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441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和评估法律人才的考试,被广泛认可为法律从业者的入行门槛。
而其中的卷三是司法考试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就司法考试卷三的一些典型题目进行分析和给出参考答案,供考生参考。
一、刑事辩护策略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辩护律师的策略和技巧直接关系到被告的权益和案件的结果。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比如,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认罪辩护策略,争取较轻的刑罚;而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否认犯罪或质疑证据的策略,争取无罪判决。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辩论等手段来强化辩护策略。
二、民事赔偿标准民事赔偿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涉及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确定民事赔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责任的大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民事赔偿包括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在经济损失赔偿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痛苦程度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和法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之前的一种救济方式。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的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四、证据收集与保全证据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
在证据收集和保全过程中,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询问犯罪嫌疑人、搜查等方式收集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举证、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此外,为了保全证据,可以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防止证据被破坏或篡改。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精选试题及答案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修理,因郑某不付修理费与朱某发生争吵,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物权请求权。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全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据此可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手,全部权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但理论上通说认为主见返还原物请求的对象是现实占有人。
本案中的现实占有人是朱某,李某、王某与郑某都不是遗失物的现实占人。
因此,张某只能请求朱某返还手表,请求李某、王某、郑某返还手表的话,将无法实现目的。
2.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商定租期5年。
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
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B.丙有权依据善意取得规章取得房屋全部权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选项A、D错误。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据此可知,甲出售房屋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乙。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答案:C参考解析:C。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在作品上标记姓名。
以真实反映作品和作者之间的血缘联系,既是对作者创作行为的尊重,也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
具体内容包括: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决定署名的顺序;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禁止他人假冒署名。
特别注意:不署姓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之一.不等于没有或放弃署名权。
由此可知,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名字署名为漫动的音符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一种合法的行为,A选项说法错误。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具体包括决定作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
发表权的特点: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同一作品不存在再次甚至反复行使发表权;当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诗作在甲网站以天堂向左为题发表的时候,其发表权已经行使完毕,故B选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由此可知,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由此可知,丁网站可以不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该作品,不构成侵权行为,故D选项说法错误。
2 金铃公司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委托李某开发一种新型办公软件供本公司员工使用,合同中没有涉及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对于李某开发完成的软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软件著作权归金铃公司B. 软件著怍权由金铃公司和李某协商确定C. 如果金铃公司员工复制该软件进行使用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D. 如果金铃公司将该软件置于公司网站上供公众免费下载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著作权法》第l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202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种对旳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有关民事权利旳表述哪一种是错误旳?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祈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答案及解析】:D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旳排他性支配并享有其利益旳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祈求权是特定人得祈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旳权利。
债权是经典旳祈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达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旳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作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作权利,也不承担合作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作旳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作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作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作人退出合作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作债务旳,退伙人对原合作旳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作债务旳,对其参与合作期间旳所有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企业常常派业务员乙与丙企业签订协议。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企业公章旳协议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旳丙企业签订一份协议,并按照一般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企业并不知情。
丙企业规定甲企业履行协议,甲企业认为该协议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种是对旳旳?A.甲企业不承担责任B.甲企业应与丙企业分担损失C.甲企业应负重要责任D.甲企业应当承担签约后果【答案及解析】:D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旳代理。
表见代剪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旳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3年。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国家利益B、人民利益C、集体利益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10B、8C、6D、43、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A所有地方性事务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4、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 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D命令性规范5、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 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D命令性规范6、根据立法法规定,不可以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是下列哪项?( )A经过授权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B单行条例 C自治条例 D部门规章7、地方性法规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8、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
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A.法治原则B.人权原则C.人民主权原则D.“分权制衡”原则9、《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
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1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010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010 单项选择题第1题: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效力如何?A.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B.自行失效,债权人可申请复议一次C.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人,债务人即为被告人,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D.暂不生效,待审查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再作出决定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2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由此A项正确。
《民诉意见》第221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
”D项错误。
BC项没有法律依据。
第2题:甲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顽石,误认为其父所有,遂将雕刻成石雕,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乙。
后丙向甲索要该石时,方知道该顽石系丙借给其父观赏的。
该石当时价值1万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纠纷,丙诉至法院。
石雕的所有权应归谁?A.丙B.甲C.乙D.丙和乙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新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则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确定这个新物的所有权的归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
本案中,甲误以为该石为其父所有而进行雕刻。
形成的石雕为加工物,该加工物石雕价值显然大于原材料石的价值,因此,以归加工人所有为宜。
但加工人甲取得该加工物的所有权后,应给材料所有人丙1万元的价值补偿。
依民法原理,财产所有人可以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本案中,甲对该石雕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可以依法处分该石雕,乙与甲所订立的买卖该石雕的合同由于双方均具有缔约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买卖标的物石雕属法律上的自由流转物,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440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440 单项选择题第1题:章某作为马某的债权人,对马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
马某作为第三人对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
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驳回章某起诉B.判决驳回章某起诉C.裁定对章某起诉不予受理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第2题:张某与王某一起到商场购物,张某要试穿一件衣服,由于试衣间人太多,张某想到其他专柜的试衣间试衣服,售货员要求张某交押金,张某说自己没带现金,一贯刷卡,售货员表示银行卡不能代替押金,张某指着旁边挑选衣服的王某说:“你也看到,她是我朋友,我把她押在你这里还不行吗!”售货员同意张某到别的试衣间去试,其实王某并未听到张某的话,张某一去不返,王某要离开专柜时,售货员抓住王某的衣服不让王某离开,王某表示与张某并不熟悉,售货员仍扯住王某,要王某替张某付衣服的价款,拉扯中售货员扯坏了王某的衣服,王某要求售货员赔偿衣服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售货员的行为是自助行为B.售货员的行为是自卫行为C.售货员的行为是侵权行为D.售货员的行为是正当行为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
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必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
(2)仅能对义务人的自由或财产施以拘束、扣押或毁损。
(3)须情况急迫来不及请求政府援助。
(4)须于事后,即权利人在拘束义务人的自由,或扣押毁损其财产后,立即向政府机关申请援助,进行处理。
如申请迟延,或遭驳回,应立即释放义务人,或把财产归还义务人,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汇编
1、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协议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A. 法院对撤消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对的答案】:D2、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 普通程序B. 二审程序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 小额诉讼程序【对的答案】:A,B3、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合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解决,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A. 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 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 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 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对的答案】:4、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规定乙补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派,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对的答案】:D5、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11.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全部权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恳求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恳求D.第一份合同有效,其次、三份合同均无效12.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见相应免责D.丙可要求甲连续赔偿4万元13.A.方某享有全部物返还恳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22元酬金B.假如方某不支付2022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 C.假如方某未曾公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酬劳或费用D.既然方某公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需支付酬金14.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15.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B.依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担当16.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担当侵权责任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担当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连续使用该技术隐秘,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17.A.《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着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爱护B.乙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受爱护C.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顿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D.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顿实施侵害甲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18.A.在该专利技术根底上连续开发新技术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C.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D.无偿使用该技术19.A.乙公司误认为该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故在自己生产的啤酒产品上也使用“冬雨之恋”商标B.丙公司不知某公司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予以运输C.丁饭店将购置的甲公司“冬雨之恋”啤酒倒入自制啤酒桶,自制“侠客”牌散装啤酒出售D.戊公司明知某企业生产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向其出租仓库 20.A.甲欠乙款超过诉讼时效后,甲向乙还款B.甲欠乙款,提前支付全部利息后又在借期届满前提前还款C.甲向乙支付因前晚打麻将输掉的2022元现金D.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21.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洁净 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查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
司法考试卷三试题答案(官方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答案(官方版)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
1.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2.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3.A.无效B.效力待定C.可撤销D.有效4.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5.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
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
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
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6.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7.A.甲乙丙丁B.乙丙丁甲C.丙丁甲乙D.丁乙丙甲8.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9.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10.A.属于选择之债B.属于连带之债C.属于按份之债D.属于多数人之债11.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12.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13.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4.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15.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16.A.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B.“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C.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D.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17.A.因该技术转让合同未生效,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B.因尚未依据该技术方案制造出产品,乙公司无权申请专利C.乙公司获得专利申请权后,无权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D.乙公司无权就该技术方案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8.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19.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20.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21.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22.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23.A.张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C.李某以不再赡养父母为前提,书面表示放弃其对父母的继承权D.赵某与父亲共同发表书面声明断绝父子关系24.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25.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26.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27.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28.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B.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C.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D.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9.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30.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31.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32.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关系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33.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34.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35.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36.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37.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38.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39.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40.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41.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42.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43.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44.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45.A.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B.应当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C.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D.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46.A.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的债权B.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C.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D.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47.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48.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49.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50.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二、多项选择题。
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司法考试《卷三》考试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
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
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2.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
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
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3.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
《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
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4.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20万元用于救治宗某。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综合试卷 含答案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综合试卷 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
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代管人。
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
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B 、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C 、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D 、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适用再审程序审理2、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
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乙之父丁也表示愿意购买,请问下列表述中哪种说法是准确的?( ) A 、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 、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丁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3、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 ) A 、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B 、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C 、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D 、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4、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B 、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C 、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D 、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5、李桃与张风系邻居。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5单项选择题第1题:关于调解书,正确的是( )A.法院应裁定C村拒收调解书的理由不成立B.法院应重新进行调解C.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效D.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所以,AB两村与化工厂达成的调解协议.第2题: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D.未经万某同意聘用其妻为企业销售主管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委托管理。
本题中,A、C选项均为超越授权范围的交易行为,但第三人为善意第三人,故该交易行为有效。
B选项违反了法律的禁止规定。
D选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规定,不为无效。
参考《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20条规定。
第3题: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A.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涉及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期限问题。
司法考试卷三试题答案解析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试题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局部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以下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
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
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
乙要求甲承当赔偿责任【考点】民事法律关系【司法部答案】C【参考答案】 C【解析】乙的请求权要得到支持必须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民法通那么?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受法律调整的。
此题A项甲应允同看演出而爽约,D项承诺陪同旅游都是属于道德范畴,因此不能产生有法律意义的请求权。
B项转述听闻的消息产生的损失,乙作为成年人自己承当该风险,也不能产生相应的请求权,只有C项夫妻之间对**导致离婚的补偿,符合民法意思自治的要求,甲乙之间有协议存在,乙的请求权能得到支持,因此应选C。
2.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
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懊悔。
关于这一买卖,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D.买卖有效【考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司法部答案】D【参考答案】 D【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对“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是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1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
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
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
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
对丁的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____A.丁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B.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D.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涉及著作权侵权行为问题。
依《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故该幅画的著作权归甲享有。
依《著作权法》第 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故丁作为美术作品原件的持有人,仅享有原件作品的展览权,而不享有复制等著作财产权和人身权。
故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本题应选B。
第2题:甲农机厂改扩建工程急需一笔资金,为此甲厂与当地建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并请县政府出面担保。
按规定,该县政府能否提供担保?______A.可以担保B.不能担保C.如有足够经费可以担保D.如建行同意可以担保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担保法》第8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题中情形不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因而县政府作为国家机关不能作为此种情形下的保证人。
依此,可知B项为正确答案。
第3题: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能否从事证券自营业务?A.证券公司均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B.证券公司均不得从事证券自营业务C.证券公司只能从事由包销产生的证券自营业务D.一部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第4题:中国甲公司与B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1994年8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4)
B.若乙公司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甲、乙签订的合同有效
C.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D.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
上一题下一题
(9/50)单项选择题
第9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火龙果”牌手机,并要求乙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乙与丙签订手机买卖合同。丙将手机交付给乙,乙将手机交给甲,甲因现金流紧张无法支付价款。乙遂向丙披露甲。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赵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B.钱某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时,房屋所有权移转”
C.孙某与女朋友在合同中约定“待孙某通过司法考试后,即陪女朋友去欧洲游玩”
D.李某与儿子李明约定“李明考上北京大学后,李某赠与李明玛莎拉蒂汽车一辆”
A.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6日
B.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7日
C.甲的出生时间是1990年8月15日
D.甲的出生时间无法证明,以户籍登记证明为准
上一题下一题
(3/50)单项选择题
第3题
下列关于监护,正确的是:______
A.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B.有关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且无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救援人员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B.救援人员是故意造成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救援人员有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救援人员无须承担责任
上一题下一题
(11/50)单项选择题
第11题
甲2013年5月12日向乙借钱10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乙一直没有主张权利。2016年5月16日,乙要求甲返还借款,并给甲10天的准备时间。当天,甲回复乙说:“3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甲不再返还借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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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441 单项选择题第1题:下列关于外资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的区别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外资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企业组织形式上的区别为:外资企业是法人企业,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非法人企业B.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外资企业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成立,是中国国籍的企业C.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华分支机构的根本区别在于:大部分外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一个外国人兴办的外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得到我国法律和实践的认可,而后者是并未得到我国法律和实践的认可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第2题:王甲系桂花村村民,经与桂花村村委会协商,承包了该村委会20亩河滩地(非四荒地),在上面种植果树。
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5年,王甲每年向村委会交纳承包款200元,并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合同订立后,当地人民政府还向王甲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年后,由于果树开始收获,村委会中有人提议,应该将该20亩地收回,由村里经营。
因此,双方发生争议。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甲对该土地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自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日起生效B.若王甲欲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取得桂花村村委会的同意C.由于承包期未到,桂花村村委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承包地收回D.王甲有权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上的果树设定抵押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故A 选项错误。
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故B选项正确。
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第2款、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故C选项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发包方桂花村村委会不得收回承包地。
依《担保法解释》第 52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故D选项错误。
第3题:下列关于票据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保证不得附条件。
附有条件的,保证无效B.票据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C.票据保证人不承担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导致票据无效的责任D.保证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票据保证。
《票据法》第47条:“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三)项的,已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D项说法正确。
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A项说法错误,当选。
第49条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 C项说法正确。
第50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票据保证是连带保证,B项说法正确。
第4题:刘某被公安机关以打架斗殴处以 150元罚款,刘某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没有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
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变更罚款为100元时,并应当同时作出何种决定( )A.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B.告知张某有权提起行政赔偿C.返还罚款50元D.要求张某提起行政赔偿要求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根据该条规定,本题应选A项。
迷惑项为C项。
第5题:下列原则中,不属于我国《民法通则》所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是:(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条第2款确定了过错责任,第3款则确定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本条确定了公平责任的归责原则。
依此,可知只有C为正确答案。
第6题:下列选项中,哪项情况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无须裁定中止诉讼?A.被告死亡,继承人远在美国,未能及时联系上B.原告因车祸致残成为植物人,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C.因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无法参加诉讼D.甲诉乙离婚案件,在诉讼中甲死亡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13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依此,A、B、C项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D项则属于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的情形。
第7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2年9月3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货物一宗,价款共计10万元,双方不迟于9月30日履行完毕。
甲公司于9月15日要求乙公司履行债务,乙公司基于甲公司没有履行而拒绝履行,则_________。
A.甲公司不能再请求乙公司履行债务B.乙公司不能再请求甲公司履行债务C.甲公司、乙公司都不能再请求对方履行债务D.甲公司、乙公司仍能请求对方履行债务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参见《合同法》第60条。
第8题:张甲,张乙,张丙兄弟三人各出资 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
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
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归谁所有( )A.三人共同共有B.三人按份共有C.三人区分所有D.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显然属于三人合作建房,又未约定所有权归属,因而只是按份共有。
第9题: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有着密切联系,但也存在不同,下列哪一个选项没有表明两者的差异? ( )A.法律传统的主体较为广泛,包括个人、群体、社会等,而法律文化的主体仅为群体B.法律传统偏重于法律文化中的心理状态C.法律文化的内涵比法律传统更丰富,还包括法律经验、法律认识、价值等内容D.法律传统比较抽象,是法律文化中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因素,而法律文化则更为具体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的不同。
“法律传统的主体较为广泛,包括个人、群体、社会等”的说法值得讨论,一般而宵,法律意识的主体较为广泛,包括个人、群体、社会等。
第10题:甲、乙两公司于2000年10月签订了一份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套水处理设备。
甲公司于2000年12月自行派车运回了全套设备,当即安装调试,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但于 2001年6月按期交付了货款。
2003年8月公司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退货。
下列何种处理意见是正确的?( )A.申请未超过诉讼时效,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并裁决B.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和裁决,仲裁活动中不考虑诉讼时效C.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仲裁委员会可不予受理D.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查明因申请超过诉讼时效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仲裁法》第74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
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运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依此,本案应适用2年诉讼时效之规定,故甲公司之申请仲裁已超过仲裁时效。
依诉讼时效制度原理,甲公司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而非起诉权(中请仲裁权),故选D项。
第11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先予执行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B.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C.对于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D.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故A项正确,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故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定的执行,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07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97条第3项规定的紧急情况,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