml;标识清晰、粘贴规范;标本信息与交接单完全对应;离心后无溶血、重度脂肪。

b.核对检查内容:句容和扬中样本送达后,由接收人员检查样本起运时间,记录接收时间,运输时间超过2小时记录接收时温度,箱内温度应不高于10℃。

当天不检测的标本由采集部门送至供血处核对标本数量,检查标本质量并登记签字,贮存在待检标本暂存区,再由供血处集中后与检验科进行标本交接。

医院病理标本采集与处理

医院病理标本采集与处理

制定本规章与流程的目的是明确病理标本采集、固定、运送、保存的方法和工作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2.1 细胞学涂片、冰冻切片、石蜡切片、免疫组化、电镜切片及各种份子检测均是由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制作的,有质量要求与完成时限。

2.2 有细胞学标本采集的相关规范。

2.3 对细胞学筛查与细胞学诊断有相关的制度与流程。

2.4 有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及标本交接的相关规定与程序。

2.5 有不合格标本处理的制度与程序。

无4.1 病理科检查项目4.1.1 细胞学检查:包括痰、尿、胸水、腹水、胃液、 EBUS、乳头溢液及肿物穿刺涂片的细胞学检查。

(注:宫颈细胞学涂片送妇科细胞室,骨髓涂片送血液科形态室。

)4.1.2 组织标本检查:各器官病变组织活检标本,手术切除标本的病理组织学检查。

4.1.3 冰冻检查:手术中各器官病变快速冰冻检查。

4.1.4 尸体解剖:包括成人及婴幼儿、引产胎儿及死产新生儿尸体解剖。

4.2 标本的采集与保存4.2.1 采集要求4.2.1.1 痰:晨起刷牙漱口后第二口痰,不可有唾液、鼻涕混入。

血痰可例外。

4.2.1.2 尿:应为新鲜刚排出者,不能留置过久,并应注明是否为导尿。

4.2.1.3 胸水、腹水:抽取后送检 100ml-200ml 即可。

4.2.1.4 胃液:应先将空腹胃液抽净,再由皮管内注入生理盐水200ml,反复冲洗并变换体位,再尽量抽取送检。

或者用专用胃液冲洗器。

4.2.1.5 EBUS:由胸外科医师抽取组织后立刻涂片固定后送检。

4.2.1.6 乳头溢液及穿刺标本:由临床医师取得组织后立刻涂片固定后送检。

4.2.1.7 如为少许液体:可由临床医师自行涂片立刻固定后送检。

4.2.1.8 常规组织学标本:根据临床及手术所见。

4.2.1.9 冰冻标本:标本不得为直径1mm 以下的穿刺标本;标本不得为结石及骨样质地硬组织;标本不宜过小、过少。

4.2.1.10 尸检标本:需在死亡后72 小时之内完成,如为引产胎儿或者死产新生儿,即将送达病理科。

标本采集、运送、保存程序

标本采集、运送、保存程序

标本采集、运送、保存成序1.目的规范标本采集程序,保证实验室检测前标本质量。

2. 范围微生物标本。

3. 职责3.1 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指导病人如何正确留取标本。

3.2 标本运输人员负责收取标本和运输标本至微生物室。

4. 程序4.1 采集标本前,采样人员根据检验申请单检验项目的要求,确认采样计划并进行适当的准备工作,包括核对遗嘱、打印条形码、选择合适的标本容器、粘贴条形码及指导病人做好采样前的准备工作等。

4.2 认真核对病人、标本容器和检验申请单是否一致,严防差错。

4.3 标本送到微生物室,标本运输人员必须与微生物室标本接收人员对标本进行核收登记并签名4.4 所有标本必须记录采样时间并立即送检,一般不得超过2h.5 采集方法5.1 血液及骨髓5.1.1 血液5.1.1.1采血时间:①在抗菌药物治疗前;②尽可能在患者寒战开始时、发热高峰前30-60分钟内采血;③如患者已经应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应在下一次用药之前采血培养;④同时或短时间内完成几套血培养采集,除非怀疑存在持续性菌血症时(如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1-2小时从不同部位采集3套标本)5.1.1.2采血量:成人一次采血5~10ml,儿童2~5 ml婴幼儿为1~2ml。

(附注:儿童的采血量不能超过其总血容量的1%)。

5.1.1.3采血方法:①成年病人,推荐同时在不同部位采集2~3套(每套包括一瓶需氧瓶、一瓶厌氧瓶);对于感染性心内膜炎和真菌血症则应多次采集;对于婴幼儿病人,推荐同时在不同部位采集2~3瓶。

因为儿童患者很少见厌氧菌感染,因此推荐仅使用需氧瓶而不常规推荐同时做厌氧培养。

②采血量充足时,应先注入厌氧瓶,后注入需氧瓶;采血量不足时,应先注入需氧瓶,后注入厌氧瓶。

5.1.2 骨髓标本用骨髓穿刺针从髂骨采集。

5.1.3 标本保存:采集标本后立即送到实验室,不能及时送检可置于室温,切勿放入冰箱。

冬季血培养瓶在送检过程中应采取一定的保暖措施。

5.2 脑脊液标本:由临床医师以无菌要求做腰椎穿刺,抽取脑脊液2~3ml,盛于无菌容器中送检。

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

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

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1、目的保证标本采集到贮存过程符合本实验室检测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标本质量。

2、适用范围本站血液检测标本、检测留样标本与临床送检标本。

3、职责采血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标本的采集、送检、运送和交接;血库工作人员负责血液检测样本的临时接收和暂存;检验人员负责标本的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办公室负责组织检验科业务人员对标本采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4、作业步骤4.1样本采集要求:4.1.1:知情同意:标本采集应征得献血者知情同意,内容包括:告知采集(留取)标本量,以与用途(仅用于本站血液检测)。

4.1.2:采集:a.初筛检测样本:采集前严格核对献血者和登记表,抽取1-2ml 的献血者血液于含饱和EDTA-Na2 /K2抗凝剂50ul的普通塑料试管中或含有抗凝剂的真空管中。

贴好与献血者登记表一致的献血序列码。

b.献血后血液检测样本:(1)留取要求:献血者献血后采集人员从血袋/留样袋中留取双份血样用于实验室的一检和二检,两支血样试管,一支为含分离胶的促凝真空管(黄盖),应先留取(不能混入血袋中保养液),另一支为EDTAK2抗凝真空管(紫盖),每支试管留取3-5ml血液,留取后立即轻轻上下颠倒至少3次与抗凝剂/促凝剂充分混匀,贴上与献血登记表、血袋标识条码一致校验码为07的献血序列码。

(2)序列码粘贴要求:序列码粘贴不歪斜、无褶皱,沿负压管盖下竖直粘贴,血型标识向上,条码清晰;(3)校对要求:一次只对一袋血液和同源样本进行贴签留样;所留标本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并经过Spring采血管理模块对采血袋、登记表和标本管三个序列号一致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

(4)临时储存:血液标本留取结束后与时放在2-10℃环境中保存。

c.临床送检标本要求:(1)疑难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使用一次性真空采血管采集受检者血样6-10ml,一支EDTA-K2抗凝,另一支未抗凝,每支3-5ml。

标本采集及运送制度

标本采集及运送制度

标本采集及运送制度〔一〕、各种标本采集:1、血液标本的采集依据化验单,认真核对患者身份。

釆血尽可能在上午7—9 点间进展。

病人采血前应禁食12 小时,以保证各类物质检验结果的恒定。

静脉采血时,除卧床病人,采血时一般取坐位,成人多用肘前静脉,肥胖者可用腕背静脉,婴幼儿常用颈静脉,偶用前肉静脉。

采血者要戴口罩,帽子,手套。

做到一人一巾一针一管,防止交义污染。

用一次性采血针由静脉采血,穿刺成功后应马上松开止血带,使用止血带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分钟。

正在静脉输液者应停顿输液三分钟,从未输液的另一侧或输液部位以下的部位采血。

消毒时,用络合碘拭子以静脉穿刺点为中心向外环状擦拭,消毒范围的直径至少为lcm。

需要全血或血浆,应将血液注入含有适当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内,马上轻轻充分混匀。

需要血清标本,则直接将血液注入真空采血管内,待其凝固后分别血清。

2、尿液标本的采集一般以早晨第一次尿液作试验,其结果较为恒定牢靠。

采集时应避开月经血、及其他分泌物混入,容器务必清洁,必要时加防腐剂。

中段尿、导管尿等特别尿样的釆集一般III 医护人员行相关操作留取标本。

尿液标本应准时送检并在采集后2 小时内完成检验。

3、粪便标本采集宜颖,不行混有尿液,一般取指头大小,并取有病理成份的局部〔如脓血、粘液〕送检,外观无特别的从外表、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放于不吸水一次性干净专用盒内,检查阿米巴时应马上送检,并留意保温。

4、脑脊液标本的采集脑脊液一般由腰椎穿刺术取得,格外必要时也可由小脑髓池或脑室穿刺,收集于三支无菌管内,马上送检。

避开放置过久形成凝块、细胞破坏、葡萄糖分解、细菌溶解或死亡。

5>阴道分泌物标本的采集一般山妇科医师采集。

采集阴道分泌物标本前24 小时应避开性生活、盆浴。

应于各种治疗、检查前采集标本,避开阴道冲洗或上药,被检者在采样前2 小时不能排尿。

患者取膀胱截石位。

用阴道扩张器暴露宫颈,采样前,用棉拭子将宫颈口过多的分泌物轻轻搽拭干净。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和处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进行临床检验的基础工作,是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检验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检验标本采集1.1 采集标本应遵循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防止交叉感染。

1.2 采集标本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确保采集的标本与患者相符。

1.3 采集标本后,应及时送检,避免标本存放时间过长,影响检验结果。

1.4 采集特殊标本(如骨髓穿刺、胸水、腹水等)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验标本储存2.1 标本储存应遵循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选择适宜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2.2 血液标本应采用专用容器,避免剧烈震荡,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2.3 细胞培养标本应放入二氧化碳培养箱,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气体环境。

2.4 冰箱内储存的标本,应定期检查,确保冰箱温度恒定,避免标本变质。

三、检验标本运输3.1 标本运输应遵循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如冷链、常温等)。

3.2 采用冷链运输的标本,应使用专用冷链设备,确保标本在适宜的温度下运输。

3.3 长途运输标本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防止标本温度过高或过低。

3.4 标本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荡、撞击,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四、检验标本交接4.1 标本交接应由专门负责人员完成,确保标本安全、及时送达实验室。

4.2 交接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标本种类、数量等内容,确保无误。

4.3 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留存备查。

五、检验标本处理5.1 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立即进行编号、登记,并根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选择适宜的处理方法。

5.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标本处理,防止交叉污染。

5.3 处理后的标本,应放入相应的检测仪器或设备中,进行检验。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及标本交接的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及标本交接的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及标本交接规定与程序一、目的规范标本的采集和送检,保证送检标本的质量,从而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为病人的诊断及治疗提供正确指导。

二、适用范围组织学、细胞学标本的采集、固定、包装运输,申请单填写。

三、工作流程(一)组织活检标本1、申请单填写:根据检测要求详细填写申请单各项内容,特别要填写有意义的阳性体征、影像学检查及其它检验结果,以前做过病理学检查(包括细胞学和组织学)的,应填写检查结果。

妇科标本应填写月经史、妊娠史。

字迹应清晰可辨。

2、申请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要提前一天与病理科预约,将申请单送达病理科(申请单上注明手术的大概时间),患者或患者家属要与病理科填写《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知情同意书》;如手术取消或手术时间变动,有关科室要及时通知病理科,手术中确需临时送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者,手术主刀医师要及时与病理科联系,并及时将申请单送达病理科并让家属补签《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知情同意书》。

3、标本获取(1)组织标本获取①对于病理诊断来说,组织越多,诊断成功率越高,因此临床医师在切取组织时,在病人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多取组织。

②取材时应尽量获取未坏死组织,较大肿瘤中央区域常常坏死,做穿刺时应避开坏死区域。

③取材尽量避免过度挤压组织或高温烧灼。

④肿瘤切除标本应标记标本的方位,并在申请单中记录清楚,以便在发报告时报告各切缘情况,建议对下述标本进行方位标记。

A.带皮肤的肿瘤在标本的十二点位用缝线标记。

B.不带皮肤的软组织肿瘤、乳腺肿瘤、甲状腺肿瘤切除标本分别在十二点位和前面用长度明显不同的缝线标记。

C.宫颈环切(leep术)标本在12点位用缝线标记;D.肠管切除标本于近断端用缝线标记E.肾切除标本分别用长度明显不同的缝线标记输尿管与肾血管切缘。

F.膀胱切除标本分别用长度明显不同的缝线标记左、右输尿管及尿道切缘。

G.子宫全切、次全切标本可在子宫前壁用缝线标记或沿前壁切开暴露内膜。

标本采集 送达 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 送达 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病理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1、凡手术切除或抽取、钳取、刮取自人体的组织、细胞等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的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不得随意丢弃、切开、私自留取或仅部分送检标本;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征得病理科的同意,在病理医师的指导下切开或留取组织;2、标本采集时要注意尽量减少烧灼,以免影响诊断;3、标本切除后应立即固定,标本离体到固定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除有特殊要求外,标本必须使用足量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3-5倍;4、对标本较小、难以制作切片或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如标本干涸、严重自溶或腐败者),应与送检医师及时联系说明情况;对于一份标本分送两家或以上医院病理科者,应拒绝接收;5、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按操作规程及时剖开,充分固定,时间应大于6小时(或过夜),第二天取材;6、住院病人的标本由科室安排专人送检,门诊病人的标本由病人或其家属送到病理科;7、有标本采集时间、标本送达病理科时间、标本固定时间(时间精确到分钟);8、需要做冰冻切片检查的需提前预约,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等候;9、冰冻切片检查的标本切取后应保持新鲜,不要加任何液体,立即送到病理科,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10、标本送检时应和填写详细的病理申请单一起送到病理科,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本,但需要在限定的时间内(24小时)补充书面病理申请单,否则不出具书面病例报告;11、建立标本核对、送检交接登记和互签字制度,以保证标本的可追溯性;12、标本和申请单应有两套各自独立的标记,接收标本、取材时实行“双核对”。

病理科标本核对和交接制度病理科登记人员在接收标本时,必须仔细检查送检标本和申请单上所填写的内容,与送检人员一起严格核查,合格后才可签收;并根据标本的类型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1血标本采集人员要求:采集交叉配血、血型血样的护士必须具有有资质并接受过相关的血标本采集的培训,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采集血标本时要求: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并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资料仔细核对。

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2血标本的要求:2. 1 ABO及RhD血型鉴定试验血标本推荐用EDTA·K2抗凝,血量不少于2m1;交叉配血、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血标本推荐用白盖不含抗凝剂管,血量至少5ml。

2. 2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送检2管,1管抗凝(推荐EDTA·K2抗凝,另1管不抗凝,血量依照2.1要求。

)2. 4交叉配血标本采集要求,凡患者上次输注过血制品,再次输血仍须重新抽取交叉配血血标本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

3受血者血标本采集3. 1血标本采集前的核对3.11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

3.12采血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

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3.2血标本的采集3.21《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条码”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3.22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3.23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血样品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样品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血样品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1. 采集流程1.1 采集前准备1.1.1 确保采集设备和消毒物品的充分准备。

1.1.2 根据采集目的选择适当的采集器具(如针筒、采集管等)。

1.1.3 对采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了解采集流程和操作规范。

1.1.4 确定采集点和采集时间,并进行相应安排。

1.2 采集过程1.2.1 患者个人信息确认: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1.2.2 采集部位准备:选择适当的采集部位,并进行消毒。

1.2.3 采集操作:按照标准操作规范进行采集,并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1.2.4 采集完成后,对采集区域进行处理和消毒。

1.3 采集后处理1.3.1 将采集的血样转移到相应的中,并进行标识。

1.3.2 根据采集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表格,包括患者信息、采集时间等。

1.3.3 将血样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或实验室。

2. 运送和交接管理2.1 运送前准备2.1.1 确保运送的完好,无漏洞和破损。

2.1.2 确保运送内放置吸收性材料,以防止血样泄漏。

2.1.3 根据运送距离和时间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血样的质量和完整性。

2.2 运送操作2.2.1 确保血样的完整性和标识的准确性。

2.2.2 遵循相关运送和安全规定,确保血样的安全和机密性。

2.2.3 监控运送温度和条件,确保血样的稳定性。

2.3 交接管理2.3.1 确保接收人员的身份和权限,以防止血样被他人篡改或盗用。

2.3.2 核对血样数量和标识,确保血样的准确性。

2.3.3 确保血样接收和处理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3. 相关制度和流程的执行和监督3.1 相关制度的建立和修订3.1.1 建立血样采集、运送和交接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3.1.2 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实际工作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相关流程的培训和宣传3.2.1 对采集人员、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熟悉流程和操作规范。

3.2.2 定期进行相关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对制度和流程的重视和遵守程度。

4.16.6.3病理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的相关规定与程序

4.16.6.3病理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的相关规定与程序

4.16.6.3病理标本采集、送达。

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的相关规定与程序病理标本采集、送检制度(一)病理标本采集、送检制度1. 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请勿自行剖开,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必须剖开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开前后情况。

临床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在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2. 检材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

3. 送检科室应建立送检标本登记本,每次送检标本应由病理科人员签收,以避免丢失标本。

4. 标本切取、固定后应尽快送往病理科,以便于及时取材、制片和诊断,及时发出病理报告。

5、记录好标本采集时间(时间精确到分钟)。

除特别要求外,标本需用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

(二)填写送检病理申请单:1. 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并由申请医师签字确认,以便诊断时参阅和存档保留。

2. 为加强收费管理,请填清送检单位,科室,住院号,病床号等。

3. 请在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及医嘱号,贴在送检标本容器上,便于核对并避免发生错号。

4. 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5. 病理医师在取材时,遇送检标本与临床医师填写的申请单有疑问邀请临床医师解疑时,临床医师最好应邀到场。

6. 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学诊断负责。

7. 病理科不接待病人或病人亲属自行到病理科查看手术切除标本,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8. 临床医师对病理报告有疑问时应及时与病理科医师取得联系,因为病理标本在病理报告发出后要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保留。

以上事项请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以利于及时、准确发出病理告,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的差错,应由送检科室及有关人员负责。

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要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四)细胞学检查1.细胞学检查指主要是通过人体病变部位脱落、刮取及穿刺抽取的细胞形态和性质的观察,对某些疾病进行诊断。

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

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管理制度与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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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知晓率100%的20条要求

《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知晓率100%的20条要求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知晓率100%的20条要求答:(1)开展全员应急培训和演练,员工相关应急预案与流程的知晓率达到100%。

(2)有职业暴露的应急预案,处置流程明确,相关人员对职业防护和职业暴露处置知晓率100%。

(3)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考核合格率100%。

(4)传染病处置流程知晓率100%。

(5)实验室建立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有化学危险品溢出与暴露的应急预案,相关人员对制度和预案的知晓率100%。

(6)有病理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时间精确到分钟)及标本交接的相关规定与程序,标本交接制度与流程相关人员知晓率100% 。

(7)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作为医师培训的基本内容之一,医师知晓率100%。

(8)有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麻醉医师对规范和流程的知晓率100%。

(9)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与流程,医护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100%。

(10)有《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手术医师知晓率100%。

(11)有《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麻醉医师知晓率100%。

(12)有输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输血科和临床医护人员对输血相关制度知晓率100% 。

(13)医院相关人员对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和处置预案知晓率达到100%。

(14)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不断提高,洗手方法正确率≥95%,医务人员手卫生知识知晓率100%。

(15)员工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100%。

每百张床位年报告≥10件。

(16)掌握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症,履行知情同意,保障患者安全。

相关医师对上述要求知晓率100%。

(17)介入诊疗病例适应症符合率100%(18)有优质护理服务的目标和内涵,相关管理人员知晓率≥80%。

护理人员知晓率100%。

(19)员工对岗位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晓率100%。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病理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1、凡手术切除或抽取、钳取、刮取自人体的组织、细胞等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的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不得随意丢弃、切开、私自留取或仅部分送检标本;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征得病理科的同意,在病理医师的指导下切开或留取组织;2、标本采集时要注意尽量减少烧灼,以免影响诊断;3、标本切除后应立即固定,标本离体到固定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除有特殊要求外,标本必须使用足量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3-5倍;4、对标本较小、难以制作切片或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如标本干涸、严重自溶或腐败者),应与送检医师及时联系说明情况;对于一份标本分送两家或以上医院病理科者,应拒绝接收;5、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按操作规程及时剖开,充分固定,时间应大于6小时(或过夜),第二天取材;6、住院病人的标本由科室安排专人送检,门诊病人的标本由病人或其家属送到病理科;7、有标本采集时间、标本送达病理科时间、标本固定时间(时间精确到分钟);8、需要做冰冻切片检查的需提前预约,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等候;9、冰冻切片检查的标本切取后应保持新鲜,不要加任何液体,立即送到病理科,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10、标本送检时应和填写详细的病理申请单一起送到病理科,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本,但需要在限定的时间内(24小时)补充书面病理申请单,否则不出具书面病例报告;11、建立标本核对、送检交接登记和互签字制度,以保证标本的可追溯性;12、标本和申请单应有两套各自独立的标记,接收标本、取材时实行“双核对”。

病理科标本核对和交接制度病理科登记人员在接收标本时,必须仔细检查送检标本和申请单上所填写的内容,与送检人员一起严格核查,合格后才可签收;并根据标本的类型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

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

标本采集、送检、运送、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规程1、目的保证标本采集到贮存过程符合本实验室检测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标本质量。

2、适用范围本站血液检测标本、检测留样标本及临床送检标本。

3、职责采血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标本的采集、送检、运送和交接;血库工作人员负责血液检测样本的临时接收和暂存;检验人员负责标本的接收、处理、保存和销毁;办公室负责组织检验科业务人员对标本采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4、作业步骤4.1样本采集要求:4.1.1:知情同意:标本采集应征得献血者知情同意,内容包括:告知采集(留取)标本量,以及用途(仅用于本站血液检测)。

4.1.2:采集:a.初筛检测样本:采集前严格核对献血者和登记表,抽取1-2ml 的献血者血液于含饱和EDTA-Na2 /K2抗凝剂50ul的普通塑料试管中或含有抗凝剂的真空管中。

贴好与献血者登记表一致的献血序列码。

b.献血后血液检测样本:(1)留取要求:献血者献血后采集人员从血袋/留样袋中留取双份血样用于实验室的一检和二检,两支血样试管,一支为含分离胶的促凝真空管(黄盖),应先留取(不能混入血袋中保养液),另一支为EDTAK2抗凝真空管(紫盖),每支试管留取3-5ml血液,留取后立即轻轻上下颠倒至少3次与抗凝剂/促凝剂充分混匀,贴上与献血登记表、血袋标识条码一致校验码为07的献血序列码。

(2)序列码粘贴要求:序列码粘贴不歪斜、无褶皱,沿负压管盖下竖直粘贴,血型标识向上,条码清晰;(3)校对要求:一次只对一袋血液和同源样本进行贴签留样;所留标本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并经过Spring采血管理模块对采血袋、登记表和标本管三个序列号一致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

(4)临时储存:血液标本留取结束后及时放在2-10℃环境中保存。

c.临床送检标本要求:(1)疑难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使用一次性真空采血管采集受检者血样6-10ml,一支EDTA-K2抗凝,另一支未抗凝,每支3-5ml。

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监管的流程

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监管的流程

标本采集运送交接监管流程
医生下医嘱
护理处理医嘱打印条码→记录时间
护理采血
扫码执行“采样确认”→记录时间
标本交接扫码执行“标本送出”→记录时间
标本运送
门诊标本采集检验科签收→记录时间
标本分检处理
标本上机检验→记录时间
做出结果
审核报告结果→记录时间
打印结果→记录时间
标本保存
标本销毁
说明:整个流程中有3个重要时间段:(1)采样—报告;(2)采样—接收;(3)接收——报告。

护理部监管:各护理单元标本采集查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管整个流程中:采样—接收执行情况,如果不执行“采样确认”,系统默认护理打印条码时间为采样时间。

将使统计的时间段延长。

严谨的标本接收程序应执行“标本送出”,由护理人员与标本运送员进行签字交接。

医院感染控制科监管:标本采集人员消毒隔离执行情况(各护理单元、检验科采血处),标本运送安全执行情况,实验后的标本管理与消毒。

检验科:定期评估临床护理单元采样—接收时限及不合格标本剔回,与护理部进行沟通不断改进标本采集的质量。

接受院感科监督指导,不断完善标本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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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
定与程序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与程序
病理标本采集、送达、固定时间记录及标本交接相关规定
1、凡手术切除或抽取、钳取、刮取自人体的组织、细胞等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的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不得随意丢弃、切开、私自留取或仅部分送检标本;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征得病理科的同意,在病理医师的指导下切开或留取组织;
2、标本采集时要注意尽量减少烧灼,以免影响诊断;
3、标本切除后应立即固定,标本离体到固定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除有特殊要求外,标本必须使用足量10%中性甲醛缓冲液固定,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3-5倍;
4、对标本较小、难以制作切片或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如标本干涸、严重自溶或腐败者),应与送检医师及时联系说明情况;对于一份标本分送两家或以上医院病理科者,应拒绝接收;
5、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必须按操作规程及时剖开,充分固定,时间应大于6小时(或过夜),第二天取材;
6、住院病人的标本由科室安排专人送检,门诊病人的标本由病人或其家属送到病理科;
7、有标本采集时间、标本送达病理科时间、标本固定时间(时间精确到分钟);
8、需要做冰冻切片检查的需提前预约,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等候;
9、冰冻切片检查的标本切取后应保持新鲜,不要加任何液体,立即送到病理科,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10、标本送检时应和填写详细的病理申请单一起送到病理科,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的标本,特殊情况下,可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本,但需要在限定的时间内(24小时)补充书面病理申请单,否则不出具书面病例报告;
11、建立标本核对、送检交接登记和互签字制度,以保证标本的可追溯性;
12、标本和申请单应有两套各自独立的标记,接收标本、取材时实行“双核对”。

病理科标本核对和交接制度
病理科登记人员在接收标本时,必须仔细检查送检标本和申请单上所填写的内容,与送检人员一起严格核查,合格后才可签收;并根据标本的类型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为了查找方便可在细胞学标本编号前冠以“C”字母(Cytology);在尸检标本编号前冠以“A”字母(Autopsy)等。

1、标本的类型有:
①组织病理标本包括:外科手术切除标本、内窥镜标本(胃黏膜,肠黏
膜,支气管黏膜和子宫颈钳取的组织等)、穿刺标本(肝穿标本和肾穿标本等)。

②细胞学病理标本包括:细针穿刺涂片、胸腹水等体液标本、痰、宫颈刮片等。

③尸体标本。

2、接收时认真查看以下内容:
①标本是否放入容器内,容器中是否有杂物,容器上是否贴有标签。

②标本是否完整,有否存在主要病灶被事先挖取或一个标本被分送两个
单位(不允许本院标本无故送往外院或随便丢弃)。

③固定液量是否充足,有否标本严重自溶、干涸、腐败或被错误地使用
非固定液浸泡,及时更换不合格的固定液或加入足量固定液。

④申请单是否清洁,填写是否完整,字迹是否工整,有否重要项目空缺
或填写的病史及临床检查过于简单。

⑤申请单填写内容是否与标本相符,与标本瓶签上的姓名、性别、住院
号、送检科室、床号、有无标本、标本种类及数量等是否一致;
⑥核实无误后,进行分类编号、登记或用微机录入,和送检者交接、双
签字确认验收。

⑦大标本可在不影响主要病灶的情况下测量、描述并剖开固定,并适当
添加固定液,继续固定。

凡有以上1~6项情况之一者,应及时责其更正或退回。

可记录该问题,按要求呈报医务科。

病理标本接收流程
一、下列情况的申请单和标本不予接收: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4、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做切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以上情况视为送检标本不合格。

不接收的不合格申请单和不合格标本,并当即返回申请医师,不予存放,由病理科接收人员负责记录,汇总后定期上报医务科。

不合格标本再送检:
(1)按照正常标本核对制度进行交接,不合格标本按以上处理。

(2)在病理申请单注明。

(3)接受医务科定期检查
二、科室有完整的不合格标本交接登记资料:
病理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不合格标本发生原因进行总结、讨论和分析,并做好记录。

讨论情况分别反馈至负责科室与个人,不断改进临床取材与病理申请单书写质量。

不合格标本处理的程序:
门诊收集的标本
发现门诊收集的不合格标本
住院收集的标本
与患者联系 不能及时联系到患者,则与其主治医做通患者工作重新留取标本 发现住院收集的不合格标本
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一律当即退回,不予
曾被拒收得标本再次送检合格时,需在申请单上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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