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合同系列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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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及建议

PPP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及建议

PPP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及建议摘要:PPP项目在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人民幸福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热点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PPP项目也不断渗透到公众生活的热点问题中。

关键词:PPP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策略PPP项目作为一种新的项目运作模式,近年来在我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相关政府部门通过竞争手段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最佳的社会资本,公私双方应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合同,合同要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

PPP项目成功的关键是在整个项目寿命周期中做好项目合同管理,确保各合同履行可控、在控,是项目成功的重中之重。

基于此,本文详细分析了PPP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及其策略。

一、当前PPP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项目参与方信息不对称。

招投标作为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流程之一,对PPP项目也有很大的影响,是PPP项目建设成功的必要途径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招投标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及发展。

然而,由于PPP项目自身特点,PPP项目下的招投标仍存在许多问题。

①项目信息尚未完整披露。

由于PPP项目的特点,如投资大、复杂性、周期大,在PPP项目招投标初期无法确定每个项目的细则。

此外,大多数社会资本对PPP项目模式了解不足,未认识到PPP项目的独特优势,导致参与积极性低下。

②PPP项目缺乏明确而有力的评价标准。

“综合评价法”是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常用的一种方法,无明确的评价依据及清晰的评价标准,主观性强,难以实现具体量化,公众难以信服。

另外,由于PPP项目周期长,合格投标人较少,招标人审查相对宽松。

招标人主要对融资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价,忽略了合同履行能力、是否肩负社会责任感等因素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此外,应明确每个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

据统计,国有企业在社会资本方中占很大比例,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也代表着政府方,致使我国的PPP项目被误解为政府与下级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

PPP项目合同指南重点条款讲解

PPP项目合同指南重点条款讲解

PPP项目合同指南重点条款讲解PPP(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项目合同是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合作的协议,旨在促进基础设施发展和服务的提供。

为确保PPP项目合同的顺利执行,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条款和它们的讲解。

一、PPPPP项目合同的目的和背景:首先,合同应明确项目的目的和背景。

这将包括项目的目标、预期结果以及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此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各方对项目的目标和期望有一个共同的理解。

二、项目的法律依据和监管环境:该条款应明确项目的法律依据以及参与项目的各方应遵守的监管环境。

这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法律纠纷。

三、项目的风险分配机制:项目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风险分配机制。

这将确保各方在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得到公正和适当的分配。

风险分配机制应考虑到项目类型、业务风险和市场情况。

四、支付和财务安排:该条款应明确项目的支付和财务安排。

这将包括各方的付款义务、支付方式和时间表。

此外,合同还应规定项目的财务报告和审计要求,以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

五、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

这将包括违约责任的约束和违约处罚的规定。

此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并降低违约的风险。

六、争议解决机制:该条款应明确项目争议的解决机制。

合同可以规定争议解决的程序、仲裁机构和法律适用。

争议解决机制的明确性将有助于降低争议发生的风险,并保证快速和公正的解决。

七、合同变更和终止:该条款应明确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条件。

合同变更的原因、程序和影响应得到明确说明。

此外,合同还应规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和后续安排。

八、知识产权和保密:合同应包括知识产权和保密的规定。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应得到明确。

此外,合同还应规定各方对项目信息的保密责任,以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九、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该条款应明确项目对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要求。

合同可以包括环境保护、劳工权益和社区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此条款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符合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PPP项目合同常见问题

PPP项目合同常见问题

PPP项目合同常见问题(来源于中国PPP项目在线)一、PPP项目中的政府方具体职责是什么?总体来讲,在PPP项目中, 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1.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PPP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2.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社会资本指的是什么?社会资本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

社会资本是PPP项目的实际投资人。

但在PPP实践中,社会资本通常不会直接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而会专门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三、项目公司指的是什么?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 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

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四、PPP项目合同通常由哪两方签署?PPP项目合同通常由以下两方签署:1.政府方政府方是指签署PPP项目合同的政府一方的签约主体(即合同当事人)。

在我国,PPP项目合同通常根据政府职权分工,由项目所在地相应级别的政府或者政府授权机构以该级政府或该授权机构自己的名义签署。

例如,某省高速公路项目的PPP项目合同,由该省交通厅签署。

2.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是社会资本为实施PPP项目而专门成立的公司,通常独立于社会资本而运营。

【PPP项目合同系列谈】之二十违约、提前终止与补偿

【PPP项目合同系列谈】之二十违约、提前终止与补偿

【PPP项目合同系列谈】之二十“违约、提前终止与补偿”违约和提前终止(合同解除)条款是PPP项目合同中核心条款之一,《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指南”)第二章第十八节规定了"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以下简称〃通用合同指南”)第十二章、第十三章分别规定了〃合同解除”、〃违约处理〃。

本文将就PPP项目合同中的违约和提前终止(合同解除)与补偿进行解析。

01违约(一)违约情形项目合同指南认为:〃不同的PPP项目合同对于违约事件的界定方式可能不同,通常包括概括式、列举式以及概括加列举式三种,其中概括加列举式在PPP项目合同中更为常见。

在PPP项目合同起草和谈判过程中,双方应对哪些事项构成违约事件进行认真判别,并尽可能地在PPP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事实上,PPP项目合同中约定一方应履行某项义务,而该方未能按约定履行该等word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义务的,即构成违约情形,因此,违约情形并不必要在合同中一明确,而仅是在为了强调和明确比较重大的违约情形时才会将具体的违约情形在PPP项目合同中予以列举。

在PPP项目合同中,根据项目阶段的不同,并区分违约主体,重大违约情形通常如下:word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word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使请求权导致未获理赔。

表1:重大违约情形备注:准备期指项目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开工日(新建类项目)或正式运营日(存量项目)之间的期间。

(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通常分为两个部分:1.违约责任的一般承担方式⑴PPP项目合同通常会对违约责任作一般原则性规定,适用于所有的违约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如下几种: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2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PPP合同解读

PPP合同解读

、合同主体与合同体系(一)合同主体1.政府方政府方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作为 PPP 项目合同的一方签约 主体。

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主体,应是具有相应行政权力的政府,或 其授权的实施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 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 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

实 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合 同,应在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

按 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si J 二二;[I .. 」II督询合同政財卜 fi3fc 1 2肚柬/投槪曹 §* 、;, HMnc 虐就":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依法签订项目合同,明确服务标准、价格管理以及评估论证等内容。

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主体,应明确以下内容:(1)政府主体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2)政府主体出现机构调整时的延续或承继方式。

项目合同应明确政府主体拥有以下权利:(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行使政府监管的权力。

2)行使项目合同约定的权利。

项目合同应概括约定政府主体需要承担的主要义务,如遵守项目合同、及时提供项目配套条件、项目审批协调支持、维护市场秩序等。

根据PPP项目运作方式和社会资本参与程度的不同,政府在PPP 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也不同。

总体来讲,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PPP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关于PPP项目合同若干问题的探讨

关于PPP项目合同若干问题的探讨

PPP项目合同体系梳理之1-1 PPP合同体系在PPP项目中,除PPP项目合同外,项目公司的股东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的融资方、承包商、专业运营商、原料供应商、产品或服务购买方、保险公司等其他参与方之间,还会围绕PPP项目合作订立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这些繁多的合同文件就构成了PPP项目合同体系。

其中,PPP 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起到统领和影响其他合同的作用。

(PPP项目基本合同体系)以下通过表格,将合同体系中关于合同主体、合同性质、合同在合同体系中的地位进行分析对比PPP项目合同体系梳理之1-2 PPP项目合同主体及主要内容PPP项目合同的主体包括政府方(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方。

PPP项目合同的政府方是指签署PPP项目合同的政府一方的签约主体(即合同当事人)。

在我国,PPP项目合同通常根据政府职权分工,由项目所在地相应级别的政府或者政府授权的机构以该级政府或该授权机构自己的名义签署。

在实操中,作为合同主体的一方一般为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而且不直接将人民政府的名称写在PPP合同中,而是由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为实施机构(比如水利工程对应的是水利局、交通项目对应的是交通局等)代表政府作为PPP项目合同的政府方。

根据《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对社会资本方的定义,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此定义中所指的社会资本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

PPP项目合同主要内容涵盖PPP项目的融资、项目用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运营、项目的维护、股权变更限制、付费机制、履约担保、工程保险、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项目移交、付费机制的设置、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内容。

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主要条款的谈判要点与案例分析

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主要条款的谈判要点与案例分析

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主要条款的谈判要点与案例分析引言:从2014年底,国家在建筑市场提出了新的建设模式PPP模式,经过2015年的试点年后,2016年、2017年全国PPP项目发生了爆发式的发展,以财政部先后四次对社会公示的PPP项目库来说,全国各地累计入库项目已达14780个,投资额17.2万亿元。

2018年以来进入了规范管理阶段,目前已落地PPP项目投资额为3.5万亿元。

从落地的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来说,近三年来的社会资本方大部分为国企和央企。

在PPP采购阶段与实施阶段两个重要的阶段中,对合同协议书的主要条款,一直是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所关注的要点。

项目识别阶段、准备阶段及采购阶段,咨询公司作为政府的委托方,对合同协议书的制定,主要是站在政府的立场考虑,社会资本方为竞标的需要,部分既使有带偏差表的标书也未能就具体协议条款作全面的阐述。

项目中标后,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根据PPP实施流程的安排,双方还有一次合同谈判的必要流程。

在这一过程中,既于国企“三重一大”董事会过会的需要、专业部门如投资部或法律事务部合同评审的需要,以及为项目融资,银行系统内部风控部门评审的需要,往往针对合同协议书的一些主要条款要进行更加深入的洽谈与补充,从基于社会资本方来说:最终目的是既要确保依法合规的工作,全面的进行风险防控,同时争取股东单位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结合安徽建工集团近两年承接的33个PPP项目,特别是以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和萧县经开区东部建设PPP项目为案例,具体的谈一谈,基于社会资本方在合同条款中谈判应关注的要点及相关案例分析。

主题词:PPP项目合同主要条款谈判要点案例分析正文根据财政部PPP合同指南,合同主要条款共有4章29节,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共21条。

分别为:PPP项目合同概述、引言、定义和解释、项目的范围和期限、前提条件、项目的融资、项目用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运营、项目的维护、股权变更限制、付费机制、履约担保、政府承诺、保险、守法义务和法律变更、不可抗力、政府方的督促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项目的移交、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合同附件。

ppp项目合同指南

ppp项目合同指南

ppp项目合同指南
合同范本专家的合同范本。

PP项目合同指南。

在进行PPP项目合同起草时,需要考虑到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
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
1. 合同类型,根据PPP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我将为您提供
不同类型的合同范本,包括特许经营合同、建设合同、运营维护合
同等。

2. 法律条款,我将为您提供经过法律专家审核的合同条款,确
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包括责任条款、风险分担条款、争议解
决条款等。

3. 定制化建议,根据您的具体需求,我将为您定制合适的合同
范本,并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确保合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4. 解答疑问,在合同起草过程中,我将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和疑问,确保您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满意。

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公共服务提供,我都能为您提供全面的合同范本和专业的服务。

期待与您合作,为您的PPP项目提供支持和帮助。

ppp项目合同框架协议

ppp项目合同框架协议

PPP项目合同框架协议导言本合同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政府机构”)和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共同订立,旨在规范双方在PPP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合作框架。

本协议为PPP项目的基础协议,将在后续具体合同中予以细化和完善。

为确保本协议的顺利执行,政府机构和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其各自的责任,并积极为PPP项目的成功实施而共同努力。

定义1.PPP项目:政府机构与承包商之间进行的公私合作项目,即政府机构与承包商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的项目;2.政府机构:指负责监管和管理PPP项目的政府部门或机构;3.承包商:指在PPP项目中作为投资者或业务合作方承接PPP项目的公司或组织;4.特许权:政府机构向承包商授予的特定权利或特许权;5.监管机构:负责对PPP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政府机构。

1. 合同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政府机构和承包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和责任,为PPP项目提供一个框架性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资金流动、合作方式和风险分担等方面的安排,为后续具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奠定基础。

2. 合作原则政府机构和承包商将根据公平、公正、互利和诚信原则开展合作,共同推动PPP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并共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以确保PPP项目的良好运行。

3. 合同范围本合同框架协议适用于预计涉及的全部PPP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项目。

4. 合作方式1.政府机构和承包商将以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原则选择承包商,并签订具体的PPP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项目的目标、规模、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等。

2.承包商有权对PPP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根据项目情况做出必要的调整和决策。

政府机构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项目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

3.政府机构和承包商将共同制定项目运营方案,并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

在项目运营阶段,双方应保持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PPP项目合同系列谈》之十七 “回报机制”

《PPP项目合同系列谈》之十七 “回报机制”

《PPP项目合同系列谈》之十七“回报机制”01回报机制的分类在PPP项目中,常见的付费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一)政府付费的定义及适用条件政府付费(Government 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其与使用者付费的最大区别在于付费主体是政府、而非项目的最终使用者。

适用条件为不具有向公众或终端用户收费的功能,如:市政道路、综合流域治理、海绵城市等。

(二)使用者付费的定义及适用条件使用者付费(User Charges)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回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在此类付费项目中,项目公司一般会承担全部或部分项目需求风险。

如高速公路、地铁、市政供水等项目。

适用条件:(1)项目使用需求可预测,项目需求量是否可预测以及预测需求量的多少是决定社会资本是否愿意承担需求风险的关键因素。

(2)向使用者收费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在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的公路项目中,如果公路有过多的出入口,使得车流量难以有效控制时,将会使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变得不具有成本效益,而丧失实际可操作性。

(三)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定义及适用条件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 Gap Funding,简称VGF)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使项目具备商业上的可行性。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在政府付费机制与使用者付费机制之外的一种折衷选择,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低、财务效益欠佳、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但收费无法覆盖投资和运营回报的项目,如文化及体育场馆、保障房等。

02付费机制(一)政府付费政府付费项目根据类型的不同,通常又分为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

1、可用性付费模式(Availability Payment)在可用性付费模式下,政府付费通常由可用性付费和运维服务付费组成。

PPP项目合作合同框架协议

PPP项目合作合同框架协议

PPP项目合作合同框架协议1. 合同目的本框架协议旨在明确公私合作(PPP)项目合作的基本原则和合同框架,以便双方能够在公平、合理和透明的基础上开展合作。

2. 合作范围本合同框架适用于涉及公私合作(PPP)项目的合作伙伴关系。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项目开发阶段的合作安排- 合作伙伴之间的权责分配- 合作项目的融资和资金管理- 项目运营和维护管理- 项目利润分配及税务安排- 合同终止和解决争议的机制双方应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合作范围,并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3. 项目开发阶段在项目开发阶段,合作伙伴应共同协商确定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需求、时间计划等相关事宜,并制定详细的项目开发计划。

4. 权责分配合作伙伴应明确各自在合作项目中的权责,并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和工作流程。

权责分配应根据各方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进行合理划分。

5. 融资和资金管理合作伙伴应共同协商确定项目的融资需求,并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资金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准则。

6. 项目运营和维护管理合作伙伴应共同协商确定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管理方式,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和流程。

合作伙伴应充分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高效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7. 利润分配及税务安排合作伙伴应协商确定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机制,并遵守相关税务法规。

利润分配应公平合理,并体现各方的投入和贡献。

8. 合同终止和解决争议合同终止和解决争议的机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若协商不成,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9. 其他事项本合同框架还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双方应在合作过程中保持沟通,及时协商解决与合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10. 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签署后双方达成的合作项目。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共交通领域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在这些项目中,合同谈判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关系着项目的成败和最终实施效果。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合同谈判的重要性在公共交通领域的PPP项目中,合同谈判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确定合作细则和责任分工的重要环节。

一份合同的优劣直接关系着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双方的利益保障。

合同谈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合同谈判的目标是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达成对项目的共同目标和利润分配的一致意见。

这一过程需要双方充分沟通、相互谅解,找到最大的共同利益点,并在此基础上准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只有通过谈判达成对项目的合作框架,双方才能在事后的合作中各司其职,有效推进项目的实施。

二、PPP项目合同谈判的实践案例1.市政公交项目某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兴建了一条市区内的BRT(快速公交系统)线路,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构成部分。

在项目的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就项目的投资比例、运营和维护责任、利益分配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商讨和磋商。

在这个案例中,市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投资,而社会资本负责线路的运营和维护。

在合同谈判中,市政府力求保障市民的利益,要求社会资本保持BRT运力、车辆状态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高水平。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合同,项目顺利实施。

2.地铁建设项目另一个案例是地铁PPP项目,某地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地铁线路。

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因为对项目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存在分歧,导致谈判进展缓慢。

市政府希望通过合同约束社会资本充分参与地铁线路的运营和维护,将其利益与长期运营绑定,而社会资本则希望尽量减少运营风险并获得更多的利润。

在经过多轮的谈判后,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项目得以顺利启动。

三、实践中的合同谈判问题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在公共交通领域的PPP项目合同谈判中,双方在利益分配、责权利明确等方面存在较多的分歧和问题。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城市交通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共交通领域的PPP项目也逐渐增多。

公共交通领域的PPP项目具有政府对公共服务的责任、大量的公共资金投入、长期运营等特点,项目合同的谈判是重中之重,关系到项目的成功实施和长远效益。

本文将结合实践经验,从合同谈判策略、关键条款、风险管理等方面对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进行探讨。

一、合同谈判策略1.制定谈判策略前,要了解PPP项目的特点,包括政府支持有限、资金需求大、长期运营等方面。

2.建立谈判代表小组,明确谈判代表的职责和分工。

谈判代表小组应该由各方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及时沟通、协调、汇报谈判情况。

3.在合同谈判前,双方应该在政策、法律法规、财务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双方信任和友好的谈判氛围。

4.强调合同谈判的平等性和双方共赢原则,避免单方面占优势。

二、关键条款要点1.政府支持条款:政府应该出台支持政策,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承诺,保障PPP项目的顺利实施。

2.融资条款:融资是PPP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需要明确资金来源、还款渠道、还款期限等细节。

3.项目运营条款:明确项目的运营期限、运营责任、收益分配等问题,保证PPP项目的长期运营和投资回报。

4.风险防范条款:明确当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经济、金融等重大风险时,双方的应对措施和责任。

三、风险管理1.政府风险:政府在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较大,应设立相应的保障机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政府提供担保、设立资金支持机制等。

2.技术风险:考虑到公共交通的特殊性,技术风险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大难点,可以通过技术考核和专家评估等方式来减少技术风险。

3.资金风险:PPP项目涉及大量的资金,资金风险是PPP项目中最为关键的风险之一,各方应在融资方面进行足够的、全方位的风险控制。

4.市场风险:在进行市场分析时,要考虑准入门槛、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因素。

准确理解市场状况是预估风险情况的前提。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公共交通领域的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中国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模式。

在PPP项目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需充分了解和尊重对方的利益和诉求,同时在项目风险分担、收益分享、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协商和妥协,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双方的合作。

在PPP项目合同谈判中,双方需充分了解并尊重对方的利益和诉求。

政府作为项目发起方和管理者,需注重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确保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而社会资本方作为投资方和服务提供方,需注重投资回报和商业利益的实现,确保项目的可投资性和可操作性。

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诉求和期望,通过互利合作的方式达成一致。

在项目风险分担和收益分享方面,双方需进行协商和妥协。

PPP项目的特点是风险与收益共享,因此在合同谈判中,双方需要明确风险的责任分担,并通过灵活的机制和合理的奖惩措施来保障项目的可持续运营。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贴息、政策支持等方式降低社会资本方的投资风险,而社会资本方则可通过技术提升、创新管理等方式提高项目运营效益。

在监管机制的协商与约定方面,双方需确保项目的规范运行和合法合规。

政府作为监管者和合同方,需加强对项目运营的监管和评估,确保社会资本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社会资本方则需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项目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在PPP项目合同谈判的实践中,双方需以合作共赢的思维方式进行沟通和协商。

政府要注重保障公共利益、提高服务质量,社会资本方要注重商业利益、保证项目可持续发展。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专业的谈判团队和公正的评估机制,促进谈判的公正和公正的实现。

政府在PPP立项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制定项目目标和合理的商业模式,以确保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市场竞争力。

2024版PPP项目合同常见条款简析

2024版PPP项目合同常见条款简析

合同编号:__________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与乙方合作,共同实施PPP项目;2.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PPP项目的实施;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范围及内容1.2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__________;1.3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__________。

第二条项目实施方式2.1 乙方为本项目的唯一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全部工作;2.2 甲方负责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的进度、质量和投资预算完成;2.3 甲方和乙方共同成立项目协调小组,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条项目投资及融资3.1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__________元;3.2 乙方负责筹集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融资文件和担保;3.3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投资回报。

第四条项目运营管理4.1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满足甲方及用户的需求;4.2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3 甲方和乙方共同制定运营管理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运营管理。

第五条项目验收及保修5.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本项目后,甲方进行验收;5.2 乙方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提供一定的保修期,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维修和保养;5.3 甲方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支付项目投资回报。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6.1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6.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6.3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双方因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双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7.2 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7.3 双方因违约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摘要】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是推动公共交通建设的重要环节,本文从背景与意义、主要内容、关键问题、经验教训、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在合同谈判中,双方需就项目目标、风险分担、利益分配等达成一致,关键问题包括融资安排、监管机制等。

文章总结了PPP项目合同谈判对公共交通建设的促进作用,强调了加强谈判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加强PPP项目合同谈判的建议。

未来,随着PPP模式的不断发展,合同谈判将更加趋向于合理合法,促进公共交通建设的稳步进行。

通过了解PPP项目合同谈判的实践与思考,可以提高合同谈判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公共交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思考、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关键问题、经验教训、发展趋势、重要性、建议、促进作用、合同约定、风险分担、合作机制、监管机制、合作伙伴关系、公共利益、长期合作、双赢共赢、政府投资、私人投资、合同管理、成本控制、质量保障、技术支持。

1. 引言1.1 公共交通领域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及思考在当今社会,公共交通领域的PPP项目合同谈判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需求的增长,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的合作模式变得越来越重要。

PPP项目合同谈判是公共交通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成败,也关乎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公共交通领域的PPP项目合同谈判实践需要紧密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和政策环境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在项目合作中的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和风险分担。

通过权衡双方利益、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安排风险分担等方式,可以实现项目合同的平衡和稳定,推动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效率的提升。

在公共交通领域的PPP项目合同谈判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提高谈判水平和效率,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合作的顺利进行。

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才能够实现公共交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PPP项目合同常见条款简析

PPP项目合同常见条款简析

PPP项目合同常见条款简析作者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市面上可以看到的PPP项目合同版本基本上大同小异,均包含定义、合作期、融资、土地、建设、运营、移交、违约、终止等内容。

但由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诉求、可匹配的相关资源也不尽相同,实际上并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一个通用、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版本。

因此,对于任何一个项目的PPP合作协议或者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均应认真对待,仔细研究其中的条款,如果只为了赶进度、拿项目,忽视了对合同条款的研究,那么在项目执行阶段就容易出现争议,甚至对簿公堂,造成项目各方及社会公众的多输局面。

本文拟就PPP项目合同中一些容易被忽视但又与当事方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进行简要分析:1、法律变更在通常情况下,法律变更分为两种,一种是项目实施机构可控的,一种是项目实施机构不可控的,对于前者(实施机构可控的法律变更),一般来说,一旦发生,需要判断其后果,如果仅是对项目公司对项目的建设、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则应由实施机构予以补偿(可通过一般补偿或者其他补偿方式),如果对项目公司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甚至导致项目公司无法继续按照原有条件继续履行PPP项目合同,则可以视同发生实施机构的违约,允许项目公司提前解除PPP项目合同。

对于实施机构不可控制的法律变更,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将其归于不可抗力事件或参照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另一种是视为特殊事件予以特殊处理。

鉴于不可抗力条款中的通知、协商机制(通常协商期不少于九十天)、损失共担原则,并不完全适用于法律变更的情形,对其予以特别约定可能是更为妥当的处理方式。

简言之,对于法律变更条款,切忌不区分具体情况,一概混同视之。

2、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条款往往和建设期违约金相关联。

在有建设内容的PPP 项目中,对项目公司最好的约束手段之一,即工期延误违约金(一般是按日罚款),因此控制工期对于项目公司来讲,是建设期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PP合作项目合同一、引言近年来,公私合作(PPP)项目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与责任得到充分保障,本文档旨在详细描述PP合作项目合同的内容和要点。

二、项目概述本次PP合作项目旨在通过公私合作的方式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一项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的具体内容将在后续章节中详细介绍。

三、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各方在项目中的角色、权益、责任和义务。

同时,合同也旨在提供一个有效的框架,确保项目按照既定计划和标准进行实施。

四、合同要素1.项目描述:在本章节中,将详细描述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规模。

包括项目的目标、具体建设内容、时间计划等。

2.投资和资金流向:本章节将明确各方在项目中的投资比例、资金流向、分配和使用。

同时,也会涉及到资金的调度和监管机制。

3.权益和利益分配:在本章节中,将明确各方在项目中的权益和利益分配机制。

包括利润分享、风险分担、投资回报等方面。

4.运营和管理:本章节将详细描述项目的运营和管理机制。

包括项目的管理组织、决策流程、绩效评估等。

5.风险管理:在本章节中,将详细描述风险管理机制。

包括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措施等。

6.法律事务:本章节将包括法律事务的规定和约束。

涉及到合同终止、争议解决等方面。

7.服务协议和履约:在本章节中,将明确各方在项目中的服务协议和履约要求。

包括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8.合同变更和解除:本章节将涉及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约束。

包括合同解除的条件、期限和程序。

五、合同执行和解决争议本章节将详细描述合同的执行和解决争议的机制。

包括合同执行的监督和评估、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等。

六、合同附件在本章节中,将列举合同的附件清单。

包括相关的文件、报告、协议等支撑材料。

七、合同生效和终止本章节将包括合同的生效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同时也会提及合同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八、结语本次PP合作项目合同旨在确保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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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系列谈】之二“项目范围”2016-09-27 刘飞方静PPP知乎PPP知乎ID:PPPwiki感谢关注PPP知乎,请点击PPP知乎上拉菜单,自助使用服务!【知乎索引】—PPP知乎精华合集索引使用指南【PPP者也】—在线互动社区,大咖零距离交流【联系我们】—投稿、转载授权、商务合作、意见反馈本文系作者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我们】,并注明作者及来源。

作者: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飞合伙人律师方静律师根据下述条款要求,笔者认为,PPP项目范围条款应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1)政府与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下同)的合作内容;(2)标的项目的内容和范围;(3)相关排他性的规定。

一、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内容基于PPP模式的基本原理,笔者认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内容事实上即指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所应承担的任务(在PPP项目中,政府将其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所承担的部分职责让渡给社会资本,让渡的部分即双方合作的内容)。

根据项目的不同,双方合作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部或部分,通常,根据PPP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即可基本判断该项目的总体合作内容,如《项目合同指南》所述:“以BOT运作方式为例,项目的范围一般包括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建设(和设计)、运营(和维护)项目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当然,对于上述合作内容中各项工作的承担边界,如前期工作的分工、运营维护的具体形式等还需在后续条款中进行详细约定。

需要强调的是,出于我国当前推行PPP模式的目标,虽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区别,项目合作内容不尽相同,但“运营”始终应为PPP项目合作内容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要求几乎在每个PPP相关法律文件中均有体现,隐含或明确,比如:显而易见,在我国当前推行的PPP模式下,PPP项目运作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O&M,TOT、BOT、ROT等等,但无论采用何种运作方式,“O”都应当始终存在,也就是说,“O”是社会资本在PPP项目中必须承担的职责、也是PPP 项目合作范围中必有的一部分,且社会资本取得项目回报也应当与“O”的好坏即绩效考核进行挂钩。

当然,具体“O”指经营、维护、还是仅仅维养?还需进一步的讨论。

二、标的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标的项目的范围和内容,即指对具体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内容的描述。

1、标的项目是否可包括非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的商业项目?根据PPP模式的基本概念, PPP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双方合作应是围绕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展开的,显而易见,PPP 项目的标的也必须存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而不应包含非基础设施、非公共服务类的商业项目。

然而,在部分PPP项目中,部分经营性项目被列入到项目合作范围中,这主要是根据发改投资[2014]2724等PPP法律文件中关于可对准经营性、非经营性PPP项目配置经营性资源的规定。

在实践操作中,为增强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减轻政府付费压力,的确,在PPP项目中进行一定商业项目配比已较为常见,如高速公路、市政道路项目沿线的广告经营、流域治理项目中沿途的店铺经营及景区项目中的酒店经营等,但笔者认为,即使根据上述规定及项目需要对PPP项目配置了一定比例的商业项目,配比的商业项目也不应作为PPP项目合作范围中的标的项目,而应作为PPP项目回报机制中配置性、补贴性的经营资源的一部分,且该类商业项目应独立于PPP项目合作范围中的项目标的单独进行投资、收益的核算。

在实践中,商业项目的配置还应注意把握所配置的资源与PPP项目本身应具有关联性、所配置资源的运营管理与PPP项目本身的运营管理应具有整体性及便利性。

2、标的项目是否可包括预期项目?本处所说预期项目指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未开展,项目内容和实施时间均未可知、尚处于各方预想阶段的项目。

其中,前期工作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立项、可研论证等)以及PPP项目本身的前期工作(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及实施方案编制等)两部分。

通过对上述文件规定的梳理可以看到,从建设项目本身的前期工作要求角度而言,以PPP模式开展的项目的前期工作应至项目可研论证阶段,同时,从PPP 项目采购社会资本的角度而言,PPP项目进行采购时其需求应确定、完整、明确。

然而,由于预期项目并未开展任何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边界情况完全不详,因此无法纳入到PPP项目本身的前期工作中进行测算及评估,而社会资本方的报价也无法包含该等预期项目。

为实现将预期项目纳入项目范围的目的,仅能在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中对预期项目的合作进行原则性的规定,但是这不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原意和要求,还将导致PPP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双方冗长且艰难的谈判协商,因此,笔者认为将预期项目纳入PPP项目标的范围不仅无据可依,且并不适当。

建议预期项目在完成相应的前期工作后,参考下述第3条中关于“标的项目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解读进行适当约定和操作。

3、标的项目范围和内容是否可以变更?标的项目范围和内容的变更可区分为缩小、扩大、实质性改变等多种情形。

此处所说标的项目范围变更指A变为A+B或A-B,而内容变更指A变为A+或A-。

PPP标的项目范围和内容作为PPP项目的核心条件通常不可变更,原因在于,PPP 项目均需在明确核心条件的基础上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选择社会资本,而标的项目范围和内容作为PPP项目的核心边界条件,不论的根据招投标法还是政府采购法,不仅在签订PPP合同时不得变更,且除非出现特殊情形,该种不可更性应贯彻项目实施的始终。

但在实践操作中,在以下两种情形下,PPP标的项目范围和内容可以做出适当的变更:(1) PPP标的项目范围和内容缩小的情形。

虽然范围和内容的缩小势必将影响整个项目的投资运营规模、基于规模优势下的收益水平等,但从合法合规的角度而言,由于标的项目范围和内容缩小仍在原项目范围内,如经PPP项目合同各方协商一致、且经政府方批准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标的项目范围和内容的缩小变更应无法律障碍。

(2)因设计变更、法律变更导致的PPP标的项目内容的变化。

通常PPP项目合同中已对该种情形进行了明确约定,如该种情形对标的项目内容导致的为非实质性变化,且变化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则可直接适用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另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的确需对标的项目的范围进行扩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择原有供应商,而如果超出上述金额,但变更部分与原有部分的确存在技术或商业上的不可分割性、必须一体运营的情形,也需要获得适当审批后才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择原有供应商,但此项目前并未有明确法律依据,需与当地招标或政府采购部门进行一事一议的沟通。

4、投建的标的项目是否必须与运营的标的项目一致?对PPP项目中的新建项目而言,社会资本建设期投资建设所形成的项目设施在进入运营期后,社会资本是否需全部进行运营维护?或是否可只对部分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目前尚未见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此的明确阐述,但秉持前文所述目前我国推行PPP项目中“重运营”的基本原则,运营维护应与建设成果相对接,对建设成果进行整体运营维护。

当然,在一些PPP项目中存在一些现实的特殊情况,比如少量投建内容的确不适宜运营的情形、投建内容中少量内容需与PPP项目合作范围以外的由其它主体进行运营的内容进行一体化运营的情形,仅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可将这些少量的投资内容排除在运营标的项目的范围和内容之外。

此外,也不乏运营范围大于投建范围的,该种通常存在于新建项目建成后,将存量项目纳入运营范围一并运营的情形。

三、排他性安排PPP项目的排他性分为项目合作范围本身排他和区域范围的排他性约定两个层次。

1、关于项目合作范围本身排他PPP项目合作范围本身的排他性为PPP项目合同的应有之意,作为PPP项目合同的签订双方,政府方与中选社会资本就项目范围内的合作理应具有排他性,政府方不得将PPP项目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内容与其他任何一方进行合作,当然,出于强调和明确之意,通常会在项目合同中可对该等合作范围本身的排他性进行明确约定。

2、关于区域排他对于项目收入与项目使用量相关的PPP项目(政府付费的使用量项目和使用者付费项目),为保障社会资本方的预期收益,通常会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区域排他条款,社会资本在该特定区域内对合作范围内合作事宜具有排他性权利。

对于区域排他中的区域设置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为明确的四至范围;一种则为行政区域范围,如以某市/区/县的行政区划作为项目合作的区域范围。

第一种方式范围明确,无需赘述。

第二种方式中则涉及到未来行政区划范围变更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这一问题。

通常,未来行政区域范围扩大的,对扩大的区域类似于前文所述的标的项目范围的变更,应由政府方通过适当采购程序重新选择社会资本,但可赋予社会资本一定的优先权;未来行政区域范围缩小的,应综合考虑项目情况由双方进行协商,导致社会资本收益缩减的,政府方应给予相应补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PPP项目中的区域排他权与普遍服务义务相互对应、紧密关联。

参考《行政许可法》第67条:“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未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区域排他不仅对社会资本是权利、也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在PPP项目合同中应当明确,享有区域排他权的社会资本应履行在该区域内对应的普遍服务义务,同时,应当对应约定,如社会资本拒绝或难以满足普遍服务的要求,则政府方有权突破区域排他权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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