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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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释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释疑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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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2 主体为单层的大型公共建筑
歌剧院的舞台、观众厅等主要空间为单层建筑,局 部建筑高度超过24m,最高使用场所的平面标高为 18.4m,超过24m部分为不燃结构构件,该歌剧 院是否可依据《建规》进行防火设计?
系统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制定)
建规历年版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TJ 16-1974 9章6个附录148条
建规历年版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 局部修订:95年、97年、2001年 10章5个附录252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2章1个附录387条,强制性条文176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送审稿)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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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厂房(仓库)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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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火灾
1 火灾危险性分类
规范第3.1.1条中规定的“可燃固体”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焰 或高温作用时能够起火或微燃,当火源移走后仍能持续燃烧或 微燃的物质。易燃固体可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易燃易爆危 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GA/T 536进行确定。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主要修订内容为: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4、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护理单元进行防火分隔;增加了大、中型幼儿园和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中型幼儿固和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20min和30min修改为60min。

焦化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焦化设计主要技术标准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版)(4)《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范》(HG/20546—200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054-95)(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7)《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9)《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10)《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1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1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文](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1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28-—92)(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7)《安全色》(GB2893—2008)(1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19)《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2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2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2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24)《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91)(2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2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27)《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28)《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29)《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GB12710——2008) (3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01)(3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32)《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33)《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3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年版)(3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3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3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39)《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4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4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4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4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5)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4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47)《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2007)(4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52)《清洁生产标准—炼焦行业》(HJ/T126—-2003)(53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修订)(54)《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5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56)《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5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5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5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6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6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6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63)《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冶金工业部1996。

钢铁企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

钢铁企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

钢铁企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设计摘要:由于钢铁企业自身的特殊复杂性,消防安全问题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从某钢铁公司碳钢冷轧项目消防工程设计入手,介绍了钢铁工业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分析,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区域划分,及系统电源和接地。

关键词:钢铁企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区域划分Abstract: because of the special steel enterprise’s complexity, fire control safety problem increasingly, this article from a cold rolled steel company carbon steel project engineering design of fire control,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teel industry enterprise fire risk analysis, automatic fire alarm and linkage control system, fire region, and power system and grounded.Keywords: steel enterprises,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control system, fire area linkage division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钢铁企业迅速发展,钢铁企业的规模在逐年增大,然而在钢铁企业多起特大型火灾事故和各类中中、小型火灾事故却给企业管理者、工程设计师、消防监督部门等提出了警示,钢铁冶金企业的消防安全形式不动容乐观。

尤其是钢铁企业电气设备众多,电缆使用量规模较大,由于电器设备短路,电缆过负荷等造成的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等电气类火灾,令企业停产,损失重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目录1总则 (2)2术语、符号 (3)2.1术语 (3)2.2符号 (5)3厂房和仓库 (5)3.1火灾危险性分类 (5)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13)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17)3.4厂房的防火间距 (22)3.5仓库的防火间距 (27)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30)3.7厂房的安全疏散 (34)3.8仓库的安全疏散 (36)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37)4.1一般规定 (37)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38)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3)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7)4.5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50)5民用建筑 (52)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52)5.2总平面布局 (55)5.3防火分区和层数 (58)5.4平面布置 (62)5.5安全疏散和避难 (69)6建筑构造 (85)6.1防火墙 (85)6.2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87)6.3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91)6.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93)6.5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98)6.6天桥、栈桥和管沟 (100)6.7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101)7灭火救援设施 (104)7.1消防车道 (104)7.2救援场地和入口 (106)7.3消防电梯 (108)7.4直升机停机坪 (109)8消防设施的设置 (110)8.1一般规定 (110)8.2室内消火栓系统 (113)8.3自动灭火系统 (114)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9)8.5防烟和排烟设施 (121)9供暧、通风和空气调节 (122)9.1一般规定 (122)9.2供暖 (123)9.3通风和空气调节 (124)10电气 (130)10.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30)10.2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135)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37)11木结构建筑 (140)12城市交通隧道 (145)12.1一般规定 (145)12.2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49)12.3通风和排烟系统 (150)1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52)12.5供电及其他 (153)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154)附录B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154)附录C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升温曲线和相应的判定标准 (155)1总则1.0.1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皮带廊的消防设计

皮带廊的消防设计

关于皮带通廊的消防规范
目录
一、《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 (1)
8.2.1 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1)
8.2.2 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1)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
一、《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2007
8.2.1 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1、炼铁车间,炼钢车间,连铸车间,热轧及热加工车间,冷轧及冷加工车间等丁、戊类厂房内,使用或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区域;
2、焦化厂的煤和焦炭的粉碎机室,破碎机室,出焦台的第1个焦转站;
8.2.2 下列建筑物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1、运输煤、焦炭和矿石的地上及地下的带式输送机通廊和带式输送机驱动站;
2、受煤坑,煤塔,切焦机室,配煤室,筛焦楼,贮焦槽;
3、设置了自动灭火设施的电缆隧(廊)道和电气地下室。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目录1总则 (2)2术语、符号 (3)2.1术语 (3)2.2符号 (5)3厂房和仓库 (5)3.1火灾危险性分类 (5)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13)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16)3.4厂房的防火间距 (22)3.5仓库的防火间距 (27)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30)3.7厂房的安全疏散 (34)3.8仓库的安全疏散 (36)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37)4.1一般规定 (37)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38)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3)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7)4.5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50)5民用建筑 (52)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52)5.2总平面布局 (55)5.3防火分区和层数 (58)5.4平面布置 (62)5.5安全疏散和避难 (69)6建筑构造 (85)6.1防火墙 (85)6.2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87)6.3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91)6.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93)6.5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98)6.6天桥、栈桥和管沟 (100)6.7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101)7灭火救援设施 (104)7.1消防车道 (104)7.2救援场地和入口 (106)7.3消防电梯 (108)7.4直升机停机坪 (109)8消防设施的设置 (110)8.1一般规定 (110)8.2室内消火栓系统 (113)8.3自动灭火系统 (114)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9)8.5防烟和排烟设施 (121)9供暧、通风和空气调节 (122)9.1一般规定 (122)9.2供暖 (123)9.3通风和空气调节 (124)10电气 (130)10.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30)10.2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135)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37)11木结构建筑 (140)12城市交通隧道 (145)12.1一般规定 (145)12.2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49)12.3通风和排烟系统 (150)1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52)12.5供电及其他 (153)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154)附录B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154)附录C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升温曲线和相应的判定标准 (155)1总则1.0.1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废止的相关强制性条文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废止的相关强制性条文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废止的相关强制性条文现批准的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编号为GB 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2.2、3.2.3、3.2.4、3.2.7、3.2.9、3.2.15、3.3.1、3.3.2、3.3.4、3.3.5、3.3.6(2)、3.3.8、3.3.9、3.4.1、3.4.2、3.4.4、3.4.9、3.5.1、3.5.2、3.6.2、3.6.6、3.6.8、3.6.11、3.6.12、3.7.2、3.7.3、3.7.6、3.8.2、3.8.3、3.8.7、4.1.2、4.1.3、4.2.1、4.2.2、4.2.3、4.2.5(3、4、5、6)、4.3.1、4.3.2、4.3.3、4.3.8、4.4.1、4.4.2、4.4.5、5.1.3、5.1.3A、5.1.4、5.2.2、5.2.6、5.3.1、5.3.2、5.3.4、5.3.5、5.4.2、5.4.3、5.4.4(1、2、3、4)、5.4.4B、5.4.5、5.4.6、5.4.9(1、4、5、6)、5.4.10(1、2)、5.4.11、5.4.12、5.4.13(2、3、4、5、6)、5.4.15(1、2)、5.4.17(1、2、3、4、5)、5.5.8、5.5.12、5.5.13、5.5.15、5.5.16(1)、5.5.17、5.5.18、5.5.21(1、2、3、4)、5.5.23、5.5.24、5.5.25、5.5.26、5.5.29、5.5.30、5.5.31、6.1.1、6.1.2、6.1.5、6.1.7、6.2.2、6.2.4、6.2.5、6.2.6、6.2.7、6.2.9(1、2、3)、6.3.5、6.4.1(2、3、4、5、6)、6.4.2、6.4.3(1、3、4、5、6)、6.4.4、6.4.5、6.4.10、6.4.11、6.6.2、6.7.2、6.7.4、6.7.4A、6.7.5、6.7.6、7.1.2、7.1.3、7.1.8(1、2、3)、7.2.1、7.2.2(1、2、3)、7.2.3、7.2.4、7.3.1、7.3.2、7.3.5(2、3、4)、7.3.6、8.1.2、8.1.3、8.1.6、8.1.7(1、3、4)、8.1.8、8.2.1、8.3.1、8.3.2、8.3.3、8.3.4、8.3.5、8.3.7、8.3.8、8.3.9、8.3.10、8.4.1、8.4.3、8.5.1、8.5.2、8.5.3、8.5.4、9.1.2、9.1.3、9.1.4、9.2.2、9.2.3、9.3.2、9.3.5、9.3.8、9.3.9、9.3.11、9.3.16、10.1.1、10.1.2、10.1.5、10.1.6、10.1.8、10.1.10(1、2)、10.2.1、10.2.4、10.3.1、10.3.2、10.3.3、11.0.3、11.0.4、11.0.7(2、3、4)、11.0.9、11.0.10、12.1.3、12.1.4、12.3.1、12.5.1、12.5.4条(款)。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主要修订内容为: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4、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护理单元进行防火分隔;增加了大、中型幼儿园和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中型幼儿固和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20min和30min修改为60min。

钢铁冶金企业防火设计规范

钢铁冶金企业防火设计规范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自2008-1-1 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14—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3.2、4.3.3、4.3.4、5.2.2、5.3.1、6.6.1、6.6.4(1)、6.7.2(8)、6.7.3、6.7.6、6.8.4(4)、6.9.3、6.10.2、6.10.3、6.10.4、6.10.5、6.11.4(1)、6.12.1、6.13.1、6.13.3、9.0.5、10.3.6、10.4.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四月十三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在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和公安部的组织下,由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会同各参编单位,并在有关钢铁冶金企业、设计研究单位、公安消防部门等的协助下编制而成。

本规范的制定,遵照国家有关的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钢铁冶金企业建筑防火设计经验、有关消防科研成果和钢铁冶金企业火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同时研究和消化吸收了国外有关规范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10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总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工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防烟排烟,电气以及3个附录。

本规范正文中以黑体字(本网采用蓝色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铸造行业隐患检查表

铸造行业隐患检查表
一般隐患
18.
平面布局
厂内铁路
安全间距
有普通车调车作业通过的建筑物大门边缘,距铁路中心线不得小于2.6m;有冶金车调车作业通过的建筑物大门边缘,距铁路中心线不得小于2。8m.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第5。2。2条
一般隐患
19.
平面布局
厂内铁路
信号机和表示器各种信号机和ຫໍສະໝຸດ 示器,在正常情况下的显示距离如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1。9条
一般隐患
14.
平面布局
厂内铁路
安全间距
站场最外侧的线路中心线至路基面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m。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站场,当改、扩建站场条件困难时不得小于2.8m;在梯线、平面调车牵出线和货场边缘的装卸线等经常有调车人员上、下作业的一侧,不得小于3。5m.
2。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防火墙和1。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5条
一般隐患
36.
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建筑构造
厂房内中间仓库
1.甲乙类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求量。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第5。1。3条
一般隐患
15.
平面布局
厂内铁路
人行道安全防护
允许行人的铁路桥梁和隧道的一侧或两侧应设置有防护栏杆的人行道。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第5。1.4条
一般隐患

201908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1908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19
tfri
2 术语(23)
耐火极限 不燃烧体 难燃烧体 燃烧体 闪点 爆炸下限 沸溢性油品 半地下室 地下室 多层厂房(仓库) 高层厂房(仓库)
20
2009年08月10日
高架仓库 重要公共建筑 商业服务网点 明火地点、散发火花地点 安全出口 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 防火分区 防火间距 防烟分区 充实水柱
28
tfri
3.1.2
2009年08月10日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 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 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 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 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 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 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二层室内任一点到首层安全出口的距离不 宜大于22m。(袋形走道距离)
25
tfri
商业服务网点
消防设施 室外消火栓(8.2.8) 建筑面积大于200m2 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 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 便消防水龙。 (8.3.3)
26
2009年08月10日
tfri
2.0.17安全出口
1 .0 0 不燃烧体
0 .5 0 不燃烧体
0 .5 0 不燃烧体
2 .5 0 不燃烧体
1 .5 0 不燃烧体
1 .0 0 不燃烧体
1 .0 0 不燃烧体
1 .0 0 难燃烧体
0 .2 5
三级 不燃烧体
3 .0 0 不燃烧体
2 .0 0 不燃烧体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部分条文介绍submit1PPT课件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部分条文介绍submit1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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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第二部分 总 则
2021年5月26日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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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总 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钢铁冶金企业火灾危害,保护人身 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2021年5月26日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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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6日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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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总 则
本条规定适用于钢铁冶金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 程的防火设计,尤其对于消防改造工程的设计也应遵 照本规范进行。
在采矿等工艺中还存在着贮存、分发和使用炸药或爆 破器材的场所,而炸药和爆破器材的专业性强、防火 要求特殊,且国家已经有专门规范,故本规范不适用 于这些场所的防火设计。
火灾原因:
3号转炉电流竖井内地面处电缆遭小动物咬损后,发生 故障产生高温引燃可燃物所致。
2021年5月26日7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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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案例
2000年8月21日,江西某钢厂“8.21”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损失:
造成22人死亡,24人受伤
火灾原因:
2号制氧机停产检修时,违章操作所致,按规程,制氧 机应停机48小时后,方可检修,检修36小时后,方可再 工作。而2号机检修是在未满停机48小时开始的,由此 导致了此次恶性事故的发生。
10.1 消防供配电 10.2 变(配)电系统
八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1 一般规定 8.2 室内和室外消防给水
10.3 电缆和电缆敷设
10.4 防雷和防静电 10.5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2021年5月26日7时55分

冶金钢铁消防管理制度(四篇)

冶金钢铁消防管理制度(四篇)

冶金钢铁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冶金钢铁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钢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区域,包括生产线,仓库,办公楼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加强冶金钢铁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灭火和疏散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冶金钢铁设施的完好。

第四条冶金钢铁企业应设立专职消防队伍,全面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冶金钢铁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负责,包括制定消防安全目标和计划,组织消防培训,配备消防设施等。

第六条冶金钢铁企业应设立并配备专职消防队伍,明确消防队员的职责,参加消防培训,掌握灭火技术,保障平时和事故时的消防工作。

第七条冶金钢铁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冶金钢铁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火灾事故的应对措施和救援流程,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第九条冶金钢铁企业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

第十条冶金钢铁企业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冶金钢铁企业应设置明显的灭火器号和火灾报警器号,指示明确,便于员工的使用和操作。

第十二条冶金钢铁企业应建立保护消防设施的制度,防止消防设施被损坏或占用。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教育第十三条冶金钢铁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火灾疏散的要求,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第十四条冶金钢铁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档案,记录每个员工的培训情况和成绩,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五条冶金钢铁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实际操作技能。

第五章灭火与疏散第十六条冶金钢铁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按照规定的地点进行摆放,明确指示员工使用。

第十七条冶金钢铁企业应定期组织灭火器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其灭火效能。

钢铁冶金企业烧结车间地下皮带通廊防火设计思考党明

钢铁冶金企业烧结车间地下皮带通廊防火设计思考党明

钢铁冶金企业烧结车间地下皮带通廊防火设计思考党明发布时间:2021-10-29T03:30:34.293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0期作者:党明[导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概括为提质增效、创新安全、绿色低碳和协调共享,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汉中支队 723000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概括为提质增效、创新安全、绿色低碳和协调共享,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近年来,钢铁冶金自动化技术不断突破,效能产能大幅提升,但随之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当一些传统工艺设计和当今绿色环保、低碳减排的要求形成交叉矛盾时,更需要我们科学应对。

关键词:冶金地下皮带机通廊消防【正文】近两年来钢铁冶金领域的火灾案例:2019年10月24日,河北省武安市河北兴华钢铁公司烧结车间烧结机皮带通廊发生火灾,导致七人死亡;2021年3月31日,辽宁省朝阳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号高炉原料输送通廊发生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针对此类消防安全问题,笔者近日对陕西钢铁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一次实地工作调研,调研发现,此类事故风险点均在于“皮带通廊”,尤其是“地下皮带通廊”“地上全封闭式皮带通廊”,就此展开分析。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概念。

一、相关构造1)烧结厂房物料转运站基本构造:主要由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组成,内设有电缆桥架、胶带运输机、驱动电机、齿轮减速机等。

2)地下皮带通廊建筑结构:地下通廊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最低纵深-20m,通廊宽度最宽8m(两条皮带共用通廊)、最窄4m,同时供机修和安全员通行。

普遍配置的消防设施为灭火器、消防水源,火灾报警,地下皮带通廊设置送风系统;疏散设施为室内疏散指示标识、安全出口指示标识以及室内直通地面的钢制疏散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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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附表
表4.2.3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或堆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的防
表4.2.4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m)
105Pa)的乘积计算。

2 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大时,应按本表规定增加25%;比空气小时,应按表4.2.4 的规定执行。

表4.3.6 架空电力线路和架空煤气管道之间的距离
表 8.3.1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注:①本表未列的建(构)筑物或工艺设施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②气体或S 型气溶胶仅用于室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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