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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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企业承诺事项实施细则(试行)【模板】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企业承诺事项实施细则(试行)【模板】

附件2: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企业承诺事项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为切实做好企业承诺事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直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承诺事项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企业依照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书,政府有关部门简化审查环节和内容,并办理行政许可。

第三条企业承诺事项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的部分前置条件、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报建等。

第四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等事项,在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统一服务的基础上,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第五条施工许可证核发的部分前置条件、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报建等事项,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第六条承诺书应明确守信义务和失信责任,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七条承诺书需经政府有关部门预审,预审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第八条预审通过后,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

预审未通过的,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告知企业调整完善承诺内容。

第九条承诺书内容及样本由省直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企业未履行承诺的,责令整改,对严重失信行为,纳入省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齐齐哈尔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承诺制的通知-齐发改发〔2020〕34号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齐齐哈尔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承诺制的通知-齐发改发〔2020〕34号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齐齐哈尔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承诺制的通知正文:----------------------------------------------------------------------------------------------------------------------------------------------------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齐齐哈尔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承诺制的通知齐发改发〔2020〕34号各县(市)及梅里斯发改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行为,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激发有效投资,各县(市)及梅里斯发改局应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承诺制的通知》(黑政规〔2017〕25号),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黑龙江省2017年本)》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备案实行承诺制,即企业在投资项目开工前出具备案承诺书后,不再履行项目备案手续。

二、备案实行承诺制的投资项目,由企业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备案承诺书,并对承诺书内容负责。

三、企业可以在项目开工前任何阶段出具承诺书。

四、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原则,对违反承诺或虚假承诺的企业,项目备案部门依法通过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披露,性质严重的,列入失信“黑名单”。

附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8月17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1.25•【字号】台府〔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府〔2018〕1号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现将《台山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台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25日台山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江门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在我市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造优质高效的投资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的工作部署和《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投资政策引导、建立承诺标准、企业自主承诺、健全信用保障、依法加强监管、完善配套改革”的试点思路,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投资项目“先承诺后审、边建边批”管理新模式,争取通过1年左右时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不断完善配套改革,全力推进容缺审批,完善并联办理,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服务质量,政府投资项目提速增效。

通过改革,大幅缩短项目前期准备时间,加快项目落地。

二、实施范围首批选择节能审查等条件较成熟审批事项的全部或部分领域(详见附件1),企业投资项目在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试点投资项目承诺制,政府投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后备审批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中选择其他条件成熟的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试点领域。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10•【字号】晋政办发〔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10日山西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按照“三对”“六最”要求,以“五统一”模式全面落地为核心,以增强企业获得感为目标,以提升改革实效为重点,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强化信用有效约束,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投资环境。

全省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开工项目实行承诺制占比达到50%以上;省级以上开发区,纳入年度计划的建设用地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完成率达到100%;全省“政务一张网”省市县三级、相关审批部门全面互联互通,实现并联办理、信息共享程度100%;投资项目涉及承诺事项,项目单位和相关审批部门按承诺制方式办理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一)拓展政府靠前服务范围。

增加区域环评、区域能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估,作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

各市对年度建设用地在供地前,必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评估等区域评估文件编制。

2019年8月底前完成。

土地出让前完成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市政基础设施等移除。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及并联审批流程图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及并联审批流程图

办结土地出让合同 办理部门:土地局 时限:3 日
1. 2. 3. 4. 5. 6.
政府统一服务 会研服务 编制土地出让方案 办理部门:土地局 时限:12 日 方案会研服务 (事中监管) 技术审查 办理部门 投资合作部 1日 办理部门 项目促进 部 2日 办理部门 规划中心 规划分局 消防 3日 会研会议 办理部门 项目评价 委员会 2日 施工图联审服务 (事中监管) 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备案 办理部门 图审机构 8日 办理部门 建设管理部 1日
开工前保留审批事项 并联办理 1.用地规划许可 (规划分局,3 日) 2.工程规划许可 (规划分局,3 日) 3.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消防支队,3 日) 4.节能批复 (行政审批局,3 日) 5.施工许可 (行政审批局,3 日) 6.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分局,3 日) 7.超高层抗震设防(对涉 及项目) (住建部门) 8.国家安全 (对涉及项目) (国安部门)
联合验收 项目评价委员会组织 1.环保验收(环保) 2.人防验收(建设) 3.工程竣工验收(建设) 4.节能验收(创新发展) 5.消防验收(消防) 6.规划验收(规划) 7.防雷装置验收(气象) 8.国家安全验收(国安) 9.文物保护验收(文物) 10.水土保持验收 (水利) 11.防洪设施验收 (水利) 12.取水验收(水利)
承诺事项落实 办理部门:项目单位
编制环评报告 办理部门:项目单位 时限:5办理部门:项目单位 时限:20 日
项目入区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
流程主线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及并联审批操作流程图
事中事后监管 编制设计方案 办理部门:项目单位 时限:60 天 各相关部门 土地 规划 消防 建设 环保 综合执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4•【字号】•【施行日期】2018.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4日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精神,全面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119号)、《温州市推行“标准地”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温政办〔2018〕49号)和《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温政办〔2018〕8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是指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由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由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第三条按照《温州市推行“标准地”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温政办〔2018〕49号)相关条件出让的企业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行政审批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承诺事项指导清单(见附件1)和承诺书参考范本(见附件2)。

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可以对承诺事项指导清单和承诺书参考范本进行适当调整。

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应根据“标准地”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区域水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价、一次性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考古调查等事项的区域评价工作;根据区域评价情况,结合产业导向,提出相关准入要求和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七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七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七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汴政 [2021] 45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七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七项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12月1日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七项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考核导向、结果导向,办好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心关切的优化营商环境“七件事”,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1.顶层设计、梳理整合。

研究出台“一件事一次办”系列文件,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项进行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往返跑、重复提交材料问题。

2.集成事项、打包受理。

将企业、群众关心的主要事项集成打包为“一件事”,制定主题集成服务指导目录,2021年完成企业开办、企业注销、新生儿出生、就业登记、结婚、退休、死亡、退役、开便利店、开药店等13个高频事项集成办理,2022年再新增开酒店、开物流公司、开书店等28个高频事项集成办理。

3.一次告知、一次办好。

制作受理申请表、办事指南,制定细化流程图,对跨部门、跨层级办理的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统一送达”的闭环式标准化服务流程。

4.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线上打造“一件事”联办平台,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联审联批。

线下开辟“一件事”办理窗口,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件事”办理专区或窗口,派驻业务熟练人员办理业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各县区政府二、全面推行“有诉即办”5.完善诉求办理平台。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九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5月30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2019年5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实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人民政府确定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实施。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精神,对省人民政府确定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信息共享、统一收费管理,对企业承诺的事项,政府不再事前审批的办理模式。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原来由企业办理的下列事项,调整为政府提供统一服务,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限时并联完成:(一)工程建设涉及的绿地、树木审批;(二)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三)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设施审核;(四)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五)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七)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八)取水许可审批;(九)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十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十二)节能评价审批;(十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十四)地震安全性评价。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为推动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和动力,现结合我市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实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管理模式,通过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有效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投资稳定增长。

二、实施范围试行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范围暂定为:在哈尔滨新区、自贸区哈尔滨片区、国家级开发区(含综合保税区)、哈尔滨临空经济区投资建设的《黑龙江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外的所有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在省级开发区(含哈尔滨化工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的工业、仓储物流项目。

待试运行总结经验后,在全市范围推广。

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的项目不实行承诺制。

三、主要任务(一)明确事项分类1.政府服务事项。

对供地阶段需办理的事项,通过政府统一服务完成全部或部分内容,相关部门完成行政审批。

土地出让前完成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市政基础设施等移除。

年度建设用地供地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评估、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评估文件编制。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城管局、哈供水集团、哈排水集团,哈尔滨新区、综合保税区,各相关区县市政府)2.企业承诺事项。

相关部门以行政审批事项批复的具体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为基础,制定准入条件、标准清单和规范的承诺书格式文本,在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公开发布,供企业选择。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等事项,在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统一服务的基础上,企业向相关部门分别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行政审批。

对施工许可证核发的部分前置条件、易燃易爆等特定场所防雷装置设计、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报建等事项,由企业直接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行政审批。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投资项目承诺审批制试点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投资项目承诺审批制试点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投资项目承诺审批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资本项目综合【发文字号】十政办发[2015]97号【发布部门】十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1.25【实施日期】2015.1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投资项目承诺审批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15〕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投资项目承诺审批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25日十堰市投资项目承诺审批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巩固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果,打造“务实、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有效服务企业稳增长,市政府决定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试行承诺审批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大力简政放权、创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总体要求下,积极探索创新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工作体制机制,在总结推广市直审批部门容缺、容补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实行承诺审批制(即在投资项目审批中,项目单位在部分次要申报资料暂不能提供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审批条件的材料,以及中介机构承诺提供的技术审核报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审批机关采取先批后补和先批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批,在项目单位不能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审批部门有权对已经做出的审批手续予以撤销),着力缩减投资项目落地时限和流程,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和规范健全的信用体系,并通过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建立起审管结合、监管配套的审批服务新机制,进一步提高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工作原则(一)服务优先原则。

以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资料、减少审批时限,创新和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向市场和社会放权,为项目尽快落地提供制度保障。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即开工”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即开工”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即开工”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01•【字号】梧政办发〔2024〕56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即开工”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梧州市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即开工”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7月1日梧州市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即开工”直接落地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广西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桂发〔202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意见》(梧发〔20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即开工”直接落地改革工作,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壮大实体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深化产业项目“承诺即开工”直接落地改革,实行容缺、容错,企业向政府承诺、政府向企业承诺,强化政府靠前服务,稳步推进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办理、“先建后验”,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快落地、快建成、快投产,加快形成有效投资,加快构建具有梧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为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贡献积极力量。

二、目标任务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事项改革,按照容缺、容错,企业向政府承诺、政府向企业承诺原则,实行“宽进、严管”,开展以“企业依法承诺制,政府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辅导、事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投资项目“承诺即开工”直接落地改革,解决好项目审图等技术审查、办理施工许可耗时长等实体经济企业反映频繁、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便捷化和政府监管高效化,促进项目容缺审批、“先建后验”,实现项目“承诺即开工”。

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

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

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近年来,我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果,但仍有部分环节存在繁琐、低效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企业投资效率,本方案旨在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高效、透明。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改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政策合法、合规。

2.企业主导。

充分发挥企业在投资项目中的主体作用,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企业自主决策权。

3.政府监管。

政府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等。

4.优化服务。

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三、主要措施1.优化项目立项流程(1)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企业可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简化项目核准手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3)对小型项目实行备案制,企业只需提交相关材料,无需审批。

2.简化环评审批(1)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

(2)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3.优化施工许可审批(1)实行施工许可电子化审批,企业在线提交申请,政府部门在线审批。

(2)对小型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

4.强化项目监管(1)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5.提升政务服务水平(1)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审批效率。

(2)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服务。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

对现有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行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制定方案。

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3.实施推进。

将改革措施分解到各部门,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4.监督评估。

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湖政办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4日湖州市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17〕79号)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一窗服务”等改革要求,创新涉水审批监管模式,加快向“事先区域评价、事中承诺报备、事后加强监管”方式转变,大幅减轻企业审批负担,降低制度性成本。

二、基本原则——坚持充分衔接、融入大局。

企业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承诺报备制改革是全市“标准地”“一窗服务”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充分衔接融入全市“标准地”“一窗服务”改革大局,在实施范围、操作步骤、时序安排等方面保持一致,确保改革工作整体协调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提效优先。

抓住当前企业投资主体对涉水审批最不满意、最集中的问题,创新办法举措,最大程度减环节、减程序、减时间,让项目涉水审批更省时、更省心,切实增强企业投资主体的获得感。

——坚持事后监管、严格执法。

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报备后的监管,从严查处未按承诺做好涉水工作及对防洪、水域、水资源、水土保持造成影响的开发建设行为,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奖惩机制,加快形成诚信守信的市场环境。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最新)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最新)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xx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xx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xx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为做好全县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改革的重要精神,以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建立政府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约束有效的管理模式,改革的重点是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1、在xx县行政区域内,对《xx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承诺制改革试点。

2、到x年底,改革试点初见成效,在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

3、到x年底,在推进报建审批事项简化和流程优化方面形成示范,优质主动的政府靠前服务机制基本完善,双向约束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有效、透明、协同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一)实施“五统一”事项办理。

1、统一清单告知。

县有关部门按照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统一清单,将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权限,以清单形式在xx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发布,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对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明确政府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对企业承诺事项,明确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监管及验收的要求和依据。

对保留审批事项,制定办事指南,明确前置要件、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相关部门)2、统一平台办理。

统一使用xx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申报、平台赋码、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协同监管。

企业经平台获取代码,根据清单提交所需的申报材料。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摘要:建立推行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责任制,通过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接收的企业项目建设申请,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受理企业备案申请后,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办理相关的承诺审批事项,实现一口受理、在线办理、规范透明、限时办结、全程监察,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审批流程图,《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张政发〔2017〕128号)精神,积极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的总体要求,确定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展承诺制改革,企业在取得国土、规划许可手续,对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作出相应承诺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评审、施工,竣工后接受验收,实行“先建后验”,并配套完善前置事项承诺、承诺公示、行业验收、责任追究、全过程监管等制度。

通过试点,逐步形成企业规范诚信、审批简化高效、监管配套完善的项目管理新模式。

二、试点原则(一)服务优先原则。

以服务企业为主线,改革审批流程,制定发布承诺标准,创新和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宽松、便捷的企业投资审批服务环境。

(二)宽进严管原则。

强化事前政策引导、事中监管约束和过程服务,审批部门事前容缺记录备案,事中同步加强检查、跟踪、监督,竣工后严格验收,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三)规范诚信原则。

强化信用监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推进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引导项目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某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手指轻轻敲击,思绪如同泉涌。

我要写的是一份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这可是我积累了十年经验的大作。

一、总体目标我们得明确这个试点方案的总体目标。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改革,优化企业投资环境,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用一句话概括: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像网购一样简单快捷。

二、具体措施1.精简审批流程过去,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繁琐,让企业望而却步。

这次改革,我们要大刀阔斧地砍掉不必要的环节,只保留关键步骤。

具体来说,就是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审批模式。

2.推行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就是企业对项目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承诺,审批部门依据承诺书进行审批。

这样一来,企业无需提供大量繁琐的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也能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监管机制承诺制虽然简化了审批流程,但监管不能放松。

我们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承诺事项进行核查,确保项目合规。

同时,对违反承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形成震慑。

4.优化政务服务政务服务是审批工作的关键环节。

我们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政务服务网站,提供在线咨询、预约、申报等服务;设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三、机构改革三定方案1.重新划分职责为保障试点方案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对相关机构的职责进行重新划分。

具体来说,就是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实现审批工作的统一管理。

2.设立专门机构设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试点工作。

同时,设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具体承担项目审批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干部,组成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队伍。

加强对这支队伍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政策、精通业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
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期刊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35
【摘要】浙政办发[2017]11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精神,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总页数】5页(P5-9)
【关键词】意见;改革;投融资;省政府;企业;项目;投资
【作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F279.27
【相关文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 [J], ;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柯桥试点经验加快建立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J], ;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J],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J],
5.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项目“容缺+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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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X〕18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委发〔X〕33号)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X省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答复意见的函》(审改办函〔X〕99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74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91号)要求,现就开展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进行流程重构,探索“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提速优服务”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审批、中介服务“双提速”,构建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清廉的投资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改革创新,重构流程。

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流程、中介服务等全过程进行流程重构。

明确部门工
作责任、时间节点、服务标准,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地。

(二)集成服务,提高效能。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坚持“审批做减法,服务做加法”,充分利用“互联网+”,整合跨层级跨部门的办理事项和流程,推行集“代办制、联办制、模拟制、容缺制”为一体的全程集成办理机制,实现企业投资项目“零跑”。

(三)自主承诺,强化监管。

按照政府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企业自主选择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部门加强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达到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提升服务效能。

同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惩戒机制,对企业进行监督和违约惩戒。

(四)分类设计,梯次推进。

针对不同环节分别设计方便快捷的业务办理模式,采用备案事项“在线辅导,即时办结”、承诺事项“网上提交,全程代办”、审批事项“联合会商、一次办结”。

按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核准目录要求,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梯次推进,积极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各项工作。

三、实施范围
X市区范围内《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X省X年本)》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适时扩展至所有企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四、重点任务
(一)重构审批流程。

项目从土地招拍挂到开工建设采用一块标准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全面容缺,全程代办,联合会商服务,提前介入中介服务成果,变部门审批“接力跑”为“同时跑”,变“企业跑”为“政府跑、中介跑、数据跑”。

1.土地招拍挂环节。

试行“标准地”制度,土地招拍挂之前完成区域评价。

新增用地的项目,企业凭土地出让合同可先行委托勘探、设计等前期工作。

2.立项环节。

企业通过X政务服务网X分厅申报完成项目备案,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制;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通过协同平台发起部门征询,自动生成“两张清单”(审批事项和材料清单、中介事项和材料清单);行政服务中心(代办中心)一次性告知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及标准,签订企业承诺书,指导企业开展环评、水保、能评、设计等前期工作。

3.中介服务环节。

项目业主自行选择中介机构,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协调、督办和考评,牵头召集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服务质量、时间提出要求,部门提前介入中介服务成果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阶段,对项目立项、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等资料容缺受理,先行开展技术性审查。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放环节。

施工图图审完成后,由发改部门会同行政服务中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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