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同的效力(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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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

030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该章相对简单,在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中也有部分阐述,这里就简单了解知识点就可以了。

一、合同的生效时间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503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有效504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四、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505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五、无效免责条款(前述)506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六、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507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合同履行规则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

包括以下方面:一、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也称正确履行、适当履行、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509条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1、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注意: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合同法第三章

合同法第三章

第二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 一、附条件的合同
• (一)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 • 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如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发生的事实 2.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3.条件必须合法 4.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条件通常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 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附期限的合同
• (一)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 •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 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 • 期限通常分为两种: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也可分为: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 •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附期限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二、意思表示真实
•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包 括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两个要素。 • 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 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 • 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 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 •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 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案例二
• 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两千只,每 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1)纪 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 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 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 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 ) • 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 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 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 D按有效合同处理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案例一:这个承包合同能这样修改吗?案情介绍:在*乡村,村长将一荒芜的果园承包给村民黄*,双方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

合同规定:由黄*承包果园,每年上交村里承包费5000元,承包期10年。

黄*承包果园后,动员全家起早贪黑,在果园里辛勤劳作,精心栽培,很快果园就起死回生,果树上挂满了果实。

村长一见果园经营得如此好,今年的收成一定很好,就眼红了,决定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

村长未与黄*协商,单方面将承包合同中的承包费提高至每年上交10000元,并将承包期缩短至2年。

还通知黄*,如果不按此合同履行,将解除合同,收回果园。

村长将新订立的果园承包合同交与黄*签字,黄*拒绝。

村长就派人将黄*强制押到村委会,强迫黄*在新合同上签字。

后来,黄*拒绝履行合同,村长派人将果园的果子全部摘走,黄*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分析:1.村长单方面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有法律依据吗?2.村长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3.请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村长的行为是否,若是,违反了哪条原则?☆案情分析1、村长单方面重新订立果园承包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2、村长强行订立新的果园承包合同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从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生效都要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本条件,村长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合同订立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因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导致该新果园承包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村长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3条平等原则和第4条自愿原则的规定。

平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相对方。

典型案件的法律分析(3篇)

典型案件的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实行了严格的劳动管理制度。

2019年,公司因劳动合同履行问题与员工张三(化名)发生纠纷,张三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张三于2016年1月入职公司,担任技术研发岗位。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三的月工资为8000元,每月15日发放工资。

然而,自2018年7月起,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张三工资,且未与其进行任何沟通。

张三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欠薪,但公司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张三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张三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

三、法律分析1. 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和张三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2. 工资支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本案中,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张三工资,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3. 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拖欠张三工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赔偿金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赔偿金:逾期支付工资的,按照逾期支付的金额,每超过一日支付工资的千分之一计算。

本案中,公司拖欠张三工资,应当按照上述标准计算赔偿金。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全文之欧阳育创编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全文之欧阳育创编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全文2018年12月17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审议了民法典合同编(草案)。

就草案主要涉及的体例结构、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格式条款等十个问题进行了说明。

最新发布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全文共计三编29章518条46327字。

合同编目次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保全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证责任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九章运输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客运合同第三节货运合同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三分编准合同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注:暂按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的条文顺序编排)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五十五条本编所称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编或者其他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七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照总则编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例一]甲、乙为朋友,甲借乙人民币1万元,约定年息500元。

问:甲乙的借款合同是:A.有偿合同B.无偿合同C.单务合同D.双务合同[例二]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无名合同B.属于实践合同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例三]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性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射幸合同B.格式合同C.双务合同D.诺成合同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订立的程序[案例一]2月21日甲厂向乙厂发一报价单,称:甲产愿向乙提供10万吨石灰石,每吨价格20元,价格中含运费,在合同成立后两个月内运送。

3月1日乙向甲发一购买石灰石的订单:乙要求甲从3月11日始提供石灰石,每天提供1000吨。

按该规定,10万吨应在6月运完。

但因各种原因,直到10月才全部交完货。

为此,乙以甲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给付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乙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案例二]甲建筑公司向A、B、C三钢材公司发通知:“我公司需某某型号的钢材1000吨。

如贵公司有货,请速与我公司联系,我公司希望购买此类钢材。

”甲公司于同一天收到三家钢材公司的复函,都说自己公司备有甲公司需要的钢材,并将价格一并通知了甲公司。

甲公司收到三公司复函后,认为C 公司价格合理,且老厂质量信得过,故当天下午即去函称将向其购买1000吨钢材,请其速备货。

C公司随即复函甲公司,说其有现货并于第三天将钢材运往甲公司。

A公司在发出复函的第二天,先行载运200吨钢材送往甲公司。

在甲公司收到C公司复函的第二天,A公司的车队运送钢材到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收货并付款。

甲公司当即函电C公司,请其仅运800吨钢材。

C公司复电说全部1000吨钢材已发运。

甲公司收到C公司复电后,就对A公司说为照顾其损失只收下其100吨其余不收。

A公司对此不服,认为甲公司还应收取另外的100吨钢材。

合同效力案例分析

合同效力案例分析

合同效力案例分析一、无权处分导致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案情]甲乙为兄弟关系,父母早亡,另无兄弟姐妹,均未结婚。

甲外出经商,托乙照看房屋,乙因赌博欠债,无力还款,竟以自己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5月9日一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月5日甲因他事回家,知晓此事,未表示反对,但因心脏病突然发作,不治而亡。

5月6日,丙因另外购买了便宜的房屋,欲不履行与乙的买卖合同,提出该房屋不属于乙所有,故买卖合同无效。

遂与乙发生争议。

[问题]1.在甲死亡以前,乙与丙所签订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案及解析]1.乙以自己名义与丙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也就是说,无处分权人在未取得处分权时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该合同如果权利人本人予以拒绝,则为无效合同;如果权利人本人事后予以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则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本案中,乙并非房屋所有人而以自己名义将甲的房屋出售与丙,因此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

甲知此事以后,未表示反对,后甲因心脏病发作突然死亡,乙因继承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该合同可视为有效合同。

2.丙应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乙因继承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乙与丙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由于甲死亡,其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其遗产应由作为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的兄弟乙继承,乙因继承而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因而具有了处分权,其与丙所签订的合同,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为有效合同。

据此,丙应当依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合同,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无权代理导致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案情]甲公司的经营X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X某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花岗岩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X 某见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虽然此次并没有得到购买铝材的授权,但相信公司也很需要这批材料,愿与乙公司先签订买卖合同,等回公司后再确认。

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版)

合同法案例分析(通用版)

合同法案例分析①该案如何处理?②设该乡镇企业与公司A有隶属关系,则该案如何处理?案例二1988年3月30日,某县先锋大队与该村“豆腐大王”蒋刚签订承包合同,将只承包给本队社员的队属春光豆制品厂交由蒋刚承包。

合同规定:承包期限为1年,自1988年4月1日至1989年3月31日;蒋刚要向先锋大队交纳承包利润18000元,春光豆制品厂经营了一个半月时间,便交给他的一个外地亲戚以他的名义在此经营管理;而蒋刚本人又在他处受聘。

先锋大队发现此情况后,便向蒋刚提出解除合同。

蒋刚表示反对,仍要求继续进行承包。

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成,先锋大队遂诉至法院,要解除与蒋刚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并要求蒋刚交纳其承包期间承包利润。

问:此案如何处理?案例三1994年7月,技术人员梁某与某民用化工厂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梁某把自己所有的专利技术“两用鞋刷”(专利号88201848)转让给民用化工厂在一定范围内实施。

合同规定:梁某负责提供该项专利技术的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指导;民用化工厂负责投资、生产设备、材料及产品销售;化工厂向梁某支付技术转让费1500元,此外付技术指导费每月50元,至化工厂掌握该项技术为止;合同还约定技术保密期限等条款。

合同成立后,双方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梁某携有关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到化工厂进行现场辅助和技术指导,化工厂安排了生产设备、原材料,并向梁某支付了技术转让费1500元。

化工厂在联系销售过程中,遇一急需活干的加工厂,便与这个厂签订了一项转让专利技术的合同,约定对方支付技术转让费6000元,另外按产品销售额提成2。

此后,化工厂因自己尚未掌握该专利技术而未能向加工厂按约及时转让,加工厂要求对方负违约责任,双方争执不休,被梁某知道,遂以化工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转让专利技术的事实,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化工厂支付违约金1万元;专利技术失密损失费2万元;指导被告方工作期间的指导费100元。

问:此案如何处理?案例四1992年2月1日,某市物资局供销公司与某县王路居预制厂签订购销钢材合同。

保险学案例分析

保险学案例分析
请问,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答:
业务人员甲代表着保险公司与乙商谈合同事宜,由于甲的不诚实行为(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言辞上令乙以为合同能有效,那么作为保险公司则不能在发生事故时再提出抗辩,因禁止反言的存在,保险公司必须遵守承诺,虽然合同上已有相关免责。
2."
1999年1月,甲公司将其租赁给乙公司的200个集装箱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集装箱保险一切险,保险金额为50万美元,保险期限自
答:
结论: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
保险公司不赔偿,本案以保险人拒赔告终。我国《海商法》规定,海上保险中的告知采用无限告知的原则。即法律对于告知的内容没有确定性的规定,而是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只要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或者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而且必须与客观存在的事项相符。本案集装箱保险系海上保险,被保险人自然应当按照《海商法》的规定主动告知相关的重要情况。集装箱保险中的集装箱由谁使用无疑是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以何种费率承保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保险单对航程范围的约定在“A港一B港”航线,该案中甲公司仅能证明发生了损失,但是不能证明集装箱是在A港到B港的航程中发生的,保险公司可以以此拒赔。
(1)被保险人孙某首先向该起事故的责任方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在办理有关索赔事物时巧遇其在大学的同学郝某,他正在此工地担任经理,经过多次协调达成协议(书),被保险人孙某表示只需责任方即该施工单位一次性补偿50%,今后不再向该施工单位索赔。之后,当被保险人孙某又持保险单向丙保险人索赔。问C保险公司如何处理?为什么?
本案保险公司对该过户车辆损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答:
分析:
根据
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当车辆过户后,B公司承继了相关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答案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答案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答案英文回答:3.1 Contract Formation and Validity.3.1.1 Offer and Acceptance.An offer is a proposal made by one party to another party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An acceptance is an agreement by the other party to the terms of the offer.A contract is formed when there is an offer, an acceptance, and consideration.3.1.2 Consideration.Consideration is something of value that is exchanged between parties to a contract.Consideration can be anything of value, such as money, goods, or services.3.1.3 Legality.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it is illegal.Illegal contracts are contracts that violate the law.3.1.4 Capacity.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one or both of the parties lack capacity.Minors and people with mental disabilities may lack capacity to enter into contracts.3.1.5 Mistake.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one or both of the parties made a mistake about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Mistakes can be either unilateral (one party) ormutual (both parties).3.1.6 Duress, Undue Influence, and Misrepresentation.A contract is not valid if one party was coerced into entering into the contract.Duress is a threat or force that compels a person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Undue influence is a situation where one party takes advantage of a person's weakness or disability to persuade them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Misrepresentation is a false statement made by oneparty that induces the other party to enter into a contract.3.2 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3.2.1 Damages.Damages are a monetary award that is paid by the breaching party to the non-breaching party.Damages are intended to compensate the non-breaching party for their losses.3.2.2 Specific Performance.Specific performance is a court order that requires the breaching party to fulfill their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Specific performance is only granted in cases where money damages would not be an adequate remedy.3.2.3 Rescission.Rescission is a court order that cancels the contract and restores the parties to their pre-contract positions.Rescission is only granted in cases where the breachof contract is material.3.2.4 Injunction.An injunction is a court order that prevents the breaching party from continuing to breach the contract.Injunctions are only granted in cases where there is a risk of irreparable harm.中文回答:3.1 合同订立与效力。

略论合同行为的效力——兼评《合同法》第三章

略论合同行为的效力——兼评《合同法》第三章

略论合同行为的效力——兼评《合同法》第三章
作者:张谷
《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56条后段“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据此,《民法通则》将不完全具备此等要件之表意行为分别称为“无效民事行为”(58条)和“可变更或可撤销之民事行为”(59条)。(注:我国民法上,以民事法律行为指称合法的表意行为,此外的表意行为则称为民事行为。有学者指出:“合法性只是在确定已经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时才有意义,但合法性并不构成法律行为的要求。否则,既认定法律行为以合法性为要素,又提出无效的法律行为,这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我国《民法通则》特创新‘民事行为’的概念……作为一种新的尝试,虽有一定意义,但仍未能根本解决理论上的矛盾,与单行法规也有很大的差异。如合同行为被公认为最普通最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但各经济合同法规中又使用了无效经济合同的概念。因此,在实践中,尤其在涉外关系上,会产生名词歧义的问题。这都是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徐开墅:《民法通则概论》,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第100页,注①)。这种尴尬, 也是合同法无法避免的,因为人们普遍承认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若以法律行为必为合法,则“无效合同”,即当绎为“无效之双方合法的表意行为”。为避免由此而引起的概念上的混乱,本文在传统民法学的意义上使用“法律行为”概念,仅以之指称表意行为。)现行《合同法》未设合同行为(注:合同有三义:合同行为、合同书、合同债的关系。《合同法》第三章为“合同的效力”,规定的是合同行为的效力问题。只有依法有效成立的债权合同,才能在当事人间形成合同债的关系,合同之债的效力则主要规定于《合同法》第四章和第七章。)有效之一般规定,依据一般法与特别法之关系,《民法通则》之规定,对于合同——双方行为自当适用。

本科《合同法》期末复习及综合习题

本科《合同法》期末复习及综合习题

6月21日《合同法》网上实时教学活动:期末复习指导复习纲要中谈到的要求中有说出、描述、写出、运用这四个层次,每一层次都有具体的考核要求。

说出即能简单地、有条理地说出大致内容框架,这对应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描述即能较系统的描写叙述主要内容,这对应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写出即能准确写出各个重要的知识点,如名词、简答、论述;运用即能用这部分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如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能够说出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哪些;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以及主要内容;合同的分类;合同形式。

能够写出合同、广义的合同法的概念。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二章比较重要)能够说出合同成立的要件;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标准;合同成立的地点的规定;合同法第10、33、36、3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合同订立的法定阶段;招投标的程序;要约和承诺的法律效力。

能够写出要约的撤回、承诺适格、强制缔约的概念;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区别;?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解释中所体现的保护弱者利益的原则?第三章合同的效力(注意这一章相关知识的案例分析)能够说出期限的设定方法;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的规定;撤销权的期限;哪些合同可以撤销;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哪些。

能够写出可撤销合同和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合同无效的原因。

能够运用合同的成立与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知识和法律规定分析案例。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能够说出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的法律规定;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的法律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的源头;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能够写出合同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全面履行原则的概念、意义及其具体内容;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能够运用《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分析案例。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实体及形式合同,包括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修改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自由,不得违法干涉、阻碍。

第五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订立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内容及条款。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标的和内容作真实、完整的陈述,不得隐瞒有关事实。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附条件,但是所约定的附条件应当是明确的、能够成就的。

第十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的解释和变更第十一条合同的条款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的条款不明确、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瑕疵的,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解释。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有关合同的基本事项之外的具体内容,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事先行为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变更合同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持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应当合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的履行方式、程度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责任担保,保证合同能够按照约定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关于合同效力瑕疵的类型的案例分析

关于合同效力瑕疵的类型的案例分析

关于合同效力瑕疵的类型的案例分析一、可撤销合同案例。

小明是个集邮爱好者。

有一天,他在集邮市场看到一张罕见的邮票,摊主老王说这张邮票价值连城,是从国外一个神秘收藏家手里辗转得来的,而且给他看了一些看似很权威的鉴定文件(后来发现是伪造的)。

小明心动不已,老王出价5000元,小明觉得虽然贵但物超所值,于是就和老王签订了买卖合同。

回家后,小明找自己更专业的朋友仔细鉴定,发现这张邮票只是一张普通邮票的仿制品,价值不超过50元。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可撤销合同的案例。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因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

在这个案例中,老王用伪造的鉴定文件欺骗小明,让小明对邮票的价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而签订合同。

这种欺诈行为使得小明有权利请求撤销这个合同。

一旦合同被撤销,那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老王就要把5000元退给小明,小明也要把邮票退给老王,就像这个合同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就好比你去买水果,老板骗你说这是进口的超级昂贵的水果,结果你买回家发现就是普通水果,那你肯定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有权利把这个买卖给取消掉。

二、无效合同案例。

李四和王五打算合作做一笔走私电子产品的生意。

他们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李四负责找货源和运输渠道,王五负责销售,利润五五分成。

这个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因为他们所约定的合作内容是从事走私活动,这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效力以合法为前提,像这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就像建在沙滩上的房子,根基都是错的,房子肯定立不住。

不管李四和王五有没有实际去做走私这件事,这个合同都是无效的。

而且,因为这种无效合同涉及到违法活动,他们还可能面临法律的处罚,而不是简单地说合同无效就完事儿了。

这就像是两个人商量一起去偷东西,然后还写个协议说怎么分赃,这个协议肯定是不被法律承认的,而且他们还要因为有偷东西的意图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效力待定合同案例。

16岁的小赵,是个游戏迷。

法律对事效力案例(3篇)

法律对事效力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以下简称张)与李某某(以下简称李)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

合同中约定,李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支付定金10万元,并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剩余房款。

双方还约定,如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产权纠纷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1年,李在支付了定金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李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张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张则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并非其故意隐瞒,且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不存在产权纠纷,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双方协商未果,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张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原因取得物权的,自取得之日起取得该物权。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与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张在合同签订时未告知李,存在一定过错。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房屋质量问题并非张故意隐瞒,且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不存在产权纠纷。

因此,法院判决如下:1. 张与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 张应退还李已支付的定金10万元。

3. 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合同效力瑕疵的类型的案例分析

关于合同效力瑕疵的类型的案例分析

关于合同效力瑕疵的类型的案例分析一、可撤销合同案例。

1. 案例情况。

小王是个游戏迷,有一天他在一个游戏交易平台上看到有人出售一款超稀有的游戏账号。

卖家小李声称这个账号有各种顶级装备,价值极高。

小王心动不已,小李告诉小王这个账号是他自己辛苦玩了好几年才打造出来的,因为急着用钱才低价出售,只要5000元。

小王当即和小李签订了电子合同,支付了5000元。

但是后来小王登录账号发现,很多装备都是限时租用的,根本不是永久的,这个账号的实际价值远远低于5000元。

小王觉得自己被骗了。

2. 分析。

这里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这个案例中,小李故意欺骗小王,把账号的价值虚假陈述,让小王以为账号很值钱而签订合同。

小王作为受欺诈方,他有权利选择是否撤销这个合同。

如果他选择撤销,那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小李就需要退还小王5000元,小王也要归还账号。

如果小王觉得账号虽然没有那么值钱但还可以接受,他也可以选择不撤销合同,继续使用账号。

3. 幽默化解释。

你看啊,小李就像个狡猾的小狐狸,把小王这个游戏迷忽悠得团团转。

小王就像个被蒙住眼睛的小毛驴,稀里糊涂就签了合同。

但是法律可不会让小李这样得逞,给了小王一个反悔的机会,就像给小王一把解开小狐狸骗局的钥匙。

小王要是想把钱要回来,就可以拿着这把钥匙(撤销权)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那里,把这个不公平的合同给废了。

二、效力待定合同案例。

1. 案例情况。

15岁的小明是个摄影爱好者,他看到一家摄影器材店在出售一台限量版的高级相机。

小明特别想要,就和店主签订了一份购买相机的合同,价格是15000元。

小明先付了3000元定金,约定一周后付清余款并取货。

小明的父母知道后,觉得相机太贵,而且小明还是个未成年人,不应该这么冲动消费。

2. 分析。

这是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

因为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是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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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要点: (1)甲方的诉讼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2)此案中的朱某虽然是乙方的干部,但他不是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他若以乙方名义与他 人签订合同,必须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授予其代理 权方可。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8条。但朱某在没 有取得代理权的情况下,私下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 合同,该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对该代理行为,乙 方事后又不予追认。因此,朱某以乙方名义与甲方 签订的购销合同,对乙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要 求乙方履行合同的要求不能支持。甲方的损失,应 由行为人朱某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 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 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 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 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 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 支付违约金。 试分析: (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


某矿泉水厂(以下简称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 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 问并支付津贴。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 位的名义,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合同,并 采取欺骗手段偷盖了单位印章。合同签订后,朱某 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 不久,某机关(简称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 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 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 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试分析: (1)甲方的诉讼要求有无法律依据? (2)并说明理由。
某商场新进一种 CD 机,价格定为 2598 元。柜台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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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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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要点: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 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 求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 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 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 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 事行为。 (3)法院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裁决赵某将 CD机返还给商店,由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赵某的损失 承担责任。
第三章合同效力
案例分析
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 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 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 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 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 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 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 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 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 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 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 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故为无效合同。 ( 2 )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 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 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答题要点: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 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 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 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 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 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 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 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 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 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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