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和流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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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和流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豫政[2005]1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04.01
【实施日期】2005.04.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和流通工作的通知
(豫政[2005]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就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和流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全面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
本、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日益变化的需要,是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我省蔬菜产业得到较快发展,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稳步提高,品种和质量进一步优化,蔬菜种植方式不断创新,温棚种植、保护栽培的面积迅速扩大,比重提高,一批优质特色蔬菜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农产品流通设施条件日益改善,流通方式正在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
但蔬菜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较低,蔬菜的品种、品质结构仍不够合理,蔬菜市场体系不完善,流通手段滞后,流通渠道不畅,产品附加值低。
这些问题已成为影响蔬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菜农增收的重要制约因素,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优化结构,提升档次,推进蔬菜产业化发展
(一)优化蔬菜产业结构。
要在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多样化、优质化、专用化的目标,调整和优化品种品质结构,积极发展温棚蔬菜生产,大力推广营养型、保健型蔬菜品种,进一步提高蔬菜的产出效益。
(二)切实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在巩固提高中牟、杞县、扶沟、新野、宁陵、临颍等6个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县和一批优质特色蔬菜基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发挥区位、市场、种植等优势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顺势而为,再规划建设一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通过典型带动,推进蔬菜产业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的路子。
加快中牟、杞县等蔬菜出口示范区建设,使其成为扩大蔬菜出口、带动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窗口。
(三)提高蔬菜的产业化水平。
按照大规模、高水平、外向型、强带动的要求,鼓励和引导大型流通与加工企业与蔬菜生产基地联合或合作,走“公司+基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